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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2025/04/08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精选1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切实推进我县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与日常保洁工作走向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并形成长效机制,改变集镇脏、乱、差现象,为集镇居民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集镇窗口形象,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xx年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塑造集镇形象,提升集镇品位,提高居民素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集镇“四大秩序”整治为突破口,着力改善集镇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提升集镇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集镇临街两侧及道路可视范围内无违章搭建、残墙断壁;无有碍观瞻的过时废旧广告牌和遮雨(阳)棚;无供电、电信、移动等各类管线乱吊乱挂现象;集镇临街、公共场地及居民区无乱堆乱放的建筑材料,秸杆等杂物;无散落堆积垃圾和卫生死角;无乱贴乱挂垃圾广告;无积水、污水横流现象;集镇临街沿线无乱停乱放行为;无混乱现象;农贸市场(集市)内无占道经营等。生活垃圾实现住户分类、专人收集、定点倾倒、日产日清、无害处理。基本解决集镇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创造洁净、有序、优美的集镇街容环境,实现集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交通

三、整治任务

1、交通秩序整治

①规范停车点。在街道规范车辆的管理停放,设立临时停放点,划定车辆的标识标线,进一步加大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对客运车辆进行集中定点停靠。对社会车辆(摩的)进行规范管理,所有车辆须在线内定点停靠,以保障街道的畅通。

②加强巡查。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规劝队伍,每天对交通秩序进行巡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处罚违章车辆。

2、经营秩序整治

①进店经营的管理。加大对店外店违法经营整治力度,对街道两侧的店外店经营和流动摊点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于临街的店外店经营商品一律进店经营,不得占道。对于流动摊点要实行归行入市,特别对蔬菜经营户要一律进入农贸市场进行管理。所有店面门前不允许乱堆乱放、乱摆物品,一律进店经营。

②集贸市场管理。按照农贸市场功能布局,进行归行入市,所有经营户必须在自己的摊位上进行经营,不允许占用过道、通道。要管理好市场内所有经营户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加强水产品、家畜禽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蔬菜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3、建筑秩序整治

①建设规划的管理。集镇总体建设要规划区的范围,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做出具体的安排,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

②建设程序的管理。集镇居民建房时要按程序办理国土、建设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件,建设前由社区负责人、乡镇城建站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和联社区干部现场核定放线方可建设。加大对违章建筑联合执法查处力度,禁止任何未经规划审批的.插建、翻建和新建项目,有序推进新型集镇建设。

③建筑式样的管理。居民建房要整齐划一,间距合理,房屋风格、造型、色彩基本一致。

④建房工地的管理。临街建房户建设时要做到建筑材料堆放整齐、美观、无污水横流,沙石、钢筋等建筑材料不挤占街道路面,阻碍交通。

4、镇容镇貌整治

①街道卫生管理。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环卫队伍,对所有环卫工人进行地段划分,责任到人。环卫工人对自己的责任地段要做到全天候保洁。清扫、保洁的卫生质量要达到路面干净、整洁。

②居民卫生管理。居民对垃圾要实行分类减量,居民区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社区要与每家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沿街道居民户门前设立垃圾桶。

③驻镇单位卫生管理。所有驻集镇单位必须与乡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同时负责本单位发包店面的环境卫生工作。

④餐馆、夜宵摊、水果摊卫生管理。所有餐馆、夜宵摊、水果摊都必须备有垃圾桶,不允许菜叶、剩饭、白色垃圾等生活垃圾随意乱倒、乱飘。

⑤加强广告管理。对街道上过时以及参差不齐影响美观的广告牌及时拆除,凡是更换招牌时要统一样式。

⑥绿化的管理。乡镇要聘请专业人员对树木、花草管理,定期对人行道树木进行修剪,居民要对门前树木爱护、浇水,不准损坏。

⑦基础设施管理。乡镇每月要组织人员对街道两侧人行道板和下水道使用状况巡查一次,并对发现已破损的人行道板和下水道进行及时修复。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主动抓、促落实。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解决必需的工作经费,广泛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务求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目标,务求整治取得实效。通过整治行动,要达到“六无”,即: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排乱挂、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靠、无占道经营。以及“六小”行业合格、居民卫生行为良好和集镇有一批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有一支工作负责的环卫专业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的最终目标。

3、广泛宣传,提高居民卫生素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传递健康信息,使居民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卫生防病意识,引导广大居民群众为保障健康,预防和控制疾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投入到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中去,革除陋习,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逐步建立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卫生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

