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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2025/01/14方案大全

爱习作提供的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精选14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1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进取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职责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贴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供给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景,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职责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经过,考评细则一旦经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经过上述程序经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贴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景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景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团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经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职责,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职责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理解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经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分,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分;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该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七、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陈世金

副组长: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4

为深化校内体制改革,更好地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校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立为试行草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提高教师爱岗敬业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绩效工资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职工工作量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分配过程公开透明。

3.坚持“统筹兼顾、倾斜调节”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向班主任和担任教学任务重、教学管理好、质量高的教师倾斜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津贴分配办法:

(一)岗位津贴

按照城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实施。

1.班主任津贴:每月每人120元。(按照政教处考核执行)

2.中层领导:副校长每月80元,主任级(包括总辅)每月70元。

3.年级主任津贴每人每月40元,教研组长津贴每人每月30元。(按考核发放)。

4.体育教师室外课补贴每人每月10元。体育教师每人每队每月训练补贴50元。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分,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分;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该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七、 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鼓励机制,标准学校内局部配方法,探索建立科学标准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职责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表达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鼓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积极,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开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经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本领、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局部,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局部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方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观察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分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局部列入学校30%局部总额一同考核。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局部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但凡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局部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局部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根底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根底绩效的10分,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根底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分;六个月及以上的,根底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缺乏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底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当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必须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七、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7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 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根据《共青团路中学对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内容,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

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月。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45岁以下)、区级学科带头人、区优青(45岁以下)、区教坛新秀(三年有效期),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每年二次考核发放津贴。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

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据周课时比例测算),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经过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调动和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进取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核资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本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客观公正,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兼顾职员、教师、工勤人员的利益。

(五)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向班主任、骨干教师倾斜,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五)政策延续,逐步完善。年度绩效工资考核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在坚持原有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大家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修订完善。修订项目须经教代会表决经过,方可有效。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由人社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发放,每月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岗位津贴和业务考评结果划定等次进行分配。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资料和方法

(一)教职工的业务考核

主要考核全体教职工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根据鲁教人字〔20xx〕4号等文件规定,除去岗位津贴总量和有关奖励外的剩余部分,依据《学年度业务考评》排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按照1:1:1的比例发放。档差10元。

(二)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资金来源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项目和人数预留资金。我校岗位津贴包含5个项目:班主任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教研组长岗位津贴、领导干部岗位津贴、值班执勤岗位津贴。具体考核分配标准如下:

1、班主任岗位津贴

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发放。主要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团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情景。由学校制定班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分优秀、合格两个档次,按照1:1的比例,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或班主任主观不作为等问题,本月班主任补贴为0元。若班主任请假超过三天,按实际在岗天数折算发放岗位津贴,扣发部分原额给代岗班主任。

2、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分两个序列:教师序列和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

教师序列:考核标准:依据周正课课时数量,分三挡考核,档差10元。

一档(6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双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12节)的教师。

二档(5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大于或等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三挡(40):所任学科周正课课时数小于单班语文或数学最低正课课时数(6节)的教师。

职员序列(业务考评在职员序列中的教师),分两档考核,档差10元。

一档(4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小于或等于12的`教师。

二档(30):职员序列中,年度考核名次大于12的教师。

3、教研组长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教研组考核细则,对各组进行考评,分出优秀、合格等相应等次,大组长分别补贴40元/月、30元/月;小组长分别补贴20元/月、10元/每月。如有重大安全事故;教研组长主观不作为;本组管理严重失误等问题,本月教研组长岗位补贴为0元。

4、领导干部岗位津贴

由学校制定考核细则,对分管工作进行考核,按1:1分两档,分别补贴220元月、200元月。如有重大职责事故;主观不作为;分管工作或安排的其他领导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本月领导干部岗位补贴为0元。

5、值班执勤岗位津贴

值班执勤津贴共计40元月。

值班指的是双休日及节假日;考核依据值班要求,凡违反值班要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违反一条扣5元;造成上级领导机构通报批评等严重后果的,本月值班执勤津贴为0元。

执勤指的是工作日。考核标准有三条:是否及时到岗;有无中途离岗;是否尽职尽责监管学生路队及安全。每违反一条扣5元。

(三)出勤奖

1、事假(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每学年事假不超过10天,每超一天扣20元,并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事假5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事假前或事假后,须自行调课或安排好自我分担的工作,1—2日内报业务副校长审批;3日以上报校长审批。

2、病假。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的病例、诊断证明,学校存档并报送教育局审批,提交不出证明的,视为事假。教职工每学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累计超过6个月的取消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3、旷工:根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不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的;不服从组织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的,以上四类情景均属于旷工。旷工每课时扣发20元,不足一课时按一课时计算,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取消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资格;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3、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的处理办法依据乳教字【20xx】42号文规定执行。

