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自古有之。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少年儿童自小就懂得应该尊老敬老爱老,弘扬传统美德,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体现。通过活动,让长辈有施教的平台,让少先队员有实践的环境,实现“教育一个少先队员,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的,促进少先队员文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林州城奉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携手共创文明城,敬老助老在行动
三、活动时间:
6月20日上午
四、活动地点:
老年公寓
五、参加人员:
林州八小六年级部分优秀少先队员代表及部分家长志愿者
六、活动内容:
1、给老人送糕点和水果。精神需求固然重要,但物质方面的`帮助也不可少,给老人们送上水果,老人们一定会吃在嘴里,甜在心里。
2、帮助老人打扫卫生。通过扫地、拖地板、擦玻璃窗、洗被子衣物、铺床、晒被子,给老人们提供一个洁净的生活环境,使老人们身心愉快,减少疾病。
3、给老人洗头、洗脚、捶背、剪指甲、让老人出室外晒太阳,老人腿脚不便、运动不多,身体容易疲劳,而洗头、洗脚及捶背是帮助老人们活络筋骨的有效办法。
4、陪老人聊天。老人最需要的心灵安慰,敬老院老人大多无儿无女,很多心里话无处倾诉,通过与老人聊天,让少先队员及家长倾听他们的心声,对老人来说是一种释放,同时对少先队员及家长也是一种教育。
5、开展各种小活动。听老人讲故事,唱歌曲,同时也为老人表演一些小节目,愉悦心情。
七、活动注意事项:
1、由专人提前与老年公寓相关领导联系。
2、活动前准备好水果等慰问品,做好横幅,要求少先队员穿校服、戴红领巾。
3、活动前,要求少先队员每人制作一张爱心贺卡,有才艺的少先队员要提前准备好要表演的节目
4、途中要列队前进,注意交通安全,进入老年公寓要主动向老人问好,不能追打喜闹。注重集体形象与学校形象,不可擅自行动。
5、少先队员及家长志愿者在与老人的交流中要注意语言的用词得体,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语气随和,明确交流目的,切忌让老人感到不愉快或难过的情绪。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篇2
根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我院领导召开会议,制定以下便利老年人就医体验的方案:
1、通畅老年人就诊便利通道
建立老年人就诊便利通道,方便老年人就医。医院入口增设老年人无健康码专用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就诊过程中,值班护士可根据老年人实际就诊情况,为部分老年患者提供优先就诊服务,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
2、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
完善诊间、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医生代为老年人挂号渠道。根据老年患者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患者等特殊就医人群提供一定的便利。
3、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
结合老年人就医实际需求,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窗口。在门诊显著位置设立老年人综合服务点,住院部设置老年人综合服务热线,负责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综合服务
4、积极推行入岀院“一站式”服务
成立住院一站式综合服务点,统一办理入院所需的包括住院登记、入院缴费、入院前检查检验等各类事项。在病区或住院部提供出院费用结算、出院小结等便利服务。
5、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
根据老年患者特点,在门诊和住院病房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适宜轮椅进出。主要出入口设置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
6、开展“智慧助老”行动
采用多媒体信息平台与纸质宣传手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老年健康相关知识宣传,并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智慧就诊和多种渠道的挂号方式,指导老年人熟悉就医流程,逐步适应现代化就医模式。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篇3
我市的老龄人口比重呈逐年上升态势。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1.4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0.67%。二是高龄老人数量多。我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为8.0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99%。三是空巢化的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困难老年人明显增多。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内蒙古2030”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健康呼和浩特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2020-2030年)的通知》(内健推委发[2020]2号),特制定《呼和浩特市2021年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老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针对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健康行动,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引导居民建立正确的老年健康观,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行动策略
坚持健康教育先行。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据老年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让老年保健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健康素养人人有。
坚持人人参与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老年人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戒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
坚持全社会协同推进。强化跨部门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家庭、居民个人行动起来,对老年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有效干预,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家庭关心支持、个人自主自律的良好局面,持续提高健康预期寿命。
三、行动目标
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蒙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到2022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以上。
——个人和家庭:
1.改善营养状况。主动学习老年人膳食知识,精心设计膳食,选择营养食品,保证食物摄入量充足,吃足量的鱼、虾、瘦肉、鸡蛋、牛奶、纤维素、水果、豆综合饮食,有意识地预防营养缺乏,延缓肌肉衰减和骨质疏松。老年人的体重指数(BMI)在全人群正常值偏高的一侧为宜,消瘦的老年人可采用多种方法增加食欲和进食量,吃好三餐,合理加餐,同时注意饮食过剩。消化能力明显降低的老年人宜制作细软食物,少量多餐,建议三餐两点。
2.加强体育锻炼。选择与自身体质和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运动方式,量力而行地进行体育锻炼。在重视有氧运动的同时,重视肌肉力量练习和柔韧性锻炼,适当进行平衡能力锻炼,各种运动结合起来做,强健骨骼肌肉系统,预防跌倒。进行运动期间,建议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及时调整运动量。多晒太阳,适量运动。
3.定期健康体检。经常监测呼吸、脉搏、血压、大小便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必要时就诊。积极配合家庭医生团队完成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了解自身脑、心、肺、胃、肝、肾等主要器官的功能情况,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
4.做好慢病管理。鼓励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配合医生积极治疗,主动向医生咨询慢性病自我管理的知识、技能,并在医生指导下,做好自我管理,延缓病情进展,减少并发症,学习并运用老年人蒙医中医膳食调养,改善生活质量。血压的控制,建议随着年龄的增加每天至少要测2-3次。血糖的控制,每周至少监测1-2次,空腹血糖小于7.8毫摩尔/升,餐后血糖小于11.1毫摩尔/升。老人的睡眠非常重要,保证一天7-8个小时,以早晨起来感觉到不困不乏为好,建议老人尽量有一个午睡的习惯。
5.促进精神健康。了解老年是生命的一个过程,坦然面对老年生活身体和环境的变化。多运动、多用脑、多参与社会交往,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延缓衰老、预防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老年人及其家属要了解老年期痴呆等疾病的有关知识,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到专业机构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一旦确诊老年人患有精神疾病,家属应注重对患者的关爱和照护,帮助患者积极遵循治疗训练方案。对认知退化严重的老年人,要照顾好其饮食起居,防止走失。
6.注意安全用药。老年人患病发病率高,且药物代谢、转化、排泄能力下降,容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生病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主动监测用药情况,记录用药后主观感受和不良反应,复诊时及时向医生反馈。
