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精选1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2
一、考核等次和范围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5%。
考核范围为学校在编的管理人员(含中层及以上学校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含后勤人员、教辅人员)。
各职务层次间的优秀等次不得相互占用。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内容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考核重点:管理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实绩,特别是工作中技术创新、学术研究能力等情况;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一)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地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
学校校长(书记)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考核;副校长由所在学校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教育体育局确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员由所在学校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分类考核。
2.平时考核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本校实际确定为《马戈庄小学业绩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权重。
具体做法:
(1)以学年度(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为依据,两个学期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级,且另一个学期为良好及以上,列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
(2)根据业绩考核列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产生优秀等级推荐人员,若出现重票现象,再依据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成绩之和,推荐成绩高的人员。
(3)不配合学校工作,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长期请假,不达课时量,经常不参加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学习,不上交学校布置的相关材料,体罚学生影响恶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均不列入优秀等级名单。
(二)考核程序
在年度考核时,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相关处室承担。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庆职
副组长:赵晓利
成员:夏彦涛,张文超,王桂玲、张雅菲、李晓东、范学功、王琛雷、李文静、各办公室负责人(夏青翠、毛中平、孙兴好、于慈俭、胡康康)。办公室负责人以办公室为单位评议产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更换跟随办公室负责人更换而更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三)主管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民主测评、服务对象评价的得分情况,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意见;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主管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档次;
(五)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六)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七)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报市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对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
1.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平人社字〔20xx〕43号)的规定,各学校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分类对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及服务对象评价的分数,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总分数。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数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由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
3.新进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学校派出的支教、顶岗培训、顶岗助教和借调人员,除特殊规定外,由受援学校进行年度考核,计算在受援学校考核总人数内,由受援学校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档次;结案后给予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9.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业绩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奖励。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可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学校有权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要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六、此方案自2022年开始执行。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3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4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2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6
根据《xx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xx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xx中心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二)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的职务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a、教师必须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工作量,实行超员津贴。
各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按超出的人数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数xx人、中班基数xx人、小班基数xx人)
b、幼儿园安排的加班(xx小时以上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儿园安排的加班计算)
注:加班每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励津贴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业绩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担一半,园内承担一半。)
b、各项奖励(本园认可的)。
1.获奖先进;
2.特定的组织活动等;
3.个人比赛、指导获奖;(第1至第3按照幼儿园奖惩方案执行)
4.课题科研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7
一、考核等次和范围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5%。
考核范围为学校在编的管理人员(含中层及以上学校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含后勤人员、教辅人员)。
