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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2025/03/30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1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促进乡风文明为重点,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有力的提高了农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刘村"两委"决定,在全村评选表彰"五星级文明户"。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评内容

这次评选表彰"五星级文明户",要围绕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重教尚文、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十个方面内容,要严格创评标准条件,严格创评程序,确保创评效果。

二、创评要求

要根据考评标准要求,组织召开村级创评工作会议,对整个创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星级文明户档案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召开村民会议,评选出五星级文明户,对评选出的五星级文明户,要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在评选的基础上,确定20个优秀五星级文明户,参加全镇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创建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提报的五星级文明户进行检查验收,排出名次。由村"两委"审核后,提报市镇政府审批,并命名表彰。

三、组织领导

评选"五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我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检验。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创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选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决不能应付了事,流于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条件,不搞照顾;要充分体现民意,真正把各方面过硬的先进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2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营造户户清洁、村村整洁的人居环境,培育人人讲文明、处处树新风的社会风气;激励引导全乡居民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去,激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热情,突出家庭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积极参与到争创省级卫生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来。为此,经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建设“生态陈汉、创新陈汉、美丽陈汉、幸福陈汉”为总目标,从培养居民“爱、敬、诚、善”和人居环境整治入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以“.遵纪守法星、和谐友善星、移风易俗星、生态卫生星、勤劳致富星”为主题的“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开展以“庭院卫生环境美、物品摆放整齐美、厨厕干净清爽美”为主题的“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开展以“生活美、环境美、人文美”为主题的“美丽村庄”评选活动。全力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培育和谐的乡风文明。

二、组织领导

“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乡成立评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宣传委员张迎风任组长,乡农业农村办、文明办、妇联、文化站、林业站、水利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组负责评选活动的'宣传和资料的收集、统计工作。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活动组织机构,扎实开展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星:遵纪守法,邻里互助。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热心集体公益活动,无越级上访行为、无违建设为;家庭成员无赌博现象,不参与邪教活动,无治安、劳教、刑事处罚。邻里关系和谐,互敬互助。

2.和谐友善星:家庭和睦,尊老爱亲。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科学教子,婆媳妯娌关系融洽,无家庭暴力;积极参与好婆婆、好媳妇、和谐家庭等创评活动。

3、移风易俗星:勤俭持家,文明理家。提倡社会主义新风尚,注重节俭尚廉,以廉养德,倡导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无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

4、生态卫生星:环境卫生,庭院美丽。室内门窗净、地面净、床铺净、灶台净、厕所净;门前无乱堆乱放、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无散养禽畜;能积极参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5、勤劳致富星:勤劳致富,理财能手。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掌握1-2项实用技术,家庭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收入稳定;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引导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二)“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1.庭院卫生环境美:农户庭院和屋内居舍,及时清扫和维护房前房后、屋里屋外等环境卫生。规范庭院种植,无杂草丛生;地面卫生保洁良好,无明显垃圾、树枝、树叶、动物粪便等;庭院门前周边无成堆垃圾,无乱排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庭院内外墙面无乱张贴、乱涂乱画;并积极主动配合乡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

2.物品摆放整齐美: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用物资摆放整齐;庭院布局合理、美观舒适;杂物柴草堆放整齐,庭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无影响周边道路通行的建筑物。

3.厨厕干净清爽美:规范庭院养殖,做到人畜分离,庭院内无敞开式养家禽牲畜现象,每天清洁厨房、厕所,庭院内无污水、污渍,无露天排污沟,做到厨厕干净清爽。

(三)“美丽村庄”评选标准

1.生活美:村庄居民庭院整洁;材物堆放整齐,村民讲究卫生,无乱倒垃圾污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现象。

2.环境美:村庄周边环境卫生好,无污水横流,无陈年垃圾、白色垃圾;道路畅通,路面、沟渠干净,无障碍物;村庄整体干净、美观、整洁。

3.人文美:村庄干群关系融洽,无群访、越级上访等事件;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待人热情,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不赡养老人等不文明现象。

四、评选原则和方法

(一)评选原则:评选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充分体现广泛性、示范性、先进性。

(二)评选方法:

1.组织推荐:由村委会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择优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报送“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不少于4张创建图片。

2.资格审查:乡党委组织公安、卫生、综治等部门对各村上报的拟评定“美丽庭院”和“五星级文明户”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无违规违法行为,再进行评审验收。

