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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申请书

2025/03/31申请书

爱习作提供的抗诉申请书(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抗诉申请书 篇1

申请人:__________,男,汉族,51岁,1960年5月1日出生于陕西省____县,初中文化,住____,系被害人吕_____之父

申请人:__________,女,汉族,51岁,1960年7月30日出生陕西省____县,初中文化,住址同上,系被害人吕_____之母亲

抗诉请求:

1、请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阮振兵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刑初字第____号刑事判决书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请求对被告人阮振兵判处刑立即执行

3、申请人愿意就附带民事赔偿放弃一切赔偿

申请抗诉的理由:

一审法院判决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缓期二年执行的理由不成立。其理由如下:

第一,刑法判决死刑立即的宗旨是:罪大恶极,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我请求所有人包括一审法官以及高院法官看一看一审判决所认定的被告人所犯罪行以及其手段与情节,哪一点不符合罪大恶极、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第二,看其罪大恶极、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具体情形:根据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可以概括如下几个关键词,因口角怀恨在心、报复、跟踪、进屋、拳打受害者脸部、受害者挣扎、拿钳子超受害者脸部、头部砸之后受害者不怎么动了、拿笤帚朝受害者下面(即阴道)捅了过去,捅了两下、害怕不死又又蹲过去在地上双手掐脖子,掐了一会确信其死亡,又接着销毁罪证。由此可见,被告人的目的就是受害者不但是必须死,而且还要受害者在死亡的过程中遭受比死亡还痛苦的'折磨,其主观恶性何其狠毒和恶毒,这样的犯罪分子不判处刑立即执行,和刑法不判处刑的立法宗旨相符吗肯定是不相符!

第三,犯罪分子是在大量证据的情况下无法抵赖的情况下认罪的,这样的认罪怎么能作为从轻的情节呢?

第四,犯罪分子的家属以主动赔偿3万元想换取从轻减轻的情节;可是受害人如此惨死,家人如此痛苦,这么可能要犯罪分子的3万元呢?申请人绝对不要,只求良心,亲情,公正与正义的存在以安慰在天之灵,以安慰父母之心,基于此,我们放弃犯罪分子以及其家属的任何赔偿,不要其一分钱,必须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此致

___省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抗诉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

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确权、房屋典当纠纷一案,不服织___人民法院(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不服织___人民法院(__)织民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不服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__)毕民终字第650号民事判决,于__年12月18日向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__年12月5日,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__)黔毕民再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申请人刘相英的再审请求。申请人不服该判决,于__年3月向毕节地区检察分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毕节地区检察分院交由织___人民检察院办理,织___人民检察院于__年3月30日作出了织检民行立字(__)第1号《民事行政检察立案决定书》,至今未果。现依法向__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请求事项如下:

一、请求__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__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二、此后,请求__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__)黔毕民再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__)毕民终字第650号民事判决;织___人民法院(__)织民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提审或指定再审该案,支持申请人的'申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综上所述,由于一、二审、再审判决不论在认定事实上还是审判程序上均存在错误,且拒不纠正,申请人深感不公,于__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33条的有关规定,向毕节地区检察分院提出再审抗诉申请,毕节地区检察分院将此案交由织___人民检察院办理,织___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决定立案审查,至今未果,故特请求贵院对本案予以抗诉。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抗诉申请书 篇3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大理市。

申请人因不服____省____市____人民法院__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刑事判决部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院提出抗诉。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重罪轻判,适用刑法明显不当

被告人张、季蓄意伤害申请人,手段极其凶残、性质及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依法应____予严惩。

二人于____年7月4日伙同孟、孙、张携带砍、镐把棍、臂力器等凶器,先是到港沟镇屠宰场为他人索要债务,当晚又于本案案发地点,故意寻衅滋事意图敲诈他人钱财。继而行凶将申请人砍致重伤。其肆意危害社会的嚣张气焰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案发后,二人又逃避公安机关追捕,潜逃时间长达2年之多,不但意图逃脱刑事制裁,而且给各地社会治安造成极不稳定因素。被告人张甚至多次炫耀"砍的漂亮,脑浆都出来了"。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不严惩不足以体现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____的原则;不严惩不足以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不严惩也无法抚慰申请人所遭受的不幸。

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缓刑错误

该判决认为,被告人季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因此对其适用缓刑。上述认定,有悖于事实真相。

