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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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1
为确保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构建畅通安全、群众满意的交通环境,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市二环路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肖志永任组长,副主任科员甄志忠任副组长,外勤、宣传、督察、违章、指挥中心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中队,城区中队中队长李东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工作目标
1、市二环路以内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95%以上。
2、市二环路以内违法停车治理率达到100%,有禁止标志、标线的路段无违法停车。
3、市二环路以内路口、路段机动车礼让行人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市二环路以内21个示范路口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量较大路口。
市二环路以内2条严管街和主次干道。
2、重点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
(2)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3)其他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严密勤务部署。大队针对二环路以内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保证重点路口、路段的见警率、管事率。对秩序乱点,实施专人定点职守管理,强化平峰时段路口、路段巡逻管控;对行人流量大、情况复杂、警力不足的路口、路段,要重新调整警力部署和安排,确保不失管失控;对路况较好、有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也要加强机动巡逻管控,严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
(2)加大执法力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用足执法手段,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对以吵闹谩骂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使用执法记录仪或录像设备收集、固定证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者进行记录,并录入相关系统,属屡次、多次违法的,要通过组织看宣传片学习法规知识、协助执勤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对能够确认单位人员违法的,要实行抄告制度,单位人员违法较多、集中的,还要深入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开展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最大限度组织力量上街治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二)违法停车集中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1)主次干道: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上的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路段的违法停车。
华明路:北二环西路---南二环西路
愚公路:北二环西路---至北三环
凤凰路:华富东街---建明东街
文化路:北二环---南二环
通华西街:西二环至文化路
府前西街:西二环北路至华明北路
朝阳路:北二环东路至海沙大街
北二环东路:文化北路至东二环北路
北二环西路:华明北路至西二环北路
西二环北路:通华西街至北二环西路
建明西街:文化北路至西二环北路
水泉路:通华东街---华富东街
(2)公共广场及周边:
人民广场及周边
(3)公园周边:
人民公园、小河游园及周边
(4)学校周边: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学校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学校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小学:遵化市第一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二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三实验小学、遵化市第四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燕山学校
中学:遵化市第一中学、遵化市第二中学、遵化市第三中学、遵化市高级中学
(5)汽车站:
遵化市长途汽车站
(6)医院: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医院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医院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医院周边的.交通秩序。
遵化市人民新、老医院、遵化市中医医院、遵化市妇幼保健院、遵化市第二医院
(7)公共文化设施:
人民广场图书馆、新华书店
(8)商场、市场: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商场、市场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商场、市场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商场、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
商场:金源购物广场、永辉超市、时代广场、新、老天奕商场、唐山百货商场
市场:燕山果菜批发市场、贸易城果菜批发市场
(9)政务大厅:
遵化市行政审批中心
2、重点违法行为
以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医院、学校、商场、车站周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的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实现“停车入位、顺向停放、间隙适当、规范有序”,营造治理违法停车严管高压态势。
(1)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等部位停车;
(2)机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停放;
(3)不按指示方向停放;
(4)限时停车泊位禁止停车时段内违法停车;
(5)在道路上违法安装地锁、设置障碍物;
(6)其他影响车辆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科学研判部署,严格落实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强细化工作措施,根据不同点位的特点,制定具体管理措施,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全面提高民警和辅警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压力意识,把严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作为助力文明城迎检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开展好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健全乱停乱放整治常态管理机制。
(2)细化整治措施,突出重点整治。一是为使整治成果突出,采取不间断地巡逻检查执勤模式,发挥连续作战的传统,把路面违法停车工作逐级落实到岗到人。二是结合辖区机动车停放情况,合理安排警力部署,采取逐街排查、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辖区重点道路及严管路段车辆违法停放的查处工作,形成严抓严管态势。
(3)坚持严格执法,文明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要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对主次干道等文明城重点检查部位进行进行“一劝二贴三拍四拖五清”违法停车管理。即:一劝:对有驾驶人在场的违法停车首先进行劝离;二贴:对违法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三拍:对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违法停车的,要派出人员进行巡逻管控,必要时研究上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处罚;四拖:对影响通行的违法停车及时进行拖车处理;五清:对私自圈占停车位的,要及时清理地锁和障碍物。
(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1、加强灯控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治理。重点治理21个示范路口机动车右转不礼行人违法行为,发现机动车抢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要管理处罚。
(四)细致摸排,完善交通设施
1、加强对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的巡查,尤其是已经设置的人行过街标志、分隔护栏,发现标线不清、设施破损的,及时报相关部门完善。
2、进一步优化信号灯配时,充分发挥信号灯配时专业团队作用,对路设员报送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观测、研究,及时优化信号灯配时。
3、补充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结合市区道路建设与人流车流变化,对新出现的交通堵点、乱点进行分析,提出交通管理设施完善意见,报相关部门补充完善。
(五)服务一线,做好执法保障。
1、提供执勤执法法律保障。要以路面民警对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执法管理实际需求为切入点,积极研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执法意见,并对民警在执法管理中遇到的疑难情况和敏感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
2、做好执勤执法权益保障。对执勤执法过程中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民警、辅警执法权益的案件,督察大队要及时进行处置,协调归属地公安部门最大限度维护民警辅勤执勤执法权益,保障民警、辅警执勤执法工作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为我市创建文明城提供良好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创城工作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建立危机意识,树立治理决心,教育民警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主动克服畏难情绪,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迅速行动,召开全体民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将整治工作内容传达到全体民警、辅警,切实使大家都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积极投身于工作之中。
(二)明确责任,量化管理。
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进度安排表,切实把各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到中队、分解到人头,明确完成时限。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宣传先行,深入开展动员,突出管控重点,切实保证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导,奖惩结合。
整治期间督察大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适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认真负责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每周治理状况进行检查通报,行动结束时对没有达到即定目标的大队要在全队通报批评。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严防事故、确保畅通、安全防范、服务群众四个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春运安保措施,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务必确保”目标。
“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在春运车辆、场站、景区以及春运公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坚决防止重大春运负面舆情炒作。
“三个务必确保”:即务必确保全镇治安、交通形势持续平稳,务必确保春运重点区域、部位安全稳定、有序可控,务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我镇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殷立成任组长,副镇长吴亚夫任副组长,安监办、农服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简称“春运办”),由安监办负责人罗名洪、派出所所长钱朝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线路。主要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道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点部位。返乡流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枫香树至石板岚垭、南湖村村委会至石轿大桥、东湖村关二咀至石溪盐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点载具。主要是摩托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
四、职责分工
(一)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定期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农机、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参加春运联合执法,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全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二)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检查,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三)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四)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
以重点时段根据辖区情况,动态分析人、车、路、环境、天气等到信息数据,适时调整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及劝导员勤务安排。
(二)加强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要以人、车、路、企业“四类要素”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清零”,让“合格的人、合格的车、安全的路、合格的.企业”投入春运。春运期间,实行每周动态排查。
要相应的做好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台账的建立,在恶劣天气下做好辖区道路的预警提示。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1.突出防控重点。要以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认真按照“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镇派出所、镇执法小分队、5个农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每天运行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勤务部署,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春运期间,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3.强化城市道路疏导管控。春节前后要加强对场镇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疏导管控。
(四)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要充分用好辖区农村劝导站,在春运启动前将宣传资料、手持喊话器等必要宣传设施配备到位,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持续开展宣传。二是要利用赶场日、农村院坝会、红白喜事等时机,向农村群众深入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春运期间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进行录制播放村干部喊话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运期间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钟。三是常态开展进农村宣传。用好派出所、交安办、农村劝导员、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农村宣传平台,把握好农忙、集中外出、集中返乡、农历节日等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持续开展好农村宣传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前、开学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载车、拒坐“黑车”。
(五)加强应急管理,快速稳妥应对。
1.健全完善预案。针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要制定交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
3.强化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举,强化督促推动。
强化督导检查。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责任、整改分类建立“三个清单”,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3
为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xx—20xx)》,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政府决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组织开展城区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完善静态交通管理设施,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实现城区道路停车有序,静态交通秩序良好,为广大市民出行和文明城市建设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为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推进,达到预期整治目标,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三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各大新闻媒体上开展舆论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规范停车、顺向停车,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一是加强入户宣传教育。加强道路沿街商户、单位依法依规停车的宣传,逐一入户宣传,坚决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停车困难问题发生;深入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杜绝接送车辆乱停乱放;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单位公车驾驶人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规范停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规范停车做文明驾驶人”为主题,开设论坛、访谈等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组织记者上路进行现场采访和深度报道,集中曝光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和由此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案例;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信息,在交警微信、微博开设评论栏目。
