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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调查报告

2025/04/19报告

爱习作提供的税收调查报告(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税收调查报告 篇1

前言

为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型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能力,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尊重度,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帮助企业有针对性的识别税收风险管理,实现企业最大限度的减少纳税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我们对吴忠市盈丰畜产品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纳税情况调查。

关键词

纳税额、纳税比例、纳税业务、税收筹划

正文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简介

吴忠市盈丰畜产品商贸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xx年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吴忠市利通区郭桥乡,注册资金500万,公司目前的.固定资产净额是525万,公司主要是对各类羊皮进行收购、简易加工和销售。

(二)行业背景

宁夏是回族自治区,且周边地区也有回族居住,由于回族食用羊肉和牛肉居多,再加上西北的地理环境,因此宁夏以及周边地区都会圈养各个品种的羊。公司就是基于这种特殊的环境,将羊皮收购到自己公司,进行粗加工再销售到华北、南方一带的皮革公司进行加工制革。

(三)主营业务

羊皮的收购加工及销售

(四)组织结构

公司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下设四个部门分别是:销售部、生产部、采购部、财务部。

(五)人员结构

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共有27人。股东2名,办公室主任一名,车间主任一名,车间技术人员8名,收购员13名,会计及出纳各一名。

税收调查报告 篇2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络的广泛普及和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经济”、“指尖经济”、“宅经济”等一批新名词和新方式已逐渐走进大众百姓日常生活并风靡流行。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青睐于网络购物这种快捷、方便、高效、实惠的买卖交易手段,在网络上购买、推销商品并进行货款结算。由于我国现行税制及税法目前还没有针对网络交易税收问题做出明确的立法和规定,同时网络交易也难以简单区分管辖地域和课税对象。因此,如何对网络交易行为进行税收监督和征收管理,加强和完善我国税收制度及法律体系,已经成为各级税务机关和专家学者必须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网络交易的发展和现状

据国家相关部门数据统计,目前我国网络用户已跃居世界首位。截至20xx年x月底,我国现有人口数量约14亿人,仅互联网络网民就达4.6亿人,其中网络购物用户约1.6亿人。也就是说,我国每3人中就有1位互联网民,每2.8位网民中就有1位在网络上购买过商品。从事网络交易的大小网店近1300万家,国内仅规模大的知名网店就有淘宝、易趣、拍拍、阿里巴巴、卓越、当当、百度有啊等几十家。也就是说,每35位网民中就有1位正在从事网店经营,其中不乏一人开多店者。20xx年我国网络交易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200亿元人民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0xx年网络交易额达到2500亿元人民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20xx年网络交易额达到5000亿元人民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有关人员研究得出,今后几年,我国网络年交易额将以每年超过100%的速度递增。到20xx年,网络年交易额预计将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

网络交易是通过互联网络传输技术手段,以实现和完成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并结算钱款的交易行为。就其本质而言,仍然是企业或个人以赚取利润为目的的商业销售行为,只不过是经营销售方式区别于传统的实体店铺经营方式,而是以电子化、网络化、虚拟化和信息化来实现和完成。如果没有相关符合条件的减免税政策和规定,那么对网络交易行为仍然应当依法征收税款。纵观近几年来网络交易额数据变化,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税源空间和增收潜力,无疑可能为国家带来持续可观的巨大税收收入。

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现行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制订于数十年之前,当时还未出现或兴盛网络交易这一新兴事物,并没有制订针对网络交易行为征税的条例和规定。因此,目前网络交易实际上已经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真空空白和巨大漏洞。据保守估计,网络交易每年流失的税收收入至少达到数百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西部地区一个省份的年税收收入。网络交易额每年翻倍增长,而税收漏洞却是逐年扩大,网络交易税收流失的问题已经日益严重、刻不容缓,亟待研究和解决。

二、网络交易的特点

二是支付手段电子化。很显然,由于地域广阔的原因,网络交易并不能像现实交易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必须依靠电子货币交易支付方式来完成,即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目前网络交易通常使用第三方担保支付服务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支付系统等。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一分钱现金往来,钱款结算全部是通过电子化货币转账形式来进行和完成。

三是销售价格实惠化。网络交易和传统交易相比,不需要租赁或购买固定经营场所、不需要雇佣销售人员、无店铺租金水电暖等营业费用,并且网络交易面向的顾客群体更宽更广,消费价格弹性更大,因此网络交易商品的低价格是吸引顾客的重要手段。同一件商品,网购价格远远低于实体店铺销售价格,一般仅为实体店铺销售价格的5-6折左右。这也是吸引大量消费群体和交易额翻倍增长的重要原因。

四是购物方便快捷化。网络交易无时间、地域、天气、交通等因素限制,网店一天24小时开业,店主在家中电脑旁随时恭候顾客光临。顾客想购买的商品,网络上一搜索,成千上万家网店的此类商品信息全部一一列举。顾客可以根据商品价格、质量、卖家地点、卖家信誉度等选择最合适的交易商家,通过QQ交谈或直接留言。卖家如上线,当即回复顾客留言。买家通过网银完成付款后,卖家直接将商品通过邮寄、快递或物流方式送到买家手中。买家和卖家均足不出户即完成整个交易过程,非常适合现代年轻人紧张快节奏的生活方式,这也是网络购物受到大众消费群体尤其是青年消费群体青睐的重要原因。

