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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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1
第一条、工作绩效考核。
目的在于透过对员工必须期的工作成绩、工作潜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带给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透过这些评价可促使员工有计划地改善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善、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员。
1、考核期开始进人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带给考核的参考。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复审。
第五条、考核年度:
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人事考核的种类。
人事考核能够分为两种:
1、潜力考核,就是参照职能标准,以员工在必须时间当职务的潜力,进行评定。
2、业绩考核,就是参照职务标准,对员工在必须时间务工作完成的状况,进行评定。
(二)人事考核务必把握的潜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测评的潜力是职务担当的潜力,包括潜在潜力和显在潜力。潜在潜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潜力;显在潜力是指职工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此刻业绩上的努力。潜在潜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潜力来把握;显在潜力,则可能透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具体包括:
知识、潜在潜力、体力、潜力、经验性潜力、显在潜力、工作业绩和质量、态度。
第七条、考评者的职责。
1、第一次考评者,务必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个性强调的评分和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务必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评者,务必在职务、级别上高于第一次考评者。有关需要个性强调的评分和评语,或与第一次评定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务必予以注明。
个性在遇到与第一次评定有显著差别的状况下,需要倾听一下第一次考评者的意见,有必要的话,相互商讨,对评定作出调整。
在不能做出调整的状况下。至少就应把第二次评定的结果,告诉给第一次考评者。
3、裁定、拍板者,参考评定经过报告,作出最终评语。
4、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部门,二次考核能够省掉。
5、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务必遵守以下原则:
(1)务必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务必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发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作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4)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潜力开发,透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推荐,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潜力,应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训。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负责人,在思考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训,进而是开发、利用员工潜力工作的关键。
2、调动调配。
管理者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就应思考事争考核结果,把握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潜力。
3、晋升。
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就应把潜力以及业绩考核的评语,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考核评语是按职能资格制度要求规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际,就应参照潜力考核的评语,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为了能使奖励的分配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就应参照业绩考核的评语进行。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反馈。
部门经理透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资料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盼、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十条、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规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与退休、退职人员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资料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资料时,能够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一条、考核者的培训
(一)在取得考核者资格之后,务必经过考核者培训。
(二)培训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结构;
2、确认考核规定;
3、理解考核资料与项目;
4、统一考核的基准。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绩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2
安全检查应在各人各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每周学前班安全检查由教导处组织,并向学校行政提交安全质量考评打分意见。
一、 考核奖惩等级划分
安全检查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等级划分的标准是:80分 (含) 以上者为合格,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参加考核,其相应金额作为专项奖励基金,由行政会另行规定奖励办法),80为计算参数;对于获得合格的管理者,且没有发生以下条款者,按照分值奖励,奖励方法计算:
得奖额=分数×投放金额/总分数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效应分数,并视严重程度进行通报批评:
1.学前班每学期儿童报名时,未和家长签定儿童接送协议书,扣10分。
2.儿童每天入园后,出现让儿童走出园(校)外游玩的情况,扣5分。
3.体育活动课教师未亲自指导,安排儿童活动,让儿童自玩自耍,扣10分。
4.非体育课期间,让儿童玩耍双杠和篮球,扣5分。
5.有儿童不能打架斗殴和摔跤,扣5分。
6.有儿童带小刀和锋利的.器物。教师未为儿童准备铅笔刀,扣10分。
7.有儿童在教室内推拉乱搡,扣5分。
8.有儿童上树和越墙,扣5分。
9.未教育儿童部到比较危险的地方玩耍和乘凉,扣10分。
10.对校内危险之物,没能及时拆移,扣20分。
11.校长要确保儿童来园、离园的路途安全,扣30分。
12.在无家长接送或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学前班负责人未亲自送儿童回家,扣20分。
13.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儿童,扣30分。
14.儿童突然生病或发生意外伤情,未迅速告知儿童家长,未及时请大夫或送医院治疗、抢救,拖延了治疗或抢救时间。同时未委拖他人代管其他儿童。扣20分。
15.校内的用电器材和供电设备,未确保安全和绝缘,未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扣30分。
16.出现前班内无教师的现象,扣30分。