三是加强阵地宣传教育。在公众聚集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路口摆放宣传戗牌,向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散发宣传材料;在人行横道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性标牌,利用道路上的电子显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户外广告牌,发布交通安全宣传口号;在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黑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广大居民知晓车辆停放管理有关规定,增强守法停车意识。
四是会议集中部署。县政府牵头召开会议,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签订城区规范停车责任书,宣传、督促、指导、提醒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主动关心、支持、配合城区停车秩序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
按照“保障交通畅通、优化资源配置、方便群众出行”的目的,排查城区停车秩序乱点,挖掘道路停车资源,完善路内停车设施,提高现有停车资源的利用率。
一是排查停车资源。安宜镇、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调查辖区居民停车需求量,排查辖区内小区内现有的配建停车位数量、背街小巷可供临时停车位数量;住建局负责排查路外停车场停车位数量,排查配建停车场被挪用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城管局负责排查人行道可供停放非机动车停车位;通过全面调研调查摸底,掌握现有停车资源、居民停车需求,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决策依据。
二是排查停车秩序乱点。公安局交警部门、辖区派出所负责排查梳理主次干道和支路停车秩序混乱路段、市民多次投诉停车问题路段,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减少因违法停车造成的.交通拥堵。
三是排查路内停车泊位。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住建、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对商业中心、老城区、老小区周边等有停车需求的路段进行梳理,遵循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在不影响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设置占道停车泊位,完善停车设施建设,允许停放车辆的,设置停车位标志,施划停车泊位标线。
四是排查完善禁停设施。公安局交警部门负责对采取禁停的路段进行排查,在禁止停放车辆的路段路口醒目位置设置禁停标志的基础上,适当在路段中增设禁停标志,反复提醒驾驶人;在一些重要路段,辅助施划禁停标线、拖移车辆标志,增强警示效果;xx等重要路段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视情设置护栏、阻车桩或摆放阻车石球等设施,阻止机动车进入。财政局负责禁停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审核。
五是加快路外停车场规划建设。按照“堵疏结合”原则,规划局负责对城区路外停车场进行科学规划设计,目前要对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规划停车设施。对新建小区配建停车设施规划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一律不予审批;住建局负责路外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安宜镇、房管局负责对老小区停车场地改造宣传、协调、建设,通过裁减部分小区绿化,拓宽小区道路,增设停车泊位;有序推动重点区域、公共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空间复合利用,建设地下车库或地上简易式、机械式立体停车位,通过“上天入地”解决车位不足问题;物价局要结合城区居民收入,严格停车费审批,并加强停车场收费检查工作,严防乱收费。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导向,鼓励社会资本通过BOT、PPP等模式进入停车设施建设领域,多元投入新增停车设施。
(三)攻坚整治阶段
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将整治行动纳入网格化管理责任,成立专门综合执法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加大各类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各类车辆的停放秩序。
一是强化路面秩序整治。公安局、城管局要加强对“禁停街”和违停突出路段巡逻管控,白天要采取密集巡逻、贴单、拖移等措施,夜间以张贴违法停车提示单为主,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影响交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拒绝驶离的坚决拖移,清理路边“僵尸车”,形成严查严治高压态势。
二是强化视频监控查处。公安局交警部门要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进行抓拍取证,科学增设点位,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效能。对于非现场执法采集到的违停车辆,要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时告知车主,进一步增强震慑力,扩大社会知晓度。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城管部门加强与公安、社区对接,对城区机动车占道经营进行拉网式整治,对摊贩集中、容易回潮的重点、难点区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安宜镇、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社区力量参与背街小巷停车秩序整治,动员道路沿线各单位落实门前承包制度,门卫保安维护门前道路停车秩序,及时制止违法停车行为;规划、住建、人防、建管、城管等部门要联合执法,监控检查建设项目停车配建行为,整改不按要求配建停车设施、将停车设施挪作他用行为;交运局要强化出租车、公交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始终保持对非法营运车辆打击的高压态势,科学设点布局,有效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
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制原则,抓好长效管理工作。整治办要定期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禁停街、准停街、限停街进行抽查。
一是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公安、城管、交运等部门组建专业小分队,严格查处占用盲道乱停车、在道路泊位外乱停车、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顺序乱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在交叉路口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行为,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
二是完善静态交通组织。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停车专项规划;不断优化共享停车资源,加强节假日期间停车组织,整合周边公共停车场资源,行政机关开放内部停车设施,增设停车指示标志,指挥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强繁华商业区的停车管理,用足大型商场、写字楼等配建停车设施,防止出现地下停车泊位空闲、占道停车泊位不够用的情形;完善公共出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步行、非机动车出行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多出行选择。
三是探索高能交通模式。顺应互联网+发展浪潮,依靠科技手段和专业人员探索开发智能软件,实时监控、发布、管理城区车位使用情况,构建全县统一的交通大数据平台。
四是切实运用问责手段。整治办要通过视频检查、上路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城区停车秩序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及时予以书面通报,按照责任分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是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解决道路停车难的一剂良方。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件大事抓好、抓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层层传递工作责任,严密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的推进。
(三)规范执勤执法。坚持规范执法,拖移违停车辆的,要全程进行摄像,要明确告知接受处理的地点;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抓拍的,要发送手机短信及时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态度,维护良好形象,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激化矛盾,引发负面舆情炒作。
(四)强化考核评估。整治办对各部门的专项整治情况要进行专门考核,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无锡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工商局、质监局《无锡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及区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无证照经营、虚假宣传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等行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经营销售明显规范,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摸底,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及维修经营主体底数,对未经许可登记注册擅自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加强对线上线下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容量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督促生产者和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自律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引导,加大抽检结果公示力度,发布消费警示信息。
(二)加强质量监管,落实抽检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及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有重点地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质量抽检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商品质量专项抽检工作,在加强城市主销售渠道产品质量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农村等边远地区新生电动车经销点的质量监管,扩大监管面。
(三)强化投诉举报分析处理,畅通维权渠道。对涉及电动自行车咨询、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受理和处理,并加强统计和分析,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支持。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认真梳理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内容,筛查违法线索,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立案调查或移送移交。
(四)强化案件查办,打击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严格依法核查,对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对抽检中发现的销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并及时将处罚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过渡期内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依法严格整治。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对经营销售不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规范整治。根据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结合百姓关注热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品牌和销售区域进行重点质量抽查检测,对抽检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依法进行处罚。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者、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督促生产者、经营者签订生产、经营承诺书等,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对现场检查、质量检测和行政处罚等结果及时公布,警示生产者、经营者,引导消费者;鼓励群众对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进行举报。
四、时间安排
(一)20xx年7月23日前,各分局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发动,认真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仓储的基本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20xx年11月底前,按照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经营等单位和个人自查,并积极进行整改,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各种检查和质量抽检工作,查处各种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和完善市场环境。
(三)20xx年12月底前,督促整改,汇总上报专项行动成果。结合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集中督促整改,促进标本兼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分局邮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并附报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搞好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结合职能和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严密组织,严格执法,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同配合。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要建立信息通报、案件协查、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有必要的情况可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的区域,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整治措施,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专项治理成效。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5
为集中治理影响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统一开展市、县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市统一部署,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一)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管理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
(六)职能部门管理能力增强,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二)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挪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违规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为。
(五)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乱停乱靠。
(六)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七)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非法载客营运。
(八)交通管理设施设置不规范、不齐全、不合理。
(九)货运车辆抛洒滴漏。
(十)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十一)城市交通“乱点”、“堵点”和交通事故“黑点”。
(十二)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
(十三)外牌摩托车闯。
(十四)其他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交通的组织疏导,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市区停车秩序;改进执法装备,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区交通管理规划和交通安全规划。
(二)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停车场规划;积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工作,对市区的道路、停车场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项目建设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确保新改建项目对交通不产生较大影响。
(三)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和维护市区道路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严格市区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负责及时清理市区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各类经营摊点、商铺、售货亭及违法开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为;规范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时清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严格规范各类占道广告审批管理;规范工程渣土、环卫车辆运输,保持市区道路清洁。
(五)市交通局:负责城区公路交通设施建设与维护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交、出租车行业监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市区运输市场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区公共交通规划。