三、网络交易对现行税收制度带来的冲击和挑战

(一)现行税务登记与之不相适应。现行税制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有固定经营地址和法人代表,并且要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然而在网络交易中,服务器域名和网店网址以数字化、抽象化和虚拟化形式存在,经营地址看不见、摸不着。任何人只要注册一个网址,就可以开店经营,甚至一人可以注册多个网址、开多家网店。这些都不需要有任何完整的登记信息资料,而且注册信息可以随意被经营者修改、变更或删除,税收征收对象难以固定化和常态化。使用传统征管手段并不能对网络交易信息实施有效监控和跟踪。因此,网络交易按照传统方式进行登记管理和照章征税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二)现行课税凭证消失。传统的税收征管是建立在各种规范的凭证、账簿及报表基础上的。纳税人依据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健全会计账簿,依法使用各种报表凭证。做到“证、账、表、票”齐全,以便税务机关审核检查,并据此依法征收税款。而网络交易全过程都是电子化无纸化操作,没有任何纸质票据和报表,所有单据和凭证都是以电子化数字化形式存在并进行传递,使得传统税收征管所依赖的最直接课税实物凭证在网购环境中消失。而且电子凭证可以轻易修改、删除且不留痕迹,加之经营者可自设多重密码保护,税务部门很难收集和掌握经营者的真实交易情况,使经营者有了更为便利的偷漏逃税客观条件。

(三)常设机构概念问题。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在某一国家境内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等。按国际规范,企业只有在某一国家设有常设机构,并取得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所得,才可以认定为从该国取得所得,从而由该国政府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进行征税。而网络交易超地域跨国界的特性,使传统常设机构概念运用性受到严重限制。国内消费者或厂商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交易购买外国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外国销售商却并没有在中国境内出现,我国并不能对外国销售商进行征税。反过来,中国销售商向外国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按规定应当要对其销售行为征税。但是,由于涉及到出口商品和劳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等一系列问题,同样也难以解决。

(四)课税对象模糊不清、难以确定。网络交易改变了商品的固有实体存在形式,使许多销售对象被转化为数字化、抽象化讯号在国内或国际间互相传递,从而使原有课税对象的性质和身份变得模糊不清,难以确定。税务部门在对某一课税对象征税时,有形产品与信息服务难以区分,无法准确判定其适用税种和税率,导致税务征收的混乱。

(五)客户身份难以确定。按照现行税制,判断一种商业行为是否应课税,与客户身份密切相关。比如,我国目前实行的出口退税和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的政策,这些活动都必须查验客户身份。如果将传统的税收原则应用于网络交易税收管理,则本来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很可能冒充自己出口,并据此骗取出口退税,或是通过隐瞒商品的真实消费目的而逃避进口关税。对目前网络交易来讲,无论是追踪收付款过程还是收发货过程,都难以查清供货目的地国家或购买方的身份,从而无法确认应征税的贸易究竟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税收行为是本国税收还是国际税收,是依照我国税收法律还是国际税收协定来执行,网络交易行为使传统的税收制度运用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六)现行税务稽查失去基础。现行税务稽查工作离不开对发票、账簿、凭证、报表的稽核检查。而网络交易具有无形性、隐匿性、虚拟性、全球性、快捷性等特点,整个交易过程都通过网络直接进行,税务机关很难确定其交易数量和收付金额。无纸化操作和匿名处理交易,使税务稽查失去最直接的纸质凭证基础而无法追踪。而电子交易记录又可以随意修改删除且不留任何痕迹或线索,收集网络交易相关信息变得困难重重。这样,就使税务稽查部门陷入无账可查、无处入手的尴尬窘境,使传统税务稽查工作失去基础。加之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应用,网络交易者可以轻松使用加密技术隐匿有关交易记录和金额信息,使税务稽查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七)税收管辖权范围模糊不清。税收管辖权范围指一个主权国家政治权力所能达到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税收管辖权并不统一,有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的,有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也有地域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相结合实行的。但不论实行哪种税收管辖权,都坚持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网络交易的超地域跨国界特性,对准确判定收入来源地提出了巨大挑战,给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容易使各个国家在税收管辖权问题上发生争议,造成国际税收纠纷。

四、制订网络交易税收制度的原则

我国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发展起步较晚,因此,对于网络交易引起的税收问题,应当持谨慎保守态度。一方面,要切实维护我国的财政利益,结合国情进行调研,形成适合自身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又要密切关注电子商务网络交易发展的趋势和动向,在制定网络交易税收制度时,既要确保国家税收收入不受损失,又要保护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应当在鼓励、引导和扶持的基础上,采取以下税收原则:

一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原则。我国的网络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目前网络交易额占全国贸易零售总额的绝对比重还相对较小。因此,应当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针对网络交易的特点,对现行税制做一些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这样做既不会对现行税制造成太大冲击影响,也不会产生太大财政风险。

二是税负公平原则。从本质来说,网络交易与传统贸易都是商业销售行为,只是交易形式和载体不同。因此,在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上必须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并且尽量避免国际间的双重征税

三是简便高效原则。在网络交易中,税收征收成本应当尽可能缩小和节约,避免额外税收负担,促使市场经济有效运转。既要充分考虑利用互联网络的技术优势,采用高科技现代化手段征收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又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缴税的低成本。

