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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5/03/23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选2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的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他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建设任务

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3.配套措施

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2.建设任务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CT、直升机停机坪等。加强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科技研发、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投入、运行维护和现场处置经费等保障。要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案、人员培训和演练方案、基地建设考核方案、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要同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提高采供血能力。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2.建设任务

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3.配套措施

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建设任务

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1.建设目标

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建设任务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需要,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产科住院环境,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缓解儿童常见病看病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诊治资源不足等问题。

2.建设任务

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配套措施

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

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2.建设任务

依托省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揭榜挂帅、择优选拔。加强中医药研究型门诊和病房、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生物信息资源库、循证研究中心、古籍挖掘应用信息库、中药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协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研究和信息化设备等配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攻克一批优势病种防治关键技术,转化一批中药新药和中医药特色装备,形成一批高级别专家共识、诊疗方案以及标准指南。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根据“平急结合、高效准备,专兼结合、合理布局,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设35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2.建设任务

加强具有中医特色的肺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及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疫病防治科研支持平台。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等,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心肺复苏等重症急救抢救设备,做好必要的负压救护车、移动中药房等移动设备配置,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2.建设任务

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遴选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建设任务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模拟实训等用房,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改善中药房基础条件,加强中药制剂室和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等政策,鼓励在人才、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五)名医堂工程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健全名医堂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中央本级项目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亿元、3亿元、3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2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

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单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名医堂工程另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地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相关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减免相关建设配套费用,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等,合理申报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全额承担建设投入,实行“交钥匙”工程,坚决杜绝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投资建设现状与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等的系统摸底与分析研判,做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等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标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

各地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技术规范,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坚持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及时将项目储备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管、定期监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全过程监管,并将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定期汇总上报完工项目验收情况。

(五)开展方案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适时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提升。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增强评估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

一、主要目标

(一)持续强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覆盖全体居民、体系完整、功能互补、整体协同、高效智治、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医学高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整体成绩稳居浙江省前列。

(三)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卫生健康数字化全面转型升级,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四)人均健康期望寿命持续提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

二、六大重点工作

(一)推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6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4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到2025年各区(县、市)辖区内至少有1家公立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力争5年内有1家市级综合医院进入全省前5名。持续推进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覆盖所有区(县、市),县级优质医疗资源统筹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一老一小”健康服务能力。

(二)加快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依托市第一医院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建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点学科,构建市域有高峰、县域有高地的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宁波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加强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持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强化“互联网+护理”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加快医学高端人才引育,实施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重大攻坚项目,实现我市高水平医疗服务重点突破。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抓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发挥数字化支撑作用,大力推动卫生健康多跨场景应用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医学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探索建设城市级医学人工智能平台。

(五)完善医防协同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打造标准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时间监测预警、疫情报告网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加快防控救治能力体系建设。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加快市县两级后备医院、方舱医院建设,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哨点建设。加强全市化学灾害医学应急救援网络和救援队伍建设。

(六)提升公立医院治理能力。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健身,每年动态培养5家清廉医院建设示范单位。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

(二)加强投入保障。落实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做好综合保障。

(三)建立评价体系。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科学晶振实施考核评价。

(四)及时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努力在“医学高峰”建设、健康宁波建设、综合医改及探索老年友好、生育友好社会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

四、解读单位

牵头解读机构:宁波市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xxxxxxx。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宜宾高质量建成区域医疗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5年努力,培育一批就医环境一流、医疗技术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服务能力一流、群众满意度高的知名医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市级“高峰”。到20xx年,市一医院和市二医院建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全省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建成全省一流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达到并保持A等,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5、微创手术占比达到25%,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0%,降低重大疾病市外转诊率,逐步实现群众就医“大病重病不出市”。

(二)做强县级“高原”。到20xx年,县(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全部创建为三级医院,全部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力争培育6家县级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B等以上,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实现群众就医“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解决”,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阵地提升行动,改善就医体验。

1.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完成市级公立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医院院区。市一医院总院搬迁至西区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老年康复院区,南岸院区建成妇产儿童院区,业务用房达到30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500张。市二医院总院搬迁至临港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慢病及护理院区,南岸院区建成肿瘤院区,江北院区建成康养结合示范区,业务用房达到32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800张。市中医医院二期院区投入使用,业务用房达到7万平方米左右,规划编制床位800张。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完成南溪院区搬迁,业务用房达到9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老年、精神、传染病院区建设等短板,优化流程布局,改善就医环境。

2.完善大型设备配置。按照突出高精尖优、补齐短板弱项原则,围绕重点专科建设需求,升级市、县(区)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机制,提高使用效能。

3.实施智慧医疗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统筹建设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县域医共体集成交换平台为核心的“健康宜宾·智慧医疗”集成信息系统,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信息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成电子病历、智慧医疗、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医院信息系统,全市三级医院全部建成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

(二)实施专科建设行动,提高服务能力。

1.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我市及周边地区群众发病率排名靠前、死亡率和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力争全市新建成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专业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8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2.提升医学科教创新能力。持续深化与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合作,力争引进院士工作站,高标准建设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及附属医院和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

(三)实施人才引培行动,提升管理水平。

外引和内培结合,大力推动知名院长、名医名家、高学历人才聚集,实现全市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掌握现代先进医院管理知识、具备医院精细化管理能力;国家级“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省部级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名医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获选者达80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达10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达1000人。

(四)实施综合联动改革,激活发展动能。

1.加强党的领导。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深化标杆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立医院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双带头人”培育和党务骨干、业务骨干“双骨干”培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推动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稳健可持续的基本医保筹资运行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机制。深入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力落实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械和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等主要指标更加优化,保持全省前列。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采取“小步快走”方式,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工作路径,分批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着重调增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等项目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加快医疗服务新开展项目审核,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凝练支撑高质量医疗发展的医院文化,建设全链条信息管理、监测评估系统。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辅助型服务流程,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使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县(区)要坚持党政主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细化任务清单,完善配套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民政局要加强统筹指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医疗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落实专班推进。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市、县(区)财政要切实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专科能力提升、高层级人才引培。其中涉及中医药类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培等项目补助资金从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差异化、个性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4

一、主要目标

(一)持续强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覆盖全体居民、体系完整、功能互补、整体协同、高效智治、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医学高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整体成绩稳居浙江省前列。

(三)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卫生健康数字化全面转型升级,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四)人均健康期望寿命持续提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

二、六大重点工作

(一)推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6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4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到2025年各区(县、市)辖区内至少有1家公立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力争5年内有1家市级综合医院进入全省前5名。持续推进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覆盖所有区(县、市),县级优质医疗资源统筹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一老一小”健康服务能力。

(二)加快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依托市第一医院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建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点学科,构建市域有高峰、县域有高地的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宁波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加强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持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强化“互联网+护理”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加快医学高端人才引育,实施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重大攻坚项目,实现我市高水平医疗服务重点突破。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抓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发挥数字化支撑作用,大力推动卫生健康多跨场景应用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医学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探索建设城市级医学人工智能平台。

(五)完善医防协同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打造标准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时间监测预警、疫情报告网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加快防控救治能力体系建设。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加快市县两级后备医院、方舱医院建设,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哨点建设。加强全市化学灾害医学应急救援网络和救援队伍建设。

(六)提升公立医院治理能力。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健身,每年动态培养5家清廉医院建设示范单位。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

(二)加强投入保障。落实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做好综合保障。

(三)建立评价体系。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科学晶振实施考核评价。

(四)及时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努力在“医学高峰”建设、健康宁波建设、综合医改及探索老年友好、生育友好社会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

四、解读单位

牵头解读机构:宁波市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xxxxxxx。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1.打造市级高水平公立医院。有序扩容市域优质医疗资源,以三级公立医院为重点,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达省内同类医院水平,推动市中医医院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皖北中医医疗新高地;在市人民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础上,争取再创建国家培训基地1家,可持续发展能力达省内同类培训基地水平。到2025年,跨省就医人次占比降低到4%左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濉溪县南部次中心医院、杜集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烈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建设,濉溪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濉溪县医院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县域医共体内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网格化布局建设2家三级综合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落实“五包十统一”建设要求,分工负责网格内居民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市级高水平医院扩容增效,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发生重大疫情时单个院区迅速转换功能。持续推进“千医下乡”工作,市县级医院每年安排40名人员下沉卫生院帮扶,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对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量减少30%以上。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覆盖各级公立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3.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加强市内高水平医院建设,针对省外就医人次排名前列的病种,建设一批优势明显的临床重点专科,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市内和省外之间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严格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7.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如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按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支持,各承建单位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省管市建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20个、市管县建重点专科10个,濉溪县建立独立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推进“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规范管理年”活动,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濉溪县政府〕

8.创新医学技术。积极争取省、市级科研项目,到2025年,承担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0个,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拓展院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人员;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鼓励高水平医院开展技术攻关,及时引进省内先进医疗技术,支持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促进医疗新技术与沪苏浙等高对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医保局〕

9.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0.加强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达到四级甲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推进数据共享,“十四五”期间,实现本市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推动市全民健康平台与省平台对接,推进公共卫生数据和医疗数据互联互通,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调阅共享。建设市级电子健康卡卡管平台,推进用卡环境改造,做好电子健康卡与安康码互通互认。提升网络安全保护,开展医疗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定级、测评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11.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融入医院管理,常态化推进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看齐长三角地区同类医院,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医保局〕

12.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作用,参与拟订医院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运行规划,监督经济事项等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强化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制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次达到B等级以上,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到2025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市中医医院排名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其他公立医院在2021年基础上每年提升2个位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市级医院大力引进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博士,县级医院引进高水平硕士,鼓励柔性长期引进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中华医学会专科常务委员、省级医学会副主委以上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专家来淮坐诊。强化政策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医学人才落实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各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县、区政府和市属医院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造就一批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三医联动”合力,高位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县(区)要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各相关部门对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要定期研究推进。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二)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落实对专科医院倾斜投入。参照沪苏浙做法,逐步提高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财政补助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公立医院按季、按年开展自评,市、县(区)按年对所属公立医院评价,公立医院年度自评和县区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各县区政府〕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6

为切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宜宾高质量建成区域医疗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5年努力,培育一批就医环境一流、医疗技术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服务能力一流、群众满意度高的知名医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市级“高峰”。到20xx年,市一医院和市二医院建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全省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建成全省一流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达到并保持A等,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5、微创手术占比达到25%,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0%,降低重大疾病市外转诊率,逐步实现群众就医“大病重病不出市”。

(二)做强县级“高原”。到20xx年,县(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全部创建为三级医院,全部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力争培育6家县级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B等以上,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实现群众就医“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解决”,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阵地提升行动,改善就医体验。

1.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完成市级公立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医院院区。市一医院总院搬迁至西区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老年康复院区,南岸院区建成妇产儿童院区,业务用房达到30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500张。市二医院总院搬迁至临港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慢病及护理院区,南岸院区建成肿瘤院区,江北院区建成康养结合示范区,业务用房达到32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800张。市中医医院二期院区投入使用,业务用房达到7万平方米左右,规划编制床位800张。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完成南溪院区搬迁,业务用房达到9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老年、精神、传染病院区建设等短板,优化流程布局,改善就医环境。

2.完善大型设备配置。按照突出高精尖优、补齐短板弱项原则,围绕重点专科建设需求,升级市、县(区)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机制,提高使用效能。

3.实施智慧医疗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统筹建设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县域医共体集成交换平台为核心的“健康宜宾·智慧医疗”集成信息系统,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信息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成电子病历、智慧医疗、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医院信息系统,全市三级医院全部建成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

(二)实施专科建设行动,提高服务能力。

1.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我市及周边地区群众发病率排名靠前、死亡率和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力争全市新建成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专业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8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2.提升医学科教创新能力。持续深化与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合作,力争引进院士工作站,高标准建设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及附属医院和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

(三)实施人才引培行动,提升管理水平。

外引和内培结合,大力推动知名院长、名医名家、高学历人才聚集,实现全市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掌握现代先进医院管理知识、具备医院精细化管理能力;国家级“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省部级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名医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获选者达80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达10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达1000人。

(四)实施综合联动改革,激活发展动能。

1.加强党的领导。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深化标杆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立医院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双带头人”培育和党务骨干、业务骨干“双骨干”培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推动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稳健可持续的基本医保筹资运行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机制。深入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力落实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械和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等主要指标更加优化,保持全省前列。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采取“小步快走”方式,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工作路径,分批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着重调增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等项目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加快医疗服务新开展项目审核,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凝练支撑高质量医疗发展的医院文化,建设全链条信息管理、监测评估系统。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辅助型服务流程,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使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县(区)要坚持党政主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细化任务清单,完善配套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民政局要加强统筹指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医疗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落实专班推进。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市、县(区)财政要切实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专科能力提升、高层级人才引培。其中涉及中医药类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培等项目补助资金从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差异化、个性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7

一、主要目标

(一)持续强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覆盖全体居民、体系完整、功能互补、整体协同、高效智治、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医学高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整体成绩稳居浙江省前列。

(三)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卫生健康数字化全面转型升级,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四)人均健康期望寿命持续提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

二、六大重点工作

(一)推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6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4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到2025年各区(县、市)辖区内至少有1家公立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力争5年内有1家市级综合医院进入全省前5名。持续推进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覆盖所有区(县、市),县级优质医疗资源统筹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一老一小”健康服务能力。

