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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2025/04/22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精选10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1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严格落实“进必扫码、出必销号、实名登记、责任明确”要求,坚决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防线。

二、建筑工地防控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把建筑工地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一体化格局,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加强对建筑工地在核酸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密切与属地协作联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压实企业责任。建设单位要负起首要责任,组织协调参建各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施工总包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现场封闭式管理,做好场所码及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履行监督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4.压实个人责任。建筑工地现场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个人自身防护。

(二)强化人员管理

建筑工地应通过“青岛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及时动态掌握中高风险区信息,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对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外地入青返青等人员,有针对性落实好防控措施。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严格准入管理,按照常驻人员、临时人员进行分类管控。

1.加强常驻人员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工人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通过实名制闸机进入工地。入场人员信息要第一时间纳入“应检尽检”系统,退场人员相关信息要及时销号。

2.加强临时人员管理。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填写《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见附件1),完成车辆、材料等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工地,离场时要及时登记。

3.摸清现场人员底数。建筑工地全面准确掌握进出工地人员底数,每日核对“场所码”扫码登记人数、实名制道闸系统通过人数、《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登记人数,确保人数相匹配、无差漏。

(三)加强核酸检测管理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落一次”。主动协调属地街道、社区,安排力量到工地为现场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如属地无法派人,应组织班组到附近检测点进行检测。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应检尽检”系统账号创建、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各项目“应检尽检”系统人员信息,跟踪检查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对系统报警人员及时处置。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建筑工地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原则上一个建筑工地只设一处人员进出口,并设置闸机。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设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公示牌(见附件2),在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等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明白纸(见附件3),动态更新有关内容。推广实名制检验、场所码查验、体温测量一体进行,严禁查验结果异常人员进入工地。

2.落实防疫卫生措施。工地消杀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物资材料、设备设施、项目用车等,并建立日常消杀台账。办公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杀和通风处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应记录。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办公人员优先使用无接触办公方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控制会议时间。住宿区实施门禁管理,房间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分配,合理安排住宿人数,禁止人员窜访和聚集活动,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人员就餐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餐具宜采用个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温消毒。建筑工地均应设置临时隔离点,且与生活区、办公区严格分隔。

(五)加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有疫情地区旅居史、密接或次密接的人员,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跟进实施处置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建立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筑工地严格服从属地街道防疫部门指挥,积极主动融入属地街道防控网络,有效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建立属地街道、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方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二)加强检查督导。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属地对接,对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等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成立工作专班。建筑工地要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牵头,施工总承包、监理、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具体实施过程中,与市、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治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目的,整合服务力量,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凝聚社区治理合力,进一步理顺我区封闭式物业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和权责关系,按照“政府负责、行业管理、部门配合、乡(镇)组织、社区落实、企业服务、业主自治、属地管理”原则,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社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参与的公共协商平台,形成组织引领、多方互联、民主共商、协同共进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构建社区物业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格局,组织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解决社区建设、物业管理、民主自治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全区社区物业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及我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三级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区、难点处置在一线”,以依法治理和优质服务,提升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最终全面达到星级服务标准。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指导全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

2、成立xx区物业行业协会。通过成立行业性组织,切实加强行业间的统筹联动、沟通交流、良性竞争,进一步促进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积极加强与市物业协会对接,及时获得行业最新动态信息,在联系企业、连接市场、服务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优势,更好地提升我区物业企业品牌。

3、加大业主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把热心公益、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吸收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依托楼栋长、单元长等机制,注重吸纳不少于50%的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打通社区党建末梢,探索出“党建引领、有序参与、依法依规”新模式,切实推动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二、健全机制

(一)纠纷调解机制。在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下设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班和联动机制,吸收懂法律、懂政策、懂操作的民间调解高手参与,着力协调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推动矛盾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考评奖惩机制。把文明创建、投诉处理等要求指标量化,建立考核清单,每年由区物业行业协会依据清单对物业项目开展考核工作。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70—79分为一星级物业项目;80—89分为二星级物业项目;90分以上为三星级物业项目;对得分在6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黑名单,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同时,对物业项目及个人进行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在五年内禁止参与我区辖区内物业项目竞标;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一)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制度。

