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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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篇1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xxx《xxx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重点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篇2
一、目标要求
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面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营造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降低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整治时限阶段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为期90天。
第一阶段(1月11日至2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3月初至3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4月初至4月10日),检查验收、总结现固。
三、组织机构
20xx年刘坪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专项整治行动由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张鹏担任,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治理内容及对象
通过整治行动,争取将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镇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重点对以下几种违规行为及对象进行严厉查处。
(一)、无牌无证车辆;
(二)、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
(三)、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
(四)、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超限超载车辆;
(六)、非法载运学生车辆;
(七)、乱停乱放车辆;
五、具体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村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仔细排查,摸清底子。各村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镇交管站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村于2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镇交警中队、道路交通管理所、交管站、等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学区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年终考核。
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篇3
为了全面加强我乡“三线四边”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街道秩序,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加快我乡卫生文明集镇建设的步伐,把我乡建设成为一个文明、和谐、富裕的新型集镇,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全乡环境为目的,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到集镇建设和管理并重,通过对205国道沿线环境和集镇秩序、公共卫生的整治活动,提高全乡居民的文明卫生素质,使205国道沿线和集镇环境有明显改善,商贸经济得到不断繁荣和发展,全乡文明程度进一步加快。
二、目标要求
通过整治行动,促使205国道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促使集镇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发挥功能效力,促使街道摆摊设点在规划红线之内,消除占道经营;促使街道卫生整洁,改变人们垃圾乱丢乱放的坏习惯,促使车辆按规定的地点停靠,消除车辆在街道上乱停乱放。通过一至二年的努力,将国道沿线和集镇的文明程度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努力将全乡变为一个街道整洁、行为文明、生活富裕的明星乡镇。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通过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张贴街道整治通告,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集镇整治办法。组织骨干力量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单,依法宣传,限期整改,为集镇整治方案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2、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8月)。以工作组成员为主,集中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组织乡干部、职工对205国道沿线、街道的环境和卫生秩序进行重点整顿,使国道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街道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放乱丢、不按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现象得到彻底整治,对不服从管理的给予严厉打击,促使国道沿线、集镇街道环境和卫生秩序向好的方向转化。
3、建章立制和规范治理阶段(20xx年9月-12月)。通过集中攻坚阶段后,国道沿线、街道环境和卫生秩序已有了一个极大的改善,国道沿线和集镇管理走上正规,再与个体经营户、国道沿线及沿街居民签订保洁和管理责任书,按照“门前三包”卫生保洁公约的.规定进行常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将国道沿线和集镇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4、回头看阶段(20xx年1-3月):为了达到“卫卫生生迎五一,干干净净过国庆,和和美美度春节”的目的,在春节前根据街道状况再次掀起一轮整顿治理高潮,重点是破旧房屋整修,“三乱”现象的回潮,街道、人行道破损的整治。
四、具体措施
1、成立组织,强化保障。
成立以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文明创建、土地、城建、交通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乡“三线四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组(已另发文)。同时成立乡205国道沿线路段及集镇秩序整治工作小组(共计4个)。
(1)宣传动员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发放宣传材料和限期整改通知书,上门宣传环境治理工作内容;摸底排查县文明办要求我乡整改的73项工作内容,按照时序进度分步实施整治内容,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善工作信息,做好舆论导向。
工作要求:时间为7月21日至7月31日完成,并负责制定73处整改时序表。
(2)执法行动组。
一组总指挥:
组长:
成员:
二组总指挥: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73处205国道沿线昌桥段违章建筑的拆除及集镇秩序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鼓励引导个体摊贩进入农贸市场经营,确保集镇秩序规范有序。
工作要求: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两组成员均受总指挥统一调度,两组可分别展开工作,也可集中行动。
(3)综治维稳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调解因整治行动造成的矛盾纠纷。
工作要求:参与整个整治过程,确保本次行动平稳有序进行。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经费、交通及其他物资供应。
工作要求:确保后勤保障及时到位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1)205国道沿线环境整治结合敏感区拆迁及农村清洁工程,定期开展督查行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2)集镇居民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
①包门前卫生清洁,垃圾实行分类袋装按有机垃圾和难降解垃圾进行分类;按时按地投放(早上6点以前,下午18点以后)。
②包门前绿化、美化、净化。确保政府绿化植树无损坏,屋面无乱贴、乱画、乱挂和乱竖广告牌,门前无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等现象。
③包门前无乱摆摊设点。门外无店外店、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堆放物品和摊点。进、出货车辆停放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3)集镇街道车辆有序停放。具体为:街道至政府岔路口处禁止并排停车,不得影响通行和乡容乡貌,待下一步乡出台具体停车方案后遵照执行。
(4)个体经商户必须在街道规划红线以内经营,红线外不得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鼓励引导个体摊贩搬迁至农贸市场经营,对影响乡容乡貌拒不配合的可采取强制措施。
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全市第三季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会议精神、尤其是姜建军市长在会上的“八点"工作要求,按照“大刀阔斧、绣花功夫”的管理思路,聚焦影响我镇交通安全和城市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拿实招、求实效,治乱象、理秩序、防事故,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道安办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大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湛江城市文明度和美誉度,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震慑交通违法、有效压减交通事故、规范交通运输秩序、补齐农村安全短板、深化摩电整治、推进校园交通管理、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提高交通见警率、管事率,进一步塑造交通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实现“三个上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30%。摩托车超员等容易引发较大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40%、摩托车上牌考证总量同比上升50%)、“三个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0%、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涉摩电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三个不发生”(“水体治理工程”路段不出现长时间、大范围拥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执法舆情事件)。