17.校内存放爆炸性物品和有毒性物品,扣30分。
18.校内未严防火灾。未禁止儿童在校内玩火,扣30分。
19.未教育儿童不能在口内吞食异物或将异物塞放在鼻内或耳内,扣20分。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压减安全事故总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安全生产体制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四区一带”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考核原则
1.突出目标任务。按照“源头防控、过程管控、结果严控”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对安全生产体制改革、机制建设、责任落实、风险管控、灾害治理等工作实效进行全面考核,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突出事故防控。结合各地各行业领域生产规划、人口数量、产业结构等实际,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量和同比量进行考核评比,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
3.突出全程管控。对各镇(街道)的考核分为“事故指标”考核、“安全防控”考核、“半年目标”考核和“综合业务”考核,并按照“事故指标”考核占10%、“安全防控”考核占40%、“半年度目标”考核占40%、“综合业务”考核占10%的原则,加上总考核加、扣分,汇总出各镇(街道)全年考核得分。
4.突出行业责任。对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考核分为“事故指标”考核、“半年目标”考核和“综合业务”考核,并按照“事故指标”考核占10%、“半年目标”考核占70%、“综合业务”考核占20%的原则,加上总考核加、扣分,汇总出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全年考核得分。
二、考核方式
(一)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考核方式
1.事故指标考核(10%)。对各镇(街道)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由区安委办组织实施,次年1月20日前提交考核情况。
2.安全生产防控考核(40%)。对各镇(街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季度考核,由区安委会相关专委办组织实施。季度考核情况于次季度首月10日前提交区安委办,区安委办15日前公布考核结果。四个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40%为本项年度考核得分。
3.半年目标考核(40%)。对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度考核。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上下半年考核分值加权平均×40%为本项考核得分。
4.综合业务考核(10%)。对各镇(街道)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区安委会安排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对区安委会专委会办公室考核方式
1.事故指标考核(10%)。对区安委会各专委会办公室所管行业领域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考核。由区安委办组织实施。
2.半年目标考核(70%)。对区安委会各专委会办公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半年度考核。由区安委办组织实施。上下半年考核分值加权平均×70%为本项年度考核得分。
3.综合业务考核(20%)。
(1)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对区安委会各专委办指导、配合各镇(街道)和其他专委办工作情况进行打分(10%)。其中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安委会各专委办各5%;
(2)对区安委会各专委办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区安委会安排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0%),由区安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评分。
(三)对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考核方式
年终综合考核(100%)。对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
三、考核重点
对全国、全省、全市和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主要包括:
(一)严格安全事故防控。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
(二)强化安全思想意识。强化安全生产思想引领,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改革,推进安全发展战略等情况。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明晰要求、严格督导,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情况。
(四)创新安全生产机制。针对安全生产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管控要求,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等情况。
(五)严格专项整治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职责要求,强化事故防控,深化推进集中攻坚阶段工作等情况。
(六)夯实基层网格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六级六覆盖”网格责任体系,推进基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机制、督导机制、考评机制等情况。
(七)深化“双控”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建设要求,提升企业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等情况。
(八)推动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工作要求,细化方案、精准措施、严格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等情况。
(九)加强灾害事故防控。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应急值守,开展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和赈灾救灾等情况。
(十)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五进”,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防控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文化氛围等情况。
四、考核评分标准
1.事故指标(总分100分,占考核总分的'10%)。主要考核事故起数同比增减和较大及以上事故控制情况等,一般事故起数每增加1起扣2分,较大事故发生一起扣20分。
2.安全生产防控考核内容评分办法(总分100分,占各镇(街道)考核总分的40%)。区安委办及安委会各专委办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对各镇(街道)相对应工作的考核评分办法。
交通领域(20分)。其中,道路交通领域(12分),由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交警大队)负责;交通运输(水上交通)领域(8分),由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6分)。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非煤矿山领域(8分)。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消防领域(8分)。由区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工程建设领域(8分)。由区建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住建局)负责。
农业机械领域(5分)。由区农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特种设备领域(4分)。由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水利领域(3分)。由区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生态移民局)负责。
