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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调研报告

2025/04/11报告

爱习作提供的企业调研报告(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调研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对“两烟”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保证内管队伍走向专职化,专业化发展水平,保证我省“两烟”生产经营的规范有序化进行,我XX部门特严格贯彻省局有关于内管调研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管理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为做好20xx年度全省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为明年全省的内管工作能够进一步得以开展,内管效力能够更上一层台阶而打下基础。现将调研整理报告如下:

一、部门内管专职人员建设情况:

我管理局目前设有专职内部管理人员XX名基本监督管理人员XX名,内部管理科长XX名,副科长XX名,基层内管员XX名。

现阶段,我管理局的内管员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日常的烟草经营监管工作,及时按照省局对内管的总体要求,根据内管预警信息对烟草经营的信息详情组织调查核实,对发生的异常不符内管要求的烟草经营业务按要求开展审调流程,并对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要求,并做好资料整理报告工作情况。

二、部门内工作开展现状;

自我管理局内管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总局下发的《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围绕烟草行业的发展与改革,切实将烟草管理工作落实到各烟草经营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活动,努力做到维护国家以及消费者利益。为此,我局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内部管理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烟草生产经营行为,使内管工作逐步走向信息化,增强内管工作实施力度。

三、内管工作问题与不足

在我局的内管工作实施进程中,虽在对于烟草经营行业管理规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我局的实际内部烟草监管工作中,我管理局还存在有突出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导致了管理效率与省局的总体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程度的差距。我局主要存在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管理不够完善,内部监督检查过程不到位,部分内部专管人员的监督工作管理认识程度还不够高等问题,这些问题眼中的影响了我局的内部监管发展与执行进度,为此,我局特针对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析解决出改进措施,为未来一年度的内部监管工作中打下基础,使得即将进入的20xx年度的内部监管工作得到实质的提升。

四、内管现状问题措施探讨如何对实行“两烟”有效监管

在现阶段的内部经营监管工作中,“两烟”生产经营的事前与事中管理已经成为内管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点。经过调研分析认为,作为内部监管部门应从如下几方面开展好监管工作。

1、明确工作目标。

各专卖内管部门应根据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经营要求,积极在事前参与商业企业“两烟”生产经营决策会议,监督企业签署的“两烟”生产经营制度并在此后对事中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加强“两烟”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

2、明确工作职责。

各专卖内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局域内“两烟”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前监管职责。按时参加“两烟”生产经营部门相关会议,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有不符合行业规范要求或存在不规范隐患的条款、决策等提出修改建议,并跟踪监督其改进执行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

3、提出目标内容。

各单位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紧抓“两烟”生产经营情况,各部门要加强与各“两烟”企业的沟通交流,加强密配合,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此外,各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两烟”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存在有在生产经营工作中执行不到位,改进措施走过场或不支持配合等问题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两烟”管理力度。

五、如何对卷烟外流大户实施管理;

虽经过各个烟草内部监管局的配合与不懈努力,烟草商业企业的规范是建设模式已经初步确立,但是在当前的新市场环境下,如何规范兑换卷烟外流大户的管理与控制,已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净增的卷烟外流市场秩序,则成为了烟草商业企业监管行业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

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我们赢首先对卷烟外流商进行认真的分析与调查,调查外流大户的卷烟销量,以及卷烟销向,真正掌握外流大户的真正卷烟销量,正确判断其货存比,以便掌握其准确的销售流向,加强控制企业卷烟购销存量。此外,还应定期开展评估活动,对卷烟外流企业建立完整的大户档案,结合其实际情况,经营能力,以及进销存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记录,并对卷烟外流大户进行分类,以方便实行动态管理。

六、如何加强内管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监督工作水平;

烟草专卖内管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专卖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全面提升专卖内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促进专卖内管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作为监管局应首先加强对内管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各种岗位培训活动,提升部门内个人员的监管能力,实施领导带头观念建设,并建立健全聘用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积极性。

七、如何展开审核管理,提高内部监管效率和力度.

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应首先确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卷烟商业各个企业实行定期的检查与审核,并要求各个相关监督人员定期上报检查情况,并实行同级监督,不同级审核制度。加强内部的审核管理,并同时实行奖罚制度,提高员工的监管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的监管力度,已达到全局监管工作的不断提升。

以上是此次的调研报告,予以领导审核!