7.注重家庭支持。提倡家庭成员学习了解老年人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照顾好其饮食起居,关心关爱老年人心理、身体和行为变化情况,督促老年人参加健康体检,及早发现身体、心理异常情况,及时安排就诊,监督老年人按顿按量服药,并使家居环境保证足够的照明亮度,地面采取防滑措施并保持干燥,在水池旁、马桶旁、浴室安装扶手,预防老年人跌倒。
——社会:
1.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和关爱老年人,构建尊老、孝老的社区环境,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健康服务。
2.支持社会组织,为居家、社区、机构的失能、失智、部分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提供照护和精神慰藉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
3.鼓励健康服务相关企业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大力开展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运动康复、健康旅游等多样化服务。
——政府:
1.一是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等宣传教育活动。将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与康复等教育活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内容,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各类养老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力度。加强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开展老年人卫生应急技能培训活动。启动老年期常见疾病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包”和预防跌倒干预措施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协调,整合资源优势,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纳入到卫生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整合现有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康复医学建设,加大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强化老年医学服务能力建设。(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健康体检。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研究制定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开展蒙医药中医药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发挥蒙医药中医药的特色功能。扩大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蒙医药中医药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推动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推动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6.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打通各项养老政策中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的壁垒,真正实现政策协同。到2022年,老年健康服务相关制度规范基本建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机构和人员不断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制度保障更加健全,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康复医师、治疗师、健康管理师等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升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养老医务人员职业环境,为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多层次人才。(市教育局负责)
9.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照护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照护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制度,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和运行。(市医保局负责)
10.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老年人免费提供约定的健康服务。针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包含预防、治疗、护理、生活照护为一体整合型健康服务。鼓励建立居家健康养老平台,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制定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明晰家庭诊疗服务、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项目,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药品配送等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鼓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参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老饭桌、老年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托管;鼓励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或医务室、护理站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设置审批,实行执业登记备案。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是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统筹规划适宜老年人居住、出行、就医、养老的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市场、社会、家庭、个人参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多做贡献。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繁荣老年文化,做到“老有所为”。(市党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牵头组织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参与健康知识科普行动,指导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进一步完善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及时提出行动调整建议,并完善相关指南和技术规范。各地区要将落实本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职责各负其责,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实效。
(三)开展监测评估。行动监测评估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形成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报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
(四)完善考核评价。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健康呼和浩特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有关部门的落实责任,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予以奖励。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地区、单位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各相关责任部门每年向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老年健康保健知识,推动个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篇4
一、做好健康管理:
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常住人口数是1509人,根据老年人不同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地进行健康教育管理服务,对危险因素进行干预控制并追踪。如对糖尿病、高危个体、如果其危险因素有超重、血糖偏高和吸烟,医生会提出指导意见,包括减轻体重、合理膳食指导、体力活动、停止吸烟。通过医护人员及服务对象的密切合作,最终达到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
二、做好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与教育:
采用下村集中体检和入户访谈方式,对老年人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调查,重点做好老年人慢性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做好老年人慢性病危险因素为吸烟、饮酒、缺乏锻炼、高盐饮食等,一一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提醒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并定期健康检查,开展辖区老年人群健康教育干预。
三、做好健康指导及干预:
针对老年人的心理特点,进行正确的保健指导,重点做好常见病与高危因素的针对性指导。
1、做好卫生宣教向老年人传授自我保健、预防疾病的知识,使其了解老年常见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规律,培养老年人自我判断、自我治疗、自我护理、自我预防能力,掌握简单的自救方法。大力开展戒烟宣传或消除不良嗜好,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减少各种疾病的发生。