4、工作日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元;学校在工作日或非工作日组织的重大活动出现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视为旷工。

五、有关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上一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学年内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5、违法犯罪的;

6、按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发放的其它未尽情形。

7、除了上述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情景外,其他违规违纪情景,可由单位决定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适当扣减。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初期工资的人员以及年内进出、退休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实际工作月数等情景确定。

(二)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原领导干部,以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选派到社区、计生办工作和担任渔船专管、红色教育基地讲解等人员,可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标准进行发放。

(三)教育系统内部之间借调、参加城乡交流和支教的人员,工资单位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单位的考评位次,参照本单位相当位次的人员标准发放。

(四)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副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有关规定预留资金,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分配。

(五)绩效奖金以上规定发放9个月,寒暑假每月每人按拨付标准发放。

(六)方案中规定若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政策发生冲突,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研究处理。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9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劳动分配的激励功能,强化考核,注重实绩,使学校分配与业绩、贡献挂钩,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及责重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城盐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城盐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盐人发[20xx]34号)、《关于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盐人发[20xx]35号)和城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城盐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盐教人[20xx]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建立健全对教师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发放项目

(I)基础性绩效考核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占绩效工资总量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月发放。学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学年度考核为不计考核等次(见习期满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

(II)奖励性绩效考核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将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基本奖励性绩效和考核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的教职工发放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根据不同人员和岗位性质,在考核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中,设立师德奖、骨干教师津贴、工作量津贴、管理津贴、出勤津贴、工作效果奖、特殊贡献奖、年度考核奖等奖励性绩效考核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按既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后,分春学期(1-6月份)、秋学期(7-12月份)两次(其中班主任考核按月进行)造册,经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批后报市财政局,直接发放给本人或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一)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

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额定工作量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量的,由考核小组认定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考核人数。

(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1、师德奖。 (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

⑴师德奖设优秀(占10%)、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第。

⑵考核办法:对照《城盐市第三中学师德考核办法》,每学年末组织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

凡“总体评价”中“优秀”的,发放72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良好”率达80%的,发放60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一般”率达70%的,发放480元师德奖;

凡“总体评价”中“较差”率达30%,全额扣除师德奖。

2、骨干教师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

对获得教育主管人事部门评定的,且常年工作在教学一线工作,经学校考核分别给予一定的津贴。具体如下:特级教师2000元/年、市名教师1500元/年、市学科带头人600元/年、市教学能手500元/年、市直学科带头人400元/年、市直教学能手和市教坛新秀300元/年。

3、工作量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⑴标准课时。

全体教学人员的额定满工作量标准,根据省教委苏教人(1994)44号文件精神以及新课程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教师满工作量课时标准如下:(若有新标准以后再调整)。

学科语、数、外物、化政史地生信音体美劳

额定

周课时10121314

课时系数15/610/135/7

⑵工作量补贴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①各部门干事及网络管理员每周补贴4个标准课时。

②教研组长每周补贴1个标准课时、备课组长每周补贴0.5标准课时。

③负责学校宣传工作的,根据工作量情况,每周补贴1—2个标准课时。

④跨头教案津贴:不同学科跨头,每一份教案补贴0.3学科课时;同学科跨头,每一份教案补贴0.25学科课时。

⑤实验室工作量补贴:各实验室保管员每周补贴1个标准课时,物理实验员补贴每周补贴3个标准课时,化学实验员每周补贴2个标准课时,生物实验员每周补贴2个标准课时,艺术器材保管员每周补贴0.5个标准课时。(实验员绩效考核由教务处负责)

⑥辅导课(含国防教育、健康教育课等)每节折算为0.5标准课时。

⑦期中、期末命题,语、数、外每科补贴4标准课时、其他学科每科补贴2.5标准课时。

⑧出操、跑步全部到位的体育教师每周补贴1学科课时。

⑨对老教师的工作量,学校视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a、男教师年龄达54周岁、56周岁、58周岁,女教师年龄达49周岁、51周岁、53周岁,每周分别加标准课时3课时、5课时、7课时。(上半年出生的,从春学期开始享受;下半年出生的,从秋学期开始享受。)b、对于服从学校分工并完成一定工作量的老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亦可享受除管理津贴、骨干教师津贴之外的平均数。(享受了平均数的老教师,不再参与基础性、奖励性绩效考核。)

