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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2025/03/25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精选12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1

为规范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积极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积极快速的做出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华山街道办事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

(一)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和各社区书记、主任担任成员。

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根据职责范围,帮助协调解决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问题,负责(配合)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调查,按有关规定制定地质灾害等防治责任;督促、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二)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时,街办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听从领导安排,通知街办全体人员各就各位,及时报告区相关部门。

1、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街道党工委书记毕经海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协调工作总指挥,全面负责事故协调处置工作;

(2)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于涛担任事故现场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全面工作,指导、组织街办工作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和区级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3)办事处副主任李刚负责事故善后事宜,安抚伤员情绪及相关政策宣讲,做好伤员安置工作;

(4)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陈世新负责组织应急处置物资运送、发放,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维稳。

2.党政办公室:做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防治工作,向区级有关部门请求应急人员、物质、资金等方面的支援,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处置动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善后事故调查工作,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报告伤员救助和安置情况。

3.应急办、武装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情况,按要求部署所属应急民兵分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通报应急民兵救援情况;维护好事故发生点的社会治安,及时掌握事故点社会治安动态,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

4.应急办、社会事务科:做好伤员登记安置工作,对伤员进行政策宣讲,向区级相关部门寻求政策支持,实施救助,并协助指挥部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安排好伤员生活。

5.党政办、财政所:积极组织协调救援物品、资金的筹集和调运。对救援物品、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对救援物资进行监管、发放。

6.纪委:对于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二、本预案的启动条件

(一)一般火灾:一般火灾是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当辖区某场所出现人员大量聚集,并且聚集人群呈现增加趋势,同时聚集人群情绪激动的情况时,为防止聚集人群发生拥挤、踩踏事件,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对聚集人员进行劝离、驱散。

(三)爆炸事故: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爆炸物、疑似爆炸物,随时威胁到在场人员时,立即上报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同时启动本预案,对在场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四)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生聚众斗殴等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时,第一时间启动本预案,同时对在场无关人员进行疏散,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五)其他突发性安全事件:当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发生其他突发性安全事故(如高空坠物)时,视事故情况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对在场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险情发布及信息传播

接到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报告时,由社区网格员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给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再由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上报区相关部门;出现趋势时,社区网格员必须立即向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报告,经区相关部门发布事故预报后,由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通知责任人迅速组织人员通过敲锣、吹哨、喊话等方式,通知全体险区内群众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

四、群众撤离及伤员安置

当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性安全事件时,所在的社区成员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受威胁群众的思想工作,按照公布的应急撤离安置点组织转移准备,受威胁群众应服从街道、社区人员的统一指挥,按照预定的撤离路线有序转移到避险安置点进行安置。出现的人员伤亡必须到所设定的救护单位进行及时的医治,并以“先人后物”的原则,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定避险路线及避险场所,并积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做到当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能够反应迅速,组织得力,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有关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三)未按照规定时限快速作出反应,或在应急救援中有不力行为的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区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2

为有效处置我街道辖区内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是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新消防法(20xx版)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常抓不懈的做好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有效机制,提高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要依靠科学,依靠制度,依法办事。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充分依靠利用广泛的社会力量,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在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作用,充分依托专家作用,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全街道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江头派出所和其他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等组成。街道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紧急情况的第一责任人。

(二)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街道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成立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现代化预警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紧急情况预警能力;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处置重大紧急情况,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的专项工作。

(三)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社区居委会、部门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紧急情况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四)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工作小组。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11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抢险救援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安委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配合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基础设施等。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江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成立现场工作小组,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个人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围堵、收容、清消现场污染物等。

人员疏散与安置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撤离和疏散的人员;保障避难安置场所必要的食品、水、电、卫生和通信等;稳定群众情绪和心情,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防止一些不理智的冲动行为等。

警戒和治安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等部门配合派出所和武警部门。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撤离区内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

交通管制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道安办)配合交警等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和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综合信息组。由街道党政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协助做好对外联络等日常工作。

应急物资与经费保障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社区建设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食品、药品、日用品等)、救援设备、器材等及时到位;保障应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征用或租用必要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和场地等工作。

生活保障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现场抢救人员,指挥部领导及其各小组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调查与评估组。由街道监察部门、安委办、派出所、消防、交警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与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

社会动员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居委会负责。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及时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人员参与辅助性的工作;组织力量做好稳定民心等工作;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用或征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并出具征用或征收凭据。

