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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严密复工方案

2025/01/11方案大全

爱习作提供的疫情严密复工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疫情严密复工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北京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现就本市建设工程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安全有序恢复施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建设工程复工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成员为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重大办、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副中心工程办及各区政府。

二、专班职责

工作专班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保障的统筹调度、协调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高效推进相关工作。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调度和协调,建立全市在施项目台账,牵头协调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工作;

(二)市交通委牵头协调全市公路工程的复工工作,统筹协调工程复工的道路运输工作;

(三)市重大办牵头协调冬奥工程、轨道工程、铁路工程的复工工作;

(四)市副中心工程办牵头协调副中心建设工程的复工工作;

(五)各区政府牵头协调本区区属建设工程复工工作,同时做好市级重点工程复工的协调保障工作;

(六)专班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建设工程复工工作。

各牵头单位按照“日汇总、周调度”的工作要求,及时协调企业复工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市级部门协调的及时报工作专班。

三、专班工作机制

(一)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和指导复工企业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督促和指导复工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各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监管防控体系;督促复工企业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每日上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生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二)劳务人员返京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指导复工企业加强对进京劳务人员的源头把控,做好劳务人员远端健康筛查和实名制管理;协调交通、铁路部门“点对点”运送劳务人员安全有序返京;协调指导复工企业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集中管理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三)建筑材料供应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协调本市生产企业和河北省、天津市相关主管部门,促成建材生产企业和基地尽快恢复生产供应;协调已开工重点工程项目,为需要解决应急通行证的企业做好服务;建立即时响应机制,利用“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供需信息监测,重点监控建材价格波动情况,发现有恶意涨价行为及时查处。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四)防疫物资筹集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复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满足复工防疫物资需求;协调解决企业防疫物资供应中遇到的困难;协调做好防疫物资供需对接,统筹市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防控应急物资的供应;协调各区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五)建筑垃圾消纳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加快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审批的办理,对已取得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和运输车辆准运证的,协调延长有效期到疫情结束;统筹协调全市各区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数量,帮助运输企业尽快恢复经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指导,保障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及时规范处置消纳和运输畅通。

2.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六)工程造价调整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协调和指导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复工工程劳动力组织和保障等措施费用的核算和支付;跟踪、协调和指导市场材料和人工等生产要素价格波动的价差调整;协调和指导工程投资概算的优化调整和资金落实工作;协调指导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定性和适用工作。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复工企业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区和主管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接诉即办。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依各自职责加强服务,做好企业帮扶。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重点建设工程要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帮助,做到快速响应,接诉即办,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工程复工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三)强化信息沟通。各牵头单位与复工企业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日汇总、周调度”工作,可通过微信等不直接见面方式加强联系,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

疫情严密复工方案 篇2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疫情严密复工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北京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现就本市建设工程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安全有序恢复施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建设工程复工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成员为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重大办、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副中心工程办及各区政府。

二、专班职责

工作专班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保障的统筹调度、协调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高效推进相关工作。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调度和协调,建立全市在施项目台账,牵头协调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工作;

(二)市交通委牵头协调全市公路工程的复工工作,统筹协调工程复工的道路运输工作;

(三)市重大办牵头协调冬奥工程、轨道工程、铁路工程的复工工作;

(四)市副中心工程办牵头协调副中心建设工程的复工工作;

(五)各区政府牵头协调本区区属建设工程复工工作,同时做好市级重点工程复工的协调保障工作;

(六)专班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建设工程复工工作。

各牵头单位按照“日汇总、周调度”的工作要求,及时协调企业复工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市级部门协调的及时报工作专班。

三、专班工作机制

(一)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和指导复工企业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督促和指导复工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各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监管防控体系;督促复工企业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每日上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生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二)劳务人员返京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指导复工企业加强对进京劳务人员的源头把控,做好劳务人员远端健康筛查和实名制管理;协调交通、铁路部门“点对点”运送劳务人员安全有序返京;协调指导复工企业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集中管理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属地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三)建筑材料供应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协调本市生产企业和河北省、天津市相关主管部门,促成建材生产企业和基地尽快恢复生产供应;协调已开工重点工程项目,为需要解决应急通行证的企业做好服务;建立即时响应机制,利用“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供需信息监测,重点监控建材价格波动情况,发现有恶意涨价行为及时查处。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四)防疫物资筹集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复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满足复工防疫物资需求;协调解决企业防疫物资供应中遇到的困难;协调做好防疫物资供需对接,统筹市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防控应急物资的供应;协调各区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五)建筑垃圾消纳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督促加快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审批的办理,对已取得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和运输车辆准运证的,协调延长有效期到疫情结束;统筹协调全市各区正规建筑垃圾消纳场数量,帮助运输企业尽快恢复经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指导,保障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及时规范处置消纳和运输畅通。