各职务层次间的优秀等次不得相互占用。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内容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考核重点:管理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实绩,特别是工作中技术创新、学术研究能力等情况;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一)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地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
学校校长(书记)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考核;副校长由所在学校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教育体育局确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员由所在学校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分类考核。
2.平时考核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本校实际确定为《马戈庄小学业绩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权重。
具体做法:
(1)以学年度(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为依据,两个学期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级,且另一个学期为良好及以上,列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
(2)根据业绩考核列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产生优秀等级推荐人员,若出现重票现象,再依据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成绩之和,推荐成绩高的人员。
(3)不配合学校工作,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长期请假,不达课时量,经常不参加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学习,不上交学校布置的相关材料,体罚学生影响恶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均不列入优秀等级名单。
(二)考核程序
在年度考核时,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相关处室承担。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三)主管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民主测评、服务对象评价的得分情况,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意见;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主管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档次;
(五)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六)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七)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报市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对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
1.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平人社字〔20xx〕43号)的规定,各学校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分类对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及服务对象评价的分数,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总分数。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数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由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
3.新进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学校派出的支教、顶岗培训、顶岗助教和借调人员,除特殊规定外,由受援学校进行年度考核,计算在受援学校考核总人数内,由受援学校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档次;结案后给予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9.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业绩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奖励。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可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学校有权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要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六、此方案自2022年开始执行。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8
一、考核对象
(一)县直学校类(5所):印中、一中、二中、职校、实验小学。
(二)学区办类(17个):龙津、峨岭、中兴、新寨、板溪、杉树、天堂、沙子坡、刀坝、木黄、合水、紫薇、朗溪、罗场、缠溪、洋溪、杨柳等乡镇(街道)学区办。
(三)其它学校类(3所):思源实验中学、特校、实验幼儿园。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季度监测、年终考核、公认度测评三个方面,季度监测占考核分的60%、年终考核占考核分的35%、公认度测评占考核分的5%;工作加(减)分在考核总分中加(减)分。
(一)季度监测
1.监测主体。监测主体为县教育局17个股室,即办公室、党建办、计财股、组织人事股、教育股、学前教育指导中心、项目建设指导站、教研室、电化教育中心、资助中心、学校安全指导站、县招生考试院、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工会、教育关工委、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监测内容及分值。由各股室对照2022年教育局工作要点及股室布置的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采取“基本分±”的方式量分,监测基本分为90分。各股室自行制定评分细则,对照考核对象季度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在基本分(90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最多10分)或减分(最多30分),量分结果以整数呈现。
3.组织实施。
(1)各股室于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完成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的季度监测评分表报送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汇总。
(2)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于每季度末将各股室量分汇总后,及时公示下发。年终将四个季度监测的平均分按比例折合计入考核总分。
(二)年终考核
1.考核细则。由县中小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xx年度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
2.组织实施。
(1)自查自评。考核对象围绕考核指标体系,于2022年12月上旬完成自查自评工作,12月中旬将自查自评报告及加分佐证材料报送中小学校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地考核。实地考核原则上安排在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由中小学校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实地考核将成立若干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个别走访、意见反馈等形式进行。
(三)公认度度测评
组织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和股室中层干部,从团结协作、工作态度、工作效果、管理水平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
(四)加(减)分
