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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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1
一、慰问对象
建筑施工、公共交通、加工制造业等企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室内高温岗位作业的一线职工。
二、慰问时间
20xx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
三、慰问方式
本次慰问活动由区总工会牵头,慰问园区部分高温岗职工代表。按高温岗企业所在辖区划分,由工委管委会领导、区总工会、高创园总工会及四个社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带队,深入企业高温工作岗位,现场慰问一线高温作业职工。
各级工会可依据本通知,制定本辖区、本单位高温岗慰问方案,确保每位职工平安度夏,切实把防暑工作做实、做好。
四、慰问内容
(一)认真履职尽责,强化依法监督。各级工会要认真
履行法律赋予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要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要督促用人单位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教育培训,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按照《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二)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走访慰问。各级工会要重点对建筑工、环卫工、巡线工等露天作业岗位和锅炉工、注塑工等高温作业岗位,特别是农民工人数较多的行业领域,通过向职工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送健康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清凉”活动,不断提升活动精准化水平。要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让更多高温、户外作业职工感受到“清凉”。
(三)坚持需求导向,努力做好服务。要紧密结合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倾听职工呼声、关注职工诉求,协调解决高温一线职工现实困难。要充分利用工会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强“合肥工会幸福驿站”、职工之家建设,推进司机之家等服务阵地建设,联合开展关爱货车司机、外卖骑手等行动,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解决“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实际困难,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
(四)普及防护知识,提高防护能力。各级工会积极通过信息平台等形式向广大劳动者群发公益性“送清凉”温馨提示短信;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要通过QQ群、微信群、电子屏等多种平台向职工群众宣传防暑降温常识和相关信息,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通过组织职工参加全省职工安全健康技能大赛、发放防暑知识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切实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减少因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造成的中暑事件发生。
五、慰问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高温天气作业可能对职工身心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班组,落实到职工。
(二)注重实效。各级工会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积极开展“送清凉”活动。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深入基层一线,简化程序,不搞形主,不干扰企事业单位职工的
正常生产生活。要争取多方支持与配合,确保“送清凉”活动的`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更多采用广大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宣传“送清凉”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典型活动的开展情况,动员各方力量关心关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的安全健康,引导职工树立职业健康意识,提升职业健康素养水平,营造全社会关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加快构建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实现“兜底线、保基本、救急难、促发展”的总体目标。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帮扶对象
帮扶服务对象主要为“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其他困难对象”三类:
(一)兜底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低收入对象。低收入对象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 倍(含)以内,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困难人员。
(三)其他困难对象。指未纳入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指遭遇重特大急难事故的特殊困难对象。
二、帮扶内容
(一)符合帮扶条件的城市困难家庭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xx〕36 号)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清政办〔20xx〕74 号)要求,做好精准帮扶。
(二)除城市困难家庭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
1.生活救助。通过低保、特困、孤儿保障等政策兜住困难群体生活底线,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物价显著上涨时,根据要求适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2.急难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出现返贫致贫。
3.医疗救助。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三次精准补助各项制度作用,省定扶贫标准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医疗保障按照精准扶贫医疗叠加补助政策执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对象给予一次性定额救助。
4.教育救助。按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
行)》,将除城市困难家庭外其他困难对象认定划分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档,落实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资助、中职教育资助和普通高等教育资助等五大类教育资助政策。
5.住房救助。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无住房的,积极引导其到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援助。
6.就业救助。落实精准就业救助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适时推送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或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困难家庭劳动力,按规定给予实际缴费额30%的社保补贴;开发合适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帮扶对象家庭劳动力。