四是适用性原则。在制订网络交易税收制度时,应当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一方面,要以我国现有的网络技术条件和税收征管水平为前提,确保税收政策能够被准确有效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又要力求将纳税人利用网络特点和漏洞进行偷、逃、避、骗税的可能性和风险性降低到最小。

五是前瞻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电子商务发展和网络技术进步每时每刻都在改变着网络交易的流程和面貌,因此网络交易税收管理必须具有超前性,结合电子商务和网络技术水平的发展前景来制定税收制度,以保证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连续性、操作性和权威性。同时,还应与国际有关法律法规接轨,谋求全球税收战略的一致性。在维护我国税收权益及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消除国际间不正当的税收竞争行为,避免操作上的不可行性和国际间的重复征税、合理避税现象的发生。

五、建立和完(砥砺奋进的五年 大型成就展观后感:砥砺奋进走向辉煌)善网络交易税收管理的几点探索

一是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交易税收制度。我国目前对网络交易税收问题的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探索建立网络交易税制,与现行已有的税制形成一整套完整税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新的网络交易税制应当涉及到电子商务的交易范围、支付方式、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纳税主体、纳税期限、课税对象等方面,以便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留有痕迹、全球统一的网络交易电子轨迹。

二是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数据联网和信息共享。网络交易全过程的完成涉及到银行、网络运营商、物流运输等各个部门,税务机关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联网和信息共享,并实现基础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及时反馈,随时掌握经营者注册网店信息变化、资金动向、商品流向等详细信息,为网络税收管理提供全面、准确和详细的第一手基础数据信息。

三是研发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交易的出现与发展,使原有税收管理信息手段远不能与之相适应。因此,应当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对税收征管科研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的先进技术,加快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针对网络交易的步骤、流程、关口和特点,研发一套类似于金税工程或ctAIs征管系统的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内置链接于税务机关的部门网站之中,以方便经营者随时登录办理涉税事项。该系统应实现财政、税务、银行、国库、海关、网络运营商等多部门集成联网,信息共享。具备税务登记、网店注册、户籍管理、交易监控、计征税款、扣缴入库、票据打印、统计查询于一体的综合管理功能,使税务机关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税收征收管理全面实现科技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自动化和无纸化。

四是将电子税务登记密码作为注册网店的必备条件和前置关口。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税务机关无从对其真实地域和业主信息进行有效查找或跟踪,依靠经营者自觉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更是不切实际。因此,应当将电子税务登记密码作为注册网店的必备条件和前置关口,即类似于网站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IcP备案或通信管理局的增值电信业务电子经营许可证。经营业主必须事先登录税务机关网站内置链接的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详细的电子经营登记信息(包括网银账号),完成电子税务登记。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内嵌入加密技术,自动生成一个包含以上登记信息内容的唯一电子税务登记密码(或注册文件)。经营者在注册网店时该税务电子登记密码作为必录项目,必须录(读)入后才能注册成功。一旦该网店注册成功,与注册使用该电子登记密码相对应的服务器域名、网店网址、IP地址、网银账号等相关信息即刻与税务机关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相关联。

五是网络交易行为纳税期限按次计征、即时扣缴。由于网络交易的灵活性和实时性,传统意义上的按月或按季纳税期限显然已不符合实情。经营者在注册网店时其网银账号信息已经与税务机关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相关联,一旦该系统监控到店主网银账号中有资金流入(即收到买家付款),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即刻自动计算扣缴税款并上解入库,同时将扣缴税款信息和动态密码发送至店主手机或e─mail中,店主可随时登录网络交易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输入收到的动态密码,通过网络实现商品销售电子发票或缴纳税款电子完税凭证的网络远程打印。

六是提高税务人员网络应用水平和业务素质技能。电子商务交易的飞速发展使税收征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偷逃与围堵,避税与反避税,时刻进行着技术与人才的较量比拼。税务机关应将信息化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现代科技投入力量,提高硬件先进程度和软件智能程度。同时,加强对税务人员网络知识和计算机应用水平的培训力度,培养出一批税收业务精、网络操作强的高水平复合型知识型人才,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网络技能,以适应日新月异不断发展的现代电子商务交易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

七是加强国际间税收合作交流,完善国际税收协定由于网络交易涉及到全球性贸易活动,表现出超地域跨国界性特征,因此也引发了诸多国际性税收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国际间税收合作与协商来处理解决。为防止网络跨国界跨地域交易所造成的税收流失,一方面要关注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税收对策,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世界各国税务机关的密切协作,共享国际间的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深入全面掌握纳税人通过网络的跨国界经营活动,以便防范偷、逃、骗、避税行为,维护国家的正当税收权益。

总而言之,网络交易这一新兴事物的发展和风靡,给税务机关如何征收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也促使税务机关必须与时俱进、科学发展,尽快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公平、合理、操作性强的网络经济税收体制。通过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完善网络交易制度,扩大网络交易规模,提高网络交易金额,加快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展望未来,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电子商务税收必将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调查报告 篇3