2.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六)工程造价调整工作协调机制

1.工作内容:协调和指导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复工工程劳动力组织和保障等措施费用的核算和支付;跟踪、协调和指导市场材料和人工等生产要素价格波动的价差调整;协调和指导工程投资概算的优化调整和资金落实工作;协调指导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定性和适用工作。

2.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复工企业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区和主管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接诉即办。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依各自职责加强服务,做好企业帮扶。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重点建设工程要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帮助,做到快速响应,接诉即办,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工程复工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三)强化信息沟通。各牵头单位与复工企业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日汇总、周调度”工作,可通过微信等不直接见面方式加强联系,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

疫情严密复工方案 篇4

针对复工复产政策要求变化,哈尔滨新区平房片区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既要保生产,更要防疫情。23日,企业复工检查服务组召开专班例会,专题研究调整全区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主攻方向和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复产和防疫安全两手抓两不误。

一、划分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

把驻区企业按照集中、连片、同类别的原则划分11个区域,做到全覆盖,不落掉一户企业。打破职能划分,实行部门包干儿,由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区域合作局、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动漫基地、南岗办等11个部门认领负责,住建局、农业局、金融办负责行业防疫监管和服务工作。取消复工审批后,各职能部门实施身份转变,变提前审批为事后监管,一个部门包保一个片区,全权负责该片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监管检查,所有职能部门干部全部变成驻厂员,深入走访检查企业防疫安全。

二、加强培训提高驻厂员防疫专业化水平

审批人员深入一线成为驻厂员,就防疫知识、防疫标准、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23日,企业检查服务组紧急召开驻厂员业务培训会。要求每个驻厂员都要吃透中央、省、市、区政策要求,服务组汇总整理所有上级部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装订成册,制作成口袋书,要求每一个驻厂员入厂检查时要随身携带,随时查阅,熟读熟记。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专业人员为企业检查服务组全体人员进行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总结出“九看、三问、七查”工作法,即看场所,确保防控无死角;问人员,落实责任全覆盖;查资料,实现流程全追溯。全面提高驻厂员业务指导水平和能力,提高检查督导工作效率,为有效管控风险提供专业化保障。

三、压力传导到位层层压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所承担区域的主要责任人。驻厂员是第一责任人。做到入厂三必带,即:带复工情况检查表,压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带“九看、三问、七查”表,压实驻厂员责任;带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复工防疫标准的即刻暂缓复工。逐级压实责任,驻厂员检查过的企业,再由主管区级领导检查,区级领导检查过的再由市督导组检查,坚决封堵漏洞。非常时期,非常举措,检查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严密复工方案 篇5

根据省、市、县部署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项目复工,特制定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确保不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的前提下,全县交通项目原则上于2022年2月初全面复工。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工程项目复工工作小组,田建军同志任组长,李直海、王大勇同志任副组长,王剑平、吴罕、郝茹慧、贾曙明、贾彦龙、张晓艳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张晓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部署和协调调度全县交通项目复工。

下设三个督导组,分别由吴罕、贾曙明、贾彦龙同志兼任组长,成员为公路建设项目相关人员,根据具体项目负责日常督促指导等工作。各项目部、监理部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确保有序有力推进交通项目复工。

三、复工安排

(一)抓实疫情防控

交通项目复工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建设单位和建设指挥部共同负责制。依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印发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石楼县有关规定及防控要求抓好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关键环节。

1.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实行以项目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复工项目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配齐防疫人员、物资、场所,严格防疫流程和规则。项目业主要将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人员一并纳入疫情防控体系进行管理,并明确一名负责人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并将复工复产报备表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2.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一是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全面排查复工人员返岗前外出史和病例接触史,对返岗员工逐一登记,加强体温监测,对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岗人员、有病例接触史人员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员要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二是建立体温检测制度。对全体员工每天早晚两次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至少监测7天,实行一人一档建立台账。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做好工作场所防控。一是实行封闭管理。各项目部、监理部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施工单位要指派专人严格管理进出办公场所、宿舍和工地的所有通道,进入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必量体温,人人必戴口罩,食堂、办公场所、宿舍、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必定时消毒并保持通风。按照“非必须不接触"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配备必要的药物和防疫物资,做好医务服务,及时清运垃圾。二是严格准入制度。各项目部、监理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进入办公场所、驻地、工地的人员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对外来务工人员施工单位要组织进行核酸检测,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

4.强化防疫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员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卫生防疫讲究公共卫生、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餐、不聚会。

5.做好异常情况处置。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应急处置责任。设立隔离区域或指定集中隔离地点,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安排到该区域进行隔离,并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和及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发现可疑症状员工,要立即隔离其工作场所和宿舍,并视医学观察情况对其办公和生活场所进行封闭和消毒。一旦有员工确诊,要立即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措施,并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二)抓实复工准备

