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爱习作 > 短文 > 读后感 > 正文

活着读后感1000字

2025/04/28读后感

爱习作提供的活着读后感1000字(精选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1

“也许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命运。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的迷路者,我们都是按照自己认定的道路寻找方向,也许我们是对的,也许我们错了,或许有时候对了,有时候错了。在中国人所说的盖棺定论之前,在古罗马人所说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余华在《活着》这本书的序言中这样写道。

当我读完《活着》后,我与余华产生了共鸣。

《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叫福贵的人悲苦的一生。福贵年少时,确实人如其名,既福且贵。他原本是家财万贯的大地主家的阔少爷,娶的妻子也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千金。福贵富足的生活正如他自己的话一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只是,福贵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沉溺赌博,将万贯家财散尽,一夜之间沦为穷人。从富丽堂皇的大宅院搬进了小茅草屋,气得老父亲在上厕所时死去。妈妈说估计他老父亲是因为常年累月吃太精细的食物导致的便秘引发了心脑血管疾病而致死的。紧接着,他快要生产的妻子被老丈人用八抬大轿接走,母亲也积劳成疾,卧床不起。他好不容易盼回了妻子和儿子,却在去城里用仅有的银元为母亲请大夫时,被抓了壮丁。当他经历了两年的战火纷飞,九死一生,再次回到家乡时,母亲已去世,妻子已经被生活折磨得不成人样,女儿也因高烧不退无钱医治成了聋哑人。后来,他的儿子为救县长的老婆被无知的护士抽血抽干致死;女儿难产大出血去世;妻子去世;女婿被水泥板压死;外孙吃豆子撑死。福贵眼看着亲人一个个相继死去,却无能为力,最后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可以说,福贵自败完了家产后,生活的苦水就如浪潮一般向他涌来,把他紧紧地包围着,浸泡着,令他无所隐藏,无法挣脱。

然而,生活苦不堪言又如何?福贵不是活得好好的?且听他扯着粗哑的嗓子咿咿呀呀唱出的歌词:“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我想,福贵是乐观的。人世间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如此乐观的看待生命中的苦难的。唯有经历过痛彻心扉苦难的人才明白,这苦难有多苦,有多难!

作者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写《活着》这个故事,也是在告诉我们,人生充满了偶然,但是人间值得,我们唯有坦然面对,才能收获内心的安宁。

西方先哲亚里士多德说:“智者不寻求愉悦,他们在忧虑和痛苦中寻找自由。”

因此,我佩服如福贵这样能够直面惨淡的人,佩服能把自己从心魔中解脱出来,从而抵达心灵自由的乐观的人。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写道:“我用尽全力,只为过好我平凡的一生。”想想,福贵何尝不是拼尽了全力在努力过好他平凡的一生呢?

庄子云:“人生天地之间,如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

人这一生,电光石火,转瞬白头。韶华易逝,虚度有愧。既然活着,就应该认真地乐观地过好每一天,才能不负岁月,不负自己。

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2

《活着》最值得我思考的问题便是: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支撑福贵活下去的究竟是什么?没有了家人、生活拮据的福贵可以豁达生活的理由又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我思考了良久,我所得出的结论是:支撑福贵活下去的便是曾经与家人的所有美好回忆,以及对于自己年少时所犯下的错误的赎罪 。

年少时的福贵是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好赌、风流、好色,满足了所有富家子弟的恶习,但是在破产之后,福贵真切的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就如福贵自己所说的:我一个人往家里走去,走走哭哭,哭哭走走。想想自己才挑了一天的钱就累得人都要散架了,祖辈挣下这些钱不知道要累死多少人。到这时我才明白爹为什么不要银元偏要铜钱,他就是要我知道这个道理,要我知道钱来的千难万难。这么一想,我都走不动路了,在道旁蹲下来哭得腰里直抽搐。

家产积累的不易,福贵深刻的体会到了生活的苦,没有了雄厚的家产做支撑,福贵不再是当初那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地主家的大少爷,他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了,他也要学会耕地劳作,不再穿绸子做的衣服而是穿棉麻所做的衣服。

福贵家中刚破产时正处于战争年代,被拉去当兵充数的福贵再一次体验了生与死,子弹从自己耳边飞过时会有劫后余生的庆幸,会感慨生命的无常,就如老全那样,前一秒还站在你面前和你说,这死去的人里面有四个是他认识的,下一秒的老全也变成了那些人中的其中一个。甚至这样说:如果有人死了,这没什么,如果你还活着那才是稀奇,你应该感谢老天爷还让你活着。