一、我县石材加工业基本特点

目前,我县从事石材加工的业户为920家,包括单锯、单磨、锯磨一体三类加工户和外出设立门市销售石材的业户,年产值过亿元。十年来该行业仅地税收入 2500万元,成为我县农村支柱行业之一。该行业近年来呈现出的主要特点,一是石材加工业主大都为个体、私营业户,以家庭作坊式居多。受原材料、资金、技术、业主经营性质等限制,生产规模小,季节性强。二是原材料依赖性强。经过十几年的开采,县内原材料从数量到品种都已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主要是从周边的平山、阜平、XX县及山西等地购进。三是销售对象主要是建筑工程、零散装修户及皮包公司。我县石材加工业的产品主要是建筑用石,用途是室内外装修。销售的对象主要是一些建筑工程、皮包公司及家庭装修的零散客户。建筑工程不需要进项税金抵扣,皮包公司绝大多数是小规模纳税人,个人装修也不需要票据,因此其业务往来多为现金结算,因此不易控管。四是我县石材加工业经历了一个从一哄而上、无序发展,到相互竞争、优胜劣汰的过程,目前该行业已逐渐形成以数家个体私营龙头企业为辐射的相对成熟的市场。

二、我县石材加工业税收征管基本情况

(一)我县石材加工业税收征管沿革

20xx年以前,我县石材行业刚刚起步,我局对该行业实行 “定期定额、属地管理”的粗放型管理方式。这种征管办法在当时对于组织财政收入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定额征收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且不同辖区掌握税收政策的尺度不同造成税负不公,不仅影响正常的纳税秩序,加大了征管难度,而且不能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容易造成税款流失。自1998年开始,我局探索“以电核税”管理办法,即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出各个生产类型的业户单位用电量应负担的税额,来计算应缴纳的税额,使该行业管理由“粗放型”逐渐向“精细型”转变,并且由于操作简便易行,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业户的收入也更加隐晦化和多元化,逃避纳税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仅靠单纯的“以电核税”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有的业户提供虚假电费单据,有的以几家共用一台变压器不能提供自己的电费单据为由不予提供,有的业户在进行加工的同时还购进其他企业的产品外出销售,但电费反映不出,给税收征管造成一定困难。

自 20xx年以来,我局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该行业调查研究,外出取经考查,制定出 “分行业管理,按月定额征收,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打破过去分片管理的传统模式,实行石材加工业专业管理。根据每个业户拥有的理石锯或磨床数量核定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定额征收标准。到年终汇算清缴或在每年冬季停业前,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电力部门提供的电费情况、金融机构查实的资金往来情况等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也有的基层所按照以电核税的征收方式,实行双向申报,由业户每月自行申报,而所里每月定期与电管所联系,取得电费资料,与业户申报情况进行核实。今年以来,我局又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出台了《石材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对该行业实行精细化管理。

上述各类征管措施的推行,均在一定时间段内上解决了税负不公的难题,促进了该行业朝着健康的方向稳步发展。

(二)我县石材加工业税收管理状况

20xx年以前,我县石材加工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石材行业发展的政策,出资修通山路、架起电网,聘请专家进行地质勘探,形成了在北部山区抓开采、以县城为中心的南部平原抓加工的区域化、专业化经济区,使该行业得以迅猛发展。从20xx年左右,到20xx年石材加工业户在1000家左右,从业劳动力不下5万人,生产、销售及税收情况相对都比较稳定。从20xx年以后,该行业渐显滑坡,户数逐年减少,且停歇业户数呈上升趋势。据调查,20xx年至20xx年该行业户数分别为970、890、920户,办理长期停歇业户数分别为280、227和252户,停歇业比例每年都在25%以上,对地方税收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如20xx年-20xx年该行业缴纳的地方税收分别为280万、300万、335万、455万元,20xx年至20xx年1—9 月份入库地方税收分别为200万、187万和175万,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减收。

三、石材加工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主体复杂,生产难以掌握。

一是小规模企业居多,经营地偏僻难寻。该行业属污染较严重,且需耗大量水、电,更多的石板材企业选择在交通不便的偏僻地段,增加了税源巡查成本。

二是部分石板材企业环保检测通不过,未能办到工商营业执照,增加了税源征管盲点。

三是经营活动稳定性不高,部分石板材企业接到订单便开工,没了订单便停业,缺乏生产持续性,征管人员难于掌握其真实的生产经营状况。

四是生产经营设备简单,投资不多,加上承包、转租、买卖、兼并现象频繁,加大了行业规范管理难度。

(二)帐证不健全,财务核算不实。

由于石材企业大都是家庭式粗放经营管理,未能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帐簿;有的虽然有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会计核算不真实,难于完整准确地反映其生产经营、收益分配等真实情况,不能正确核算进、销项税额和准确计税,从而严重影响了该行业以账征收的推行。

(三)税源控管难度大。

由于部分石板材企业经营活动时干时停,不易掌握其生产数量、销售收入等情况,加上委托加工、分单加工业务经营、加工企业难以取得石料进项和运输进项发票,而且石板材制品大多由业主到自己外地销售或客户直接上门购买,现金交易,销售收入隐蔽,增加了监控难度。

(四)停歇业监控难以跟上。

实施定期定额征收的业户在无生产、无销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停歇业手续,但是有一部分业户纳税意识差,不能主动办理停歇业手续,还有一部分业主户办理虚假停歇业,而我们目前人员有限,技术手段落后,难以对每一业户进行适时跟踪监控,虚假停业不能及时改正,给征管工作造成一定难度。

