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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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篇1
为认真汲取怀化市中方县“10·22”脚手架垮塌事故、长沙县“10·26”雨水收集池土方坍塌事故以及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20xx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特制定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各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文杰
副组长:各党政领导
成员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泉塘行政执法队、各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服务中心,由周霄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一)街道为业主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街道属地管理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整治原则
对于街道为业主的在建项目,街道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中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于街道属地管理项目,按以下整治内容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并加强与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参与其组织的安全整治行动。
五、整治内容
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各项规定,领导小组重点对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临建设施、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深基坑整治重点
未按要求组织深基坑、高边坡、桩基础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审、论证;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内支撑架设、支护施工不及时,未按要求分层开挖、分层支护;放坡坡率、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土方开挖施工不规范,未按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在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前提前开挖下层土方;基坑顶部和底部、人工挖孔桩的降排水措施不符合要求;基坑边违规堆载,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未对基坑、边坡的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核实,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保护措施未到位;基坑支护未组织联合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建设单位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深基坑、高边坡监测,监测单位未按方案和规范要求实施监测,监测项目不全,监测频率达不到要求,监测数据不真实,监测报告不及时;监测数据异常或报警,建设、施工、监测等单位未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二)建筑起重机械整治重点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权备案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是否与使用单位签订安拆合同,且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安拆单位是否按程序编制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按程序进行审批、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设备进场后各责任主体单位是否对设备构配件组织进场验收;设备安装前是否按程序进行基础验收,隐蔽工程资料是否齐全;预埋件及地脚螺栓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安装(拆卸)及操作人员是否有资格证件,是否按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监理单位是否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件进行网络查询,是否按照“四证合一”要求进行管理;安装(拆卸)前是否按要求办理开工条件审查;安装(拆卸)设备的构配件是否为原厂构配件,构配件编号、型式是否与产权备案时的构配件编号、型式一致,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和随意安装行为;安装(拆卸)过程中安拆单位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使用单位项目经理、机械员、安全员是否在岗,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旁站。
(三)脚手架及高支模整治重点
排查脚手架和高支模的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构造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架体基础排水是否通畅,钢管、扣件等原材料是否经进场验收合格,材质是否达标;检查架体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堆载,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检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拆、提升、下降作业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专项方案是否按程序编审,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组织专家论证,是否严格按方案施工。
(四)有限空间作业整治重点
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空间通风、通讯、有害气体检测、消防等情况;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编审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五)消防安全整治重点
检查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及易燃、可燃物按规定集中堆放并苫盖情况;检查各类储气罐规范存放和使用情况;检查消防水源和水管的配备情况;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查临建设施违规用电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临建设施整治重点
临建设施选址是否妥当,是否违规设置在滑坡体等危险区域、易积水或洪水位以下低洼地段;临建设施主要受力结构是否存在变形,是否安全牢固;临建设施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七)建筑市场整治重点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要求,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上报失信行为等处罚。
六、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11月6日)
要求街道内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组织对本企业所辖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对项目检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要督促项目部认真整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1月7日-11月30日)
街道及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街道及各成员单位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加强标杆企业和良好监管经验的推广宣传,推动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街道及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管理首要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不得违法违规发包,任意压缩工期。施工单位要落实项目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全数检查,严厉查处。街道及各成员单位组织专业力量对街道职责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全数摸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送县行政执法局严肃查处,并纳入“一单四制”管理。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予以通报,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三)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相关单位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20xx年1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报送至泉塘街道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60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有效遏制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决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我县20xx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排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教育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排查时间
20xx年10月—11月。