⑩其他工作,工作量补贴标准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⑶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①教学人员月工作津贴=(月实际学科课时数×课时系数×12元×k1)+补贴的标准课时数×12元(k1为职称岗位系数,初级1.0,中级1.05,高级1.1)

②后勤人员月工作津贴=教学人员实际课时数月平均工作津贴×k2(岗位系数,初、中级工0.95,高级工1.00,技师1.05。财会人员按职称岗位系数计算)

4、管理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2%)

(1)中层管理津贴。考核对象为学校中层干部。津贴发放标准:中层正职为350元/月,中层副职为300元/月。考核办法:每学期由校长室组织测评综合考核(校级领导班子占权重50%,教职工占权重30%,互评20%),凡考核为“优秀”的(权重占参评人数的20%),发放11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良好”率达80%的,发放10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一般”率达70%的,发放80%管理津贴;凡“总体评价”中“较差”率达30%,全额扣除管理津贴。(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安排满工作量,工作量按实计算)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每年发放12个月,每月300元,其中:学期内按实际担任班主任时间逐月考核发放,余额作为班主任的综合考核奖励发放。具体考核发放由政教处负责。

(3)兼职管理岗位津贴兼职管理岗位津贴按兼职岗位津贴的20%标准发放。

5、出勤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

⑴出勤津贴标准为100元/月。

⑵考核内容:上、下班、升旗、会议、集体活动、各类请假等。

⑶发放细则:

①全月出满勤,全额发放出勤津贴。

②凡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每迟到、早退或中途无故离岗位1次,教职工扣发津贴10元,干部扣发津贴15元;上课、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1次,扣发津贴15元;升旗仪式、会议以及其他集体活动迟到1次扣10元,无故缺席1次,扣15元。

③旷课1节,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20%师德奖;旷课2节,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50%师德奖;旷职半天(不含旷课)及以上,扣发100%月出勤津贴,扣发10%师德奖;旷职旷课半天,除扣发100%月出勤津贴外,还不享受全年师德奖;旷职旷课一天及以上,除扣发100%月出勤津贴外,还不享受全年师德奖和扣发10%年度考核奖。

④事假月累计3天以内,每天扣发津贴10元,从第4天起每天扣发津贴20元。

⑤病假参照医改有关文件精神,分30周岁以下;31—45周岁;男46—56周岁、女46-51周岁;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四个年龄段,月累计病假分别达1、2、3、5天后,每超过一天扣津贴10元;住院病人折半计算;因公负伤,重病患者,原则上不扣发工作规范津贴。其他长病假,按省人通[1998]130号文执行。

⑥婚丧假和生育假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⑦公假。经学校批准参加校外教研活动及公务活动的教职工,规定活动时间按公假处理。

⑷关于考勤的说明:

①考勤时间:所有教职工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考勤。

②请假办法:各类请假,如担任课务的须到教导处、其他人员须到总务处填写请假条,调整课务或安排好工作,经相关程序(半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或总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委托年级、处室负责人代为书面请假,否则作旷职处理,假满后尚需续假者,须按原请假程序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作效果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

⑴教学效果奖。具体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报校长室审批后,按学期(期中、期末)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年结算发放。

⑵后勤服务管理奖。后勤服务人员、专职教辅人员履行年度岗位职责好,教职工、中层干部、校级领导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的,年终可获得600-1000元不等的奖励。具体由总务处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报校长室审批确定。

⑶竞赛奖。

①教师参加教学竞赛获奖,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

Ⅰ优质课类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Ⅱ课件、命题、教案设计、知识竞赛类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②教师参加教学论文竞赛获奖(不含二级委员会和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每人累计最高限1000元)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校内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

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竞赛活动获奖,按下表所列金额奖励指导教师(集体获奖2--5倍发放):(每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获奖,只取前3名)

奖项类别全国全省全市市直

一等奖(或第一名)xxxxxx

二等奖(或第二名)xxxxxx

三等奖(或第三名)xxxxxx

④教改教研奖。

根据课题级别不同,凭结题验收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市级课题500元,省级课题1000元,国家级课题xxxx元。奖金由考核小组根据情况确定后课题组负责人根据课题组人员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⑤论文奖。

教职工在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凭用稿稿酬单,学校分别给予3倍、2倍、1倍于稿酬的奖励。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宣传报道学校工作的,凭用稿稿酬单,学校给予撰稿人等同稿酬的奖励,每人累计最高限1000元。

7、特殊贡献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

⑴对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部门,根据当年度贡献大小,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⑵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做出贡献的'个人、部门,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补助。

⑶节假日值班。

8、年度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

在学年度考核中,优秀等第的每人发放300元年度考核奖,合格等第的每人发放100元年度考核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第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

