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共同缔造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共同缔造方案 篇1
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xx〕17号),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西安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和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
坚持统筹各方。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多方参与,推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理念方法
系统运用共同缔造活动方法。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相关各方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工作目标
2022年,以社区、村组为基本单元,创建一批共同缔造活动示范试点,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切合西安实际的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经验;2023年至2025年,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基本建立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实施范围
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市城改事务中心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
(二)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到2025年,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
(三)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体育局
(四)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25年,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责任部门:市委文明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
(五)在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25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在城市治理工作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
(七)在县城和小城镇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抓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和示范县城建设,到2025年,蓝田县、周至县2个县城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开展设计师驻镇工作,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镇街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到2025年,建成9个乡村振兴示范镇,将其打造为全省小城镇建设示范样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物局、市乡村振兴局
(八)在美丽村庄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村庄建设、村容村貌提升、美丽村庄片区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处理,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十四五”期间,根据不同类型发展需要,优先选取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共同缔造美丽村庄300个(其中,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0个),建设改造1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促进更多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二)开展试点示范。积极推进蓝田县、长安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区)创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西安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强政校、政企合作,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村镇建设研究工作,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开设相关课程,培养技术人才,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西安市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区县、开发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四)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市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蓝田县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工作牵头部门要结合活动开展情况,明确分项活动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部门任务及分工。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省级对口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本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级相关部门要将相关资源向共同缔造活动工作倾斜,全力支持各区县、开发区开展缔造活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整合部门资源,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创新思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辖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住建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将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区县、开发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共同缔造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第三届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目标,结合《郎溪县创建第三届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和《建平镇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建发[20XX]35号)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提高居民素质、生活质量和社区文明程度为目标,以道德教育、科教、文体、法律、环保、卫生、计生、维稳等社区活动工作为载体,全面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着重抓好特色社区建设。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坚持“四城同创”,确保我县20XX年全面达到省级文明县城标准,成功争创第三届安徽省文明县城。
通过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全县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文化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安居乐业,环境优美宜人,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建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结合社区实际,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橱窗宣传栏、开展道德讲堂、组织自愿者宣讲、发放一封信和《文明市民守则》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在辖区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要求、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和教育辖区居民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环保卫生意识,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活动之中。
(二)深化道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继续深入开展道德规范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围绕“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规范等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市民文明守则为基本的行为规范,引导辖区居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把道德教育与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志愿者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强化道德实践,树立文明新风。
(三)强化教育普及,促进良好学风
全面发展社区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通过组织举办科普讲座、咨询、培训、竞赛等活动,普及居民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修养。开发社区教育资源,积极构建学校、社区、家庭等多层次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坚持开展群众性读书、读报学知识、学技能、学科学、用科学活动,培养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
(四)注重文化建设,丰富社区活动
从社区实际出发,依托社区便利条件,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会议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娱乐室、广场文化、公园文化等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学习、文体娱乐等活动。积极向社区居民推荐优秀书籍,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文娱活动或晨练、晚练活动,不断丰富居民文化娱乐活动。