(二)加快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依托市第一医院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建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点学科,构建市域有高峰、县域有高地的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宁波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加强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持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强化“互联网+护理”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加快医学高端人才引育,实施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重大攻坚项目,实现我市高水平医疗服务重点突破。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抓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发挥数字化支撑作用,大力推动卫生健康多跨场景应用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医学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探索建设城市级医学人工智能平台。

(五)完善医防协同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打造标准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时间监测预警、疫情报告网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加快防控救治能力体系建设。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加快市县两级后备医院、方舱医院建设,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哨点建设。加强全市化学灾害医学应急救援网络和救援队伍建设。

(六)提升公立医院治理能力。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健身,每年动态培养5家清廉医院建设示范单位。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

(二)加强投入保障。落实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做好综合保障。

(三)建立评价体系。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科学晶振实施考核评价。

(四)及时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努力在“医学高峰”建设、健康宁波建设、综合医改及探索老年友好、生育友好社会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

四、解读单位

牵头解读机构:宁波市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xxxxxxx。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8

为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动健康、卫生强省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筑牢“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x+x+x”工作部署,紧扣“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以广深“双城联动”为引领,在资金上加大投入、在政策上先行先试、在项目上优先安排,对标国际顶级医疗中心,打造若干家国家级医疗技术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瞄准尖端医疗和国际前沿技术,形成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领跑国内乃至国际的优势学科;打造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不断完善分级诊疗格局;培养一批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和职业化医院管理团队,打造医疗人才集聚高地。

力争通过x—x年时间,基本建成广深医疗高地“双子星”,形成以若干家国内一流、世界领先的医院为引领,一批全国百强医院为支撑的高水平医院建设体系,进一步巩固提升我省医疗服务综合实力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打下更加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建设布局

在建设第一期xx家高水平医院的基础上,遴选新增第二期xx家综合或专科实力较强的医院进行重点建设,布局“四个层级”,实现全省xx个地级以上市高水平医院建设全覆盖,实现高水平医院分级分类科学均衡发展。

(一)从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医学中心布局。对标国际一流、国内最优,在建设呼吸、肿瘤、肾脏病医学中心的基础上,支持省人民医院牵头建设心血管医学中心、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牵头建设精准医学中心、x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牵头建设优势学科医学中心等,打造世界一流、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医学中心。

(二)从建设大湾区高水平医院布局。全力支持x建设先行示范区,持续推动x、x“双城联动”,在珠三角地市继续遴选一批实力较强、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高校附属医院、省部属医院和市级龙头医院进行重点建设。在尚无高水平医院的x、x、x、x等x个珠三角地市各遴选建设x家高水平医院。

(三)从建设粤东粤西粤北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在粤东粤西粤北分别布局建设x、x、x等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大对粤北山区高水平医院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在尚无高水平医院的x、x、x、x、x等x个地市各遴选建设x—x家高水平医院。支持原中央xx县所在地市医院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县级三甲医院建设发展。

(四)从建设差异化发展的优势临床专科布局。瞄准临床专科发展前沿,布局建设一批中医、儿科、传染病等专科特色医院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院。

三、建设重点

力争到xxxx年,全省xx家高水平医院在临床、科研、综合排名、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一)争创xx个国家级医疗技术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争取眼科国家医学中心,综合类、心血管、癌症、神经、创伤、口腔、精神、传染病、骨科、妇产、老年医学、中医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x。新增x个以上国家重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

(二)重点推动xx家综合医院进入全国百强。力争目前考核成绩处于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xxx—xxx名之间的区域龙头医院进入绩效考核百强,新增x—x家潜力医院进入复旦版中国医院排行榜百强。

(三)重点推动xx家专科医院、xx个临床专科进入全国前十。加强专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争取xx家专科医院进入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专科类别全国前十。在保持呼吸和眼科专科全国第一、xx个专科进入全国前十的基础上,推动小儿外科、变态反应等x个以上专科争创全国第一,烧伤、麻醉、急诊医学、康复医学、检验医学等x个以上重点专科进入全国前十。

(四)新增xx名以上国家顶尖人才。力争新增x—x位院士、x—x名国医大师、x名以上长江学者等顶尖医学人才,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辐射带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全省高水平医院高层次医学人才全覆盖。

四、建设任务

(一)建设前沿医疗技术高地。积极参加制定国家级疑难危重症诊疗规范、疾病诊疗指南和有关行业标准,开展重大疑难危重症的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提升解决疑难复杂重症的医疗技术水平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对标国际医学发展前沿和一流标准,科学规划建设一批重点专科。创新临床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引导重点专科合理研究本专业专病发展路径和目标,注重专病集成发展,打造优势特色专病中心,形成专科专病群。建立国际医疗合作中心,开展国际高端医疗服务,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医项目。

(二)建设高水平临床科研平台。加快建设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省部共建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实验室建设,布局一批具有我省区域特色的临床研究中心,抢占国际国内专病领域研究制高点。积极争取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级科技奖励。打造国际化的临床样本资源库和健康研究大数据库。建设开放共享、功能齐全的高水平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建成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研究中心,承接一批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研究项目。支持省医学科学院、省中医药科学院、地市级医学科学研究院做大做强,推动医教研产联动发展。建设生物医学和中医药知识产权转化中心。支持高水平医院医务人员参与国家和省学术团体。建设一批临床专病研究所。

(三)建设高端医学人才团队。大力培养和引进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临床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依托高水平医院组建名医、名师工作室,加强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工作站建设,组建以医学拔尖人才为核心的医学团队。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融合“大健康”理念和新科技革命内涵,建立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四)建设一流医学学科。建设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医学及相关学科群。整合医学学科资源,优化临床科室设置,在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等领域取得标志性成果。统筹教育教学资源,健全标准化、规范化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与国外著名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鼓励高水平医院与医学高等院校建立非直属附属医院合作模式,切实提高医学科研和学术水平。建成一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打造同质化医学实践教学团队。积极发展模拟医学,加强在仿真情形下培养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

(五)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高水平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率先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行医院岗位管理制度,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加强科研伦理和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行风标杆。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利民服务新模式,为患者提供全流程、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实施“精准医疗、精益管理、精心服务”,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

(六)建设辐射带动网络。充分发挥高水平医院的示范引领效应,鼓励高水平医院通过组建医疗集团等多种形式,合理规划建设多院区、多中心,有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资源薄弱地区延伸。加大协作帮扶力度,实施高水平医院跨区域联动项目,由排名前列的高水平医院对x、x、x、x、x等地级市医院实施x年的“一对一”紧密型帮扶,着重加强特色专科建设、高端技术引进、高端人才培养,通过远程会诊、派驻专家、接收进修等多种方式,推动中西医适宜诊疗技术和资源下沉基层,重点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救治中心,加强慢性病专科建设,显著提升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骨折、肺炎、糖尿病、肾衰竭等重点疾病的诊疗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支持。2021年,省财政分x年投入xx亿元支持第二期xx家高水平医院建设,每家医院各投入x亿元,省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至各高水平医院,由医院自主预算管理和使用,重点用于学科专科、科研平台、人才队伍建设、人员待遇保障等。加大对高水平医院跨区域联动项目的资金支持,xxxx—xxxx年,省财政分x年投入x亿元支持x、x、x、x、x等x市高水平医院跨区域联动项目,每个项目支持x亿元,省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至各支援医院,由支援医院自主预算管理和使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助、捐赠合建等多种途径支持高水平医院发展。落实对医院捐赠扣除捐赠额计算纳税额的税前扣除政策。

(二)支持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高水平医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服务人口情况,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总量,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岗位标准,自主决定聘用人员,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并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灵活的职称评审机制。按照国家关于“两个允许”的原则,合理确定高水平医院的绩效工资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并加大支持倾斜力度,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所需额度单列管理。允许高水平医院的科研人员参照《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粤人社规〔xxxx〕x号)相关规定开展创新创业。鼓励高水平医院人才按规定在世界级和国家级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兼任职务。

(三)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按照x省“人才优粤卡”服务标准,对高水平医院高层次人才予以保障。支持高水平医院高层次人才因公出国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根据实际需要为相关团组提供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审批办证便利。鼓励高水平医院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年金制度和购买商业保险。

(四)支持科研创新激励。在高水平医院探索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新增职务科技成果,除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成果外,可按照有利于提高成果转化效率的原则,由高水平医院与科技人员共同申请知识产权,赋予科技人员成果所有权。鼓励医技人员特别是资深研究人员通过成果转让(或折算股权)或带成果同时任职等多种方式参与创办或发展企业。引导高水平医院建设医工协同科技创新基地。

(五)支持医保、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政策改革。按病种分值付费系数向高水平医院倾斜,医保支付方式支持高水平医院重点学科创新技术的发展。对符合医疗卫生规定、使用新技术新器械、疗效确切的高新医疗服务项目,加快审核立项,方便高水平医院自主定价试行。建立海外先进药品、医用器械引入绿色通道,用足用好国家临床急需药品一次性进口政策。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将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和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的使用权限扩大至所有高水平医院。

(六)支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高水平医院加强与港澳地区医院在医疗技术、医院管理、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强与世界一流医疗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积极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和区域性重大医学计划和医学工程,承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有效融合国际优质医疗资源,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技联合攻关。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中医药局、外办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大“放管服”力度,优化细化对高水平医院的政策支持,共同营造有利于医院发展的政策环境。

(二)落实各方责任。高水平医院所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土地、医院周边配套交通、重大建设项目、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出台具体支持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高水平医院所在高校要加大对医学学科的支持,在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职称评审、招生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高水平医院要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院内改革、资源配置等举措,集聚资源全力落实建设任务。

(三)强化督促指导。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跟踪指导,根据每家高水平医院的实际情况,分别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带动辐射等核心指标为主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xxxx年开展中期考评,xxxx年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9

为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好省辖市“四所医院”和县级“三所医院”,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医院。针对省、市、县诊疗需求,推进“十四五”时期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服务短板。(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持续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供给效能,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25年,形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重大疫情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治能力。每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依托1—2所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设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中西医综合防治能力。每个县(市)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建设,强化基层机构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基础作用。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支持河南省中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项目,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分级分类开展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省级层面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满足重大疾病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中医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市、县级医院要围绕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加强建设。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

5.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重点发展中医肿瘤、中医儿科、中医心病、中医脑病、中医骨伤、中医妇科、中医外科、中医治未病等中医特色专科,提升公立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和质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业务合作,在中医医院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积极创建国家科研平台,加强布局建设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传承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切实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省部共建项目为抓手,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开展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临床研究。(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建立专病联合诊治的有效模式,研究推广MDT(多学科诊疗)、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全力推动专科医疗服务能力的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加强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河南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完善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机制,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加快智慧健康养老终端产品研发应用,建设智慧养老应用开发平台,修订数字化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应用。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持续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的监测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医保局、大数据局、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严格的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工作。建立全面预算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薪酬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考核导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和资源利用效率。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逐步推行公立医院员额制备案管理,入额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流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岗位设置合理、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可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制定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强化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允许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持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含中医)等紧缺人才培养,推进转岗培训合格人员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中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升师承教育水平;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接国家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有序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准入制度。(省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持政策,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实施提升医疗服务十大举措,推动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便利的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大数据局,解放军郑州联勤保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引导医务人员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注重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教育,增强责任感、自豪感、认同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立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把握用人标准,重视培养和使用青年人才,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完善政策待遇、加强服务保障,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河南省公立医院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设置规范化、队伍建设科学化、制度落实长效化、场所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稳定化。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参与内设机构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办法,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医院党委要切实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党建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年度评价结果和绩效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1.打造市级高水平公立医院。有序扩容市域优质医疗资源,以三级公立医院为重点,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达省内同类医院水平,推动市中医医院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皖北中医医疗新高地;在市人民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础上,争取再创建国家培训基地1家,可持续发展能力达省内同类培训基地水平。到2025年,跨省就医人次占比降低到4%左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濉溪县南部次中心医院、杜集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烈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建设,濉溪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濉溪县医院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县域医共体内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网格化布局建设2家三级综合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落实“五包十统一”建设要求,分工负责网格内居民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市级高水平医院扩容增效,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发生重大疫情时单个院区迅速转换功能。持续推进“千医下乡”工作,市县级医院每年安排40名人员下沉卫生院帮扶,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对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量减少30%以上。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覆盖各级公立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3.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加强市内高水平医院建设,针对省外就医人次排名前列的病种,建设一批优势明显的临床重点专科,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市内和省外之间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严格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7.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如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按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支持,各承建单位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省管市建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20个、市管县建重点专科10个,濉溪县建立独立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推进“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规范管理年”活动,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濉溪县政府〕

8.创新医学技术。积极争取省、市级科研项目,到2025年,承担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0个,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拓展院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人员;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鼓励高水平医院开展技术攻关,及时引进省内先进医疗技术,支持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促进医疗新技术与沪苏浙等高对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医保局〕

9.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0.加强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达到四级甲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推进数据共享,“十四五”期间,实现本市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推动市全民健康平台与省平台对接,推进公共卫生数据和医疗数据互联互通,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调阅共享。建设市级电子健康卡卡管平台,推进用卡环境改造,做好电子健康卡与安康码互通互认。提升网络安全保护,开展医疗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定级、测评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11.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融入医院管理,常态化推进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看齐长三角地区同类医院,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医保局〕