4、完善机制,强化卫生长效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和宣传教育、清扫保洁、执法监督、督查奖惩等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的环卫保洁机制。要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各集镇均要配备专职的环境卫生管护人员,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消纳、绿化管护、街道养护、公厕保洁等责任,制定检查奖惩办法,定期考核,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要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各单位、个体经营户和个人要按规定缴纳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费用,专项用于街路清扫和垃圾清运处置。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机制,吸纳有一定代表性的群众进行监督,巩固整治成果。

5、加大投入,改善环卫设施条件。各乡镇要加大环卫设施的投入,定期更换增添设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重点加大对公共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的投入,将社会事业逐步融入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格局中。

6、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县里把集镇环境卫生整治纳入乡镇目标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督查督办,狠抓落实。县整治办对集镇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乡镇下半年农村环境整治的工作重点,建立不定期检查机制,每次检查结果将通过媒体曝光。对好的经验和作法要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同时,对“脏、乱、差”问题突出的乡镇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以督促集镇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使我县集镇环境卫生面貌得到彻底的改变。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2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_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3

为切实改善全村环境卫生状况,加快推进生态礼貌建设,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着力打造完美乡村,根据港发[20xx]86号文件精神,就加强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安灰山、完美乡村”这一主题,以提高广大群众环卫意识为引领,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和资金,深入宣传,齐抓共管,认真开展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打造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农村环境,为深入推进完美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目标

20xx年8月,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全面启动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9月,环卫专业化队伍全部配备到位,并开展系统化培训;10月,环卫设施基本建成、车辆购置配备到位。力求通过半年的发奋,建立人员齐备、设施完善、经费保障的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面达100%。

三、整治要求

(一)垃圾处理模式

村庄建立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垃圾处置模式。

户集: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保洁由农户进行“三包”。同时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1、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通过综合回收利用,废物再造。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综合利用。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过期药品等运至市垃圾处理中心统一深埋或采取无害化处置。

4、其它垃圾,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焚烧、就地填埋等方式规范化处置,严禁向河道、池塘水域、道路两旁、广场公共绿地等区域倾倒。

村收:村庄、河道、乡村干道及沿线由村聘专职保洁员(清运员)进行保洁和清运。各组合理摆放垃圾筒。

镇运:镇直接将村收集垃圾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处理。

原则上,垃圾不允许采取就地填埋、简易焚烧方式处置;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村民组,可视情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报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组建保洁员队伍

1、村根据实际组建保洁员队伍。原则上,按照辖区人口300:1的标准配备清扫人员,偏远、不集中的组配备一名保洁员,全村共配备23名保洁员;配备2名垃圾清运员。

2、村应建立保洁人员工作范围、日常作息、督查考核等制度。安排系统培训、统一着装。

(三)环卫设施建设

1、垃圾房。村在中石油库后新建的分类垃圾房(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统一规格式样。原则上按照“长5M、宽2。5M、高4M”的要求进行建设。

2、垃圾桶。垃圾桶由村统一配备,垃圾桶统一规格,统一编号。原则上,每个村民组配备5个垃圾桶,村民集中区、户数多人口多的大村民组适当增设垃圾桶。全村将配备180个垃圾桶,新建垃圾池15个。

3、垃圾清运车辆。按一名村级保洁员配备一辆清运车标准,全村需配备23辆垃圾清运车辆。

4、村负责环卫设施的日常管护,并为保洁人员配备必要的清扫工具。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村民组、自然村、道路、农贸市场、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状况。

1、村组每周1次联合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村内单位、企业、村民乱搭乱建,随意倾倒垃圾;规范经营户,杜绝占道经营,乱拉乱贴乱挂广告;落实好门店“三包”(职责单位:辖区内理事会)。

2、组织村内单位在全村范围和三港线开展“联点共建”活动。

通过一系列的集中整治行动,力争在较短时刻内取得实效。

(二)全力改善全村环境卫生状况。按照点(中心村庄所在地)——线(道路两侧)——面(纳入整治范围的整个村庄)相结合原则,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死角垃圾,清除河道、沟塘内垃圾渣土,捡拾村庄周边白色污染;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科学建设、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运全村垃圾。

(三)落实门前“三包”。

1、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民理事会,村民理事会延伸到每个村民组。各村民组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整洁)职责书,通过村规民约等形式宣传、引导、教育农户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2、村民理事会做好门前“三包”的督促、检查、监督工作,通过村宣传栏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的形式对履行“门前三包”状况进行通报。

3、对经营户落实多部门协作管理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在工商、税务部门审批或更换执照时将门前“三包”落实状况作为其中1条审核要求,从而构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管理模式。

(四)深入开展全村“四改”工作。

1、推进全村安全饮水工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2、对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进行拆除。推进全村改厕,逐步将全村旱厕全面改造成为无害化厕所。