2、指导合理运动,运动可以改善机体各器官系统功能,提高思维反应能力,控制肥胖延缓衰老,增强人体防病能力。
3、日常生活保健指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空气新鲜、光线适中、温度适宜、地面不宜太滑,保证足够的睡眠,食物应多样化,防止便秘。
四、做好年度健康体检:
我院根据20xx年老年人保健工作计划,从4月份开展老年人和慢病的健康体检与指导工作,采用组建体检工作队,深入各村及上门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进行了健康体检。截止6月底累计体检了177人,对体检发现的慢病患者及时通知乡医进行规范化管理,定期随访。
半年来,我们在老年保健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所做的工作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保健工作力度,提高工作的质量,把老年保健工作做到更好。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篇5
为建立完善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XX〕6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湖南。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占比达到8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75%。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及相关政策。鼓励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健康大学(课堂),引导各级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结合世界卫生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全国高血压日、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宣传主题,开展老年健康科普知识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依托村(居)委会、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和有资质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等,发挥地方特色文化优势,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自觉主动维护身心健康。(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提供规范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对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以老年人群为重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将老年人营养改善作为健康湖南行动合理膳食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加强老年人群阿尔茨海默病和帕金森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点慢性疾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和分类管理,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逐步降低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和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各类老年健康服务项目一站式、一体化融合服务机制。
加强城乡社区适老化环境改造,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引导老年人家庭对日常生活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降低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将老年医学科作为新建或新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必设科室。推动提升老年医学科床医比、床护比。推进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使用监测,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探索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方便老年慢病患者线上复诊,推动构建老年慢病患者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老年医疗质量管理,依托大型三级公立医院,组建省级老年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可负担的康复医疗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网络。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鼓励康复医院或护理院与养老院同址设院、毗邻建院、两院合一。鼓励发展“互联网+康复、护理服务”等,推动康复、护理服务从医院向社区、家庭延伸。推动开展中医药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逐步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能力状况评估及适合的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等照护服务。推动长期照护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扩大长期照护服务有效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适宜的长期照护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护理中心。鼓励各地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长期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模式。
优化照护队伍人员结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培养规范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引导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理员数量。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发挥省级安宁疗护技术培训与指导基地作用,开展“安宁疗护标准病房”建设工作,推动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国家、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探索以医院服务为主,医养结合、社区服务、居家服务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鼓励试点市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肿瘤医院积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设置安宁疗护病床,各试点县市区至少要有一家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按床日医保付费机制。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老年大学等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并结合实际,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湖南行动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纳入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范畴,大力支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老年健康事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建立督导推动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保障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有效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中心等,将符合条件的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实现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鼓励相关机构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险种,提高执业人员防范风险能力。全面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医保局、湖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学科发展。加强老年医学研究,依托医疗机构、高校和专业科研机构,推进在湘国家和省级老年疾病临床重点专科、区域医疗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通过各级财政科技计划支持老年健康相关课题立项,推动开展老年健康相关学科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畅通老年医学人才晋升通道,促进老年医学学科发展。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药学、护理、康复、心理、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课程,开发老年护理与健康培训课程资源。鼓励开展老年医学、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学术研究交流。(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老龄健康专家库,加强安宁疗护专家库建设。推进校企合作,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三级医院建设培训基地,鼓励养老院、护理院等机构与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探索“订单制”等人才培养途径,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壮大老年健康人才队伍。