三、组织机构
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镇政府决定成立白沙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由市区“水体治理工程”引起的部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我镇辖区部分)
(二)整治十大交通乱象:1.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不按车道行驶;2.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摩托车非法上路、超员、不戴安全头盔;3.大货车超载、超限、闯禁行;4.渣土车闯红灯、逆行、非法加高挡板、闯禁行;5.危化品运输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6.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车“飙车竞速”;7.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进入市区行驶以及水果三轮车非法占用道路乱摆卖;8.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违法停车;9.农用车、拖拉机非法上路行驶,无牌无证驾驶;10.道路中央开口过多。
(三)整治重点地段:白沙中学路段、白沙中心小学路段、白沙二中路段、官茂志山坡路段(新村红绿灯)。
五、整治时间
从20xx年9月20日起至10月30日,不分阶段,边动员、边整治、边完善、边固化,全方位推进。
六、任务分工
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方案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全面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各村委会:按照工作部署,加强综合治理。通过广播、微信等方式,做好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輿论氛围;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劝导本辖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配戴安全头盔方可上路行驶。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整治非法营运(包括残疾人三轮车、摩托车),加强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管理,有效治理车辆超载;组织开展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牵头组织对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开展治理。
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打造平安校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盔一带”“警家校”等安全守护和教育活动。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在“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期间,整治施工路段沿线违法占道、车辆乱停放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经销户、车行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监管,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区销售;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渣土车野蛮驾驶、遗漏飘洒等违法行为的整治。督促各小区物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财政经济发展部门:保障全镇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所需经费。
应急管理部门: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七、工作措施
(一)压实行政村和职能部门责任
1.各村委会要成立本次交通秩序整治的专门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交通秩序整治。
2.各村委会要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治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问责措施。
3.各村委会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建设,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力度。
4.各牵头职能部门要负起牵头整治责任。
(二)宣传开路大造整治氛围
5.各村委会及宣传部门,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各村委会及宣传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定时曝光我镇道路交通乱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宣讲文明交通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形成全民共治交通的局面。
7.小区、学校、机关、企业、商场、医院、市场、村口都应因地制宜设置交通安全劝导员,广而告之目前正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同时劝导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得上路行驶。
(三)疏堵保畅提升通行能力
8.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等办法,建立“凡堵必有警”的指挥疏导和24小时交警铁骑队机动巡逻勤务模式,把警力投入到拥堵路段和时段上,提高拥堵及交通事故处置效率,确保整治期间市区拥堵情况明显好转。
9.宣传、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电台、交通信息引导提示、施工围栏及新媒体等,加强安全驾驶提示,科学引导绕道行驶。
10.城综执法部门要整治施工路段沿线违法占道、乱停乱摆乱卖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四)铁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11.公安、交通部门要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重点车辆管理,强化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源头清理。
12.公安部门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无牌车上路、无证驾驶、闯红灯、超员、不按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及非法改装机动车“飙车竞速”违法行为,压减涉摩托车涉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
13.公安部门要推出摩托车登记上牌便民措施,提高摩托车登记上牌率、驾驶人考证率。要加大力度推进《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尽快启动全镇违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14.公安部门在城区重点突出查处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乱停放、不礼让斑马线;在农村地区重点突出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超员搭乘,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违规上国道、省道及车载人。
15.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教育管理,严查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五)严格规范管理运输秩序
16.交通、公安部门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挂靠经营、不进站营运“野鸡车”、动态监控平台监控不落实等客运整治,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
17.交通、公安、住建部门开展对货运车辆(含渣土车)超载超限、违规加高车厢栏板,货物飘散,特别是“百吨王”严重超载超限货车的查处,追溯超载超限源头,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18.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货运行业乱象问题专项整治,以货车非法超限超载治理、货车非法改装、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黑油站”非法贩油等货运乱象问题为重点,查清问题,全面整改,斩断非法利益输送链条,有效遏止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问题,彻底取缔黑加油点,有效恢复货运市场秩序。
19.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重点客、货运企业源头单位安全排查,加大对客货运站场、企业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的,通过约谈、整顿、处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整治拖拉机农机行驶秩序
20.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强化拖拉机登记、年检、报废等源头管理;农业农村、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执法检查,每月开展联合统一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重点查处拖拉机假套牌、超载、拼装改装、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七)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
21.交通及公路事务、公安部门认真开展全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城市道路、农村公路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及时封闭不必要的道路中央开口。全面排查和整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规范,以及破损、遮挡视线安全隐患。
(八)强化学校师生交通安全管理
22.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地区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教与管理,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展壮大家长志愿者队伍力量,共同参与维持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要组织学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航动,督促教师、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不超员搭乘;禁止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来校上学。公安部门对于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在校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及不戴头盔、超员拱乘行为的,一律抄报当地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