四、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学校安全常规。
1、校舍安全。排查围墙、楼梯扶手以及门窗、玻璃、吊扇、灯棍吊链、宣传栏、橱窗、木屋架、水泥檩条、墙体裂缝、闲置房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突然发生安全事故。
2、幼儿园设施。查看幼儿园大型玩具是否完好,幼儿园围墙、大门有无安全隐患,活动室设置是否合理。
3、安全保卫。查看防卫器械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损坏,安全警戒线是否清晰,监控平台、摄像头是否能正常使用且保存30天。保安是否持械上岗、校园巡逻及上下学值班记录,是否保安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4、校园设施安全。查看校园内校墙、车棚、升旗台、厕所、体育器材等是否完好,有没有安全隐患。
5、校长陪餐制度建设。
(二)食堂食品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陪餐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及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落实情况,食品留样落实情况等,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三)消防安全
1、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热得快、电炉子、违章电源插座等。
5、实验室、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日常检查工作中要注意单位用电安全,人离开办公室或下班前切记要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是否已关闭电源,切实做到人走断电。
7、检查学生宿舍,禁止违规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电热锅、电热壶、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熨斗、电热毯、违章电源插座等电加热类器具
(四)交通安全
加强冬季交通安全教育及校车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增强管理工作实效性。同时各校要教育学生放寒假期间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养成道路交通安全参与意识,提醒监护人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抵制搭乘农用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非法载客交通工具,要高度关注霜雾、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学生的交通安全。不具备道路、车辆公共交通安全规定的区域校园,严禁租用和变相使用车辆用于组织师生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违规行为。
(五)防溺水安全
切实将防溺水工作常态化,全县中小学持续深化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行动,即上一节专题教育课、出一期专题板报(手抄报)、开展一次防溺水应急演练、播放一次防溺水警示教育视频、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写一篇防溺水日记,营造浓郁的教育氛围,使学生时时处处受到防溺水教育的浸润,让学生真正入脑入心。
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家校沟通,教育引导家长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特别是要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暑期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看护,及时掌握学生去向,防止孩子独自下水游泳、戏水。
五、检查方式
学校自查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中旬
教育局抽查阶段:20xx年11月下旬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篇3
为全力歼灭和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根据市道安办《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岩道安领导小组〔20XX〕3号),结合龙岩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疫情防控、道安综合整治工作两手抓,紧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重点人、重点车、重点路、重点违法,通过持续开展全方位、分步骤、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非法客运”,集中消除一批重点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
二、工作步骤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隐患、制定清单(即日起至4月25日)
(一)深入部署,广泛发动。组织学习、动员部署,学习领会贯彻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
(二)全面摸排,制定清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公路部门,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三)滚动摸排,即排即整。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控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出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化解风险(4月26日至6月15日)
(一)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对第一阶段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治,达到消除隐患。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治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应急防范措施。
(二)序时整治,封堵漏洞。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严防固守(6月16日至10月31日)
(一)检查验收,落实整改。认真组织检查验收,通过“找茬挑刺”形式进行严格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够到位的要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并通过“回头看”的方法,随时进行抽检,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二)加强调研,检视指导。适时组织人员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等进行跟踪督促,通过调研、检视指导,着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总结提炼、建章立制(11月1日至12月15日)
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积极做好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先进经验做法推广和报送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深入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和路段督促指导
1.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通过认真摸排和梳理,确定国省道、农村道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
2.制定措施,督促指导。对确定重点督促指导的区域、道路,制定“一路一策”等具体措施,并强化督导力度,推动整改措施、安全防护到位,全面解决涉及车辆坠崖坠水、“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等易发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重点问题。
(二)集中深入重点运输企业检查指导帮扶
通过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支援、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安全复工复产。
重点企业。“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
重点隐患。严查“黑客运企业”,及时抽查、检视企业防控疫情、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确定隐患重点企业。
指导帮扶。将隐患重点企业作为专项工作重点检查指导帮扶对象,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指导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三)集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
1.重点车辆。突出围绕严防“病车”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渣土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
2.重点驾驶人。突出围绕严防“病人”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按有关规定整改到位。
(四)集中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马路集市、团雾雨雪冰冻和事故多发等路段的安全隐患。
1.重点推进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20XX年已列入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交通部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段37处,各整治责任单位要迅速组织部署实施,落细落实各环节隐患治理措施,全面消除道路风险隐患,确保在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2.加快完成“五有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的建设,确保年底前建设完成率达70%以上。对已整治和建设的路段、路口要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做好有关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