善后工作组。由派出所、街道社区建设办、司法所、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调拨和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勘察现场,快速理赔;开展心理救援等工作。

三、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制度,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发现可能引发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先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与发布

根据街道各部门职责的分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故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安监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综治办与城市管理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原则、条件和发布程序,及时、全面、准确的发布预警信息。

(三)报告

1.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街道值班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2.街道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分别向街道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需向省、市、区报告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3.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事发地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赶到现场后,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准确、全面地向上级政府和部门动态报告现场情况。首报(第一时间报告)紧急情况,可先对其基本事实(即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情况、结果)作客观、简明的报告,然后再及时、准确、深入续报详细的情况。

4.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或影响到行政区域外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外进行联系,通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协助做好有关善后事宜工作;涉及到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省涉外部门、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按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置,必要时由省政府对外进行联系。如有需要国际社会援助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四、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发布预警的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街道报送最新动态,向社会发布最新消息。

各社区居委会和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安全隐患和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现场处置

紧急情况发生后,街道办事处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市110指挥中心和区政府总值班室;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对于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进行靠前指挥,并成立相应处置小组(如:现场施救、外围警戒、卫生救护、后勤保障、新闻协调等)。

(三)新闻报道

1.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管理工作,掌握新闻和信息的主导权,做好紧急情况新闻报道工作。新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2.紧急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把关,并及时与上级新闻主管部门沟通,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紧急情况发生后,负责宣传的领导应到达现场,统一协调指挥现场新闻采访工作。为保证现场秩序及人员安全,现场指挥机构必要时可划定警戒线,规定新闻媒体采访范围。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敏感时间的新闻报道,需要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对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新华社统一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发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媒体正面引导的作用,及时将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准确、全面的发布给公众,避免误导和新闻炒作。必要时要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主管部门或指定部门回答境内外记者提问,澄清事实,消除疑虑。

(四)善后处理

1.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明确法人、个人、境外机构参与社会救助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灾害局面。社区建设办、司法所要不断完善政府救济、司法救济的程序和方案。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并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评估,以利于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评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写出报告。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集中统一、资源共享的应急数据平台(应急人员通讯联络数据库、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警力数据库、应急物资数据库、应急专业人才数据库、应急征用或租用设备数据库等),整合应急资源,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1.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应急人员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案,以及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方式、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确保应急期间畅通,信息传递无阻。

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建立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试用、调用和征用等制度。

3.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队伍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专业队伍,专家以及先期应急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人员的分布、联系方式和应急队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应急组织方案。

4.交通运输保障。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建立健全本地区交通运输单位、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等保障措施。

5.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医疗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专业特长和相关的医院和专家,明确相应的应急反应准备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设备、药品、防疫物资的调度方案。

6.治安保障。建立警力数据库,要明确武警、公安等各种警力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7.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生产和加工能力的储备、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的储备。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健全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

8.经费保障。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防灾能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相关保障制度,以及在应急状态时经费保障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所需经费,以及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建设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各部门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应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

9.社会动员保障。建立地区社会动员数据库,要明确社会动员有关人员的地址、联系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动员相关的保障制度,明确社会动员条件、范围、程序和措施,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社会居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机制。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设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人员应急避难场所,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应急避难场所要选择在开敞区域,适于应急疏散人员,同时应设有应急供水系统、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应急卫生防疫区、应急消毒区、应急监控及应急广播系统等。

11.其他保障。建立征用、租用设备档案数据库,要明确被征用、租用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姓名、设备存放地点、征用或租用设备名称、使用年限等。建立健全应急征用、租用机制,对应急征用或租用用于抢险工程机械、汽车、船只等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六、奖惩

(一)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紧急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对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处理紧急情况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七、附则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要在大、中、小学普遍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以增强全体公民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二)培训

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课程要作为干部培训的内容,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者的科学决策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管理水平。各相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应急常规性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专业救援队伍。

(三)演习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方法,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四)预案管理

街道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已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进行修订和完善;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组织落实预案的编制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内容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不断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形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要对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预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监督检查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确保常态工作向非常态工作的顺利转变,保证在非常态下能够临危不乱、行动迅速。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3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等突发事件给学校师生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紧急疏散演练方案。要求全体师生熟悉方案内容,认真按方案程序执行,活动方案如下:

一、安全理念及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定位定事,责任重于泰山。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有备,群防群治的原则。

3、坚持遇事冷静、沉着应对、积极处置的原则。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校各班主任

信息联络员、广播员:

后勤保障员:

三、本预案的.启动标准:

当发生火灾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或学校进行演练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报警程序:

1、根据火情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xx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抢救”,待对方询问完放下电话后才能挂机(火情第一发现老师负责);并迅速向校长汇报;彭利丹负责向120求救,校长向中心校领导汇报情况。

2、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打开学校大门,然后在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全体保安人员成立警戒组维持学校大门秩序。同时如情况需要,学校老师要听从领导的统一指挥与调配。

五、演练时间及警报:

时间:每学年1次。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4

根据《贺兰县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导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安全发展”理念,以事故预防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公共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安全隐患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隐患治理的范围

全县23座加油站(贺银加油站、宏兴油汽站3家、新泰鑫加油站、宝塔石化加油站、中石油12家、中石化5家);物美大卖场、永泰百货、新百联超市、双宝超市、阳光百盛超市等12家大型商场超市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二)安全隐患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或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四、时间安排

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抽查监督四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制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6月30日)。各企业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安全措施,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自查自纠,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检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11月23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人员对负责监管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要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五、安全隐患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以确保安全。

(二)对存在安全隐患治理问题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留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从促发展、保稳定高度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企业在此次安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同时,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列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强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安全隐患治理中,鼓励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企业要认真汲取以往的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采取有效的技防措施,大力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性的安全管理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5

为有效处置我街道辖区内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是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新消防法(20xx版)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常抓不懈的做好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有效机制,提高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要依靠科学,依靠制度,依法办事。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充分依靠利用广泛的社会力量,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在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作用,充分依托专家作用,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全街道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江头派出所和其他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等组成。街道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紧急情况的第一责任人。

(二)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街道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成立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现代化预警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紧急情况预警能力;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处置重大紧急情况,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的专项工作。

(三)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社区居委会、部门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紧急情况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四)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工作小组。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11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抢险救援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安委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配合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基础设施等。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江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成立现场工作小组,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个人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围堵、收容、清消现场污染物等。

人员疏散与安置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撤离和疏散的人员;保障避难安置场所必要的食品、水、电、卫生和通信等;稳定群众情绪和心情,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防止一些不理智的冲动行为等。

警戒和治安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等部门配合派出所和武警部门。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撤离区内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

交通管制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道安办)配合交警等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和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综合信息组。由街道党政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协助做好对外联络等日常工作。

应急物资与经费保障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社区建设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食品、药品、日用品等)、救援设备、器材等及时到位;保障应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征用或租用必要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和场地等工作。

生活保障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现场抢救人员,指挥部领导及其各小组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调查与评估组。由街道监察部门、安委办、派出所、消防、交警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与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

社会动员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居委会负责。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及时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人员参与辅助性的工作;组织力量做好稳定民心等工作;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用或征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并出具征用或征收凭据。

善后工作组。由派出所、街道社区建设办、司法所、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调拨和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勘察现场,快速理赔;开展心理救援等工作。

三、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制度,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发现可能引发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先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与发布

根据街道各部门职责的分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故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安监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综治办与城市管理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原则、条件和发布程序,及时、全面、准确的发布预警信息。

(三)报告

1.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街道值班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2.街道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分别向街道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需向省、市、区报告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3.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事发地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赶到现场后,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准确、全面地向上级政府和部门动态报告现场情况。首报(第一时间报告)紧急情况,可先对其基本事实(即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情况、结果)作客观、简明的报告,然后再及时、准确、深入续报详细的情况。

4.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或影响到行政区域外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外进行联系,通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协助做好有关善后事宜工作;涉及到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省涉外部门、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按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置,必要时由省政府对外进行联系。如有需要国际社会援助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四、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发布预警的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街道报送最新动态,向社会发布最新消息。

各社区居委会和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安全隐患和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现场处置

紧急情况发生后,街道办事处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市110指挥中心和区政府总值班室;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对于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进行靠前指挥,并成立相应处置小组(如:现场施救、外围警戒、卫生救护、后勤保障、新闻协调等)。