市政设施和城镇燃气领域(3分)。由市政设施及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民爆物品领域(3分)。由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公安分局)负责。
工贸行业领域(7分)。规模以上工业领域安全(4分),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发改局)负责,工贸等八大行业领域安全(3分),由工贸等八大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成品油及商务领域(5分)。由区成品油及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投促局)负责。
卫生健康领域(3分)。由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卫健局)负责。
校园安全领域(4分)。由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教科局)负责。
旅游安全领域(4分)。由区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文体旅游局)负责。
林业领域(4分)。由区林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负责。
综合监管领域(5分)。由区安委办负责。
3.半年目标考核(总分100分,占各镇(街道)考核总分的40%,占区安委会各专委办考核总分的70%)。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由区安委办制定,开展考核前10日内制定下发。
五、总考核加分扣分
1.考核加分。镇(街道)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的,加1分;
镇(街道)和区安委会专委办因工作创新被国务院、省、市、区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行文表彰通报的,分别加2分/次、1分/次、0.5分/次、0.3分/次,该项加分不累加,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镇(街道)和区安委会专委办圆满完成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督查检查工作,分别加0.5分/次、0.3分/次、0.1分/次,最高不超过2分。
国家、省、市、区在相关地区和行业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现场会分别加2分/次、1分/次、0.5分/次、0.2分/次。
2.考核扣分。镇(街道)和区安委会专委办被国务院、省、市、区安委办通报批评或警示约谈的,分别扣3分/次、2分/次、1分/次、0.5分/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按要求报送事故信息、工作材料、参加会议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3.本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处理,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本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1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规定扣分外,由区安委办按程序进行警示约谈。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综合评定考核等次。考核总分在60分及以上的,由高到低分别评为一、二、三等奖;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一律评为“不合格”。
1.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其余为三等奖;
2.区安委会各专委办设一等奖6个,二等奖10个,其余为三等奖;
3.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不设考核等次,仅向区管委会提供考核分值。
(二)作为干部激励奖惩依据。区安委办将考核结果报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作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班子及其成员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开展警示约谈。全年考核为“不合格”的镇(街道)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由区安委办对其进行约谈,并在20xx年全区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进行表态发言。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4
第1条绩效考核目的
1、绩效考核是在必须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透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2、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透过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潜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第2条绩效考核作用
1、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带给依据。
3、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带给依据。
4、了解员工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5、为人力资源部规划带给基础信息。
第3条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的原则,即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即用事实标准说话,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3、反馈的原则,即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务必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4、时限性原则,即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综合状况,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不能以考核期内被考核人部分表现代替其整体业绩。
第4条绩效考核时间安排
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1、月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勤务系列、技术系列(不含副总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员(不含销售人员)。
2、季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
3、年度考核:适用于本制度适用的所有人员。
第5条考核小组组成
1、组长由总经理担任,负责提出年度绩效考核总体要求。
2、副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执行组长(负责日常业务的'执行)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各岗位做绩效考核。
4、组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完成对直接下属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5、人力资源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核结果并统一备案。
第6条考核小组职能
1、成立考核小组是为了组织、实施、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2、小组成员负责按时完成对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审查批准分管部门的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不定期抽查部门考核结果,并针对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及时提出推荐并纠偏。
4、负责修正公司现有考核制度与考核实际状况可能存在的矛盾,从而使绩效考核制度简明有效并易于操作,最终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