在我看充兵是福贵的转折点,那段时间教会福贵的应该不止惜命,还有对于生命的敬畏。回到家后的福贵看到的依旧是那个贫穷的家,可是福贵却觉得很安心,甚至每晚睡觉是都要确定一下自己的身边是否还有家珍。那是一种真切的描写,一种让我看了会为之心疼的描写,福贵的改变是迫于生活对于他的改变,是深刻很无奈的改变。

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活着?文章的后半部分福贵的家人接二连三的离去,有庆因为给县长的妻子献血过多而死、家珍因病去世,原本出嫁后应该过上幸福生活的凤霞最终因难产而死,最后的福贵一无所有,有的只剩下女婿二喜和孙子,可是福贵的所有运气好似在充兵时全部耗尽了一般,二喜因工离世,就连苦根也吃豆子被噎死了。福贵的活着让我看到的是一个人在绝望后对于生命的最终和对于可以活着的庆幸。

作者以第三视角叙述,福贵在失去所有后还是可以那么的坦然,就好似在回忆着美好的事物,就好似并没有失去什么一样,可以那样精彩的叙述着自己的故事,福贵是懦弱的但也是勇敢的。在我看来,福贵的活着不再是我们所说的对于生活有许多期盼的活着,福贵只是为了生命最基本的要求而活着,只要吃得饱、穿得暖、有一头牛陪着也是好的,也是可以活着的,不论他人如何的嘲笑、如何的不解。

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3

我想正如余华在自序中所言,如果用第三人称视角来讲福贵的故事,他的人生除了苦难就是苦难,但余华选了第一人称视角讲福贵的人生,就不只是苦难,反而会让读者收获很多感动、感悟以及活着的信念而不只是感伤。

福贵的一生,是命运的意外不断降临的一生:年轻时候吃喝嫖赌赌没了家产,气死了爹,怀孕的妻子也被丈人接走。但即使没读到家珍带着半岁的儿子回来,也知道她必然会回来的。虽然作为新时代的人,看到家珍明知福贵吃喝嫖赌却从无怨言甚至有孕在身劝福贵回家还被打且要一个人走很远的夜路回家,会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但那是时代的印记。家珍是福贵前世修来的福,若是没有家珍,福贵也许很早就失去了活着的意义。

看完很感慨,福贵家的意外一个接一个,余华总是用看似轻描淡写的笔触在写死亡写意外。幼时机灵可爱的凤霞因病聋哑,曾被送给他人,好在福贵下定决心再穷也要一家人在一起她才得以回家。因聋哑无人提亲的她羡慕着别人的出嫁,终于等到了偏头二喜。她与二喜成婚住在城里,被邻居接纳,很快怀上了自己的孩子。新生命的即将到来,使得《活着》充满了希望。但意外随着新生命的到来还是发生了。凤霞的一生就此结束。县长女人生孩子大出血逼着十二三岁的孩子献血来救,而凤霞只能如她那被抽干血的弟弟一般躺在停尸房了。

有庆会在姐姐被送走的时候宁愿自己不上学也要姐姐回来,会一天跑四趟只为了可以割草喂羊,会把比赛后老师给的糖分给家里人,也会在知道献血可以救人的时候努力站到前面。可这世界最终没善待他,他拯救了别人却牺牲了自己。就那么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被抽血致死。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在公交车上坐过了站,心里在咒骂着医生、县长、县长女人,也在咒骂着那个依然官本位黑暗的时代。

二喜宁愿不要儿子也要保凤霞,但命运还是夺走了他的凤霞。他只得背着儿子继续活着。记得印象深刻的一句“别人都是看着孩子长大,他却只能感受儿子的重量”苦根有重了。即使到现在,也有些人会因生活的重担无奈缺席孩子的成长。可惜命运不止夺走了凤霞也夺走了他的生命。

苦根原本是个被父亲宠着的孩子,却在尚不懂得死亡是何意的年纪,就失去了父母只能随着外公长大。他小小的年纪也会懂得心疼外公,在筐里醒来会抱着两颗菜问外公“这样有没有轻一点”。苦难逼着人成长,以前的苦根是那个说着“我不管你的命,我只要麻雀”的孩子。