3、推进全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加快家畜改圈步伐,建立沼气池,生产清洁能源。

4、推进全村改绿工程,引导农户拆旧建绿和道路两旁植绿,并在房前屋后种植宁国元竹、南方红豆杉、江南牡丹等绿化、美化树种,改善人居环境。

(五)大力推进全村“两型”家庭建设。

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家庭。培养良好的公共环境道德和日常生活习惯,结合家庭实际状况,节约用水、用电,开展废物利用,家庭周边和室内环境整洁优美,栽培乡土景观树木、花卉,通过自然生态的方式美化家居环境。

五、经费保障

1、采取市级财政投入、乡镇及村配套方式筹措资金。

2、村用心整合新农村以奖代补、道路养护等项目资金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3、村用心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在遵循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原则上按照12元/人。年的标准收取垃圾处置费。

4、村要动员企业业主、能人大户参与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六、考核奖惩

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和各组环境整治理事会对各村民组卫生整治状况实行“天检查、周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向在各村民组张榜公布。考核奖惩与村民组长补助和保洁员工资挂钩。

七、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村总支书为组长的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在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组领导下实施。村民组要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职责人,王松山同志任村环卫专干,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村干部负责所联系村民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督促和指导,要定期深入一线,督促工作推进。各村民组要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理事会3-5人组成,村民组长是第一职责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村民组要召开全体村民动员会议,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网络、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确保入户宣传率、村民知晓率、农户参与率到达100%;要深入开展党员示范、青年志愿、老年义务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力量,构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精心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刻紧、任务重、标准高。各村民组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时刻节点,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根据xx办[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会部署精神,实行“政府统筹、村组落实、全村参与”三级联动,坚持因村制宜,发挥优势,一村一品,长效管理,采取集中整治、重点打造和争创亮点相结合,彻底解决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局面,推动农村环境治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

整治目标:达到“五无”,即无柴草堆、无土堆粪堆、无积水污水、无乱倒垃圾、无乱贴乱挂。

长效管理目标:有物、有人、有制度。有物,即有环卫设施,各村有垃圾填埋场、垃圾桶、垃圾池、清运车;有人,即有专职保洁员;有制度,即建立乡村环境卫生考评制度。

整治时间目标:xx月底,在全乡开展以xx路、xx路沿线各村为重点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所有主次干道两侧进行大清扫、大清运、大清理,面貌基本改善;xx月底,xx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具备全县示范村标准,面貌根本改观;xx月底,xx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到市级示范村标准,实现常态规范运行;利用3年时间争取全乡5个以上行政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升级达标。

三、工作重点

1、综合整治道路环境。全乡检查线主次干道路面要干净;路肩及路边沟无杂草、无杂物;清除沿线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杂物。

2、综合整治村容村貌。围绕小店、余庄打造村容村貌整治示范点,基本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村庄环境无“六乱”现象,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墙体乱画、电线乱拉。二是房前屋后要美化,清除房屋周边杂物,拆除废弃建筑物,粉刷修饰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三是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绿地游园。

3、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全乡、各行政村实际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一是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机构,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实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各村要有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明确保洁人员责任,做到人员、设施、经费、制度四落实,确保机制正常运转。

四、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迅速行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作为为民服务的一件实事抓紧抓好,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级联动,迅速掀起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高潮。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发动作用和广大群众的主力作用,既要通过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搞好环境的`重要性和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提高环境意识,营造人人讲卫生、人人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2、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和全乡经济观摩的一项主要内容。在整治过程中,采取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评比,对于整治不力的后进村,负责人无条件接受“乡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或“诫勉谈话”,对整治较好的村,乡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村给予表彰奖励。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5

为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打造干净、整洁城市形象,根据《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标准

(一)街道清扫。按照“六净五无”标准进行街道清扫,即:路面净、便道净、树穴净、路沿石净、果皮箱净、雨水口净,无垃圾、无积水、无杂草、无积土、无砖头瓦块。对南环路、新华路、长寿路、礼堂街、育才街、鲜虞街、东名街等主要街道实行“两扫全保制”,每天上午7:00、下午5:00前完成普扫,全天进行保洁。对邮电街、新兴路、幸福路、新华东路、新行公路、京新大街、建新街等街道实行“两扫8小时保洁”,每天上午7:00、下午5:00前完成普扫,上午、下午各保洁一次。

(二)垃圾清运。垃圾清运实行定时清运和随时清运相结合制度,每天上午7:30前,城区内范围内40座大型垃圾转运站、18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全部完成垃圾清运,全天进行巡查,严禁出现垃圾外溢现象。垃圾转运车辆一律进行遮盖运输,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运输,行驶中保持车辆平稳,防止漏撒现象的发生。