5、负责处理考核过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诉工作,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为了全面落实区局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医院安全责任制,按照《沈河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要求,特制定了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一、 成立医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
组 员:各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
二、 考核时间安排
11月21日至11月30日,对各科室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
三、 目标考核
严格按照《沈河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考核。经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的为医院“安全生产先进科室”;85分至94分为安全生产达标科室;低于85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达标科室。
1、 发生一次各类重大责任事故的;
2、 发生一次各类差错事故的,例查出失职责任的。
考核方法:以检查差错事故登记薄和现场检查为主;
考核标准:以责任状各项指标内容为准。
奖惩措施:经考核,符合“安全生产先进科室”条件的科室,由院安管委员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科室”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不达标的科室,取消当年各项评比资格,在全院进行通报,科室机关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因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重大失误酿成事故的相关人员,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6
第1条绩效考核目的
1、绩效考核是在必须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透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2、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透过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潜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第2条绩效考核作用
1、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带给依据。
3、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带给依据。
4、了解员工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5、为人力资源部规划带给基础信息。
第3条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的原则,即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即用事实标准说话,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3、反馈的原则,即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务必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4、时限性原则,即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综合状况,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不能以考核期内被考核人部分表现代替其整体业绩。
第4条绩效考核时间安排
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1、月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勤务系列、技术系列(不含副总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员(不含销售人员)。
2、季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
3、年度考核:适用于本制度适用的所有人员。
第5条考核小组组成
1、组长由总经理担任,负责提出年度绩效考核总体要求。
2、副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执行组长(负责日常业务的执行)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各岗位做绩效考核。
4、组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完成对直接下属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5、人力资源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核结果并统一备案。
第6条考核小组职能
1、成立考核小组是为了组织、实施、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2、小组成员负责按时完成对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审查批准分管部门的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不定期抽查部门考核结果,并针对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及时提出推荐并纠偏。
4、负责修正公司现有考核制度与考核实际状况可能存在的矛盾,从而使绩效考核制度简明有效并易于操作,最终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
5、负责处理考核过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诉工作,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7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压减安全事故总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安全生产体制改革创新,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四区一带”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考核原则
1.突出目标任务。按照“源头防控、过程管控、结果严控”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对安全生产体制改革、机制建设、责任落实、风险管控、灾害治理等工作实效进行全面考核,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突出事故防控。结合各地各行业领域生产规划、人口数量、产业结构等实际,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量和同比量进行考核评比,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
3.突出全程管控。对各镇(街道)的考核分为“事故指标”考核、“安全防控”考核、“半年目标”考核和“综合业务”考核,并按照“事故指标”考核占10%、“安全防控”考核占40%、“半年度目标”考核占40%、“综合业务”考核占10%的原则,加上总考核加、扣分,汇总出各镇(街道)全年考核得分。
4.突出行业责任。对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考核分为“事故指标”考核、“半年目标”考核和“综合业务”考核,并按照“事故指标”考核占10%、“半年目标”考核占70%、“综合业务”考核占20%的原则,加上总考核加、扣分,汇总出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全年考核得分。
二、考核方式
(一)对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考核方式
1.事故指标考核(10%)。对各镇(街道)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由区安委办组织实施,次年1月20日前提交考核情况。
2.安全生产防控考核(40%)。对各镇(街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季度考核,由区安委会相关专委办组织实施。季度考核情况于次季度首月10日前提交区安委办,区安委办15日前公布考核结果。四个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40%为本项年度考核得分。