(五)加强卫生保健,促进健康生活
深化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同时,做好基层卫生服务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坚持经常性举办卫生健康教育、健康知识培训,普及卫生与健康知识。
(六)推动法律普及,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抵制各种丑恶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的滋生蔓延,提高社区治安防范和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水平;提高服务意识,全面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职能,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七)强化社区环境,改善人居条件
继续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围绕城市建设“5243”工程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抓好社区硬化、亮化、美化、绿化、净化工作。加大对社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积极配合片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背街后巷垃圾死角、垃圾塘口和“牛皮癣”的清理及日常监督管理,加强环保卫生等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
四、方法步骤
1、全面动员阶段(20XX年4月中旬-5月上旬)。通过召开社区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布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现“动员更加广泛,目标更加明确,认识更加提高,合力更加增强”的预期目标。
2、扎实落实阶段(20XX年5月中旬-7月上旬)。对照测评体系找出差距,确保对社区各项测评指标的全面达标,确保各类创建宣传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提交材料全面到位。
3、全面提升阶段(20XX年7月中旬-8月中旬)。力争实现社区“五个明显”目标,即社区居民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社区文化建设有明显成果,社区硬件环境有明显改观,社区和谐程度有明显提升,创建协调督导工作有明显收效。
4、迎接检查阶段(20XX年8月中旬至年底)。按照“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的相应测评要求,精心组织迎接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自觉地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摆上议事日程,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落实目标责任。成立社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组。
组长:周庆友副组长:杨金莲
成员:马贵庆、陈道红、黄曼超、李志燕、向玥
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去抓去管,形成干部群众合力抓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照目标要求,狠抓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注重实际效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在组织实施中,结合本社区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带领广大干部和社区居民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
共同缔造方案 篇3
为全面推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号)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方案》(x建发〔20xx〕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整体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路径,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着力完善小区功能,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努力为居民打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舒适宜居的美好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按照科学规划、逐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结合房屋建设年限、小区环境等基本条件,以改造和管理并重为基本原则,充分听取居民代表、社区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内容,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20xx年,全市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50个,涉及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惠及3664户居民。到“十四五”末,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05个,惠及1。1万余户居民,形成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区”。
三、改造范围及条件
城市规划区、xx试验区20xx年前(重点改造20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区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小区土地权属须为城镇建成区国有土地,且未列入我市近10年棚户区改造或重大项目建设征收拆迁计划;
(二)小区须为多层以上单元楼且主体结构安全、建筑基本完好,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
(三)居民改造意愿强烈,至少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且物业费收缴率达50%以上;
(四)主要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不含危旧房改造和住宅拆除新建)。
四、改造内容
(一)基础设施改造
1、清除违章建筑。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自占有用于种菜、养家禽等公共用地,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3、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改造老旧管网,实现雨污分流,保证排水通畅。
4、改造三表(水、电、气)出户管网。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小区内水、电、气三表未出户的住户实行出户管网改造,确保水、电、气收费直收到户。
5、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完善和规范水、暖、电、气、通信和消防等管线及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小区做到管线入地入网,条件不具备的小区要统一高度和线路走向,杜绝乱拉乱接。
(二)配套设施完善
1、整治、新建停车设施。新建、改扩建和整修公共非机动车位(棚),尽量满足小区内居民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需求,整顿机动车库(位)使用秩序,恢复车库停车功能。增设交通标志,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改建、补建机动车停车位。
2、更新、规范环卫设施。增设标准化垃圾桶,保障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倾倒和堆放。
3、修补、美化屋面。在不影响相邻住户采光、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将隔热、防漏功能较差的平顶屋面进行合理改造,对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保温处理,达到防漏和美观效果,整修、更换破损落水管道。
4、清理、修缮楼道。整治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刷白楼道内墙,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窗,修缮破损台阶,添置公共照明、邮政设施、楼宇门禁系统。
(三)提升环境质量
1、提升绿化效果。优化绿化布局,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构)筑物,恢复绿化功能,尽可能增加绿地面积、提升绿化档次。
2、配套休闲设施。维修改造原有休闲场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
3、配置文化宣传设施。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合理配置宣传栏、公示牌等设施,力求美观整洁。
4、整治配套用房。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用房进行清理、清退和调整,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5、规范设置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小区规模,补建和完善社区服务及居民文化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
6、实行封闭管理。对尚未实施封闭管理的小区,要实施封闭管理,合理确定小区大门的位置和数量,设立门卫室、警务室、治安报警点,零星住宅楼尽量并入临近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7、添置电子防护系统。对规模较大的小区出入口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根据小区规模设置视频监控节点、巡查装置、报警系统。
8、完善楼宇安全系统。修缮、添置单元楼宇门禁系统。
(四)完善消防设施
1、改善疏通小区原有消防通道和登高车操作场地,保障消防车辆顺利通行和操作。
2、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栓。
3、对已损坏或瘫痪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按相关标准在楼道等公共部位和场所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
(五)其他内容。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确需整治改造的其他设施。
五、工作方式
(一)工作流程