企业调研报告 篇2

为全面了解我县建筑房产企业经营现状,有针对性地做好建筑房产企业入库统计工作,县统计局组织专人对接县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深入建筑房产企业及项目建设一线开展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已纳入统计名录库企业

1.建筑企业。截至20xx年9月(下同),我县纳入统计名录库的资质以上建筑企业11家、建筑劳务企业1家,其中,二级资质的7家,三级资质的4家,20xx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44亿元,20xx年前三季度实现建筑业总产值40.98亿元。(见附表1)

2.房产开发企业。我县纳入统计名录库的资质以上房产开发企业19家(20xx年新入库4家),其中,二级资质的3家,三级资质的12家,暂定级4家,20xx年完成投资25.7亿元,20xx年前三季度完成投资15.7亿元。(见附表2)

(二)未纳入统计名录库企业

1.建筑企业。在我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未纳入我县统计名录库的建筑企业有16家,其中本地4家,外地12家,据推算全年可实现产值约20亿元。(见附表3)2.房产开发企业。在我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未纳入我县统计名录库的房产开发企业有12家,其中本地2家,外地12家,据统计已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5亿元。(见附表4)(三)退出统计名录库企业

因我县2家建筑企业、1家房产开发企业资质未年审,被省住建厅注销资质等级证书先后退出统计名录库。(见附表5)

二、外来企业入库制约因素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第十条规定,外来法人单位下属跨省的分支机构,并具备一定条件的,经与分支机构上级法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经国家统计局认可,可视同法人单位处理,纳入生产经营地统计。为摸清我县外来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今年4月,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结果表明若要具体实施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

(一)坚持本地注册对外来企业没有强制约束力。外来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只受业务范围和项目规模约束,不受地理区域限制。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xx〕92号)规定: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规范备案管理,不得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这对坚持本地注册带来了政策制约。

(二)坚持本地注册导致企业资质受限。外来企业在注册、入库,需更名申报,这将与该企业在参与我县招商、投标活动中使用的原名称不符,且企业资质亦与项目招标要件不符,自动失去竞标资格。

(三)坚持本地注册影响后期监督管理。外来注册企业具有流动性,工程竣工后若再无项目,则会转向异地发展。若该企业破产或资质被注销,其开发建设的项目一旦出现建设质量或配套设施问题,追责难以找到责任主体,可能会带来诸多信访矛盾和遗留问题。

(四)坚持本地注册带给外来企业管理成本增加。在建筑房产开发市场竞争中,三级及以下资质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薄弱,外来企业因工程量少、不持续而不愿注册。即使走资质升级增项途径,至少需要2至4年时间,且在注册资本、经营业绩、专业人才等方面要求更高,制约企业发展壮大。

(五)坚持本地注册易受原注册地干扰。按照统计制度,建筑业产值和房产投资纳入注册地统计。在我县的外地企业除建筑业国税、房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上缴注册地外,其余税费均上缴我县。若外来企业在申请注册,原注册地出于地方保护角度,既会在承办相关手续中设置障碍,也会通过约谈当地企业等方式干扰企业在异地注册。

三、企业发展现状

(一)生机旺盛型。此类企业抓住了机遇,盘活了资源,通过升级增项不断发展壮大,制定了明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步入了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如新南国房产计划3年内组建集团公司,5年内进入市五强,二十年内实现产值200亿元,进入省20强;发响建司计划在今年12月将资质升为总承包一级,力争年产值2.5亿元以上,上交税费900万元以上。

(二)维持现状型。此类企业受困于自身现状,资质迟迟未能升级,占有市场份额不多,实施项目规模不大,且依赖挂靠项目,缺乏发展后劲,业绩近几年无大的提升。;三建司承建项目大多集中在区乡,规模小,种类杂。

(三)转向发展型。此类企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主营业务活动的收入和利润大幅下降,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和制约。市场前景不明朗,不乐观,生产经营活动已开始向其他领域转移。如明悦房产建龙熙国际酒店,经营活动开始向酒店服务业和社区物业管理转移,以解决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四)萎缩低迷型。此类企业一般是先有项目再相机成立,在经营完项目后便陷入困顿,无强力经费支撑,无人才技术保障,无后续项目实施,有日趋名存实亡的危险。如江州房产资质三级,工程技术人员仅3人,20xx年无工程项目,市场生存力弱;高品房产在开发完伴山风景项目后,目前没有新项目开发。