12.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作用,参与拟订医院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运行规划,监督经济事项等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强化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制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次达到B等级以上,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到2025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市中医医院排名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其他公立医院在2021年基础上每年提升2个位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市级医院大力引进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博士,县级医院引进高水平硕士,鼓励柔性长期引进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中华医学会专科常务委员、省级医学会副主委以上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专家来淮坐诊。强化政策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医学人才落实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各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县、区政府和市属医院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造就一批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三医联动”合力,高位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县(区)要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各相关部门对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要定期研究推进。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二)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落实对专科医院倾斜投入。参照沪苏浙做法,逐步提高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财政补助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公立医院按季、按年开展自评,市、县(区)按年对所属公立医院评价,公立医院年度自评和县区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各县区政府〕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1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的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他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建设任务

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3.配套措施

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2.建设任务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CT、直升机停机坪等。加强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科技研发、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投入、运行维护和现场处置经费等保障。要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案、人员培训和演练方案、基地建设考核方案、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要同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提高采供血能力。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2.建设任务

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3.配套措施

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建设任务

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1.建设目标

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建设任务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需要,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产科住院环境,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缓解儿童常见病看病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诊治资源不足等问题。

2.建设任务

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配套措施

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

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2.建设任务

依托省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揭榜挂帅、择优选拔。加强中医药研究型门诊和病房、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生物信息资源库、循证研究中心、古籍挖掘应用信息库、中药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协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研究和信息化设备等配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攻克一批优势病种防治关键技术,转化一批中药新药和中医药特色装备,形成一批高级别专家共识、诊疗方案以及标准指南。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根据“平急结合、高效准备,专兼结合、合理布局,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设35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2.建设任务

加强具有中医特色的肺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及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疫病防治科研支持平台。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等,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心肺复苏等重症急救抢救设备,做好必要的负压救护车、移动中药房等移动设备配置,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2.建设任务

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遴选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建设任务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模拟实训等用房,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改善中药房基础条件,加强中药制剂室和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等政策,鼓励在人才、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五)名医堂工程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健全名医堂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中央本级项目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亿元、3亿元、3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2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

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单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名医堂工程另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地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相关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减免相关建设配套费用,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等,合理申报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全额承担建设投入,实行“交钥匙”工程,坚决杜绝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投资建设现状与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等的系统摸底与分析研判,做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等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标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

各地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技术规范,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坚持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及时将项目储备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管、定期监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全过程监管,并将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定期汇总上报完工项目验收情况。

(五)开展方案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适时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提升。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增强评估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2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1.打造市级高水平公立医院。有序扩容市域优质医疗资源,以三级公立医院为重点,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达省内同类医院水平,推动市中医医院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皖北中医医疗新高地;在市人民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础上,争取再创建国家培训基地1家,可持续发展能力达省内同类培训基地水平。到2025年,跨省就医人次占比降低到4%左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濉溪县南部次中心医院、杜集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烈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建设,濉溪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濉溪县医院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县域医共体内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网格化布局建设2家三级综合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落实“五包十统一”建设要求,分工负责网格内居民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市级高水平医院扩容增效,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发生重大疫情时单个院区迅速转换功能。持续推进“千医下乡”工作,市县级医院每年安排40名人员下沉卫生院帮扶,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对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量减少30%以上。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覆盖各级公立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3.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加强市内高水平医院建设,针对省外就医人次排名前列的病种,建设一批优势明显的临床重点专科,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市内和省外之间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严格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7.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如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按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支持,各承建单位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省管市建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20个、市管县建重点专科10个,濉溪县建立独立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推进“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规范管理年”活动,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濉溪县政府〕

8.创新医学技术。积极争取省、市级科研项目,到2025年,承担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0个,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拓展院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人员;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鼓励高水平医院开展技术攻关,及时引进省内先进医疗技术,支持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促进医疗新技术与沪苏浙等高对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医保局〕

9.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0.加强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达到四级甲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推进数据共享,“十四五”期间,实现本市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推动市全民健康平台与省平台对接,推进公共卫生数据和医疗数据互联互通,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调阅共享。建设市级电子健康卡卡管平台,推进用卡环境改造,做好电子健康卡与安康码互通互认。提升网络安全保护,开展医疗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定级、测评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11.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融入医院管理,常态化推进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看齐长三角地区同类医院,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医保局〕

12.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作用,参与拟订医院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运行规划,监督经济事项等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强化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制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次达到B等级以上,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到2025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市中医医院排名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其他公立医院在2021年基础上每年提升2个位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市级医院大力引进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博士,县级医院引进高水平硕士,鼓励柔性长期引进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中华医学会专科常务委员、省级医学会副主委以上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专家来淮坐诊。强化政策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医学人才落实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各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县、区政府和市属医院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造就一批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三医联动”合力,高位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县(区)要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各相关部门对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要定期研究推进。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二)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落实对专科医院倾斜投入。参照沪苏浙做法,逐步提高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财政补助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公立医院按季、按年开展自评,市、县(区)按年对所属公立医院评价,公立医院年度自评和县区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各县区政府〕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3

为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健康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围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分级分类明确功能定位、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和改革基础等,制定改革举措、实施路径和发展指标,按属地原则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全省建成30家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率先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实现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逐步提高,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牵头开展国际国内高水平临床研究,解决一批医疗领域“临门一脚”和“卡脖子”问题,推动医学进步,带动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8,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5。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5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支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质量发展医院试点。围绕精神、肿瘤、心血管病、创伤、神经疾病、儿科、骨科、呼吸、传染病、妇产、老年病等重点专科方向,争取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挥湖湘中医优势,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救援队建设,推进陆空一体医疗转运与救治。

(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建成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3,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5%,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依托国家级高水平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规划设置若干个省级综合性和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设立一批省级多学科疑难病诊疗中心,启动一批重大疾病诊疗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省建设5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和120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10大中医优势专科,建立规范高效的多学科协作机制。

(三)地市级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1,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0%,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35%。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本行政区域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固化地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模式,各市州依托综合实力强的城市三级医院建成市级重大疫情救治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进医防协同。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县级公立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左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0.8左右,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天以内,三、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全省所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现“二甲”全覆盖,50%的县人民医院、35%的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2.建设任务。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强边”计划,支持湘赣边界等省际边界的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打造5—10个省际边界地区医疗服务高地。实施“强基”计划,重点建设急诊急救、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儿科、麻醉、康复、精神心理和感染性疾病等11个临床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补齐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服务能力短板。实施“强链”计划,依托大型公立医院,建设一批县级医院紧缺人才与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提升县级医院能力,推进全省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推行终末期肾病等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等模式,强化县级医院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完善重症、呼吸、麻醉、感染性疾病等学科建设,建设独立的传染病病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工作保障。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强化医疗服务支撑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支持高等院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开展前沿科技创新,建设高水平的临床学科。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控制体系。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降低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死亡率。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加强用药监测与处方点评,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3.强化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省科技创新计划,重点开展脑科学、重大疾病发病机理与防治、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复合手术、微创手术、介入手术、手术机器人等临床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再生医学、精准医学、人工智能辅助医学发展。推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技术创新,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参与特需服务,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推动医、教、研、产结合,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应用平台与产业链。

4.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预约诊疗与线上分诊,推行“预住院”、日间手术服务。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进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市、县全覆盖。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5. 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采取新设或并购、重组等方式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健全中西医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

6.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推进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支持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进智慧医共体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健全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推行公立医院处方流转。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自主权,稳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试点。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职称评定体系。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药、护、技、管人员比例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公立医院医护比逐步达到1∶2左右。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合理核定和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允许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设立薪酬项目。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鼓励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3.完善医务人员培养使用政策。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推动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要求。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加强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培训和向上级医院跟班学习,提升医务人员能力。持续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2xx”工程,加大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对医疗卫生领域优秀青年人才申报省级人才工程予以适当倾斜。

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特需服务价格市场调节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优化对技术成熟、临床疗效确切的新技术新项目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核程序,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推进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和中医特色的门诊、住院按病种付费管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建立健全综合考核机制,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常态化管理工作。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五)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公立医院法治保障。落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完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升管理效益。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医院全面预算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约束,规范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监控、评价、应用,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相融合,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合同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行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4.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突出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1.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弘扬人文情怀,聚焦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开通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便捷就医通道,为患者提供预约、医保、财务、病案、投诉等多种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开展医生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2.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挖掘整理体现医院发展历史、技术特色、价值取向等各方面的文化特征,凝练成战略目标、精神品质、服务理念、品牌形象、服务特色和院训、院徽、院歌等文化共识,凝聚支撑医院发展的精神力量。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推进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办公室现代化、值班室舒适化、带薪休假常态化。推动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提升医务人员职业使命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医院安检工作,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落到实处。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医院党组织领导职数,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医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程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务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

4.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级医改牵头协调部门要牵头抓总,协调各部门按照分工积极配合,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督导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动态监测,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适时开展评估。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示范引领,重点培育一批示范性医院,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4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藏)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统筹推进医学、医疗、医保、医药、医院“五医联动”,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幸福海南·健康贵德”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突发疫情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健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政府一名分管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工作,统筹协调“五医”联动改革,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督查、指导、问责机制,确保有序推进、重点突破,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坚持分类指导。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贵德建设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人员薪酬、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建立稳定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提档升级。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等,制定符合实际的方法举措、实施路径,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确保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在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确定的改革方向基础上,创新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自主权,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公立医院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青政办〔2021〕90号)、《海南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南政办〔2022〕21号)精神,力争通过5年时间,强化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将高端人才引进和薄弱、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围绕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十四五”发展目标,将绩效考核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坐标系”和“指挥棒”,使县人民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到60%,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60%,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更加科学合理,收支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目标,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狠抓内涵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围绕“千县工程”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以创建“三级乙等”医院为目标,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转变,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在资源配置上从注重物质要素向更加注重人才要素转变,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待遇,调动人员积极性。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

目标:扎实开展贵德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以省、县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4个重点专科能力,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重点专科建设,2022—2024年,完成急诊科、血液透析室、普外科、感染性疾病科、儿科、中藏医特色诊疗中心建设。同时,重点提升小科室手术能力、医技科室检查和诊断能力、中藏医特色疗法、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依托省外对口援青、省内对口支援、省内专科联盟建设等方式,辐射带动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贵德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三级乙等标准。

建设任务:提升重点专科能力。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重点专科能力,在夯实骨科、妇产科、肾内科、呼吸内科成熟技术的基础上,加快开展高精尖诊疗技术、三四级手术等,实现“大多数疑难病能够确诊、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目标。在院前急救、中藏医特色诊疗、血液透析、中西医结合肛肠治疗、新生儿急救、麻醉复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总结出有特色、效果好、可推广的适宜诊疗经验。建设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整合医院及医共体资源,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2022年,完成胸痛中心建设,在试运行的同时,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胸痛认证中心基层版认证;全面铺开卒中和创伤中心建设,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认证;2024年,完成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规范建设。通过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有效提高县域内急危重患者救治能力和抢救成功率。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院府合作”紧密型医联体优势资源,高效推动重症监护、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和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鼓励重症医学科围绕神经、心脑血管、急救创伤、深静脉置管术、临时起搏器植入等深挖潜力,提高临床抢救成功率,为全院各临床科室危重症患者的诊疗兜底。支持肿瘤防治临床服务,熟练掌握并开展癌前病变、胃癌根治术、结肠癌根治术等肿瘤患者化疗新技术,普及肿瘤预防知识,努力降低死亡率。夯实“两病”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以“海南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为平台,加大慢病医防融合力度。完善重症医学科、骨科、普外科等科室专科联盟建设双主任双专家工作机制,提升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微创介入手术能力,力争在2023年前逐步开展腔镜下胃肠癌根治术、妇科肿瘤手术等微创手术。强化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能力,力争在2024年前启动开展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五大中心”。进一步加强检验科、影像科、超声心电诊断中心、病理科和消毒供应室规范化建设。围绕临床检验、分子生物学、CT和磁共振、腹部彩超、病理学技术等专业,选派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提升诊断和消毒保障能力。2024年,依托县域内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平台,集中资源,全力打造“基层卫生院检查、县医院诊断、患者在基层自主取报告”智慧信息化建设。同时,在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的前提下,延伸服务半径,并辐射到周边区域,构建区域性的“五大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二)夯实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目标:持续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体制机制,促进县域医共体内资源协同利用,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实现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完善分级诊疗,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统一内部转诊流程,建立转诊档案,形成“县乡一体、乡村一体,以县促乡、以乡带村”模式。县域内形成资源使用“一张网”、人员使用“一盘棋”、财务管理“一本账”,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强化县乡临床业务同质化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动态监测,实现诊疗服务有机结合、上下贯通。