坚持政府引导,遵循以下流程:开展摸底排查居民意愿调查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实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决策)申报确定实施方案制定改造标准及建立改造项目库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xx试验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梳理群众改造意愿及群众对改造项目的意见建议。通过摸底调查拟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梳理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定年度改造计划,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进行集中连片改造的原则,由市住建局组织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现状调研、改造内容、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物业管理模式、社会经济效益分析以及招投标工作等内容。应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单独设计改造方案,并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严格按照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批准,并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
2、全面实施。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改造施工,并做好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杜绝施工扰民等现象。施工单位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全程介入,设计、施工、管线等单位和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开展跟踪技术服务,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进行公示,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做到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3、竣工验收。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镇街(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进行初验。同时,要组织小区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初验和整改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并组织评选“市民满意改造工程”,通报表扬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总结改造经验。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有条件的小区或相邻的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引导业主委员会自主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三无”小区(无产权单位、无物业管理、无人防物防)可采取引入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等多种模式。改造完成小区可通过公共房屋出租、停车计时收费等形式,盘活小区资源,增加小区“造血功能”,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六、工作措施
(一)优化项目审批。各部门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通过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的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鼓励相关各方进行联合验收。
(二)完善标准体系。依据《xx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导则》,由市住建局研究制定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逐项明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及施工工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
(三)整合存量资源。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统筹利用既有资源空间,增加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供给,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其中,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和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整合社区服务投入和资源,通过统筹利用公有住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锅炉房等存量房屋资源,增设各类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发展社区服务。
(四)明确土地支持政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期限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七、工作机制
(一)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镇街、社区组织作用,组织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参与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项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等,实现决策共谋、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建立改造项目推进机制。鼓励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以及志愿者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区肌理,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三)强化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健全责任主体、实施单位等各方的监督管理制度,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督导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安全关,杜绝不合格建材进场,在开复工前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落实全过程留痕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录制影像资料。要防止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严防高浓度酒精等消毒制剂以及易燃易爆的物品诱发火灾。
(四)完善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对施工具体内容、投资额、资金来源、计划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区改造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满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民心工程”。审计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对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五)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镇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小区居民制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办法及业主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八、资金筹措和管理
(一)居民合理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励居民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支持改造。
(二)政府的财政支持。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并统筹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争取资金主要用于基础类改造,可适当用于完善类、提升类部分项目的改造。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级资金配套力度,结合实际,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加大统筹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金融力量参与。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各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各发展银行可根据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参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划及项目筛选,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家开发银行内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开展授信工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探索公司及项目融资模式,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四)专营单位投入。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实行房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专营设施改造前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维护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超市、保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采取各运营主体与小区业主利益捆绑开发、商业捆绑开发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支持规范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五)落实税费减免。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九、组织保障
(一)统筹推进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契机,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当前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层层夯实责任。成立神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履行各自职责,审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镇街(社区)要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发动、群众意愿征集、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条件、标准和范围。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宣传,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新篇章。