(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和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七)市财政局:负责将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设施维护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提供停车场、电动自行车专用收费票据。
(八)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督促区教育局落实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市经贸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生产企业的规范和指导,引导企业严格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十一)连云港工商局:负责加强对销售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企业的监管;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对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
(十二)连云港质监局:负责对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的监管;查处不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车辆成品质量检验,致使不合格车辆出厂销售的行为。
(十三)市广电局、连云港日报社:负责在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报道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舆论环境。
(十四)市安监局:负责加强市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十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市级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聘用人员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十六)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七)连云港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集中开展军车运行专项整顿,教育广大官兵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风尚。
(十八)各区政府:作为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政府和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参照市区执行。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区、各职能部门组织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绿色交通”的主题,采取多种手段,宣传综合整治的意义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导文明驾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在政府的网站开设综合整治专栏、市民论坛和意见箱,通报整治情况,收集社情民意,争取群众关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组织全市启动仪式,开展签名活动,发出倡议。5月10日至16日为集中宣传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交通文明与安全漫画、挂图、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开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闯红灯的问题,对行人、非机动车带头闯红灯和不听劝阻的,坚决予以处罚,同时抄告行为人所在单位。对机关车辆闯红灯的,一律从严查处,并抄告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监察局。市文明办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定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开展重点地区和路段整治。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以繁华商业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区和学校、医院周边道路为重点,抓好占道摊点、售货亭、堆物以及违规挖掘、搭建清理整治,还路于民,切实解决行车难、走路难的问题。各区、县城区要排出一批“乱点”、“堵点”,组织优势力量,采取综合措施集中攻坚,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措施、期限、责任人,并留存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由政府挂牌整治。
3、开展车辆停放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开辟临时停车场,并加大巡管力度,从严取缔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一律拖移。对擅自封闭公共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城管部门要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乱停乱放和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予以清理。
4、开展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交、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要结合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完善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工作,引导非机动车规范行驶。交通部门要在公交、出租车行业开展整顿,对交通违法行为多、事故高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违法营运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城管部门要严格渣土、环卫车辆的管理,从严整治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深化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项交通专业规划。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交通发展状况,抓紧编制和修订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等专业规划,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强化规划指导作用。
2、加强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公安部门要牵头抓好车辆停放管理,并会同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制定出台全市停车场建设及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全市道路交通状况和未来公共停车需求,制定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方便驾驶人就近停车。物价部门要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整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严格控制开挖五年内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间,尽可能减小对交通的影响,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规划和验收,并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即时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监控、防撞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组织研究,完善指路标志系统,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积极推广绿波控制、信号错时配置技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交通、建设、公安部门以及海通集团要研究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优化公共交通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控制系统和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运营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优先评估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为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线网密度,努力扩大公交覆盖面,逐步实现票价优惠、线路优化、车辆优质的目标,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化运作,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交通部门和海通集团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监管,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报废及检验不合格、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加大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检查总结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进行挂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同时,要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注意总结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制度和规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市整治办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标,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整治结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综合整治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对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相关创建活动的参评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综合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工作作为城市各项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建设、规划、城管、交通、财政、物价、教育、工商、质监、安监、监察、机关工委、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各区政府以及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验收。各县、区也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整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这次综合整治行动。市规划、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审批各项建设、管理项目前,要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充分考虑项目的建设或实施对交通所产生的影响,防止对城市交通带来灾害性影响。要通过整治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负责,规划、建设、经贸、发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参加的交通决策协调机构,综合指挥协调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破解城市交通难题,保证决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连续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文明执法,强化督查指导。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执法目的与执法效果统一起来,切实提高为民执法服务水平。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警车、军车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抄告所在单位,在新闻媒体曝光,列为机关作风评议内容。各县区及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视察评议整治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排名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全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九安办〔20xx〕41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以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主要目的,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以“从严管理”为突破口,抓管理,抓整治,抓落实,彻底改变了全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现将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到人等工作责任制,形成政府领导、大家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与农户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43份,落实10名劝导员,对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批评教育,对重点路段的警示牌设立进行维护、巡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二、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宣传教育
我镇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利用召开会议、农民夜校、del显示屏播放、走村串户等多种宣传手段,深入辖区的学校、各村(社区)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悬挂宣传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交通安全知识,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三、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口
由城关交警中队牵头,我镇道路交通协管员配合,在清平三村至拔拉沟村通村道路上设卡,加强对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载人违法行为的.打击,杜绝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全年xxx检查车辆132辆,查处摩托车未带头盔24余人,小型载客车超员2人、拖拉机不按规定载人7人。全部得到了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
特别是高半山两个村,在汛期中,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边坡塌方、路基塌方、路面塌方和山体塌方的隐患路段,设立警示牌,布置警示线,通过做包坎,加强路基巩固,及时进行清理,确保了道路的畅通。清平三村通村公路至拔拉沟村为重点路段,积极开展巡逻工作。针对易滑坡、岔路口、塌方的地方,专门派出巡逻人员。各村(社区)、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当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实做好。
(二)加强协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村(社区)、单位作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做好联合检查。主动沟通,及时互通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的作用,全力促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社会化进程。推动我镇交通管理工作的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进程,努力实现城乡道路安全态势平稳、通行效率提高、执法服务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择部门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共同营造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7
为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xx—20xx)》,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县政府决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组织开展城区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完善静态交通管理设施,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实现城区道路停车有序,静态交通秩序良好,为广大市民出行和文明城市建设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为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推进,达到预期整治目标,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三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各大新闻媒体上开展舆论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规范停车、顺向停车,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一是加强入户宣传教育。加强道路沿街商户、单位依法依规停车的宣传,逐一入户宣传,坚决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停车困难问题发生;深入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杜绝接送车辆乱停乱放;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单位公车驾驶人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规范停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规范停车做文明驾驶人”为主题,开设论坛、访谈等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组织记者上路进行现场采访和深度报道,集中曝光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和由此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案例;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信息,在交警微信、微博开设评论栏目。
三是加强阵地宣传教育。在公众聚集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路口摆放宣传戗牌,向过往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散发宣传材料;在人行横道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性标牌,利用道路上的电子显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户外广告牌,发布交通安全宣传口号;在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黑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广大居民知晓车辆停放管理有关规定,增强守法停车意识。