福贵的一生是幸福的,是因为有家珍、有凤霞、有有庆、有二喜、有苦根,还有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即使这些人都只陪了他一程而已,他已经十足幸运。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福贵不配得到这些美好,想起福贵年轻时候的放荡形骸,正应了那句“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但转念一想,也许都是命。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有他们的命,他们也是福贵的命。

悲剧就是把美好揉碎了给人看,也揉碎了人心。

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4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讲述了一个人在漫长的时光中,如何挣扎地、拼尽全力地活着。

故事以大时代为背景,主人公福贵出生地主家庭,年少时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中所有的产业。

此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等陆续爆发,福贵和妻子家珍就这样在时代的裹挟下,身不由己地活着。苦难、鲜血、死亡,仿佛无穷无尽,悲剧一桩桩一件件上演。生命的黄昏,一切过往的人都已不在了,只剩下老了的福贵伴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着往昔。

作家余华用他平实而浑厚的笔调,以一个人浓缩整个时代,带着我们洞穿时间、活着、死亡与生命的意义。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时间更残酷的了,它公正,公正到冷血。它从不为任何人停留,它总是在你猝不及防间拿走你生命中的许多东西。同千万年如斯不变却冲刷毁灭埋藏一切的时间相比,人真的很渺小。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其实无论是出生,还是死去,我们都是同样地毫无还手之力。

检验一个人的标准,就是看他把时间放在了哪儿。我们总说时光无痕,其实时光是有痕迹的,它就留在我们的身上,我们的心里。你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努力过什么,消磨过什么,时光都历历在录。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我们都曾有意无意地思索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了不辜负父母,为了不辜负爱人,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为了被社会承认……我们可以有千百种答案,但最终极的答案只有一种:为了不辜负自己,为了不辜负这仅有一次的生命。

你千万别糊涂,死人都还想活过来,你一个大活人可不能***。同死去相比,活着是更不容易的一件事。一个人在某一个特殊的时刻,也许应当怀有死去的勇气,比如为着心里某些更可贵的东西。可这并不代表生命不珍贵,比起死,我们更该有活着的勇气。

牺牲了的是英雄,努力而坚韧地活着的,又何尝不是英雄?那样漫长的一生,那样的荆棘重重、千沟百壑,那样多的痛苦、挫折、忧愁,你敢不敢勇敢地走,走过?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我生命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在意别人的感受。因为内心莫名而来的自卑,因为迫切的对安全感的渴求,因为害怕被孤立,我总是习惯了妥协,习惯了讨好别人,习惯了委屈自己。后来我渐渐懂得,每个生命其实都是一个独立的星球,哪怕彼此挨得再近,也依然是两个个体。你的悲伤也好,快乐也好,能真正体味到的只有自己。也许成长的意义,就是一个渐渐走向孤独的过程,你会慢慢了解到,每天发生在我们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

生命就是那样一辆呼啸而过的列车,而你是唯一掌舵的人,别的人偶尔搭乘上这列车,却终会在某一站离开,都是过客。

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5

读余华的《活着》让我回忆起童年,想起老一辈的苦涩人生。虽然他的文字写的是那样的平淡,但是却感到那样的真实,那样的亲切。让你读着,想笑却笑不出,只想哭。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过那些动荡不安,但是我们这些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却是听着那些故事长大的一代人,所以看《活着》就感到很熟悉,不陌生,甚至就像回到小时奶奶讲的事情一样亲切。

曾记得小时候总是吃不饱,玉米和红薯是我们的主要粮食。难得吃一顿白面馍,吃得连手中的馍渣都舔净,如果吃一次白面条,饭后那碗干净得就不用洗了。但是必竟那时我们的社会已经稳定,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后来就又过起了天天吃白面,经常吃些鸡蛋和肉的生活,所以以前的生活离我们是越来越远。远得我们有些忘本。只有在我们有时把剩馍头扔了,剩饭倒掉了,才会听到老年人对我们的吵嚷“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像话,还是在前些年让你们吃没有的吃,饿得吃树皮,才不这样乱糟蹋粮食啊!”依稀记得那时的我们总是顶嘴说:“啊呀!现在可是不一样了,都改革开放了,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还忆苦思甜呢”。渐渐的,就是父母他们也不再吵我们了,因为我们的生活确实是好起来了。以前离我们更远了,远得很少有人再想起来!