共同缔造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重要部署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推动我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活动深入推进,实现同驻共治,将我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提升到更高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区委关于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的战略要求,立足于“可信、可看、可学、可推广”的试点社区工作任务,进一步领会学习,坚持以“美好环境”为基础、以“惠民利民”为切入、以“同驻共治”为核心,以“网格化微自治”为支撑,努力推进海沧成为“社会共同缔造、老百姓欢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二、目标和重点
(一)主要目标
按照《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区委“美丽厦门健康生态新海沧”的总体布局,努力实现海沧区“两个99年愿景”。重点缔造一批政府引领、社区自治、群众参与、统筹协调的完整社区、典范社区,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二)工作原则
1.同驻共治为核心。为广大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搭建平台、提供资源,建立有效的引导和激励机制,实现公共事务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培育精神是根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和共同实践,培育“勤勉自励、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社区精神和价值体系,促进文明市民与文明城市共同进步。
3.奖励优秀是动力。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通过“补贴启动、奖励先进”的方式,对于在试点社区工作和各类项目、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予以及时奖励。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群众参与的热情,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重点
以八项“美丽行动”为载体,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和群众自治有机结合的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居民融入融合,打造温馨包容的和美村居,构建“健康生态新海沧”。
(一)实施关爱弱势群体行动
1.提高低保水平。扎实开展“千户低保帮扶工程”,在现有基础上,对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加发50元的低保户生活补贴(非低保金),提高全区全体低保户的生活保障水平。
2.提高助学水平。将原来的大学新生入学助学活动改为每年助学帮扶,即从四年一次改为一年一次。联合市慈善总会及爱心企业共同开展“圆梦行动”,将助学活动扩大到高中以上,为我区贫困家庭子女发放助学金。
3.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全民医保的基础上,将困难群众自负承担医疗费的医疗救助比例从50%提高到80%,对部分重症病人的特殊门诊实施门诊救助。落实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使医疗救助从医后救助改变为医中救助,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效率。
4.提高就业水平。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组织专场招聘会、开发公益岗位、动员企业优先招聘低保对象,解决困难家庭就业难的问题。
5.提高慰问标准。今年起,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四个国家法定节日,向每户低保对象每个节日发放节日慰问金。
6.关爱环卫工人和公交司机。继续落实“四个关爱”行动,走访慰问困难公交司机、困难环卫工人等弱势群体,为他们发放“朝阳行动”慰问金和基本生活物资。
7.关爱失地失海农渔民。对本区50-59周岁未就业的被征地人员及退养渔民实施保障性生活补贴政策,发放生活补贴,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二)实施低保申请民主评议票决行动
创新实施低保申请工作民主评议票决行动,让群众参与“共评”,实现低保工作规范化。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规范及保障措施,确保低保户申请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民政及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工作。三是迅速部署规划。通过“三步走”落实工作:今年10月底前完成山边、兴旺、海虹三个村(居)试点工作;12月底前,扩大试点范围,在莲花、钟山、祥露3个村(居)推广并做好经验总结;20xx年,在全区全面推广。
(三)实施“简政放权”便民行动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直接授权的方式,分批下放涵盖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证办理等17项事权,交由各镇(街)、社区代办、直办,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
(四)实施社会组织培育行动
大力扶持和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到20xx年底,力争完成登记备案20家。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特别是针对村(居)自治的“四民家园”、“乡贤理事会”、“社企同驻共建理事会”、“同心合议厅”等社会组织进行积极引入、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它们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二是举办社会组织工作者培训班。组织社会组织工作者参加培训,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主题宣传,引导社会组织树立品牌意识,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享受政策优惠等挂钩,对于达到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作为政府部门委托职能和购买服务对象。
(五)实施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让长者共享发展成果。一是提高高龄补贴标准。降低门槛,将80-90岁老人一并纳入补贴范围,提高发放标准。二是在全省首推“爱就在身边——15分钟服务圈”工程。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只要拨打联系电话,志愿者就将在15分钟内到达并进行服务,让老年人在最短时间内享受最便利、贴心的服务;三是开展“无围墙无门槛型志愿者服务”,搭建“幸福夕阳贴吧”服务互助平台,鼓励志愿者参与为老服务活动,形成浓厚的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四是取消居家养老服务的户籍限制,扩大无偿服务的对象范围,为外来的社区老人构建“平等、如家”的居家养老环境。
(六)实施社区服务创新行动
1.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划拨专项经费,扶持各试点村(居)打造社区服务创新品牌,推动建立“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的建设模式,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一是在山边村设立“长者空间”,为村民提供休闲、议事场所,增加服务功能,美化活动环境,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创建、共享成果。二是在兴旺社区设立“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为外来员工提供“同城市、同管理、同参与、同服务、同待遇”的“五同”服务。三是在海虹社区建立“社工之家”。引进“助人自助”的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对居民的各类特殊需求引进社会组织,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专业性和福利性的社工服务。
2.开展网格微自治。建设社区“群众接待室”、“乡贤理事会”等项目,依托网格化、信息化手段开展“五微”行动,即微行动、微自治、微组织、微生活、微心愿。
3.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助理教授标准,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各镇(街)采取绩效奖励办法,对试点社区的社区工作者每月平均每人增加1000元。
(七)实施危房改造行动
对全区80户城乡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危房实施改造,改善特困群众的居住条件,计划投资300万元。
(八)实施福利中心活动场所改造行动
积极与市民政局沟通联系,争取120万福利彩票基金作为专项建设经费,将对社会福利中心室外活动场所进行改造,进一步美化福利中心环境,让入住的老人享受绿色、健康、美丽的户外活动环境。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20xx年7月28日-8月10日)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深入研读《云浮实验》、《再领先一步——云浮探索》、《三网融合的云浮模式》三本书,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掌握“愿景凝聚、畅通政令、共建共享”的'精髓,有效运用到开展“美丽厦门健康生态新海沧”各项工作中。
(二)试点推动阶段(20xx年8月1日-12月31日)
紧紧围绕打造“社会共同缔造、老百姓欢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的目标,结合“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以建设生态宜居新城,打造美丽海沧为主题,指导山边村、兴旺社区、海虹社区等3个市级试点社区和其他14个区级试点社区,按照“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原则,突出自身特色,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勇于创新,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朝阳行动”各项工作,关爱弱势群体,解决百姓关注的各类民生问题,同时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努力促使各类社会团体、组织成为村居自治的重要力量,促进民间同筑共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31日)
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做好自查自纠。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专家提出的建议及时整改,有效提升。