(五)部门间协作不力。

由于城建税的征收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在纳税人不能主动申报的情况下,国税部门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因此使城建税税收管理出现漏洞。

四、完善石材行业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税源及停歇业监控。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密切关注企业产量、库存、纳税、耗电、税负等各相关指标,及时预测税源变化趋势,综合评价纳税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尤其是当税源情况发生明显变化时,要加大监控力度,实现有效管理。加大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虚假停歇业的处罚。

二是引导纳税人建账建制,促使其依法纳税。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要从政策上鼓励并逐步引导其完善账制,在建帐初期采取建账与核定相结合,逐步规范后,按帐核定征收。

三是精细化管理解决征管漏洞。深入实际,摸清实情,调查研究,对企业证照、运费凭证、电费凭据、银行开户及有关购销合同等要相关指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认真掌握生产经营上的特点和细节问题,从“深、精、细”上详做文章。

四是搞好纳税评估。有计划、有目标的做好纳税评估工作,善于通过评估发现偷、逃、骗税行为并及时进行处理。

五是与工商、国税、银行等部门实现微机联网,完善网络申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网络控税,为税源监控打牢基础,为征管查提供依据。

税收调查报告 篇4

近年来,市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加强大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省局朱俊福局长对全省大企业税收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狠抓大企业税收基础建设工作,围绕加强纳税服务和探索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两项重点开展工作,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全省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创新理念为先导,合理设置管理机构,按照“抓大、控中、促小”的税源管理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专业化管理、重点监控、个性化服务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明确思想认识,树立管理理念,理清工作思路

近年来,市国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安排落实大企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措施,开展总局定点联系企业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并结合我市的实际工作情况,通过多次下户调研,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帮助和辅导企业规范各项涉税事项的办理,不断降低税收内控风险,树立为大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针对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诉求,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融洽了税企关系,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的遵从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国税机关对大企业管理与服务并举的目标。

同时,根据省局近期“调查研究,学习培训,完善制度,定点联系,专业管理,差别服务,风险控制,提高遵从”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优化服务与加强管理、专业化管理与属地管理、大企业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与其他职能部门分工协作三个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设在地区的成员企业和市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明确了对大企业税收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树立起大企业税收工作理念,理清了开展大企业税收工作的思路。

二、制定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工作,强化管理服务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组建大企业税源管理分局。按照20xx年市国税系统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规范职能,合理设置重点税源管理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在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数量较多的城关区局成立了四个行业加规模管理的大企业税源管理分局,在七里河区国家税务局成立了属地加行业管理的重点企业管理分局,在红古区国家税务局也成立了重点税源管理分局,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是以调研论证为基础,制定《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大企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多次深入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调研,在经过反复论证和向税收一线干部、企业人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市局直属分局制定并于20xx年7月1日起试行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具体包括企业分类标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内容、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监控考核等内容。同时确立了对《办法》执行情况的定期抽查和通报制度,作为考核的平时成绩,与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相结合。通过上述制度的确立和实施,使大企业管理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进入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是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为手段,提升大企业税收征管质效。通过“分析、评估、稽查、管理”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将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统筹考虑、相互兼顾,进一步加快实现大企业税源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四是以数据采集为前提,保证税收监控质量。在全面、及时的对大企业实施动态数据采集的前提下,监控大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核算情况,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通过大企业数据采集分析平台(VICDP)采集、审核、分析、监控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纳税申报、财务核算数据。认真开展大企业税收调研,准确判断税收形势,了解和掌握税收变动情况,及时发现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和建议。根据大企业申报数据和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比对,定期统计并准确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为纳税评估选案提供依据。

五是以强化纳税服务意识为先导,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为了更好地提高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通过开展思想引导和教育培训的方式,不断强化全体干部的纳税服务意识,在贯彻和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的过程中,始终强调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充分考虑了纳税人的需求,以多种途径尝试并开展了纳税服务工作。主要做法有:特事特办、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承诺服务和开通大企业“直通车”及“绿色通道”等。另外,我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通过积极探索,努力开拓,于20xx年6月10日正式建立并启动了“税企在线互动平台”,该平台通过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qq实现,整合现有涉税服务项目,实现税务政策法规的发布、纳税咨询、税收业务指导、有关电子文档的受理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在为辖区内大企业做好纳税服务的同时,将服务工作延伸到了其他中小型企业,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了与纳税人的沟通,为纳税人提供了各种涉税指导,了解了纳税人的心声,解决了纳税人的困难。

六是确定市级定点联系企业。按照省局确定市级定点联系企业的工作要求,综合考虑企业规模较大和税收收入较高、在我市经济发展中具有较大影响;企业集团管理和决策相对集中,成员企业分布较广;具有行业和所有制代表性等几方面的因素,在市局辖区范围内,在已经确定的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以外,我局确定了国芳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5户重点税源企业,作为市级定点联系企业,重点开展大企业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

七是分户建立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电子档案。按照省局对定点联系企业管理的相关要求,为了做好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纳税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以及其他涉税情况的基础上,将这些信息一一记录备案,分户建立了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电子档案。