我们不愿意回忆往事,是因为有些苦我们经历过。我们想把那些不高兴的事情忘掉,但历史是不可以抹杀的,我们越想忘怀的事情,越会发现那些事情在眼前直晃。怎么能够记不得整年没有新衣服穿的岁月啊,一年到头的捡姨妈们穿下的衣服,又肥又大的,只看见衣服看不见人,整个的一个大水桶似的,哪里有什么少女身材啊!虽然如此,但是我们觉得那时的人还是满纯真热情的,邻里乡里的觉得很亲,现在却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陌生。那远远的过去就使我们有种淡淡的怀念。不过谁也不愿意再过以前的生活却是真的。

“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是福贵老人说的话。也是对整个社会做人的一个总结。真是简明扼要。可是现在社会上就是这样的人多,你看看到时处说的是什么?谁谁是骗子,谁又挪用了公款,真是大偷小偷,偷了公家偷个人;还有的就是什么情人了,二奶三奶之类的,不都是这样的人吗?不过现在人人都见怪不怪了,这种事情就成了一种现象。成了一种现象啊!真值得人深思。

社会进步过程中,看来是免不了要出现一些不良现象的。浪费成风的现象就像古人所说:乍富不知新受用,乍贫不改旧家风。人人都是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啊!不过好在这只是一阵风,刮过去就平息了。现在不是到处提倡节俭吗?我想那些不良现象也会渐渐平息,成为一阵风很快的刮过去。在物质充实的今天,让我们的精神也充实起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人们生活更加幸福!

得宠思辱,居安思危。《活着》给了我这样一种启迪。

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6

我自小学开始就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这个好习惯是受我父亲的熏陶。父亲因为小时候家庭条件的影响,不得不放弃学业为家打拼。虽然条件艰辛,但父亲却从未停下读书的脚步。对他而言,每天都是读书日,读书就是工作完成后的娱乐活动,他常常拉着我一起边读书边划写好句。初中时翻找父亲的书橱,发现了这本纸张泛黄的书——《活着》。从此,它就成了我人生道路的伴侣,我对它的喜爱胜过了其他所读到看到的。每每听到有人提及余华,我总是联想起《活着》,他的文字不仅活在了苎麻之上,还活在了我的心上。像这样的好书,是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也经得住我们读者细细品味的。

再读《活着》,他教给我们三个“不要”:

1、不要害怕贫穷:故事中的福贵,从地主少爷游手好闲沦落为温饱困难的底层贫民。在对话中他告诉我们:只要人活着,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

2、不要总是放弃:故事中福贵命运多舛,败光家产,请不到大夫,无故被抓参军,母亲病逝,儿子抽血而死……虽然坎坷,但是他挺过来了,没有因此放弃,至此余华写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人生苦短,活着则甜。

3、不要抱怨任何事物。书的最后,福贵买下了一头老水牛,并给它取名为“福贵”,陪着自己平静地生活下去。他心中的心酸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吧。生命只有一次,有生命就有希望。

福贵历尽沧桑仍有滋有味地活着的意义在于:人生之中,我们应该学习他怎样在困顿之中活下去的力量。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是一张通往死亡的单程票,生命于人像璀璨焰火,怎样尽情绽放?唯有读书。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乃人生中的灵丹妙药,善读可以医愚!记得明代思想家李贽在《四中评序》中赞扬说:“千古善读书者,陶渊明一人而已”。可见,陶氏是最懂读书三味的奇男子,“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据此可见,陶渊明是一个纯粹的读书人,他的不为五斗米而折腰,他的挂印归隐田园,都令我们这样的知小识的大学生欣羡不已。

陶氏读书是不拘形式的,随心所欲的,他对读书之乐的终极看法就是自娱文字,只有娱才才可以娱人。正如鲁迅先生麾下的:嗜好读书的人能够手不释卷,因为随便,因为轻松,他们可以在任意一页文字的背后,都可以毫不费劲地找到滋润自己灵魂的营养,并且乐此不疲。这种境界是难得的,也是容易的。难在这种境界需要长期的培养和全身心的投入;易在我们学校有着山东高校中最大的图书馆及其设备,有着优越的条件。还在想什么?抓紧读书吧。

在这初夏的暖阳下,端坐窗前,一本书籍,一杯清茗,轻轻翻动书页,感悟一沙一石,感悟一草一木,追求一份别样的宁静,心灵便在书香中休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