7.结对帮扶。参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模式,推动建立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文明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等社会各界力量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根据其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解难脱困方案,建立稳定长效的帮扶服务机制,帮助特殊困难群体稳定脱困。
三、帮扶步骤
(一)摸底。精准识别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对三类帮扶服务对象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进行需求评估。其中现有的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群体。
(二)建档。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将帮扶对象按需求进行分类,形成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及帮扶需求数据库。
(三)审批。对符合兜底保障和低收入对象认定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批认定。
(四)帮扶。根据特殊困难群体需求,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确保应助尽助、应帮尽帮。
(五)监测。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帮扶数据库或台账,对需求调整的对象及时更新信息,对稳定脱困对象及时退出。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提高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42%提高至 45%;逐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给予本人全额救助;对重残申请单人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超过70 周岁,且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 8 倍的,可不核查、计算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个人收入和应支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优化审批流程,13个乡(镇)全面开展低保、特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建立延保渐退机制,低保对象经复核认定已达退保条件,但仍属于低收入家庭或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仍有实际困难的,自认定次月起给予延续6—12 个月。
(二)强化急难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将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最高限额从8000 元提高至 20000 元,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提高救助时效,将乡镇(街道)审批金额上限从3000 元提高至 5000 元;探索事前、事中快速救助办法,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兜底作用。加强政策衔接,对经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三)开发帮扶信息平台。依托市精准帮扶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数据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对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健全帮扶服务需求与社会力量供给对接平台,逐步实现困难对象数据管理精准化、帮扶信息公开化、帮扶资源集中化、困难需求及时化。
(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帮扶服务活动。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向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帮扶服务,开展救助帮扶政策宣传、对象排查活动,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并帮助申请社会救助。实施以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项目,为其提供照料护理、医疗服务、爱心助学、精神慰藉、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五、保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及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个案。
(二)密切部门协同。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统筹利用好各类救助帮扶资源,加强资金保障,形成政策合力,建立起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补充,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帮扶体系,实现救助帮扶资源和困难群众诉求有效对接,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一个不漏”。加强民政、扶贫、医保、教育、住建、残联、工会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数据比对,协同筛查困难群众,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巡访排查和信息收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帮扶范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社会求助公示制度,全面公开社会求助政策、申请审批程序、保障对象、资金发放等情况,切实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留有缓冲、尊重事实”的原则,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机制,对符合政策要求、程序规范、无重大不良影响、未以权谋私或优亲厚友等情况的给予容错免责。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e 三明等宣传媒体载体,广泛宣传帮扶服务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好政策惠及广大困难群众;及时报道帮扶救助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在帮扶救助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积极营造帮扶救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帮扶服务的积极性。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具体政策解释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3
为更好的体现我院对本院职工的关怀爱护,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激励职工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的良好精神风貌,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质量。
一、慰问对象
(一)本部在册职工及配偶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
教职工生病住院看望慰问,主要指我院在职教职工,因生病住院,由院工会组织看望慰问活动。
(二)教职工家属去世看望慰问
教职工家属病故看望慰问,指我院在职教职工的父、母亲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出面进行看望慰问。
(三)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病逝看望慰问
凡是我院在职或离退休的教职工,因病或因意外事故去世的,由医院出面进行慰问其家属。
二、慰问方式
1、凡属于我院教职工,因生病住本院的,由院医保及时向工会提供名单,工会到所住病房进行慰问。
2、教职工家属(指父母亲及配偶)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看望慰问教职工本人。
3、教职工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看望慰问其家属。
4、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或去世,由离退休科组织看望慰问。
三、经费来源
附院工会看望慰问教职工及其家属所须经费由行政、工会共同支出。
四、慰问经费标准