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推动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为核心,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落实“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的诊疗模式。加快形成“责权利”一体、“人财物”统一的合作模式,实现医共体内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目录、耗材配送“六统一”,实现医疗质量和效率同质化,有力提升“紧密型”程度。扎实推进医共体内医保总额付费,实现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打包付费改革,建立县域内医防融合机制,推进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慢性病防控管理能力,让群众享受到“看得快、看病好”的福利。建设县域内同质化管理“十大中心”。公卫管理中心。提高公卫12类项目服务能力,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及体系,提高县域内公卫项目服务质量,力争在2025年前开展公卫经费打包付费工作。明确医共体职责分工,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绩效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共体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与医共体经费核算、评先评优等挂钩。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制定落实医共体内统一的质控标准,强化指导、检查和协调,采取“定期督导+日常检查”模式,稳步提升分院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护理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制定统一的护理质量和安全质控标准,重点深化拓展优质护理服务内涵,通过指导、整改,推动县域护理工作高质量、同质化发展。人事管理中心。负责各分院人才引进、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和考勤报备工作,以相关文件为依据,稳步推进医共体内人员自主流动,将工勤、管理岗位及无证专业技术人员从现有编制内逐步剥离(工勤、管理岗位实行退一减一),持续加强基层卫生院技术力量,为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员保障。财务和绩效核算管理中心。以“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强化内控、规范运行”为原则,整合县乡资源,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支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及分配方案,实行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实现医共体内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下。药事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渠道、统一支付药款”,推行药品入销存、药品价格、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信息管理体系闭环管理,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率等各项药事质控考核指标,提升医共体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质量控制,不定期对分院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落实分院医保管理、医保总额付费工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信息与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等制度,借助县域内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争取在2025年前建设“高效互联、集成共享、安全可靠、融合开放”的医共体信息一体化平台。医学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县域医共体医学装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论证等工作,指导分院建立设备考核标准,协助采购并全程跟踪督导。后勤管理中心。依托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机制,制订切实可行、安全规范、符合行业要求的医共体后勤管理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医共体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制定改进方法和措施,及时解决各分院存在的问题,做到后勤管理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1.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保障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口帮扶等经费,落实试点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2.强化资源配置管理。依据公立医院建设规划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资源分类配置标准,严禁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3.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科学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科室设置、人才引进、在编制总量内(空编情况下)创新人员招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科学、合理、有序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4.深化薪酬分配制度。严格执行省州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两个允许”要求,依照人社、财政部门现行政策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和内部绩效标准,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建立健全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5.健全人才培养评价制度。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完善规范化培训机制,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规范化培训,将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和聘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全面落实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建立骨干人才“传帮带”工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打造“名医、名科、名院”,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和专业团队。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康复医学等紧缺护理专业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申报审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将符合规定的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试点工作,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开展符合中藏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支持中藏医药发展,将临床使用广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基层中藏馆内制剂按程序和条件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提高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8.加强运营管理。按照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建设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务、资产、后勤管理和业务科室运营指导。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分析会,将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和医、教、研、防等核心业务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决策机制、业务规范、运营流程等内容,有效保障运营管理规范化及高效协同运作,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9.加强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各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开展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强化预算制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来源、标准等进行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0.加强运营风险管控。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完善公立医院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范财务、业务、法律和廉政风险,避免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逐年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公立医院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内。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1.加强内部绩效评价。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按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指标和《青海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和优化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将考核结果作为改善内部管理、财政投入、医保支付、领导干部任免、绩效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四)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

12.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严格按照高原疾病、地方病、传染病等疾病临床诊疗方案、技术指标及标准要求实行。充分发挥江苏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建立省级与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推广关系,推进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建设。加强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项目的申报和技术推广,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加大中藏医药及适宜技术在基层的应用力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藏医药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13.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落实临床总药师和责任制整体护理制度,扩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范围,推进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合理用药、优质护理、检验检查服务的精细管理、精准医疗、精致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建设完善“120”急救网络,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信息互通、工作衔接。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现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评价、“两病”闭环管理等信息系统融合,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技术和“智联网医院”,实现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贵德县人民医院实现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到5级、智慧服务水平达到3级、智慧管理水平达到3级。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

16.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务、护理、药品、院感、检验质量管理组织机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强化公立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做实病历首页管理、电子病历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等方面规范书写。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处方审核和点评力度,强化合理用药考核,落实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落实患者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将社会办医统一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7.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坚持平急结合,补齐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短板,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重点扶持贵德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持续强化医护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和院感防控能力,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建立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发挥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临床技术优势,全力实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引导临床医生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科医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公共卫生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公立医院文化创新

19.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巩固完善预约诊疗制度,优化就诊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推进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诊疗医学模式、优质护理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逐步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满足区域居民诊疗需求。提升公立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简化就医程序,打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完善分时段预约诊疗、手机终端结算、先住院后结算、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打造医院特色文化。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恪守服务宗旨,建立由院党委统领的院科两级医院文化管理体系,强化办院特色,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以院史馆为载体,凝练院训、院史、院徽、院歌精华,赓续“敬院爱院”文化薪火相传。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名医名家和先进模范事迹,构建具有医院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与自豪感。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1.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巩固深化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廉洁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以“患者至上、廉洁行医”为主题,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党员干部、医务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观念、廉洁自律教育为切入点,以“1+N”教育宣传为主线,加强廉洁从医教育,培养和锤炼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高素质医疗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2.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按照县委、县政府整体部署,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学习、工作、健康体检和带薪休假制度,健全完善职工大病保障、困难职工帮扶以及病患职工慰问等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23.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安检设施,提高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感。加强医务人员执业暴露防护设施和设备配置,做好执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始终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4.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将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纪检机构,配强书记和工作人员,专司纪检监督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机制,建立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质量,持续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完善党员教育工作制度,创建学习型医院,提高党员干部、党员职工素质,达到学以致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6.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投入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和重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试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要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各单位要强化示范培育,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下放相应政策权限。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和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早落地、见实效,逐步扩展到全县范围。

(三)强化督导评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按照《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科学评价工作成效。县医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及执行能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5

为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22〕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综合实力提级,诊疗能力明显提升,县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0%以上;

(二)精细管理提级,综合效益明显提升,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三)要素配置提级,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综合医院建成省级医学重点专科项目1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项目5个以上,中医医院建成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1个以上;

(四)持续推进区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鼓励支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完成三级创建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统筹资金、项目、政策等资源,集中支持区级公立医院,重点打造优势学科群,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基本达到市同类医院水平。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

(1)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高水平区级公立医院,根据县域病种外转情况,建设重点专科,柔性引才引智,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政策,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2)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集中力量支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建设成高水平市级公立医院,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按照网格化布局要求和“五包十统一”路径,高水平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2个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3)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医共体牵头单位将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基层,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持续推进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千医下乡”工作。

(4)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构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覆盖院前院中院后和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服务体系,并逐步拓展到各级公立医院。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智慧中药房”建设。

3.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和可转换病区。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精神专科、口腔专科建设,实现区级精神卫生、口腔专科全覆盖。推进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

5.建设更有特色的中医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建成“三级”中医医院。力争建设1-2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服务体系。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依托高水平医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力争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0%以上。

(二)引领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7.提升临床专科能力与水平。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建成省级医学重点专科项目1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项目5个以上。

(2)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力争建立区级紧急救援中心和队伍,加强院前急救转运与院内救治协同衔接,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初步建设胸痛、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8.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1)实施科研强院。争取到2025年,申报获批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立项项目不少于1个。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以技术创新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与省级高水平医学转化中心对接,拓展院、校、企合作,争创科研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大力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占比。

(3)促进医院新技术临床应用。及时学习、引进国内、省内先进成熟医疗技术用于临床。积极支持医院开展的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加快审批,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运用、收费内容与标准与沪苏浙等地医院对接。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1)综合医院全面开展多学科诊疗,中医医院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

(2)建立临床药师下临床制度,临床药师参与疑难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

(3)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

(4)规范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

(5)优化预约诊疗服务流程,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入院一站式服务。推广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服务。

10.信息化赋能高质量发展。

(1)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以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4级以上,全区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三级公立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推动医疗、医保、医药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大数据分析,赋能智慧医疗体系。

(2)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和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间信息共享。落实全省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十四五”期间实现公立医院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2022年,实现医共体远程心电平台应用;完成区域影像中心建设,基本覆盖本地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接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安徽省影像云平台。

(4)加快推进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探索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于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整合,推进等级保护测评,提升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和网络安全水平。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居民授权调阅共享。2025年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综合管理等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改造用卡环境,推进电子健康卡(码)运用,与安康码互通互认,实现区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疫情防控、信息查询等一卡(码)通用。

(三)提升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1.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建立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协同落实、分析评价、沟通反馈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推动运营管理全面融入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技术,深度融合医院核心业务,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提升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1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内控机制,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有效防范管控风险,提升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

13.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将市级和区级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制、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公立医院达到B等级及以上。

(四)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4.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规范管理,优化运行管理机制,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开展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根据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动态考核。

(2)增加护士配备。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标准。按照岗位标准,合理配备护士,2025年底前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1.3左右。

(3)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培养达到省内、市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骨干到国内外高水平医院或科研机构深造培养。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安徽省名中医”、“安徽省基层名中医”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安徽省名中医”。

(4)改革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逐步提高固定薪酬比例,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15.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1)实施卫生招才引智工程。区级公立医院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鼓励柔性长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省外专家来我区开展疑难病例会诊和手术等。

(2)落实人才保障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支持公立医院引进来、留得住高层次人才和专科团队,按规定对引进人才落实安家费、生活补助、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为引进人才开展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和科研等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

(3)加强引进人才目标考核。区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区临床专科医疗水平显著提升。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照沪苏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水平和报销比例,稳妥有序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积极申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学习三明经验,改革优化调价规则和程序,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开展标志性领先技术,对于技术难度大、外转率高的项目,优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积极申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提高技术劳务性收入占比,逐步达到30%以上。积极申报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稳妥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含外转病人额度)预付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科学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简化考核流程,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五)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9.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始终坚持把“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各环节和全流程,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患者友好、老年友善医院。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提供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机会,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职业成长通道。开展平安医院创建,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注重文化传播和品牌塑造,加强爱岗爱院教育,创建人文关怀医院,提高公立医院公信度美誉度软实力。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0.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建立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督促指导行业党的建设,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工作机制落实,符合条件的医院配备纪委书记;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要确定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定期研究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要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区直相关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参照沪苏浙有关做法,结合地方实际,合理有效、逐步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补助收入占比逐步提高。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区级公立医院要对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按季度开展自评;区政府按年度对所属公立医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培育名院名科名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6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藏)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统筹推进医学、医疗、医保、医药、医院“五医联动”,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幸福海南·健康贵德”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突发疫情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健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政府一名分管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工作,统筹协调“五医”联动改革,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督查、指导、问责机制,确保有序推进、重点突破,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坚持分类指导。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贵德建设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人员薪酬、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建立稳定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提档升级。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等,制定符合实际的方法举措、实施路径,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确保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在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确定的改革方向基础上,创新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自主权,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公立医院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青政办〔2021〕90号)、《海南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南政办〔2022〕21号)精神,力争通过5年时间,强化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将高端人才引进和薄弱、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围绕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十四五”发展目标,将绩效考核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坐标系”和“指挥棒”,使县人民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到60%,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60%,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更加科学合理,收支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目标,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狠抓内涵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围绕“千县工程”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以创建“三级乙等”医院为目标,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转变,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在资源配置上从注重物质要素向更加注重人才要素转变,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待遇,调动人员积极性。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

目标:扎实开展贵德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以省、县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4个重点专科能力,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重点专科建设,2022—2024年,完成急诊科、血液透析室、普外科、感染性疾病科、儿科、中藏医特色诊疗中心建设。同时,重点提升小科室手术能力、医技科室检查和诊断能力、中藏医特色疗法、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依托省外对口援青、省内对口支援、省内专科联盟建设等方式,辐射带动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贵德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三级乙等标准。

建设任务:提升重点专科能力。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重点专科能力,在夯实骨科、妇产科、肾内科、呼吸内科成熟技术的基础上,加快开展高精尖诊疗技术、三四级手术等,实现“大多数疑难病能够确诊、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目标。在院前急救、中藏医特色诊疗、血液透析、中西医结合肛肠治疗、新生儿急救、麻醉复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总结出有特色、效果好、可推广的适宜诊疗经验。建设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整合医院及医共体资源,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2022年,完成胸痛中心建设,在试运行的同时,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胸痛认证中心基层版认证;全面铺开卒中和创伤中心建设,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认证;2024年,完成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规范建设。通过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有效提高县域内急危重患者救治能力和抢救成功率。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院府合作”紧密型医联体优势资源,高效推动重症监护、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和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鼓励重症医学科围绕神经、心脑血管、急救创伤、深静脉置管术、临时起搏器植入等深挖潜力,提高临床抢救成功率,为全院各临床科室危重症患者的诊疗兜底。支持肿瘤防治临床服务,熟练掌握并开展癌前病变、胃癌根治术、结肠癌根治术等肿瘤患者化疗新技术,普及肿瘤预防知识,努力降低死亡率。夯实“两病”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以“海南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为平台,加大慢病医防融合力度。完善重症医学科、骨科、普外科等科室专科联盟建设双主任双专家工作机制,提升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微创介入手术能力,力争在2023年前逐步开展腔镜下胃肠癌根治术、妇科肿瘤手术等微创手术。强化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能力,力争在2024年前启动开展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五大中心”。进一步加强检验科、影像科、超声心电诊断中心、病理科和消毒供应室规范化建设。围绕临床检验、分子生物学、CT和磁共振、腹部彩超、病理学技术等专业,选派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提升诊断和消毒保障能力。2024年,依托县域内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平台,集中资源,全力打造“基层卫生院检查、县医院诊断、患者在基层自主取报告”智慧信息化建设。同时,在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的前提下,延伸服务半径,并辐射到周边区域,构建区域性的“五大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二)夯实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目标:持续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体制机制,促进县域医共体内资源协同利用,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实现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完善分级诊疗,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统一内部转诊流程,建立转诊档案,形成“县乡一体、乡村一体,以县促乡、以乡带村”模式。县域内形成资源使用“一张网”、人员使用“一盘棋”、财务管理“一本账”,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强化县乡临床业务同质化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动态监测,实现诊疗服务有机结合、上下贯通。