1、实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市场准入制度。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区房管局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禁止房地产开发商直接指定物业服务企业。

2、实行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参与投标的,应事先征求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的意见。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物业行业协会每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进行考核,由小区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对处于整改期内、评价差、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

(二)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在住宅小区房屋竣工验收时,规划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停车场(泊位)、公共设施设备(含地下水管网、电网、雨污水管网等)验收应当由区房管局、属地乡(镇)政府、社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盖章,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管理混乱。

(三)建立诚信档案,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

1、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五年内禁止参与物业项目竞标。

2、对星级物业项目实施奖励支持政策:

(1)星级物业项目遇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的从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物业公司催缴物业欠费;

(2)区司法局监督指导小区成立人民调解组织,为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3)星级物业项目采取司法程序追讨物业费的,可向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3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严格落实“进必扫码、出必销号、实名登记、责任明确”要求,坚决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防线。

二、建筑工地防控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把建筑工地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一体化格局,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加强对建筑工地在核酸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密切与属地协作联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压实企业责任。建设单位要负起首要责任,组织协调参建各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施工总包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现场封闭式管理,做好场所码及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履行监督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4.压实个人责任。建筑工地现场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个人自身防护。

(二)强化人员管理

建筑工地应通过“青岛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及时动态掌握中高风险区信息,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对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外地入青返青等人员,有针对性落实好防控措施。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严格准入管理,按照常驻人员、临时人员进行分类管控。

1.加强常驻人员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工人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通过实名制闸机进入工地。入场人员信息要第一时间纳入“应检尽检”系统,退场人员相关信息要及时销号。

2.加强临时人员管理。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填写《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见附件1),完成车辆、材料等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工地,离场时要及时登记。

3.摸清现场人员底数。建筑工地全面准确掌握进出工地人员底数,每日核对“场所码”扫码登记人数、实名制道闸系统通过人数、《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登记人数,确保人数相匹配、无差漏。

(三)加强核酸检测管理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落一次”。主动协调属地街道、社区,安排力量到工地为现场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如属地无法派人,应组织班组到附近检测点进行检测。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应检尽检”系统账号创建、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各项目“应检尽检”系统人员信息,跟踪检查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对系统报警人员及时处置。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建筑工地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原则上一个建筑工地只设一处人员进出口,并设置闸机。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设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公示牌(见附件2),在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等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明白纸(见附件3),动态更新有关内容。推广实名制检验、场所码查验、体温测量一体进行,严禁查验结果异常人员进入工地。

2.落实防疫卫生措施。工地消杀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物资材料、设备设施、项目用车等,并建立日常消杀台账。办公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杀和通风处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应记录。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办公人员优先使用无接触办公方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控制会议时间。住宿区实施门禁管理,房间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分配,合理安排住宿人数,禁止人员窜访和聚集活动,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人员就餐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餐具宜采用个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温消毒。建筑工地均应设置临时隔离点,且与生活区、办公区严格分隔。

(五)加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有疫情地区旅居史、密接或次密接的人员,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跟进实施处置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建立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筑工地严格服从属地街道防疫部门指挥,积极主动融入属地街道防控网络,有效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建立属地街道、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方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二)加强检查督导。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属地对接,对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等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成立工作专班。建筑工地要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牵头,施工总承包、监理、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具体实施过程中,与市、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4

