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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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1
按照市城管局<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管字〔20xx〕2号)文件要求,深刻吸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推进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依据《xx及两会期间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安排部署。
为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大队长xx任副组长,公共管理科科长xx,xx、xx、xx、xx为成员,具体负责对城镇燃气开展全覆盖、无缝隙、拉网式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查处燃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制定检查计划
按照《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城镇燃气实际,我局制定了《xx及两会期间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县安委会《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xx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了《xx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国“两会”期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开展县区互查
(一)我县检查xx县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按照市城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县区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xx月xx日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xx带领下,公共管理科科长xx、副科长xx、xx和安全专家深入到xx县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共查出隐患19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市开发区检查我县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xx市开发区住建局领导带领燃气安全专家于xx月xx日检查了我县xx天然气有限公司、山东xx华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针对2家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对2家公司分别下达了《xx市城镇燃气行业县区互查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2家公司整改后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逐项核查验收,并出具了验收合格单,形成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
四、组织开展“生命至上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周活动
为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于xx月xx日召开了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国“两会”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按照县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转发了市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命至上警钟长鸣”警示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各燃气经营企业将警示教育纳入企业全员岗位培训重要内容,进行全员网上观看接受教育。我局于xx月xx日召集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集中观看了“生命至上警钟长鸣”警示片,并撰写了心得体会。
五、企业自查自纠
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对生产、供储场所、燃气设施立即展开全面检查,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规范对生产、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状态进行检查,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液位、压力超限报警以及紧急切断阀的运行工况进行检查维护,对管道法兰、阀门等易泄漏部位进行可燃气浓度检测,对螺栓、阀杆等部位进行防腐处理。列出隐患清单,建立隐患管理台账,及时整改到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督导检查
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带领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小组深入到我县16家燃气企业开展了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燃气储存设备、燃气管网和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执法到位,不留情面,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改”。检查燃气企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特种设备设施的检验情况,管道设施的巡查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配置齐全,压力容器、设备的安全附件是否完好,监控系统是否完整,可燃气体报警器系统是否正常等。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57(家次),排查安全问题隐患70处,已责令企业负责人当场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保障我县燃气供应安全平稳有序。开展“三合一”场所检查,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
七、开展农村“气代煤”工程隐患排查整改
针对我县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数量大、天然气常识缺乏、采暖装置使用不熟练、冬季寒冷干燥等情况,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生的特点,我局与担负我县气代煤任务的燃气公司:xx县祥生天然气有限公司、xx县速腾燃气公司和xx县福隆燃气运行公司,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冬季燃气安全检查及宣传活动,深入到村庄、社区,对燃气管网警示标识、立管防撞设施等进行检查,对居民连接软管、燃气报警等进行检查,指导居民正确使用燃气灶具和取暖设备,宣传应急紧急处理措施,提高燃气安全使用意识。
八、开展“打非治违”
xx月xx日,在公共管理科科长xx带领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小组开展查处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动,在xx镇xx村取缔非法倒气充装点1处,暂扣3个导气泵、电子秤4个。
xx月xx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巡查中,在双桥镇苏庄村查处非法流动倒气一起,暂扣50公斤钢瓶5个、小推车1个。
九、开展安全宣传
在燃气安全检查的同时,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典型事故事例,对违反燃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张贴《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宣传页,每个燃气企业张贴2处,共张贴50余张。对各供应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安全知识及防范化解液化气安全事故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十、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对照通报问题,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台账,严格按照市城管局要求,继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城镇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2
为规范燃气市场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精心开展检查工作,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许学清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应科担任办公室主任。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燃气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狠抓燃气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深化对全镇燃气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扩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对燃气的危险性及施救方法进行大力宣传,促使燃气经营者、生产者及使用者增强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时,时刻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增强安全设施建设,从而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由镇安办牵头,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消防队、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配合,对辖区内1个天然气储存点、2个液化气销售门市、4个氧气乙炔销售门市开展检查,共出动30余人次,车辆6台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地方,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指导和督促燃气使用单位(个人)按照要求整改,并要求燃气使用单位(个人)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苏办厅字〔20xx〕43号)、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等22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治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高专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汲取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有效预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形势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重点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调压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及时整改的老问题要挂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即整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行监控运行。(规划建设局)