看望慰问教职工采用一次性经费补助方式。其标准如下:
1、教职工生病住院,由工会组织探视,并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200 元;
2、教职工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探望,送花圈并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100 元;
3、教职工父母亲及配偶去世,由院部、人事处、工会组织探望,送花圈并给予一次性慰问金 100 元。
五、本规定 20xx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4
一、活动时间
20xx年 7 月下旬至 8 月上旬
二、慰问对象
建会企业坚持高温生产的一线职工,参加创建卫生城市露天作业的一线职工。
三、活动内容
通过督促指导防暑降温政策落实,向一线职工赠送防暑降温用品,在生产作业场所增设防暑降温设施等相关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会夏送清凉活动,让广大一线职工切实体会到和及工会组织的关心爱护,切实维护好、调动好、发挥
好职工群众参与改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工作措施
1、制定活动方案。制定下发全区“关爱职工、崇尚劳动”夏送清凉活动通知和方案,组织动员基层工会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夏送清凉活动。
2、走访慰问一线职工。由区领导带队,合理安排时间,分组走访慰问一线职工代表。走访结束后将物质发放记录、影像图片资料提供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关爱职工、崇尚劳动”夏送清凉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爱职工、尊重职工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敬业奉献、共建和谐的社会风气。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5
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县总工会对困难职工实施集中帮扶的工作部门是推进我县向特困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的实施平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XX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组织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家中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做出贡献。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通过信访接待、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学救助、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为职工提供“一站式”的服务,通过提供资金或实物帮扶,或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包括协助落实“低保”、协调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提供岗位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在劳资纠纷、就业、医疗、生活、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县职工为帮扶中心帮扶对象: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
②、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③、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④、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职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贫困帮扶:
①未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的职工;
②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重病或意外伤害在上一年度已治愈或治疗终结的;
③因违反计划生育、自杀、醉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帮扶:
①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使用雇工的;
②购买并使用汽车、高档摩托车的;
③购买商品房或进行高档装修的;
④有购买股票等投资行为的;
⑤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⑥经核实,属于弄虚作假欺骗审查的;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中办发【20xx】25号)及全省学习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培训班、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联系点村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安障乡岩剅口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县总工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新一轮扶贫攻坚,到20xx年,安障乡岩剅口村168户贫困户全部脱贫,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工会帮扶活动实施方案以上扶贫对象有稳定收入来源,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以上,贫困村人均纯收入8000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
二、基本任务
强力推进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实现“九个到位”:
1、贫困人口摸底结对到位。岩剅口村贫困人口登记在册率达到100%,结对帮扶覆盖面达到100%,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应帮尽帮。
2、贫困人口“六个怎么样”情况摸底及规划制定到位。
摸清贫困人口“六个怎么样”情况(即:贫困户耕地情况怎么样、住房情况怎么样、村组交通运行情况怎么样、家庭待业情况怎么样、失学情况怎么样、因病因残因灾致贫情况怎么样)确保规划制定及落实到位。
3、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到位。按照省级脱贫标准,贫困村通村公路全部硬化,村级公路通畅率达100%,通组公路硬化率达60%以上;自来水到户率达到100%,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无房、危房户改造率达100%;村级活动场所按照“一部两中心三室一场”(即村部、村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民议事室、卫生室、图书阅览室、村民休闲广场)标准配套建设;信息网络达标率达100%;农村电网改造率达100%。
4、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到位。贫困村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有符合标准的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贫困人口全面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户全部实现应保尽保,不因病因灾新增一名贫困人口。
5、群众教育技能培训到位。每年对全村贫困人口培训1—2次,进城务工的贫困人口掌握1门以上劳动技能。
6、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到位。每个省定贫困村形成1—2个支撑能力较强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
产业发展格局。70%以上农户有1个以上稳定增收的项目或1个就业(致富)门路。
7、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到位。农村垃圾处理全面推行“三个三分之一”模式;村庄规划科学合理,民居风格美观统一;村庄形象生态、友善、文明、有序,逐步建成“村民富、村庄美、村风好”的美丽乡村。
8、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到位。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率达到100%,由乡镇班子成员或站所长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配备率达到100%,贫困村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村规民约建立率达到100%。