(九)落实“停售”“断油”“断修”措施
23.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严管违标二、三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售卖源头,限令商家停售违标车辆;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联合城综部门严管电动三轮车非法占用道路乱摆卖及非机动车道乱停车行为。
(十)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24.市财政部门要保障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经费的落实。
(十一)落实各项问责措施
25.建立对公务车辆、公职人员、教师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通报抄告和多次违法的当事者向市整治指挥部书面检讨的制度。
26.对整治期间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村委会,进行挂牌整治或者延长挂牌时间。对存在失管失职的单位或个人,提请启动问贵机制,取消年内评优评先资格,降低绩效工资等次,对问责干部两年内不予提拔使用。
27.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对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委共同介入进行深度调查。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起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主体责任,做实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协调,及时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支持和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在应急措施、人员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坚持齐抓共管。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坚持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实施、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左右联合要求,搭建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四梁八柱”架构,既要充分发挥县、镇两级道安办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职能作用,也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作用、合力作用。
(三)突出问题导向。要深入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列出整治权责清单、制定整治措施步骤、压实整治工作责任,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力争通过这次整治形成一批可推广经验和常治长效机制。
(四)严格规范执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严格执法、严肃处理,严禁任何人说情,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要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对、执法态度恶劣、执法不规范引发群众对立情绪。
(五)强化监督问责。对整治工作不力、不履职不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刚性问责,倒逼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公职人员和公车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凡是涉及交通违法的公职人员以及公车一律抄报所在单位,一个单位发生多人多次交通违法或同一公车涉及多次交通违法的,单位领导要向市、镇指挥部作检讨,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纪律处分。
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集镇辖区停车秩序,净化集镇环境,保障集镇交通安全畅通,巩固集镇综合整治成果,镇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镇辖区车辆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章停车行为,重点查处:占用人行道、占用消防通道和在停车泊位以外停车的违章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实现集镇停车有序,静态交通秩序良好,为广大居民出行和六镇同创共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时间
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天到集镇辖区各路段开展巡逻执法不少于1次。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派出所,由李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整治重点
按照“先劝导,后处罚”的原则,对违章停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规范停车缴费行为,加强对集镇辖区内所有路段的'巡逻管控,及时查处违章停车行为,对违章停车的驾驶员一律先劝导、后处罚,做到既宣传集镇综合整治相关要求和停车缴费相关政策又对违章停车行为“零”容忍,依法清理路边“僵尸车”;充分运用违停抓拍球、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进行抓拍取证,科学增设点位,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管理效能。
对多次违章的车辆要进行顶格处罚,驾驶员是本镇村民的要纳入该村的“黑板”曝光,形成严查严治的高压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集镇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是推动六镇同创共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集镇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居民安全出行有力措施,各村委会,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提高认识,充分运用各种微信群、QQ群和利用召开村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的机会加大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教育好群众、干部职工遵守好交通法规,停车主动扫码缴费。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层层传递工作责任,严密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的推进。
(三)规范执勤执法。坚持规范执法,要全程进行摄像,要明确告知接受处理的地点;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抓拍的,要发送短信至手机进行及时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态度,维护良好形象,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激化矛盾,引发负面舆情。
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篇6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2个月的整治行动,切实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发生省道交通事故比例同比下降,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和面包车交通责任事故同比下降;运输企业备案注册率达到100%,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率达85%以上;交警中队每月人均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不低于20起,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载人,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6类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提升各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实体化运作水平。
二、整治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根据省、市、县道安办文件精神,蓝塘镇人民政府是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的主体,镇长曾水清担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全面统筹推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压实各村(社区)对交通管理的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推动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构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镇道安办设在镇应急办,要全面落实实体化运作,对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提请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商议,并跟踪掌握治理进度,实行过程问责和结果问责。(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圩镇各单位)
(二)全力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1.完善隐患路段排查机制。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由镇道安办牵头,组织交管站、交警中队、交通执法、派出所、应急办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尤其是突出抓好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工作。把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抓,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保障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持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成本年度安全隐患路段治理任务。针对国省道照明设施缺失、标志标线不清晰等问题开展一轮全面排查,定期开展复查,对需要设置路侧防护栏的路段做到应设尽设,有条件的纳入生命防护工程同步实施。对符合公路行业标准的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完善中央隔离设施,对开口过密和弯道、坡底等不适宜设置开口的要严格治理、封闭开口。(责任单位:交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全力加强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