(三)新闻报道

1.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管理工作,掌握新闻和信息的主导权,做好紧急情况新闻报道工作。新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2.紧急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把关,并及时与上级新闻主管部门沟通,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紧急情况发生后,负责宣传的领导应到达现场,统一协调指挥现场新闻采访工作。为保证现场秩序及人员安全,现场指挥机构必要时可划定警戒线,规定新闻媒体采访范围。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敏感时间的新闻报道,需要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对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新华社统一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发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媒体正面引导的作用,及时将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准确、全面的发布给公众,避免误导和新闻炒作。必要时要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主管部门或指定部门回答境内外记者提问,澄清事实,消除疑虑。

(四)善后处理

1.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明确法人、个人、境外机构参与社会救助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灾害局面。社区建设办、司法所要不断完善政府救济、司法救济的程序和方案。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并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评估,以利于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评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写出报告。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集中统一、资源共享的应急数据平台(应急人员通讯联络数据库、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警力数据库、应急物资数据库、应急专业人才数据库、应急征用或租用设备数据库等),整合应急资源,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1.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应急人员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案,以及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方式、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确保应急期间畅通,信息传递无阻。

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建立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试用、调用和征用等制度。

3.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队伍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专业队伍,专家以及先期应急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人员的分布、联系方式和应急队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应急组织方案。

4.交通运输保障。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建立健全本地区交通运输单位、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等保障措施。

5.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医疗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专业特长和相关的医院和专家,明确相应的应急反应准备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设备、药品、防疫物资的调度方案。

6.治安保障。建立警力数据库,要明确武警、公安等各种警力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7.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生产和加工能力的储备、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的储备。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健全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

8.经费保障。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防灾能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相关保障制度,以及在应急状态时经费保障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所需经费,以及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建设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各部门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应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

9.社会动员保障。建立地区社会动员数据库,要明确社会动员有关人员的地址、联系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动员相关的保障制度,明确社会动员条件、范围、程序和措施,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社会居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机制。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设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人员应急避难场所,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应急避难场所要选择在开敞区域,适于应急疏散人员,同时应设有应急供水系统、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应急卫生防疫区、应急消毒区、应急监控及应急广播系统等。

11.其他保障。建立征用、租用设备档案数据库,要明确被征用、租用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姓名、设备存放地点、征用或租用设备名称、使用年限等。建立健全应急征用、租用机制,对应急征用或租用用于抢险工程机械、汽车、船只等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六、奖惩

(一)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紧急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对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处理紧急情况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七、附则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要在大、中、小学普遍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以增强全体公民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二)培训

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课程要作为干部培训的内容,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者的科学决策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管理水平。各相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应急常规性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专业救援队伍。

(三)演习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方法,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四)预案管理

街道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已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进行修订和完善;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组织落实预案的编制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内容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不断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形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要对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预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监督检查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确保常态工作向非常态工作的顺利转变,保证在非常态下能够临危不乱、行动迅速。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今年11月9日是我国第22个消防宣传日,11月也是我省第一个法定消防安全月。为了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能力,以达到在发生火警火灾时,能有序、迅速的引导学生安全疏散,并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特制订三中心小学消防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方案。

二、活动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活动内容

1、11月份学校各中队出一期消防宣传专栏,学校组织评比。

2、第11周周一国旗下讲话和周四红领巾广播内容为消防宣传。

3、各班利用晨会和班队活动上好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

4、11月9日11时9分开始举行全校性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5、指导学生阅读《安全读本》,重点学习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

6、组织五年级学生参加法制书画、手抄报比赛。

四、演练安排

(一)时间:xx年11月9日(周三)上午第三节课11时9分。

(二)地点:教室和操场

(三)步骤:

1、总指挥发布演练开始,广播室发出警报声。

2、教职工听到警报立即到达各自工作岗位。

3、各班班主任指导学生依次排好队,弯腰大步行走,不得冲跑,同时用手帕或衣袖等捂住口鼻,在走廊及楼梯按顺序和线路撤出(广播告诫学生:请大家不要慌张,听从各班班主任老师的指挥下,有秩序地进行疏散,注意用手帕或衣袖捂住口鼻,弯着腰撤离火灾现场。)

4、楼层疏散老师要在前—个班撤完后向下一个班下达撤离指令,不出现间隔,并控制合理密度,防止在走廊楼梯口等部位发生拥挤现象。

5、紧急救护组任务:医务室门口(设定场景)集合待命,准备好救护器材。对受到惊吓、产生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对于受伤学生及时送往急救处(预设场景)。