9、村级债务风险防控到位。建立村级财务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贫困村不新增债务。
三、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县总工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岩剅口村精准扶贫工作。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7
根据《屯溪区20xx年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屯帮扶组〔20xx〕1号)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黎阳镇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
一、目标及任务
确保到20xx年末,区域内城镇困难群众稳定实现家庭 “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对全镇摸底评议选定的8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贫困线1.5倍以下,20xx年贫困线标准为3700元,1.5倍即5550元)的困难户开展帮扶,根据困难户的家庭状况、资源条件、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针对性制定工作计划和帮扶措施,建立一户一档,按期按质完成帮扶任务。
二、帮扶工作措施
(一)兜底保障脱困
1.民政救助帮扶。针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帮扶解困的困难群众,主要是重病重残困难群众,按政策规定将其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动员不能自理、行动不便或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入住福利院,实行政府全面兜底保障(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有暴力行为等不宜集中供养的除外);对城镇困难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其他制度暂时无法覆盖,主动协助其提交临时救助申请,各种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主动协助其提交帮扶“特惠”政策资金补助。
2.残疾人扶持关爱。加大困难残疾人康复保障、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逐步改善残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困难残疾人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费支出。针对困难精神残疾人的药费补助,在区残联、民生工程每人每年各1000元补助基础上,镇级给予药费补助每人每年1500元。重度持证精神残疾困难群众需要到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的,住院一个月在区级补助2000元,住院一年在区级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0元的基础上,镇级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坚持住院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针对重(特)大、慢性病的给予医药费帮扶补助,区级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基础上,镇级给予每户每年一次补助2000元(坚持补助资金应小于自费医疗费支出原则)。
(二)产业脱困
1.产业帮扶。大力实施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困难群众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的产业帮扶,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群众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务工就业和发展特色种养业,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家庭收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山场林地水面等资源,以及传统种养业的优势,依托现代农业技术,深挖特色种养业增收潜力,带动困难群众脱困致富。因地制宜地开展乡村旅游帮扶,积极引导和支持困难群众依托景区,发展种植养殖、餐饮食宿、特色旅游商品来增加收入。
2.电商帮扶。把握国家实施“互联网+”的战略机遇,将电商帮扶纳入帮扶工作体系。加强困难群众电商人才培训,主动帮助困难群众对接流通市场,引导重点流通和餐饮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困难群众的特色产品,对困难群众开设网站给予技术支持。
3.资产收益帮扶。鼓励农村困难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盈利分红,最大限度释放困难群众资产潜能,让农村困难群众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三)就业脱困
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众开展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和水平,并积极组织劳务对接,落实免费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促进转移就业。鼓励城镇困难群众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困,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实现稳定就业(有相关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持续就业超过6个月)的“零就业家庭”每户奖励1000元;继续开发卫生保洁员、巡河员、护林员、网格员、信息员等公益性岗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为困难群众解决就业问题,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助,每人每月原则上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900元,人员补助费用由镇财政承担。
(四)健康脱困
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实行区内困难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规范困难群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有签约需求的困难群众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开展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从困难群众帮扶基金中按照签约服务包个人自付金额部分给予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30元。对因病致困的特殊困难家庭,及时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对长期特慢病困难群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后自付合理费用仍有困难的困难群众,按比例再给予医疗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在区级基础上,镇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五)教育脱困
健全覆盖各阶段的教育资助政策,实现学段全覆盖,应助尽助。对屯溪区籍城镇困难群众家庭中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中等教育(高中、中等职业)和高等教育(大学、高等职业)的在校学生,给予教育补助。在区级教育资助标准基础上,镇级再给予500元/生/学年(区级教育补助:学前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补助1000元/生/学年,高中以上教育阶段,补助1500元/生/学年)。建立健全困难家庭学生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精准资助,让困难家庭子女都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困难代际传递。
(六)住房脱困