1.强化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隐患清理。运用大数据平台“滴灌行动”,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两客一危”、校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存量隐患,严格落实“三级预警”机制,通过推送短信、电话、邮寄信函、上门告知等方式,分别提前三个月、两个月、一个月向相关重点车辆所有人及重点驾驶人推送提示、提醒、警示信息,持续强力清除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等源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施网上网下精准打击,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实时预警和车辆轨迹分析,精准打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上路行驶隐患重点车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及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严把车辆检验关。(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
2.强化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要梳理外地籍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和安全隐患情况,对长期在本地行驶的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完善重点车辆预警系统预警,签收、反馈机制,大力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月度报告制度,落实举报奖励举措,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落实、事故和违章违法行为高发的企业,一律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交管站、交通执法所、派出所、安监站要对辖区运输客货运企业(含汽车租赁企业)和各类站场安全制度建设开展全面检查,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交管站要督促客货运企业每月开展1次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重点检查从业驾驶人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车辆保养维护等管理情况,采取明察暗访方式突击检查出站前安全例检落实情况。(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应急办、规划建设办、安监站)
4.加强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倒查。对一次死亡1-2人(含)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律开展深度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死亡1-2人(含)及以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责任倒查,倒查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监管、村(居)委会管理等问题。定期将外地籍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和违法情况通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严肃追究企业责任。(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应急办)
(四)全力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1.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各村(社区)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劝导,限期办理办证告知。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解决农村地区无牌无证突出问题,所在村(社区)协助,扩大“带牌销售”和“送考下乡”等便民措施的覆盖面,进一步简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大力推进摩托车驾考、审验“下乡进村”。规范摩电销售商店带牌销售,严禁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并坚决执行。督促全镇各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对发生涉摩涉电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倒查“两站两员”建设、劝导站实体化运作情况,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责任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安监站)
2.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交通秩序整治。要根据我镇交通秩序现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组织多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部门联动机制,组织派出所、交警、交管站、交通执法等警种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摩电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摩电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整顿快递、外卖等城市配送行业用车,按照有牌证的基本要求,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全力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1.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压实各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严格落实上级下拨的劝导站工作经费和劝导员工作补贴等相关工作经费。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劝导+服务+快处快赔”新模式。要发动各村(社区)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推进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务改革,推动“一村一辅警”机制在交通安全方面发挥作用,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派出所每月现场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要积极配合上级做好扩大农村地区客运班车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客车通达深度,切实解决农民出行困难的问题,特别是解决农村地区小孩上下学接送的实际困难。各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校车及运载学生车辆的源头管理,督促车辆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规范安装工作。农业农村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严格登记管理和驾驶人考试,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财政结算中心、各学校及幼儿园、派出所、道安办、农业农村办)
2.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农业农村办等单位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中心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载人,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6类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20%以上,其中查处货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同比分别上升30%以上。(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农业农村办)
3.强化农村公路治理。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推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擁”。配合上级做好在县、镇、村三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交警中队或派出所1名民警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辖区内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设立镇级、村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由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
(六)全力加强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
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和交通执法要加强协作,积极开展货运源头单位、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流动治超路段“四大阵地”攻坚战,严格治超联合执法作业流程,落实拦截、称重、卸载、处罚措施,严查严处逃避检测及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冲卡、堵路等违法犯罪行为;查获货车严重超限超载的,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货车因超限超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和交通执法要全面共享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相关视频和数据资源,为路面精准打击提供情报指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定期对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定期开展网上网下巡查和驻点检查,规范进出场货运车辆合法装载、配载,检查装载货物监管情况,依法对违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顿。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企业安装的称重设备依法监督管理,并对纳入《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称重设备实行强制检定,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台账,加强日常管理。加快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软硬件建设,建立完善业主、交通、交警“三方”警情通报和协作机制,第一时间发现超载、劝返超载、就地拦截查处超载货车,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清理整治。整治期间全镇货运车辆超载现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百吨王”查处量同比上升,涉及货运车辆超载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办、农林水服务中心)