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推动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为核心,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落实“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的诊疗模式。加快形成“责权利”一体、“人财物”统一的合作模式,实现医共体内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目录、耗材配送“六统一”,实现医疗质量和效率同质化,有力提升“紧密型”程度。扎实推进医共体内医保总额付费,实现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打包付费改革,建立县域内医防融合机制,推进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慢性病防控管理能力,让群众享受到“看得快、看病好”的福利。建设县域内同质化管理“十大中心”。公卫管理中心。提高公卫12类项目服务能力,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及体系,提高县域内公卫项目服务质量,力争在2025年前开展公卫经费打包付费工作。明确医共体职责分工,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绩效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共体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与医共体经费核算、评先评优等挂钩。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制定落实医共体内统一的质控标准,强化指导、检查和协调,采取“定期督导+日常检查”模式,稳步提升分院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护理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制定统一的护理质量和安全质控标准,重点深化拓展优质护理服务内涵,通过指导、整改,推动县域护理工作高质量、同质化发展。人事管理中心。负责各分院人才引进、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和考勤报备工作,以相关文件为依据,稳步推进医共体内人员自主流动,将工勤、管理岗位及无证专业技术人员从现有编制内逐步剥离(工勤、管理岗位实行退一减一),持续加强基层卫生院技术力量,为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员保障。财务和绩效核算管理中心。以“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强化内控、规范运行”为原则,整合县乡资源,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支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及分配方案,实行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实现医共体内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下。药事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渠道、统一支付药款”,推行药品入销存、药品价格、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信息管理体系闭环管理,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率等各项药事质控考核指标,提升医共体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质量控制,不定期对分院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落实分院医保管理、医保总额付费工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信息与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等制度,借助县域内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争取在2025年前建设“高效互联、集成共享、安全可靠、融合开放”的医共体信息一体化平台。医学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县域医共体医学装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论证等工作,指导分院建立设备考核标准,协助采购并全程跟踪督导。后勤管理中心。依托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机制,制订切实可行、安全规范、符合行业要求的医共体后勤管理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医共体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制定改进方法和措施,及时解决各分院存在的问题,做到后勤管理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1.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保障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口帮扶等经费,落实试点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2.强化资源配置管理。依据公立医院建设规划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资源分类配置标准,严禁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3.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科学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科室设置、人才引进、在编制总量内(空编情况下)创新人员招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科学、合理、有序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4.深化薪酬分配制度。严格执行省州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两个允许”要求,依照人社、财政部门现行政策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和内部绩效标准,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建立健全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5.健全人才培养评价制度。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完善规范化培训机制,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规范化培训,将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和聘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全面落实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建立骨干人才“传帮带”工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打造“名医、名科、名院”,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和专业团队。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康复医学等紧缺护理专业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申报审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将符合规定的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试点工作,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开展符合中藏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支持中藏医药发展,将临床使用广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基层中藏馆内制剂按程序和条件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提高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8.加强运营管理。按照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建设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务、资产、后勤管理和业务科室运营指导。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分析会,将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和医、教、研、防等核心业务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决策机制、业务规范、运营流程等内容,有效保障运营管理规范化及高效协同运作,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9.加强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各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开展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强化预算制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来源、标准等进行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0.加强运营风险管控。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完善公立医院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范财务、业务、法律和廉政风险,避免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逐年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公立医院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内。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1.加强内部绩效评价。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按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指标和《青海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和优化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将考核结果作为改善内部管理、财政投入、医保支付、领导干部任免、绩效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四)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

12.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严格按照高原疾病、地方病、传染病等疾病临床诊疗方案、技术指标及标准要求实行。充分发挥江苏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建立省级与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推广关系,推进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建设。加强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项目的申报和技术推广,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加大中藏医药及适宜技术在基层的应用力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藏医药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13.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落实临床总药师和责任制整体护理制度,扩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范围,推进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合理用药、优质护理、检验检查服务的精细管理、精准医疗、精致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建设完善“120”急救网络,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信息互通、工作衔接。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现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评价、“两病”闭环管理等信息系统融合,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技术和“智联网医院”,实现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贵德县人民医院实现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到5级、智慧服务水平达到3级、智慧管理水平达到3级。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

16.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务、护理、药品、院感、检验质量管理组织机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强化公立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做实病历首页管理、电子病历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等方面规范书写。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处方审核和点评力度,强化合理用药考核,落实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落实患者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将社会办医统一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7.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坚持平急结合,补齐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短板,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重点扶持贵德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持续强化医护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和院感防控能力,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建立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发挥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临床技术优势,全力实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引导临床医生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科医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公共卫生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公立医院文化创新

19.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巩固完善预约诊疗制度,优化就诊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推进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诊疗医学模式、优质护理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逐步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满足区域居民诊疗需求。提升公立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简化就医程序,打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完善分时段预约诊疗、手机终端结算、先住院后结算、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打造医院特色文化。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恪守服务宗旨,建立由院党委统领的院科两级医院文化管理体系,强化办院特色,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以院史馆为载体,凝练院训、院史、院徽、院歌精华,赓续“敬院爱院”文化薪火相传。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名医名家和先进模范事迹,构建具有医院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与自豪感。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1.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巩固深化党史的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廉洁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以“患者至上、廉洁行医”为主题,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党员干部、医务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观念、廉洁自律教育为切入点,以“1+N”教育宣传为主线,加强廉洁从医教育,培养和锤炼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高素质医疗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2.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按照县委、县政府整体部署,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学习、工作、健康体检和带薪休假制度,健全完善职工大病保障、困难职工帮扶以及病患职工慰问等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23.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安检设施,提高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感。加强医务人员执业暴露防护设施和设备配置,做好执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始终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4.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将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纪检机构,配强书记和工作人员,专司纪检监督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机制,建立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质量,持续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完善党员教育工作制度,创建学习型医院,提高党员干部、党员职工素质,达到学以致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6.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投入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和重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试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要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各单位要强化示范培育,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下放相应政策权限。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和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早落地、见实效,逐步扩展到全县范围。

(三)强化督导评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按照《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科学评价工作成效。县医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及执行能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7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2021年度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神,以及《铜仁市万山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铜仁市万山区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四化”,充分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引导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争先创优、增比进位,奋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组织领导

在铜仁市万山区考核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在区考核委统筹部署和区考核办具体安排,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考核方案、指标,开展季度监测评分、半年评价评分、年终考核评分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等。

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压实考核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配合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考核办做好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铜仁市万山区中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考核内容

略。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分确定指标、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四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指标。参照《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及《2021年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结合铜仁市万山区工作实际以及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分类制定可量化、差异化的考核指标。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区考核办汇总审核,按程序报区考核工作委员会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季度监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分别提取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第一、三季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推进情况,形成季度监测报告和得分,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三)半年评估。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评分。评分结果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四)年终考核。按照区考核办统一安排,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现场核实等方法,对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开展年终考核,并结合季度监测情况、半年评估情况,开展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2021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得分及提出等次建议。

六、计分方式

促进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项组成。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第一、三季度监测平均分×5%+半年评估得分×5%+年终考核得分×90%+加减分。

七、等次建议

依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得分,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等次按以下得分段予以建议:等次“好”的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等次“较好”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等次“一般”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下—70分(含70分),等次“差”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同时,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方可建议评为“好”等次(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具体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表彰(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达)的,根据表彰层级分别给予加分。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相关表达)的,根据通报批评层级分别扣分。

考核年度内,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重特大医疗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舆情事件等任意一项情况的(有相关主管部门正式通报文件),直接建议评为“差”等次。

八、结果运用

各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及等次建议,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送区考核办审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医院工资总量挂钩,绩效资金参照区直单位标准按原方式、原渠道解决;同时,作为区卫生健康局对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事项

(一)强化思想认识。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根本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保障。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在公立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上下功夫,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推动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二)强化信息支撑。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局对接,积极配合建立适用于全区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

(三)强化经验总结。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要及时总结考核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科学考核,注重方式方法,力争最大限度减少因考核给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带来的负担。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高举公立医院公益性旗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促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深入推进“三明医改”经验在荆门落实落地,全面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全力打造“荆门模式”;创建一批全省乃至全国高水平的优势学科,建成一个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临床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培养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建成一批不同层次的高水平数智化公立医院,形成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区域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为骨干,其他高水平市、县级公立医院为支点的公立医院网络,推动全市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建设健康荆门提供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共谋划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73个,其中市级42个、县级打包项目31个,计划总投资42.82亿元。建立全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库,分批分年度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市级层面,坚持高水平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定位,重点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市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二医院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市中医医院中医保健康复大楼、市妇幼保健院妇儿健康大楼等扩容项目建设;力争2—3年内,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一医院综合医疗中心、市二医院专科专病特色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中医医疗和康复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中心等“五大中心”。县级层面,重点推进京山市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并新建传染病大楼,以及沙洋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东宝区妇幼保健院大楼、掇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等扩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市县共建”,帮助县级医院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巩固钟祥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成果,推进京山市人民医院和沙洋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甲综合医院。

2.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医联体(医共体)综合管理办公室、资源调配部、质量控制部、公共卫生部、信息化建设部、财务部等“一办多部”职能管理部门,在持续深化“人财物”紧密运行机制建设基础上,围绕急诊急救、慢病管理,构建整合型一体化服务体系。在急诊急救方面,以龙头医院为主导,着力建设市县两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规范化救治单元(站),形成全链条无缝对接急诊急救网。在慢病管理方面,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以慢病管理及“323”攻坚行动为载体,建立健全各类高质量慢病管理中心,由龙头医院统筹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公卫医师、乡村医生等医疗人才资源,实行按病种分类签约服务和管理,每个专科医生包联多家慢病管理中心、若干个村卫生室,建立“1 N X”的防、筛、管、治、研一体化服务体系。支持市中医联盟、市妇幼保健联盟建设发展。

3.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构建以市传染病医院为基地、公立医院传染病区为枢纽、发热门诊为网点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构建“市区一体、市县协同、部门联动”的紧急医疗救援体系,中心城区打造“10分钟急救圈”,县(市)打造“30分钟急救圈”。依托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

(二)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4.建立健全财政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公益性主导,加大财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公共服务等投入保障。逐年提高财政对公立医院人头经费的补助标准。

5.深入推进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推行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动态调整,在核定的总量内,逐步将行政后勤人员占比减少至15%—10%。允许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创新设立特设岗位,建立人员竞争上岗、择优上岗、优胜劣汰、岗变薪变等机制。用足用好编制资源,按照“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学科引领”原则,通过省级考务平台统一公开招聘,或通过专项招聘、人才引进等形式将引进培养的人才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6.深入推进绩效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支持公立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分配制度,建立以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病种分值)、CMI(病例组合指数)、RW(DRG与DIP权重)、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满意度等为关键指标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落实工分制、信息化、公开化的绩效考核机制,全面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7.深入推进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改革。编制、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积极支持高端医学卫生人才引进,在其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市卫健委设立医学卫生人才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引导资金支持,市直公立医院引进培养硕士、博士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的费用从医学卫生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做好三级甲等医院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按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扩面。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进一步改进评价方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落实服务基层制度,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

8.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基本医保DIP付费,确保2023年1月起正式运行,2025年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按DIP付费实现全覆盖,按DIP付费的住院费用比例达到70%。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DIP付费方式,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运行机制,全面推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进一步拉开市、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差距,引导群众选择性就医。及时跟进落实国家、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

9.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比重。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管住管好价格基准;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10.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立完善省卫生健康委、市人民政府“省市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机制,3—5年内,建成以市一医院为主体的骨科、儿科、重症、呼吸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市二医院为主体的肿瘤、精神、传染病、心血管专科类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11.打造专科专病协同错位发展“荆门样板”。市级层面,市一医院、市二医院重点发展急诊急救、重症医学、生殖医学、肿瘤、精神等专科专病;市中医医院重点发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市妇幼保健院重点发展妇幼保健、妇科、产科、儿科等专科专病;依托市级医院建立全市专科专病标准化诊疗体系,“五化”(内科外科化、外科微创化、微创机器人化、影像介入化、诊断分子化)引领学科建设,发展影像AI诊断、手术机器人、3D打印等专科专病核心技术,以专科专病建设带动学科进步。县级层面,通过市级医院专科专病“品牌、技术、管理”平移,形成市、县专科专病联盟,推动同质化发展。到2025年,建成1个省级疑难危重症诊疗中心,再创建3—4个国家级重点专科、6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0个县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100个基层特色专科。

12.打造多学科融合优势学科集群。按照“共建共享、效率优先”原则,依托市级三甲医院构建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肿瘤防治中心、精神康复中心、妇产生殖医学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心脑血管防治中心、运动损伤和康复医学中心等多学科集群,与其他市、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专科协作关系,形成布局合理、技术较高、特色鲜明的学科集群发展新局面。支持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建成国家级胸痛中心示范单位、国家级卒中中心示范单位、国家级创伤救治中心。

13.打造一体化综合诊疗服务品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持续优化诊疗流程,打破学科、专业、学组之间的条块分割,推广MDT(多学科诊疗)、无痛诊疗、整体护理、快速康复、“一站式专病诊疗”“日间手术”“互动式”慢病管理等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以市级医院为引领、县级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学科协同发展模式,县级医院聚焦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向上对接市级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向下辐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打造基层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发展基层临床药学服务,树立基层中医药特色服务品牌,整体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