四是会议集中部署。县政府牵头召开会议,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签订城区规范停车责任书,宣传、督促、指导、提醒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主动关心、支持、配合城区停车秩序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
按照“保障交通畅通、优化资源配置、方便群众出行”的目的,排查城区停车秩序乱点,挖掘道路停车资源,完善路内停车设施,提高现有停车资源的利用率。
一是排查停车资源。安宜镇、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调查辖区居民停车需求量,排查辖区内小区内现有的配建停车位数量、背街小巷可供临时停车位数量;住建局负责排查路外停车场停车位数量,排查配建停车场被挪用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城管局负责排查人行道可供停放非机动车停车位;通过全面调研调查摸底,掌握现有停车资源、居民停车需求,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决策依据。
二是排查停车秩序乱点。公安局交警部门、辖区派出所负责排查梳理主次干道和支路停车秩序混乱路段、市民多次投诉停车问题路段,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减少因违法停车造成的交通拥堵。
三是排查路内停车泊位。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住建、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对商业中心、老城区、老小区周边等有停车需求的路段进行梳理,遵循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在不影响行人、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设置占道停车泊位,完善停车设施建设,允许停放车辆的,设置停车位标志,施划停车泊位标线。
四是排查完善禁停设施。公安局交警部门负责对采取禁停的路段进行排查,在禁止停放车辆的路段路口醒目位置设置禁停标志的基础上,适当在路段中增设禁停标志,反复提醒驾驶人;在一些重要路段,辅助施划禁停标线、拖移车辆标志,增强警示效果;xx等重要路段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视情设置护栏、阻车桩或摆放阻车石球等设施,阻止机动车进入。财政局负责禁停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审核。
五是加快路外停车场规划建设。按照“堵疏结合”原则,规划局负责对城区路外停车场进行科学规划设计,目前要对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规划停车设施。对新建小区配建停车设施规划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一律不予审批;住建局负责路外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安宜镇、房管局负责对老小区停车场地改造宣传、协调、建设,通过裁减部分小区绿化,拓宽小区道路,增设停车泊位;有序推动重点区域、公共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空间复合利用,建设地下车库或地上简易式、机械式立体停车位,通过“上天入地”解决车位不足问题;物价局要结合城区居民收入,严格停车费审批,并加强停车场收费检查工作,严防乱收费。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导向,鼓励社会资本通过BOT、PPP等模式进入停车设施建设领域,多元投入新增停车设施。
(三)攻坚整治阶段
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将整治行动纳入网格化管理责任,成立专门综合执法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加大各类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各类车辆的停放秩序。
一是强化路面秩序整治。公安局、城管局要加强对“禁停街”和违停突出路段巡逻管控,白天要采取密集巡逻、贴单、拖移等措施,夜间以张贴违法停车提示单为主,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影响交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拒绝驶离的坚决拖移,清理路边“僵尸车”,形成严查严治高压态势。
二是强化视频监控查处。公安局交警部门要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进行抓拍取证,科学增设点位,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效能。对于非现场执法采集到的违停车辆,要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时告知车主,进一步增强震慑力,扩大社会知晓度。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城管部门加强与公安、社区对接,对城区机动车占道经营进行拉网式整治,对摊贩集中、容易回潮的重点、难点区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安宜镇、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社区力量参与背街小巷停车秩序整治,动员道路沿线各单位落实门前承包制度,门卫保安维护门前道路停车秩序,及时制止违法停车行为;规划、住建、人防、建管、城管等部门要联合执法,监控检查建设项目停车配建行为,整改不按要求配建停车设施、将停车设施挪作他用行为;交运局要强化出租车、公交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始终保持对非法营运车辆打击的高压态势,科学设点布局,有效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
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制原则,抓好长效管理工作。整治办要定期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禁停街、准停街、限停街进行抽查。
一是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公安、城管、交运等部门组建专业小分队,严格查处占用盲道乱停车、在道路泊位外乱停车、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顺序乱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在交叉路口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行为,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
二是完善静态交通组织。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停车专项规划;不断优化共享停车资源,加强节假日期间停车组织,整合周边公共停车场资源,行政机关开放内部停车设施,增设停车指示标志,指挥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强繁华商业区的停车管理,用足大型商场、写字楼等配建停车设施,防止出现地下停车泊位空闲、占道停车泊位不够用的情形;完善公共出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步行、非机动车出行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多出行选择。
三是探索高能交通模式。顺应互联网+发展浪潮,依靠科技手段和专业人员探索开发智能软件,实时监控、发布、管理城区车位使用情况,构建全县统一的交通大数据平台。
四是切实运用问责手段。整治办要通过视频检查、上路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城区停车秩序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及时予以书面通报,按照责任分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是文明城市创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解决道路停车难的一剂良方。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件大事抓好、抓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层层传递工作责任,严密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的推进。
(三)规范执勤执法。坚持规范执法,拖移违停车辆的,要全程进行摄像,要明确告知接受处理的地点;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抓拍的,要发送手机短信及时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态度,维护良好形象,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激化矛盾,引发负面舆情炒作。
(四)强化考核评估。整治办对各部门的专项整治情况要进行专门考核,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8
为集中治理影响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统一开展市、县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市统一部署,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一)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管理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
(六)职能部门管理能力增强,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二)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挪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违规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为。
(五)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乱停乱靠。
(六)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七)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非法载客营运。
(八)交通管理设施设置不规范、不齐全、不合理。
(九)货运车辆抛洒滴漏。
(十)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十一)城市交通“乱点”、“堵点”和交通事故“黑点”。
(十二)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
(十三)外牌摩托车闯。
(十四)其他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交通的组织疏导,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市区停车秩序;改进执法装备,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区交通管理规划和交通安全规划。
(二)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停车场规划;积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工作,对市区的道路、停车场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项目建设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确保新改建项目对交通不产生较大影响。
(三)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和维护市区道路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严格市区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负责及时清理市区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各类经营摊点、商铺、售货亭及违法开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为;规范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时清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严格规范各类占道广告审批管理;规范工程渣土、环卫车辆运输,保持市区道路清洁。
(五)市交通局:负责城区公路交通设施建设与维护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交、出租车行业监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市区运输市场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区公共交通规划。
(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和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七)市财政局:负责将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设施维护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提供停车场、电动自行车专用收费票据。
(八)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督促区教育局落实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市经贸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生产企业的规范和指导,引导企业严格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十一)连云港工商局:负责加强对销售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企业的监管;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对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
(十二)连云港质监局:负责对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的监管;查处不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车辆成品质量检验,致使不合格车辆出厂销售的行为。
(十三)市广电局、连云港日报社:负责在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报道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舆论环境。
(十四)市安监局:负责加强市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十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市级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聘用人员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十六)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七)连云港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集中开展军车运行专项整顿,教育广大官兵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风尚。
(十八)各区政府:作为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政府和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参照市区执行。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区、各职能部门组织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绿色交通”的主题,采取多种手段,宣传综合整治的意义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导文明驾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在政府的网站开设综合整治专栏、市民论坛和意见箱,通报整治情况,收集社情民意,争取群众关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组织全市启动仪式,开展签名活动,发出倡议。5月10日至16日为集中宣传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交通文明与安全漫画、挂图、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开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闯红灯的问题,对行人、非机动车带头闯红灯和不听劝阻的,坚决予以处罚,同时抄告行为人所在单位。对机关车辆闯红灯的,一律从严查处,并抄告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监察局。市文明办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定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开展重点地区和路段整治。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以繁华商业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区和学校、医院周边道路为重点,抓好占道摊点、售货亭、堆物以及违规挖掘、搭建清理整治,还路于民,切实解决行车难、走路难的问题。各区、县城区要排出一批“乱点”、“堵点”,组织优势力量,采取综合措施集中攻坚,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措施、期限、责任人,并留存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由政府挂牌整治。
3、开展车辆停放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开辟临时停车场,并加大巡管力度,从严取缔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一律拖移。对擅自封闭公共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城管部门要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乱停乱放和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予以清理。
4、开展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交、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要结合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完善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工作,引导非机动车规范行驶。交通部门要在公交、出租车行业开展整顿,对交通违法行为多、事故高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违法营运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城管部门要严格渣土、环卫车辆的管理,从严整治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深化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项交通专业规划。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交通发展状况,抓紧编制和修订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等专业规划,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强化规划指导作用。