(二)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1、以村居为单位,开展前期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的摸排工作。(规划建设局、综治科、各村居)
2、合力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依法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派出所)
3、配合区住建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规划建设局、各村居)
4、设立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无证流动气贩及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村居)
5、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执法局、各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
(三)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1、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省五部门联合公告第13号),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
2、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专项治理,对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具体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
3、加大查处群租房、地下室、车库、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综治科、建设科、各村居、各派出所)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通过多次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演练等活动,使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对燃气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法进一步了解。(规划建设局、安监科、各村居)
三、时序安排
此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2月开始,20xx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底)。街道各部门和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督促行业领域内的城镇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9月底)。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整治彻底、措施到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1月15日前,基本完成前期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二是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要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2日前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10日)。各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部门和各村居于20xx年11月6日前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栾卫军副主任负总责,王国民委员、史庆涛副主任协助;规划建设局牵头,李继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叶宏亮副局长具体负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安监科、综治科、综合执法局、口岸派出所、扬子江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各部门、单位、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执法。各部门、单位、村居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城燃企业、餐饮场所、无证点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非法储存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或上报区城建监察支队进行查处。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单位、村居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城镇燃气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4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港南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指导乡镇做好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全力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全面摸排,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
1、排查燃气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自开展燃气整治排查以来,我局重点对管辖的2家企业进行排查,目前共排查出各类一般安全隐患90项,其中88项已经全部整改完成,2项正在整改当中。推动燃气企业提升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追踪追溯管理,企业建档数据正在逐渐更新完善中。督促燃气企业建立完善的预防机制,入户宣传、安检以及用气安全的技术指导。
2、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上半年我局重点排查出餐饮场所185家,发现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发放16份整改通知书,33家已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在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以来,我局重新对港南城区的餐饮、酒店、宾馆、单位、学校、午托机构等场所进行排查,截止目前累计登记336家,涉及餐饮行业271家,酒店8家,单位13家,幼儿园14家,学校4家,宾馆8家,午托机构18家,其中已入户排查288家,使用燃气的有249家(其中液化气222家,天然气27家),据统计80家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且投入使用,安装率约为32%。
3、大力开展打击黑气窝点行动。瓶装液化石油气具有流动性强、存放隐蔽等特点,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我局采取拉网式排查的方法,逐门逐户摸底,登记注册。对违法从事燃气经营者下达书面通知,限期办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对长期违法从事燃气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办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将依法取缔。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燃气的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确保燃气安全生产。
三、着力攻坚,以最大决心推动解决难题。
使用燃气的经营场所涉及各个行业,各行业领域发挥职能不明确,目前,我局对各个经营场所进行了排查,范围广,难度比较大,开展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是合力不够,主管部门和牵头部门单打独斗,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需要多部门联手和大量的人员,必要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在打击“黑气、排查整治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解决违规等问题上,需要与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合力推进。在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中,我局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分组包片对辖区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整治效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企业燃气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加强餐饮企业燃气入户安全检查,督促燃气供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发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告,8月底实现全区餐饮企业全覆盖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于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经督促仍未整改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餐饮场所,要坚决停止供气,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
下一步我局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的认识。区应急局、工信局、市场局、消防、交运局、各镇(街道)等部门严格按照“三必管”的原则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组织有关部门对照自己的职责把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工作纳入重点问题督促整改的范围,属地管理部门加大督促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努力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5
为规范燃气市场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精心开展检查工作,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许学清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应科担任办公室主任。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燃气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狠抓燃气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深化对全镇燃气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扩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对燃气的危险性及施救方法进行大力宣传,促使燃气经营者、生产者及使用者增强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时,时刻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增强安全设施建设,从而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由镇安办牵头,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消防队、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配合,对辖区内1个天然气储存点、2个液化气销售门市、4个氧气乙炔销售门市开展检查,共出动30余人次,车辆6台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地方,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指导和督促燃气使用单位(个人)按照要求整改,并要求燃气使用单位(个人)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6