14.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服务标杆。支持市中医医院建成国家三甲示范中医医院和全省有影响力的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医养结合”中医药保健服务中心。支持市县级两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建设,推动提升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深度实施名师、名医、知名中医工作室“三名”工程,推进中医药服务传承创新。大力推广中西医综合、多专业一体化诊疗等模式,依托市中医医院、钟祥市中医院建设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研究中心。到2025年,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分别达到3个、30个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现零的突破,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均达到20项以上,培养或引进10名以上省级中医名师、30名以上优秀中青年中医学科带头人,建设30个以上知名中医工作室,培养30名以上知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人。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规范化国医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10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15.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梯队。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万名校友资智回荆、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特聘、招硕引博和大学生引进“五大工程”。坚持“医教协同、外引内培并重”,建成3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强化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创新现代师承教育模式,加强多学科协同特色人才培养。以学科专业化布局为导向,构建“分类评价、多维考核、分层支持、逐级提升”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到2025年,力争培养或引进紧缺急需领军人才10名以上、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30人左右,培养科研骨干35名以上、实用骨干210名以上,每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50人左右,托举有望冲击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的实用型、科研型和管理型人才。

16.打造临床科研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聚焦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科技前沿领域,集聚市级三甲医院优势资源,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复合型创新团队建设,用2-3年时间,建成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临床科研与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打造集临床研究型诊疗平台、产业导向型科技平台、数据密集型支撑平台为一体的“宜荆荆”转化医学中心及研究院,搭建科研患者AI筛选系统、抗肿瘤药物评价系统等信息系统,实现研究数据采集和稽查等全流程自动化。到2025年,力争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6个以上,省级科研项目立项50个以上,年均立项科研经费不低于400万元,转化科研成果10个以上。

17.打造“三位一体”数智融合现代医院。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所有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全部达到6级水平,二级公立医院达到5级水平。做实预约挂号、扫码就医、报告查询、健康教育、互联网医院等线上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打造掌上医疗健康服务圈,预约诊疗比例逐步达到年门诊人次的70%以上。改造升级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引入5G技术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检验检查互认、分级诊疗和远程医疗服务。推进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借助智能化诊疗支持设备和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建立贯穿各诊疗环节的综合运营管理系统以及医疗废弃物管理系统、智能被服管理系统、智能设备监控系统、智能能源管控系统等医院“智慧管家”。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8.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建立整合型医院运营管理监测决策支持系统,实现数字化驱动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基于大数据、云平台,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不同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时间消耗标准、费用消耗标准、药品消耗标准和耗材消耗标准等,对每医生CMI、成本产出、时间消耗等指标进行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

19.加强全面预算和内部控制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加强全流程成本控制,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推广后勤一站式服务,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全市三级公立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至全省中位值以下。

20.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五)塑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21.推进优秀医院文化塑造行动。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

22.推进伟大抗疫精神弘扬行动。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

23.推进清廉医院和精神文明建设行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24.推进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行动。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坚决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25.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行动。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6.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完善公立医院章程,以章程为统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

27.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四、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荆门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在市卫健委下设办公室,市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卫健系统层面成立荆门市医院协会,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搭建交流平台。

(二)凝聚建设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督促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扎实组织实施。

(三)强化政策支撑。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围绕组织保障、财政保障、人事编制、绩效薪酬、药品供应、价格机制、医保支付等重点领域,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促进荆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系统、整体、协同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四)落实资金保障。建立由各级政府主导,财政部门统筹的资金筹措机制,落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五)确保项目安全。各地、各单位依法依规建立责任明晰、安全可控、能力完备、协同高效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将项目安全与项目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流程完善、万无一失。

(六)严格绩效考核。建立准确反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水平的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评估、跟踪分析、动态调整。加强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等内容的动态考核,定期通报进展。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9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1.打造市级高水平公立医院。有序扩容市域优质医疗资源,以三级公立医院为重点,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达省内同类医院水平,推动市中医医院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皖北中医医疗新高地;在市人民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础上,争取再创建国家培训基地1家,可持续发展能力达省内同类培训基地水平。到2025年,跨省就医人次占比降低到4%左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濉溪县南部次中心医院、杜集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烈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建设,濉溪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濉溪县医院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县域医共体内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网格化布局建设2家三级综合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落实“五包十统一”建设要求,分工负责网格内居民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市级高水平医院扩容增效,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发生重大疫情时单个院区迅速转换功能。持续推进“千医下乡”工作,市县级医院每年安排40名人员下沉卫生院帮扶,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对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量减少30%以上。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覆盖各级公立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3.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加强市内高水平医院建设,针对省外就医人次排名前列的病种,建设一批优势明显的临床重点专科,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市内和省外之间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严格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7.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如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按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支持,各承建单位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省管市建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20个、市管县建重点专科10个,濉溪县建立独立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推进“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规范管理年”活动,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濉溪县政府〕

8.创新医学技术。积极争取省、市级科研项目,到2025年,承担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0个,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拓展院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人员;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鼓励高水平医院开展技术攻关,及时引进省内先进医疗技术,支持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促进医疗新技术与沪苏浙等高对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医保局〕

9.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0.加强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达到四级甲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推进数据共享,“十四五”期间,实现本市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推动市全民健康平台与省平台对接,推进公共卫生数据和医疗数据互联互通,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调阅共享。建设市级电子健康卡卡管平台,推进用卡环境改造,做好电子健康卡与安康码互通互认。提升网络安全保护,开展医疗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定级、测评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11.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融入医院管理,常态化推进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看齐长三角地区同类医院,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医保局〕

12.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作用,参与拟订医院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运行规划,监督经济事项等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强化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制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次达到B等级以上,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到2025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市中医医院排名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其他公立医院在2021年基础上每年提升2个位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市级医院大力引进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博士,县级医院引进高水平硕士,鼓励柔性长期引进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中华医学会专科常务委员、省级医学会副主委以上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专家来淮坐诊。强化政策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医学人才落实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各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县、区政府和市属医院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造就一批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三医联动”合力,高位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县(区)要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各相关部门对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要定期研究推进。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二)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落实对专科医院倾斜投入。参照沪苏浙做法,逐步提高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财政补助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公立医院按季、按年开展自评,市、县(区)按年对所属公立医院评价,公立医院年度自评和县区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各县区政府〕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0

为深入实施健康广东行动,推动我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制定本行动方案。未纳入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地市可参照本方案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对县域医共体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以强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县域医共体“总院+分院”组织架构,逐步实现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等六个方面的统一管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中医药服务下沉基层、县域内上下信息联通、医防协同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着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头痛脑热在镇村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的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省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15个地市70个县(市、区)基本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明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大部分县(市、区)的县域内住院率达85%左右,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全省县域医共体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县域内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患者逐渐回流县域、下沉基层,群众健康服务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组织机制。加强党对县域医共体的全面领导。健全高效有力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领导体制,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管委主任,医管委日常工作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承担。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专题研究县域医共体建设事宜。选优配强县域医共体领导班子。完善县域医共体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将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支持县域内社会办医疗机构主动联合社会办诊所等组建县域医共体,作为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康复院、护理院加入县域医共体。(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二)实现人员统一管理。认真落实《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18号)关于统一人员管理各项要求和人事制度改革任务。县域医共体总医院(以下简称总医院)拥有对各分院负责人的任命权。大力推动县域医共体内部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到2024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全部实现内部人员统一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三)全面落实财务统一管理。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印发〈关于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财务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卫规〔2021〕9号)要求,建立县域医共体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新机制,加强财务收支管理,积极推进成本和绩效管理,加强资产的统筹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到2023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全部实现财务统一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省级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县域医共体结余留用资金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县域医共体人员薪酬或奖励。患者在县域医共体内部转诊医保起付线连续计算。各级医保部门要强化医保基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工作,从事后稽核转为事前提醒和事中监管,对推诿病人、降低服务质量、转移医疗费用等损害参保人利益行为开展重点监督,动态监测县域医共体医疗费用、转外就医、基金运行等情况,设置预警阈值并开展数据分析,及时向县域医共体反馈信息并加强业务指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县域医共体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完善内控约束、绩效管理制度,形成相互监督、合作高效的利益共同体。(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五)着力推动总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大省市三甲医院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帮扶力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补齐总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进一步发挥总医院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以县域服务体系整合为抓手,提升总医院专科能力,将县域医共体建设与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百县工程”、“组团式”紧密型帮扶总医院等各项行动紧密结合,以利益共享机制引导优质资源下沉,提升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中80%的总医院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国家推荐标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六)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县域医共体慢病管理中心、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18项运行指南,将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串联,引导县域医共体建立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构建县域医共体“总院+分院”“专科+全科”“全县域运作、上下贯通”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到2025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全部实现县镇一体化的分工协作、分级诊疗运行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七)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拓展服务项目,通过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获取合理报酬,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到2023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全部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八)建立县域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构建全县域分级分层分流的疫情防控体系。县域医共体要建立公共卫生统筹管理机制,各医院要明确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科室,加强基层防控能力。要完善县域医共体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机制,上下联动,全专融合,提升县镇村一体化的慢病服务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县域医防协同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疾控中心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九)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各地要根据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际情况和县域内居民疾病谱,结合诊疗需求,按照功能互补、差异化发展的要求,科学制定实施各医院特色科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要通过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方式,下沉人力、技术、管理等各种资源,推进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完成特色科室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的门急诊量或住院(手术)服务人次、诊疗技术服务性收入,要分别达到该机构年对应指标总量的20%—40%。到2025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中7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建成1个特色科室。(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心电中心、病理中心等各种资源共享中心在县域内全域运行,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各分院检查检验项目的质量控制和培训。到2023年,基本实现县域医共体各分院之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形成“基层检查+县级诊断”格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一)加强药事同质化管理。建立县域医共体药事同质化管理机制,落实总药师制度。鼓励总医院建立审方中心,规范处方点评,实现药品的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加快药学服务下沉基层。加强合理用药同质化培训,加快药学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县镇远程药学服务,切实提高各分院药事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省的县域医共体内部全部实现药事服务质量同质化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二)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激励制度,完善签约服务费、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方案。允许总医院全科、其他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在各分院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医院要为家庭医生提供绿色通道,将30%以上的专家号源、预约检查、床位等医疗资源交由家庭医生管理支配;要推动资源下沉,通过联合病房、联合门诊、远程医疗,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入签约服务全过程。推动“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服务形式,增强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高效性。到2025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80%以上。(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中医药局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三)推动中医药服务下沉基层。落实《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粤卫〔2021〕10号)要求,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省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院内制剂研发和推广使用。充分发挥县级中医院的积极作用,推动县级中医院协定处方在县域内统一使用,总医院可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中药制剂进行调剂使用。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药学服务下沉至各分院,实现县、镇、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同质化。(省中医药局牵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四)强化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快总医院和各分院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助力落实总医院对分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以及对县域医共体各类业务进行分析、监管、评价。依托省远程医疗平台,通过远程心电、影像、视频系统,实现专家远程会诊及诊疗指导,让县域内居民就近享受二级以上医院诊疗服务。提升县域医共体智慧管理服务水平,打造数字化、智慧型县域医共体,支撑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辅助诊疗、人口健康、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应用,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到2025年,打造一批上下联通信息共享的数字县域医共体示范县域。(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政府负责)

(十五)做实镇村一体化管理。各地要在县域医共体组织结构下,利用县镇一体化管理带动镇村一体化管理,按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公建村卫生站的法定代表人,落实对镇域公建村卫生站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全省建设县域医共体的70个县(市、区)形成更加优质高效的县镇村一体化三级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连续、综合、上下贯通的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医防融合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县级政府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指导各地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化改革创新,加强督促指导,积极稳妥推动相关重点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省有关部门要将县域医共体建设列入省乡村振兴及深化医改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各地要将县域医共体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化医改等工作一并部署落实,加强统筹协调。要充分运用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定期通报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情况,对真抓实干的县(市、区)和地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建设进展落后的县(市、区)予以督促推动。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政策,统筹用好上级相关转移支付经费及本级财政资金,形成政策和财政补助的合力,按期完成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任务。

(四)加强宣传总结。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各部门在县域医共体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积极宣传推介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1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21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37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64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45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6个方面具体任务。

一是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推进现有医疗资源提质增效,推动有实力的市级医院向城市中心区以外扩容。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托邢台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每个县(市、区)依托1个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二是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进医学领域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升中医药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

三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三级公立医院以及有条件的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是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五是提升公立医院服务品质。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监测,适时通报进展。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有利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能,为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依据,是新阶段公立医院改革发展遵循的主题。为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指出路径。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邢台提供有力支撑。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共建共享、改革创新、数字赋能、医防融合、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持续缩小地区、城乡和群体之间的健康保障供给差距,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高质量建设“择临健康”“共同健康”“健康临安”,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聚焦“病有良医、老有康养、幼有优育”的目标,确立“人人享有优质、均等、普惠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的定位,到2025年,基本建成“健康临安”,全面打响“择临健康”“共同健康”品牌,打造国家级、省级健康促进区(县);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健康临安”,全面建立具有城乡一体、医防融合、中西并重、优质高效等具有高质量发展内涵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率先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健康支撑。

具体指标(到2025年):

发展指标方面:实现人均预期寿命83.88岁,孕产妇零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千人床位数5.5张,千人医师数4.3人,千人护士数4.4人,健康浙江发展指数85。

均衡指标方面:进一步缩小我区在全市健康发展中的差异系数,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占比达28.5%,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64%,本科以上医疗卫生人员占比与全省平均之比逐步提升,基层就诊率≥65%,中医药发展指数稳步提升。

共享指标方面:居民健康素养水平≥45%,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步提升,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80%,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6个,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8.5%,严重致残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9.5‰,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50%以上。

可持续指标方面:卫生总费用占GDP比例稳步提升,政府卫生支出比例稳步提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6%。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大健康工作格局