五、考核的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六、说明

1、每年暑期7、8两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与临时指令性工作挂钩,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并请示校长室同意,具体安排有关工作,考核后发放。

2、凡教职工单位变动从批准使用新单位编制的下月起由新单位按绩效工资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绩效工资。

3、凡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从办理退休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提前退休、辞退、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的教职工等从办理有关手续的下月起不再列入执行绩效工资管理。

4、凡新招录(聘)的教职工从批准使用单位的当月起执行绩效工资。

5、经教育局同意正在脱产进修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外借人员按满负荷工作量计算。

7、教职工在拒聘、缓聘、自动离职期间,两个月内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只发“生活补贴”。两个月后仍不能应聘上岗或返岗的,停止发放全部绩效工资,并由校长会办决定其他处理措施。

8、严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和校纪校规的,如无故旷课或旷职每学期累计达一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因教育教学方法失当给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涉足黄赌毒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被政法机关处以拘留及其以上刑事处罚等,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9、三种病(癌症、麻风、精神病)、长病人员(经教育部门组织参与相关部门鉴定确不能坚持教育教学工作的)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公伤残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长期病假,按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xxxx]130号文件执行。

10、教职工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校的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11、教职工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我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12、教职工本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教职工本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13、绩效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进修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4、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疑难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由校长室会办决定。

七、本方案经第四届教代会、工代会专题会议决议通过,于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八、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10

为加强我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强化教师岗位意识、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构建合理、公平、公正、具有激励机制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根据江宁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较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岗位津贴、教师师德、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二、考核对象和时间

学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师,时间为2009年度。

三、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学校社区教育工作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在社区教育中的主动性、创新性、实践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2.师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职责和实际工作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社区教育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从事社区教育的工作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究实效。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一次造册,报教育局审核,通过个人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考核项目

1. 基础性绩效考核

(1) 对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满工作量,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任务的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

(3)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视具体情况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4)长期病假(2个月以上),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

(5)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于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1个月、2个月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

2. 奖励性绩效考核

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按年度发放。计算公式为:

(1)学期考核实际得分=职业道德分+考勤分+完成工作分+服从分工分+团结协作分+安全工作分。(具体计分办法附分)

(2)教师年度考核得分=上学期学期考核实际得分+下学期学期考核实际得分

(3)教师常规考核津贴=教师年度考核得分×分植系数

注:分值系数=全校参与考核教师的常规考核津贴总量÷全校教师常规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注:全校参与考核教师的常规考核津贴总量是指扣除各种津贴和各种奖项后的津贴总量)

六、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 业余班班主任津贴(考核小组考核)

按每月100元进行月考核,每年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2、管理干部津贴(考核小组考核)

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副校长津贴:每个月400元

中层正职津贴:每月200元

中层副职津贴:每月100元

3、节假日加班或晚班上课津贴

学校统一安排加班或上课,每加班一天按80元计发,晚上上课按每小时40元计发。

4、创建项目奖

学校创建通过验收,按省级、市级、区级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800元、600元。

5、先进学校奖

学校获市级、区级先进集体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600元。

6、教育成果奖

(1)教师积极撰写社区教育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区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和300元、200元、100元。

(2)参与有关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市级课题800,区级课题600。

(3)主动撰写通讯报导,在社区教育报头版3分、二版2分、三版1分。

(4)参与网站建设和管理,并达到每周更新所负责项目最少一次的目标,加10分,达不到无分。

七、常规考核津贴

根据社区教育多任务、多头绪、突击性的特点,每个教师不可能固定某项具体工作,随时调整或分配某项工作,所以常规考核奖每学期设立100分,其中职业道德20分、考勤10分、完成工作任务40分、服从分工10分、团结协作10、安全工作10分。按学期考核。

1、职业道德(20分)

(1)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随意脱离岗位达10次,扣5分

(2) 遵章守纪,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违章一次扣0.5分

(3) 抵制有偿家教。发现一次扣一分,直至扣完职业道德分。

2、考勤(10分)

(事假必须请假,病假应有病假单和发票)

(1) 学期事假4天,病假7天不扣分;

(2)学期事假3天以上,每超一天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并且,可出现负分;

(3)学期病假5天以上,每超1天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患重大疾病酌情扣分;

(4)迟到、早退1小时以内一次扣0.1分,迟到、早退超1.5小时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并且,可出现负分;

(5)无正当理由超假,按旷职处理,旷职半天扣0.5分,旷职1天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并且,可出现负分;

(6)学期出满勤者,另加1分。

3、完成工作任务(40分)