对考核对象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评定,总加(减)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工作、获多个奖的.按最高奖励加分,不累计加分;各级领导小组表彰、文艺学术类表彰、报刊发行表彰或个人获得表彰的,一律不加分。
1.加分内容:
(1)书面表彰奖励加分。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市委、市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单位集体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表彰奖励县一级的,对主管单位对应加分。以上加分须有正式文号。
(2)市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表扬加分。本单位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1 分。以上须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述。
2.减分内容:
(1)书面通报批评扣分。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通报的,每次分别扣2分、1.5分、1分、0.5分。以上须有正式文号。
(2)市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扣分。本单位工作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政主要领导签批批评的,分别扣5分、3分、1分。以上须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的相关表述。
(五)计分公式
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得分=季度监测得分(满分60分)+年终考核得分(满分35分)+公认度测评得分(满分5分)+加减分(满分5分)。
三、等次评定
考核对象按县直学校、学区办和其它学校三个类别,依据高质量考核得分高低分别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定为“好”等次,不得超过考核对象数的30%,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考核得分排位靠后,绝对分值差距较大,推动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成效不明显,满意度评价较低的,应评定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且发生涉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或社会稳定、校园安全、公共卫生等事件(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评定为“差”等次。
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以上点名或通报批评的,不得评定为“好”等次。
四、结果运用
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按照《印江自治县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和《印江自治县2022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9
一、考核对象
(一)县直学校类(5所):印中、一中、二中、职校、实验小学。
(二)学区办类(17个):龙津、峨岭、中兴、新寨、板溪、杉树、天堂、沙子坡、刀坝、木黄、合水、紫薇、朗溪、罗场、缠溪、洋溪、杨柳等乡镇(街道)学区办。
(三)其它学校类(3所):思源实验中学、特校、实验幼儿园。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季度监测、年终考核、公认度测评三个方面,季度监测占考核分的60%、年终考核占考核分的35%、公认度测评占考核分的5%;工作加(减)分在考核总分中加(减)分。
(一)季度监测
1.监测主体。监测主体为县教育局17个股室,即办公室、党建办、计财股、组织人事股、教育股、学前教育指导中心、项目建设指导站、教研室、电化教育中心、资助中心、学校安全指导站、县招生考试院、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工会、教育关工委、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监测内容及分值。由各股室对照20xx年教育局工作要点及股室布置的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采取“基本分±”的方式量分,监测基本分为90分。各股室自行制定评分细则,对照考核对象季度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在基本分(90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最多10分)或减分(最多30分),量分结果以整数呈现。
3.组织实施。
(1)各股室于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完成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的季度监测评分表报送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汇总。
(2)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于每季度末将各股室量分汇总后,及时公示下发。年终将四个季度监测的平均分按比例折合计入考核总分。
(二)年终考核
1.考核细则。由县中小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xx年度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
2.组织实施。
(1)自查自评。考核对象围绕考核指标体系,于20xx年12月上旬完成自查自评工作,12月中旬将自查自评报告及加分佐证材料报送中小学校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地考核。实地考核原则上安排在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由中小学校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实地考核将成立若干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个别走访、意见反馈等形式进行。
(三)公认度度测评
组织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和股室中层干部,从团结协作、工作态度、工作效果、管理水平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
(四)加(减)分
对考核对象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评定,总加(减)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工作、获多个奖的按最高奖励加分,不累计加分;各级领导小组表彰、文艺学术类表彰、报刊发行表彰或个人获得表彰的,一律不加分。
1.加分内容:
(1)书面表彰奖励加分。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市委、市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单位集体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表彰奖励县一级的,对主管单位对应加分。以上加分须有正式文号。
(2)市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表扬加分。本单位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1分。以上须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述。
2.减分内容:
(1)书面通报批评扣分。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通报的,每次分别扣2分、1.5分、1分、0.5分。以上须有正式文号。
(2)市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扣分。本单位工作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政主要领导签批批评的,分别扣5分、3分、1分。以上须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的相关表述。
(五)计分公式
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得分=季度监测得分(满分60分)+年终考核得分(满分35分)+公认度测评得分(满分5分)+加减分(满分5分)。
三、等次评定
考核对象按县直学校、学区办和其它学校三个类别,依据高质量考核得分高低分别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定为“好”等次,不得超过考核对象数的30%,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考核得分排位靠后,绝对分值差距较大,推动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成效不明显,满意度评价较低的,应评定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且发生涉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或社会稳定、校园安全、公共卫生等事件(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评定为“差”等次。