(七)全力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要落实交通违法抄告约谈制度,对体制内公职人员严重违法的,党委主要领导约谈相关人员,分管领导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列入年度考核参考。对各村(社区)人员严重违法的,由镇纪委约谈,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任单位:各线办、圩镇各单位、各村、社区)
2.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发动劝导员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敲门行动”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学校以及幼儿园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学生群体遵纪守法,组织值班老师、校领导上、放学在校门口纠正家长、学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责任单位:宣传办、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各学校以及幼儿园)
3.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围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底前,圩镇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各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责任单位:宣传办、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各学校以及幼儿园)
(八)全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机制建设
建立派出所、交警、医院、应急等单位参与的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建立交通事故救援快速反应人员工作微信群;打通应急救治“绿色通道”,把交通事故伤亡损失降至最低。(责任单位:道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交通执法、县第二人民医院)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蓝塘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行动是稳定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线办、圩镇各单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镇道安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多个单位负责的综合治理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三)强化考核推进。镇道安办要结合实际,制定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通报办法,要定期通报各村,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以通报考核为指引推动整行动的开展。整治行动结束后,未能按工作目标完成任务的地方,镇纪委将约谈有关单位部门、村(社区)负责同志。
(四)强化信息报送。有关单位部门以及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镇道安办的沟通关系,每季度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镇道安办汇总后报送县道安办。
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对浰源镇摩电交通安全问题实行专项督办。通过专项督办,实现“一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现场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摩电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不发生摩电驾驶人负同等以上责任或存在摩电超员违法情形的较大交通事故。
二、工作分工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1.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在全镇范围通过微信群、广播、入户宣传、学校专题讲座等形式,围绕“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主题,制作并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案例警示片,置放宣传展板、摆放宣传画册、发放宣传传单,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提高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结合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专项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2.开展干部职工带头遵规守法活动。积极开展交通法制教育,确保干部职工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遮挡号牌、挂套牌、无牌无证的车辆和不戴安全头盔的驾乘摩托车驶入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3.开展在校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遵守交规的习惯,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驾乘摩托车时要严格遵守执行“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规定,积极引导在校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行为。
(二)开展提升办理车牌证照服务质量行动。
严格电动自行车管理。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落实注册登记制度,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
(三)开展销售领域清查行动。
1.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组织对全镇电动车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掌握销售商店数量、销售车辆种类,引导经营者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的规定范围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对目录外的摩托车和未进行CCC认证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罚。
2.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根据我镇交通实际情况减少大功率摩托车销售,履行进货查验责任,把好全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进货关。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侵权假冒、来源不明等违法产品,以及无照经营或通过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方式误导消费者的违法经营行为。查获不合格电动车时,严格查找车辆销售发票,并对违规销售点依法予以处罚。
(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1.严查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以街镇中心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区域,向农村地区延伸,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成效,抓好严管路、示范路建设,严查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驾驶、不戴头盔、超员超速、酒驾醉驾、闯红灯、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僵尸”车,督促驾驶人依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合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3.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秩序管理工作。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规划原则,优先解决医院、学校、集中居住区等地区停车难问题。研究制定停车秩序管理措施,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停车的管理工作。
(五)开展限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使用行动。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提供加油服务有关规定,督促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将“拒绝加油”的执行情况纳入成品油行业质量信誉考核。
(六)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占道经营行动。开展查处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上乱摆摊设点的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擅自占道销售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行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办公室设在道安办,由黄拥军同志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构建完善综合治理格局。
(三)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的督导,并对工作落后、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情况信息收集报送工作;12月3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整治简报等情况随时报送。
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全市第三季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会议精神、尤其是姜建军市长在会上的“八点"工作要求,按照“大刀阔斧、绣花功夫”的管理思路,聚焦影响我镇交通安全和城市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拿实招、求实效,治乱象、理秩序、防事故,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道安办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大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湛江城市文明度和美誉度,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震慑交通违法、有效压减交通事故、规范交通运输秩序、补齐农村安全短板、深化摩电整治、推进校园交通管理、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提高交通见警率、管事率,进一步塑造交通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实现“三个上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30%。摩托车超员等容易引发较大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40%、摩托车上牌考证总量同比上升50%)、“三个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0%、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涉摩电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三个不发生”(“水体治理工程”路段不出现长时间、大范围拥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执法舆情事件)。