3.半年目标考核(40%)。对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度考核。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上下半年考核分值加权平均×40%为本项考核得分。
4.综合业务考核(10%)。对各镇(街道)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区安委会安排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对区安委会专委会办公室考核方式
1.事故指标考核(10%)。对区安委会各专委会办公室所管行业领域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考核。由区安委办组织实施。
2.半年目标考核(70%)。对区安委会各专委会办公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半年度考核。由区安委办组织实施。上下半年考核分值加权平均×70%为本项年度考核得分。
3.综合业务考核(20%)。
(1)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对区安委会各专委办指导、配合各镇(街道)和其他专委办工作情况进行打分(10%)。其中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安委会各专委办各5%;
(2)对区安委会各专委办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区安委会安排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0%),由区安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评分。
(三)对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考核方式
年终综合考核(100%)。对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
三、考核重点
对全国、全省、全市和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主要包括:
(一)严格安全事故防控。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
(二)强化安全思想意识。强化安全生产思想引领,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改革,推进安全发展战略等情况。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明晰要求、严格督导,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情况。
(四)创新安全生产机制。针对安全生产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管控要求,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等情况。
(五)严格专项整治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职责要求,强化事故防控,深化推进集中攻坚阶段工作等情况。
(六)夯实基层网格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六级六覆盖”网格责任体系,推进基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机制、督导机制、考评机制等情况。
(七)深化“双控”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建设要求,提升企业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等情况。
(八)推动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工作要求,细化方案、精准措施、严格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等情况。
(九)加强灾害事故防控。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应急值守,开展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和赈灾救灾等情况。
(十)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五进”,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防控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文化氛围等情况。
四、考核评分标准
1.事故指标(总分100分,占考核总分的10%)。主要考核事故起数同比增减和较大及以上事故控制情况等,一般事故起数每增加1起扣2分,较大事故发生一起扣20分。
2.安全生产防控考核内容评分办法(总分100分,占各镇(街道)考核总分的40%)。区安委办及安委会各专委办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对各镇(街道)相对应工作的考核评分办法。
交通领域(20分)。其中,道路交通领域(12分),由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交警大队)负责;交通运输(水上交通)领域(8分),由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6分)。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非煤矿山领域(8分)。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消防领域(8分)。由区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工程建设领域(8分)。由区建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住建局)负责。
农业机械领域(5分)。由区农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特种设备领域(4分)。由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水利领域(3分)。由区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生态移民局)负责。
市政设施和城镇燃气领域(3分)。由市政设施及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民爆物品领域(3分)。由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公安分局)负责。
工贸行业领域(7分)。规模以上工业领域安全(4分),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发改局)负责,工贸等八大行业领域安全(3分),由工贸等八大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负责。
成品油及商务领域(5分)。由区成品油及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投促局)负责。
卫生健康领域(3分)。由区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卫健局)负责。
校园安全领域(4分)。由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教科局)负责。
旅游安全领域(4分)。由区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文体旅游局)负责。
林业领域(4分)。由区林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负责。
综合监管领域(5分)。由区安委办负责。
3.半年目标考核(总分100分,占各镇(街道)考核总分的40%,占区安委会各专委办考核总分的70%)。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由区安委办制定,开展考核前10日内制定下发。
五、总考核加分扣分
1.考核加分。镇(街道)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的,加1分;
镇(街道)和区安委会专委办因工作创新被国务院、省、市、区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门)行文表彰通报的,分别加2分/次、1分/次、0.5分/次、0.3分/次,该项加分不累加,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镇(街道)和区安委会专委办圆满完成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督查检查工作,分别加0.5分/次、0.3分/次、0.1分/次,最高不超过2分。
国家、省、市、区在相关地区和行业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现场会分别加2分/次、1分/次、0.5分/次、0.2分/次。