为认真落实南通市政府防控疫情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封闭式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疫指挥部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区所有小区100%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小区100%建立管理责任体系,100%建立管理工作制度,管理人员100%到岗到位,上级交办排查任务100%完成,政府通告、防疫宣传100%覆盖,对留观人员关爱100%符合要求,一线管理人员100%有防护措施,党员模范引领作用100%发挥。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管理责任体系。所有小区均建立街道领导、社区领导、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并在小区入口处公示。所有区级机关下沉社区人员重点参与小区封闭式管理工作。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管理责任体系。对无物业管理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式管理等防控措施。可以整合相邻小区,科学合理确定封闭的出入口,进行封闭式管理。

(二)建立管理工作制度。小区人员进出测温、查询登记有专人负责;人员作息、轮岗有合理安排,人员防护设施有保障,管理需要的水电等设施安全可靠。

(三)严格管理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纪律,管理人员在岗在状态;严格保护小区居民隐私信息,严格保密防疫工作信息。

(四)落实管理工作部署。

1.加强出入口管理。所有进出小区人员必须全部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进入人员进行提醒劝返。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武汉、温州等,以下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须有人领进并实名登记备案,严格限制活动范围。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

2.认真排查核实。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公安机关排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核实筛查近14天有外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的人员,动员相关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报告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营造宣传氛围。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喇叭广播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政府通告、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楼栋、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鼓励居民群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落实出租人主体责任,加强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5.暂停各类工程施工。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6.禁止集聚性活动。小区小游园、居民楼车库前不得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等;车库内、居民家不得打牌、打麻将、串门、聚餐等。对反复劝告,仍然对抗管控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7.严控公共场所。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8.关心弱势群体,关爱留观人员。关心小区弱势群体、特别是孤寡老人、生活困难群众,解决他们生活困难。重点关注、解决因为防疫引起的相关问题。督促居家观察人员严格执行防疫要求,积极关心他们的生活,切实解决生活困难。

9.发挥网格化机制作用。要在社区统一调度下,借助网格化机制,利用网格与警格、网格与邻里、网格与社会组织的融合优势,在信息收集、排查摸底、服务居民、矛盾化解、协调联动中发挥作用。

10.关爱一线人员。要关心一线工作人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对收集重要情况、化解重大矛盾、消除疫情重大风险的,及时给予褒奖,对防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5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施工现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意识。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身防控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建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项目部微信工作群,宣传展板,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对疫情防控知识的认知和理解。

3、全员参与,群防群治。动员项目部全体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各级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群防群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严格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

(2)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施工人员通过手机定位查询确认在京时间,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实名制登记录入公司人员管理台账。没有健康信息的人员不得进人施工现场。

(3)配备专职卫生员。专职卫生员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监测体温、通风消毒、按照进场人员人数配备齐全防疫物品(体温表、体温检测仪、医用口罩、鞋套、手套、消毒液等)、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台账,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社区(村)和区住建委。

(4)新进场劳务人员必须实施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5)进出现场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鞋套、手套,并进行全身酒精喷洒消毒。

(6)各自劳动岗位必须相隔1米以上,人与人接触必须佩带口罩、手套。严格控制工作时间,防止过度疲劳引起身体抵抗力下降。

(7)统一安排项目部人员及劳务人员上下班专用客车接送。接送专用客车每天专人进行消毒,在集中接送起点和终点都必须进行体温检查,接送过程中要戴好防护用品并坚持封闭式管理。

2、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

(2)施工现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3)施工现场围挡必须严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

(4)每日对施工出入口、施工区域、库房、卫生间、建筑垃圾堆放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预防性消毒,消毒方法请参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和空气流通。

(5)库房和卫生间应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每天定时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6)消毒方法采用配置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比方法:有效氯含量为5%的消毒剂,配置时取一份消毒剂,加入99份水,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顺序由内向外。

3、施工现场餐饮管理

(1)选择合法经营的'餐饮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违法违规食品和高风险食品。

(2)就餐环境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现场人员就餐时间,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实行错峰就餐,独自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餐具餐食由专人统一发放,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餐前餐后使用消毒洗手液或消毒肥皂六步洗手法流水冲洗。避免人群聚集,严格限制人员外出就餐和食用流动商贩外卖餐品。

