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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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报告 篇1
按照律师工作方案,我们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先后到南明工商局和金阳开发区管委会,南明区房屋管理局等部门查阅了目标公司(贵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房屋产权登记材料;到目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目标公司股东、高管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律师审查了以下法律文件:
1、目标公司章程、历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档案材料
2、历次股东会决议;
3、历次股东出资、增资验资报告;
4、目标公司20xx年5月财务报表;
5、20xx年5月17日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6、房屋产权证、机动车产权证;
7、员工劳动合同;
8、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
9、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10、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权出让方的承诺与保证》;
11、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12、20xx年6月13日南明区工商局出具的《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
一、关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
目标公司名称曾先后做过三次变更:
20xx年5月10日,公司成立时,其名称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5日变更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名称变更为“贵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即现在使用的名称。
由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导致其房屋产权证、机动车辆产权证等证件上产权人的名称与目标公司的名称不一致,但这并不会对目标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构成法律障碍。
二、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的沿革:
股权转让的主体是股东,而目标公司的股东从设立之初到现在曾做过以下5次变更:
(一)、目标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10日,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当时公司有2名股东:
贵州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8.4万元人民币,占84%股份;宋某,投资1.6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二)、20xx年5月8日,进行股权转让和增加注册资本。
贵州某某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占40%)、何某(占40%)、宋某某(4%)
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宋某某(16%)
原股东不再持有公司股权,3名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为:
王某40%、何某40%、宋某某20%。
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至30万元,增资部分由3名股东按持股比例缴付出资。
(三)、20xx年10月15日,股东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股东王某、何某,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王某持股比例50%;何某持股比例50%。
(四)、20xx年1月3日,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孙某(50%),注册资本增至300万元人民币。增资270万元,由何某、孙某分别出自135万元,持股比例各占50%。
(五)、20xx年6月12日,孙某将其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某(占35%)、何某(15%),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为:何某占65%、王某占35%。
(六)、20xx年10月14日,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35%)转让给何某。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万元,增资200万元由何某、田某分别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何某占85%;田某占15%。
至20xx年6月11日,目标公司的股东仍为何某(占85%股份)、田某(占15%股份)。
也就是说,目标公司现在的股东是:何某、田某,只有他们才有权与贵研究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
三、关于股权转让方所转让的股权
从工商登记材料看,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没有进行质押,其对外转让不存在权利瑕疵。
经与转让方沟通,其称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等股权转让限制,并承诺和保证一旦所转让的股权存在上述强制措施或限制,则应无条件赔偿股权受让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出资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存在瑕疵
经查,目标公司股东的各次出资、增资,均采取现金出资方式,验资报告显示现金出资已全部到账,不存在瑕疵。
五、关于目标公司的章程、合同对股权转让的限制
章程、合同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存在特别限制约定。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股东何某、田某均同意向某工程科学研究所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
目标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机动车和其他办公设施、对外投资、其他应收款和货币资金。
(一)、房屋
1、目标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房屋共有五套,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其中有2套房屋被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贵阳市支行,抵押情况如下:
信诚大厦1-20xx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130.17平米,权利价值48万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信诚大厦1-20xx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202.54平米,权利价值73万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2、上述房屋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
经向南明区房管局进一步调查取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晰,均为目标公司所有;除上述两套房屋存在抵押情形外,其他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机动车辆
目标公司名下有3辆机动车,分别是捷达、丰田锐志和福特蒙迪欧。上述车辆未被抵押,也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情形。现由公司管理人员正常使用。
(三)、对外投资
对外股权投资人民币50万元,系目标公司投资设立“贵阳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预计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以前,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
七、关于诉讼、仲裁案件及或有负债
目标公司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其他赔偿未了事宜及或有负债。
八、目标公司经营期限与年检情况
经查,目标公司的经营期限为10年,经营期限截止日期为20xx年5月9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分别记载目标公司已通过20xx年度和20xx年度年检。20xx年度通过年检时间为20xx年6月11日。
八、结论:
目标公司依法存在持续经营。公司的两名股东依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该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的情形,股东何某、田某可分别依法将其对外转让。
建议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全面履行。
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xx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导致过高估计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分散并购方的资源,甚至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对目标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调查分析不足,导致现金流危机
目标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现金流的方向,在不同项目间进行现金流调整。经营性现金流通常被外界信息使用者关注最多,它最容易被调整,人为提高其报告值,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同时目标企业往往是出现财务困境的企业,企业不仅需要大量的现金支持市场收购活动,而且要负担起目标企业的债务、员工下岗补贴等等。这些需要支付的现金对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提出了要求,如果处理不当,会带来现金流危机,使目标企业反而成为企业的现金黑洞。
三、审计在财务调查尽职报告中的作用
(一)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程序
财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识别并量化对交易及交易定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主要的工作就是对收益质量和资产质量进行分析。在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实施阶段应根据详细的调查计划和企业实际情况,实施规范性的调查程序,促进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合理的判断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案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整体操作思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以及审计尽职调查设立的调查方案中有关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调查程序,从而促进尽职调查方案的全面性[3]。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法进行审计。对于财务调查报告的整体框架进行审计,是否采用多种调查方法,以便得出尽可能全部的调查报告,避免做出不正确的决策。
再次,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步骤进行审计。合理的调查步骤是避免并购陷阱的必要条件,审计人员应对每一阶段的调查进行审计,根据不同的并购类型、目的、内容来审查并购中财务尽职调查的处理步骤是否符合目标企业财务状况、资产价值调查业务规范、企业盈利能力分析规范等要求,确保企业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审计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并不是审计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而是了解并分析目标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等财务指标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更好地为企业的并购决策提供依据。
首先,对财务尽职调查的主体和目标进行审计。进行财务尽职调查要全面的理解企业的实施并购的目的和战略,从而把握调查的方向,确定调查的内容。为防止财务尽职调查对于调查目标和主体的不确定,审计过程中应加强对于尽职调查活动中的目标和主体的审核,以避免尽职调查的盲目性。
其次,对财务尽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的审计。合理的评估目标企业的价值,做出正确的并购决策,需要全部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作支持。因此,尽职调查如果仅对财务报告及其附注实施调查程序,可能无法全面分析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对于财务尽职调查范围和内容的审计主要包括:
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审计,对于不同的评估项目是否确定合理的价值评估类型和评估范围,以及反映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评估相关的内容进行有效的审计,促进企业资产价值评估调查的正确性。