6、学生到达集合点后,由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应到数和实到数),及时上报。

7、宣布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结束。

(四)演练注意事项

1、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要积极投入到此次演练活动中。

2、全体教师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逃生演练活动,各班主任和组织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每位学生安全、有序地逃生。严格按照疏散顺序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践踏事故。

3、在逃生过程中,学生应该弯腰大步行走,不得冲跑。

4、在开展演练之前,班主任必须向学生讲清楚撤离路线,并亲自带领学生进行演练,确保万无一失。

5、演练结束后,各班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珍爱生命教育。尤其加强学生科学逃生和使用灭火器的教育(忌平时随意玩弄学校灭火器)。

(五)人员安排

各班:正、副班主任(2人)

四楼楼梯:xx(西)xx(东)

三楼楼梯:xx(西)xx(东)

二楼楼梯:xx(西)xx(东)

一楼楼梯:xx(西)xx(东)

南楼三楼:

摄影:

广播:

操场:

(六)疏散线路(各班两路纵队)

一2、一1→北厅东侧→雕塑东侧→校门口

一3、一4、四1→北厅西侧→雕塑西侧→校门口

二1、二2、二3→东楼梯→东厅北侧→篮球场东面

四3、四2、二4→西楼梯→北厅西侧→雕塑西侧→校门口

六1、六2、六3、六4→南楼梯→东厅南侧→篮球场

五3、五1→西楼梯→东厅南侧→篮球场

三1、三2、三3→东楼梯→东厅北侧→篮球场

五2、三4→西楼梯→东厅南侧→篮球场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今年11月9日是我国第x个消防宣传日,11月也是我省第一个法定消防安全月。为了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能力,以达到在发生火警火灾时,能有序、迅速的引导学生安全疏散,并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特制订三中心小学消防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方案。

二、活动组织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活动内容

1、11月份学校各中队出一期消防宣传专栏,学校组织评比。

2、第11周周一国旗下讲话和周四红领巾广播内容为消防宣传。

3、各班利用晨会和班队活动上好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

4、11月9日11时9分开始举行全校性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5、指导学生阅读《安全读本》,重点学习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

6、组织五年级学生参加法制书画、手抄报比赛。

四、演练安排

(一)时间:xx年11月9日(周三)上午第三节课11时9分。

(二)地点:教室和操场

(三)步骤:

1、总指挥发布演练开始,广播室发出警报声。

2、教职工听到警报立即到达各自工作岗位。

3、各班班主任指导学生依次排好队,弯腰大步行走,不得冲跑,同时用手帕或衣袖等捂住口鼻,在走廊及楼梯按顺序和线路撤出(广播告诫学生:请大家不要慌张,听从各班班主任老师的指挥下,有秩序地进行疏散,注意用手帕或衣袖捂住口鼻,弯着腰撤离火灾现场。)

4、楼层疏散老师要在前—个班撤完后向下一个班下达撤离指令,不出现间隔,并控制合理密度,防止在走廊楼梯口等部位发生拥挤现象。

5、紧急救护组任务:医务室门口(设定场景)集合待命,准备好救护器材。对受到惊吓、产生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对于受伤学生及时送往急救处(预设场景)。

6、学生到达集合点后,由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应到数和实到数),及时上报。

7、宣布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结束。

(四)演练注意事项

1、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要积极投入到此次演练活动中。

2、全体教师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逃生演练活动,各班主任和组织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每位学生安全、有序地逃生。严格按照疏散顺序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践踏事故。

3、在逃生过程中,学生应该弯腰大步行走,不得冲跑。

4、在开展演练之前,班主任必须向学生讲清楚撤离路线,并亲自带领学生进行演练,确保万无一失。

5、演练结束后,各班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珍爱生命教育。尤其加强学生科学逃生和使用灭火器的教育(忌平时随意玩弄学校灭火器)。

(五)人员安排

各班:正、副班主任(2人)

四楼楼梯:xx(西)xx(东)

三楼楼梯:xx(西)xx(东)

二楼楼梯:xx(西)xx(东)

一楼楼梯:xx(西)xx(东)

南楼三楼:xx

摄影:xx

广播:xx

操场:xx

(六)疏散线路(各班两路纵队)