(3)餐后废弃物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4、防护用品、机具材料、建筑垃圾管理

(1)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专人管理,每日早、中、晚集中消毒三次。

(2)进场机具专人管理,使用前后统一消毒。

(3)进场材料必须放置隔离区消毒后方可进行施工。

(4)建筑垃圾不得过长时间堆放在作业区的楼板上,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建筑垃圾必须及时装袋,并及时运走,水平运输采用小推车小型翻斗车运输,垂直运输利用建筑物电梯进行。建筑垃圾用手推车运到物业指定垃圾堆放点,堆放点每日消毒两次。办理车辆运行通行证,组织专业运输队,每日晚间将拆除垃圾清运出场。

5、“日报告”制度

实行“日报告”制度,项目部每日上午十时向社区(村)、区住建委报送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施工人员情况(包括项目总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前一日新进场人员花名册等)。

6、防疫培训制度

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日常的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社交软件传播不实言论和信息。

(1)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集中式教育,减少人员聚集。

(3)指导施工现场全体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

(4)要求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口罩,为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用过的口罩严禁随意丢弃,专人集中收纳至密闭垃圾桶。

(5)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7、应急处置

(1)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规定,建立与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畅通的联络机制,有关情况由现场专职卫生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同时向区住建委报告。

(2)施工现场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应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就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3)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应立即中止施工,封锁病人到过的施工现场所有场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4)一旦发生疫情,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工地,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对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调查登记,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意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从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外出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发生。

(6)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有关要求,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的管理还须满足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宣传,确保各基层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知晓规定要求,并贯彻落实到位。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6

按照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做好我局包联小区封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职责

负责沟通社区掌握包联小区的楼栋、单元、别墅、街面居民情况;负责摸清包联片区的分布和出入口情况;负责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紧急医疗救助协调工作;负责做好封控值守工作;做好与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对接工作。

二、包联小区实际分布情况

我局所负责的区域包括青格勒小区商住1、2号楼,别墅,风情街街面。为确保实现全面封控无漏洞,建议增加围栏进行封锁。风情街后出口封闭;别墅区东南出口封闭。(详见分布示意图)

三、领导小组

组长:

格日勒敖登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马常林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布钦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

所有人员需保持24小时畅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保证第一时间落实指挥部工作任务。

四、职责分工

设立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动员宣传组、紧急救助组。

信息联络组:承担封控期间的登记信息汇总上报、与旗指挥部沟通联系工作。(德木其格、赵娜负责)

后勤保障组:负责封控期间小区有出入不便的居民的物资采购供应保障工作。(阿古拉、孙丽丽负责)

动员宣传组:负责向小区居民宣传封控政策,获得群众配合。(全体人员参与)

紧急救助组:负责封控期间需紧急就医居民的帮助、对接医院工作。(钢托拉嘎、齐日麦负责)

封控值守组:负责封控期间的小区值守工作。(全体人员参与)

五、管控措施

确定小区出现阳性或确诊病例后,小区居民全部居家隔离,严格做到里不出,外不进,每家每户入户门和小区楼道入口全部张贴封条或安装电子门禁。

1、严格进出通道管控。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实行24小时值守。

2、严格车辆管理。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本小区车辆进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信息登记,定期做好车辆消毒。

3、加强人员管理。在本小区居住的防疫工作人员凭单位工作证明进出,工作车辆要登记、消杀。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7

为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生命安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具体部署,学生居家线上接受教育、校园实施全封闭管理,还有部分学生封闭在学校学习生活,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新情况和新要求。各地各校对此要有一个清醒认识,深刻认清“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下的学校安全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等重要性,克服重疫情防控轻安全稳定的错误倾向,强化政治认识,负起政治责任,体现政治担当;要认清学生居家、校园封闭等因素给抓学校安全工作带来的松懈思想,强化风险意识,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原因分析透彻,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和风险因素;要认清封闭管控下的校园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强化主动意识和责任担当,做到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以疫情防控期间强有力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在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实校园封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要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