四、困难和问题

(一)资金压力大,本地企业运转困难。一是垫资情况普遍。建筑市场急剧膨胀,使一些项目单位在工程发包时,将能否垫资作为考察企业实力和签订合同的重要条件,有些工程项目垫资高达90%,而政府BT项目多是全垫资;二是工程款项拖欠。项目在建时,企业难按工程进度收到相应资金,竣工后也被长期拖欠,使预期效益受损,即使再有项目也无力承接;三是企业融资困难。在国家对建筑、房产开发业紧缩银根的大环境下,企业贷款难、贷款贵,走民间融资途径则利率更高;四是税费收取较高。除基本税费外,另有残保金、工会经费、资源费等,大约占到了资金总额的十分之一;五是销售有价无市。房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很长时间内供过于求,形成住房高空置率,造成资金回笼缓慢。这些问题缠绕交织,影响企业自身造血功能和企业发展壮大。

(二)资质升级难,本地企业发展受限。一是缺乏人才支撑。企业资质等级越高,人才要求越严格,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基本技术人员等有明确的数量限制和资历限制,现实中符合条件的人才严重不足;二是缺乏业绩支撑。企业以前碍于实力,做的业绩较难符合要求,比如申报建筑企业一级资质,必须提供近5年工作业绩,且工程规模至少满足“修建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等4项必备条件;三是缺乏资金支撑。不同等级有不同的注册资金约束,比如申报房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实际情况让人望而却步;四是缺乏设备支撑。企业升级必须要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原先的设备设施已然不够,补充购置无形中会加大资金压力。企业长期不能升级,发展停滞便不可避免。

(三)市场竞争烈,本地企业利润薄弱。一是项目招标僧多粥少。随着城乡建设高速发展,外来企业越来越多,有的建立了项目部和分公司,同一个项目十数家企业竞争已屡见不鲜,“抢食”现象不仅比拼实力,更比拼忍耐,继而引发残酷的价格战;二是承揽工程有心无力。我县无一家一级、特级资质企业,承揽范围受到限制,在重大项目的招投标中,与外来企业实力悬殊,几乎没什么机会,只能被迫向乡镇发展,寻找剩余机会,甚至有时依赖挂靠项目支撑。一些外来企业中标后,将项目分解卖给本地企业做,既转嫁了风险,又坐收差价之利;三是“三违”冲击雪上加霜。集中表现在一些中小规模的项目,为追求“短平快”,常被发包给无承揽资质的个体施工队、服务队。在暴利的诱惑驱使下,房产开发领域“三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销售)现象突出,乡镇小产权房屡禁不止,严重冲击着县域房产市场;四是成本抬高无可奈何。一些建材业主垄断建材市场,以种种理由恶意哄抬砂石、水利、钢材等价格,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增加了生产经营成本,极大压缩了企业利润空间。

(四)预测预警弱,本地企业风险难料。一是宏观政策预警弱。国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必然会影响到建筑房产的经营发展,而研究国家政策及投向一直是本地企业软肋;二是安全评估预警弱。在竞标选择项目上,企业往往注重的是规模和效益,而忽略从项目与企业实际进行严格的安全评估,项目到手后勉为其难,以致安全风险难控、合同履行艰难,企业形象受损;三是融资投资预警弱。行业特点决定了建筑、房产开发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运转,投入规模增速快,而企业承接项目更多依靠银行贷款和民间融资,资产负债率始终处于高位,一旦资金链断裂,后果难以想象;四是市场前景预警弱。基于房价上涨预期,一些投机性购房营造繁荣假象,助推房产开发企业急功近利,不把握市场环境变化,不遵循经济规律盲目上马开发,导致销售市场疲软。

五、工作建议

(一)造血帮扶,破解企业资金瓶颈。一是减少垫资比例。充分考虑企业的资本实力,政府性项目资金安排及渠道在原则范围内适当减少企业垫资部分,为企业运转留有余地;二是及时支付工程款。财政拨款的工程项目支付进度款时,应多从企业的角度考虑,简化手续和拨款审批环节,按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减轻施工单位的压力;三是解决融资难题。支持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押的反担保形式,鼓励金融机构从资金投入、信贷规模、贷款利率、担保费率等方面扶持企业发展;四是适当降低费税。清理规范企业上缴费税种类,在营业税、项目建设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工会经费、资源费等方面能减则减,尽可能减少企业上缴费税总额。