(三)公厕卫生。城区公厕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污物、无垃圾、无异味。环保型公厕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改变公厕部分使用用途,凡是经营秩序脏乱的、改变公厕部分使用用途的,一律终止租赁协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加强环卫人员管理,加大街道清扫力度,严格执行环卫保洁责任制,落实“两扫全保制”,按照“六净五无”标准进行清扫保洁,特别是做好便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垃圾随有随清,积极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此项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王京坤、范振英同志具体负责(见附件1)。

(二)完善环卫设施。合理设置公厕,加强公厕卫生管理,对公厕内壁进行粉刷,改建无障碍设施,营造干净、卫生的公厕环境。抓紧时间对垃圾转运站、大型垃圾箱进行维护、粉刷,合理编制工程预算,强化工程监管,确保2014年9月10前完成维护、粉刷任务。按照“合理、美观、亮点”的思路,精心组织分类式果皮箱设置工作,确保9月2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上述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于文泽同志具体负责(见附件2)。

(三)做好机械化保洁。每天安排2台机械化清扫车对南环路、礼堂街、育才街等主干道进行清扫保洁,每周一进行一次洒水作业,进一步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此项工作由于文泽同志具体负责。

(四)拓展环卫保洁渠道。一方面探索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与相关劳务企业就购买服务进行沟通协商,通过承包环卫保洁保方式,缓解保洁人员不足的状况;另一方面继续公开招聘一线环卫职工,增加人员数量,降低人均保洁面积,提升保洁效果。此项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王京坤具体负责。

(五)查处垃圾乱倒行为。由城管大队负责,环卫中心配合,对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进行查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此项工作由牛立军、丁清坡同志负责,习林博同志具体负责。

三、工作要求

环卫保洁工作责任重、任务重,必须常抓不懈。为切实做好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实行环卫保洁监督考核制度,制定奖罚措施,对责任心强、清扫保洁效果好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对清扫保洁不及时、不彻底的,采取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形式进行处罚,通过奖勤罚懒,进一步提升全体环卫职工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6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_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围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以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严格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采用集中治理、完善设施和强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实行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力争通过此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使我市城乡环境的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村容村貌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二、行动目标

通过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坚持把整治城区“十乱”(乱摆摊、乱占道、乱倾倒、乱设点、乱搭建、乱开挖、乱挂晒、乱涂画、乱扔撒、乱排放)作为基本要求,开展各项整治工作;把“八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家庭、进景点、进寺庙)作为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开展;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使临街商户干净、卫生、整洁;把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实行“四清五化”(清垃圾、清污泥、清柴堆、清路障,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牧区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把提高“三率”(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作为目标,狠下功夫,使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通过大力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一树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一树”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爱卫生、勤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一改”即改变城乡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城乡环卫设施,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三提升”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显着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显着提升,城乡面貌整体形象显着提升),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通过城乡环境整洁行动,使市区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0%以上,城区居民居住社区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5%以上,乡村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0%以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5%以上。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市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本辖区公路、渠道、河岸、湿地周边,强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

(二)农牧区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清除庭院、屋边、路边、渠道边、庄稼地边、林卡等的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洼地,硬化道路,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

(三)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以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城市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尽早正常运行和创卫达标,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提高城市的机械化清扫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四)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县(区)人民政府特别是堆龙德庆县和达孜县要把农村户用沼气池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载体,推进“一池三改”(建一口沼气池,配套改厕所、改厨房、改猪圈)、五改二治(改房、改水、改厕、改线、改路、治污、治乱)等活动,以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家园等细胞工程为载体,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探索完善垃圾清理、收集和处理模式。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狠抓病媒生物防治,阻断疾病传播途径。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改善环境卫生的同时,开展灭鼠、灭蝇专项活动。重点落实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的鼠、蝇防治措施。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服务机制,制定病媒生物防治方案,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及效果评价,做到科学合理防治,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为开展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七)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紧密结合“除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相约健康社区行”、健康知识大讲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送卫生知识到农牧区、大众媒体健康知识传播、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矿企业健康教育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传播健康观念,倡导健康新风尚,建立科学生活方式。

(八)继续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大力推进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卫生学校、卫生家庭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整洁卫生、环境优美、规范有序的城镇、乡村、单位、学校、社区、家庭等,树立典型,示范引路,全面发展,以促进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卫生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努力提升全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四、责任分工

为了切实做好此次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要求,积极协调落实专项小组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把关,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一)市卫生局:全面负责和协调落实此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落实餐饮和“五小”行业、社会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活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检测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二)市政市容管委负责督促和落实《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执行情况,加大市容环境执法力度、市政市容管理、城市公共设施维护、广告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建筑垃圾和渣土管理,遏制违规违章建筑行为。