三、组织机构
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镇政府决定成立白沙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由市区“水体治理工程”引起的部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我镇辖区部分)
(二)整治十大交通乱象:1.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不按车道行驶;2.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摩托车非法上路、超员、不戴安全头盔;3.大货车超载、超限、闯禁行;4.渣土车闯红灯、逆行、非法加高挡板、闯禁行;5.危化品运输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6.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车“飙车竞速”;7.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进入市区行驶以及水果三轮车非法占用道路乱摆卖;8.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违法停车;9.农用车、拖拉机非法上路行驶,无牌无证驾驶;10.道路中央开口过多。
(三)整治重点地段:白沙中学路段、白沙中心小学路段、白沙二中路段、官茂志山坡路段(新村红绿灯)。
五、整治时间
从20xx年9月20日起至10月30日,不分阶段,边动员、边整治、边完善、边固化,全方位推进。
六、任务分工
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方案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全面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各村委会:按照工作部署,加强综合治理。通过广播、微信等方式,做好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輿论氛围;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劝导本辖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配戴安全头盔方可上路行驶。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整治非法营运(包括残疾人三轮车、摩托车),加强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管理,有效治理车辆超载;组织开展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牵头组织对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开展治理。
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打造平安校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盔一带”“警家校”等安全守护和教育活动。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在“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期间,整治施工路段沿线违法占道、车辆乱停放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经销户、车行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监管,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区销售;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渣土车野蛮驾驶、遗漏飘洒等违法行为的整治。督促各小区物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财政经济发展部门:保障全镇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所需经费。
应急管理部门: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七、工作措施
(一)压实行政村和职能部门责任
1.各村委会要成立本次交通秩序整治的专门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交通秩序整治。
2.各村委会要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治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问责措施。
3.各村委会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建设,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力度。
4.各牵头职能部门要负起牵头整治责任。
(二)宣传开路大造整治氛围
5.各村委会及宣传部门,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各村委会及宣传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定时曝光我镇道路交通乱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宣讲文明交通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形成全民共治交通的局面。
7.小区、学校、机关、企业、商场、医院、市场、村口都应因地制宜设置交通安全劝导员,广而告之目前正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同时劝导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得上路行驶。
(三)疏堵保畅提升通行能力
8.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等办法,建立“凡堵必有警”的指挥疏导和24小时交警铁骑队机动巡逻勤务模式,把警力投入到拥堵路段和时段上,提高拥堵及交通事故处置效率,确保整治期间市区拥堵情况明显好转。
9.宣传、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电台、交通信息引导提示、施工围栏及新媒体等,加强安全驾驶提示,科学引导绕道行驶。
10.城综执法部门要整治施工路段沿线违法占道、乱停乱摆乱卖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四)铁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11.公安、交通部门要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重点车辆管理,强化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源头清理。
12.公安部门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无牌车上路、无证驾驶、闯红灯、超员、不按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及非法改装机动车“飙车竞速”违法行为,压减涉摩托车涉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
13.公安部门要推出摩托车登记上牌便民措施,提高摩托车登记上牌率、驾驶人考证率。要加大力度推进《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尽快启动全镇违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14.公安部门在城区重点突出查处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乱停放、不礼让斑马线;在农村地区重点突出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超员搭乘,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违规上国道、省道及车载人。
15.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教育管理,严查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五)严格规范管理运输秩序
16.交通、公安部门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挂靠经营、不进站营运“野鸡车”、动态监控平台监控不落实等客运整治,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
17.交通、公安、住建部门开展对货运车辆(含渣土车)超载超限、违规加高车厢栏板,货物飘散,特别是“百吨王”严重超载超限货车的查处,追溯超载超限源头,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18.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货运行业乱象问题专项整治,以货车非法超限超载治理、货车非法改装、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黑油站”非法贩油等货运乱象问题为重点,查清问题,全面整改,斩断非法利益输送链条,有效遏止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问题,彻底取缔黑加油点,有效恢复货运市场秩序。
19.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重点客、货运企业源头单位安全排查,加大对客货运站场、企业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的,通过约谈、整顿、处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整治拖拉机农机行驶秩序
20.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强化拖拉机登记、年检、报废等源头管理;农业农村、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执法检查,每月开展联合统一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重点查处拖拉机假套牌、超载、拼装改装、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七)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
21.交通及公路事务、公安部门认真开展全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城市道路、农村公路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及时封闭不必要的道路中央开口。全面排查和整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规范,以及破损、遮挡视线安全隐患。
(八)强化学校师生交通安全管理
