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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2025/01/18方案大全

爱习作提供的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精选10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从解决影响学生乘车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治理,切实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车条件,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我市学生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通过整治,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控制,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遏制和杜绝接送学生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校车安全整治和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加强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交接手续登记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完备相关工作记录并存档保管;督促学校认真核定每辆校车每次接送学生的乘坐班次、人数和姓名,并造册登记;督促学校定期组织召开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督促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驾驶人、跟车教师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对校车源头超员现象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将校车车牌号、驾驶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督促学校制作针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画、挂图和宣传卡片等,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学校完善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范暴雨、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适时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无校车标牌、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在交通流量大的道路沿线学校门前,设置学生上下学“护学岗”,检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积极配合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在学生上下学必经处,设置学生接送车辆停靠站点。集中对校车进行一次临检,对校车重新发牌、发证,并制作校车统一标识,对不按要求行驶的校车驾驶员及车辆适时曝光、严肃处理。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严格经营性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市场经营准入关,严肃查处各类从事经营性非法营运的“黑车”,打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全面细致排查和整治校车沿线的省道、县乡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合理调整公交线路,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乘车方便;积极推进镇村公交规划建设。

安监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校车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宣传部门:负责统筹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校车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逐校逐班逐生对出行方式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接送学生车辆逐车逐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加强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路面运行情况检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教育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每位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各相关部门针对校车安全存在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员资格,查处超员、违章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长效管理阶段。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纳入长效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启动摸底调查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制定调查方案,周密组织摸底调查工作,填写《市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登记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统计表》(附件1-3),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排查结束后,教育部门要根据汇总情况,编写调查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二)迅速开展专项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制定校车整治行动专项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纳入考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并提供宣传资料。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召开一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管理人、驾驶人会议,通报事故情况,逐一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逐一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等情况,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三)集中开展校车检验和驾驶人审查。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安监部门,对全市校车和驾驶人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健全完善校车和驾驶人档案,重新办理校车标牌。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校车标识》(GB24315-)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XXXX),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格落实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备案制度,开展一次辖区内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集中审查。对自备车辆,要督促家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四)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从事非法营运校车的查处力度,发现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校车运营公司,加强公共交通的运营调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支持客运企业、社会各界等有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购置安全系数高、技术含量大的大中型客运车,建立校车运营公司,从事校车营运业务,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管理。合理运用现有公交资源,结合学校布局,重新规划农村公交线路,实现农村公交线路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施教区的全覆盖。根据乘车学生数、上下学时间、乘车线路等情况,统筹安排好接送学生车辆和停靠点,解决远路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搞好配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公安、交通运输和安监部门联系,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工作程序的衔接配合,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排除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共同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政策措施,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要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学校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管理,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帐,落实校车安全源头管理责任,增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学校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校车及运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辉

常务副组长:贺爱中

副 组 长:段尚明 贺粤湘 肖兵华 刘兴华

成员单位:综治办 中心校 派出所 交警队

安监站 校车办 交管站 客运公司

三、工作要求

1、从事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经县交通、交警、校车办等部门批准的校车,并核发相关标识,规定在我镇能营运的车辆。

2、幼儿原则上就近入学,由监护人接送,不使用校车,因特殊原因确需接送的,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接送,并配有护导员,驾驶员必须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非标准校车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3、校车运营必须做到“定人、定车、定时、定线、定点”。不得跨乡镇、跨区县接送,要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改变行驶线路(关山-双凤、南洲-坪石、全民-同兴、峡山-泉塘、金洲-关山、鸭塘-全民、南洲-关山、长青-小塘,如新增线路须经相关职能部门查勘认可)。严禁车辆到家、驾驶员和护导员入户接送人员。

4、进一步加强规范校车管理,建立学生校车动态监管机制。校车办协同派出所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校车管理纳入监管范围。开学后相对集中力量上路巡查,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的联合开展校车打非行动,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5、要建立校车的教师跟车制度,跟车教师要负责清点学生人数,监督驾驶员不得超员搭载学生,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坚决杜绝因严重超员造成挤伤学生的恶性事故。

6、各校车必须严格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超速、超载行为。

四、工作职责:

1、镇校车办:牵头组织辖区内校车安全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配合校车公司做好校车安全、政策及监督等方面工作,负责校车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设立一名专职的'校车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校车管理制度,做到定车、定员、定时、定位,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存档保管。

2、交管站: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合理规划全镇运营线路,做好站点设置、路况维护等工作,配合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加强校车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3、派出所、交警队: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负责整治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等校车违规、违法行为,取缔黑校车和非标校车违规接送幼儿的行为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4、综治办及安监站: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负责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助职能部门整治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等校车违规、违法行为。

5、村(社区):对辖区校车安全监管负总责。协助各职能部门对校车通行道路隐患摸排,监督执法,举报校车违规、违法行为及安全知识宣传。

6、镇中心校:制定合理规划,保障学生、幼儿就近入学,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依规使用校车服务。对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7、学校及幼儿园:

(1)成立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小组,由校长(园长)任组长,学校(幼儿园)行政及班主任为组员。学校(幼儿园)要与校车司机及校车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要建立校车候车室并配备校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每月要召开一次校车司机及护导人员的会议,主要负责向校车司机传达上级精神及相关要求,对本月校车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学校要配备一名专职的校车管理人员负责校车的管理及资料的收集,负责监管校车运营情况。实名制坐车表由校长(园长)签字盖章后上报中心学校,并由镇中心学校校长审批再上报。

(2)及时掌握乘车学生及幼儿信息,及时了解学生及幼儿乘车情况,向学生及幼儿进行乘车安全宣传教育。

(3)及时掌握驾驶员、护导员及校车车辆、校车运营的情况。

(4)设立指定的候车地点,校车停放点。组织管理学生及幼儿安全候车,做好学生及幼儿乘坐校车的交接手续。

(5)规定校车第一趟到校时间(夏、秋季第一趟校车到校时间不早于7:40,春、冬季第一趟校车到校时间不早于7:50)。

(6)和校车司机签订好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制定学生及幼儿安全乘车制度和校车管理细则,做好校车资料归档工作。

8、护导员:

(1)接送车都要带乘坐校车的学生及幼儿花名册,严格做到定时、定车、定人、定位,并协助信息平台管理。

(2)要加强学生及幼儿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上下车时,护导员要组织好学生(幼儿)有序上下车。乘坐人员不得把头和手伸出窗外,要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校车管理制度。

(3)上下车时要等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及幼儿上下车。

(4)护导员应把学生及幼儿送到指定地点,并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学生有序下车。

(5)对没有及时上车的学生和幼儿,护导员要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9、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接送学生及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为先,安全准时。

(2)驾驶员要按照学校(幼儿园)的规定准时到岗,和护导员一起维持好学生及幼儿上下车时的秩序,做到安全运营。

(3)校车返校(园)后,驾驶员必须有序的将车停到校(园)中的指定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及时检修。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到位。

(5)校车要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将校车给他人学车和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及幼儿园管理人员。学校及幼儿园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代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疲劳开车,不得开有安全隐患的车。校车上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急救器材,常备用药。

(7)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及幼儿园校车管理人员的监管。

(8)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违反交通管理法及其他条规的人员上报交通管理部门请求处理。

10、校车服务公司:

负责做好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安排和安全教育,组织做好新增校车参与校车服务的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加强教育。一是督促指导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帮助学生掌握安全乘车常识,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超员、超速及非法营运车的严重危害。三是每学期对校车驾驶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定期组织专人对行驶道路查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协助相关部门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加大上、下学人流高峰期、校车接送学生集中路段警力投入,确保安全通行。实行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各村(社区)校车安全负责人要及时举报辖区内校车违规行为。

3、加强协作,整治到位。从校车办、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站、综治办、联校抽调人员成整治工作组,常态化检查整治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载和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报废、未年检校车运送学生的行为、严厉打击打击非标校车违规接送幼儿的行为,一经查获,依法扣押车辆,顶格处理。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确保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有序运行。

4、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校校长、各园园长为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按工作职责进行考核。各幼儿园校车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检内容,对存在违规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幼儿园,申请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解决xx镇道路交通堵塞问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xx镇的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镇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下旬起对xx镇道路交通秩序,重点对上小路口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目标;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使xx镇道路交通堵塞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xx镇政府创建办,张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期间日常事务。

三、工作步骤、措施

此次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从20xx年3月2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为期4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1日至3月25日)

1、镇政府抽调专人负责摸清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堵塞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集中整治工作。

2、各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以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为主题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此次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管理举措,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大力营造综合整治舆论氛围,使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贯穿此次综合整治全过程。

(二)全面整治阶段(3月26日至4月25日)

按照xx镇文明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全面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各类违章占道行为。

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在312国道主干道、上小路、小高路路口施划行车导向线和斑马线、停车线。

交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加大对行车、停车秩序管理。对xx至合肥客运专线车辆回xx后不允许在上小路口卸客后原地调头,一律从xx加油站西道口调头后单边依次停放在西街道口西侧的南混合道上待运客,不得影响其它车辆通行。金桥(官亭)至上派个体客车不准随意在上小路口下客、带客、等客;由金桥(官亭)至上派方向的个体客车应停放在上小路站牌停靠点,上派至金桥(官亭)方向应停放在312国道北张小馆门口上下客、待客,三轮车停车泊位,一律依次停放在312国道混合道路北边。出租车停车泊位,一律在老上小路口处依次停放。312国道主干道(大庙塘)严禁停放各种大小车辆。其它道路不准车辆占道停放。

市容、工商、城建等部门对公路上的占道经营、乱摆商贩、摊点进行清理,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占道经营,把道路让出来。派出所对干扰、阻碍整治行动正常进行的行为必须迅速处置,坚决从严打击。