(四)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1日-12月31日)
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广提升先进经验,围绕“四个突出、五大工作、四个关爱、五大安全、一个重点”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试点社区工作任务。加强分类指导,在全区各镇街、村居全面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
四、保障机制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成立海沧区民政局“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与试点村居实现工作“一对一”挂钩,确保责任到人,有力推进试点社区各项工作。
(二)建立机制、落实保障。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划拨资金用于支持市、区“以奖代补”的专项项目建设,保证出实效出成绩。
(三)规划引领、全民参与。坚持规划引领,以项目为载体,细化行动方案。通过强化宣传,稳步推进,引导和激励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共谋共建、共评共议、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共同缔造方案 篇5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我省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具有前瞻性的民生工程,是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具体化体现,五堡镇按照县委的总体要求部署,在对高杏公路两侧14个行政村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各村分别召开村两委干部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在我镇高杏公路沿线14个行政村进行重点改造提升建设,其中:对基础设施、经济条件、村风民风较好的康庄村、杨窑村、九堡村、广恩屯村确定为美丽乡村建设;对经经济条件比较突出、村风民风比较好的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确定为小康村建设;对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重点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定为环境整治村。
二、具体分类
一类村:康庄村、杨窑村、九堡村、广恩屯村(美丽乡村);二类村: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小康村);三类村: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环境整治村)。
三、实施内容
1、一类村:康庄、杨窑、九堡、广恩屯4村,将进行居民节能改造、主街道、小巷硬化、村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厕、饮水安全工程等方面全面开工建设并加强村风、民风、文化等软件方面的建设。
2、二类村:高堡村、五堡村、头堡村3村,将在主街道、小巷硬化、村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厕、饮水安全工程等改善村容村貌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并将在鼓励和支持各村农村经济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整合资源,带动群众发家致富方面取得实效。
3、三类村:七堡村、百姓营村、下四堡村、小堡村、二堡村、羊圈村、三堡村7个村,将重点做好村庄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农村改侧等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工程。
四、建设投资
1、全力配合县执法部门对高杏公路沿线私搭乱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2、硬化道路56300平方米,需资金414万元。
3、对主街道两旁进行绿化,种植枣树、龙爪槐等18000棵,需资金13万元。
4、安装路灯180盏,需资金36万元。
5、清理垃圾1.2万方,配备垃圾箱180个,垃圾池240个,清运车10辆、改厕350户,共需资金380万元。
6、主街道墙壁粉刷31500平方米,需资金27万元。
7、其它项目:在村庄连片集中区新建垃圾填埋厂一座,需资金110万元;饮水安全需资金120万元;节能改造需资金80万元。
以上所需资金合计:1580万元,可自筹230万元,需帮扶1350万元。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力配合县执法部门对镇域内高杏公路两侧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清理路旁柴草杂物及垃圾,并栽植经济林木,对路边设施进行美化、亮化。
第二阶段:对村内主街道、小巷进行硬化,对主街道两侧进行绿化。配置垃圾箱、清运车、新建垃圾池、安装路灯、粉刷墙壁、节能改造、改侧、饮水安全工程等。
第三阶段:各村按标准建设完工后,将进一步完善其它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加大宣传,号召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和维护本村的面貌。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加强重点乡村建设工作,切实提升我镇农村面貌,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及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2、加大宣传,发动群众。加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不仅知道,而且理解,还要支持。
镇党委、政府及全镇广大群众有信心有能力把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但资金缺口过大,望县政府安排财政、交通、环保、住建及各农口等有能力的部门进行一对一的帮扶,以取得更大的效果和成绩。
共同缔造方案 篇6
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根据《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以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湾组、居民小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健全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为路径,引导激励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事务,共同缔造美好幸福新家园,为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注入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织密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强化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引领,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凝聚群团组织、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力量,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群众主体。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注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尊重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促进民享,让群众成为参与者、受益者、评判者,真正变“你和我”为“我们”,变“要我做”为“一起做”。
——坚持分类施策。把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湾组、居民小区)作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单元,根据产业基础、资源基础、生态基础、文化基础等自然村落的不同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科学编制相关规划,探索创新共同缔造活动的实施模式。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用好政府、社会、群众多元力量,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各方参与,形成各类主体合作、各种力量统筹、各方资源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突出乡村振兴、城乡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以群众自主选择的基础设施、居住环境、公共服务等微项目和文体娱乐、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小活动为载体,动员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缔造”活动。20xx年底前,在全街道启动3个(xx村、xx村、xx社区)共同缔造示范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20xx年底前,“共同缔造”活动全街道展开,探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长效机制;20xx年底前,“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群众参与成为自觉,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二、基本方法
(一)决策共谋。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开辟政府与群众对话渠道,搭建群众相互交流公共平台,平等吸纳各方意见,形成未来发展共同意愿。建好民意直通车,通过微信群、调查问卷、入户座谈等方式,充分了解群众意见诉求,形成问题清单。用好乡贤智囊团,组建以“五老”、能人、“两代表一委员”等为重点的乡贤智囊团,对问题清单进行讨论研究,商议年度解决问题及建议方案。开好群众议事会,广泛召开村民小组(小区业主)议事会,让每个居民都能有序参与共谋协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推动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形成共同缔造的任务清单。
(二)发展共建。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出资、出力、出点子、参与活动等方式,深度参与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形成共建美好家园的.工作合力。共建特色产业,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支持各村成立土地合作社、产业合作社、劳务合作社,鼓励群众以土地、劳力、资本等方式入股,深度参与特色产业链价值链。共建人居环境,引导乡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抓好流域综合治理,重点以居民房前屋后微空间改造为切入点,发动群众开展清垃圾、清违建、清堆物、清杂草、清污染“五清”行动,实现美庭院、美小巷、美菜园、美路网、美河渠“五美”目标。共建基础设施,针对急需实施的道路、排水、广场等基础设施,强化项目“以奖代补”,广泛发动群众出资出劳、主动配合并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切实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共建公共服务,鼓励建设爱心驿站、农家书屋、便民服务站等服务场所,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行“群众点单、干部代办、数据跑腿”服务机制,发动群众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实现邻里守望、互帮互助,促进乡风文明。共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一村一辅”“一居一警”作用,建立以“四长九员”、治安中心户为重点的群众自治体系,发动群众开展治安巡逻、人民调解、情报信息等工作,推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建设平安乡村、平安小区。