3.持续开展道路隐患滚动排查。认真对20XX年度上报省市为民办实事的路段要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等因道路原因导致事故多发或存在行车危险的交通隐患,组织专家和长期从事交通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复核,确保上报路段隐患原因明晰、整治措施准确、责任部门清楚;根据当地政府部署,开展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的排查工作,确保各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
4.推进“四好”公路建设,提升道路安全设施保障。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集中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
5.强化公路桥隧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以公路隧道,特别是交通流量大和通行“两客一危”车辆较多的隧道、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隧道为重点,进一步排查整改安全设施不全以及影响隧道设施使用、安全运营的关键问题。加强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集中优势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公路“滴洒漏”等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六)集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4月15日前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每季度末月20日报季度阶段性工作小结,12月15日前报工作总结,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市局安监科。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篇4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迅速的行动,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开展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彻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明确主体,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产权人、使用人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
2.全面动员,群防群治。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纵向要全面动员部署到位,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横向要全面宣传动员到位。广泛发动专业技术人员、居民群众等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排查整治。
3.全面排查,立查立改。通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部门街道乡镇核查和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鉴定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入户,全面摸清自建房情况,从快从严处置隐患,加强监管,督导检查,立查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分类处置,依法整改。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进行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威胁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要立即停业停用,并疏散建筑内和周边的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任务。针对昆明市自建房粗放发展,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隐患较多、存在系统性安全风险的实际,全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基于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前期工作,充分利用有关信息平台和数据成果,以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为重点对象,对农村自建房、城镇自建房开展排查整治。
1.突出重点区域,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综合交通枢纽周边、旅游景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建大项目周边、地势低洼、靠山临河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2.突出重点场所,聚焦农家乐、宾馆、饭店、民宿、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电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疫病集中隔离、社区办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多种混合设置等人员聚集、多种风险交织叠加的自建房。
3.突出重点房屋,聚焦昆明主城区城中村90年代前后建成的3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违法违规改扩建和存在突出火灾风险的自建房。
(三)排查整治内容。重点围绕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3个方面,全面摸清全市现有自建房基本情况。
1.审批程序方面。房屋建设无正式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擅自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各类经营性自建房未经安全性审查、未经经营许可、证照不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虚假等情况。
2.实体安全方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建筑面积,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野蛮装修,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受损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房屋主体结构及附属构件(设施)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明显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建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等情况。
3.消防安全方面。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搭建、装修,消防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餐饮企业等未安装燃气泄漏截断报警装置;燃气管网老化、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存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充电;液氨制冷剂的冷库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合用;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健全、未落实等情况。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依据专业评估鉴定结论,按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进行分级分类、划定安全区域、设立警示标识。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拆除、局部拆除、修缮加固等整治措施,消除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
昆明主城区不得再新建自建房,农村自建房建设纳入规范管理,加大对违法建设、违规经营及监管缺位、执法失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自建房安全隐患增量。
三、工作安排
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分为百日攻坚和巩固提升两个阶段:2022年5月4日—8月15日为百日攻坚阶段,8月16日—12月31日为巩固提升阶段。
(一)全面动员(2022年5月4日—10日)。各级党委政府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惨痛教训,以及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成立专业技术专家组,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启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二)全面排查(2022年5月4日—6月20日)。按照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镇排查—县级复核的流程,街道(乡镇)倒排自建房排查计划,动员产权人、使用人自查,同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依据《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逐一入户调查,逐户逐栋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排查数据库,形成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隐患清单。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有关部门联动,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等机制手段,同步加大对自建房安全隐患线索的收集,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正在实施改扩建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建设,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违规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自建房排查数据和安全隐患清单进行复核;对基层排查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组织专家同步进行现场评估分类,挂牌标识警示,提出处理措施建议,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报县(市)区领导小组研判。