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和食堂燃气安全管理,使火患源头得到有效管控,消防疏散通道确保畅通;要切实加强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运输、索证、加工、用餐、留样等关口,保证学生吃的好吃的安全;围绕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和保洁、保安、教职工等重点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心理健康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突出校园安全值守。

要做到疫情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校级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在岗在位,不脱岗、不断岗;校内封闭值守人员要严守岗位,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责,加强安全巡查,切实做好看家护院的工作;要与保安公司沟通协调,固定保安员居校值守,并为他们解决好饮食、居住等生活问题,调动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监督他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是突出在校生安全管理。

要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信息,跟进采取化解措施;要联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一次在校生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及时消除学生人身伤害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封闭学生安全管控和心理疏导,及时提供关爱行动和心理健全救助,消除隔离状态下的心理健康安全隐患,提高“心防”水平;要抓实校园学生坠落防范措施,突出重点部位,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堵塞学生坠落安全漏洞。

三、延伸触角,努力维护学生居家安全。

着力抓好学生居家安全,大力开展关爱未成年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护蕾行动”,有效开发和利用家庭教育资源,提醒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家长真正肩负起监管未成年孩子的责任,通过家校携手,筑牢“家庭护蕾”防线;多途径开展线上生命与安全教育,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渠道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线上生命与安全教育教学,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各种危机的能力;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线上课程,及时推送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和家庭教育微课,缓解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居家上课带来的心理压力,加强家校共育,改善亲子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自我伤害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措施,有效提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风险预警防范保障。

设立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服务热线,24小时不间断接听教师、学生和家长诉求,及时掌握居家学习和疫情封闭隔离状态下的群众诉求和问题,及时调度解决问题;严防激化升级引发事故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要认真接听和办理热线电话诉求事项,及时解决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诉求,使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化解于初萌。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保障。

要切实加强与属地应急、公安、防疫等部门的联系,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按照规定逐级报告,确保信息上下通达,及时有效处置。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8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xx及周边省份(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安徽、陕西、四川)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xx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xx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xxxx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9

为打造和睦、温馨家园,进一步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进出、行驶、停放秩序,维护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文明公约》有关规约,结合优租房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车辆进出管理

第一条优租房租户凭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在小区物业登记、申请办理《车辆出入证》、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由于小区车位有限,合租型租户每人限办理一张《车辆出入证》。申请停车位时租户须出示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单证并提供复印件备案。未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及无环保标志的车辆将不予办理。

第二条《车辆出入证》一车位一证,应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部位。《车辆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小区物业有权收回出入证,没收押金。《车辆出入证》遗失、车辆变更,请及时到小区物业补办,不能提供《车辆出入证》的将视为临时来访车辆。

第三条临时来访车辆经核实来访人、事由无误,登记、换发临时《车辆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小区。访客车辆原则上不得在小区过夜。出租车载客进入,租户下车后,出租车须立即离开小区。

第四条各种卡车、厢式货车、中型以上客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油罐车、无牌无证的车辆、明显故障、漏油车辆不得进入小区。遇客户搬家或运送大件物品时,经核准后放行。

第五条车辆携带物品驶离时,小区物业有权询问和检查,并请客户出示《大件物品出入单》,客户须积极配合。遇到客户陈述与实际携带物品不符或其他可疑情况时,由物业管理处做出判断与处置。

第六条执行公务特种车辆如(如公检法车辆、120、市政抢险抢修、消防车等)登记放行。

第二章车辆行驶管理

第七条进入小区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标志、标线缓速行驶,遵循行人优先原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八条行驶时不得碾压、损坏绿化或其他公共设施、设备,违者照价赔偿。