(三)市环保局负责整治三渠一河、市区乱排放,确保市区水系(水面和暗波)干净清澈、空气无污染、噪声达标。

(四)市林业绿化局负责协调落实城市公共绿化带、城市公园等的垃圾清理工作,做好园林施工现场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市水利局负责萨河沿岸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河道和沿岸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六)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农副产品市场的管理,商品划行规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七)城关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社区居民清洁庭院环境卫生,居民小区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行为,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小区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负责城市主次干道、沿街单位和商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清扫街头巷尾垃圾死角,清洗街巷公共设施、周围墙面小广告、牛皮癣,擦洗街巷果皮箱和垃圾桶,清洁公共厕所,保证全天开放;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八)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人民政府负责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积存垃圾。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城区近郊村、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的清除力度,做到无垃圾积存。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区出入口、铁路公路以及国道沿线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九)萨经开区、柳梧新区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门前三包、病媒生物防治、清理各类垃圾,整洁路面等工作,按建成区标准要求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十乱”、“八进”、“四清五化”任务分解见附表。

(十一)当雄县、曲水县、尼木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负责各自县城及县域内铁路、重点公路沿线和重要景区景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及动员大会,明确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单位的任务。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15日)

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乡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本辖区公路、渠道、河岸、湿地、耕地、菜地周边,彻底清理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养殖区等区域内的垃圾和渣土,强化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保持卫生整洁美观。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组由龚会才副市长带队,各任务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对各责任单位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对验收不合格、未能达到整治要求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继续实施整治,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7月31日)

通过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任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将此列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实施方案务必于年4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挂帅,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抓好落实。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共识。

(三)通力配合,协同作战。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此次整治任务。

(四)加大投入,完善保障。各单位要加大活动的经费投入。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通过整合部门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等途径,在政策上、资金上予以支持,保障活动有效开展。

(五)加强督导,强化检查。各任务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定期指导、明查暗访、专题调研、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的调度督查,对行动迅速、成效显着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批评,不断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各级要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成果和工作进度。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8

为逐步形成全镇环境卫生整治的制度化、习惯化,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工作被动向工作主动转变。我镇在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卫生治理长效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目标任务明确

以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镇容、村容整洁”为总体目标,以“洁净、清新、有序”为标准,确保全镇人居环境健康、和谐、优美,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有力

我镇综治办、派出所、城建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工作组全面负责对全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领导、日常管理、综合考评。同时,全镇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镇直部门负责人作为本村和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领导本村和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暨管理工作。

三、制度建设完善

1、清扫保洁制度

我镇力使卫生治理工作由突击清理向日常规范转变,由以卫生集中治理为主向以日常维护为主转变。为此我镇组织了一个15人的环卫队伍,为他们购置了垃圾车、扫帚、铁锹等工具,对镇驻地各路段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定点定时清扫,各村环境卫生每日由专人保洁,全面落实“一日一扫、全天保洁”的卫生清扫制度。

2、“门前三包”制度。

我镇与沿街经营门市、单位建立“包卫生、包秩序、包维护”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摊位整齐清洁、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无积存垃圾。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机关干部每周不少于3天义务上路监察,确保“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减少各沿街门市与单位对卫生集中突击整治的依赖性。

3、集镇、村组每周集中清理制度

每周由专门人员对集镇、村组进行卫生集中治理。重点是集市结束后路段垃圾及对村庄周边、道路两旁以及农户门前的垃圾堆放、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堆积垃圾,确保镇内主干道卫生整洁、交通秩序良好,村内主干道“无柴草乱垛、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泼、无畜禽乱跑”等,通过完善和健全机制,进一步促进镇、村环境卫生整治。

4、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奖惩制度。把各片区、各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纳入年度村级工作及农村工作考核范围内来,通过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奖惩等办法,使全镇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改善。

通过建立卫生治理的长效机制,我镇今后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将会更有成效,全镇经济社会环境将会更好更快发展。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9

为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7个行政村。

二、考核机构

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

三、考核内容

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村容村貌、农户卫生。

四、考核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1、各行政村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标准,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自评打分,计算出自评分,并将结果在每月的16日前报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备案。

2、每月16日至19日为当月复查考核时间,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组成考核组进行督查。

3、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勘查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群众等方式进行。

六、奖惩办法

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公布,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

1、凡接受县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县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的50%。

2、所辖公路沿线(含村道)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巡查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元,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5元。

4、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县道路沿线村至少创建5户农村“五乱”治理示范户,少一户扣5元。

6、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元。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围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以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严格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采用集中治理、完善设施和强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实行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力争通过此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使我市城乡环境的面貌得到有效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村容村貌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二、行动目标