3.评审验收:陈汉乡按照各村推荐名单,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原则,将组织乡农业农村办、文明办、妇联、文化站、林业站、水利站等部门实地进行评审和验收,再确定陈汉乡“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表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再分批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

五、评选批次和时间

(一)评选批次:评选“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活动贯穿陈汉乡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全程,本着创建引领、示范带动的原则,拟开展三批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时间

1.第一次申报评选时间为8月20日—8月31日,评审验收时间为9月1日—9月10日。

2.第二次申报评选时间为10月20日—10月31日,评审验收时间为11月1日—11月10日。

3.第三次申报评选时间为11月20日—11月30日,评审验收时间为12月1日—12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每批次创建评选活动,要把这项工作贯穿乡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创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各村的创建评选活动将纳入乡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的考核。每批次“美丽庭院”、“五星级文明户”每村申报每类不得少于2户,“美丽村庄”申报评选对象不得少于1个。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充分利用公示栏、倡议书、宣传橱窗、应急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在评选活动中,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进行公开公示,把创评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每批次获评对象将优先向上级申报进行评先评优。对每批次以评定的“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乡评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复评,对出现问题整改又不到位达不到标准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确保评创建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取得实效。

(四)树立先进典型,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和“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创建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乡广大干群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为打造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宜居宜业宜游的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而持续发力。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3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道德养成的起点。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理念,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经研究决定,依托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市中街道开展“五好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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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条件

(一)移风易俗,相信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及活动。起房盖屋,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参加黄、赌、毒。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决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弘扬社会正气。

(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重视家庭美德建设,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亲朋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三)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个人仪表,举止大方得体,积极乐观,有健康的生活心态。家庭居住环境整洁有序,参与评选的镇街家庭必须是“美丽庭院户”,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要求,对“美丽庭院”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守信。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无拖欠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记录良好。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毁约行为,不伪造、使用虚假证明等个人信息。

(五)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申报办法

(一)五好文明户评选采取自我申报和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评选活动,户籍人口500人以下的村庄评选5户,500——1000人的村庄评选10户,1000人以上的村庄评选15户。

(二)评选出的村级五好文明户报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汇总,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根据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上报情况进行审定,对五好文明户授牌表彰。同时,在评选出的五好文明户中,遴选5个家庭参加全市“文明家庭”评选。

(三)各部门单位可按照上述评选标准,推荐本科室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文明家庭”评选,原则上每科室推荐一个家庭。

(四)要严格评选程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候选人要在本辖区内进行公示,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五)有以下情形的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五好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上访或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发生邻里纠纷事件。

8、办理红白事有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恶俗婚闹等不文明现象。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评选步骤

“五好文明户”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2日至6月10日)

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制定“五好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第二阶段:申报评议(6月10日至6月16日)

组织所辖行政村申报家庭填写申报表。各村两委要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对候选文明户进行初审,并将确定的候选文明户公开公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第三阶段:审定挂牌(6月16日至6月20日)

各村将初选五好文明户经审议、公示后,报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根据上报的名单征求各镇直部门、各科室意见,审核通过后,确定“五好文明户”当选家庭并挂牌表彰。在五好文明户评选基础上推荐参评全市“文明家庭”。各部门、各村于6月20日前报送“文明家庭”候选。

第四阶段:表彰宣传(6月20日至7月)

根据报送的候选家庭,评选出市中街道“文明家庭”,并由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适时表彰。上报的市级“文明家庭”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适时表彰。

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五好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切实担负起职责,推动“五好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报道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村要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文明为荣、创五好文明的浓厚氛围。

(三)因地制宜,确保实效。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表彰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过程要做好记录,保存好影像资料。

(四)严格标准,及时报送。上报的评选市级文明家庭候选人要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于6月20日前报送至市中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4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文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中心文明办: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③负责筹备“文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5

一、总体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以个人面貌、家庭面貌、社会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村容村貌的大改变、大提升,凝心聚力共建平安和谐、美丽宜居、文明有序秀美后席。

二、评选范围

全村范围内的家庭户。

三、评选名额

(一)评选“文明家庭”10户;

(二)根据申报等情况评选“星级文明户”若干名。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中崇德尚礼、知行合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感情深厚、亲情深厚。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不乱扔乱丢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生活量入为出,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分为10种类型:

1、爱国爱乡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共同理想教育,履行公民基本道德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顾全大局,服从整体,积极投身村居各项事业建设。