进场复工前,要求参建单位做好复工方案制定、材料机械、疫情防控方案制定、复工人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相关复工程序申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安全员及其它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的',一律不得复工建设。

(三)抓实施工管理

1.全面加快施工。按照中央、省、市、县复工要求,尽早组织进场施工。结合上半年雨季多等情况,优化施工组织,加强工期管理,加大施工机械、施工人员投入,积极有效推进施工。

2.抓紧前期工作。各项目指挥部或建设单位要立足早开工早建设,积极组织推进项目工可、设计、施工图审查、财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3.严格质安监管。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工序,确保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运行正常,做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规程和设计施工,严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部署。组织参建单位迅速编制复工方案,方案要明确具体复工时间、复工人员及人数、复工主要建设内容、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人、复工疫情预防和处治方案,各项目要将复工方案于3月1日前报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审核。要组织对拟复工项目进行严格检查,确认具备复工条件后经批准方可进场施工。

(二)要主动协调调度。各项目指挥部要组织调查复工项目征地拆迁、施工环境、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一线调度,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2月上旬县局督导组要对全县的交通项目复工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局属各行业监督或服务机构要主动服务,组织力量下沉到项目一线指导检查,实行周报工作制度,各单位要在每周一将项目建设和项目防疫情况报县交通运输局疫情防控复工小组办公室。

疫情严密复工方案 篇6

1月31日人民银行召开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工作会议后,工商银行当天立即部署。总行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金融业务部、普惠金融事业部、信贷与投资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负债管理部组成工作专班,前中后台和资金配置部门“一盘棋”“一条线”“一股劲”,高效指导分支机构服务对接工作。

各分行设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工作专项小组,建立“五专”工作机制,包括专业服务团队、专门绿色通道、专属优惠利率、专项规模保障、专户服务方案,全面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服务。

简化流程高效落地各项优惠措施

实施信贷审查审批“三调整”。将现场审议调整为非现场审议、集中审议调整为随时报送随时审议、集体表决调整为分散表决,高效审查审批防疫相关信贷需求。优化利率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利率优惠政策,对于疫情防控企业建立利率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债券业务流程。对湖北客户、积极抗疫的客户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客户开辟债券承销“绿色通道”。优化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将信用贷款额度由最高200万元调增至1000万元。目前,六成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三成以上地方性重点企业在工行获得授信。

河南亚都实业有限公司是口罩和防护服等重点医疗物资的重要生产企业,也是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工商银行了解到亚都实业需要防疫相关资金支持后,迅速成立总省分支四级联动的专项团队,启动绿色通道。河南分行同步发起评级、授信、融资流程,1天时间内完成1亿元信用贷款投放,有效支持企业提高了医用防护用品生产能力,日口罩生产能力由20万只提高到30万只。疫情发生以来,亚都实业已向社会提供口罩超过1000万只。

多维发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大企业供应链可持续,中小企业资金链不中断。持续做好抗疫重点企业保障和受困企业支持,加强综合服务和创新支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分层对接、分层推进、分层解决,为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灵活设置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提高信用贷款比例。对防疫重点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民营和小微企业,实行专项信贷规模支持,确保上半年普惠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不低于30%,小微贷款利率比上年下降。前瞻做好金融服务支持,围绕国家在应急管理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国家储备体系等领域的改革深化,增强对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积极支持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产业,精准助力脱贫攻坚、5G技术、医教养文体旅、居民保障与消费。

上海五色石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是研制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重点企业,也是名单内的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急需资金生产病毒检测盒。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得知企业需求后,仅用8小时便完成客户对接、账户开立、报告撰写、材料录入、贷款审批等相关工作,投放首笔200万元优惠利率专项贷款。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为企业全心投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研制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后续工商银行已为该企业提供500万元授信总额度,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提款。

在浙江宁波,工行宁波分行对转产口罩、防护服的博洋家纺集团量身定制融资支持方案,根据复工后采购原材料的需要,为企业线上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4750万元,增配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春耕

春节过后原本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却给农企农户的'复工复产和资金补给带来困难。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抢抓春耕就是与时间赛跑。工商银行积极行动,以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支持春耕备耕,助力农业生产,力保丰产丰收。

宁波宁兴涌优饲料有限公司是疫情期间宁波涉农重点保障供应企业。工行宁波分行助企客户经理在3月8日了解到该企业复工复产急需资金支持,于是加急开通绿色通道,9日上午即完成了贷款审批,当日放款1000万元,帮助该企业迅速复工复产,为全市春耕备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在这个特殊时期,工行扶贫驻村工作队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积极帮助村民开展春耕。工行驻四川万源市旧院镇大伦坎村工作队分赴各村民小组,引导村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在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村里的春耕已有序恢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疫情严密复工方案 篇7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根据“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新要求,结合办事大厅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办事大厅服务方式