通过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促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坚持把整治城区“十乱”(乱摆摊、乱占道、乱倾倒、乱设点、乱搭建、乱开挖、乱挂晒、乱涂画、乱扔撒、乱排放)作为基本要求,开展各项整治工作;把“八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家庭、进景点、进寺庙)作为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开展;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使临街商户干净、卫生、整洁;把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实行“四清五化”(清垃圾、清污泥、清柴堆、清路障,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牧区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把提高“三率”(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作为目标,狠下功夫,使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通过大力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达到“一树一改两加强三提升”的目标(“一树”即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爱卫生、勤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一改”即改变城乡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两加强”即加强城乡环卫设施,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三提升”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显着提升,城乡卫生管理水平显着提升,城乡面貌整体形象显着提升),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通过城乡环境整洁行动,使市区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0%以上,城区居民居住社区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95%以上,乡村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0%以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洁率达到85%以上。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市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本辖区公路、渠道、河岸、湿地周边,强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

(二)农牧区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清除庭院、屋边、路边、渠道边、庄稼地边、林卡等的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洼地,硬化道路,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

(三)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以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城市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尽早正常运行和创卫达标,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提高城市的机械化清扫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四)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县(区)人民政府特别是堆龙德庆县和达孜县要把农村户用沼气池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载体,推进“一池三改”(建一口沼气池,配套改厕所、改厨房、改猪圈)、五改二治(改房、改水、改厕、改线、改路、治污、治乱)等活动,以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家园等细胞工程为载体,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探索完善垃圾清理、收集和处理模式。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狠抓病媒生物防治,阻断疾病传播途径。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改善环境卫生的同时,开展灭鼠、灭蝇专项活动。重点落实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养殖场、屠宰场等场所的鼠、蝇防治措施。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服务机制,制定病媒生物防治方案,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及效果评价,做到科学合理防治,逐步达到国家标准。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为开展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七)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紧密结合“除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相约健康社区行”、健康知识大讲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送卫生知识到农牧区、大众媒体健康知识传播、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矿企业健康教育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传播健康观念,倡导健康新风尚,建立科学生活方式。

(八)继续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大力推进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卫生学校、卫生家庭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整洁卫生、环境优美、规范有序的城镇、乡村、单位、学校、社区、家庭等,树立典型,示范引路,全面发展,以促进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卫生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努力提升全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四、责任分工

为了切实做好此次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要求,积极协调落实专项小组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把关,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一)市卫生局:全面负责和协调落实此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落实餐饮和“五小”行业、社会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卫生整治活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检测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二)市政市容管委负责督促和落实《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执行情况,加大市容环境执法力度、市政市容管理、城市公共设施维护、广告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建筑垃圾和渣土管理,遏制违规违章建筑行为。

(三)市环保局负责整治三渠一河、市区乱排放,确保市区水系(水面和暗波)干净清澈、空气无污染、噪声达标。

(四)市林业绿化局负责协调落实城市公共绿化带、城市公园等的'垃圾清理工作,做好园林施工现场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市水利局负责萨河沿岸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河道和沿岸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六)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农副产品市场的管理,商品划行规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七)城关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社区居民清洁庭院环境卫生,居民小区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行为,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小区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负责城市主次干道、沿街单位和商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清扫街头巷尾垃圾死角,清洗街巷公共设施、周围墙面小广告、牛皮癣,擦洗街巷果皮箱和垃圾桶,清洁公共厕所,保证全天开放;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八)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人民政府负责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积存垃圾。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城区近郊村、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的清除力度,做到无垃圾积存。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区出入口、铁路公路以及国道沿线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九)萨经开区、柳梧新区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门前三包、病媒生物防治、清理各类垃圾,整洁路面等工作,按建成区标准要求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十乱”、“八进”、“四清五化”任务分解见附表。

(十一)当雄县、曲水县、尼木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负责各自县城及县域内铁路、重点公路沿线和重要景区景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及动员大会,明确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单位的任务。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6月15日)

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乡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本辖区公路、渠道、河岸、湿地、耕地、菜地周边,彻底清理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养殖区等区域内的垃圾和渣土,强化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保持卫生整洁美观。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组由龚会才副市长带队,各任务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对各责任单位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对验收不合格、未能达到整治要求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继续实施整治,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7月31日)

通过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任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将此列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实施方案务必于年4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挂帅,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抓好落实。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共识。

(三)通力配合,协同作战。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此次整治任务。

(四)加大投入,完善保障。各单位要加大活动的经费投入。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通过整合部门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等途径,在政策上、资金上予以支持,保障活动有效开展。

(五)加强督导,强化检查。各任务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定期指导、明查暗访、专题调研、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的调度督查,对行动迅速、成效显着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批评,不断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各级要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成果和工作进度。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11

