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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生产方案

2025/04/03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冬季生产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冬季生产方案 篇1

各市场监管所(办)、特监科:

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年 12 月 7 日起至**年 3 月 31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潍坊、安丘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及领导批示精神要求,以降低事故总量、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源头治理,预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1)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3)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

2、 (1)对全市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逐一列出检查计划,重点检查

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企业自行检查、应急演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内容。突出对危险性较大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充装单位充装环节的安全检查,实施每月一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充装单位的人员、场地、设备、工作器具、气瓶性能等方面的.内容,严查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

(2)开展全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冬季采暖,重点对压力锅炉、压力管道以及天然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针对严寒生产,重点对各类生产设置、设备防寒防低温、防雪防冰冻、防风防雨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是否超压超温,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液位计)、排污阀(泄压阀)、安全联锁装置等安全附件、装置是否检验检测,运行使用是否安全可靠;针对冬季旅游和居民出行,重点对景区大型娱乐设施、客货电梯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严防带故障运行,严防因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引发事故。

(3)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采取断然措施,在隐患消除之前,坚决不得投入生产运营。

三、工作要求 明确职责分工。

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参照《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安排表》(附件 1)开展执法检查。

局特监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严格检查程序。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

监督检查时,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的内容和程序进行,认真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将检查事项有关记录、照片、录像等资料一并带回存档。

严查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或限期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正,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立案查处;对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难以及时消除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协调处理。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邀请专家查隐患的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强化督查落实。局特监科定期调度本次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要于每工作日下午 15 时前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2)报至局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报至市政府安委会。

冬季生产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我院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形式稳定,根据《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医疗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电气火灾、车辆安全等为重点,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支部书记、院长xx 为组长,党支部副书记xx ,副院长xx 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xx 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xx年1月21日)。结合医院实际研究部署,拟定方案,宣传动员。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10日)。全面开展排查自理,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及时将隐患整改。

(三)总结阶段(202x年3月11日至20xx年3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至卫健局。

四、工作内容

(一)医疗安全

依法执业,规范诊疗操作,对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科室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二)消防安全

各科室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门卫一天三次隐患排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氧管理,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危化品的管理

一是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二是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制定相应的制度,提高全体职工和乡村医生对医疗废物工作熟悉,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处置的管理规范,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

冬季生产方案 篇3

冬季风干物燥,冰雪冷冻等自然灾害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时间从xx年11月1日开始到xx年1月31日结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线、农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校车、旅游、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部位,要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三、检查内容

道路交通: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客运车辆挂靠运营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强化对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查超速、无证、酒后、逆行等违法行为。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合理配置运力资源,严防各类交通事故。

消防:深入开展“平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继续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同时组织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采购和运输,严格定量储存。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民爆器材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校园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加强汛期学校楼房、教室、宿舍、厕所、食堂的安全检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要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查处。

建筑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油气输送管道:进一步加大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逐项确定年底前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年度整改目标任务。

特种设备及旅游:深化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同“联合执法行动”活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年末赶指标、赶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针对事故易发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找准切入点,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改,将本次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同时,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实行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坚决消除隐患。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xx年2月5日前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冬季生产方案 篇4

各市场监管所(办)、特监科:

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年 12 月 7 日起至**年 3 月 31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潍坊、安丘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及领导批示精神要求,以降低事故总量、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源头治理,预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1)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3)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

2、 (1)对全市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逐一列出检查计划,重点检查

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企业自行检查、应急演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内容。突出对危险性较大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充装单位充装环节的安全检查,实施每月一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充装单位的人员、场地、设备、工作器具、气瓶性能等方面的内容,严查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

(2)开展全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冬季采暖,重点对压力锅炉、压力管道以及天然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针对严寒生产,重点对各类生产设置、设备防寒防低温、防雪防冰冻、防风防雨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是否超压超温,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液位计)、排污阀(泄压阀)、安全联锁装置等安全附件、装置是否检验检测,运行使用是否安全可靠;针对冬季旅游和居民出行,重点对景区大型娱乐设施、客货电梯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严防带故障运行,严防因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引发事故。

(3)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改造修理、非法使用、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采取断然措施,在隐患消除之前,坚决不得投入生产运营。