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和经专家组现场评估认定为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自建房,街道(乡镇)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结论和处置意见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并按鉴定机构处理建议立即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危房不住人、不营业。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6月20日前全覆盖完成自建房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应评估全评估、应鉴定全鉴定;依据排查评估鉴定结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分类处置,做到隐患实时监控,确保重点房屋安全风险处于重点监管之中。
(三)全面整治(2022年6月20日—8月15日)。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通过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综合施策,做好群众工作,动员引导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限时主动进行整治;危及公共安全时,立即停业停用并开展整治,如产权人、使用人拒不配合整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进行强制整治。对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拆除危房;对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的自建房,立即撤离人员,采取加固等措施;对一般安全隐患(蓝牌警示)的自建房,采取修缮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整治工作要落实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形成闭环管理。
针对居民现居住的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没有其他居所的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可统筹利用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作为过渡性周转住房。针对属于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警示)、重大安全隐患(黄牌警示)且短期不能全面启动拆迁改造的城中村自建房,要立即动员居民搬离,做好房屋调查和资料保全,拆除相应房屋,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统一做好后续安置补偿工作。
(四)巩固提升(2022年8月16日—12月31日)。在全面巩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存量安全隐患全面清零,同时严控增量。规范自建房的管理,将3层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房,以及拆迁安置区房屋全面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将规划管控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起来。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严格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经营性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前置条件,对经营性自建房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加快建立完善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机制,发挥街道、城镇、村、社区、物业企业作用,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清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施工队伍监管,依法打击无资质或借用资质违法违规承揽工程的行为。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昆明市农村住宅宅基地的相关管理办法,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规划建设审批管理相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昆明市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的流程和措施,于2022年10月1日前出台有关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自建房安全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按照“市级统筹推动、县级组织实施、镇街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市级成立市长任组长的昆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需要组建工作专班和联合督导组。
(二)强化部门联动。衔接国家、省级工作机制,市、县两级由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三个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体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消防等相关部门,建立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会商会办机制,每周开展工作调度,指导下级部门开展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责任,以及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责任。
(三)强化技术保障。根据《云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手册》等技术标准,市级层面统一全市技术标准,成立市级技术指导专家组,统筹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动员组织相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全过程参与排查工作,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参与安全鉴定。
(四)强化要素保障。各级党委政府统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素保障。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有效化解自建房安全整治中涉法涉诉问题。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对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从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检测、竣工验收以及经营许可等方面,建立完善自建房全链条监管体系,研究出台支持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和规范自建房建设管理有关政策措施,主动服务、优化审批、疏堵结合,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五)强化宣传引导。新闻宣传部门牵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普及自建房规划、建设、安全、法律等方面有关常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组织志愿者进社区(村组),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发动群众开展房屋安全自查,积极举报违规装修改造、违法搭建等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行为线索。
(六)强化跟踪问效。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四级实行“挂图”作战,确定数据统计专员,每日汇总自建房排查整治统计数据,逐级上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按照安全隐患等级实行“色卡”管理和“销号”管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及排名情况,由市级联合督导组及时提醒调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根据需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针对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隐患消除不及时的情况,视问题严重程度,按规定及时约谈提醒有关责任人。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篇5
为了加强和落实公司安全标准化的运行工作,认清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必要性,进一步促进完善我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理念和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标准化意识,真正落实安全标准化工作,以此为契机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实现我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日常管理标准化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把落实公司“消除隐患、预防事故、改善环境、持续发展”作为重点工作,强化安全工作的'正规化和标准化,杜绝各种违规违章现象,建立健全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标准化工作,公司成立了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好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四、进度安排
按照公司进度安排,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6月初):为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学习《XXX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组。