2、遵纪守法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时刻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爱护集体财产和公益设施,不做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事,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黄、赌、毒现象。

3、诚实守信星。自觉履行社会义务,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家庭成员无拖欠贷款及他人财物等不良信用记录。

4、文化教育星。尊师重教,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重视子女教育。鼓励带动其他村民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家庭成员掌握一定的文艺特长。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培养健康向上志趣。

5、移风易俗星。相信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6、孝老爱亲星。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建立平等、友爱、和谐的家庭关系氛围和邻里关系。

7、环境卫生星。热爱家园,美化环境,能积极主动为全村居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出贡献。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无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家禽、家畜实行圈养。能保持住宅周围道路的整洁,争当主人翁,做清洁家园、美丽乡村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8、勤劳致富星。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文明从业,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有致富项目,在本村居范围内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在带头示范、带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科技、新模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经营创新等方面具有贡献。

9、志愿服务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修路、植树绿化、兴办教育、环境整治、扶贫建设、慈善捐助等。爱好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与村居经济、文化、社会综治等各方面工作。

10、生态环保星。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行为。积极参与改水、改厕、改圈等工作。积极参与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三)一票否决条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五、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按照发布公告、自主申报、资格审核、集中公示、确认颁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9月8日至9月13日)。在村广场、道路等显著位置及“秀美后席”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布活动方案,动员全村群众积极参与。

(二)自主申报(9月14至9月27日)。对照评选标准在逐项整改完善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向村委提出申请,分别填报《后席村文明家庭申请表》《后席村星级文明户申请表》。

(三)资格审核(9月28日至10月3日)。由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成员按照评选条件,在对各申报家庭资格进行审核把关的基础上,认真对各申报家庭的环境卫生、遵纪守法、个人品德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实地考察和调查核实,最终择优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星级文明户”若干。

(四)集中公示(10月4日至10月10日)。将村两委择优评选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村广场公示栏公示7天,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五)确认颁牌表彰。结合资格审核和公示情况,驻村第一书记和两委干部集中研究商议后提出后席村“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名单,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获评户门口安装“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对于特别优秀者将会向上级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推介宣传其先进事迹。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村两委及各村小组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举措扩大活动知晓度、参与度,确保把事迹最突出、最生动、最感人的家庭发掘推荐出来。

(二)面向基层,依靠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立足各村小组,使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获得群众认可、站的住脚。

(三)大力宣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和学习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浓厚氛围。在全村展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6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参加对象:邵阳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20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改善村居环境、提升村民素质,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五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五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塑造新面貌,为建设“生态大镇、智慧双堠”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对象范围

纳入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的对象主要是指隶属双堠镇管理的人口及其配偶、子女。

三、创建标准

把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文明村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各项任务、要求,分解为“五颗星”内容,细化为每颗星的标准。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1、家庭和睦星: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积极参与孝心养老基金工程,精心照顾父母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家庭和睦,民主治家,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团结,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2、家有书香星:积极执行义务教育法,家庭成员无文盲;有优良的家风家训,有文化底蕴,子女学业有成;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支持土葬改革,倡导绿色祭扫;破除封建迷信,不祭车祭路;积极参加村组织的学习活动,,掌握1-2门在全村范围内属于领先的科技知识,并用于实践;家庭成员有文艺爱好,经常学文化、学法律、学科技,及时了解并掌握农业信息动态,老教育工作者或离退休老干部优先考虑。

3、创业有成星:在经济发展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解放思想,注重科技创新、懂经营、善管理、会致富,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林果、大棚蔬菜、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产业;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镇平均水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支持村内工作,致富不忘乡邻,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热爱本职工作,并在工作中不断增长知识,增长才干;家庭成员在其所在工作单位表现突出,获得表彰。

4、卫生环保星:室内外干净整洁,达到没在农家标准,进行了旱厕改造;保持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将垃圾投放到垃圾箱等指定地点,达到最美庭院标准;门前卫生“三包”到位,带头清理“五堆”、垃圾死角,积极参加美丽乡村建设;带头推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

5、遵纪守法星:自觉履行社会义务,严格遵守村规民约,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不沾染黄赌毒;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自觉学习法律法规,模范遵纪守法,家庭成员中无违法乱纪问题;遇事讲理,家庭成员无带头上访闹事;不焚烧秸秆、无违法建筑,积极配合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指导。各村(社区)要成立村级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委员会,根据村庄规模、人口数量确定5-9名委员,委员会主任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其他委员由党员“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担任,委员会要设定1名专职管理员,一般由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委员担任,主要做好日常记实、档案整理和核对工作。