八是建立、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机制。为了促进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了相应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机制。参照省局相关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和落实大企业涉税事项内部协调会议制度。指导辖区内部分定点联系企业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根据需要,辅导大企业设立涉税事务管理机构或岗位,通过税收法律、政策宣传等方式,强化大企业的依法纳税意识,引导大企业实现税收风险的自我管理,提高税法遵从度。不断完善和推广“税企在线互动平台”的应用。以加强税企沟通为前提,以方便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为目的,简化办税流程,提高管理服务质效,不断完善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税企互动在线平台”,强化税企互动工作机制,切实为大企业开展全方位的纳税服务。

九是继续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为了满足大企业税务管理工作需要,必须不断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基础工作。继续做好各级定点联系企业在大企业数据采集分析平台(VICDP)系统的.数据采集工作,保证数据报送的效率和质量,形成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化的基础数据库。不断提高大企业数据采集质量,确保大企业管理基础信息准确、管理监控到位、纳税服务优化、税收风险降低、企业满意度高。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拓展第三方信息的数据来源,进一步完善和解决主管税务机关在掌握辖区内大企业经营动态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

十是优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组织具有较强工作能力、较高综合素质、对大企业税源管理经验丰富,特别是具备税收、财会、法律、计算机等多种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事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并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对内部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保持大企业管理干伍的相对稳定,为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十一是注重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根据大企业的经营、核算特点,有针对性的对从事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税收法律、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等专业知识的培训,重点提高大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十二是定期进行总结,推动工作开展。在日常大企业管理工作中,形成总结与日常研讨相结合的工作习惯,针对一段时期内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参照总局、省局的相关要求和兄弟单位的相关做法,及时提出适合工作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落实,推动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管理服务并举,纵横互动协作,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实现了对大企业经营信息处理的集中度和透明度。通过信息化的重点税源监控,实现了大企业经营信息的集中处理和分析利用,在宏观上把握了辖区内大企业的结构、行业、区域分布情况,微观上掌握了每一个被监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纳税情况等第一手资料。

二是达到了准确掌握大企业税源变化情况的目的。通过强化数据信息的广泛性、真实性、及时性,为日常征管工作的质量提供保障,变信息资源为服务于税收征管的现实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做“无用功”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作用。通过对大企业税金实现和欠缴情况、增值税进项税额期末留抵结转情况、行业平均税负和实际税负的对比情况、企业资产及负债情况的综合分析,准确掌握了大企业财务核算、税款缴纳和滞欠情况。通过对大企业产品产量、价格、销售收入、进销项税额、政策性免抵、应缴实缴及未缴税额之间逻辑关系等数据的分析,实现了对大企业纳税申报情况的全面稽核,为加强税收征管和清理欠税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有效发挥了重点税源监控的作用。通过重点税源调查和报表数据的相互对应和相互结合,为准确掌握重点税源变化情况提供了客观详实的数据。

三是提高了大企业对税收法律的遵从度。由于各级定点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税金实现及缴纳情况基本都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掌握之中,客观上进一步增强了这些重点企业依法纳税、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意识,提高了其对税收法律的遵从度。目前我市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申报率、申报准确率和入库率等几项指标达标情况明显好于其他企业,为我们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四是提高了纳税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把“提质、减负、增效、和谐、遵从”的工作目标贯穿到大企业税收征收与管理的各个方面,一直把提升纳税服务工作水平、质量和解决纳税人需求作为导向,通过多种“个性化”服务方式,及时向大企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积极为大企业进行多方位的纳税辅导,帮助大企业建立税收风险内控机制,从而规范了大企业的涉税行为,并切实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奠定了基础。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随着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区域经营、市场覆盖面广、内部结构复杂、信息化程度高的大企业日益增多,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需要。我们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坚持税收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开拓对大企业税收管理行之有效的工作途径,积极发挥聪明才智,群策群力,勇于创新,努力推动我市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税收调查报告 篇5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xx国税部门通过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在历时半个多月的调查工作中,我们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利因素,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做好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的收集、录入、审核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现将企业税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参加税收资料调查企业数为239,比上年增长5.7%,增加13户,除去省局规定统一上报企业、注销户、与地税重复户和连续两年内无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外实际上报数据户数为21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96户,占总调查户数的92.9%;小规模纳税人15户,占总调查户数的7.1%。从调查表的录入、审核过程看,大部分企业都能准确填报各项数据指标,注意表内表间的逻辑关系,全面反映出我局纳税人一年来的生产经营及税收的整体情况,基本达到了这次调查工作的目的。

二、调查企业结构

1.按营业状态划分。正常营业196户,停业或歇业xx户,筹建期3户。

2.按行业划分。商业企业、农业、服务行业91户,占总户数的43.1%;房地产业27户,占总户数的.xx.8%;工业企业93户,占总户数的44.1%。

3.按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xx户,集体企业1户,集体联营企业1户,股份有限公司3户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8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6户,私营独资企业1户,私营股份有限公司2户,其他内资企业5户,港澳台合资经营企业4户,港澳台合作经营企业1户,港澳台经营企业2户,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户,外资企业3户,其他纳税人8户。

三、调查企业经营情况

被调查企业各项货物及劳务销售额472373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24337万元增加48036万元,增长11.3%;主营业务收入537352万元,同比减收11509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15403万元,同比减少39358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3876,同比减少13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9967万元,同比减少85888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为5.5%,同比下降xx个百分点;“三项费用”72683万元,同比减少5854万元。