22.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地区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教与管理,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展壮大家长志愿者队伍力量,共同参与维持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要组织学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航动,督促教师、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不超员搭乘;禁止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来校上学。公安部门对于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在校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及不戴头盔、超员拱乘行为的,一律抄报当地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
(九)落实“停售”“断油”“断修”措施
23.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严管违标二、三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售卖源头,限令商家停售违标车辆;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联合城综部门严管电动三轮车非法占用道路乱摆卖及非机动车道乱停车行为。
(十)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24.市财政部门要保障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经费的落实。
(十一)落实各项问责措施
25.建立对公务车辆、公职人员、教师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通报抄告和多次违法的当事者向市整治指挥部书面检讨的制度。
26.对整治期间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村委会,进行挂牌整治或者延长挂牌时间。对存在失管失职的单位或个人,提请启动问贵机制,取消年内评优评先资格,降低绩效工资等次,对问责干部两年内不予提拔使用。
27.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对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委共同介入进行深度调查。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起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主体责任,做实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协调,及时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支持和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在应急措施、人员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坚持齐抓共管。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坚持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实施、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左右联合要求,搭建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四梁八柱”架构,既要充分发挥县、镇两级道安办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职能作用,也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作用、合力作用。
(三)突出问题导向。要深入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列出整治权责清单、制定整治措施步骤、压实整治工作责任,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力争通过这次整治形成一批可推广经验和常治长效机制。
(四)严格规范执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严格执法、严肃处理,严禁任何人说情,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要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对、执法态度恶劣、执法不规范引发群众对立情绪。
(五)强化监督问责。对整治工作不力、不履职不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刚性问责,倒逼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公职人员和公车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凡是涉及交通违法的公职人员以及公车一律抄报所在单位,一个单位发生多人多次交通违法或同一公车涉及多次交通违法的,单位领导要向市、镇指挥部作检讨,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纪律处分。
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篇9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治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状况,有效改善群众的出行环境,结合我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则,开展大宣传、推动大教育、营造大氛围的“治理”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改变出行理念和习惯,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家长、教师、学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责任学校
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
四、主要步骤
本次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结合“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时间段)从20xx年6月20日起至20xx年1月结束。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召开各责任学校工作部置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学校召开动员大会,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分析造成校园周边交通堵塞的主要成因,摸清学生接送情况,并制定“治理”实施方案及具体工作进度表,通过家校通、告家长书等形式持续地向广大家长宣传。主城区学校于7月10日前将学生(含下学期入学的新生)接送排查情况汇总(详见附件1),通过教育0A系统发至县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盖章处。
(二)教育宣传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在暑假及“治理”期间,各校要依托微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通过家校通、学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和“千名教师进万家安全家访”活动,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活动。新学期时,各责任学校要落实“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项措施,广泛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为主题“治理”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消除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点。
(三)检查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县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责任学校的整治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对工作无作为、敷衍了事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全县通报。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五、主要内容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广泛开展“治理”宣传。各责任学校要广泛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为主题“治理”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城区学校必须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板报、家校通等形式进行宣传,设立“曝光台”、“光荣牌”,及时更新,利用干部值日岗抓拍形式,在校园周边进行抓拍活动,曝光在师生、家长在交通过程中违规或不文明的行为,对严守交通规则的好人好事上光荣台表彰。同时,通过开展“以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会”的“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充当宣传员,要求家长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知识,为子女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形象。
2.推进少年交警学校及马路小天使上街活动工作。以城关中心小学、楚门镇中心小学为试点推进少年交警学校创建,加快小交警队伍建设,从小培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道路行为习惯。有条件的其它学校也要积极建立学生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教育实践基地,配置道路交通安全模拟设施,积极组建学生小交警队伍,邀请交警到校对小交警进行交通疏导指挥培训。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
针对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较拥堵的'现状,各责任学校要制定“一校一策”的交通疏导方案。
1.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每天至少要安排1名学校领导带班、2-3名教师值班,及时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值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安(门卫)人员要严格把守校门,确保学校门前交通疏散通道畅通。城区学校要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并通过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成立校门交通“治堵”劝导员队伍,在每天上下学时间段进行疏导活动。
2.加强教职工车辆和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要排摸教职工上下学车辆及学生家长接送车辆底数,合理引导并逐步纳入规范管理。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教职工步行、拼车及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努力做到“出行一公里内步行,三公里内骑自行车,五公里内乘坐公交车”出行理念。同时,要号召开私家车接送子女的家长以居住小区为接送点,实行家长自愿拼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接送时按规定有序停靠,以减少在校门口附近停车对交通造成影响;对拼车上下学的学生要进行适当适时嘉奖。