三、工作要求 明确职责分工。

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参照《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安排表》(附件 1)开展执法检查。

局特监科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严格检查程序。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

监督检查时,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的内容和程序进行,认真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将检查事项有关记录、照片、录像等资料一并带回存档。

严查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或限期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正,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立案查处;对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难以及时消除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协调处理。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邀请专家查隐患的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强化督查落实。局特监科定期调度本次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市场监管所要于每工作日下午 15 时前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 2)报至局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报至市政府安委会。

冬季生产方案 篇5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冬季生产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我院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形式稳定,根据《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医疗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电气火灾、车辆安全等为重点,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支部书记、院长xx 为组长,党支部副书记xx ,副院长xx 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xx 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xx年1月21日)。结合医院实际研究部署,拟定方案,宣传动员。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10日)。全面开展排查自理,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及时将隐患整改。

(三)总结阶段(202x年3月11日至20xx年3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至卫健局。

四、工作内容

(一)医疗安全

依法执业,规范诊疗操作,对医疗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科室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二)消防安全

各科室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门卫一天三次隐患排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氧管理,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危化品的.管理

一是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二是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制定相应的制度,提高全体职工和乡村医生对医疗废物工作熟悉,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处置的管理规范,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

冬季生产方案 篇7

为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滕州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滕安发〔xx〕36号)、滕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滕安办发〔2x〕117号)的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

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排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排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所有生产经营环节,过一遍筛子,彻查隐患,给主管单位、企业交一份安全隐患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镇安监中队、民经办、规划所、交管所、派出所、林果站、教委办、卫生院、文化站、供电站、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利、电力、燃气、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和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旅游景区、车站、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三、主要内容

(一)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和枣庄市政府x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情况;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情况;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应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情况。

1.建筑施工。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大风、低温、大雾、暴雪等恶劣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停工整顿的情况。

2.危险化学品。冬季“四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车辆违规停放和非法挂靠情况。加强液氯、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情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情况。

3.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等情况。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规范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引导教育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的落实情况。

4.道路交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的情况;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闯红灯、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超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等方面的`情况。

5.消防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产停业整改的情况;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情况;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6.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管理、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7.旅游安全。景区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安全管理情况;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行为的情况。

8.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9.学校、公共交通、邮政、电信等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

10.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各项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方式

即日开始到12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检查。镇安委会将对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检查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检查到每个企业。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大型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有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切实从源头上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把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专家查、自查、互查、抽查、暗查等方式,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查出实情、查出效果。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冬季生产方案 篇8

根据区政府政办【20xx】31号《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建设领域工作实际,现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6月中旬-9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辖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成立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和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全面组织领导。

副组长:负责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小区整治施工、二次装修、拆除施工项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成员:

(二)要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范围

按照“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此次安全大检查涵盖全区房建项目、小区整治工程、二次装修、市政道路、拆除施工等所有建设领域内的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建设、监理、施工企业专项行动内容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工程发包,及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严禁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审核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为副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同事在项目监理部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安全监理,确保在职履责。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及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情况;复查和督促各种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安全、完善情况;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和旁站。对拒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的,或不按指令停止施工的,及时将情况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督促项目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有针对性交底,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和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委派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

1.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责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员等应在岗履责。

2.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配备安全防护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严禁在在建工程内设置员工宿舍。

4.建筑施工工地食堂卫生情况。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并上墙,炊事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

5.特种设备的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按要求办理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备案等手续,进行日常安全、维护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方案论证、审批、检查、验收、实施。高大模板、深基坑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批,并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实施。

7.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有效。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确保安全、有效。

五、检查方式

本次全区建设领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时间节点和检查要求,将深入、细致地开展两轮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项目和拆除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查必须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部位、检查事项、发现的隐患和隐患报告等内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结果,要经施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安全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经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中旬前上报区住建局质安站备查。

(二)行业检查

针对本区建设领域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适时组织区监督机构、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检查,落实检查责任,切实做到“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牢牢盯住不放,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按照本次安全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我们将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序、节点要求,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区安委会,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区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城乡建委质安处。9月28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至市城乡建委质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