对目标企业财务指标的审计,对于尽职调查是否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财务组织构建情况,以及目标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价值等进行审计。同时,审计尽职调查是否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促进财务指标调查的全面性。
对目标企业关联公司交易的审计,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使投资者对于目标企业的价值无法做出合理的判断,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尽职调查中目标企业关联方的识别以及对目标企业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合规性和实质性的测试。从而促进对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的正确评价,促进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三)审计财务尽职调查的结果
有效的财务尽职调查结果,可以帮助企业判断投资是否符合战略目标及投资原则,合理评估和降低财务风险。对于财务尽职调查结果的审计,主要是在财务尽职调查实施程序和财务尽职调查内容审计的基础上对并购活动的调查结构的真实、有效的审计,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尽职调查报告 篇2
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中。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对于一项大型的涉及多家潜在买方的并购活动来说,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
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4.由卖方或由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导下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5.由潜在买方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
6.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又称为“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让潜在买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公司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复印件。
8.由潜在买方聘请的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由买方提供并购合同的草稿以供谈判和修改。
尽职调查报告 篇3
一、房地产资产方面:
(一)资产权益
1、不动产权利在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复印件由有关档案部门盖章)。
2、当地土地管理局签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相应地块的宗地红线图。
3、、土地出让金付款凭证,例如当地土管局发出的,表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支付的凭证,例如发票和/或收据的复印件。
4、、有关税务部门发出的土地契税的纳税收据复印件。
5、目标公司名下的由当地土管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
6、其他所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文件和报告等文件。
(二)权益负担:
1、任何关于物业的公共记录查询结果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土地和房屋产权、转让和抵押,权利证件质押,及租赁登记(查询结果复印件由有关记录保存部门盖章)。
2、所有就物业或其权利文件设定的留置、质押、抵押以及其他担保利益的文件。
3、所有就物业或其权利文件设定的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利益的登记证。
4、所有关于影响本物业的地役权及约定文件,包括影响本物业但为其他物业带来利益的地役权和约定,及加之于其他物业之上,但为本物业带来利益的地役权和约定。
二、工程建设审批事项:
1、《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
2、项目立项批复及相关批复文件。
3、规划意见书和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用地批准书。
6、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土地转让合同,以及所需的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7、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8、土地补偿协议。
9、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10、建设用地钉桩通知。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2、交通影响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13、绿化补偿、交通规划设计、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批复。
14、房屋拆迁许可证。
15、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协议及补充协议、市政施工协议。
1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7、与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其他资料:消防系统验收合格证明、交通管理部门为停车区颁发的停车许可证、技术监察部门出具的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与供电部门签订的《供电协议书》、供电设施合格证、供气部门和供水部门的批准文件、物业的服务合同或维修合同(例如清洁,园艺/景观,机械服务等)以及与物业各个有关部分相连接的道路、电力、排污落水、天然气、供水和电信接口的位置。
三、非房地产资产方面:
(一)有形资产
1、房屋、设备、办公用品等所有非房地产有形资产的详细清单。
2、所有原始发票、买卖合同或其他与非房地重大有形资产有关的重要合同的复印件。
(二)无形资产(不作为调查重点)
1、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的权利文件的复印件。
2、许可使用和/或转让合同的复印件。
3、所涉及的任何侵权诉讼或其他任何已知的侵权索赔的文件资料。
4、非房地产资产的评估报告(如有)的复印件。
四、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最初设立时的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如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房地产资质证书等。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经过20xx年年检的最新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
3、目标公司章程和股东出资设立目标公司的协议(如有)及有关目标公司章程及股东出资设立目标公司的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和更改。
