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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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篇1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下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各项部署,严格按照《济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认真做好公务接待、经费审批等相关工作,有效的促进了局机关公务活动的开展。20xx年我局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 万元,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减少了 %,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多次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通过学习传达,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充分认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参照《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我局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11月份,经征求财政局、审计局相关意见,出台了《 财务管理制度》 ,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流程、接待范围、接待标准、费用结算等相关内容。
二是规范审批,严格标准。
做到每次公务接待前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认真填写《公务接待备案表》,经分管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严格落实市公务接待范围规定,规范机关公务接待活动,做到非公务活动范围内、无公函的不予接待。按照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确保陪客人数、接待标准不超过规定范围,坚持以定点餐馆为主,注重厉行节约,做到不铺张浪费。严格费用管理制度,实行公务接待一批客人一结算、一次一报的原则,做到“三单”(审批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报销。
三是严于律已,接受监督。
为切实做好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我局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坚持来客接待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接待工作。坚持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化、公开化,做到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由财务科每季度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和制度化,为规范我局公务接待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充公发挥应有作用。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篇2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公务接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我局公务接待活动按照“三限一专”标准,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现将自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开支情况
根据局财务人员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经统计,今年1-10月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 4.55万元,其中:住宿费支出0.65万元;餐饮费支出2.1万元;交通费支出1.2万元;其它支出0.6万元,分别比上年度开支减少了18.7%、增加了10.5%、20.0%、20.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就行政执法的有关问题,接待国家局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多次检查;二是举办了一次全市部门“计算机网络技术”培训班。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餐馆为主的原则。每次接待来客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报帐结算餐费时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核查无误后报局长审查,经同意方可报帐。
2、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三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报销。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
格执行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局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区纪律、监察局《关于对公务接待费用情况的通报》(吉青纪字[20××]9号)文件要求,确保20××年公务接待费用在20××年基础上削减10%,我局就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厉行节约措施,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接待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接待工作制度,一切接待支出均接接待工作制度办事,接待来客既要做到热情周到,又要坚持量力而行,注意节俭。
二、严格控制接待范围。
严格控制接待客人范围,来客一般包括与本局有业务关系或工作联系的区内外来客、邀请的投资客商,接待费用支出一般包括用膳、住宿、水果和烟酒。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能私自接待亲朋好友,也不能将其他支出按接待支出计算。
三、严格降低接待标准。
今年从中央到地方都一律号召各单位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年基础上削减10以上,我局今年制订严格降低接待标准,尤其在用餐和烟、酒招待方面,时刻做到能省则省,坚决实现公务接待费零增长的目标。
四、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实名制。
由办公室填写《公务接待登记审批表》,如实填写被接待人的真实姓名(市级以上领导除外)、单位、随行人数、职务、办理何事等内容,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就餐并付款或签单,未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其他人员擅自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制度,市纪委于20xx年2月2日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各单位公务接待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检查了我市各大酒店20xx年12月份以来的酒席预订记录和接待发票开具记录。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单位能认真执行公务接待“三严四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能较好地落实相关规定。同城接待现象和年末在各大酒店接待的次数明显下降;一些单位自觉及时退订了各类茶话会、年夜饭等酒席;单笔接待数额大幅下降。但仍然存在一些违反规定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务接待中存在单餐高额消费和上高档菜肴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仍然存在高额接待的情况。如发现市环境保护局出现两笔单餐接待费用在4000元以上的记录;个别单位存在高档菜肴的现象,点了野生甲鱼、大闸蟹等价格比较高的菜肴,如市土地勘察测绘队的一笔接待菜单中出现“东海正宗野生黄鱼”的菜品。
(二)以会务费的形式报销公务接待费。个别单位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乐委办发〔20xx〕164号)规定,在星级酒店召开会议,且把接待费用在会议费中支出。如市环境保护局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将接待餐费以会务费发票支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全市流动人口传染病管理工作培训班,将接待餐费以会务费发票支出,市测绘院把多笔接待费用以会务费发票支出。
(三)存在个别同城接待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本市各部门、镇(街道)之间的同城接待,但仍然存在接待温州地区有关单位和本单位系统内部吃请的现象,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南街道新居民服务所、食品总公司等单位存在市域范围内接待及单位内部人员到酒店吃请的情况,且费用超过工作餐标准。
(四)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还没有执行公务卡制度,公务接待没有按照公务消费卡刷卡消费,实行一次一结算,存在签单、赊账的现象。
(五)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待审批存在失管现象。检查中发现,市测绘院、土地勘察测绘队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接待费支出、审批等环节随意性大,并且没有实行公务接待费公示报告制度,主管部门也缺乏日常有效的监督。
三、严肃纪律确保工作落实
“三严四禁”是我市去年推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把执行“三严四禁”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执行“三严四禁”的现实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克服麻木懈怠、被动应付和走过场的思想,坚持把落实“三严四禁”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三严四禁”,自觉抵制和坚决制止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三严四禁”要求,认真落实温州地区范围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制度,加强机关食堂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和公示报告制度,各单位必须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公开上月的接待情况并按要求报告,执行情况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市纪委将会同财政部门适时组织对公务卡消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市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和监督。
(三)进一步规范温州地区以外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我市正处于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争取上级政策争持和改善发展环境的任务十分繁重,应当本着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切实做好对温州市以外来宾的接待工作,按照接待限额严格控制年度接待费用。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针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已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对发现的违反“三严四禁”规定的行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乐委办发〔20xx〕112号)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大督查和监管力度,严肃查纠违规行为,对违反“三严四禁”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务接待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区纪委文件(东纪发[]4号)和财政局关于业务招待费开支的规定,我局公务接待费按照“三限一专”标准,严格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现将近年来的公务接待费自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
根据财务室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数额,经统计,XX年以来,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11.2万元,比核定指标节余1.3万元,控制在了区纪委和财政局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宾馆为主的原则。区司法局机关业务招待一律在花园宾馆(-)和新湖景宾馆(-)按规定标准进行。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科室的业务由哪个科室的负责(或分管科室的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好后交由局长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单到指定点就餐。
2、财务室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四单”(呈报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核销。对月费用较高时,一定要分析查找超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更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纪检组实行一月一监督,对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明知故犯者予以教育,并由其个人承担进餐费用。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历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