案发时,被告人季首先从车中拿出砍,并递给张一把,进而招呼其孟、孙等人"上"。可见,在整个共同犯罪过程中季起到组织、领导的带头作用,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尤为重要的是,在案发过程中,是季首先挥将申请人以及另一受害人乜砍伤;是季用砍将申请按倒在啤酒桶上,由张把申请人砍成了重伤。因此,季在共同犯罪中,不仅是组织、领导者,而且是积极参与、具体实施者。

对于本案的两名被告人不应____有主从之分,均应____予以严惩。对被告人季适用缓刑更加错误。

三、被告人张、季当庭翻供,不应____认定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应____予严惩。

案发后,二被告人毫无悔罪之意,潜逃两年有余,并且相互串供,拒不认罪。甚至于开庭时二人还心怀侥幸,回避主要犯罪事实,拒不承认主要犯罪情节。被告人张当庭否认是他将申请人头部砍伤;季甚至拒不承认自己砍伤申请人的事实。

二被告对主要犯罪情节百般抵赖拒不认罪,一审对二人"认罪态度较好"的认定,显属错误。

四、二被告拒不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依法应____予严惩

截止到一审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丝毫的悔意,不仅没有看望过受害人,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诚意。未向申请人支付过分文赔偿。二人向法院递交的5万及2万元人民币,不过是猫哭老鼠,愚弄法律!根本不是对申请人支付的赔偿金,而是惺惺作态、假意认罪,装出一幅愿意赔偿的样子,意图达到"花钱买刑"的`真实目的。

二被告的犯罪行为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人身及精神损害。仅能用货币衡量的直接损失就已高达66万余元。但是二被告及其家属置申请人痛苦于不顾,不仅不予赔偿,反而千方百计钻法律空子。他们向法院缴纳的7万元钱,相对由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真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如果这样的认罪态度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那真是法律的耻辱,社会的闹剧,受害人的悲哀了!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特申请贵院提起抗诉。

此致

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

____年04月23日

抗诉申请书 篇4

申请人:______刘,女,1958年10月1日生,汉族,个体医师,住织____,系__人民法院(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中被告王_______之妻。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原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张____,男,1959年2月17日生,汉族,农民,住____。

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确权、房屋典当纠纷一案,不服织___人民法院(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不服织___人民法院织民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不服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毕民终字第650号民事判决,于12月18日向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12月5日,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黔毕民再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申请人刘相英的`再审请求。申请人不服该判决,于3月向毕节地区检察分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毕节地区检察分院交由织___人民检察院办理,织___人民检察院于3月30日作出了织检民行立字第1号《民事行政检察立案决定书》,至今未果。现依法向__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请求事项如下:

一、请求__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__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二、此后,请求__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黔毕民再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毕民终字第650号民事判决;织___人民法院织民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提审或指定再审该案,支持申请人的申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

综上所述,由于一、二审、再审判决不论在认定事实上还是审判程序上均存在错误,且拒不纠正,申请人深感不公,于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33条的有关规定,向毕节地区检察分院提出再审抗诉申请,毕节地区检察分院将此案交由织___人民检察院办理,织___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决定立案审查,至今未果,故特请求贵院对本案予以抗诉。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抗诉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诞生,_____人,_____,现住_____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诞生,_____人,_____,现住_____

申请抗诉恳求:

恳求_____人民检察院依法对____人民法院(____)榆民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抗诉,要求法院撤销该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事实和理由:

一、本案的基本领实:

____年申请人以下票的方式购买本村里南沟80亩四荒宜林地植树造林,以流转方式取得里南沟16.5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共计96.5亩。经村委会同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____年林业部门给申请人颁发了林权证,注明四至范围及运用年限。____年与申请人相邻的土地承包人被申请人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变更土地用途超越经营范围,将原有的耕地变为林地,将杨树栽入与申请人相邻的地块中间的小渠里。由于杨树生长速度快,根系发达,严峻影响了申请人核桃树正常生长,致使应____当挂果的树迟迟不能挂果,严峻影响了申请人的经济效益,给申请人造成很大损失。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避开被申请人受到损失,不得以于____年11月雇佣挖掘机在小渠中挖了一条宽80厘米,深1米左右的小渠,切断杨树部分根系以阻挡被申请人的杨树给申请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原审法院认定申请人的挖渠行为构成侵权是错误的。 原审法院虽然在审理时提出本案争议焦点提出关于被申请人的的植树行为是否合法,但在认定本案的事实时却将本案这一关键事实未作认定。而被申请人植树行为是否合法却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假如被申请人植树行为是违法的,那么申请人实行的行为就属于针对违法行为实行的防卫行为,申请人是不担当任何法律责任的。

