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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2025/04/11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篇1

结合区安委会印发的《茂名市电白区系统规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和市平安办印发的《关于确定20xx年度重点治理和挂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镇(街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深刻吸取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经办),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八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进服务区),充分利用各村大喇叭广播、展板、横幅、微信群等载体,针对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摩托车、三轮车无证驾驶违规载人,不戴安全帽驾驶摩托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易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特别是宣传警示去年及近期我镇交通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指出存在的危害性,有效提升辖区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宣传部门牵头,农业办、派出所配合)

(二)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整治因道路维修等原因导致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损坏现象;二是整治村道与圩街交叉路口、镇圩与228国道交叉路口及存在潜在事故诱因的路段交通警示标志不健全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点(段);三是清理整治乡道、村道路面石块及坑洼现象;四是整治其他道路安全隐患情况。(由综治办牵头,综合执法办、派出所配合)

(三)强化“两员两站”交通文明劝导。以村(社区)为单位,充分发挥“两员两站”作用,每村(社区)每月开展交通劝导不少于1000人次。在各辖区主要路段、路口和农贸市场周边开展常态化交通文明劝导工作,对不戴头盔、超员超载、超速驾驶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车辆进行文明劝导和批评教育。发现或纠正、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后,及时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由违法行为人填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单》和《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并签名确认。(由农业办牵头,派出所、各村委会配合)

(四)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不定点加强对辖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违规载人、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驾驶、不戴安全头盔和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涉运载企业车辆和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由派出所牵头,综治办、财政经济办、中心学校、各村委会配合)

(五)提升道路设施建设标准。清理乡道、村道与G228国道平交路遮挡视线的绿化带和路边树木、杂物,整治G228两边排水沟及盖板,在G228国道穿过村道、乡道及主要出入路口增设中央隔离、机非隔离、人行过街等设施,推进G228国道沿线村道出入口100%完成“平安村口”建设,全面梳理G228国道沿线灯光照明、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对缺失、存在隐患的全面整治提升。(由综合执法办牵头,综治办、农业办、各村委会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切实提高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吸取我镇20xx年度9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辖区实际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细化,抓好落实。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对突出问题实行系统、全面、有效地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要保持重点时点、重点路段劝导到位,对各类违法行为实行影像取证,及时上报镇交通管理站,由镇交通管理站联合区交警大队、马踏交警中队及派出所重点打击,严肃处理。

(三)严格标准,加强督导。要紧紧围绕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严格落实经常性、阶段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决不留死角。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1、各村(社区)发放镇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和镇政府印发的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集中报道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政策、法规。各村(社区)在辖区主干道、集镇、农贸市场、加油站及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制作宣传专栏、宣传橱窗,张贴标语及通告。

2、镇召开交通安全专项行动誓师大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3、各村(社区)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30日)

按照“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要求,重点落实源头、路面、宣传、共治各项工作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违法处理力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不戴头盔、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和电动自行车无牌证、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将日常查处与统一行动相结合,不定期在主要道路和交通路口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活跃区域设置交通劝导和执勤卡点,形成严管严控的良性治理局面,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秩序管理失控现象反弹。加强乡道、村道与G228国道平交路遮挡视线的绿化带、中央隔离、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排查整治。

(三)成效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

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提炼工作方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期间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上报工作成效自评情况,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

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

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

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

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

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

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篇3

车辆安全问题一直是我院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工作之一,也是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在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我院车辆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安全会议精神,坚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泰山”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安全教育,通过齐抓共管,营造气氛,切实保障医院公务车及救护车行驶过程中人身及运输安全。

一、经常向司机宣传安全教育。我院成立了主管车辆安全运输工作的车辆管理办公室,向司机宣传安全制度,安全工作应急事宜,公布了司机安全注意事项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做好本院车辆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不可一日不提,不可一日不防。我院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班组进行多次全面排查,特别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

三、司机具体工作自检:

1、每天检查汽车安全性能(刹车、机油、水等);

2、汽车严禁超载、超速。

3、司机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

4、汽车行驶过程中严禁聊天、吸烟,接打电话;

5、院内转运车辆配备了跟车员,帮助乘客有秩上下车,安全乘车;

四、每周组织一次全体驾驶员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讨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解决方案。

五、每月对所有车辆进行2次强制维护保养,提前解决车辆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

六、由车辆管理办公室管理人员每天对公务车,救护车进行不定时检查并备案,重点检查车胎,灭火器,车制动,方向,电路等易出现故障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病车上路。

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水上交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检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报安监办公室。

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各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道路客运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管理、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迅速在全镇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格部署。

镇政府对开展客运车辆安全大检查高度重视,并成立以镇长赵凌云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唐平显为副组长、镇派出所、安办、司法所为成员单位的的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全镇开展客运车辆安全大检查相关工作。8月6日上午召开了全镇开展客运车辆安全大检查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了全镇开展客运车辆及车站安全大检查相关工作。

二、加强检查、严格执法。

派出所、安办、交安办对全镇客车开展了一次大检查。

1.查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性状况。对车辆维护检查报告、客运车辆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凡是安全例检不合格、安全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一律责令车主停运维护,不得上路、不得载客。

2.查客运车辆从业人员资格。重点检查了各客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售票员教育培训资质,各从业人员按时按规定参加了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记录等。对无资质的从业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作业,不得继续从事客运。

3.查客运车辆违章违行为。派出所、镇安办、交安办成立了一个流动检查组,不定时、不定点对全镇客车进行检查;同时设立了一个固定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对超载、酒驾、疲劳驾驶、违规超车、乱停乱靠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通过这次大检查,我镇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了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但客运车辆超载现象仍然存在、乱停乱靠现象比较明显。加上客运车辆路线长,执法人员较少。不能保证执法力度。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镇政府还将继续加强检查执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篇6

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营运车辆安全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客运场站源头管理,改善路网通行条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政策措施得到逐一细化、全面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主任:

四、整治重点

(一)运输企业

一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含出租、城市公交企业,下同),确保全部道路运输企业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从业资质,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杜绝无证经营、超资质超范围经营等。

二要依法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定设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障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所属车辆安全监控主体责任。

三要切实保障客运车辆行驶安全。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以及旅游包车线路一端在车籍所在地的规定,全面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安全告知、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

(二)营运车辆

一要切实强化运输过程动态监控。“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确保正常使用、数据准确、监控有效。

二要切实强化安全设施配备使用。营运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安装座椅安全带,配备应急设施和消防器材。

三要切实强化营运车辆准入管理。推动营运车辆升级换代,加快淘汰高安全风险车型,严禁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参与营运。

(三)从业人员

一要加强对道路客货运驾驶人、危险品运输押运人的从业资格审查,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押运人从事道路运输。

二要严格日常安全管理。道路运输企业应做好本企业客货运驾驶人、押运人的安全教育,突出抓好客货运驾驶人在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和突发险情下的驾驶技能、紧急避险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对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四)客运场站

一要规范站区管理。实施封闭化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备使用安全设施,维护好进出站及乘车秩序。

二要加大安检力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等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严禁客车违规载货,严禁违禁品进站上车。

(五)公路运营

一要加大公路巡查养护力度。规范组织养护施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设置施划标志标线,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清除遗撒物、障碍物,保持公路设施完好和路容路貌整洁;加强桥梁、隧道等设施的检查检测,落实桥梁管养的行政、技术和具体责任人,确保运行安全。

二要加大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力度。认真做好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地质不良等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巡查值守,确保通行安全。

三要加大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结合,完善区域治超联动机制,降低非法超限超载率。严厉打击非法侵占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取缔纠正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非法违规行为,保障道路通畅。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责任、目标、内容和具体措施,抽调专门力量,投入到集中整治行动中去。