2、加强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公安部门要牵头抓好车辆停放管理,并会同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制定出台全市停车场建设及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全市道路交通状况和未来公共停车需求,制定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方便驾驶人就近停车。物价部门要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整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严格控制开挖五年内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间,尽可能减小对交通的影响,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规划和验收,并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即时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监控、防撞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组织研究,完善指路标志系统,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积极推广绿波控制、信号错时配置技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交通、建设、公安部门以及海通集团要研究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优化公共交通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控制系统和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运营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优先评估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为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线网密度,努力扩大公交覆盖面,逐步实现票价优惠、线路优化、车辆优质的目标,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化运作,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交通部门和海通集团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监管,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报废及检验不合格、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加大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检查总结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进行挂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同时,要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注意总结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制度和规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市整治办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标,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整治结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综合整治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对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相关创建活动的参评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综合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工作作为城市各项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建设、规划、城管、交通、财政、物价、教育、工商、质监、安监、监察、机关工委、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各区政府以及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验收。各县、区也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整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这次综合整治行动。市规划、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审批各项建设、管理项目前,要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充分考虑项目的建设或实施对交通所产生的影响,防止对城市交通带来灾害性影响。要通过整治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负责,规划、建设、经贸、发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参加的交通决策协调机构,综合指挥协调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破解城市交通难题,保证决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连续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文明执法,强化督查指导。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执法目的与执法效果统一起来,切实提高为民执法服务水平。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警车、军车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抄告所在单位,在新闻媒体曝光,列为机关作风评议内容。各县区及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视察评议整治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排名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9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就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使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经过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小于2辆/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顺畅。市城区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栏及中小学门口安全设施等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美观大方、符合国标,无损坏现象。力争城区道路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学规划建设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尽快实现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化。四是乘客排队候车(船),有序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xx、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任副组长,濮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华龙区政府副区长郝胜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冯庆轩、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庆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庆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长李锋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一是整治停车秩序。重点整治公共广场、大型商场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区域、人行道到沿街门店之间区域等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市城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现状进行评估和修订,重新完成停车泊位的科学设计与设置;年内基本完成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车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随意调头上下乘客,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人力三轮车、电(机)动三轮车走逆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整治“堵点”、“乱点”。市交警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排查辖区内“堵点”和“乱点”,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要全力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重点治理隔窗抛洒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降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对市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区各类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交通标线清晰完好。二是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的拍摄查处。三是根据各路口 交通流量实际,科学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预防和减少路口 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份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排队等候,不拥挤、不抢座”等现代交通文明风尚,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化文明示范创建。依照市城区各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科学部署勤务,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学校及周边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到该严尽严、该罚尽罚,力争在城区创建区域不少于4个示范区域、4条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业园区可选择一个交叉路口为创建示范路口,濮阳县按照市城区要求创建),要充分发挥创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创建方案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市民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文明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阶段性工作台账,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整治办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建提升阶段(6月30日—20xx年底)。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区)、各单位文明示范区域、道路、路口创建工作要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明宣传活动要量化到宣传品的印发、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台账,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表彰,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宣传劝导、严治重管,综合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人畅其行、物畅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乘客排队上车、有序下车。二是引导驾驶员、行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出租车票、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三是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三、主要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广大市民和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市区主要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达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驾驶人)自觉告别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等交通陋习;
(三)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绝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现象,自觉排队上下车;
(四)“三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和运料车)整治达到市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运营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五)交通文明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管理责任落实。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①社会宣传:在重点区域(路段、场所)设立街头宣传站1个。在主次干道、重要场所、辖区单位、社区悬挂横幅不少于20条。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门前悬挂横幅。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驾、交通文明”温馨提示卡摆进包厢。
②单位宣传:利用文明学校、宣传栏、网站、电子屏等途径深入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区宣传:利用市民文明学校、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为宣传。登门入户,发送一封信,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④重点群体宣传:统揽指导督促辖区大、中、小学生,建筑民工,外来经商人员宣传教育工作。
2、深入开展大劝导活动。
发动街道机关党团员、文明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各类志愿者组成劝导队,统一佩戴“交通文明劝导员”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开展大劝导活动,对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宣传、劝阻、纠正。
3、深入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
每月11日,在辖区车站、公交站台集中开展“文明排队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排队习惯。
4、深入规范重要路段停车秩序。
按照市里确定的重要路段数量,组织城管和辖区交警实行严管重罚,规范停车秩序。
5、深入抓好“门前责任区”责任制落实。
①非机动车划线停放: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较宽的地方一律要实行划线停放。
③严禁沿街店(商)家、单位倚门设摊和占道商业促销。
五、具体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分为谋划准备、宣传教育、严治重管、长效管理4个阶段。
(一)谋划准备阶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办制定《x市x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交警x大队编印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小册,包括交通法律法规选编、停车导则。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录,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宣传教育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区委宣传部的统一组织下,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宣传。
(三)严治重管阶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管全员上路执勤,严管重罚。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业步行街、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依法严管,形成严格劝导、严格管理、严格处罚的高压态势。
(四)长效管理阶段(9月15日以后)
迎接区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制订长效管理办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奖惩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检查。
区文明办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义务监督员等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暗访巡查,街道将组织专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或个人严格问责。
(四)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单位或个人有严重违规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11
按照《2021年平凉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的通告》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提升中心城区整体环境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依法开展非机动车辆停放专项整治,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东起解放路、西至天馨路、南起南环路、北至泾河南路。
三、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机动(电瓶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停放达到“标识清楚,方向一致,规范有序,市民自觉,管理顺畅”的良好局面。
四、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1.全面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点。对2020年施划的80处非机动车位标线进行修补,完善停车方向箭头和停车标识;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对未施划停车点位的街路进行实地查勘,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点。
责任单位:市容督查科责任人:王小燕
2.规范停车集中整治行动。由各市容执法管理中队负责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当事人在现场的,采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导其规范停车;当事人拒不改正的`或当事人不在现场,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责任单位:各市容管理中队责任人:中队负责人
3.强化文明停车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文明停车报道力度,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对蛮横滋事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责任人:李延峰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市容管理中队在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督促城区沿街门店、单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由门店、单位负责监督做好店铺门口或单位门口非机动车驾驶人规范停放车辆,特别是学校、医院、商场周边,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导非机动车停放;动员鼓励小区、商场以及学校、医院等单位,合理释放内部停车场所,尽可能开放对外停车空间,缓解外部沿街停车压力。
责任单位:各市容管理中队责任人:中队负责人
五、工作步骤
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6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6日至4月20日)。发布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发通告,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宣传引导活动,劝导市民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