4、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到位的所有验资报告以及与固定资产出资相关的评估报告、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报告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如有)。
5、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以及各股东的出资比例;目标公司股东变动的情况和所有有关股东变动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准文件和股权交易文件)。
6、目标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
7、目标公司股东会的全部决议。
8、目标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所有董事会决议。
9、目标公司目前的内部结构。
10、目标公司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所有登记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登记(包括国税登记证和地税登记证)、外汇登记、海关登记等及目标公司从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所获得的所有特许权、特许经营及其他许可文件。
11、目标公司是否设立过任何子目标公司、分目标公司、办事处或其他经营实体;若有,请提供上述子目标公司、分目标公司、办事处或经营实体的名单及其最新营业执照。
12、目标公司股东是否在其拥有的目标公司之股权上设置任何质押或第三者权利,若有,请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批准/登记文件及质押合同。
13、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个人的高额负债及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的所有文件。
14、目标公司现股东及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持有其他目标公司股权的情况(目标公司或名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及所认职务)。
15、目标公司现有职工的人数、劳动合同签定、工资支付以及是否存在劳动争议方面的资料。
五、目标公司债权债务、财务状况
1、目标公司最新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分配表)。
2、目标公司融资情况和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尚未全部履行完毕的贷款合同、融资合同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合同和其他形式的文件,将要或者准备签订的贷款合同、融资合同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合同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金额、发生的'时间、资金融通的形式、债权人等)。
3、目标公司向第三人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情况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之所有合同、文件、抵押和质押证明等(如有)。
4、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约行为,如有,请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及违约事宜,前述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债务等。
六、目标公司税务状况
1、目标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
2、目标公司设立至今的纳税结算表(如有)。
3、目标公司持有的所有减免税批文或证明(如有)。
4、目标公司在对外采购及销售过程中是否有未开立或索取发票的情况,若有,请提供发生时间、金额、财务处理方法,以及相关收据或收条的复印件。
5、目标公司任何时期所接到的所有税务部门签发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或消费税的欠税通知、欠税罚单。
6、税务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任何时期对目标公司所进行的所有税务审计调查和与该审计有关的文件。
七、目标公司的重要合同
1、尚未履行完毕的土地、工程、借款、出售、租赁等重要合同。
2、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合同。
3、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公司内部的重要合同、各类协议。
4、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合同。
八、涉及目标公司的诉讼、争议及处罚
1、已经发生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资料。
2、所有正在进行的诉讼和判决(或裁决)后未执行完毕的诉讼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裁判书、执行裁定等。
3、有关行政处罚的文件和资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
4、可能引起诉讼和争议的事项资料。
5、是否存在因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导致其财产被有关机关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情况。
九、目标公司的保险及环境保护
1、是否办理了保险,各项投保资料及缴费凭证。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如适用)及其批复(如有)。
3、与环境污染有关的重大事故情况,与环保有关的处罚/费用的详情。
十、其它与并购企业相关并且在并购前需要调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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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报告 篇4
1、是一种对目标企业的全面调查。通过系统化的收集资料、问卷调查、访谈对企业进行详尽的信息了解,通过逻辑化地分析获得企业全面信息。实现对企业信息尽可能完整、真实地获取,帮助客户实现经营目的'。收费标准:每件10000元—50000元。
2、专项事务法律顾问
1)、投资建议书:5万元起,1000万以下3%,1000万-1亿部分2%,超过1亿部分1%。
2)、律师、法律风险评估:5万元起。
调查事项费按件计费。调查项目中涉及多个调查事项的,累计计算。
具体标准如下:
调查事项 调查事项费
调查 20xx元/户
房产档案调查 20xx元/产权
调查 20xx元/产权
土地信息调查 20xx元/宗
特殊动产登记调查 1000元/件
自然人 20xx元/人
其他信息调查 20xx元/件
除双方特别约定外,律师服务费包含与尽职调查相关的查询费、复印费、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
尽职调查报告 篇5
第一部分 财务方面
一、基本资料