(二)措施过硬

各单位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出实招、出硬招、出狠招,对存在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和安全隐患的企业,都要一查到底。该处罚的要上限处罚、该停业的.要立即停业、该吊销资质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让隐患和问题得到根本治理。

(三)加强协调

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对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另外,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置安全生产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对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四)严格督导

集中整治期间,市局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公路局、运管处、出租处也要分别成立督导组,按职责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整改不到位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挂牌督办。

(五)严格信息报送

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督导情况建立专项台账,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从即日起,每周四下午5点前报送本周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出动人数、检查企业数、发现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等),9月2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行动总结。其中:各工区将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公路局,由公路局负责统计后上报市局。

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篇7

为了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管理,使营运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

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营运生产部牵头,会同安全服务监察部、修理厂、各总站一道具体负责实施。

二、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分公司统一组织检查、总站检查、各车驾驶员自查三类。

三、公司检查

公司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季度检查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检查时由营运生产部、安全服务监察部、修理厂派人参加。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由修理厂抽出技术骨干,在总站的配合下分组同时进行检查。其中区乡车每年的2、5、8、11月中旬另增加一次,即每隔一个半月检查一次。

四、总站的检查

总站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区乡车视车况、路况每月另增检一至二次,时间由总站自定。在分管站长(副站长)的带领下,组织技安人员、路队长、安全监督员、技术骨干参加检查。

五、驾驶员自查

驾驶员自查由当班驾驶员按驾驶员的工作规范,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有两人以上对班的.车辆,交接班时应交车况,接班驾驶员应照例进行三检。检查中如需修理厂配合的,修理厂应配合。

六、公司及总站检查的内容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连接是否紧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横直拉杆球头间隙是否过大,锁紧螺帽、转向节臂、方向机垂臂连接是否牢固,开口销是否齐全有效。

(5)转向节锁紧螺帽间隙是否适当,有无松旷。

(6)轮胎螺栓、半轴螺栓、传动轴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

(7)钢板及钢板吊耳有无折断,骑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紧固。

(8)燃气管道、钢瓶、减压装置固定是否可靠,有无漏气现象。

(9)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2、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1)车身内外是否整洁,铆钉有无松脱、缺损,保险杠、发动机罩、加气、加油口盖固定是否完好,车身外有无大于400平方厘米(20cmx20cm)的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2)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3)车窗玻璃、挡风玻璃固定是否完好,有无缺损,胶条是否完好,车窗及车顶有无漏雨现象。

(4)座椅、扶手杆、吊环固定是否完好,螺栓有无缺损、松动,座椅有无脱焊或靠背、座板缺损现象。

(5)顶棚及车内饰板、地板有无松脱、缺损现象,天窗是否开关自如、齐全有效。

(6)是否有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3、修理质量抽查

(1)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查近一个月的修车情况。

(2)从总站报修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及时派工,派工后15分钟以内是否派人修理。(驾驶员未及时回厂报修的由总站负责处理)

(3)检查占用车时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4)检查派工单、修理作业单填写是否规范,检验人、作业人是否按规定签字。

(5)检查返修率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6)检查修理厂管理人员及保修人员的服务态度。如对修理厂某一人服务态度差的反应达到或超过三人次时,检查人员应召开相应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确认。

对修理厂的检查由公司检查时具体实施。

七、驾驶员自检内容

1、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横直拉杆工作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开口销有无缺损。

2、检查脚刹、手刹或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刹车总泵、分泵及管路有无漏气(漏油)现象,刹车系统的开口销有无缺损。

3、检查轮胎、半轴及传动轴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钢板弹簧有无折断,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4、检查燃气(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渗漏。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头牌、腰牌、尾牌等是否齐全有效。

6、检查车门胶条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车内座椅(座套、头套)、扶手、吊环及玻璃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可靠,底板、侧面及顶棚饰板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完好。