社区教育内容丰富、头绪繁杂,因工作需要,每个教师工作任务可能需要不断调整。学校每学期根据本校发展需要和目标任务要求分配到每个教师的具体工作和因工作需要而另外安排的工作为工作任务,另外安排的工作不属于超工作量。

(1)具备一定的工作量并且工作任务清楚,目的'明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负责任扣2分

(2)实施过程自主、独立、创新。工作过程因自己不去努力、不动脑筋而耽误工作扣2分。

(3)完成工作,过程清晰,资料齐全。工作不能完成,没留下齐全的资料扣2分。

(4)完成工作体会深刻,写出总结。没写总结或总结性论文扣2分。

4、服从分工(10分)

因社区教育的特殊性,每个人的分工是灵活多变的,突击任务也很多,需要教师的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所以,需要设立服从分工项目分。

(1)顾全大局,服从工作需要。拒绝分工,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1分。

(2)积极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消极怠工, 影响整体工作一次扣1分

5、团结协作10分

社区教育内容多,每个教师工作内容互相影响,相互联系,需要每位教师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1)相互抵触,互不配合,严重影响整体工作,一次扣1分。

(2)互相挑拨,制造矛盾,严重影响团结,一次扣1分

6、安全工作(10分)

(1)尊重学员,不要讽刺、挖苦学员。若因自己工作态度和方法不当造成对学员伤害1次扣1分。

(2)注意水电安全,若因自己过失造成学校财产损失一次扣1分。

(3)工作中注意维持教学秩序,若因自己管理过失或处理不当,造成学员受伤,1次扣1分。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堂忠

副组长:叶永种

成 员:王尚保 王家敏

九、考核监督

实施考核全过程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随时接受教师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式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

十、本《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审批,经全体教师通过后开始执行。

十一、本《方案》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11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进取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职责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贴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供给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景,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职责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经过,考评细则一旦经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经过上述程序经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贴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景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景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团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经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职责,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职责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理解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经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该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师德考核指示和考核标准,考核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从而规范教师依法从教,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师德优良、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学校组织的考评(占40%)

1、依法执教10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如有发表不当言论和网上发表反动言论,误导学生和其他老师,一经查实,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随意驱赶学生离开学校、课堂,扣除考核分5—10分,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分工,造成损失的扣除考核分3—5分。不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及时参加怀孕检,被上级通报的扣除考核分10分。

2、爱岗敬业10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及时处理学生紧急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扣考核分5—10分;无故不上班,旷工一天扣除考核分4,旷课(含早晚辅导课)一节扣3,迟到早退(含早晚辅导课)一次扣2,备课或不认真,缺备课一次、缺作业批改一次扣2分;作风拖沓,学校安排的`工作没有按时完成,视情节轻重,一次扣除考核分3—5分,造成县局对学校考评扣分的则由学校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给予加重扣分;私事请假(不含病假)一学期超过五天,每天扣0.5分。

3、教书育人10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漠视学生教育,不及时处理学生请求的问题,一经发现每次扣考核和分2分。

4、严谨笃学10分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以及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如发现擅自停课扣除考核分,私自调课、请人代课每次扣考核分2分,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包括网上学习)每次扣3—5分。

5、关爱学生10分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心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如发现教师体罚学生且造成严重影响每次扣5—10分。如果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投诉教师,相关教师扣除考核分5—10分。

6、尊重家长10分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如发现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每次扣除5—10分。

7、廉洁从教20分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如发现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向学生乱收取费用扣除所有师德考核分,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及格。

8、为人师表10分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如发现教师不遵守社会公德,或处事不合规范,做事不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教师参与各种类型的赌博被学校发现

或公安部门抓获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公众场合讲不文明的话,一次扣除扣考核分2分。

(二)教师参与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教师进行学校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学校师德考核标准进行,每个教师的师德得分取所有教师评分的平均值。

(三)学生和家长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满意度投票,一份不满意的票扣除0.5分,教多个班级的教师取平均值。

四、考核的等次评定和使用

1、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考核占考核总分40%,教师考评占总分30%,学生和家长考评占总分30%。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2、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侵犯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7)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3、师德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教师资格聘任的依据。

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篇14

一、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工作章程

(一)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在医院法人代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对医院绩效考核目标值实施有效评估。

(二)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组织结构

1、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规范管理原则,有效落实绩效考核标的,促进医院内部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2、通过不断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的实效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组成结构

1、组长:医院法人代表或党委书记;

2、副组长:医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3、组员:院级副职行政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质控核算管理部、人事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科教科、药学科、纪检监察等线管部门的负责人;

4、受法人代表委托,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行政协调事务由承担绩效考核行政职能的部门(人事科)负责。