(二)整治阶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全面开展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徒步巡查制度,及时处置各类违规停放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三)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局市容督查科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总结整治情况。各责任中队要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停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对市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天智主要负责,各责任科室和管理中队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责任科室和中队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非机动车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强化协作,持续做好整治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崆峒创建优美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12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状况,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则,开展大宣传、推动大教育、营造大氛围的“治理”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改变出行理念和习惯,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家长、教师、学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责任学校
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
四、主要步骤
本次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结合“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时间段)从20xx年6月20日起至20xx年1月结束。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召开各责任学校工作部置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学校召开动员大会,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分析造成校园周边交通堵塞的主要成因,摸清学生接送情况,并制定“治理”实施方案及具体工作进度表,通过家校通、告家长书等形式持续地向广大家长宣传。主城区学校于7月10日前将学生(含下学期入学的新生)接送排查情况汇总(详见附件1),通过教育0A系统发至县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盖章处。
(二)教育宣传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在暑假及“治理”期间,各校要依托微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通过家校通、学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和“千名教师进万家安全家访”活动,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活动。新学期时,各责任学校要落实“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项措施,广泛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为主题“治理”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消除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点。
(三)检查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县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责任学校的整治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对工作无作为、敷衍了事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全县通报。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五、主要内容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广泛开展“治理”宣传。各责任学校要广泛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为主题“治理”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城区学校必须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板报、家校通等形式进行宣传,设立“曝光台”、“光荣牌”,及时更新,利用干部值日岗抓拍形式,在校园周边进行抓拍活动,曝光在师生、家长在交通过程中违规或不文明的行为,对严守交通规则的好人好事上光荣台表彰。同时,通过开展“以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会”的“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充当宣传员,要求家长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知识,为子女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形象。
2.推进少年交警学校及马路小天使上街活动工作。以城关中心小学、楚门镇中心小学为试点推进少年交警学校创建,加快小交警队伍建设,从小培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道路行为习惯。有条件的其它学校也要积极建立学生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教育实践基地,配置道路交通安全模拟设施,积极组建学生小交警队伍,邀请交警到校对小交警进行交通疏导指挥培训。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
针对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较拥堵的现状,各责任学校要制定“一校一策”的交通疏导方案。
1.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每天至少要安排1名学校领导带班、2-3名教师值班,及时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值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安(门卫)人员要严格把守校门,确保学校门前交通疏散通道畅通。城区学校要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并通过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成立校门交通“治堵”劝导员队伍,在每天上下学时间段进行疏导活动。
2.加强教职工车辆和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要排摸教职工上下学车辆及学生家长接送车辆底数,合理引导并逐步纳入规范管理。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教职工步行、拼车及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努力做到“出行一公里内步行,三公里内骑自行车,五公里内乘坐公交车”出行理念。同时,要号召开私家车接送子女的家长以居住小区为接送点,实行家长自愿拼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接送时按规定有序停靠,以减少在校门口附近停车对交通造成影响;对拼车上下学的学生要进行适当适时嘉奖。
3.做好校门口疏导工作。要根据学校(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规模大小、校门是否临近交通主要干线等实际情况,采取分年级错时上放学、多开校门供学生疏散等行之有效方法,多种方式,劝导家长尽量减少接送子弟在校门口的逗留时间,减轻上放学时校门前的交通压力,保障学生有序疏散、快速疏散。
4.完善配套导向设施。根据学校的地理环境,按年级、班级合理设置家长接送学生区域,确保家长能快速、准确接到自己的小孩,提高接送效率。要设计合理的行车线路,设置醒目的导向指示牌,主动赢得广大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有序到指定区域接送学生。
5.协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要主动邀请交警到校开展和指导交通安全教育,在学生上下学时段派出交警(或交通协管员)到校门前值勤,及时疏导滞留车辆。联系交警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科学设置减速带、斑马线、红绿灯、警示标牌等设施。要根据校园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及时联系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乱搭建、乱经营、乱停车、乱堆放等的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科。各责任学校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认真分析、找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存在“节点”问题,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制订工作进度表,把各项化解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交通畅通工程是我县今年一项重大的工程,更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与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学校各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内容,创新载体,注重实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大力宣传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秩序治理的重要意义,并通过校园电子屏、家校通、校会、家长会、微信等平台,及时将“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八个一律’严管措施及严罚措施(尤其是‘公职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律予以通报并从严处罚’)”和学校活动成果,告知广大师生及家长,教育广大师生、家长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良好交通秩序。
(四)强化管理,建立机制。对在“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学校要认真分析总结,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行动制度化,要与交警、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密切协作,经常性地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常抓不懈,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形成长效机制。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国家文明县城创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原则,按照“规范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车”的工作要求,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周边的违法占道停车行为,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擅自占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商业街区公共道路、盲道、缘石坡、人行横道的乱停乱放行为;
(二)整治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农贸市场、旅游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及周边乱停乱放行为;
(三)整治单位、社区、小区内及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行为;
(四)整治废旧车、“僵尸车”;
(五)整治车辆销售、维修行业乱停乱放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以“疏”为主,解决停车难题。
1.进一步优化主次干道人行道停车位规划建设,完善停车位标线施划,适当增设小汽车、摩托车停车位,清除违规停车位,对不适合停车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物理隔离设施,逐步解决车辆停放设施设备问题。规划建设智能化立体停车场,积极争资,修建南门口、瑞通路、城北、隆鑫、桥头场、沙丘等6个智能化立体停车场。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20日前
2.做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适当增设停车位。督促物业公司转变思想,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规范小区内车辆停放,让业主自主、自愿将车辆规范入库停放。引导物业企业建设智能停车引导系统,对外开放停车。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25日前,长期坚持
3.在背街小巷及“三无”楼栋等合适位置及区域增加停车位,施划停车位标线。做好背街小巷及“三无”楼栋停车秩序管理,做到车头朝向一致、规范停放。
责任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以“堵”为辅,抓好重点区域整治。
1.加强已规划停车区域的`停车管理,确保车辆朝向一致、车头朝外。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的人行道等市政公共区域乱停乱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僵尸摩托车”。分时分段分区域抓好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对易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的区域,定人员、定路段、定范围,强化日常巡逻执法。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2.加强“三轮车”“超限车”入城管控,完善县城主次干道抓拍系统,做好车辆占用主、次干道车行道及消防通道等乱停乱放行为整治。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车辆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在车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依法依规严处,引导驾驶员养成规范停车的文明意识和习惯,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法依规处理“僵尸小汽车”。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3.每周不定时对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及时疏通生命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4.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车位购买、车位租赁、车辆临时停车收费等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5.抓好门店、商铺等“门前三包”车辆规范停车工作,禁止门店、商铺前占道停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6.做好物业小区乱停乱放行为整治,督促县城物业小区和在建楼盘做好小区内及周边车辆停放,动员车辆入库。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7.做好学生引导教育,配合做好学校周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抓好“小手牵大手”、禁止未成年学生驾驶电瓶车等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8.督促车辆销售企业规范停车,朝向一致。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9.加强农用车入城管控,做好县城农机销售、维修等门市监督管理工作,对占道经营门市企业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0.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车辆停放,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企业进行联合处罚。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1.监督本单位干部职工规范停车,做好单位周围及责任区域车辆规范停放工作,加强文明教育,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级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2.积极开展背街小巷、“三无”楼栋乱停乱放行为整治,进一步优化背街小巷、“三无”楼栋停车位管理,加强规范停车宣传发动,积极开展联动执法。
责任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三)建立机制,做到常态长效。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解决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每月一次全面整治,每周一次分区域整治的常态化整治机制,按职责分工做好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成果巩固,防止乱象复燃,常态化、长效化推进车辆乱停乱放治理。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教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5日前,长期坚持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0月10日前)。
通过广播电视媒介、标语横幅、印发文明停车宣传单等“线上+线下”方式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使群众深入了解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与、支持,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等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新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0月11日至31日)。
按照工作方案,根据工作要求和分工,积极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县城重点区域及周围加大力度整治,对废旧车、“僵尸车”等无人认领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争取在集中整治阶段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1月起,长期坚持)。