第二阶段(20xx年6月-8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阶段。对照《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标准》,找有资质的安全标准化咨询中介机构,结合实际落实自查整改工作,建立各项安全标准化体系并运行。
第三阶段(20xx年9月):自评阶段。在咨询机构的指导下进行自评,编写自评报告。
第四阶段(20xx年10月):考评阶段。找有资质的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进行考评。
第五阶段(20xx年11月):申报阶段。准备好相关资料,适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三级达标考核申请,确保一次通过达标验收。
五、工作内容
1、抓好宣传工作,贯彻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管理人员。
4、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资料工作,真实及时地记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5、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标准,改善劳动条件。
6、强化安全监督队伍,把安全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分班组、分个人进行制度化,作业化,标准化,做到道道工序有监控,各个岗位有监督。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及时妥善解决。
8、定期召开安全各项会议,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9、强化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抓重点,抓典型,认真落实风险动态管理,层层把关,确保不发生各项事故。
10、定期组织开展化学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
六、工作要求
1、全体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安全标准化达标各项工作要求,真正在意识上有增强,在行动上有进步,在管理上有提高。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把握重点工作,加强生产过程的监控、安全生产的监督,规范队伍管理。
3、把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实效。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篇6
20xx年3月26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掌石沟煤矿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政办发【20xx】27号及高煤发【20xx】3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二、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为搞好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成立领导组:组长:史常青副组长:周团结刘光增董维山张宏飞李大桂成员:各科室第一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培明兼任
三、隐患排查治理时间
从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
四、隐患排查整治方式
1、科室自查。各科室要成立由科长负责的检查组,深入现场进行自查自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全面排查。由安全监察科牵头,对全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成专人进行监督、处理,回查。
3、专项检查。根据本矿特点及煤矿的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稳定。
五、排查整治内容
1、矿领导是否在岗值班
2、驻矿安监员是否24小时驻矿盯守
3、是否存在未经复产复工批复擅自组织建设行为
六、相关要求
1、严格履行职责,深入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过程必须措施到位,全过程派专人监控,严盯死守,直至隐患彻底排除。
2、各科室第一负责人要亲自主抓,落实责任,制定措施。
3、必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治到位。
4、领导组要加大突击检查、夜间突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对玩忽职守,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深入现场。加强夜间的巡查力度,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理。
6、各科室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篇7
为深化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城管系统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市安全隐患排查指挥部和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组联合印发《全市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20XX〕1号)和《关于印发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道安办〔20XX〕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开展全市城管系统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省、泉州市、南安市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全面摸清辖区交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通过集中排查治理,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全面提高城市管理交通安全生产整体风险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路面管控
局渣土办、各中队要采取流动、固定、错时执法等方式,以“渣土车”作为整治重点对象,以在建工地、渣土车源头单位周边路段为重点路段,严禁“渣土车”车轮带泥、抛洒滴漏、无证运输、不按路线以及“黑车”运营。在辖区内不间断巡查,重点巡查经常反复偷倒点以及未交付使用的路段,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倾倒渣土。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始终保持常态化执法高压态势和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有效遏制“滴撒漏”。
责任单位:局渣土办、各中队
(二)强化市政设施专项整治力度
目前,正处于防汛期间,市政处、给排水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各类破坏市政设施行为,一旦发现破损路面、丢失井盖,或者道路排水出现堵塞,要及时修复;一旦遇到雷雨天气,道路发生积水堵塞,给排水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通;市政处要加快为民办实事项目道路隐患整改,确保城市道路安全无隐患。
针对市区管辖桥梁,市政处要及时委托检测机构对管辖城市桥梁持续开展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荷载试验等检测工作,对检测发现的病害问题,及时开展维修加固,确保城市桥梁安全、稳健运行。
责任单位:市政处、给排水
(三)加强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整治
开学在即,各中队要组织对辖区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加大巡查频次,重点位置定人守岗,一旦发现,坚决取缔,有效遏制流动摊点。
责任单位:市容中队、各中队
三、整治方法
各有关科室(中队)要立即行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迅即细化落实
即日起,各有关科室(中队)要根据方案部署,结合实际,对交通安全迅速开展拉网式、起底式的大排查,力争4月中旬完成单位的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制定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严格监管执法
各有关科室(中队)要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重点检查责任单位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排查是否认真还是走过场,排查发现的隐患是否上报、是否按期整改,对责任单位不重视、工作流于形式化,存在“应排未排、排而不整”现象的,要严格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三)科学有效整改
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急重轻缓,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造册登记,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科室(中队)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此次交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统一安排部署,各有关科室(中队)要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务必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南安市城市管理局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各相关科室(中队)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对本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组织研究,细化内部分工、推进方案和措施,及时研判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要亲自督办,落实整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责任科室(中队)负责人切实肩负起管辖行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字当头,层层传导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各中队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严格落实。