1、截止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变更等历史沿革文件、证照、公司章程;
2、公司近3年来会议记录(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会议纪要、决议等);
3、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的组织机构图;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职务;
5、 财务信息
(1) 公司最近3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2) 公司最近内部财务报表;
(3) 公司的中期、年度报告;
(4) 最近3年与公司合并或被公司收购的所有经济实体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公司目前内部预算、财务计划与预测及所有长期预算、资本扩张、重组程序或战略性计划有关的书面报告或文件;
(6) 纳税申报表和纳税年度申报表;
(7) 税务处罚资料;
6、公司历来股东变动情况及股权转让协议;
7、公司资本金变动及验资报告;
8、公司各项基本制度;
9、公司所有是银行账户;
10、公司享受的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文件;
二、 经营信息
1、 公司的经营计划;
2、 公司产品的市场研究/报告;
3、 公司主要客户清单;
4、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
5、买卖合同;
6、租赁合同;
7、代理合同;
8、技术转让合同等
9、运输合同;
三、重要的协议
1、 重大供应和销售合同;
2、 资金贷款合同;
3、 资产抵押合同;
4、对外担保合同;
5、 资产租赁合同;
6、 工程建设合同;
7、 经销协议、分销协议、许可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等;
8、委托管理层协议;
9、 管理层年薪支付协议;
10、其他合同;
四、资产清单
1、 固定资产清单;
2、 无形资产清单,包括:专利、许可和批准,特许经营等;
第二部分 法律方面
一、基本资料
1、公司章程;
2、公司制度;
3、营业执照等;
一、历史沿革(收集资料辅以当地查询)
1、调查目的:
(1)了解企业股东、注册资本、经营业务、主要管理人员的变革历史,了解变动原因,掌握企业发展过程,判断管理层从业经验与诚信情况。
(2)分析变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无办理相关手续,并做相应帐务处理,实际股东控制人与帐面或章程记录一致;
(3)了解出资人的投资能力,判断企业注册资本来源与真实性,结合关联交易判断资本到位情况。
(4)了解公司原有股东、高管人员动向,分析对公司经营业务潜在或可能的影响。
(5)分析本次注册资本或股东变动是否涉及业绩完整会计年度的计算,对原股东权益的影响。
2、主要问题清单
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章程历次修改情况
公司的`管理层,股东结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成立后至今历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主要收集资料
(1) 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增资合同、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等;
(2) 公司章程;
(4) 公司成立后至今历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批文、法院裁决书、工商管理变更登记材料、重大资产重组合同、协议、验资、评估报告等;
(5) 具有国有成份的还需了解企业历史清产核资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股权界定批复或产权登记证书;
二、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法律文件
1、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
2、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等);
三、对外的各类书面文件
1、买卖合同;
2、租赁合同;
3、代理合同;
4、技术转让合同等;
四、各类债权债务文件
1、融资文件;
2、借贷文件;
3、担保文件;
4、银行、往来单位对账单、催款函等;
五、公司负债与权益项目情况
1、调查目的
(1)了解公司主要负债与权益项目内容及分布情况,分析帐面数据与实际数相符程度,判断有无未入帐债务。
(2)了解公司有息负债数额,主要债权人,资产项目权利完整性,分析判断负债率合理性,计算利息与入帐财务费用是否相符。
(3)了解公司债务清偿情况,支付结算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4)了解公司长期挂帐负债项目,谨慎估计公司应付债务增值。
(5)了解公司工资发放与税收缴纳情况,是否有欠缴拖发情况。
2、主要收集资料
(1)主要负债项目明细科目帐面余额,负债项目与债权人帐目核对记录;
(2)公司银行借款种类、数额、利率及抵押或担保情况;
(3)银行贷款证记录清单及贷款合同;
(4)公司应收应付票据备查薄记录情况;
(5)公司当期月末暂估数额及依据;
(6)公司欠缴政府税金及费用情况;
(7)公司各项权益数额及增减变动情况与会计依据。
五、公司劳动关系方面的文件
1、劳动合同;
2、劳动制度、工资福利政策等;
六、各类所有权、使用权的凭证
1、股权、出资证明;
2、房屋、土地等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等;
四、主要资产项目及权属情况(收集资料为主,对部分资产进行实地调查)
1、调查目的
(1)了解公司主要资产项目内容与分布情况,分析帐面数据与实际数相符程度,判断公司资产有无虚增可能。
(2)了解公司资产项目权利完整性,分析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应收款项坏帐、存货偏离实际价值、固定资产成新度与折旧计提不符、土地房屋对价不清权利不明、对外投资减值等情况。
(3)了解公司资产抵押等权利受限情况,谨慎分析公司资产存在的增值因素。
2、主要收集资料
(1)公司主要流动资产项目明细科目帐面余额及主要债权清单;
(2)主要固定资产项目清单及相关权证,包括:
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
车辆:行驶证;
无形资产:相应的权利证书(包括专利证书等)
设备:主要设备的购买合同、进口设备的报关单、项目购进设备的项目批文;
(3)主要资产的账面形成记录(主要资产的付款凭证,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合同或买卖合同、进口设备的发票);
(4)是否受限制的依据(相应的抵押物登记证及抵押合同);
(5)公司对外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与近两年财务报表资料;
(6) 保险合同、保险证明和保险单.
险种主要是一般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火险或其他灾害险、董事或经营管理者的责任险,以及雇员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
3、主要问题清单
(1) 固定资产购建日期、原值、折旧方法、已提取折旧、净值;
(2)公司主要资产项目投保情况。
4、实地调研
(1) 主要资产项目近期对帐记录(银行对帐、往来对帐、存货盘点记录)
(2)主要固定资产项目清单及盘点记录
(3) 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合同
在调查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