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以上点名或通报批评的,不得评定为“好”等次。
四、结果运用
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按照《印江自治县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和《印江自治县20xx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0
一、考核对象
(一)县直学校类(5所):印中、一中、二中、职校、实验小学。
(二)学区办类(17个):龙津、峨岭、中兴、新寨、板溪、杉树、天堂、沙子坡、刀坝、木黄、合水、紫薇、朗溪、罗场、缠溪、洋溪、杨柳等乡镇(街道)学区办。
(三)其它学校类(3所):思源实验中学、特校、实验幼儿园。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季度监测、年终考核、公认度测评三个方面,季度监测占考核分的60%、年终考核占考核分的35%、公认度测评占考核分的5%;工作加(减)分在考核总分中加(减)分。
(一)季度监测
1.监测主体。监测主体为县教育局17个股室,即办公室、党建办、计财股、组织人事股、教育股、学前教育指导中心、项目建设指导站、教研室、电化教育中心、资助中心、学校安全指导站、县招生考试院、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工会、教育关工委、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监测内容及分值。由各股室对照20xx年教育局工作要点及股室布置的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采取“基本分±”的方式量分,监测基本分为90分。各股室自行制定评分细则,对照考核对象季度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在基本分(90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最多10分)或减分(最多30分),量分结果以整数呈现。
3.组织实施。
(1)各股室于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完成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的季度监测评分表报送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汇总。
(2)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于每季度末将各股室量分汇总后,及时公示下发。年终将四个季度监测的平均分按比例折合计入考核总分。
(二)年终考核
1.考核细则。由县中小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xx年度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
2.组织实施。
(1)自查自评。考核对象围绕考核指标体系,于20xx年12月上旬完成自查自评工作,12月中旬将自查自评报告及加分佐证材料报送中小学校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地考核。实地考核原则上安排在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由中小学校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实地考核将成立若干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个别走访、意见反馈等形式进行。
(三)公认度度测评
组织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和股室中层干部,从团结协作、工作态度、工作效果、管理水平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
(四)加(减)分
对考核对象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评定,总加(减)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工作、获多个奖的按最高奖励加分,不累计加分;各级领导小组表彰、文艺学术类表彰、报刊发行表彰或个人获得表彰的,一律不加分。
1.加分内容:
(1)书面表彰奖励加分。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市委、市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单位集体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表彰奖励县一级的,对主管单位对应加分。以上加分须有正式文号。
(2)市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表扬加分。本单位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1分。以上须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述。
2.减分内容:
(1)书面通报批评扣分。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通报的`,每次分别扣2分、1.5分、1分、0.5分。以上须有正式文号。
(2)市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扣分。本单位工作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政主要领导签批批评的,分别扣5分、3分、1分。以上须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的相关表述。
(五)计分公式
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得分=季度监测得分(满分60分)+年终考核得分(满分35分)+公认度测评得分(满分5分)+加减分(满分5分)。
三、等次评定
考核对象按县直学校、学区办和其它学校三个类别,依据高质量考核得分高低分别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定为“好”等次,不得超过考核对象数的30%,且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考核得分排位靠后,绝对分值差距较大,推动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成效不明显,满意度评价较低的,应评定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且发生涉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或社会稳定、校园安全、公共卫生等事件(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评定为“差”等次。
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及以上点名或通报批评的,不得评定为“好”等次。
四、结果运用
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按照《印江自治县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和《印江自治县20xx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1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甲文孙仕跃
副组长:张慎强李道水郭立新白金涛藏迪李涛
组员:中层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六人每次推选产生
二、范围对象
考核年度内在籍在岗的教职工,均属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为前提,以绩为重点。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以师德考核数据为准。
能40分,主要考核业务能力,以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和课时工作量数据为准。
勤20分,主要考核出勤情况,以考勤机数据为基础,以请假条及查岗为准。
绩20分,主要考核工作效果,以教学质量、参赛名次及研究成果数据为准。
四、能40分的考核分两部分:
(一)课时工作量(满分20分)
1、基础工作量(满分12分)
根据教师工作课时计量一览表统计情况,达到平均工作量者计12分。
有下列情况者减分:
⑴非公被代课每节0.1分。
⑵上课迟到或者拖堂每次0.1分,空堂每次1分。
⑶对查出的问题不整改1分,整改不到位0.5分。
2、其他工作量(满分8)
⑴因公代课,每节0.1分。组织课间操并点评每天0.1分。
⑵公开课:学校1、办事处2、新泰市3、泰安市4、山东省5、国家6。
⑶开发校本课程,资料规范齐全,实用性强3分。
⑷家长学校授课100人以上,每次5分
⑸丰富校园网站。建立名师工作室并且每周更新一次,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奖励3分。或坚持每周上传一篇文章,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奖励3分。四十岁以下教师每月完成1本校园剪报者奖励3分;四十岁以上的老教师每学年完成6本剪报者奖励3分。
⑹应急性工作,视工作量及屡行职责情况,每次加0.5-2分。
⑺因工作需要,放弃应享受的假期投入工作者,视情况每次加0.5-2分。
(二)保证教学质量的过程性任务(20分)