(三)强化查缺补漏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推动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深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隐患和风险,重点对容易导致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隐患、风险进行摸排,把问题、风险、隐患全部排查出来,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提出一些实实在在管用的具体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杜绝走过场。
(四)公正文明执法
采取路面执法管控时,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执法,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意方式方法,灵活稳妥处置,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五)加强道安宣传
各相关责任科室(中队)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墙体广告、大型LED显示、渣土管控平台、走访在建工地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各相关责任科室(中队)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完善隐患排查清单。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篇8
为做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管控力度,全力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我镇决定自20xx年11月28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协助县有关部门在元善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协助严查农村地区客运班车、面包车违法超员和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消减农村务农务工时期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专项治理期间,实现全镇农村地区公路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数量同比上升50%以上,死亡人数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下降至少50%。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以农村客运班车、面包车、私家车、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车辆。
(二)重点违法: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农村地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路段:农村地区通往果园茶园、养殖场、田地、厂区工地的主要道路,进出镇村交通运输主要路段。
(四)重点时间:农村交通运输“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周末及节假日农村地区休闲游、自驾游集中时段;协助县有关部门每月10日、20日、30日统一行动。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研判分析。
要认真分析辖区内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地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农村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协助县有关部门开展对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协助交通运输、公路、公安部门持续开展督办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推动各村、企业加大对长大下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整改力度,推动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五明确、五落实”。协助县有关部门积极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确保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落实到位。协助县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提升‘四好农村路’质量安全水平”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平安村口”建设,确保年内建设率达到100%。
(三)全面加强路面管控。
整治行动期间,协助道路交通运输、公安、公路部门开展联合执勤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管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特别是针对本地特色农产品产销旺季交通运输繁忙的.时段、路段,以及周末、重大节假日农村地区休闲游、自驾游集中的时段、路段,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查排查频次和密度,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和引导,及时消除路面动态事故隐患。
(四)集中开展统一行动。
每月“逢十”为全镇协助县有关部门统一行动日。行动日期间,协助道路交通运输、公安、公路部门深入农村地区道路加强执勤执法,严格检查重点车辆,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交通等违法行为要比平日增长15%以上。
(五)全面加强部门协作。
要充分发挥属地职责作用,对农村客运班车超员违法的,一律通报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协调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倒查追究企业责任。对客运班车涉及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协助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查清相关企业、主管部门、个人责任,推动督办整改,促进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快完善“平安村口”“一灯一带”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发挥农村劝导站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重点村领导带头上路劝导,组织劝导员加大劝导力度,严防超员面包车、违法载人货车、超员载人摩托车出村上路。协助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农村客运班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六)全面加强宣传曝光。
要强化对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等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专项治理措施,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协助县有关部门定期深入运营农村班车的客运企业开展以超员违法和系安全带为教育主题的交通安全宣讲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驾驶人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重点提示务工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清晨傍晚出行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农村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运用本地近期发生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典型案例和事故案例图文、视频等资料,加大警示曝光力度,以案说法、警钟长鸣,深入种植养殖厂、厂区工地、乡村学校开展专题宣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
临近年终岁末,农村地区务农、务工人员集中出行增多,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风险加大。要把农村公路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目标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部署,落实专项治理措施。协助县有关部门统筹农村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国省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的执勤安排,多点发力,各有侧重,互相促进,形成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合力。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采取战果通报、调度督办等形式大力推进整治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二)规范执勤执法。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行为管理,对农村地区群众执法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群众有不理解甚至对抗情绪的,应采取克制和耐心说服的执法策略。要加强农村地区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安全防护工作,科学设置执勤点位,配备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摆放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防发生执勤伤亡事件。
(三)加强督导检查。
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工作标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通过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确保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单位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每月上路检查,跟车暗访,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