(三)建设共管。全面推行民主监督,充分发动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共建成果的维护管理,积极推动建立内部良性竞争机制,促进长效管理。组建共管组织,规范化设置乡村振兴促进会,建立村(居)民监事会、道德评议会、环境理事会等共管组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管组织,创新开展公益创投活动,认领共管区域和事项,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村(社区)事务监督管理。制定共管制度,组织群众共同商议制定民主议事规则、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监督执行、管理约束,实现群众自己约束、自己管理、自己规范。强化共管激励,建立多劳多得的奖励机制,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鼓励建设积分兑换超市,将群众参与的义务劳动、集体活动、环境卫生、产业发展、技能培训等活动折算为积分,实行积分兑换实物,激励群众共同参与建设、维护环境。
(四)效果共评。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对“共同缔造”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按照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进行改进。开展群众自评,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庭院、农村好青年、好婆婆、好媳妇、最美湾组等评选活动,在一定范围公开评议结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见贤思齐。开展联合测评,对各村(小区)开展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共同缔造情况,由农办统筹相关部门,每年进行现场拉练、考核测评,测评结果与项目资金奖补挂钩。开展目标考评,将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基础工作落实、测评结果、群众参与度调查等作为考评重要依据,推动共同缔造活动走深走实。
(五)成果共享。通过共同缔造活动,引导群众建立和完善成果共享规则,让村(居)民平等享有完整的设施与服务,平等享有经济发展成果与产业收益,平等享有良好的精神风尚与温馨友好的氛围,自觉维护共同缔造活动成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增强村(居)民对村(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主要措施
(一)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发动群众参与。健全完善农村“行政村党支部—村民小组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三级组织体系和社区“社区大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体系,深入实施领航发展“雁阵工程”,大力推进集体资产改革、土地流转服务等工作,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基层党组织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组织办,各村、社区)
(二)以奖补项目为载体,吸引群众参与。建立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资机制,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市级“共同缔造”“以奖代补”专项基金。各村(社区)要按照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五个类别,集中策划一批“共同缔造”活动项目。适时建立“以奖代补”机制,优先支持群众参与度较高的村(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责任单位:农办,城建设办,交通办,乡村振兴办,卫建办,民政办,平安办等)
(三)以培训提高为切入,引导群众参与。以街道党校为主阵地,积极组织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居)民代表等进行专题培训。各村(社区)党组织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形式,村(社区)通过“板凳课堂”“7点半夜校”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共同缔造理念方法。建立共同缔造活动人才库,组织培养共同缔造“优秀人才”,实施共同缔造“乡贤能人计划”,探索人才激励政策。(责任单位:组织办,各村、社区)
(四)以示范试点为抓手,带动群众参与。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优先支持市领导包联街道“共同缔造”启动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以启动点为标准提前进行“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打造特色,形成亮点。(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以培育精神为根本,提升群众参与。把培育精神贯穿于共同缔造活动的各环节、全过程,拓展“勤勉自律、互信互助、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内涵,塑造共同缔造精神。支持群众自发组织开展广场舞、居民才艺汇演等群众性文艺文化活动,推动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开展社区学堂、道德讲堂、法律讲堂、全民阅读等活动,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涵养良好社会风气。(责任单位:处宣传办,各村、社区)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宣传动员(20xx年xx月xx日前)。各村(社区)要充分结合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加大动员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社会、动员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社会功能;完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领域参与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积极引导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各办结合中心工作,积极推进项目申报、资金争取、政策支持,迅速推进各领域、各项目共同缔造活动开展。
(二)明确任务清单(20xx年xx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充分结合当前实际,认真谋划、大胆探索,全力推进,通过入户走访、小区夜话、进圈入群等途经,组织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到共同缔造活动中,同时依据群众建议意见,尽快列出项目清单,对下步工作推进机制进行充实完善,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三)稳妥有序推进(20xx年xx月底至长期推进)。各村(社区)要坚持“需求导向、按需匹配、个性供给”,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清单,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各办、处直各单位要积极牵头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主流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长效管理、动态跟踪、持续推进,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进一步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社会治理氛围。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成立xx街道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工作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突出党建引领,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激励机制。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建立“以奖代补”项目激励机制,对参与度高、影响力大且群众满意度高的村(社区)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三)加强监督督导、确保务实管用。及时建立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通报进展情况。街道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快、标准高、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滞后、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共同缔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共同缔造方案 篇7
按照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现根据通知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此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以党建为引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以“五共”为路径。把“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方法贯穿“共同缔造”活动始终。
二、缔造目标
通过“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组的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地位明显加强,领导能力显著提高,村民广泛积极参与村庄治理,乡村治理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能充分彰显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试点安排
我镇结合辖区内各乡村实际发展情况,选取了黄盖湖镇黄盖咀村黄盖咀组作为“共同缔造”试点村落。黄盖湖镇最南端,黄盖湖泊之北,全村共有黄盖咀、新沟、长渠3个村民小组。黄盖咀组有农田916亩、精养鱼塘458亩、旱地269亩,村民103户,人口298人,其中老年人75约人,青壮年劳动力约223人。