2.考核扣分。镇(街道)和区安委会专委办被国务院、省、市、区安委办通报批评或警示约谈的,分别扣3分/次、2分/次、1分/次、0.5分/次;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按要求报送事故信息、工作材料、参加会议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3.本年度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处理,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本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1个月内连续发生3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规定扣分外,由区安委办按程序进行警示约谈。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综合评定考核等次。考核总分在60分及以上的,由高到低分别评为一、二、三等奖;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一律评为“不合格”。
1.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其余为三等奖;
2.区安委会各专委办设一等奖6个,二等奖10个,其余为三等奖;
3.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不设考核等次,仅向区管委会提供考核分值。
(二)作为干部激励奖惩依据。区安委办将考核结果报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作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班子及其成员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开展警示约谈。全年考核为“不合格”的镇(街道)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由区安委办对其进行约谈,并在2022年全区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进行表态发言。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8
第一条、工作绩效考核。
目的在于透过对员工必须期的工作成绩、工作潜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带给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透过这些评价可促使员工有计划地改善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善、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员。
1、考核期开始进人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带给考核的参考。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复审。
第五条、考核年度:
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人事考核的种类。
人事考核能够分为两种:
1、潜力考核,就是参照职能标准,以员工在必须时间当职务的潜力,进行评定。
2、业绩考核,就是参照职务标准,对员工在必须时间务工作完成的状况,进行评定。
(二)人事考核务必把握的潜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测评的潜力是职务担当的潜力,包括潜在潜力和显在潜力。潜在潜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潜力;显在潜力是指职工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此刻业绩上的努力。潜在潜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潜力来把握;显在潜力,则可能透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具体包括:
知识、潜在潜力、体力、潜力、经验性潜力、显在潜力、工作业绩和质量、态度。
第七条、考评者的职责。
1、第一次考评者,务必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个性强调的评分和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务必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评者,务必在职务、级别上高于第一次考评者。有关需要个性强调的评分和评语,或与第一次评定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务必予以注明。
个性在遇到与第一次评定有显著差别的状况下,需要倾听一下第一次考评者的意见,有必要的话,相互商讨,对评定作出调整。
在不能做出调整的状况下。至少就应把第二次评定的结果,告诉给第一次考评者。
3、裁定、拍板者,参考评定经过报告,作出最终评语。
4、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部门,二次考核能够省掉。
5、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务必遵守以下原则:
(1)务必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务必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发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作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4)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潜力开发,透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推荐,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潜力,应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训。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负责人,在思考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训,进而是开发、利用员工潜力工作的关键。
2、调动调配。
管理者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就应思考事争考核结果,把握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潜力。
3、晋升。
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就应把潜力以及业绩考核的评语,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考核评语是按职能资格制度要求规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际,就应参照潜力考核的.评语,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为了能使奖励的分配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就应参照业绩考核的评语进行。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反馈。
部门经理透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资料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盼、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十条、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规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与退休、退职人员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资料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资料时,能够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一条、考核者的培训
(一)在取得考核者资格之后,务必经过考核者培训。
(二)培训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结构;
2、确认考核规定;
3、理解考核资料与项目;