现印发给你请认真遵照执行。区—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根据全国维护国家利益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省维护国家利益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年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和市维护国家利益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的市—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解决好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提高城乡文明水平,使我区的人居环境、乡村品味和村容村貌提高到一个全新的水平。

二、行动目标

使中心城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旧城区和乡、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进一步有效整治,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创乡村和农村环境清洁、整齐、卫生、干净的新局面。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6%

二)乡村生活污水处置率达到80%

三)乡村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全部达标;

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置率分别提高10%

五)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六)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为突破口,依照整体安排、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总体要求。开展六大集中整治行动,全面促进全区城乡环境卫生状况的根本好转。

一)集中整治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以“村容整洁”为目标。成立爱卫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卫生工作计划,积极发动群众平整村路,构筑、疏通街边沟渠,清除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和白色污染,严格治理乱倒垃圾等现象,生活垃圾要做到定点集中收集、封闭式堆积、及时清运,实行集中处置、定点掩埋。逐步将垃圾清扫、清运纳入全区环卫管理体制范畴,实施统一清扫、统一收集、集中运输和无害化处置,大力推广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模式。力争实现“三有”三无”目标,即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乡有垃圾中转站,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加大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乡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置设施。要积极推进农村改厨、改灶、改水、改厕、改圈、改沼气工作,推广实施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做到整村、整组整体推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除“四害”活动,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统一开展春秋两季灭鼠、灭蟑、灭蚊蝇活动,不使用禁用的剧毒鼠药。

二)集中整治城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要完全整治乡村主要出入通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河道、背街小巷、老居民区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城区主要街道实行24小时保洁。健全组织网络,落实责任,实现制度化、经常化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评比。积极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做到全体动员、全民动手,经常开展卫生大清扫,搞好单位和家庭卫生。落实“门前管理十不准”集中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乱堆物、乱晾晒、乱停车等现象,规范广告门牌设置,合理布置环卫设施,做好环境绿化美化,确保地平、路净、灯亮、树绿、水清。做好除“四害”和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单位、居民区“四害”孳生地管理和控制措施,定期开展环境消杀,或与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承包协议。每个社区、单位及主要路段设置固定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行为。

三)集中整治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各乡、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特别是五小”门店的卫生监督管理,取缔非法经营摊点,保证游客饮食平安。

四)集中整治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重点解决餐饮业就餐环境不卫生、餐饮具消毒不严格、操作间卫生不达标。防治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综合整治,配备必需的食品卫生设施。从事食品、餐饮行业的单位,应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场地和设施,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培训后上岗。凡是不符合环保和卫生标准、硬件设施不达标的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夜宵店等要坚决予以取缔。

五)集中整治交通要道及沿线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要重点做好或督促做好辖区内京广铁路、南湖沿岸、107国道、洞庭湖航道等交通要道沿线的路面、绿化带、基础设施、收费站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无垃圾、无渣土、无泥沙、无扬尘,基础设施无污迹,标识标牌完好、无积尘,收费站干净整洁,确保沿线视野范围内无垃圾、无白色垃圾、无断壁残垣、无人畜粪便、无建筑垃圾,同时做好交通沿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六)集中整治建设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城乡所有在建施工场地要做到卫生设施齐全。施工场地要有符合要求的隔离护栏和车辆冲洗设施,做到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四、实施方法

一)组织动员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召开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动员会议。

2.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对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宣传力度。

3.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切合实际、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1.全区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各单位根据职能和管辖范围。落实重点整治内容。

3.开展督查活动。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制定出继续推动工作的政策和实现长效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区政府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总结惩办大会,根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以来的经验。总结经验,巩固效果,落实长效机制,加快我区文明创建步伐,促进生态宜居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要加强爱卫组织机构建设,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维护国家利益卫生工作,社区(村)干部中要有人分管维护国家利益卫生工作;要依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落实。

二)落实责任。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繁重,工作艰巨。各级各单位要依照行动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区财政局要安排好整洁行动的专项工作经费;区城管局和区环卫局要重点抓好市容市貌与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区工商分局和区商务局要重点抓好城乡集(农)贸市场管理;区环保分局、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和区生态能源局要重点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农村清洁工程与沼气池改造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区水利农机局要重点抓好农村生产生活用水改造利用;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要做好餐饮业和单位学校食堂以及“五小”门店的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区爱卫办要重点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协调和农村改厕、健康教育与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区爱卫会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营造氛围,使广大群众知晓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必要性,积极动员基层单位和群众开展义务劳动和志愿者行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积极性。建立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新闻单位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宣传和曝光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的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要在行动中善于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带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全面推进。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形成全镇上下农村环境卫生共建共创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快推进青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核心任务,全方位、多形式地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提高群众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努力打造文明、整洁、有序、优美的城乡环境,使我镇城市形象不断提高,群众居住环境更加舒适。