(二)转型升级,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一是夯实人才队伍。构建多渠道、多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充实紧缺岗位专业人才。对业绩突出的优秀人员,破格评定技术资格;二是培育旗舰企业。有效整合本地资源,通过兼并或重组方式,培育一两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品牌企业,延伸产业上下两端链条,稳妥推行咨询、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服务一体化;三是引导多元发展。鼓励企业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坚持“主业突出、多元经营”的思路,承揽范围向交通、水利、市政、安装、环保、防水、绿化、消防等领域拓展,向“高、精、专”发展;四是实施优惠政策。对晋升资质、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承揽县外工程项目或提供县外建筑劳务、优质工程获奖、取得科技创新专利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企业购置设备设施,给予贷款贴息政策。

(三)依法整治,规范企业经营秩序。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坚决执行建筑房产业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外来企业的资质等级及信用信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禁止进入。同时,强化已进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违法行为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清出市场;二是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明招投标纪律,规范招投标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综合评标和合理低价评标办法,提倡优质优价、优质优先,坚决遏制和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和低于成本价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施项目兼顾平衡。当前建设固然离不开外来企业,但在吸引外来企业来平投资的同时,也要关注本地企业的经营发展,一些工程项目鼓励可以通过“抱团取暖”的方式参与,使之既能通过适当的市场竞争从外来企业那里汲取经验,又不至于在划分蛋糕时面对过于直接残酷的竞争而饿死;四是强力整顿市场秩序。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建筑、房产开发领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销售、无资质承包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格整治建材市场,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人、事,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四)强化监测,增强企业御险能力。一是政府开展综合监测预警。出台相应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经济预警系统,深入研究建筑、房产开发活动的波动及其规律。住建、规划、房管、统计等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合作,加强对全县建筑、房地开发市场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测,根据掌握的信息,全面评估潜在风险,作出科学分析和预测预警;二是企业加强自身风险防范。防范法律风险,避免“合同陷阱”、“招投标陷阱”,及时维权;防范决策风险,重大的经营决策应经过企业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总经理要对本单位的经营风险负责;防范资金风险,严格控制成本,控制贷款和担保规模,完善资金筹集管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大力开展标准化作业,实行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督;防范市场前景风险,应适时研究分析宏观形势,及时调整经营思路及目标任务,牢牢把握自身发展主动权。

(五)强化入库,真实反映发展成果。住建、统计部门加强指导,凡符合条件的一律及时申报入库,比如,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等。可创造条件的实行企业主管单位负责制,比如,县水电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通兴建筑工程公司分别由县电力集团、县交运局负责完善相关手续重新入库。同时,进一步夯实各在库建筑房产企业直报平台的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数出有据”。

企业调研报告 篇3

观点:煤、焦供应过剩预期加大,价格重心或将继续下移,双焦市场核心矛盾在于供需失衡及资金紧张

焦煤方面:调研煤企的实际生产能力远超核定生产能力,且山西整合矿即将进入投产高峰,未来2年的市场供应端压力仍较大;调研中焦煤生产企业均表示目前煤炭销售已经处于亏损状态,后期企业能否生存,需要拼资金、拼管理、拼文化、拼底蕴。

小编温馨提醒:成绩出来后,考生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查询,不要急躁,有可能会出现系统繁忙或电话占线的情况,请安静等待,该出来的成绩是会出来的,最后祝所有考生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焦炭方面:调研发现晋南地区的焦化企业两极分化越来越大,调研焦企厂内焦炭库存现维持高位,且限产幅度低于我们预期;后期焦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链较弱的焦化厂限产比例将逐步提高,焦副产品做得好的焦化厂将维持70%以上开工,且考虑到钢材市场没有明显好转、对钢铁落后产能的淘汰执行,焦炭下游采购需求下降或将成为必然,焦炭供应过剩问题将愈加严重。

陈哲峰在同学中有个外号“乘着风”,很显然,这样的外号并不源于“高处不胜寒”的典故。举止亲和的他,在班上拥有着好人缘。平日里,他非常喜欢看书。“科幻、军事、体育……我一般是喜欢什么书就看什么书,不会强迫自己看不感兴趣的书。”