工作目标:以“健康临安”建设为龙头,加快建立和完善大健康统筹联动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工作,大健康治理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健康镇覆盖率达100%,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居全国前列,全市居民健康素养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形成大健康工作格局。

突破性抓手:

1.大力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抓好《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落实,持续推进改善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构建健康社会、营造健康文化、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产业六大建设任务。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健康细胞培育,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区(县)创建工作。优化健康临安考核体系,加大对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考核指标及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的考核力度,推动部门职责落实,进一步完善大健康体制机制。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

2.扎实推进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省级试点工作。遵循大健康理念,不断强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意识,按照《杭州市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杭州市临安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确定司法、发改、卫健等10个部门作为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部门,积极探索完善与杭州师范大学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专家咨询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将相关重大政策出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列入健康影响评价,通过3年的试点实践,形成具备临安特色的县(区)级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的地方标准。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

3.着力推进健康浙江“智慧健康管理行动”示范试点。建设“健康临安应用行”服务平台,通过建立个人健康打卡积分激励,健康家庭、健康单位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健康创建数字化管理,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建立区域动态疾病谱,通过区域全民健康平台,对区域内发病率和健康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根据各类疾病发病、分布等对居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和预防性检查,促进医疗资源的精准配置、医学学科的科学布局。聚焦基层卫生和疫情防控,建立健全持续迭代升级和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切实形成集“行政管理、健康管理、智慧医疗”于一体的卫生智治体系,积极创建省级智慧健康管理试点示范区。责任牵头科室:健康建设科、信息中心、疾控科。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打造亚运健康城市为契机,不断丰富爱国卫生内涵和外延,创新群众动员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禁烟控烟行动,依法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全域季节性“四害”防制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镇、村)成果,国卫镇覆盖率持续达100%。责任牵头科室:爱卫科。

(二)着力建设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

工作目标: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救助的“三位一体”公共卫生网络,构建“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规范化传染病监测哨点,急救站点标准化率达到100%,全力打造公共卫生安全示范区。

突破性抓手:

1.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预警、服务能力。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专班化处置体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公共卫生数字化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网络。强化医防高效协同,贯通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全链条、全环节。完善以疾控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疾控网络。统筹医疗、疾控、第三方机构检测资源,构建质控统一、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实验室检测网络。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责任牵头科室:疾控科。

2.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强化应急状态下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推动疾控、卫健执法、妇幼、精防公共卫生专业团队融入医共体建设,提升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大卫生应急事件处置力量,在区疾控中心5支区级卫生应急队的基础上,依托医共体建设,新组建4支镇级卫生应急队伍,确保卫生应急队员数达到85人,9支队伍统一装备、统一培训、统一建设,做到及时、科学、高效地应对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城区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1分钟。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疾控科。

3.健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区第五人民医院等级创建,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精神心理门诊和住院服务能力。推动社会心理服务重心下移,建设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能力。完善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强化心理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心理应急干预机制。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4.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治。提高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率,强化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高危对象筛查等防治工作,实施“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三高共管。为临安区50-74周岁的本区户籍居民提供5年一次结直肠癌筛查服务,开展70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流感疫苗,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70%以上,80%的老年两慢病患者拥有一位健康管家(签约家庭医生)、一次年度健康评估、一份健康档案、一张健康指数画像,以落实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免费流感疫苗接种、免费重点疾病筛查,惠享家庭医生贴心服务、惠享县域优质医疗服务、惠享数字化健康新服务。树立职业健康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重点人群及发生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用人单位综合监管措施,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做好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开展中小学生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开展学生视力保护提升项目。2022年底前,完成适龄对象(临安学籍、且未接种过HPV疫苗的初中在校女生)国产2价HPV疫苗免费全程接种工作;出台临安区在校初中女生国产2价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胃肠癌联合筛查1万例以上。责任牵头科室:疾控科、基妇科、医政科。

5.完善急救体系和卫生应急管理保障机制。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站点规划,有序推进镇街急救站点建设,并将具备急救能力的民营医院纳入急救网点,力争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建立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规范各急救站点质量及运行管理。提升院前急救信息化水平,优化院前、院内医疗救治衔接机制。完善急救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急救分级调度系统(MPDS)、区域急救信息系统,并健全“一键护航”,逐步实现科学顺畅、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的紧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医疗物资保障指挥调度、需求对接、应急生产、收储调拨、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等机制,打造医疗防治、技术储备、物资储备、产能动员“四位一体”物资保障体系。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

(三)着力打造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加强等级医院创建,区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区中医院建成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区第五人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基层“网底”工程,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国家推荐标准,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分别达到50%、100%。三星级村卫生室达到70%以上,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100%。

突破性抓手:

1.统筹推进区域医学高峰建设革新。出台《推动临安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区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制订区域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规划,优化区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布局。2022年完成区人民医院整体装修,投用昌化中医骨伤医院。积极通过招商引资,在青山湖区块谋划建设三级甲等规模的综合性医院。对未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分批进行迁、改、扩建。持续推动公立医院“差异化发展”,打造“择临健康”。区第一人民医院以三级甲等为目标,强化“外引内联”,打造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医学诊疗、教学、科研中心。区中医院,抓住新医院建设、三级乙等创建契机,加强中医专科建设,打造治未病中心、中医康养基地、中医专科集聚地。区第三人民医院从区域特点出发,“小专科、大综合”,着重打造能够辐射临安中部、桐庐等地的中部优质医疗中心。区第四人民医院与昌化中医骨伤医院紧密合作,做强做优外科、骨伤科、ICU、妇产科等学科,满足西部地区百姓急重症、外伤及多发病的诊疗需求。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建办。

2.持续深化医疗领域综合改革。深化医联体建设内涵,围绕学科(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强化与省市三级医疗机构更高、更深层次合作关系。深化医共体建设,充分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持续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做强牵头医院,以牵头强带动基层强,真正落实分级诊疗。优化机制建设,进一步激发医卫人员建设医共体的信心和内生动力。围绕“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一张网”要求,完善医共体内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推动薪酬制度改革、强化质控管理和绩效考核运用。积极推进区第一人民医院与杭州医学院科研合作,十四五争取省部级项目5项、厅局级项目10项,科研成果转化力争零突破。健全区域共享中心等远程医疗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工作模式。推进“三医联动”、“六医统筹”集成改革,建立多部门协商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综合监测指标在医疗机构综合考核中的占比,确保门诊、住院均费增幅在5%以内,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在35%以上。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

3.实施基层网底提升工程。实施“天目医享”小病不出村项目,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优质行动,加快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发热诊室建设。制定出台政策推进规范化建设。开展星级村卫生室创建,力争至2025底三星级村卫生室达到70%以上。开展“健康大脑+村社卫生网底”提升行动,全面搭建“临医在家”可视化会诊云平台,提高网底健康管理、医疗服务智能化水平,实施乡村卫生人才提升计划,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卫生健康工作队伍,加大卫生人才下沉力度,着力改善乡村卫生服务和治理水平,提升网底服务能力,全面构建能够覆盖全区行政村的“未来村卫生室”服务体系,打造未来乡村临安典范。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经费保障和增长机制,全区签约覆盖率达到42%。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4.持续推动中医药传承革新。加强中医龙头建设,区中医院建成三级乙等综合中医医院,培育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高层次学科和特色专科,建成中医药诊疗中心。到2025年,公办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100%设置中医科,实现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覆盖,每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均配备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医师。强化中医药传承与推广,鼓励开发和应用院内中药制剂,推广适宜的中医临床诊疗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6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方便群众享有中医药服务。责任牵头科室:医政科、基妇科。

(四)着力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一老一小一妇”健康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进育儿友好型社会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2家成长驿站,每个镇街至少有1家示范型的婴幼儿成长驿站。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突破性抓手:

1.深化妇幼健康服务内涵。健全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婚前孕前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提质扩面,减少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健全妇女“两癌”防治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保持孕产妇零死亡水平、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5‰以下。以新妇幼保健院投用为契机,大力发展儿童保健、医疗服务,通过医联体、医共体以及儿童专科联盟,增加儿科床位。加强全区儿童保健能力和儿科学科发展,配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胜任儿科工作的全科医生,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名。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2025年,每千人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数达到4.6个,每个镇街原则上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成长驿站镇街全覆盖。强化实训基地及阵地建设,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90%以上。强化行业监管,建立托育行业协会。打造“养育e临安”品牌。拓展儿童健康、入托体检、儿科诊疗等内容,融合孕期妇保健、婴幼儿养育、儿童健康保健等工作,打造“养育-保健-医疗”全流程养育平台,实现从“孕”到“育”一条龙信息化服务。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

2.大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合理规划布局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配套用房统筹规划建设,2022年婴幼儿照护服务达到镇街全覆盖,每千人口托位数达3.5个,新增婴幼儿成长驿站7家,新增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500个。突破性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打造育儿友好型社会。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幼一体化服务,引导产业园区建设嵌入式婴幼儿照护机构,探索“医育结合”模式,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开办托班。托育机构月收费不超过上一年临安区城镇、农村常住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25年前,培育一批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婴儿照护镇街全覆盖,并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景数字化工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根据《条例》落实好三假,全面执行双女户纳入奖扶政策,开展婚检和孕前优生保健服务,开展高风险孕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免费叶酸发放工作,筛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巩固在80%以上。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为在我区助产机构分娩的家庭提供联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根据全省《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的通知》(浙财社〔2019〕34号)文件,落实扶助金,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项制度档案。责任牵头科室:基妇科、人口家庭科。

3.全面优化老年健康服务。全面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成立本区域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探索推进数字老年健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大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宣传。探索构建机构、社区、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科室和病区(病床)建设,完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建设,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达65%以上。其中2022年,65岁以上老人体检率达70%以上。责任牵头科室:老龄健康科。

4.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探索中医院与康养中心合作新模式,推进和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采用医康养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深化医养护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鼓励开展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会同相关部门,支持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促进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持续增加。突破性推进“天目医养”两院融合项目,打造卫生健康领域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更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责任牵头科室:老龄健康科。

5.提升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落实关于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措施,加强《母婴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宣贯,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提质达标。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内人口基础信息部门共享。继续实施计生系列保险(独生子女家庭平安保险、计生特殊家庭养老保险、计生特殊家庭健康平安保险)。责任牵头科室:人口家庭科、计生协。

(五)着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

工作目标:实施“数字卫生”战略,全力推动卫生治理数智化。全区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综合指数达到90%。

突破性抓手:

1.建设卫生“健康大脑”。建成标准、规范、高质、统一、安全的全区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全域推进智慧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中医数智、心理服务、“数字家医”等数字化改革,建成区域卫生健康大脑,不断拓展和建设疫情防控、卫生应急、疫苗接种、疾病谱、慢病管理等“子驾驶仓”系统。实现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的数智决策指挥系统。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疾控科。

2.建设全覆盖的“健康大网”。进一步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强化平台综合管理、数据交互流转、资源统一共享、应用集成整合等四大功能,纵向延伸村卫生室(站)卫生信息系统,全面建成区、镇、村三级信息网络。全面实施“数字健康”战略,实施“网底数字化提升行动”,打造未来乡村卫生室,建成一批“智慧健康站”,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可视化看病等智慧化、智能化服务全覆盖。推广“临医在家”可视化应用,建成智慧健康服务站点10个。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基妇科。

3.建设共享可用的“健康云”。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80%以上。推动医共体上下贯通平台建设,搭建“浙政钉”医共体协同系统。持续推进五大中心建设,推动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推动卫生数据“云”转移,建立“云”上健康数据库。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检查检验互认共享清单,100%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规范执行。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基妇科。

4.推进“数智医疗”新模式。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接入浙江互联网医院,推进中医药数字化诊疗、服务、传承建设,提高中医数智化水平,推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互联网诊疗应用,鼓励民营医院开通互联网医院。按照国家标准开展智慧医院智能医院建设,强化医疗质量、医保控费等管理。实现网底健康管理智能化、医疗服务智慧化。责任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医政科。

(六)着力建立强有力的卫生健康工作保障体系

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全系统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清廉医院建设不断深化。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打造现代化技术过硬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突破性抓手: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谋划推进全区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旗帜鲜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积极打造党建引领特色品牌,夯实党建工作的基层基础,推进党建强发展强。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卫健中心工作相融合,抓好“学新思想、谋新作业”主题月活动、“天目领军”干部大讲堂活动的实践。加强对局管中层队伍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管理,对超任职年限人员进行调整,适度推动管理干部和人才跨单位跨地区交流任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实践实绩标准,注重在疫情防控、亚运保障、共同富裕等重点工作中锻炼、发现优秀干部。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2.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推出“四责协同”工作清单,强化清廉医院措施和制度落实,有效提升清廉指数。坚决落实区监察委监察建议书,围绕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不断推动二级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细化落实。进一步梳理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实行“跟踪销号”,形成风险防控闭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清廉文化建设,打造“一院一品”清廉医院文化品牌。持续抓好“八项规定”、“廉洁从业九准则”等专项整治持续改善服务态度,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医疗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托数字赋能,规范权力运行,统筹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为共同富裕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3.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大卫健人才引育力度。继续推进“三个一”工程,加大人才招引培养力度,计划培养基层人才200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00名,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20名。培养区级医坛新秀、医坛骨干、医坛名师260名,市级以上各类名医10名,培育省市重点建设团队2-3个,增强多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供给。争取到2025年末卫生健康人才总量达到4900人,形成一批“名医群”“专科群”。力争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5张、4.3人和4.4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5.36人。责任牵头科室:组织人事科。