(一)继续推行“网办”、“掌办”和“帮办”。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群众到实体大厅面对面办事。继续开通各窗口咨询帮办电话,引导办事群众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端进行“网办”和“掌办”,及时解答群众办事咨询和解决群众办事难题。

(二)强化高频涉民事项的咨询分流。按照“紧急事项预约办、不急事项延后办”的原则,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等高频涉民事项办理窗口在大厅外设立咨询分流(帮办)台,由精通业务工作人员对群众所办事项进行现场咨询解答并根据情况分流处理,适宜“网办”或“掌办”的事项做好办理指导;简易事项实行登记或接收材料代办并反馈办理结果;确需通过窗口办理的紧急事项,向办事群众发放“急办单”,据此进入大厅现场办理,并实行人流量管控,避免聚集。

(三)优化低频事项预约服务机制。除税务、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等高频涉民事项承办窗口外,其他窗口事项实行“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服务。由办事群众在取得绿色金华健康码的前提下,通过微信“金华市网上办事大厅”公众号进行服务预约,凭预约手机短信或微信预约电子小票,按照所预约的时间有序进入大厅办理,通过人流管控,做到服务不停、人员不聚。

(四)畅通特殊情形电话预约服务渠道。对特定群体或特殊情形无法网上预约服务,而又确属事项紧急的,可以通过窗口咨询帮办电话进行现场电话预约,由相关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接待咨询,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方式予以办理。

二、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在大厅外围空旷地带设置高频涉民事项咨询分流(帮办)台,利用自然通风增强服务期间的疫情防控效果。同时,在咨询分流(帮办)区域四周设置围栏,实行封闭管理,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按照指定通道通行。

(二)工作人员凭机关就餐卡或办事大厅岗位证进出围栏区域及大厅。办事群众凭健康码进出围栏区域,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金华本市人员,凭身份证登记后进入。进入围栏区域或大厅的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应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现黄色或红色健康码人员禁止其进入围栏区域,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处置。

(三)高频涉民事项窗口要加强窗口现场人员管控,与本窗口咨询分流(帮办)台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动态调整窗口现场办理人员的放行数量,有效避免人员聚集。

(四)加强服务场所消毒。由市机关物业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物管处安排力量,加强对办事大厅内部、办事大厅外围围栏区域、24小时自助服务区的地面和设备的`定时消毒。按照规定程序清理垃圾及废弃口罩。

(五)继续采取统一定餐、统一取餐、分散就餐方式解决工作人员就餐问题。税务、公安、市场监管、人力社保、医保等窗口自行统计订餐情况,其他窗口由中心督查处统计订餐情况。各窗口次日订餐需求须在当日下午四时前发送给中心督查处汇总。

(六)各窗口负责人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关注,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停止工作、紧急隔离等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处置。

三、加强一线工作人员防疫物资保障

(一)前台工作人员作为特殊岗位管理,根据物资储备情况优先配发保护等级高的口罩,其他工作人员配发普通医用口罩。

(二)根据物资储备情况,咨询分流(帮办)台配发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护目镜等防疫用品。

(三)根据物资储备情况,以窗口为单位适量增发消毒酒精,优先用于一线窗口人员日常消毒防疫。

疫情严密复工方案 篇8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第六次常委会议精神,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促进项目复工,坚持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抓”,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项目复工(以下简称疫期复工)管理,现将当前工作明确如下:

一、成立疫期复工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疫期复工各项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长沙市开福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疫期复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疫期复工各项工作。

二、疫期项目开复工管理

1、严格落实复工申请要求,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复工

结合目前疫情发展形势,建筑工地需要开工复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向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所在地街道申请,经具同意后方可施工,且各建筑工地复工前须达到以下防控标准。

(1)成立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属地社区,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制定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台账,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将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教育和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得上岗。

(3)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区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4)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满足三日以上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复工期间及时补充储备。

(5)排查复工人员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扩散性蔓延。

(6)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2、严格强化工地复工防疫防控措施

(1)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2)保持施工现场等公共区域的卫生和空气流通,设置专人负责每天早、中、晚进行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各1次,并建立台账做好记录。

(3)工地食堂应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

(4)密切关注人员身体健康,每天早中晚需进行体温测量,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5)建筑工地工人需佩戴口罩进行施工作业,应安排相对安全距离(1米以外),工序安排要避免人员交叉感染。

(6)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对建筑工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疫情防控期间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3、坚持情况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建中心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员工健康异常情况。因瞒报或报告不及时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