第九条小区内禁鸣喇叭,禁止进行机动车辆修理、练习和教练。

第十条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险情及其他意外情况,须等候交管部门及小区物业处理,所有损失后果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一条所有机动车辆须停入停车位,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安全距离,禁止占用他人专用车位,严禁跨车位或在停车位以外的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隔离带、残疾人专用下车位及消防通道(含消防登高位)停放车辆。违规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违规当事人负责。

第十二条车辆安全停放后,租户应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第十三条业主及小区物业仅负责提供停车场地,车辆停放期间发生失窃、自燃、划痕、人员伤亡、意外突发及不可抗力等事件,租户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派出所报案,业主及小区物业不承担任何损害或损失赔偿责任。

第四章车辆违规管理

第十四条车辆违规行驶、停放或发生其他违章时,业主及小区物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通报所在单位或报警等方式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停车收费管理

第十五条小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见小区公示。

第十六条车辆出入证、道闸遥控器分别收取押金及工本费(收费标准见小区公示),租户须妥善保管,随车携带,不得转借。如有遗失或换车请及时到小区物业补办或重办,补办或重办时须缴纳工本费。

第十七条租户在签订车位租赁协议时缴付起租日至房屋租赁合同结束日期的车位费,租赁车位不足一月的`按天折算。租户因故须提前终止车位租赁协议的,预缴的车位费退回(当月不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户续租的,须在新合同开始前向小区物业支付下一租赁年的车位费,否则将视为放弃租赁停车位。

第十八条租户到期未续签车位租赁协议、支付车位费,视为自动放弃该车位。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业主及小区物业(经授权)有权根据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新规定一经公示租户即应遵守。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篇10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治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目的,整合服务力量,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凝聚社区治理合力,进一步理顺我区封闭式物业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和权责关系,按照“政府负责、行业管理、部门配合、乡(镇)组织、社区落实、企业服务、业主自治、属地管理”原则,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社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参与的公共协商平台,形成组织引领、多方互联、民主共商、协同共进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构建社区物业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格局,组织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解决社区建设、物业管理、民主自治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全区社区物业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及我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三级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区、难点处置在一线”,以依法治理和优质服务,提升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最终全面达到星级服务标准。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指导全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

2、成立xx区物业行业协会。通过成立行业性组织,切实加强行业间的统筹联动、沟通交流、良性竞争,进一步促进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积极加强与市物业协会对接,及时获得行业最新动态信息,在联系企业、连接市场、服务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优势,更好地提升我区物业企业品牌。

3、加大业主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把热心公益、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吸收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依托楼栋长、单元长等机制,注重吸纳不少于50%的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打通社区党建末梢,探索出“党建引领、有序参与、依法依规”新模式,切实推动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二、健全机制

(一)纠纷调解机制。在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下设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班和联动机制,吸收懂法律、懂政策、懂操作的民间调解高手参与,着力协调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推动矛盾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考评奖惩机制。把文明创建、投诉处理等要求指标量化,建立考核清单,每年由区物业行业协会依据清单对物业项目开展考核工作。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70—79分为一星级物业项目;80—89分为二星级物业项目;90分以上为三星级物业项目;对得分在6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黑名单,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同时,对物业项目及个人进行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在五年内禁止参与我区辖区内物业项目竞标;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一)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制度。

1、实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市场准入制度。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区房管局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禁止房地产开发商直接指定物业服务企业。

2、实行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参与投标的,应事先征求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的意见。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物业行业协会每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进行考核,由小区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对处于整改期内、评价差、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

(二)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在住宅小区房屋竣工验收时,规划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停车场(泊位)、公共设施设备(含地下水管网、电网、雨污水管网等)验收应当由区房管局、属地乡(镇)政府、社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盖章,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管理混乱。

(三)建立诚信档案,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

1、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五年内禁止参与物业项目竞标。

2、对星级物业项目实施奖励支持政策:

(1)星级物业项目遇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的从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配合物业公司催缴物业欠费;

(2)区司法局监督指导小区成立人民调解组织,为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3)星级物业项目采取司法程序追讨物业费的,可向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