(四)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对相关科室提出的绩效考核项目与标准进行审议;

2、补充、修订、完善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标的目标值;

3、跟踪并评估科室绩效情况,指导科室改进管理缺陷,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措施或惩戒意见;

4、建立个人绩效考核档案,追踪并评估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并作为奖惩、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5、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方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管理效率。

(五)绩效考核管理小组采取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

(六)召开绩效考核管理小组会议,实际参会人数不应少于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决议方为有效。

(七)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根据需要讨论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

(八)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以文件形式作为绩效考核管理的执行依据。

(九)在本工作章程(试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未尽事宜,可由人事科提交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研究决定。

(十)本文件自下达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绩效考核管理小组。

二、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绩效考核实施力度,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全方位的综合平衡管理,经研究,制订以下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绩效考核管理意义

绩效考核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客观的标准,对科室及职工个人在医德医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以及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评价,是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核心环节和基础工作。

(二)绩效考核目的

有效的绩效考核,是促进职工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综合素质的积极手段,以保证医院管理目标的实现,更好地促进医院发展。

(三)绩效考核组织机构

1、绩效考核工作在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

2、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的工作由医院法人代表直接负责;

3、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四)绩效考核实施手段

1、手工-计算机辅助管理

由于部分考核文档需要被考核人亲笔签字,所以只能是手工与计算机一起管理,对于有条件的医院无需签字的文档均可纳入网上考核管理。

2、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未来,当全区/县/市统一实施医院信息化管理,医院可以选取市面上通用的医院绩效考核软件进行绩效考核管理,以会计核算管理、成本核算管理、物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绩效核算管理为基础,关键考核指标(KPI)为主导的绩效考核体系,在绩效考核中引导科室和医务人员正确开展医、教、研各项工作,科学实现医院发展的战略目标。帮助医院管理层对具有战略重要性的领域做全方位的追踪,确保日常业务运作与医院所确定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3、个人绩效档案管理

建立个人绩效考核和医德考评档案,实行职工绩效(医德)考核加分或缺陷登记,作为 奖惩、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五)绩效考核项目

1、科室绩效考核项目

运用“二八”管理原理,建立平衡计分卡和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对科室实施绩效考核。具体如下:

1)平衡计分卡(权重百分制)

① 财务管理维度60%——收入与成本控制/月指标

② 顾客服务维度15%——创造病人忠诚度/月指标

③ 内部流程维度20%——质量与品质控制/月指标

④ 学习成长维度5%—— 开发核心竞争力/年指标

平衡计分卡由四级关键考核指标(KPI)组成。

2)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

① 财务管理维度指标(月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效益效率;专项控制

b、三级指标:

效益效率指标含:业务收支结余率;人均收支结余;百元收入耗材率;百元固定资产收入;库存总额控制额;盘点金额;费用控制率。

专项控制指标含:门诊药品比例;住院药品比例;医保专项。

② 顾客服务维度指标(月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病人信任度;零缺陷管理

b、三级指标:

病人信任度指标含:病人满意度;门诊工作量;住院工作量;检查人数;处方调配人次。

零缺陷管理含:投诉;差错;事故与赔偿。

③ 内部流程维度指标(月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b、三级指标:

服务质量指标含: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出院病人治愈好转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甲级病历;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考评指标;首问负责制;有质量有效率的完成岗位职责等。

服务效率指标含:合理用药(含合理用血);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无故延时出诊;相关科室满意率等。

④ 学习成长维度指标(年度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科研教学;员工成长

b、三级指标

科研教学指标含:开展新项目;教学;科研;论文。

员工成长指标含: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素质教育;后备人才梯队建设。

⑤ 护理质量综合考评指标

⑥ 药学科综合考评指标

⑦ 四级考核指标

a、事故与赔偿:详见《医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的通知》。

b、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指标:详见《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修订稿)》

c、费用质量控制

d、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评价指标

2、个人绩效考核

1)对个人绩效考核主要建立在财务维度、顾客服务维度和内部流程维度指标的基础上,并实行个人绩效考核缺陷扣分登记制。

2)个人绩效考核项目

① 财务维度指标

a、二级指标:业绩考勤

b、三级指标:出勤率

② 顾客服务维度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服务意识;零缺陷管理

b、三级指标:

服务意识指标含: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

零缺陷管理含:投诉;差错;事故与赔偿。

③ 内部流程维度指标

a、二级考核指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b、三级指标:

服务质量指标含:甲级病历;医疗质量综合考核指标;护理质量综合考评指标;药学科综合考评指标;院感、医保管理综合考评指标等。

服务效率指标含:合理用药(含合理用血);无故延时出诊等。

④ 个人绩效考核按权重百分制扣分

合格:85分及以上;