鼓励医院、养老院等引进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和安宁疗护等方面专业人才,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加强老年健康、安宁疗护、老年护理等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老年医院和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通过互联网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及其相关专业人才培训。扩大老年护理人员队伍,补齐服务短板,到20XX年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信息支撑。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政策,依托省级卫生健康数据库信息,搭建老年健康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依托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通过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进一步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对辖区内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和一般体格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评估,给予中医保健指导。同时普及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倡导科学生活方式和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及水平,使老年人普遍享有优质的中医健康指导服务。
二、组织领导
1、中心组织成立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xxx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xxx、xxx担任,成员有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公共卫生科和医疗科为具体工作的执行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
2、职责与任务
公共卫生科负责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健康教育、资料印制和实施技术服务指导等。各医疗服务团队负责具体的执行、宣传、动员和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工作,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三、工作内容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评估和中医保健健康教育指导。
1、每年对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关节等体格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每年检查1次随机血糖,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检查以及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并增加血脂、肝功、肾功检查,告知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2、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情况。
3、每年进行1次中医健康指导,运用中医体质辨识理论进行健康状态评估,根据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中医养生保健和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指导内容应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常用养生保健方法,包括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
2、中医体质辨识及保健要点;
3、社区老年人常见病症的预防保健,如腰腿痛、失眠、便秘、健忘、耳鸣、尿频等。
4、每年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中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公众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专栏,播放中医药音像资料,发放中医药宣传资料。
5、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医疗服务团队,并与绩效挂钩,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XX〕6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首都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北京。
到20XX年,老年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局面基本形成。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与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公平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就近就便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将家庭作为维护老年人健康的第一道关口。开展老年人健康素养调查,掌握老年人健康素养状况;向老年人及家庭成员广泛开展生命观教育,宣传推荐健康科普知识,促进老年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主动预防和慢性病自我管理、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到20XX年,老年人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老年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统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各级老年社会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面力量,设置老年健康教育专属阵地,开设中医健康大课堂,将健康教育100%纳入老年大学及社区老年教育课程内容。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自媒体等作用,培育老年健康传播品牌,面向全社会宣传倡导老年健康理念。以“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节日活动为契机,集中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
3.开展疾病早期筛查与干预。树立和巩固“预防为主”理念,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积极开展脑健康筛查以及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充分发挥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服务协会的作用,广泛开展关爱失智老年人的社会宣传与公共教育活动。成立老年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家庭医生和全科医生积极参与指导。稳步提升老年人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接种率。试点并逐步开展老年人群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针对性开展膳食和营养指导。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提高老年人自主生活安全性和便捷性,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和跌倒的发生。(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准掌握老年人群基本情况,持续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和服务质量,到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不低于72%。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将失能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拓展签约服务内涵,注重签约服务效果,不断提升签约服务满意度。(市卫生健康委)
5.重视老年人精神和心理健康。提高老年人精神健康服务的及时性和普及性。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完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加强对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问题早期识别和随访管理。优化老年人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加强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畅通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渠道。到20XX年,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机制。普及传染病防控和应急知识,提升老年人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在老年人集中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