四、工作步骤
通过深入贯彻落实“五共”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工作小组负责,通过村落组织、村民代表协商会谈,共同促进乡村的建设发展。将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沿湖防洪旅游公路2.5公里。(责任人:宋灿宇、王鹏;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2、硬化村湾公路1公里。(责任人:宋灿宇、王鹏;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3、安装便民路灯70盏。(责任人:宋灿宇、叶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4、新建黄盖咀村公交站。(责任人:王祥元、叶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5、移动通信网络升级改造。(责任人:宋灿宇、饶和平;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二)文化阵地建设
1、建设群众休闲健身场所(含羽毛球、篮球场、健身设施)1座。(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2、对村民图书室提档升级,优化阅览环境,增加电子阅览功能。(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3、利用村湾空余墙面,打造特色乡村文化展示平台。(责任人:饶竣、吕云芳;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三)人居环境建设
1、对村湾原有老旧房屋改造升级(立面、屋顶、公共区域)(责任人:王祥元、叶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2、对黄盖咀组全区域开展绿化整治。(责任人:王祥元、王鹏;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3、对3.8公里排水沟渠进行清淤。(责任人:王鹏、李桂平;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4、宣传引导,号召广大村民参与,做好门前三包、四化工作。(责任人:王祥元、吕云芳;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5、污水管道整治。(责任人:冷振华、王鹏;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四)基层组织建设
1、完善定期开展党员干部上门走访、村湾夜话制度.(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2、引导居民建立自治共管组织队伍。(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3、建立村组管理评价机制。(责任人:饶竣、叶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五)产业发展建设
1、谋划百亩数字农业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2、谋划百亩水产养殖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3、谋划百亩蓝莓采摘基地。(责任人:冷振华、李桂平;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五、主要内容
(一)决策共谋,汇聚民智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画报,播放视频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理念,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2.党员带头,加强沟通。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通过“三微一端”、村湾夜话、场院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倾听了解村民最为关注的村庄问题。
3.畅通渠道,打造体系。充分发挥“党员联户”制度优势,进一步拓宽基层党组织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沟通平台,常态化举办民主议事、项目建设商讨、监督管理等活动,构建起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同缔造工作体系。
(二)发展共建,积聚民力
1.细致谋划,密切论证。大力号召党员干部下基层,在田间地头和屋里场外与村民进行密切沟通交流,对于项目规划、农田治理等内容,邀请行业专家与群众会同,做到群策群力,并通过“三项清单”对问题进行及时搜集整理,形成群众满意的方案后再进行项目实施。
2.自主选择,提升热情。以群众自主选择的房前屋后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等实事项目为载体,针对水、电、路、气、网、购等基础设施项目,绿化美化、环境整治、停车位建设等公共配套设施项目,鼓励群众以出资出力、投工投劳、让地让利等形式参与共建,以“补贴启动、奖励先进”的形式激发群众热情,不断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归属感,使之更加珍惜共建成果。
(三)建设共管,萃聚民意
1.达成共识,党群共管。通过“党员联户”制度,建立村庄综合治理工作组,充分发挥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组织群众通过村(居)民会议依法修订村规民约等行为规范,引导群众协商公共空间、停车场地、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规约,并监督执行。
2.加强自治,专治专管。开展“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的“门前三包”活动,村民对宅前屋后承担三包责任,做好房前屋后“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四化”工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共管组织,认领共管区域和事项。
3.全程监督,管制高效。对于开展的缔造活动,抽调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村民组织代表组建监督队伍,进行常态化检查督查,对活动项目开展的流程定期抽样检查,确保各项内容达到标准,旨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缔造任务。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1.建立体系,完善标准。结合美丽乡村创建,坚持“服务谁、谁评价”原则,建立以村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常态化开展评价活动,在评价活动过程中,邀请各村民小组、村民组织代表参与,对评价流程进行监督,确保评价结果公开公正。
2.多方发声,共评共建。充分发挥各个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最美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等评比活动中来,对爱整洁、讲卫生的群众发放“积分卡”,用于兑换生活用品。用广大群众最真实的.声音,评价共同缔造的真实效果。
(五)成果共享,集聚民心
1.时常反馈,做好总结。通过填写调查问卷、走访交流等形式,了解到村民关于共同缔造效果的切实感受,及时更新村民对于相关缔造活动的改进意见建议,把握好已解决问题与现存问题之间的关系,做好系统性梳理工作。
2.健全规则,落实共享。针对农田建设、道路修复、奖励补贴等缔造内容,要制定完整翔实的享受机制,让全体村民共同参与到黄盖咀的建设发展上来,平等地享有黄盖咀经济发展成果与产业收益,平等享有黄盖咀完整的设施与服务,平等享有良好的精神风尚与温馨友好的家园,使共建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进一步提高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组织保障
(一)做好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四个一”工作机制,成立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志宝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副组长:王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晓黎市电信公司总经理(包保单位)
陈汉军镇党委书记
宋灿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郑鹏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
冷振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饶竣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王祥元镇人大主席
叶霞镇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朱鹏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鹏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王清明镇党委统战委员
吕云芳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由陈汉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饶竣、叶霞、吕云芳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下设项目建设组、综合协调组、环境整治组、服务评议组。
项目建设组
组长:宋灿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冷振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叶霞镇党委组织委员、副镇长
成员:李桂平镇干部、兴荷公司总经理
章君镇财经所所长
丁和军镇自规所所长
潘卫镇规建站站长
饶和平市电信公司驻村工作队队长
雷明黄盖咀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共同缔造活动的相关项目建设工作,包括对项目建设的规划、开办、总结等方面;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综合协调组
组长:饶竣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副组长:吕云芳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员:张航镇干部
宋元章黄盖咀村党支部副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实践活动有关重大会议活动的统筹组织;建立健全快速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环境整治组
组长:王祥元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鹏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汪柏林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肖志军黄盖咀村党支部会委员
王际华市电信公司驻村工作队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落的环境整治工作,包括村落内的整体卫生环境治理,河湖水体环境整治等方面;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服务评议组
组长:朱鹏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清明镇党委统战委员
成员:田春华镇民政办负责人
王翠芬黄盖咀村委会副主任