二、宣传重点

1、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要求等。注重引导农民群众深刻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理解和认清各自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

2、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科学知识。普及垃圾分类处理、清洁能源、路边、屋边、水边绿化等方面科学知识和操作方法,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维护环境卫生并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动态。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工作推进进程,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三、宣传方式

1、各村要悬挂横幅、制作固定的宣传标语,发放《青溪镇区环境卫生保洁倡议书》,并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墙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各村要通过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会议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措施等。

3、在各学校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4、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先锋作用。

四、宣传要求

1、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各村要及时提供有关线索、素材,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学校要全力组织学校、学生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教育,并通过带动学生家长、左邻右舍了解农村环境整治的意义,主动参与,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13

为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7个行政村。

二、考核机构

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

三、考核内容

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村容村貌、农户卫生。

四、考核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1、各行政村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标准,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自评打分,计算出自评分,并将结果在每月的16日前报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备案。

2、每月16日至19日为当月复查考核时间,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组成考核组进行督查。

3、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勘查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群众等方式进行。

六、奖惩办法

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公布,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

1、凡接受县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县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的50%。

2、所辖公路沿线(含村道)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巡查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元,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5元。

4、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县道路沿线村至少创建5户农村“五乱”治理示范户,少一户扣5元。

6、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元。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篇14

为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打造干净、整洁城市形象,根据《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标准

(一)街道清扫。按照“六净五无”标准进行街道清扫,即:路面净、便道净、树穴净、路沿石净、果皮箱净、雨水口净,无垃圾、无积水、无杂草、无积土、无砖头瓦块。对南环路、新华路、长寿路、礼堂街、育才街、鲜虞街、东名街等主要街道实行“两扫全保制”,每天上午7:00、下午5:00前完成普扫,全天进行保洁。对邮电街、新兴路、幸福路、新华东路、新行公路、京新大街、建新街等街道实行“两扫8小时保洁”,每天上午7:00、下午5:00前完成普扫,上午、下午各保洁一次。

(二)垃圾清运。垃圾清运实行定时清运和随时清运相结合制度,每天上午7:30前,城区内范围内40座大型垃圾转运站、18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全部完成垃圾清运,全天进行巡查,严禁出现垃圾外溢现象。垃圾转运车辆一律进行遮盖运输,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运输,行驶中保持车辆平稳,防止漏撒现象的发生。

(三)公厕卫生。城区公厕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污物、无垃圾、无异味。环保型公厕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改变公厕部分使用用途,凡是经营秩序脏乱的、改变公厕部分使用用途的,一律终止租赁协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加强环卫人员管理,加大街道清扫力度,严格执行环卫保洁责任制,落实“两扫全保制”,按照“六净五无”标准进行清扫保洁,特别是做好便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垃圾随有随清,积极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此项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王京坤、范振英同志具体负责(见附件1)。

(二)完善环卫设施。合理设置公厕,加强公厕卫生管理,对公厕内壁进行粉刷,改建无障碍设施,营造干净、卫生的公厕环境。抓紧时间对垃圾转运站、大型垃圾箱进行维护、粉刷,合理编制工程预算,强化工程监管,确保20xx年9月10前完成维护、粉刷任务。按照“合理、美观、亮点”的思路,精心组织分类式果皮箱设置工作,确保9月2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上述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于文泽同志具体负责(见附件2)。

(三)做好机械化保洁。每天安排2台机械化清扫车对南环路、礼堂街、育才街等主干道进行清扫保洁,每周一进行一次洒水作业,进一步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此项工作由于文泽同志具体负责。

(四)拓展环卫保洁渠道。一方面探索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与相关劳务企业就购买服务进行沟通协商,通过承包环卫保洁保方式,缓解保洁人员不足的状况;另一方面继续公开招聘一线环卫职工,增加人员数量,降低人均保洁面积,提升保洁效果。此项工作由丁清坡同志负责,王京坤具体负责。

(五)查处垃圾乱倒行为。由城管大队负责,环卫中心配合,对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行为进行查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此项工作由牛立军、丁清坡同志负责,习林博同志具体负责。

三、工作要求

环卫保洁工作责任重、任务重,必须常抓不懈。为切实做好城区环卫保洁工作,实行环卫保洁监督考核制度,制定奖罚措施,对责任心强、清扫保洁效果好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对清扫保洁不及时、不彻底的,采取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形式进行处罚,通过奖勤罚懒,进一步提升全体环卫职工的责任心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