7.构建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完善以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大老年医院建设力度,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XX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推进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建设,探索老年多学科(MDT)诊疗模式。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为老年人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持续完善120急救网络布局,优化指挥调度系统,提高老年人院前急救能力。积极推动老年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站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大家庭病床及巡诊服务供给。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及巡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辖区养老机构实际需求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养老机构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并支付相应费用。健全社区与居家中医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网络。持续推进北京中医健康养老身边工程,积极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活动,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改善服务环境。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医疗机构100%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
10.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优化康复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满足老年患者的康复医疗需求。建立和完善康复医学学科及康复治疗人才培养制度。提高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护理院、护理站等护理服务机构建设。开展老年专科护士培训,完善护理员管理,加强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建立适合本市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发展模式,推进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形成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的有效转介。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
12.补齐长期照护短板。探索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建立民政、医保、卫健、残联等部门老年人健康和能力评估标准的衔接互认机制。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长期照护服务,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通过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互助组织等形式,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支持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建立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办法;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互助共济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长期照护商业保险,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的长期照护保障需求。(市医保局、北京银保监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宁疗护服务
14.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科和安宁疗护病区,在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开设安宁疗护床位。研究制定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推进安宁疗护规范化发展,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到20XX年,全市安宁疗护床位达到1000张,安宁疗护服务更加普及。(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安宁疗护价格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发挥老龄委统筹协调作用。完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在整合优化资源、引导投入、规范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发挥政策协同作用,统筹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和任务融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并抓好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鼓励基层改革创新,调动全社会力量,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顺利推进。(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
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做好与医疗保障制度、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衔接。探索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打包付费及按床日付费制度。发挥央企和市属国企的优势,扩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强化对农村地区政策支持,推动实现城乡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跨地区的资源共享和协调机制,健全三地工作协作协商机制,提升京津冀地区整体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北京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培养
发挥首都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优势,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培养和使用规划,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康复、护理、药学、营养学、心理及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及课程。加强老年健康培训基地建设,开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加强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和管理。改善基层老年健康服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探索设立中医健康养老护理员师资和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
推动老年人健康信息、评估数据互通,促进各类健康数据的汇集和融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推进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趋势分析等智能分析技术的发展,推动老年健康信息科技产业发展。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中的集成应用,探索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支持推进功能代偿、生活辅助、康复训练等康复辅具产品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篇8
一、背景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淮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以指导我区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指标
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各乡镇有分村65岁以上老人名单,并有相应统计表,按季度动态更新。掌握老年人的中医体质辨识情况。
2、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3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90%。
三、对策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形成管理服务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各行政村有专(兼)职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各乡镇要按照区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
3、各乡镇要设置和配备开展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的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4、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5、及时完成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档案,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四、进度安排
1、10月份,全面启动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召开村医会议,安排各项工作。
2、11月份,完成辖区3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五、考核评估
各单位对工作进度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区卫生局实施考核,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考核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结果直接与经费挂钩。
六、经费兑现
参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兑现发放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