假如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植树行为是合法的,申请人在超过必要的限度内担当法律责任,所以被申请人植树行为是合法的,是本案的关键之一,但原审法院却将这一关键事实未作认定。而事实是审理此案时,原告供应____的证据本村村委会的一份证明。这份证据既不能证明被申请人对该林地有经营权,也不能证明申请人对该林木具有全部权。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见,有责任供应____证据。”假如当事人对自己的'主见不能举证,将担当败诉的风险。在本案中被申请人未供应____任何证据证明该杨树属于本人的合法财产,自然此树木不属于被申请人的,申请人也就无权主见自己的权利。而申请人在审理时供应____的证据购买村委会四荒的协议书及土地运用证及林权证可以充分证明被申请人的行为属于侵权,并且申请人供应____的照片证明被申请人的树木已经给申请人造成相当大的损失,申请人实行的挖渠属于防卫行为,是不担当任何法律责任的。

三、原审法院以申请人侵权判令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树木损失是错误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其理由是:在本案中申请人的行为属于正值防卫,而且实行的方式也未超过必要的的限度,未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所以依据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申请人是不担当任何法律责任的。 综上可知,被申请人明知耕地不能随意变为林地,而在未经村委会同意下将林地变为耕地,同时在自己不具有运用权的土地上栽种树木,而且所栽种的树木是干脆危害他人利益,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认定事实、判决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87条等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抗诉。

此致

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抗诉申请书 篇6

______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男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________年11月19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________)川凉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以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省高级人民法院的“(________)川民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最高法院“(________)民申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依据修正后于____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及第208条、第209条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提起抗诉。

抗诉请求

本案提出抗诉,依法撤销原第一审、第二审判决及再审申请裁定。

二、抗诉支持改判被申请人

三、抗诉支持改判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法定事项。

一、关于符合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2裁定的”

二、关于符合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二审对本案的一些关键证据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慎分析,而作出判决,致使作为该判决的所谓关键依据在证据上亦存在重大缺失。

三、关于符合第(五)项“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四、关于符合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五、关于符合第(十一)项“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综上所述,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9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敬请立案抗诉并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抗诉申请书 篇7

申请人:_______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诞生,山东省____村民,现住______区。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地毯有限公司。地址:____县_____开发区__号。

恳求:恳求撤销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____县人民法院(___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申请人不服一审裁定上诉到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申请人供应____还款凭证无公章为由,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申请人认为认定事实证据不足,故而提出申请,恳求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依法提出抗诉。

一、 终审裁定认定事实证据不足。

终审裁定认定申请人供应____的还款单据没有公章不予支持。由于当时彩霞地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所以部分单据只有收款人签名,收款人可做证人出庭证明,但法院没有传证人出庭作证就做出终审判决。

所以,终审裁定认定申请人供应____的还款单据没有公章不予支持不符合常理。

二、 终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终审裁定认定申请人妻子在对账单上的`代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依据《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担当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申请人曾在法庭否认妻子的签名,故对账单上的签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适用法律错误,故提请检察机关抗诉。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抗诉申请书 篇8

申请人:______刘,女,1958年10月1日生,汉族,个体医师,住织____,系____人民法院(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中被告王___之妻。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原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张____,男,1959年2月17日生,汉族,农民,住______。

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确权、房屋典当纠纷一案,不服织___人民法院(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不服织___人民法院(____年)织民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不服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____年)毕民终字第650号民事判决,于____年12月18日向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____年12月5日,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____年)黔毕民再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申请人刘__英的再审请求。申请人不服该判决,于____年3月向毕节地区检察分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毕节地区检察分院交由织___人民检察院办理,织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年3月30日作出了织检民行立字(____年)第1号《民事行政检察立案决定书》,至今未果。现依法向____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请求事项如下:

一、请求____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贵__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二、此后,请求贵__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____年)黔毕民再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____年)毕民终字第650号民事判决;织___人民法院(____年)织民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1995)织民初字第899号民事判决,提审或指定再审该案,支持申请人的申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综上所述,由于一、二审、再审判决不论在认定事实上还是审判程序上均存在错误,且拒不纠正,申请人深感不公,于____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33条的.有关规定,向毕节地区检察分院提出再审抗诉申请,毕节地区检察分院将此案交由织___人民检察院办理,织___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决定立案审查,至今未果,故特请求贵院对本案予以抗诉。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