基本合格:60分-84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六)对科主任(含护士长)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考核

1、对科主任(护士长)的职务考核分别以科室或护理单元的绩效考核得分作为参考值。

2、科主任(护士长)职务考核评分标准

1)合格:85分-75分;

2)基本合格:74分-60分;

3)不合格:60分以下。

3、科主任(护士长)无故三次不参加院周会或医院通知的中层干部会议,给予“院内记过”一次。

(七)医德医风考核

1、医德医风考核《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

2、医德医风考评等次

优秀: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且没有扣分。

良好: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扣分不超过15分。

一般: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扣分不超过30分。

较差: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或扣分超过30分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3、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进行加分与扣分登记。

(八)绩效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工作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监督、指导实施。

2、医德医风考评由医院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实施。

3、各项绩效考核关键指标(KPI),对应不同类型科室。

4、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能范畴内的绩效考核和医德考评工作,对应各项考核指标按月、季度、年度实施考核(详见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总表和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并将相关评分值输入计算机数据库和医德考评信息登记,以便及时汇总各科室和个人的最后考评得分。

5、个人绩效考评缺陷管理

对个人绩效考核的重大缺陷扣分,由负责绩效考核的各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人事科登记在个人绩效考核档案中。

6、对有争议的绩效考核项目及评分等相关事宜,由负责绩效考核(医德考评)的各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认申请,提交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或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认。

(九)双重扣分与一票否决

1、试行双重扣分与处罚的绩效考核项目

1)病历质量

2)事故与赔偿

3)传染病疫漏报

2、一票否决情形

1)医德医风违纪(详见《医院医德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十)奖惩

1、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分配、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挂钩。

2、个人绩效考核情况

1)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二个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不合格。

2)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间的,当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二个月得分在70分-84分之间的,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

3)发生一票否决情形的,当年度考核即定为:不合格。

4)被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延迟3年晋升、晋级;被评定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的直接负责人延迟2年晋升、晋级。

5)医德考评等次被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延迟一年;医德考评等次被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度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延迟2年。

3、中层干部(含护士长)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考核情况

1)科室或护理单元在一个年度内有一个月得分在60分级以下的,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当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

2)科室或护理单元在一个年度内有二个月得分在74分-60分的,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当年度考核等次即定为:基本合格。

3)中层干部(含护士长)一年内因各种原因3次被“院内记过”的,当年度考核即定为基本合格,并取消6个月中层干部(含护士长)职务津贴,6个月后视为整改情况再予恢复或撤销性质职务。

4)行政管理连带责任

对科室或护理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以及行管综治等方面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职能科室和院级领导负行政管理连带责任,并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4、绩效考核(医德考评)结果如达到《关于下发的通知》规定的,按奖惩条例处罚。

5、科研论文奖励按医院科教部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办法将根据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原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符合的,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本办法从文件下达之日起全面推行实施。

(十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

三、医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机责任追究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明确医疗纠纷的责任,便于有关责任人员吸取教训,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

3、各科室应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健全并落实各项医疗制度,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

4、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可以提请医务科进行处理。

5、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必要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6、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院领导根据医务科的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7、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务科提请市卫生局医政处进行调解。

(三)医疗纠纷评析

8、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初步评析工作,评析结论定期提交医院绩效管理小组讨论,责任科室根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质控核算管理部负责落实处理意见并对整改、处理结果进行督查。

9、医疗纠纷评析工作程序

1)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对医疗纠纷性质和对当事责任人的处理负有最终裁决权,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讨论提出评鉴意见。

2)对需要进行评析医疗纠纷的识别

① 凡发生补偿的所有医疗纠纷(包括医药费减免);

② 虽无补偿,但已严重影响本单位声誉的医疗纠纷;

③ 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对本单位评析结果不满,要求复评的医疗纠纷(原则上复评1次)。

3)医疗纠纷的经济补偿包括以下费用:

① 由人民法院裁定,医院应作出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② 纠纷发生后经上级行政机关或医院调解,医院应作出的经济补偿或赔偿;

③ 纠纷发生后经上级行政机关或医院调解,由医院承担或免除的医疗费用。

4)医疗纠纷的信息来源

① 病人或家属的投诉;

② 当事人或当事科室的报告;

③ 上级部门或医院在医务工作检查中发现的。

5)医疗纠纷的评析内容

① 医疗纠纷的原因;

② 医疗纠纷的性质;