第一部分:一般教师
1、备课(6分)
提前一周备课,按要求完成常规备课任务者即得备课的基础分6分(每周计0.3分,按照20周计算),学期末评选30%优秀者奖励2分。
2、上课(满分4分)
教学评价小组每学期按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达到常规要求者即得基础分4分。经过教学巡查,出现了以下违规现象者,每次扣除0.5分,分别是:上课不带教案;不按教学进度授课;不经过允许就私自窜课;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课堂纪律乱、教学秩序差,教师不加管理;没有按照课表安排进行教学活动;不按规定改变上课地点,学期教学任务完不成者全部扣除。
3、作业及辅导(满分6分)
符合作业批改要求者得基础分1.8分,不符合批改要求者酌情扣分,作业批改有创新,并且收到良好效果者奖励0.2分。
4、检测考试。(满分4分)
做好平时的检测(单元检测),要有记录,有评价单,有讲评,有二次过关检测。期末考试有复习方案,有原始材料及有情况分析,有成绩报告单。完成任务者得4分,否者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领导班子。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满分10分)
(1)有计划(2分)。开学初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具体开展每项工作前要拟定出方案。
(2)有措施(2分)。各项工作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按计划有序地开展主体工作。
(3)有检查(2分)。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检查、有督促、并认真填写有关的检查记录。
(4)有总结(2分)。注意总结自己的工作,做到每周汇报,每月小结,每学期做一次工作述职并写出详实的工作总结。不能及时总结工作,使工作出现被动局面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5)有提高(2分)。所承担的工作每学期都有新进展,在上级组织的评比中呈上升趋势。工作没有新的突破,在各级评比中成绩不佳,该项不得分。
2.加强学校管理。(5分)
(1)深刻领会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向教师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策水平(1分)。不能及时传达上级精神者不得分。
(2)每天巡视校园,每周参加例会,每月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质量分析会。(1分)
(3)注重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工作方法恰当,工作流程顺畅(1分)。因方法不当而使工作停滞不前或耗时低效造成人员和时间的浪费不得分
(4)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按要求上课、听评课(1分)。
(5)严格执行每天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1分)
3.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班子形象(5分)。
(1)办事公平公正公开,教师满意度高(1分)。
(2)组织观念强,说话做事顾全大局,讲团结,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1分)。
(3)部门之间互相协作,彼此之间相互扶持,充分发扬团队精神(1分)。本位主义强,不协助他人或妒贤忌才,故意拆台者不得分。
(4)工作中主动挑重担,及时处理本部门发生的一切事情问题,如遇大事急事不分哪个部门必须主动积极地处理且及时向校长汇报(1分)。如果因知情的领导没有及时处理而造成不该有的后果,将视其失职,据情节轻重酌情扣1—10分。如后果严重将被定为考核不合格。同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5)摆正位置,服从领导;多讲奉献,少讲索;不以权压人,而以人格魅力带动人(1分)。以上三点如有一点做得不够好,则不得分。
第三部分:工勤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岗位纪律(10分)。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有违纪行为扣1—10分。
2.服从学校分配,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积极想办法,不拖、不等、不靠(10分)。工作态度不端正,没有主人翁意识,工作散漫低效扣1—10分。
(五)工作效果的考核(20分)
1、教学效果。以期末考试为依据,按教师所教班级分别计算及格率5%、优秀率5%、平均分10%三部分。
平均分计算:所教学科成绩均分达到平均分得10分,超出或者降低1分,加或者减1分。
及格率、优秀率计算:参照平均分方法计分。
考试无可比性的学科按基础分的90%计分。
未考试学科按基础分的80%计分。
(1)与平行班成绩比:单科四项指标统计年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第四名加1分,四项指标均高于年部平均线的班级每科加0.5分。
(2)与本班前一学期成绩比: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每项1分:根据公式“(本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上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正值’加1分,=‘0’加0.7分,=‘负值’给基础分0.5分。”标准差比前一学期减小每减小1加0,2分,保持年部第一名的班级每科加0.5分。
(3)提高幅度(1分):语文、数学均有提高的班级另加1分。
2、教学成果。
(1)优质课课:学校1、办事处2、新泰市3、泰安市4、山东省5、国家6。
(2)论文(作品)发表:学校1、办事处2、县3、市4、省5、国家6。只评选未发表的折半计分,立项或者结题的课题研究双倍计分。
(3)指导奖:学校1、办事处2、县3、市4、省5、国家6。
(六)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教师:
(1)在全市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者。
(2)违反上级有关规定,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材料、非法经营或因酗酒、赌博、工作失职造成很坏影响者。
(3)打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很坏影响的责任者。
(4)经全面考核最后得分低于60分者。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优秀人员不超过考核人员的20%。
2、年度考核优秀者,可作为教师评先选优、奖励工资的必要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缓晋一档职务工资。
3、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
本方案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2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围:
本单位编制、备案教职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编制、备案教师)
四、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际;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五、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袁晓红
副组长:周小萍、徐亚艳、方燕
成员:杨静、李泱、王红梅、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给校长室。
2、民主测评。以组为单位,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4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该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5
一、考核等次和范围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5%。
考核范围为学校在编的管理人员(含中层及以上学校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含后勤人员、教辅人员)。
各职务层次间的优秀等次不得相互占用。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内容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考核重点:管理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其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实绩,特别是工作中技术创新、学术研究能力等情况;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务态度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标准明确具体,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标准。