资金方面:调研中发现无论煤企、焦化厂都面临四大行抽贷、资金难贷、放款拖延等问题,企业资金紧张或将成为20xx年的新常态,减薪、裁员、拖欠工资现已成为普遍现象;根据调研情况分析,经济下行周期中产业链自下而上对原料端的打压将愈发明显,未来两年山西煤炭供给仍将扩大,煤、焦价格重心下移或将持续。

某民营焦化厂:

1、 企业概况:

公司现原煤产能630万吨,洗选煤能力520万吨,焦炭产能240万吨(属捣鼓焦炉,三个焦化厂产能分别为60万、80万、100万),焦油深加工15万吨,甲醇20万吨,物流车队400多辆,同时发展煤电产业,员工1万多人。

小编温馨提醒:成绩出来后,考生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查询,不要急躁,有可能会出现系统繁忙或电话占线的情况,请安静等待,该出来的成绩是会出来的,最后祝所有考生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2、 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关于开工库存:

20xx年焦炉综合开工率保持在80%左右;20xx年第一季度焦炉平均开工率70%左右,3月开工一度降至50%;后期开工为摊薄成本,增加化产深加工产品附加值,低位开工负荷将保持在70%;库存方面目前厂内保持低库存(2万吨以内),因为企业以汽运为主,所以冬季受天气影响较大,库存在该时段也处在一年中的高位;生产策略目前公司以销定产,开工主动调整和被动调整相结合,三厂配合生产,灵活操作;以1万吨仓单为例,从订单到入库的生产周期为2周左右;

科目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生必须同时报考三门科目,并且一次性通过。

申请查分的考生须到报考地的县(区)招考办办理申请手续。查分申请时间为6月24-25日,6月26-27日进行查分。6月27日后不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

关于盈亏状况和成本占比:

目前企业吨焦处于亏损50-100元状态,据调研了解,该企业目前各项成本占吨焦价格比重如下,原料占55%、物流占15%、人工占15%、税负占15%。

关于下游市场:

该企业焦炭目前主要销往河北地区,以首钢、河钢等中大型钢厂为主;且销售多以直供为主,账期保持动态管理,回款账期平均保持1月以内;甲醇现主要销往河北、河南地区;焦煤暂不外销,供自家焦化厂消耗;电煤除自己的电厂自用外还有部分外销,以公路运输销往周边及山东等地区;

关于资金:

四大行收紧银根,企业资金紧缺问题仍没有办法解决,且受邢利斌案影响,公司目前艰难维持正常运转;值得一提的是,调研企业的凝聚力很强,虽然目前企业资金紧张拖欠员工6个月工资,但没有一个员工离开或不理解。

3、 企业对金融工具的应用:

公司高层在现货市场低迷背景下对期货板块的发展较为重视,多次向集团总部申请资金运作,于20xx年10月成立期货部,并以小资金进行运作,主要以投机为主,对于参与套保、交割等表现较为谨慎。

4、 新环保法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对环保问题比较重视,也在环保设备方面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并认为环保法严格对企业而言是有利的,可以为企业建立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平台;同时新增的环保投入成本折合到吨焦生产成本,每吨增加了12-17元之间。

5、 交通运输情况:

目前运输多以公路运输为主,其优势在省耗小,付款方便,以月结为主,成本在180元左右,山东地区运输成本降18元左右。

铁路方面,虽然企业对其比较青睐,但其运输损耗较大且付款装载方面有限制,以短倒为例,该焦企到最近火运站台的短倒费用为40元/吨,费用较高;虽然最近一直在说中南铁路开通后线路较广,但其各站点设施并不完善,许多设备较老旧且市场化开放程度不高;比较运输成本方面,中短途汽运仍占优势。

某民营煤矿

1、企业概况

企业目前多元化发展,集原煤采掘、精煤洗选、酒店管理等一体。现有煤矿4座,核定产能400万吨/年(90、130、60、120),实际生产1200万吨/年;洗煤厂4座,均为重介洗选工艺,生产产能1800万吨/年(480、960、240、120),集团目前员工1万余人。

2、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目前煤矿满负荷生产,洗煤厂开工50%;

目前企业的主打产品为S1.6Mt10A11V25G85Y16主焦精煤,目前车板售价480元/吨;

企业下游市场比重分析,山西25%、山东70%、河北5%;目前企业的客户群体以焦化厂钢厂为主,如山东荣信焦化、铁雄焦化、泰山钢铁、沙钢、八一钢铁、金能科技等;另外本地电厂也占其市场份额的相当比重。