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及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各单位按职责做好管控工作,巩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整治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冉启明任组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汪柏林、县公安局副政委秦天海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宾街道、万安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局﹐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汪柏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冉云飞、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张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按职能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抓好宣传发动。一是县融媒体中心要利用电视、报刊、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的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新风。二是县城市管理局利用市政LED、车载广播广泛宣传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县公安局利用广播,适时播放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各街道要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做到每个社区有一幅宣传标语,掀起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热潮。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和统筹作用,依照本方案,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措施、有专人、明责任、见成效,各责任、配合单位要及时落实各自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的经费投入,保障本次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经费。各街道要利用城维费用,保障背街小巷、“三无”楼栋的停车位增设、标线施划等资金。
(五)加强工作督查。县城市管理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办开展专项督查,进行明查暗访,公开曝光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街道抓好工作落实,对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整治不力、问题反复“回潮”的进行跟踪督办,并予以全县通报。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14
为了加强我校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校园及家属区内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山西省居民区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后勤[]10号)精神,将从6月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校内电动车防范意识。
二、工作步骤
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时间为206月15日前,涉及部门制定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从20xx年6月16日20xx年xx月,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从20xx年xx月至12月,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对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源头管理。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对学生公寓、家属楼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二)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明确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对公寓、家属楼院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校园内严禁任何人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内学生严禁使用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等交通工具。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二级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确保抓深抓细抓出实效。
(二)严格标准,认真执行。对校内及家属区要逐一排查,逐个解决,绝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敷衍应付。
(三)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各部门负责人要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等信息进行统计、上报。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无锡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工商局、质监局《无锡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及区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无证照经营、虚假宣传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等行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经营销售明显规范,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摸底,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及维修经营主体底数,对未经许可登记注册擅自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加强对线上线下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容量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督促生产者和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自律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引导,加大抽检结果公示力度,发布消费警示信息。
(二)加强质量监管,落实抽检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及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有重点地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质量抽检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商品质量专项抽检工作,在加强城市主销售渠道产品质量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农村等边远地区新生电动车经销点的质量监管,扩大监管面。
(三)强化投诉举报分析处理,畅通维权渠道。对涉及电动自行车咨询、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受理和处理,并加强统计和分析,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支持。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认真梳理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内容,筛查违法线索,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立案调查或移送移交。
(四)强化案件查办,打击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严格依法核查,对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对抽检中发现的销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并及时将处罚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过渡期内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依法严格整治。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对经营销售不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规范整治。根据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结合百姓关注热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品牌和销售区域进行重点质量抽查检测,对抽检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依法进行处罚。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者、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督促生产者、经营者签订生产、经营承诺书等,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对现场检查、质量检测和行政处罚等结果及时公布,警示生产者、经营者,引导消费者;鼓励群众对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进行举报。
四、时间安排
(一)20xx年7月23日前,各分局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发动,认真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仓储的基本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20xx年11月底前,按照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经营等单位和个人自查,并积极进行整改,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各种检查和质量抽检工作,查处各种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和完善市场环境。
(三)20xx年12月底前,督促整改,汇总上报专项行动成果。结合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集中督促整改,促进标本兼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分局邮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并附报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搞好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结合职能和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严密组织,严格执法,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同配合。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要建立信息通报、案件协查、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有必要的情况可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的区域,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整治措施,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专项治理成效。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16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xxx《xxx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重点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17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全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九安办〔20xx〕41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以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主要目的,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以“从严管理”为突破口,抓管理,抓整治,抓落实,彻底改变了全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现将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到人等工作责任制,形成政府领导、大家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与农户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43份,落实10名劝导员,对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批评教育,对重点路段的警示牌设立进行维护、巡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二、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宣传教育
我镇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利用召开会议、农民夜校、del显示屏播放、走村串户等多种宣传手段,深入辖区的学校、各村(社区)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悬挂宣传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交通安全知识,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三、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口
由城关交警中队牵头,我镇道路交通协管员配合,在清平三村至拔拉沟村通村道路上设卡,加强对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载人违法行为的打击,杜绝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全年xxx检查车辆132辆,查处摩托车未带头盔24余人,小型载客车超员2人、拖拉机不按规定载人7人。全部得到了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
特别是高半山两个村,在汛期中,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边坡塌方、路基塌方、路面塌方和山体塌方的隐患路段,设立警示牌,布置警示线,通过做包坎,加强路基巩固,及时进行清理,确保了道路的畅通。清平三村通村公路至拔拉沟村为重点路段,积极开展巡逻工作。针对易滑坡、岔路口、塌方的地方,专门派出巡逻人员。各村(社区)、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当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实做好。
(二)加强协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村(社区)、单位作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做好联合检查。主动沟通,及时互通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的作用,全力促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社会化进程。推动我镇交通管理工作的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进程,努力实现城乡道路安全态势平稳、通行效率提高、执法服务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择部门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共同营造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18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就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使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经过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小于2辆/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顺畅。市城区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栏及中小学门口安全设施等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美观大方、符合国标,无损坏现象。力争城区道路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学规划建设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尽快实现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化。四是乘客排队候车(船),有序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xx、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任副组长,濮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华龙区政府副区长郝胜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冯庆轩、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庆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庆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长李锋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一是整治停车秩序。重点整治公共广场、大型商场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区域、人行道到沿街门店之间区域等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市城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现状进行评估和修订,重新完成停车泊位的科学设计与设置;年内基本完成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车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随意调头上下乘客,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人力三轮车、电(机)动三轮车走逆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整治“堵点”、“乱点”。市交警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排查辖区内“堵点”和“乱点”,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要全力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重点治理隔窗抛洒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降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对市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区各类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交通标线清晰完好。二是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的拍摄查处。三是根据各路口交通流量实际,科学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预防和减少路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份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排队等候,不拥挤、不抢座”等现代交通文明风尚,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化文明示范创建。依照市城区各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科学部署勤务,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学校及周边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到该严尽严、该罚尽罚,力争在城区创建区域不少于4个示范区域、4条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业园区可选择一个交叉路口为创建示范路口,濮阳县按照市城区要求创建),要充分发挥创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创建方案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市民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文明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阶段性工作台账,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整治办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建提升阶段(6月30日—20xx年底)。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区)、各单位文明示范区域、道路、路口创建工作要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明宣传活动要量化到宣传品的印发、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台账,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表彰,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19