汪彤市电信公司驻村工作队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的服务评议工作,包括对服务效果的考核、搜集服务反馈信息等方面;充分发挥对服务活动的督导检查作用;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镇村宣传栏、“三微一端”、广播等形式,向广大百姓群众大力宣传共同缔造的理念、目标、预期效果等内容,让“共同缔造”的思路深入人心,逐渐形成共同打造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主人翁意识。
(三)强化党政领导。
大力号召全镇党员干部当好“共同缔造”的“先锋兵”和“领头羊”,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的工作专班,财经所、水利服务、规建站等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响应号召,落实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大力促进共治共建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学习教育。
定期召集镇村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代表,共同商讨活动开展情况,并通过学习其他地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先进经验,掌握对于农田水利、环境卫生、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做法,做好本镇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
(五)做好督查总结。
开展“共同缔造”活动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于此项活动的督查力度,定期对相关工作进度展开评估,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奖惩力度,并做好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共同缔造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紧扣和谐立镇、产业强镇、文化兴镇的发展理念,拓宽活动领域,通过发展文化实力提升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营造全镇团结向上、不断进取、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目标
立足科学发展角度,高瞻远瞩,结合实际,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促使我镇文化建设提档升级。
(一)加强文明城镇建设,提升城镇文化品位。
扎实推进文明城镇创建工作。主动、积极参与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学校等创建工作,举全镇之力,深入开展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集贸市场、窗口服务等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平安有序的治安环境、规范执法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的人文环境。深入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关爱女童,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和空巢孤寡老年人等活动,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当前,镇“市级文明村”、“小康文明村”创建覆盖面均达100%,争取到20xx年,全镇“文明示范窗口”行业创建覆盖面达到100%左右,为提升我镇文化品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基础。
加快推进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有序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维护城乡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的正常运转,强化文体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形成完善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完善文化服务设施,在各行政村逐步建立固定的电影放映点,全方位完善城乡文化服务设施和网络,千方百计满足群众的文化生活和精神需求。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发挥海星公司“职工之家”的带动作用,逐步在规模企业中建起“职工书屋”、“职工俱乐部”、“职工之家”等员工文化设施,丰富企业员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加强文化产业建设,壮大文化产业整体实力
一是重点扶持、培育发展一批文化企业。鼓励社会投资文化产业,壮大文化产业规模,提高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培育发展互联网应用、网络软件、信息服务等产业。大力推进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专项政策,推进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文化企业群。二是大力推进文化与教育融合。积极引导扶持民营艺术培训中心、教育基地、职业教育等民营教育培训机构,鼓励社会投资艺术培训业,开拓艺术培训市场。三是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娱乐业协会、音像业协会、网吧协会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自律作用,使之成为活跃文化市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加强文化人才建设,构建一支文化专业人才队伍
一是大力培育优秀文化人才。制定和完善各类文化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建立一支学习型、创新型的文化人才队伍。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群众文化策划人才、文艺创作专业人才。二是壮大公共文化服务辅助队伍,扩大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到20xx年底,完成镇文化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确保拥有一支30人以上的.文化活动团队。
三、活动内容和步骤
“文化建设年”活动共分为活动动员、活动开展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
(一)活动动员阶段(3月7日-3月31日)。
在制定“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和开展计划的基础上,召开全镇“文化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将活动目标和深远意义传达到镇直各单位、各村、学校、企业中,形成人人参与、支持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开展阶段(4月1日-12月30日)。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系列活动,提升“文化建设年”活动层次。一是以全区“槐花节”摄影展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镇域黄、石油、军垦、生态文化潜力,投资兴建文化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形成镇独特的文化品牌。二是在辖区开展“文明示范窗口”、“文明家庭”、“文明标兵”等系列评比活动,为推动文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三是将汉江路打造成“精神文明一条街”,以直观、显而易见的形式,宣传各行业涌现的文明新事、行业标兵、感人事迹等,及时推广出去、宣传出去,彰显镇经济建设、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同步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四是通过举办消夏晚会和油地军港大联欢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讴歌全镇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果。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2月底前)。
深化“文化建设年”活动主题,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文化建设活动先进村”、“文化建设活动先进单位”、“文化建设活动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同时,进一步总结20xx年“文化建设年”活动中取得的经验,使20xx年的文化建设活动更加丰富并提档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成立“文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并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把加强文化建设作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文化建设是一项涉及民生、提升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充分发挥宣传、文化部门的指导性和协调性,调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文化建设,支持文化建设,参与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会议等各种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提高人民群众对加强文化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镇营造全民参与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投入,确保成效。
“文化建设年”活动是镇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要将文化事业建设纳入镇财政预算,做到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促进文化重点工程的实施。同时,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对接,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文化建设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文化,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入。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镇“文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文化建设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督查小组要发挥作用,对各有关部门、村委会落实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督查。同时,建立健全文化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推进文化建设纳入村级班子和镇直各单位、部门考核范围,强化责任落实,做到扎实有效、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