坚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对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城市无房困难群众,通过公租房政策予以保障,对农村户口的困难群众优先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同时要建立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享受公租房政策信息公示制度,确保受到有效监督,群众认可。
(七)结对帮扶脱困
继续实行区、镇、村三级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帮扶送温暖活动;按照“单位联村、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制度的要求,由镇直各部门与各村(居)加强对接,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困难群众帮扶措施,并优先做好帮扶困难群众中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包户联系工作。在突发事件和重要节日期间,帮扶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用好各项关爱帮扶资金,为困难群众提供指导与帮助。
(八)社会力量帮扶脱困
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人士为困难群众开展捐款捐物、爱心助学等公益活动,积极动员各类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帮扶志愿服务。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对困难党员及家属进行关爱帮扶。在加大帮扶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困难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强化积极向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主动解困的正确导向,防止出现“等靠要”思想和养懒汉现象。
三、保障措施
1.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黎阳镇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帮扶工作具体事宜。各村(居)要把实施帮扶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帮扶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帮扶工作,要深入了解困难户家庭情况,研判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指导帮扶措施落实。
2.强化政策落实。注重开发式和保障式两种方式相结合。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综合运用好开发和保障两种方式,确保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困难群众,要通过实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对既无资源又无发展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众,要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提高转移性收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3.制定帮扶政策。对困难群众的帮扶要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目标,一户一策。比照困难群众的扶持政策,由困难群众的帮扶对象或帮扶责任人提出,由村(居)两委联席会议确认,按照困难群众家庭主要致困原因,原则上每户每年享受一项“特惠”扶持政策,情况特殊的,经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报区民政(扶贫)局及相关政策执行部门共同审批。
4.落实扶持资金。建立困难群众帮扶基金池,每年安排5万元,20xx年结余3.4万元转入20xx年帮扶基金池。用于残疾人关爱、“零就业”家庭就业奖励、健康帮扶(对因重病致困或长期特慢病致困家庭给予特定资助)、教育资助、领导慰问帮扶等。鼓励社会组织、团体、企业、个人捐赠,多渠道募集帮扶基金。
5.强化考核督查。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之一,镇民政(扶贫)办会同镇纪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督查调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帮扶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考核,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居)、有关部门和帮扶责任人涉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严肃问责。
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活动方案 篇8
为扎实贯彻落实县委、县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经研究,决定深入推进“百千万”党建与精准扶贫同步小康结对帮扶工作,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的新思路,大力攻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瓶颈,着力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突出矛盾,把稳定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到村到户为主要方式,不断探索扶贫工作的新路子,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二、成立长岭村结对帮扶工作小组
组长:X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X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X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X县总工会保障部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日常工作事务,
三、工作任务和帮扶内容
(一)工作任务
对长岭村全村开展结对帮扶,形成“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精准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困难、走出困境,增加家庭收入,提高贫困户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通过1-2年结对帮扶,全面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到20xx年实现长岭村减贫摘帽。
(二)工作内容
(一)结对帮扶。结合县总工会干部力量,以干部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
(二)扶持项目建设标准。“百千万工程”干部结对帮扶整合各单位资源、社会力量,从政策、资金上全力倾斜,以产业扶贫、劳务输出等多形式多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
1.种植业。脆红李种植、蔬菜种、核桃等经济项目。
2.养殖业。养殖猪、羊、牛、鸡、鸭等牲畜。
3.劳务输出。动员富余劳动力以外出务工和本地就业等方式脱贫致富。
4.其它。以实际经济收入为参考指标,帮扶1-2年后,到20xx年,人均收入达到3200元以。
(三)工作职责
各干部要做到宣传发动、帮扶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农户,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扶贫政策、让广大贫困户领会政策机和实际发展经济项目,增加收入早日脱贫。积极营造“一想二干三成功,你追我赶发展风”的发展氛围,树立“遵纪守法讲诚信、打铁还靠本身硬”的发展理念,强化“不等不靠不乱要,自力更生搞创造”的扶贫攻坚氛围和“脱贫致富感党恩、同步小康靠打拼”的感恩教育。
1.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拟定发展规划,帮助协调扶持项目并全程参与服务和管理。贫困户不脱贫干部不脱勾。
2.结对帮扶干部负责整合社会各种帮扶资源,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其脱贫后履行偿还义务。
3.结对帮扶实行一次覆盖,逐步推进,1-2年完成,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4.结对帮扶对象优先选择想发展、盼发展、讲诚信且具有发展能力的的贫困户。每年以不低于该村贫困户的1/3作为发展对象依次推进。
通过结对帮扶,为每个帮扶对象在“产业发展,教育培训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增强其致富能力和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