③ 医疗纠纷的评析结果:可以避免、存在缺陷、不可避免。

(四)医疗纠纷性质的认定

10、经医疗纠纷评析,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对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存在的缺陷、应吸取的教训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11、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根据医疗事故及纠纷的评析意见,认定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应承担责任的大小,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

12、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1)上级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鉴定属医疗事故的或经人民法院审定认为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的。

2)虽未经医疗事故鉴定,但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违反或未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医疗行为,给病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3)由其他缺陷直接导致的医疗纠纷。

4)因管理不善、医德医风败坏引起,并导致严重后果的,经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评析认为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13、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

1)在整个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管理缺陷、医德医风缺陷或其他缺陷的,但够不上“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

2)存在医疗缺陷,但该缺陷与不良后果无直接因果关系。

14、符合下列条件,应认定为不可避免的医疗纠纷: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六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无过失,由难以预见或虽在预料之中,也已采取了预防措施,但终因难以防范的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

(五)医疗纠纷责任人的处理

15、存在缺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额分段计算比例如下:

A段、0-1万元(包括1万元):15%

B段、1-2万元(包括2万元):10%

C段、2-5万元(包括5万元):5%

D段、5-10万元(包括10万元):3%

E段、10万元以上:1-2%

1)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万元以内(包括1万元):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2)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2万元(包括2万元):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3)补偿(赔偿)费额度在2-5万元(包括5万元):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4)补偿(赔偿)费额度在5-10万元(包括10万元):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D)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5)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0万元以上: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为A+B+C+D+E)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16、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责任人员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额分段计算比例如下:

A段、0-2万元(包括2万元):20%

B段、2-5万元(包括5万元):10%

C段、5-10万元(包括10万元):5%

D段、10万元以上:1-3%

1)补偿(赔偿)费额度在2万元以内(包括2万元):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为A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2)补偿(赔偿)费额度在2-5万元(包括5万元):承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3)补偿(赔偿)费额度在5-10万元(包括10万元):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4)补偿(赔偿)费额度在10万元以上: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A+B+C+D)段的65%,医疗组长承担25%,科室主任承担10%。

17、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一级事故:相关责任人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档两年,情节来得者报上级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责任人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参照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承担比例。

18、如同一纠纷存在多个责任科室,各科室相关责任人承担医疗补偿(赔偿)费用比例由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根据责任程度决定。

19、未设床科室(含医技科室)产生医疗纠纷赔偿责任时,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各比例段的85%,科室主任承担15%。其它责任参照上述条款。

20、因护理人员产生医疗纠纷赔偿责任时,相关责任人承担医院补偿(赔偿)费用各比例段85%,护士长承担15%。其它责任参照上述条款。

21、同一人员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且均为主要责任人,暂停执业半年进行培训,情节严重者应予待聘、直至终止聘用合同。暂停执业期间按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暂停执业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重新执业。

22、同一科室一年连续发生两起可避免的医疗纠纷,且给医院造成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经济损失或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该科室将被列为重点监控科室,质控核算管理部应对其每月不少于2次的质量监控,该科室责任人每月将科室整改情况向质控核算管理部进行汇报,医院将视整改情况对监控科室作出相应处理,直至达到医院下达的整改要求为止。

23、虽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由于工作人员脱岗、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规违纪、违规开具医学证明等造成的医疗事故或纠纷,或因私自收费、私自向病人卖药卖器械等造成医疗事故或纠纷的,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同时按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对于技术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从轻处理,对于责任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加重处理。

(六)管理者的责任

25、发生补偿(赔偿)额度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元)的医疗纠纷,并经评析或鉴定属可以避免的医疗纠纷,相关科室负责人,除经济处罚外另给予院内记过一次。

26、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 院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七)医疗纠纷、事故的备案登记

27、各科室应及时将本科室医疗纠纷发生情况上报医务科、瞒报、漏报医疗纠纷及发生纠纷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科室,经查实每发现一起扣质控考核总分3-5分。

28、医务科对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登记备案、经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讨论认定后纳入个人档案。医务科对医疗纠纷下述相关资料另案保存备案:

1)医疗纠纷信息来源;

2)当事人员的书面陈诉和认识;

3)院部对事件的调查报告;当事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的证据和检验、检查报告;

4)医学鉴定报告、医院及科室对医疗纠纷的评析结论;

5)医院的处理意见及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协议书;

6)医院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理意见。

29、医院设立“风险奖”。如科室一年未发生产生赔偿的纠纷或事故,同时科室效益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10%、15%及20%以上者,医院将分别给予科室3000元、6000元、9000元及12000元的奖励(目前暂限在开放床位10张以上病区的科室及急诊科试行)。

(八)附则

30、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