(二)明确标准程序

各村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取组织季度初评、年终总评的方法,开展评“星”活动。经村、镇逐级审定后张榜公布评定结果,每达标一项,得一颗星。

第一步:小组评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本组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意见。“五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控制在本组总户数的17%左右(空挂户较多的村可以以实际户数为基数)。评议结果在本组张榜公布3-5天,村民小组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对评错的要予以纠正,再将评比结果报村党支部、村委会。

第二步:村级审核。由村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委员会在“五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中民主推荐“五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五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不得超过本村总户数的10%。由村“两委”对推荐的“五星级文明户”预备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定星。“评星”结果由各村及时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镇星级文明户创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步:党委审批。镇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治、组织、宣传、民政、计生、信访、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对各村上报的“五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名单报党委研究同意后给各村下发批复。

第四步:授牌表彰。各村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五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评定出的“五星级文明户”在子女入学、办理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优先照顾;符合入党、提干、参军条件的优先考虑;个人创业、经办企业的,在政策和信贷、资金、项目上优先给予扶持。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要成立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委员会,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完善创建评选活动方案,推动全镇“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网络广播、宣传栏、宣传单、微信等多种形式,介绍创建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发布光荣榜、报道进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形成以得“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各村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作为审核依据;镇星级文明户创评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五星级文明户”管理档案,记录历届评选情况。各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五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组,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镇党委政府将及时出台政策,给予村级文明户优先优惠待遇。

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篇8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美丽宜居村庄”“最美庭院”“清洁示范户”“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南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建设美丽生态宜居籍山的目标,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宣传表扬一批环境整洁优美、功能特色明显、文化底蕴丰厚、示范带动性强的“美丽宜居村庄”、有创意、有特色的“最美庭院”、门前洁、庭院洁、厕所洁的“清洁示范户”和符合孝老爱亲星、诚信守法星、环保卫生星、移风易俗星、热心公益星五星标准的“五星文明户”,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乡村面貌的改造提升,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不竭动力。

二、评选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轮评选。

三、评选对象

21个村328个村民组和17274户农户。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美丽宜居村庄。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详见评选现场量化评分细则。

(二)最美庭院。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示范美、身心美、村庄美、乡风美的目标。详见评选量化评分表。

(三)清洁示范户。庭院干净、厕屋整洁、无暴露垃圾。

(四)五星文明户。孝老爱亲、诚信守法、环保卫生、移风易俗、热心公益。

五、评选步骤

(一)组织申报。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对已整治过的村民组和农户庭院进行评估,推选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村庄和农户庭院,择优推荐上报镇创建办,并填写相应推荐表,每季度末月28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参评对象。

原则上各村每季度推荐的参评对象每个类型不少于3个,每个参评对象至少提交4张展示照片,其中一张为全景图,其余可为局部特色图,且必须为实景图(不包括设计图、效果图等)。图片电子版为JPG格式,2兆以上大小。杜绝任何形式翻拍、盗用他人图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现场评分。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农业办、创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照评分细则,到现场对每个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权重95%计入总分。

(三)问卷调查。主要了解村“两委”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情况,群众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满意程度,按权重5%计入总分。

(四)奖项设置。根据得分情况,在总分85分以上的参评对象中,每季度由高分到低分分别评选出“美丽宜居村庄”5个、“最美庭院”25户、“清洁示范户”20户、“五星文明户”20户。

六、结果应用

(一)作为考核依据。评选结果作为镇对村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创建评分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该村民组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开展正向激励。对获评的村庄和农户进行正向激励,发放荣誉证书、牌匾和以奖代补资金、奖品,其中获得“美丽宜居村庄”村民组的奖励10000元,可用于获奖行政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作;获得“最美庭院”的农户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获得“五星文明户”的.农户奖励价值300元的奖品,获得“清洁示范户”的农户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相关奖补及奖品资金由镇财政承担。

(三)开展“回头看”。每个季度对上个季度获评对象进行“回头看”,综合得分低于85分的,予以除名,并收回荣誉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联村班子成员为此次活动第一责任人,以此次活动为抓手,督促所联系村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指导报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组会议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使活动内容、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收集在整治、评选等环节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弘扬良好家风。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全镇广大群众积极改善周边环境,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