4、统一考核的基准。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绩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9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工作求实、求深、求细、求新、求严上下功夫。落实《烧结厂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办法》,强化“安全生产100”,实现“六零一降和四个100%”的奋斗目标和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配合安全承包工作的有序进行,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方案。
2、适用范围
2.1本方案规定了安全生产目标、工作内容、安全生产及伤亡事故考核办法做了具体规定。本方案的依据是《烧结厂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办法》。
2.2本方案适用于烧结厂各车间、科室。
2.3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管理职能
3.1安全监督科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方案实施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考核方案的制定及检查标准的执行情况。
3.2安全生产指标由安全监督科负责考核。
3.3综合办负责职工安全生产考核方案实施落实的归口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监督科提供的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奖惩资金。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安全工作目标:
六零一降
1.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零;
3.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4.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5、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6、新增职业病为零;
7、千人负伤率不得超过3‰;
4.2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4.2.1各部门每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一次车间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初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听取有关工段、班组对安全工作的汇报,并做出决策,会议要有完整记录。
4.2.2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长及以上各级领导,均应对照烧结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做到职责清楚、认定齐全、细则明确、日常工作记录规范。应认真按公司和我厂量化打分的要求,落实好责任工作,每月按规定逐级审签。安全科将根据各部门以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和考核。
4.2.3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和安全确认制,杜绝“三违”。各部门要抓好固定岗位和非固定岗位安全确认制度的模式化,实现现场作业无“三违”。日常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规程及安全技能教育,让职工养成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良好习惯。
4.2.4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职责,实现岗位无隐患。各部门应健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让职工熟知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应健全职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检查及考核细则,以达到岗位无隐患。
4.2.5要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形成以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为基础,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核心的综合管理模式,将体系与标准化融为一体,使安全工作程序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范化,避免经验管理。
4.2.6坚持班组按周组织安全活动,做到“四有”(即有内容、有记录、有出勤人数、有领导签字),领导应定时参加和检查班组活动。部门领导或安全员每周应对活动记录进行审阅。
4.2.7深入开展“反三违”综合治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采取特别监察,厂按旬、部门按周、班组按日自查,严格违规违制管理。检查时必须严肃认真,部门检查要有领导带队,并有详细记录。对检查出的违规违制人员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百分之百登记建档,百分之百教育,百分之百考核。
4.2.8把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摆上管理的重要议程,要在组织好参加公司、厂组织的各项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的同时,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月月有内容,有活动,有实效,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2.9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完善隐患排查管理,对于自查和上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要确定完成期限,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2.10把危险辨识纳入重点工作内容。要做到对危险源点、危险因素的动态分析,对危险因素的控制要严格做到:有分级控制,有专人负责管理,有检查,有定期评价分析,有控制措施,确保在危险源(点)上不发生人身险肇事故。
4.2.11加强人身险肇事故的管理。发生险肇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按期落实。
4.2.12认真落实烧结厂月安全工作计划,如期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和安全指令。每周二下午1:30各部门安全员应准时参加烧结厂安全员例会。
4.2.13按时填写安全检查表及隐患排查整改项目落实登记表并做好当月部门安全工作小结。
4.2.14加强伤亡事故的管理。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和拖延不报,各部门负责人要对事故上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4.3治安五防工作考核内容:
4.3.1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应健全,落实禁烟、禁火制度、门禁制度。
4.3.2配备的消防器材按规定摆放,设定专人负责检查、保养,对过期失效的及时更换。
4.3.3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域明火作业按级申办动火手续,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监护,确保安全。
4.3.4部门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和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
5、奖励办法
5.1每月按全厂每人安全奖项中提取20元做奖励基金,在完成考核指标基础上:
5.2车间正职300元;车间副职120元;车间安全员120元;
科室正职240元;科室副职100元;科室安全员100元;
班组长60元;
5.3安全主管按车间正职,安全管理按车间安全员奖励,其它奖励按当月安全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5.4对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举报隐患避免事故和对违规违制行为敢于纠正制止的职工给予奖励100—300元,贡献较大者给予重奖。
5.5及时发现隐患,并对隐患进行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经安全主管部门认定,依据具体情况奖励部门或个人100—300元。
6、检查与考核
6.1发生事故的部门(含险肇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各种评比资格。