一2、一1→北厅东侧→雕塑东侧→校门口

一3、一4、四1→北厅西侧→雕塑西侧→校门口

二1、二2、二3→东楼梯→东厅北侧→篮球场东面

四3、四2、二4→西楼梯→北厅西侧→雕塑西侧→校门口

六1、六2、六3、六4→南楼梯→东厅南侧→篮球场

五3、五1→西楼梯→东厅南侧→篮球场

三1、三2、三3→东楼梯→东厅北侧→篮球场

五2、三4→西楼梯→东厅南侧→篮球场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8

为有效处置我街道辖区内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是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新消防法(20xx版)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常抓不懈的做好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有效机制,提高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能力。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要依靠科学,依靠制度,依法办事。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科学研究,组织攻关,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处置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充分依靠利用广泛的社会力量,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队伍在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作用,充分依托专家作用,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全街道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江头派出所和其他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领导等组成。街道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紧急情况的第一责任人。

(二)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街道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成立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现代化预警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紧急情况预警能力;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处置重大紧急情况,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的专项工作。

(三)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社区居委会、部门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紧急情况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四)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现场工作小组。根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11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抢险救援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安委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配合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基础设施等。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江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成立现场工作小组,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个人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围堵、收容、清消现场污染物等。

人员疏散与安置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社区建设办、派出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安置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撤离和疏散的人员;保障避难安置场所必要的食品、水、电、卫生和通信等;稳定群众情绪和心情,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防止一些不理智的冲动行为等。

警戒和治安组。由街道综合治理办、城市管理办等部门配合派出所和武警部门。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撤离区和人员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卫撤离区内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

交通管制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道安办)配合交警等部门实施。主要任务是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和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综合信息组。由街道党政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协助做好对外联络等日常工作。

应急物资与经费保障组。由街道经济服务办、社区建设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食品、药品、日用品等)、救援设备、器材等及时到位;保障应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征用或租用必要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和场地等工作。

生活保障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现场抢救人员,指挥部领导及其各小组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调查与评估组。由街道监察部门、安委办、派出所、消防、交警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与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

社会动员组。由街道社区建设办、综合治理办、社区居委会负责。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及时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人员参与辅助性的工作;组织力量做好稳定民心等工作;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征用或征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并出具征用或征收凭据。

善后工作组。由派出所、街道社区建设办、司法所、红十字会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调拨和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勘察现场,快速理赔;开展心理救援等工作。

三、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制度,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发现可能引发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先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与发布

根据街道各部门职责的分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故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安监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街道综治办与城市管理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发布,分别由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原则、条件和发布程序,及时、全面、准确的发布预警信息。

(三)报告

1.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街道值班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2.街道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分别向街道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需向省、市、区报告的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3.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事发地社区居委会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赶到现场后,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准确、全面地向上级政府和部门动态报告现场情况。首报(第一时间报告)紧急情况,可先对其基本事实(即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情况、结果)作客观、简明的报告,然后再及时、准确、深入续报详细的情况。

4.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或影响到行政区域外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外进行联系,通报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协助做好有关善后事宜工作;涉及到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省涉外部门、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按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置,必要时由省政府对外进行联系。如有需要国际社会援助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四、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发布预警的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街道报送最新动态,向社会发布最新消息。

各社区居委会和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防范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安全隐患和应急措施落实等情况。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现场处置

紧急情况发生后,街道办事处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市110指挥中心和区政府总值班室;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对于重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进行靠前指挥,并成立相应处置小组(如:现场施救、外围警戒、卫生救护、后勤保障、新闻协调等)。

(三)新闻报道

1.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管理工作,掌握新闻和信息的主导权,做好紧急情况新闻报道工作。新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2.紧急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把关,并及时与上级新闻主管部门沟通,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紧急情况发生后,负责宣传的领导应到达现场,统一协调指挥现场新闻采访工作。为保证现场秩序及人员安全,现场指挥机构必要时可划定警戒线,规定新闻媒体采访范围。特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敏感时间的新闻报道,需要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发布;对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新华社统一组织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发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媒体正面引导的作用,及时将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准确、全面的发布给公众,避免误导和新闻炒作。必要时要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主管部门或指定部门回答境内外记者提问,澄清事实,消除疑虑。