xx处自开展“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以来,严格按照《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局对“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现状,深入自查自纠,排查事故隐患,认真开展了“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活动”,达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具体工作如下:
一、认真部署大检查活动,深入贯彻文件精神。
接到文件后,我处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全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科室召开了安全生产例会,会议上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全体参会人员充了解了我处锅炉防安全工作的现状。充分认识了我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树立好全处冬季安全防范意识的必要性。
二、落实锅炉安全检查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严格按照局安全生产管理处工作指示,认真对我处的锅炉设备进行了自查,对在自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查。锅炉主体设施按规定设置了保护装置,给水设施能够正常供水,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良好;水质处理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定期对锅炉房进行了清扫,卫生情况基本达标,警示标志醒目、牢固。
以上是我处认真贯彻《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开锅炉安全工作自查、自纠,确保冬季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所做的工作。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7
一、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各社区对照《关于开展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中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检查标准,逐一排查,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经排查鼓楼辖区范围内共412家餐饮商户,14户存在安全隐患,7户燃气连接软管老化,1户连接管过长,1户灭火器过期的商户,1户液化气钢瓶杂物过多,2户液化气罐达到50公斤未实现与灶具分离,2户食品卫生不达标。
二、集中落实隐患整改,确保燃气安全使用
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检查人员对于能够立即整改液化气钢瓶杂物过多和液化气罐达到50公斤未实现与灶具分离的商户要求立即整改,对于燃气连接软管老化、连接管过长及灭火器过期问题要求商户2日内整改完毕,对于食品卫生不达标,目前12户已整改完毕,另外2户正在整改过程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鼓楼街道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餐饮场所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常态化机制,强化瓶装液化气监督管理,做好宣传教育,提升我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苏办厅字〔20xx〕43号)、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等22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治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泰高专治办〔20xx〕1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汲取近年来燃气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行业监督和指导,有效预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形势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
重点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门站、调压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高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等设施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燃气管道隐蔽致灾隐患,交叉、穿越、管廊等重点部位,储罐安全阀、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监控设施。对检查中发现但尚未及时整改的.老问题要挂牌督促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即整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实行监控运行。(规划建设局)
(二)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1、以村居为单位,开展前期的非法储存、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的摸排工作。(规划建设局、综治科、各村居)
2、合力重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依法打击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派出所)
3、配合区住建部门负责排查治理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规划建设局、各村居)
4、设立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无证流动气贩及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场所,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各村居)
5、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执法局、各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
(三)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1、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省五部门联合公告第13号),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
2、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隐患专项治理,对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具体排查治理餐饮场所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销售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阀及接口处、软管与燃气燃烧器具连接处等易漏气部位事故隐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
3、加大查处群租房、地下室、车库、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综治科、建设科、各村居、各派出所)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通过多次组织燃气安全培训、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演练等活动,使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对燃气安全知识及应急方法进一步了解。(规划建设局、安监科、各村居)
三、时序安排
此次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2月开始,20xx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底)。街道各部门和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国务院督导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督促行业领域内的城镇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9月底)。在全街道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整治彻底、措施到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xx年1月15日前,基本完成前期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二是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要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2日前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10日)。各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部门和各村居于20xx年11月6日前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栾卫军副主任负总责,王国民委员、史庆涛副主任协助;规划建设局牵头,李继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叶宏亮副局长具体负责,三产服务科、市场监管口岸分局、安监科、综治科、综合执法局、口岸派出所、扬子江派出所、交警口岸中队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各部门、单位、村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执法。各部门、单位、村居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城燃企业、餐饮场所、无证点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非法储存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或上报区城建监察支队进行查处。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部门、单位、村居要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城镇燃气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关于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吸取相关城镇燃气事故教训,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现将我市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先后制定印发《乌兰浩特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乌安委发〔20xx〕2号)、《乌兰浩特市天然气安全保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5号),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乌安委办发〔20xx〕88号),层层传导压力,部署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马书刚为组长,市应急局和市住建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范围,从20xx年10月底开始分时间段至20xx年年末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我市共有燃气企业12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汽车加气站企业8家。