四、调查企业纳税情况

被调查企业应交增值税14220万元,同比增加3223万元,增长29.3%;已交增值税13250万元,同比增加3607万元,增长37.4%;被调查企业已交增值税税额占全市国内增值税入库数的73.6%,比重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

被调查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3802万元,同比增加4439万元,增长11.3%;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951万元,同比增加1109万元,增长11.3%;减免所得税额404万元,同比减少xx92万元,下降76.2%;实际已纳所得税额10373万元,同比增加5356万元,增长106.7%;被调查企业已交所得税额占全市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85.5%。

被调查企业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1755万元,同比增加195万元,增长xx.5%;已纳消费税33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13.8%;已缴消费税占全市消费税入库数的72%。

五、国税部门企业税收调查总结

20xx年税收资料调查表包括信息表、企业表、货物劳务表和审核情况说明4个部分,单企业表就有16个方面内容共442项指标,比上年增加72项指标,内容变化较大,且表里表间关系复杂、逻辑性强,虽然调查表对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都注有说明,也有公式自行审核,但对于相当一部分刚正式认定一般纳税人、第一次接受调查的企业来说,要确保填表质量,难度还是相当大的。

因此,根据文昌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能者为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方法,要求二分局指定一名业务水平高的骨干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纳税人填表情况进行辅导和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收入核算部门汇报以便及时解决。要求各企业间加强联系,互相学习,能力水平高的企业会计要帮助能力水平低的企业填好表,有效地提高了税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做好调查工作的积极性。经过税务机关和企业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税收资料的调查工作。

税收调查报告 篇6

摘要:财为国之本,税为政之要。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作用是相当重要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进行宏观调控,改善民生。国家只有拥有稳定的税收,才能充分保障国家的财政,才能实施各种国家项目。税收政策的调整或是制定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烟草企业的财务管理,经济运营等方面。本文主要阐述税收给烟草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以及烟草企业自身所制定的财务目标,并介绍一定的税收政策。

关键词:烟草税 财务政策 管理 对策

一、前言

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烟草生产国与消费国,一直拥有较高的居民吸烟率。烟草对吸烟者与被吸烟者的健康影响是所有社会公众所熟知的,并且没有采取回避的措施。但是不断增加的居民吸烟率以及上涨的烟民平均吸烟量,而且出现了年轻化吸烟的现象。控制中国烟草的任务是非常艰难的。但是从另一层面分析,生产香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政府的收入,它作为重税商品,烟草企业也就不可避免的成为了纳税大户。在中国,烟草行业的税收是国家税收的10%左右,可见其比重之重。税收政策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烟草企业的生产管理、财政管理等。因此烟草公司在面对复杂的烟草市场及税收市场,要做出正确、合理的宏观调制。

二、烟草税的概述

我国烟草行业涉及消费税、增值税、烟叶税、企业所得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种,卷烟产品的平均综合税率为50%左右。烟草业这种高税特点,使烟草行业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国烟草业已连续十余年成为国家第一税利大户,每年实现的税利平均占国家财政收人10%左右。为国家财政积累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烟叶税和消费税作为比较重要的两个税种,烟叶税是目前唯一征收的种植农业税,在所有的消费税税率中,卷烟消费税税率的数值是最高的,从20xx年开始对商业企业征收卷烟消费税。而烟草的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烟叶,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烟叶的税收。

国家通过税收调控来控制烟草,税收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烟草的生产及其消费。一方面国家通过提高烟草税收,实行税价联动,提高卷烟价格,根据供求关系,自然就起到了控烟的目的,同时也能稳定税收收入。当然烟草行业在这方面也是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将“卷烟上水平”作为一项主要的实施方针,该方针所涉及的方面很多,包括企业管理以及经济运行上的水平。

三、烟草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

(一)财务管理目标

目前存在的主流财务管理目标是:第一是,利益最大化。利润代表企业获得的收益,越多的利润,表示企业所获得的财富越多,就能够离企业目标越近。在这个目标的设定过程中,并未考虑利润的取得时间以及利润与投入资本数额的关系,更加对于获取利润过程中遇到的风险未进行充分考虑。第二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股东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才进行投资创办企业。企业是通过它给所有者带来的未来报酬来体现其价值。第三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的各个环节时,要采取正确、合理的财务政策,将资金的时间价值及风险关系进行充分考虑,尽一切可能保证企业总值达到最大。

(二)选择合适的烟草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在烟草企业经营活动中,财务管理活动是重要的一方面。从最根本的角度分析,财务管理活动是指采取对资金的正确管理和有效使用的方式,将企业的各方面利益进行合理的满足。在分析烟草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目标时,可以从利益的角度进行研究。投资者不仅是烟草企业关联的利益相关方,也是烟草企业最大的利益相关方。在投资者出资建立企业时,其基本目标就是在保证投资成本的基础上,能够得到收益的稳步增长。企业价值包括权益价值和债权价值,所谓的权益价值是指股东投入资本的价值,而债权价值是指企业的负债价值。为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目标,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权益价值与债权价值均达到最大值。在设定企业价值最大化时,要对效率与公平进行有机结合,能够对财务的效率性目标以及公平性目标进行有机的统一,实现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在烟草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中,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最优的选择,这个目标不仅考虑了烟草企业的各个相关方的利益,还保证了“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原则实现。