4.全面提升综合监督执法效能。持续推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放管服”改革,切实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进一步优化双随机抽查、推进系统建设、全面开展非接触式执法办案,提高执法效能。加强监管与综合执法,强化食品安全、中医药服务监管和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程。责任牵头科室:法制科。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推动。成立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运作机制和清单化管理机制,动态编制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局领导和业务科室分块包干责任清单,强化工作推进。

2.强化集成创新。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上下协同,系统推动政策集成和制度创新。积极争取省市各级部门支持,主动承担省、市级改革试点和示范任务,努力在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育儿友好型社会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标志性成果。

3.强化资金保障。完善政策,持续加大财政对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加强对未来村卫生室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提高卫生院补助经费,对偏远地区、人口稀少、经济发展弱的地区实施托底政策。对新建卫生服务站给予10万元补助,新建村卫生室给予2万元补助,对智慧健康管理站建设给予20万元补助。镇街、村给予村卫生室(站)每年不少于1万元补助。

4.强化氛围营造。加强对省市区关于共同富裕建设行动的学习宣传,不断凝聚共识,充分激发全体卫健人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共同富裕的直接参与者、积极贡献者、共同受益者,形成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3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的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他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建设任务

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3.配套措施

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2.建设任务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CT、直升机停机坪等。加强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科技研发、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投入、运行维护和现场处置经费等保障。要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案、人员培训和演练方案、基地建设考核方案、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要同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提高采供血能力。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2.建设任务

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3.配套措施

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3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建设任务

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1.建设目标

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建设任务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需要,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产科住院环境,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缓解儿童常见病看病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诊治资源不足等问题。

2.建设任务

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配套措施

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

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2.建设任务

依托省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揭榜挂帅、择优选拔。加强中医药研究型门诊和病房、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生物信息资源库、循证研究中心、古籍挖掘应用信息库、中药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协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研究和信息化设备等配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攻克一批优势病种防治关键技术,转化一批中药新药和中医药特色装备,形成一批高级别专家共识、诊疗方案以及标准指南。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根据“平急结合、高效准备,专兼结合、合理布局,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设35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2.建设任务

加强具有中医特色的肺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及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疫病防治科研支持平台。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等,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心肺复苏等重症急救抢救设备,做好必要的负压救护车、移动中药房等移动设备配置,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2.建设任务

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遴选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建设任务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模拟实训等用房,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改善中药房基础条件,加强中药制剂室和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等政策,鼓励在人才、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五)名医堂工程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健全名医堂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中央本级项目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亿元、3亿元、3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2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

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单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名医堂工程另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地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相关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减免相关建设配套费用,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等,合理申报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投入和保障主体责任,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全额承担建设投入,实行“交钥匙”工程,坚决杜绝负债建设,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营压力。

(二)强化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对区域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投资建设现状与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等的系统摸底与分析研判,做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等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标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

各地要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把好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建筑技术规范,充分考虑节地、节能、节水、环保,坚持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运行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中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工程建设进度、工期等情况,及时将项目储备库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管、定期监测评估等多种方式,开展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全过程监管,并将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省级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等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定期汇总上报完工项目验收情况。

(五)开展方案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成立专家组,制定评估方案,适时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优化提升。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增强评估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4

为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22〕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综合实力提级,诊疗能力明显提升,县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0%以上;

(二)精细管理提级,综合效益明显提升,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

(三)要素配置提级,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综合医院建成省级医学重点专科项目1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项目5个以上,中医医院建成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1个以上;

(四)持续推进区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鼓励支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完成三级创建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统筹资金、项目、政策等资源,集中支持区级公立医院,重点打造优势学科群,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基本达到市同类医院水平。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

(1)巩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高水平区级公立医院,根据县域病种外转情况,建设重点专科,柔性引才引智,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政策,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医防融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2)建设紧密型城市医联体。集中力量支持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建设成高水平市级公立医院,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按照网格化布局要求和“五包十统一”路径,高水平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2个紧密型城市医联体。

(3)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医共体牵头单位将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基层,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减少30%以上。持续推进亳州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千医下乡”工作。

(4)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构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覆盖院前院中院后和全生命周期的整合型服务体系,并逐步拓展到各级公立医院。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智慧中药房”建设。

3.构建“1+5+N”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和可转换病区。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精神专科、口腔专科建设,实现区级精神卫生、口腔专科全覆盖。推进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

5.建设更有特色的中医医院。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建成“三级”中医医院。力争建设1-2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有中医药特色的服务体系。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依托高水平医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力争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住院)率提升至90%以上。

(二)引领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7.提升临床专科能力与水平。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建成省级医学重点专科项目1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项目5个以上。

(2)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建设。力争建立区级紧急救援中心和队伍,加强院前急救转运与院内救治协同衔接,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初步建设胸痛、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8.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1)实施科研强院。争取到2025年,申报获批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立项项目不少于1个。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以技术创新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与省级高水平医学转化中心对接,拓展院、校、企合作,争创科研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大力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逐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占比。

(3)促进医院新技术临床应用。及时学习、引进国内、省内先进成熟医疗技术用于临床。积极支持医院开展的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加快审批,促进医疗新技术临床运用、收费内容与标准与沪苏浙等地医院对接。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1)综合医院全面开展多学科诊疗,中医医院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

(2)建立临床药师下临床制度,临床药师参与疑难复杂疾病多学科诊疗。

(3)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

(4)规范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

(5)优化预约诊疗服务流程,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入院一站式服务。推广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服务。

10.信息化赋能高质量发展。

(1)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以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4级以上,全区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三级公立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甲等以上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推动医疗、医保、医药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大数据分析,赋能智慧医疗体系。

(2)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和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间信息共享。落实全省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十四五”期间实现公立医院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2022年,实现医共体远程心电平台应用;

完成区域影像中心建设,基本覆盖本地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接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安徽省影像云平台。

(4)加快推进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探索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基于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整合,推进等级保护测评,提升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和网络安全水平。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居民授权调阅共享。2025年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综合管理等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改造用卡环境,推进电子健康卡(码)运用,与安康码互通互认,实现区内不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疫情防控、信息查询等一卡(码)通用。

(三)提升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1.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建立科学决策、分工负责、协同落实、分析评价、沟通反馈的高效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推动运营管理全面融入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技术,深度融合医院核心业务,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提升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1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内控机制,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有效防范管控风险,提升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

13.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将市级和区级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制、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公立医院达到B等级及以上。

(四)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4.改革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规范管理,优化运行管理机制,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开展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根据公立医院发展需要,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实行编制动态调整。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动态考核。

(2)增加护士配备。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标准。按照岗位标准,合理配备护士,2025年底前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1.3左右。

(3)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培养达到省内、市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骨干到国内外高水平医院或科研机构深造培养。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安徽省名中医”、“安徽省基层名中医”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安徽省名中医”。

(4)改革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力争达到40%。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逐步提高固定薪酬比例,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15.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1)实施卫生招才引智工程。区级公立医院积极引进高学历人才;

鼓励柔性长期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省外专家来我区开展疑难病例会诊和手术等。

(2)落实人才保障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支持公立医院引进来、留得住高层次人才和专科团队,按规定对引进人才落实安家费、生活补助、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为引进人才开展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和科研等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

(3)加强引进人才目标考核。区级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区临床专科医疗水平显著提升。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照沪苏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水平和报销比例,稳妥有序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积极申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学习三明经验,改革优化调价规则和程序,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开展标志性领先技术,对于技术难度大、外转率高的项目,优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积极申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提高技术劳务性收入占比,逐步达到30%以上。积极申报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积极稳妥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含外转病人额度)预付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科学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简化考核流程,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五)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9.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始终坚持把“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各环节和全流程,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患者友好、老年友善医院。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提供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机会,构建多层次、多渠道职业成长通道。开展平安医院创建,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立医院人文关怀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注重文化传播和品牌塑造,加强爱岗爱院教育,创建人文关怀医院,提高公立医院公信度美誉度软实力。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0.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建立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督促指导行业党的建设,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工作机制落实,符合条件的医院配备纪委书记;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要确定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清单,定期研究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要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区直相关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参照沪苏浙有关做法,结合地方实际,合理有效、逐步提高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补助收入占比逐步提高。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区级公立医院要对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按季度开展自评;区政府按年度对所属公立医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培育名院名科名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5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3号)精神,加快推动丽江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结合丽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丽江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以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量。力争用5年的时间,公立医院发展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全市医疗卫生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丽江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一)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

加强与省内外高水平医院合作,加快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大疫病防治基地等项目建设,重点提升市级医院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病症诊疗救治和心血管病、呼吸等专科服务能力。支持市人民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向“一院多区”发展,新建市人民医院荣华分院,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医院。到2025年,力争把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市第二人民院牵头建设1-2个专科类区域医疗业务中心,建设2-3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丽江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达三级乙等标准。市级医院每年至少新开展1-2项疑难重症诊疗技术,全市公立医院住院量占比达90%以上,基本实现“减少跨区域就医”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县级区域医疗中心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临床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和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长效机制,加强县域肿瘤、心脑血管等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补齐县级综合医院口腔等薄弱专科短板。到2025年,力争1-2所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3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1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所有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精神科、口腔科、康复科、眼科、老年病科、呼吸与重症科、公共卫生科,建有标准化PCR实验室和标准化ICU,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实现深度融合,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疾病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基本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建成一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和综合健康管理中心。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不少于2个达国家推荐标准。基层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流动的分级诊疗秩序全面建立,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基本实现“头痛脑热在乡村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探索在丽江市主城区,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市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信息、资源“三通”和监督管理互相制约的医防协同服务机制,加快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支持多学科联合、多专业一体、中西医临床协作等诊疗服务模式,形成错位发展、专业互补、有序竞争的格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落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组建医共体内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管理等“一体化管理中心”,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物资后勤、业务、信息、药械管理采购、绩效考核、医保支付、公共卫生等“十统一”管理,构建管理共同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及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资源,鼓励设置独立的远程医疗、检验、心电、影像、病理、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构建服务共同体。协同推进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建立“总额控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责任和利益共同体。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药品下沉基层,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发展共同体。(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和“七项能力”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争取省级支持,把市人民医院改造升级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高标准完成丽江市传染病医院、永胜县传染病分院、宁蒗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及华坪县人民医院传染楼改扩建任务,完成公立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改造任务,支持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科室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针对严重影响全市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重点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创伤、重症、肿瘤、急诊、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补齐口腔、康复、精神、眼科、老年病等薄弱专科,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推拿、肾病、脾胃病、皮肤科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建设不少于7个(中医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至少25个(中医1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每年遴选5个薄弱专科(含中医)加强建设,有计划地推进综合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聚焦“一老一小”健康需求、职业健康等领域,规划设置儿童、老年病、妇产、康复等专科医院,引入优质资源建设医养、康养中心。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通过“内培外引”、建立专家团队工作站等方式,引入一批掌握高新技术的高素质医药卫生领域专家型人才,积极开展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鼓励开展医学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群医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推进康复技术创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针对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制定并推广中医特色治疗方案。争取国家级、省级支持在我市布局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民族医药研究机构等,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制剂研发、中药新药研发和民族医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产品进入临床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优化服务流程,利用手机APP、微信等新平台,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50%以上。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推送、互认等便捷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探索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社区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在公立医院逐步推开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推进智慧医院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三级甲等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达5级以上,其他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达4级以上,其他二级医院达3级以上,能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等。加快推进丽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全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电子健康档案等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逐步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查检验结果区域互任”模式。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落实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核心业务与运营深度融合,推进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共体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进入领导班子。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每半年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导向,由医改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统一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公立医院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增)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等挂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重点考核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等,考核结果与打包医保资金、医共体院长薪酬及职务任免等挂钩。引导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及医共体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推动公立医院以评促改、提质增效。(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丽江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鼓励探索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按照医疗服务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工资总量,从根本上杜绝“大检查”、“大处方”行为。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不同岗位、不同科室、不同风险承担、不同工作强度、不同专业类别人员间薪酬要有差异,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县域医共体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职工目标年薪制以及年薪计算工分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拓展“沪滇合作”、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丽江英才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依托专家团队工作站,拓宽人才培养和引进渠道,实现博士生招聘或引进“零”的突破,每年至少招聘3名研究生、培养5名学科带头人及10名中青年优秀医师。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与医学高等院校合作,建强教学医院,发展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医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一批名老中医药学术继承人。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落实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省级要求或评价水平。(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病例按床日付费,探索按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加快建立“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约束激励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及时拨付医保结余资金并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建立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激励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

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医院文化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

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着力构建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发挥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公立医院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指导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要求完成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的可设专职副书记。推进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行政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医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行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科室,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群建。(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残联、民政、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部门要加强对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民政局、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

(四)总结推广经验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培训和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6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24号),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突出位置。2021年9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卫生健康委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床位数达到5.37张(含医联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3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64人,每千人口药师数达到0.45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6个方面具体任务。

一是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推进现有医疗资源提质增效,推动有实力的市级医院向城市中心区以外扩容。推进医联体规范发展,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托邢台市人民医院,建设市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每个县(市、区)依托1个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二是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推进医学领域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升中医药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

三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三级公立医院以及有条件的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四是提升公立医院治理效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科学制定付费标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公立医院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机制,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打造一批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五是提升公立医院服务品质。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等多元化服务。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确保公立医院良性发展。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监测,适时通报进展。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有利于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能,为建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依据,是新阶段公立医院改革发展遵循的主题。为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指出路径。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邢台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