6.2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拖延不报,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要从严考核,根据情节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200—1000元,并追加考核部门当月奖金2000元,直至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6.3部门没有按月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安全工作或没有完整记录的考核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50元。
6.4在落实责任制工作中,发现没按标准记录工作内容的,考核责任者50元,同时连带考核部门领导当月奖金50元。不按责任制落实责任的,考核责任者100元。
6.5班组安全活动没按“四有”标准组织或不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的,考核责任班组长20元。
6.6各级检查组查出人为隐患或违规违制1人次考核责任人50元;连带车间安全员20元;同一班组查出2人次及以上或出现严重违规违制的,考核部门100元,并连带车间安全员50元;同一部门出现3人次及以上的或出现严重违规违制的,考核部门200元,连带车间安全员100元。上级部门查出问题,并受到考核的,其款项由违规部门承担。
6.7凡要求传达的案例、通知、文件等,没按规定传达组织职工学习教育的,考核车间安全员或责任人100元。
6.8对接到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的部门,没按要求签收、整改、回复的,除按公司管理规定考核外,考核责任部门安全员50元。
6.9各部门安全员应于每周四下午1:30到安全科参加安全例会,凡无故不参加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6.10没有如期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或安全指令的,考核责任人或车间安全员50元。
6.11职业健康体检率按年考核,每年体检工作结束后未达到100%,有漏检人员的部门,考核部门200元。
6.12伤亡事故考核办法:按照《烧结厂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办法》进行考核。
6.15.治安五防安全承包考核:
6.15.1发生治安五防事件,取消责任部门全部安全奖励,同时根据情节考核责任部门正、副主任、安全员、责任班组长安全员的100元,直至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6.15.2检查发现部门管辖区域存在一般治安五防隐患又未及时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正、副主任、安全员100元。
7、安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烧结厂厂长
副组长:烧结厂副厂长及厂长助理
成?员:烧结厂各车间、科室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
8、要求和说明
8.1厂与各部门签订承包合同后,各部门应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
8.2本方案与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一并执行。
8.3本方案解释权属安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篇10
一、考核目的
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能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二、考核原则
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必须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能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情况(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条例》执行考核)。
四、考核人与考核指标
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考核指标,员工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考勤及《内部管理条例》中的奖惩办法。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
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六、员工绩效考核说明
(一)填写程序
1、每月2日前,员工编写当月工作计划,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报行政部;
2、工作绩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发放到部门,由本人填写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计划编写分日常工作类5项、阶段工作类5项及其它类等,其它类属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4、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分完成、进行中、未进行(阶段性工作)三档,月末由本人根据实际选项打分,并在个人评价栏内给自己评分;
5、工作计划未进行、进行中(阶段性工作)项请在计划完成情况栏内文字说明原因。
(二)计分说明
1、工作绩效考核表总分90分,日常工作类5项每项8分占40分,阶段工作类5项每项10分占50分,其它类每项附加分8分,意见与建议如被公司采纳,附加分10分;其中个人评分、职能部门评分、直接上级评分所占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个人评分突破90分者,个人评分无效,按直接上级评分减10计算;职能部门评分从两方面考评:成本意识、职业规范。分别由财务部和行政部考评。)
2、综合绩效考核由考评小组季度进行一次,员工每季度填写一份《员工考核表》和一份《员工互评表》,具体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员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员工和考评小组填写,《员工互评表》由员工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评、员工互评、考评小组考评所占综合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
3、工作绩效考核季度得分为3个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60%;综合绩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终绩效考核得分即为两者之和。
4、评分标准:优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绩效工资内容
季度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绩效季度奖
(1)绩效考核奖由三部分组成:
a、员工季度预留岗位工资10%的考核风险金;
b、员工的第13个月月工资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该岗位10%的年岗位工资的四分之一作为激励。
员工季度考核为优秀的发放全额季度绩效考核奖金;考核为合格的只发a项和b项;考核不合格者无季度绩效考核奖金。
(2)绩效季度奖金是总经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整体表现,参考员工的考核情况在季度末以红包形式发放。
(四)增减分类别:
1、考勤计分:当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事假累计3天扣绩效工资1%,累计5天扣绩效工资3%;
2、培训计分:参加培训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缺勤培训累计2次扣绩效工资1%,累计4次扣绩效工资3%;
3、没有按期编写当月工作计划和填报工作绩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
4、季度内考核为合格的员工,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优秀的,每评为优秀一次加绩效工资2%,以此类推;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减绩效工资4%,以此类推。
5、奖惩计分:
(1)季度内嘉奖一次加绩效工资2%、记功一次加绩效工资4%、记大功一次加绩效工资6%;
(2)季度内警告一次减绩效工资2%、记过一次减绩效工资4%、记大过一次减绩效工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