四、烟税对烟草企业的影响

(一)烟税对国内外烟草企业带来不同的影响

在1983年组建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对中国的烟草市场进行统筹控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政府的烟草政策,其中包括各省的烟草种植配配额、烟叶定价,设定卷烟生产限额,并管理烟草的国际贸易。虽然从很大程度上,烟草总公司是一个垄断性的企业,但有许多子公司在各省份进行不均匀的分布,不同的子公司拥有不同的公司规模,之间通过竞争获得企业利益。每个烟草公司都会将销售计划、卷烟厂的生产订单制定号,并负责相应的销售。每个公司是分散式的分布在中国烟草市场上,每个公司都会通过一定的措施,获得自身的利益。各地的地方政府可以从烟草公司中获得一定的利益,主要是采取税收及就业两种方式。

在20xx年,中国加入WTO时,同意了一些条款。1、降低烟叶进口关税;2、降低卷烟的进口关税;3、取消对烤烟和卷烟的出口退税;4、取消出口津贴。这些条款的设定使得中国烟叶在全球烟叶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大降低了,让国外牌子的卷烟获得了很大的优势。因此税收政策的设定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财务情况,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情况。而且从中国加入WTO以来,烟叶的关税呈下降趋势, 1999年为64%,20xx年为25%,到20xx年降为10%;卷烟的关税也从20xx年的49%降为20xx年的25%。正是因为关税大幅度逐步降低,使得国外烟叶有的竞争力大大增强了。

(二)税收政策的调整带来的影响

目前中国在烟草税收政策上,主要呈现以下几点明显特征。一是税收调控重点在于中央财政收入;二是税收调控环节着重在烟草生产和批发环节;三是税收调控范围着重在烟草生产与流通企业;四是税收政策对象着重在高档卷烟产品。 在调整烟草税收政策中,主要采取的措施是,第一,将烟草及其制品的消费税进行进一步的提高,在短期或是长期内进行调整烟草的消费税。第二,同时实行多项烟草相关税收政策,其中有调整消费税、取消烟叶税、并对烟草税收的政府分享机制进行改革,不仅在烟草生产及流通企业的利润水平上进行调整,还对烟草吸食者的消费成本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第四,在提高烟草税收的同时,能够发展烟草行业,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烟草产业的发展与烟草危害降低的情况进行一定的平衡调控。第五,在提高烟草税收时,同时打击烟草走卖。第六,提高烟草税收与非税控烟措施并行。

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的改革,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烟草企业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由于烟草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在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时,烟草企业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宏观调整,保证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尽量将税收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值,确保烟草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烟草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税收调整带来的影响。第一,转变营销理念。第二,尽一切可能构建其良好的烟草市场秩序。第三,执行低碳经济工艺流程.减少碳排放量。总而言之,烟草税政策的调整会给烟草企业带来较大的考验,烟草企业要进行积极主动的应对,这样才能保证改革的深化进行,加强基础管理,将市场潜力都挖掘出来,保证行业持续、稳定与健康的`发展。

五、解决烟草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建议

(一)烟草企业向更全面的方向发展。

近年来引入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对标管理,推动基础管理上水平,使企业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包括在市场管理和营销服务上水平,也包括注重自主创新研发,稳步推进卷烟减害降焦,提升卷烟结构档次,既认真履行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的责任和义务,又提高了企业的整体效益。就是这样,烟草行业一直致力于维护国家利益至上(实行专卖制度,就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消费者利益至上(实行专卖制度,才能更好地巩固市场,消除假、私、非烟的生存空间,服务好市场,实现三个满意),除此以外,烟草行业为自身的特殊利益,始终树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想,努力为增加国家积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完善烟草企业的评价体系,增加违反会计法规的处罚力度

在对烟草企业的业绩进行评价时,要特别重视评价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和合法性,业绩评价的标准与设计的考核策略在进行的过程中,要针对企业会计信息的整个过程进行考核,避免出现偏向或者考核遗漏等等问题,以此来确保企业的考核具有真实性。一是,总公司在对自己的子公司进行考核时,要尽量不从管理的角度进行考核,要从投资者的角度进行相应的考核。而企业的行业行政管理能力是不必要考核的,要通过企业的具体操作进行。二是,要以烟草公司的主题进行考核,可以将企业的业绩考核部门建设出来。三是,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主要对经理级别的人员进行评价考核,一般把考核的期限分为年度考核以及三年任期考核.

(三)加强企业的人才培养。

提升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工作水平和素质针对烟草行业的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改革时,加强企业的人才培训是企业能够提高盈利的重点之一,所以要相应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地位以及增加针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在最大程度上解决烟草系统的基层财务人员由于未经系统的专业学习,而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使得对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进行较好地处理。

六、结语

只有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烟草税收水平,才能对烟草消费进行很好的控制,并能够实现相应的社会相应,而且增加了一定的财政收入,对于收入效应也进行了相应的实现。加强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是相当必要的,这样才能有对烟草业进行相应的产业结构调整,从而适应国际潮流。这不仅关系财政大局,也影响着国民的加快,因此要加大对烟草科学与烟草经济的研究力度。并采取合理、正确的税收政策,充分保证烟草企业健康、稳定的存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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