3.做好校门口疏导工作。要根据学校(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规模大小、校门是否临近交通主要干线等实际情况,采取分年级错时上放学、多开校门供学生疏散等行之有效方法,多种方式,劝导家长尽量减少接送子弟在校门口的逗留时间,减轻上放学时校门前的交通压力,保障学生有序疏散、快速疏散。
4.完善配套导向设施。根据学校的地理环境,按年级、班级合理设置家长接送学生区域,确保家长能快速、准确接到自己的小孩,提高接送效率。要设计合理的行车线路,设置醒目的导向指示牌,主动赢得广大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有序到指定区域接送学生。
5.协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要主动邀请交警到校开展和指导交通安全教育,在学生上下学时段派出交警(或交通协管员)到校门前值勤,及时疏导滞留车辆。联系交警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科学设置减速带、斑马线、红绿灯、警示标牌等设施。要根据校园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及时联系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乱搭建、乱经营、乱停车、乱堆放等的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科。各责任学校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认真分析、找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存在“节点”问题,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制订工作进度表,把各项化解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交通畅通工程是我县今年一项重大的工程,更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与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学校各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内容,创新载体,注重实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大力宣传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秩序治理的重要意义,并通过校园电子屏、家校通、校会、家长会、微信等平台,及时将“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八个一律’严管措施及严罚措施(尤其是‘公职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律予以通报并从严处罚’)”和学校活动成果,告知广大师生及家长,教育广大师生、家长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良好交通秩序。
(四)强化管理,建立机制。对在“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学校要认真分析总结,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行动制度化,要与交警、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密切协作,经常性地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常抓不懈,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形成长效机制。
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市民广泛关注和社会普遍反映的交通秩序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推进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区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交通形象和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五大工程:坚持重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
(一)安全畅通工程。
加强市政配套建设。大力整治交通环境,让市民出行更安全、行车更畅通、乘车更方便。
(二)公交便民工程。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捷的公交服务。
(三)停车设施工程。
加强各类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设置和监管。车辆停放有序。
(四)行为规范工程。
加强城区动态交通秩序、静态交通秩序和综合交通环境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五)宣传教育工程。
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四、整治重点
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乱行驶、超载超速和堵车”等突出问题: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规范相结合。
(一)整治违规车辆上路。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以及各种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
(二)整治车辆违规行驶。重点整治:各种机动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掉头等行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行为;电动车、助力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占道、逆向、超速行驶和闯红灯、随意横穿等行为。
(三)整治车辆违禁行为。重点整治:各种车辆违反禁行、禁鸣、限行、单行规定等行为;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载物等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车辆违规停靠等行为。
(四)整治乱停乱放占道。重点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含盲道)等行为;摊点、货物、基建非交通占道等行为。
(五)整治行人随意乱穿。重点整治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人行横道线和闯红灯等行为。
五、实施步骤
开展一次为期100天的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抓管理相结合。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交通安全文明知识人人皆知;对突出问题、重点地段、交通混乱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措施和出台相关规范并予以发布或公告;科学合理确定禁行、限行、单行和禁鸣的区域、时段或车辆并公示、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整治和交通设施建设,落实整治任务和措施,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巩固成果阶段
总结经验,主要任务: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表彰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经常性工作措施,完善常态化管理规范,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实现整治工作常态化。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配合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五进”活动,加强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市场经营人员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社会化、全覆盖。
(二)加强道路交通
秩序执法管理。按照“集中整治、注重长效、教育优先、执法必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城区车辆行驶、停放和行人交通秩序,依法查处违规车辆上路、车辆违规行驶、车辆违禁行为、乱停乱放占道、行人随意横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借鉴外地经验,探讨将电动车纳入登记管理并办理专用牌号等办法。合理确定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禁行、禁鸣的时段、区域以及老城区单行道路。
(三)加强交通安全
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示标线、信号灯、隔离带、减速板(带)警示牌、电子监控等设施建设。探讨部分拥堵路段停车收费制度。优化公交组织,公交停靠站点设置“公交绿岛”标线和禁止占用标示,部分繁华、拥堵路段设置出租车停靠点,引导出租车进点载客和乘客进点候车。统一规划并试点在部分路段安装中心线隔离护栏和在人流量大、横穿行人较多路口建设人行天桥。加强规划源头控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型建设项目(公共场所)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停车场。
(四)加强部门齐抓
与社会协同联动。公安交警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强化路面管控,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同时,拟定电动车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城管执法部门,要发挥城市管理执法主体作用,负责制定并实施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和查处各种违规占道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管理和规范。市文明办,要会同广电局、日报社等,制定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文明“五进”活动督办。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志愿者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临街单位落实包保责任,并在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包街责任单位“交通协管员”上路协勤。工商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严厉查处销售超标、非标等不合格电动车行为,会同商务部门开展各类市场、个体私营业主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活动。规划部门,要做好停车场所、配套设施规划,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住建部门,要会同城投公司等,做好道路隔离护栏、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建设。人防部门,要负责依法加强和综合利用地下防空设施,加快地下停车场建设。市残联,要加强残疾人专用车辆登记备案及其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市综治办,要将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市政府法制办,要负责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及“五进”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