7、按驾驶员的三检规范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八、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修复的视其情况,凡涉及行车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报修,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九、检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1、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由营运生产部负责,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2、对总站检查的考核,由营运生产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3、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各总站负责,公司季度检查时抽查。

4、公司参检部门(单位)及各总站,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站不漏线,线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生机械事故,公司将追究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十、奖励与处罚

1、对遵守本规定,检查工作做得好,能及时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并及时修复的部门、总站、驾驶员及保修工,由公司、修理厂及总站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并给予表彰奖励。

2、对日常保养、检查工作做得不好,修理质量差,检查时发现有问题的,由公司视问题发生的部位及对安全行车的影响,每项扣总站或修理厂目标考核分0.3分至2分。如车辆报修后,在质保里程以内又出现同类故障,检查中发现还继续在运行的,处罚时对总站及修理厂一并处罚。

3、对检查中发现故障限期修复而未修复的,复查发现后将追究责任并加倍处罚。

4、总站对驾驶员、修理厂对责任人的处罚,各总站、修理厂应按照此扣分标准处罚责任人。

5、一年内所驾车辆发生两次单项扣分达到2分或一次单项扣分达到2分的驾驶员,由安全服务监察部组织进行离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考核不合格的改为非技术工种。

修理厂相关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单项扣分达到2分以上的,由修理厂从严处罚。

6、扣分标准见附表。公司对总站、修理厂突击抽查及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依照此标准扣分。

十一、检查资料的填报及收集

1、检查表格由公司统一设计、印制。逐车检查登记表应由驾驶员、检查人员、带队检查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检查情况汇总表由带队检查的部门(单位、总站)填报,应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公司检查由牵头检查的部门(单位)收集、汇总、装订原始资料,填写检查汇总表,起草检查结果通报,送办公室打印并上报、下发。检查原始资料、汇总资料,由负责部门(单位)于检查次月中旬以前交营运生产部收存备查。

3、各总站的检查由各总站逐车填表、签字、装订并收存原始资料;汇总表由站长签字,并盖总站章后,在检查次月中旬以前送营运生产部。

4、驾驶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总站收集保存。

十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过去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各总站及修理厂应视本总站(厂)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

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篇8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厂车,具体是指境内工矿企业、物流、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使用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具体包括: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内燃观光车、蓄电池观光车等。不含交通、市政建设、建筑工地等场所使用的上述设备。

二、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促进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在管理中做到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在资质中做到设备登记注册、人员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做到设备定期检验合格,在事故防控中做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遏制厂车使用事故上升趋势,实现我市厂车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包括:

1、台账建立。企业应收集厂车的使用说明、合格证等原始出厂资料,如有遗失应予补齐。出厂资料与检验报告、自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一起存放,做到一台一档。

2、帐物相符。企业应将在用厂车记录在案,重点关注租用的叉车是否已入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应对租用的叉车承担主体责任。

3、管理制度。企业应做到管理制度完善,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责任的'落实,操作规程的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其他日常自查制度的执行。

4、厂车检验。在用叉车必须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新购叉车应首检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

5、资质具备。检查厂车登记注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确保在用厂车注册、上牌,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和自查整改阶段(5月—6月)

各地应结合省、市局整治方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组宣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

企业应结合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发现厂车未经检验的,应及时联系当地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发现人员无资质的,及时联系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发证。

各地监察机构应及时对厂车登记注册申请予以审核,检验机构应及时对企业的报检项目落实检验,考试机构应及时对新增、换发证厂车作业人员予以考核,通过者及时发证。

(二)现场检查与行政执法阶段(7月—8月)

各市(区)局应根据实际,组织镇、街(园区)安全办,对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各地应加强监察机构与稽查部门的协同配合,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监察机构还应及时完成新增设备的数据录入、数据库内问题数据的修正清理等工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已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应在查处的同时上报市局特设处。

(三)总结评估阶段(9月)

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成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应于9月2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的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