为确保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构建畅通安全、群众满意的交通环境,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市二环路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创建文明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肖志永任组长,副主任科员甄志忠任副组长,外勤、宣传、督察、违章、指挥中心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中队,城区中队中队长李东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工作目标
1、市二环路以内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95%以上。
2、市二环路以内违法停车治理率达到100%,有禁止标志、标线的路段无违法停车。
3、市二环路以内路口、路段机动车礼让行人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市二环路以内21个示范路口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量较大路口。
市二环路以内2条严管街和主次干道。
2、重点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
(2)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3)其他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严密勤务部署。大队针对二环路以内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保证重点路口、路段的见警率、管事率。对秩序乱点,实施专人定点职守管理,强化平峰时段路口、路段巡逻管控;对行人流量大、情况复杂、警力不足的路口、路段,要重新调整警力部署和安排,确保不失管失控;对路况较好、有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也要加强机动巡逻管控,严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
(2)加大执法力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用足执法手段,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对以吵闹谩骂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使用执法记录仪或录像设备收集、固定证据,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者进行记录,并录入相关系统,属屡次、多次违法的,要通过组织看宣传片学习法规知识、协助执勤等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对能够确认单位人员违法的,要实行抄告制度,单位人员违法较多、集中的,还要深入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开展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最大限度组织力量上街治理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二)违法停车集中整治
1、整治重点区域
(1)主次干道: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上的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路段的违法停车。
华明路:北二环西路---南二环西路
愚公路:北二环西路---至北三环
凤凰路:华富东街---建明东街
文化路:北二环---南二环
通华西街:西二环至文化路
府前西街:西二环北路至华明北路
朝阳路:北二环东路至海沙大街
北二环东路:文化北路至东二环北路
北二环西路:华明北路至西二环北路
西二环北路:通华西街至北二环西路
建明西街:文化北路至西二环北路
水泉路:通华东街---华富东街
(2)公共广场及周边:
人民广场及周边
(3)公园周边:
人民公园、小河游园及周边
(4)学校周边: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学校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学校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小学:遵化市第一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二实验小学、遵化市第三实验小学、遵化市第四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燕山学校
中学:遵化市第一中学、遵化市第二中学、遵化市第三中学、遵化市高级中学
(5)汽车站:
遵化市长途汽车站
(6)医院: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医院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医院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医院周边的交通秩序。
遵化市人民新、老医院、遵化市中医医院、遵化市妇幼保健院、遵化市第二医院
(7)公共文化设施:
人民广场图书馆、新华书店
(8)商场、市场:大队在认真治理辖区所有商场、市场周边违法停车以外,重点治理以下商场、市场周边的违法停车,维护商场、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
商场:金源购物广场、永辉超市、时代广场、新、老天奕商场、唐山百货商场
市场:燕山果菜批发市场、贸易城果菜批发市场
(9)政务大厅:
遵化市行政审批中心
2、重点违法行为
以辖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医院、学校、商场、车站周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的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实现“停车入位、顺向停放、间隙适当、规范有序”,营造治理违法停车严管高压态势。
(1)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除外)、盲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等部位停车;
(2)机动车未在停车泊位停放;
(3)不按指示方向停放;
(4)限时停车泊位禁止停车时段内违法停车;
(5)在道路上违法安装地锁、设置障碍物;
(6)其他影响车辆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3、整治工作措施
(1)科学研判部署,严格落实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强细化工作措施,根据不同点位的特点,制定具体管理措施,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全面提高民警和辅警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压力意识,把严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作为助力文明城迎检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开展好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健全乱停乱放整治常态管理机制。
(2)细化整治措施,突出重点整治。一是为使整治成果突出,采取不间断地巡逻检查执勤模式,发挥连续作战的传统,把路面违法停车工作逐级落实到岗到人。二是结合辖区机动车停放情况,合理安排警力部署,采取逐街排查、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辖区重点道路及严管路段车辆违法停放的查处工作,形成严抓严管态势。
(3)坚持严格执法,文明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要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对主次干道等文明城重点检查部位进行进行“一劝二贴三拍四拖五清”违法停车管理。即:一劝:对有驾驶人在场的违法停车首先进行劝离;二贴:对违法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三拍:对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违法停车的,要派出人员进行巡逻管控,必要时研究上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处罚;四拖:对影响通行的违法停车及时进行拖车处理;五清:对私自圈占停车位的,要及时清理地锁和障碍物。
(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1、加强灯控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治理。重点治理21个示范路口机动车右转不礼行人违法行为,发现机动车抢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要管理处罚。
(四)细致摸排,完善交通设施
1、加强对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的巡查,尤其是已经设置的人行过街标志、分隔护栏,发现标线不清、设施破损的,及时报相关部门完善。
2、进一步优化信号灯配时,充分发挥信号灯配时专业团队作用,对路设员报送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观测、研究,及时优化信号灯配时。
3、补充完善交通管理设施。结合市区道路建设与人流车流变化,对新出现的交通堵点、乱点进行分析,提出交通管理设施完善意见,报相关部门补充完善。
(五)服务一线,做好执法保障。
1、提供执勤执法法律保障。要以路面民警对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执法管理实际需求为切入点,积极研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执法意见,并对民警在执法管理中遇到的疑难情况和敏感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
2、做好执勤执法权益保障。对执勤执法过程中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民警、辅警执法权益的案件,督察大队要及时进行处置,协调归属地公安部门最大限度维护民警辅勤执勤执法权益,保障民警、辅警执勤执法工作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为我市创建文明城提供良好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创城工作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建立危机意识,树立治理决心,教育民警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心,主动克服畏难情绪,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迅速行动,召开全体民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将整治工作内容传达到全体民警、辅警,切实使大家都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积极投身于工作之中。
(二)明确责任,量化管理。
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进度安排表,切实把各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到中队、分解到人头,明确完成时限。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宣传先行,深入开展动员,突出管控重点,切实保证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导,奖惩结合。
整治期间督察大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适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治力度大、效果好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认真负责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每周治理状况进行检查通报,行动结束时对没有达到即定目标的大队要在全队通报批评。
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方案 篇20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治理交通拥堵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柳市镇《交通拥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集镇道路交通环境有根本性的改变,根据柳市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从20xx年12月10日起,20xx年4月8日结束。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包光许镇长为组长,王金法副镇长、蔡谷副镇长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综治办主任、村镇建设分局局长、宣传办主任、接待办主任军、交警中队、公安分局副局长、运管站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柳市交警中队。
三、工作目标
加大对我镇建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影响交通通行顺畅的行为明显减少,使城区的交通环境有明显的提升。镇政府整合各方面力量上路管理,通过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实施集镇道路交通环境、市民交通文明安全意识、集镇道路机动车通行速度、交通堵点排堵能力“四大提升”。
四、工作措施
1、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镇村镇建设分局会同交警中队和交警大队秩序中队等职能部门,对全镇道路交通标志线和红绿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及时组织人员重新施划和完善褪色、残缺的标线和闯禁等标志,对红绿灯工作不正常进行维修,并加强日常维护。对一些重要路段需要路中设置隔篱设施的要进一步调研,增设,对一些重要路段的停车泊位重新进行合理施划,确保市民行车有序、停车方便。
2、科学设置重点管理路段。根据以往经验,确定重点管理的'路段为“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其中“二纵”为柳黄路、柳青路,“三横”为大桥路车站路、大兴路、柳翁西路,“六单行道”为惠丰路、怡月路、上园南路、团结西路、延文路、安平路,“十三路口”为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柳翁西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大兴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龙井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大桥路与东风路交叉路口、车站路与智广北路交叉路口。对“十三路口”加强力量由专人进行管理。
3、创建“文明示范街”。将柳青路(车站路至溪桥路段)打造成精品街、文明路,在“文明示范街”上做到停车规范、有序,道路通畅,各种违规车辆不在路上行驶,行人、非机动车按照红绿灯规定通行,并各行其道,各种违章占道现象消除。以后逐步推广到其它街道。
4、加强宣传力度。开展文明交通宣传系列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结合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联合新闻媒体,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倡导活动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范围、广发动的宣传,使全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安全意识得到提升。
五、责任分工
1、镇预备役部队:将柳青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国道线至溪桥路段,五个路口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2、城管执法大队:将大兴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大兴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各时候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3、综治办:将柳翁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段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柳翁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柳黄路转盘、柳翁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4、交警中队:按照“屯警路面、严查严治”的工作要求,中队除其他勤务之外的人员全警上路管理,负责全辖区的排堵保畅工作,重点管理“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对未在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全部由交警中队负责,对已由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出现拥堵时派员一起参与排堵保畅。并加强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速度,防止由于事故处理的不及时导致堵情的加剧。
5、公安分局:对在联合执法、联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残疾车)阻碍执法、老人协会在管理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等情况进行依法、合理处置。
6、运管站:对在联合执法中出现的涉嫌非法营运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人力载客三轮车等情况进行处理。
7、村镇建设分局:负责镇辖区的道路基础设施的排摸、维修、建设,完善道路相关设施。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治理交通拥堵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工程,事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关注度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治理交通拥堵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此次交通拥堵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各尽其职,从整体推进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做到本辖区内道路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各部门要对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员,逐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预备役部队的上路时间按原管理方案进行,对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土路管理的时间确定为每天上午9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缓解交通拥堵为主题,近期以完善交通信号灯设置、建设临时停车场等交通管理措施为重点,远期要加快道路交通网建设,提高交通承载能力。在整治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各项整治要求,特别是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与群众沟通,争取群众理解,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