(四)善后处理

1.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明确法人、个人、境外机构参与社会救助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灾害局面。社区建设办、司法所要不断完善政府救济、司法救济的程序和方案。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并对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评估,以利于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评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写出报告。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集中统一、资源共享的应急数据平台(应急人员通讯联络数据库、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警力数据库、应急物资数据库、应急专业人才数据库、应急征用或租用设备数据库等),整合应急资源,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1.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应急人员通讯联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案,以及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方式、联系方式,以及备用方案和通讯录,确保应急期间畅通,信息传递无阻。

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建立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试用、调用和征用等制度。

3.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队伍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参与应急救援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专业队伍,专家以及先期应急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人员的分布、联系方式和应急队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应急组织方案。

4.交通运输保障。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建立健全本地区交通运输单位、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等保障措施。

5.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医疗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专业特长和相关的医院和专家,明确相应的应急反应准备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设备、药品、防疫物资的调度方案。

6.治安保障。建立警力数据库,要明确武警、公安等各种警力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7.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生产和加工能力的储备、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的储备。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健全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

8.经费保障。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防灾能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相关保障制度,以及在应急状态时经费保障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所需经费,以及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建设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各部门在统筹兼顾各项支出时,应优先保证应急经费的支出。

9.社会动员保障。建立地区社会动员数据库,要明确社会动员有关人员的地址、联系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动员相关的保障制度,明确社会动员条件、范围、程序和措施,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社会居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机制。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设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人员应急避难场所,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应急避难场所要选择在开敞区域,适于应急疏散人员,同时应设有应急供水系统、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应急卫生防疫区、应急消毒区、应急监控及应急广播系统等。

11.其他保障。建立征用、租用设备档案数据库,要明确被征用、租用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姓名、设备存放地点、征用或租用设备名称、使用年限等。建立健全应急征用、租用机制,对应急征用或租用用于抢险工程机械、汽车、船只等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六、奖惩

(一)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紧急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对发生的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在处理紧急情况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七、附则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要在大、中、小学普遍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以增强全体公民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二)培训

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课程要作为干部培训的内容,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者的科学决策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管理水平。各相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或本系统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应急常规性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专业救援队伍。

(三)演习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处置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方法,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四)预案管理

街道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已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进行修订和完善;尚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抓紧组织落实预案的编制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内容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不断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同时做好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形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预案体系。要对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预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监督检查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确保常态工作向非常态工作的顺利转变,保证在非常态下能够临危不乱、行动迅速。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9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方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10

为确保业主及客户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做好流感、集体性发热、流脑、食物中毒、非典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及时作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定。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总经理助理,各管理处(部门)经理及主管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并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措施

(一)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应急预案要求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

(二)建立卫生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三)定期组织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认真落实健康教育。

(四)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所、生活场所、阴沟等进行定期消毒、除"四害"及消杀等。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在第一时间内以口头汇报或电话形式向公司服务清洁部报告。

(二)服务清洁部确认信息后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指导服务清洁部将信息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及时送患者到隔离室进行隔离,并协助相关单位护送病人到医院就诊。

(四)及时了解和掌握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各项应急预防和控制措施。

(五)服务清洁部加强对大厦消毒隔离工作的指导和落实,并立即组织人员对重点场所进行消毒以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

(六)在控制疫情期间,公司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应与客户单位密切配合,坚持每天进行症状检测,如发现有相似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隔离和就医。

(七)服务清洁部每天追踪发病动态,认真做好每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统计工作,以完成传染病发病等的续报工作。

六、事后处理

(一)当最后一例病例确认后,在最长潜伏期内无新发病例时才可以结案。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小结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11

根据《贺兰县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督导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人民利益至上、实现安全发展”理念,以事故预防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公共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安全隐患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隐患治理的范围

全县23座加油站(贺银加油站、宏兴油汽站3家、新泰鑫加油站、宝塔石化加油站、中石油12家、中石化5家);物美大卖场、永泰百货、新百联超市、双宝超市、阳光百盛超市等12家大型商场超市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二)安全隐患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或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四、时间安排

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抽查监督四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制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6月30日)。各企业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安全措施,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自查自纠,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检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11月23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人员对负责监管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要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

五、安全隐患治理的主要措施

(一)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以确保安全。

(二)对存在安全隐患治理问题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留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从促发展、保稳定高度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将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企业在此次安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和疏散设施的完好,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同时,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列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强化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安全隐患治理中,鼓励采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企业要认真汲取以往的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采取有效的技防措施,大力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性的安全管理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

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自治区、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

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

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

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

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返工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

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