3、销售盈亏情况及对后期市场看法

因为资金紧张,当前企业焦煤销售基本以预付为主;因煤质、供应量稳定,企业优质客户众多,销售目前压力不大;但企业吨焦煤处于亏60-100元的状态;后期市场,企业负责人认为6月焦煤价格会反弹20-30元/吨。

4、税费改革对企业影响

目前乱收费情况基本上杜绝,但是不合理的收费变成合理的税收,企业实际吨焦成本增加10-15元/吨,后期盈亏压力仍较大。

企业调研报告 篇4

根据《 》活动要求,我部高度重视,召开了相关人员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领导及客户经理分赴全市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进行了认真调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活动小微企业走访情况

通过走访调研统计,目前已走访小微企业 户。小微企业运行的主要特点是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对小微企业走访调研发现,我市的小微企业大多正常运行,但是还有很小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主要原因就是原材料紧缺,造成成本上涨,利润空间不高,干脆停产。

二、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由小生产走向大生产,从小产业走向大产业,从小市场走向大市场,逐渐呈现出规模庞大、特色鲜明、集聚力强、品牌优良等特点。一是群体规模不断扩张。我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发展环境的日益优化,进一步激发了私营业者的创业热情,小微企业明显增多,资本投入逐步加大。二是特色产业优势突出。全市小微工业企业分布广、特色鲜明,我市初步形成了木材、化工、消防、电器等具有鲜明特色产业,围绕这些产业,延伸链条,推进战略重组,做大做强,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主角。

二、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及原因

在全市工业生产快速增长,效益显著提高的同时,小微企业在发展中仍存在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持续增效难度加大。随着宏观调控效应的逐步显现,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加大,企业

成本、费用上涨,利润空间缩小。二是资金紧张问题。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十分狭窄。目前,企业的融资渠道有三种;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资。后两者对小微企业来说都不现实,实际上,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越来越困难。我市的大多小微企业不具有银行贷款要求的房产地产等抵押物。三是招工难的问题。今年全市工业企业用工需求量不断增加,各类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招工难的现象。四是工业产业结构不够优化。新技术产业项目企业偏少,产业技术含量还不高。企业对科技研发投入较低,缺乏创新人才,在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展缓慢,产品依然存在“量大质低”的现象,抵抗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薄弱。

三、推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制定上级推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规划,从财税扶持、企业贷款、防范金融风险、科技创新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小微企业从事国家急需发展的新型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小微企业的合理布局。建议健全完善禁止垄断政策,扶持地方特色产业的开发与利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原材料进行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小微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微利型企业,建议税收政策方面予以倾斜,适当减免税收。

二是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针对中小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的实际,建议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出台有关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同时,建议成立创新扶持基金,鼓励企业自建或联合建立产品研发中心、试制中心、检测中心等科技机构,对有愿望、有需要的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智力支撑。

三是进一步破解瓶颈制约。在融资方面,积极引导民间借贷阳光

化、规范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部门降低贷款门槛,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放宽贷款政策,确保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在土地政策方面,建议上级制定出台针对土地整理和置换的专门文件,提供中小企业破除土地制约瓶颈的政策支持;对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中小企业实行土地优惠政策,提高项目建设用地奖励指标。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发布与共享服务平台,拓宽信息渠道。

企业调研报告 篇5

20xx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上述11项职能是否科学全面,可以做进一步研究探讨。

在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同步推进破产审判法官队伍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已有专门破产审判法官的法院,要加强对在任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实现破产审判新生力量补充常态化;要结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做好传帮带工作,组建成熟的破产审判团队,切实避免一人离岗、工作皆停的情形。目前尚无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法院,要加紧发掘、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专门审判人员及时到位。同时,在当前司法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必须将专门审判庭作为一项内容特别考虑,要在各方面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将当地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在今年8月1日前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后,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的管辖会相应发生变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并将适时予以明确。

二、做好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工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3条至515条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原则,解决了法院内部执行转破产的程序启动问题,拓宽了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深圳、温州等地部分中级法院已开始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当前,在适用上述规则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执行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整合分散在不同法院的针对同一僵尸企业的多起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院及其上级法院要依法尽力创造集中管辖、集中执行等有利条件,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程序。