(一)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地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
学校校长(书记)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考核;副校长由所在学校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教育体育局确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员由所在学校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分类考核。
2.平时考核与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本校实际确定为《马戈庄小学业绩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评价权重。
具体做法:
(1)以学年度(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为依据,两个学期业绩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级,且另一个学期为良好及以上,列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
(2)根据业绩考核列出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产生优秀等级推荐人员,若出现重票现象,再依据两个学期的业绩考核成绩之和,推荐成绩高的人员。
(3)不配合学校工作,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长期请假,不达课时量,经常不参加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培训学习,不上交学校布置的相关材料,体罚学生影响恶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均不列入优秀等级名单。
(二)考核程序
在年度考核时,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相关处室承担。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庆职
副组长:赵晓利
成员:夏彦涛,张文超,王桂玲、张雅菲、李晓东、范学功、王琛雷、李文静、各办公室负责人(夏青翠、毛中平、孙兴好、于慈俭、胡康康)。办公室负责人以办公室为单位评议产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更换跟随办公室负责人更换而更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三)主管负责人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民主测评、服务对象评价的得分情况,写出评语并提出考核档次建议意见;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主管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档次;
(五)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的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谈话;
(六)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七)将考核结果及得分排名情况报市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对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确定和使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
1.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平人社字〔20xx〕43号)的规定,各学校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分类对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及服务对象评价的分数,确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总分数。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数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被考核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由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
3.新进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4.学校派出的支教、顶岗培训、顶岗助教和借调人员,除特殊规定外,由受援学校进行年度考核,计算在受援学校考核总人数内,由受援学校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5.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6.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2)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3)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档次;结案后给予处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9.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应从业绩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奖励。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并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可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学校有权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要结合考核结果确定,实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
六、此方案自20xx年开始执行。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6
一、考核范围
1、考核对象为在编在册的全体教职工。
2、受行政处分的教职工,可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指政治思想和职业修养的表现;能,指教育教学能力;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表现;绩,指教学实绩和所做的贡献。
2、考核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竞争岗位、晋升职务的资格。
2、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对其作试聘、缓聘处理,或对其进行降级聘任处理,或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解聘。
4、考核结果存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
五、考核优秀指标分配
1、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开发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
2、优秀指标名额分配
高一年级:3人高二年级:3人高三年级:4人
教辅后勤组:2人行政管理组:4人
六、考核办法及具体安排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
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x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考核小组
全校分5个考核组进行考核,即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教辅后勤岗位组、行政管理组。
各组负责人安排如下:
高一年级组:x
高二年级组:x
高三年级组:x
教辅后勤岗位组:x
行政管理组:x
3、考核依据
以本年度教职工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为主,确定考核等次,违反劳动纪律和教育教学常规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时间安排
①1月26日教职工学习《关于做好20xx年开发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
②1月27日教职工填写并上交《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从学校内网下载)
③1月28日考核小组分组考核,教职工个人述职后,进行民主推选,各考核小组上报优秀等次候选人名单。
④1月29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教职工的考核结果。
⑤1月30日公示考核结果;本人签名。
⑥2月2日上报年度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