全市管道总长度114.3公里,其中:中压管道总长度42.3公里,低压管道总长度72公里;天然气管道安装用户3.1万户、通气用户2.6万户(其中:已办卡用户1.6万户,未开户1万户),未通气用户0.5万户;使用燃气的工业企业2家(云红河集团乌兰浩特卷烟厂、兴安盟九州大地饲料有限公司);集中供气商业企业3家(欧亚购物中心、万达广场、金岛);商业用户230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已安装报警器约1000户;瓶装液化气企业3家,共服务用户约2.4万户。
三、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燃气场站、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液化气充装站、燃气运输企业、使用燃气的学校、医院、文娱场所和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走访企业、商户、居民用户10000余家,共发现隐患51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突出重点,聘请专家开展专项治理。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成立了燃气专项督查检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突出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燃气管网、消防安全、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通过“乌市安全生产工作群”“安监站安全生产工作群”向广大燃气用户推送“致每位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短视频宣传片、燃气安全小常识等,并制作50000份《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篇》和《管道天然气安全使用篇》宣传单,通过各办事处发放给使用燃气的居民。通过市安委办的宣传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相继通过制作短视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六、存在问题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专业性,加快推进问题隐患整改;二是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数量多,排查工作量大,普遍存在钢瓶摆放不规范,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大排档、小餐馆业主安全意识薄弱,缺乏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三是用气居民用户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应急处置知识不足;四是推进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程缓慢,目前我市天然气管道使用用户1.6万户,仅约1000用户安装报警器,占比6.25%。
七、取得成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问题隐患整改清零。通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企业、部门、专家共计排查出问题隐患200余项,截至20xx年年底,已全部整改清零。二是建立专家指导服务机制。20xx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聘请2名专家,对全市12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74项,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三是规范燃气企业市场经营秩序。通过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对“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四是全面提升企业、市民安全意识。通过市安委办和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安全意识。
下一步,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效,形成落实责任、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的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10
为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钟村街结合辖区实际,在全街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责任、细化举措、狠抓整改,确保出租屋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成立街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制定新一期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目标、范围,要求街道各来穗工作站根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前谋划、精心部署,确保燃气隐患排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盲点。
二是全面深入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启动“白+黑”巡查模式,对辖区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洗楼”排查,在加强来穗人员基础信息数据采集的同时,重点检查出租屋内各类燃气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实行分类管理。对已安装电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放心户”落实每月一巡,对违规安装燃气热水器的出租屋列为“重点监管户”,实行每周一巡。今年以来,该街共巡查出租屋12.3万余套次,发现安全隐患4655个。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该街整合来穗、城管、消防、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力量,持续开展燃气隐患“清零”整治行动,强力整治出租屋内燃气热水器、燃气器具等燃气隐患问题,并在3天内针对性组织开展“复查”行动,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隐患不反弹。今年以来,该街共开展燃气专项整治行动17次,拆除违规安装热水器1640台,更换燃气器具125个。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横幅、屋主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开展警示教育等,压实屋主责任。结合入户排查工作,向来穗人员派发宣传资料,讲解用气安全常识,提高其安全用气意识及风险规避能力。今年以来,该街共制作宣传横幅88条,宣传海报500张,派发宣传单张6万余张,组建出租屋主、租客群538个,分批召开出租屋主会议48场,发送相关短信提示26万条。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11
为切实加强辖区内餐饮场所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xx街道根据xx市安委会《全市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济安字〔20xx〕x号)和xx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x安办字〔20xx〕x号)文件要求,立即安排,迅速行动,对x个社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进行了全面的摸排整治,建立台账,销号整改,
一、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各社区对照《关于开展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中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检查标准,逐一排查,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经排查xx辖区范围内共x家餐饮商户,x户存在安全隐患,x户燃气连接软管老化,x户连接管过长,x户灭火器过期的商户,x户液化气钢瓶杂物过多,x户液化气罐达到x公斤未实现与灶具分离,x户食品卫生不达标。
二、集中落实隐患整改,确保燃气安全使用
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检查人员对于能够立即整改液化气钢瓶杂物过多和液化气罐达到x公斤未实现与灶具分离的商户要求立即整改,对于燃气连接软管老化、连接管过长及灭火器过期问题要求商户x日内整改完毕,对于食品卫生不达标,目前x户已整改完毕,另外x户正在整改过程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xx街道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餐饮场所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常态化机制,强化瓶装液化气监督管理,做好宣传教育,提升我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篇12
为规范燃气市场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精心开展检查工作,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许学清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毛应科担任办公室主任。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燃气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狠抓燃气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深化对全镇燃气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扩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对燃气的危险性及施救方法进行大力宣传,促使燃气经营者、生产者及使用者增强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时,时刻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增强安全设施建设,从而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扎实开展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由镇安办牵头,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消防队、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协调配合,对辖区内1个天然气储存点、2个液化气销售门市、4个氧气乙炔销售门市开展检查,共出动30余人次,车辆6台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地方,检查组当即严厉指出,指导和督促燃气使用单位(个人)按照要求整改,并要求燃气使用单位(个人)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经营意识,消除麻痹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