二是判断当事人同意移送破产的时间点,既可以是执行不能时,也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同时,不仅要考虑债权人的同意,也要关注债务人的申请,尤其要充分考虑债务人对企业重整的申请。在同意的形式上,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是要注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执行法院对依法应当移送破产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移送,不得故意拖延。破产法院要克服对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应当依法受理的破产案件要及时受理,切实避免在受理破产案件上踢皮球。

四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时,应当中止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19条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也作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一些地方法院未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保全。这种情况要坚决予以禁止,严格依法办事。

三、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20xx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四、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很多僵尸企业停工停产多年,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中的诉讼费部分虽可减免,但律师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部分应当支付。目前,务必要克服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拨出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人民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补充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费用缺口,要保证管理人能够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已经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依规妥善利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在使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开源节流,适时推动建立政府的财政援助的常规机制,同时逐步探索企业正常经营中自行提取破产费用资金等措施。

五、慎重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相当一批企业会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重整中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和谈判,最终重整计划力求由当事人表决通过。僵尸企业重整一般应包括债务重组和营业整合两方面内容。如果僵尸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只规定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而不涉及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人民法院在批准这类重整计划时应当谨慎。因为这类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并未解决导致企业破产的深层次矛盾,企业经营前景和市场空间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减债务,不能真正实现重整让企业提档升级、更加适应市场的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坚持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通过自由表决决定。如果重整计划未经利害关系人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强制批准权。

六、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审快结程序。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

企业调研报告 篇6

为了解我市企业在经济企稳回升后所遇到的用工问题,进一步促进就业、发展经济。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关于企业用工情况的调研,分别从8个县区中各选取2个对本县区有代表性的企业走访调查,此次调查共涉及16家企业,其中国有企业6家、私营10家。被调研企业覆盖到的行业有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企业用工主要行业,就企业用工现状、是否存在招工难问题和成因等几方面内容开展调研。

一、企业的用工现状

金融危机给我市不同企业带来不同影响,在经济企稳回升的情况下,预计20xx年春季会增加52个技术性工作岗位,同比增长4.5%。

我市以电厂、自来水公司为主的国有企业,在用工上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用工情况稳定,在受访的国有企业中,末与末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无变化。在是否存在招工难方面,由于我市国有企业大多属于垄断行业,待遇好、福利高,对普通工人很有吸引力,企业在招工用工上有很大的挑选余地。

而私营企业在经济企稳回升的情况下,企业用工波动较大,且依据行业的不同而体现出不同程度的招工难问题。被调查的10家私营企业,末单位从业人员为2111人,较末单位从业人员增加13.43%,预计20xx年春季会新增250个新增岗位,同比增长11.84%。新增岗位主要集中在建筑领域和技术性岗位上,而目前我市劳务市场以普工和年纪偏大的下岗职工为主,因为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的错位而出现劳务输出地的招工难现象。

采矿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大,目前企业用工人数较上年有所减少,在经济企稳回升后有望增加。以亨通矿业为例,

三季度时,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234万元,单位从业人员为98人,受金融危机影响锌价的持续走低,市场的不景气和新《劳动法》的实施使企业用工成本增加,农民工工资浮动较大;生产时间相应减少、销售下降,在企业生产不饱和的情况下,用工的数量迅速萎缩,底单位从业人员减少为56人,在随着国家储备政策、贴息政策的相继出台和经济形势的逐步好转,企业从二季度起逐渐出现回暖迹象,企业从业人员基本稳定在85人。

制造业技术人员紧缺。调查的天成丝业、昊华公司、旬阳烟厂、开源建材等企业,虽然也受经济形势的影响,有的企业处于减产、半停产状态,但是与采矿业相比受国际价格因素影响较小,由于生产原料属当地农副产品,产品销售市场也是周边地区,加之企业采取多种措施,使职工队伍相对稳定,但是由于这些企业产品技术含量相对较高,要求职工具备一定的职业素质,造成企业对技术性岗位相对紧缺。

住宿餐饮业和建筑业出现用工短缺。受我市经济发展和高速路建设的影响,我市住宿餐饮业和建筑业发展迅速,不同程度出现用工短缺,尤其缺乏年轻的`务工者。

预计,私营企业随经济形势的好转20xx年春季用工有望增加,但是招工难问题尚待解决。

二、企业用工短缺的成因

通过对企业的调查走访,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人力资源的供需矛盾凸显,企业招工难与求职者就业难问题同时显现,主要表现:

一是招用的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目前我市劳务市场上求职的工人多数年龄在35岁以上。而用工最为短缺的建筑业、住宿餐饮业由于行业特点,希望招聘18-30岁之间的青年务工者。这样造成供需方年龄结构的错位。

二是工资待遇同求职者愿望有差距。一方面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利润空间有限,愿意支付的用工成本相对较低,而另一方面随着生活费用的上涨,求职者的预期薪金增加,两者的矛盾导致就业意向难以达成。

三是工作强度大的企业招工难。工作强度大的企业与被聘人员之间的双向选择,一般年青人倾向于到发达地区做能够获得高收入的工作,而不愿到经济落后地区薪水不高而工作强度大的企业里谋职。就拿兴科房建公司来说,聘用小工每天工资由过去的30、40元涨到60元,技工工资达到每天100元水平,但仍然会出现招工紧张的现象。

四是法律意识淡漠,给用工单位带来隐患。新《劳动法》的颁布,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健全、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也依法约束了用人单位。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又曝露出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比如,企业招用的一些简单劳力,月工资几百元,但与企业签订合同后,企业就要依照《劳动法》给工人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大病等险种,除企业按规定予缴纳外,个人缴纳部分要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比例缴纳,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又远远高于其基本工资,也就是说工人要从本来就很低的薪水中拿出不少钱来购买保险,这样就会导致很多工人不愿意企业给买保险,也会使用人单位不知如何是好。

五是当地求职者整体上文化、技术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据了解,在我市农村富余劳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绝大多数;高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是少部分;有初级以上技能的更是少之又少;下岗失业人员中普工占了绝大部份。

六是人才的培养远不能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培训与中小企业的用工需要缺乏必要的衔接,学校培育的普通人才企业用不上,企业需要的专业人员学校未培养,造成中小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技术工人难。

三、多种措施解决招工难、就业难的矛盾

招工难、就业难的问题看似一种悖论,但是却又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一方面企业招不到可用之人,另一方面剩余劳动力闲置造成失业,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着极大地危害。要解决这个发展中的难题,必须采取多种措施从就业环境、优惠政策、加强培训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1、改善就业环境。

一是建立劳动力市场大系统,使信息能在企业、培训学校、求职者三方自由流通,提高培训教学针对性、减少企业招聘成本、缩短劳动者待工时间。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改善就业观念。通过宣传典型的方式,激励求职者爱岗敬业。工会、共青团、妇联、劳动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应积极宣扬在我市境内私企、外企中诚实劳动、爱岗敬业的职工群体,彰显他们的先进事迹。在评选各类劳动模范、优秀青年、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时,有意向私企、外企的第一线劳动职工倾斜,引导劳动力受聘于民营企业,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

2、继续提供优惠政策。

一是政府对企业实施相关优惠政策,如减少困难企业保险上缴比例,增加轮岗补贴、特殊技术岗位补贴等方式,减少企业用工成本,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高技术人才、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同时减轻劳动者保险费用负担。二是政府对务工人员提供便利服务政策,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廉租房问题、医疗卫生等涉及生产生活的问题。

3、加大职业教育培训。

一是加强校企联合办学,培训人才。学生在校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论基础学习后,可安排到企业顶岗实习,企业根据学员工作绩效发给一定劳动报酬。经过实践,使学生在中专职高毕业前就成为熟练工人。毕业后招工入厂就能成为企业技术骨干,又可获得较高的工资收入。二是开展灵活办学,将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结合起来,将日间学习和夜校、节假日学习结合起来。不仅要有长期的专业知识的培训,更要有短期的实用技术的培训;培训时间不仅局限于白天的日常教学,还可以有针性的开展夜校和周末学习班,提高教学的灵活性。三是加大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企业需要具有高技术有创造力的人才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应在教学中注重启发教育、通过创新比赛等方式激励学员动手动脑,积极思考,为技术创新培养人才。四是将就业宣传工作前移。提早动员鼓励一批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学一技之长,为将来走出社会打下良好的就业基础。

4、增强法律意识。

企业和务工者都应增加法律意识,企业应认真执行《劳动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地区行业平均劳动工资标准确定工资额,适当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节假日、平时加班等超时劳动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相关的劳动报酬,依法为全部员工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障费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本身也应提高法律意识,意识到各种保险的缴纳是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主动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而不能只看到眼前利益,拒绝企业给办理相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