(三)巩固提高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认真总结在整治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方法,巩固成果,克服不足,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是改善xx镇道路交通条件、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镇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密配合,各负其责。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二)强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思想认识。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介,不断强化宣传报道,增强宣传效果;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理解和支持,增强自觉遵守交通的法律意识。

(三)建立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量化考核制度,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镇政府将不定期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将有关情况通报给该部门上级机关,仍达不到解决的将上报市、县效能办。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了校园的.安全,以学生“安全第一”,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为宗旨,制订校车安全演练方案。

二、演练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车辆

时间:20xx年6月10日之前

地点:学校操场

参加人员:镇校车办;学校校长:;校安办;校车车主、司机、乘务人员及全体乘车学生。

车辆:

三、演练领导小组及应急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中层干部、班主任

四、准备工作

(二)分工安排及职责

现场总指挥:

副总指挥:

信号发令:

疏散员:

摄影:

突发医疗、安全处理工作:

参与人员:全体师生

1、召开班主任会议。

2、召开全体乘车学生会议。

3、卫生保健准备。

五、演练过程:

1、警报响起。

2、跟车员组织学生快速撤离。

(1)学生用手捂住口鼻走。

(2)学生不抢道,不惊慌。

(3)跟车员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3、专人把守车门、车窗。

4、学生集中大操场。

5、演练后领导发言。

六、人员安排:

1、道具摆放。

2、摄影。

3、警报。

4、卫生保健:

七、活动流程:

14:10乘车学生集中操场。

14:20校长宣布演练开始。

14:25演练。

14:40演练结束。

15:00演练后领导发言。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刻吸取甘肃省正宁县“11·16”和江苏省徐州市“12·12”特大校车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强化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车管控,坚决杜绝“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出行安全,市政府定于20XX年1月起在全市开展常态化的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确保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责任明确,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常态化和日常化的管理,形成治理合力,共同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使全市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预防“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办公室(下称市校车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坚决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把解决校车安全问题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来认真抓紧抓实,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明确职能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承担校车安全的主体责任,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并安装GPS监控系统,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监管;要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驾驶;要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长期租用车辆作为校车或者组织学生活动需要临时租用车辆的学校、幼儿园,要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不得租用个人所有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使用。未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对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坐不合要求车辆,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监督。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要履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研究辖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落实校车安全资质审查,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校车资质和行驶线路的审查备案,按照有关标准制作并向符合条件的校车配发校车标牌;要开展“护卫天使行动”,落实“护学岗”工作,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校车,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校车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校车交通安全责任,对校车交通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三)全面摸底排查,严格校车审批。各地要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和校车开展再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学校、学生和校车的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核载人数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台账档案,全面检查学校和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做到“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对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不落实,校车有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以及校车驾驶人安全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运停驶,限期整改;对未经安全审查、无校车标牌的其他车辆,坚决禁止其接送学生,并督促其按规定办理校车标牌。各地要以校车“五不出校制度”(校车车况不良不出校、校车超员不出校、驾驶人资质不合不出校、校车证件不齐不出校、照管教师未到位不出校)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落实。

各地必须按照粤公通字〔20XX〕10号文件要求,做好校车核定登记工作。因集中运送学生而需要配备校车的学校应按规定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公安交管,市公安交管部门申请使用校车专用标识、标志,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校车标牌申请表》;

2.本学校与当地县级公安交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

3.拟聘用驾驶人员的健康证明和驾驶证复印件;

4.本学校拟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

5.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

6.本学校制定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7.本学校对机动车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

8.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申领工作要在20XX年3月上旬前完成。

(四)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各级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运行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对校车号牌标识、使用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日期、驾驶人姓名、运行路线、照管老师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逢车必查,逢违必罚,杜绝事故隐患。要在日常执勤中,加大对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的检查力度,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对车辆没有进行校车登记、没有粘贴校车标牌而接送学生的,一律停运,通报教育部门进行处理;对校车驾驶人不具备驾驶校车资格的,一律停运,通报教育部门进行处理。要大力开展打击“黑校车”治理活动,严禁拼装车、低速汽车、农用车、报废车搭载学生。要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管理,重点治理校园周边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逆行、违法调头等行为,为学生出行创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学生接送车辆,严格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没有粘贴校车标牌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严格以非法营运从严从重处罚。

(五)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各级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对校车审查备案的条件、要求、程序规定以及法律责任,要作为重点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广度和深度,组织记者随警作战,曝光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剖析深层次原因和典型案例,赢得群众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各地教育行政、公安交管部门要立即联合召开辖区学校校长及校车驾驶人会议,通报甘肃省正宁县“11·16”和江苏省徐州市“12·12”事故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并责成各学校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家长、师生安全意识。公安交管部门要适时组织校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及时通报事故情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开违法车、开车不违法;定期指派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小手拉大手,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做到不坐违法车、不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形成“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的良好风尚;每学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督促学校设立宣传栏和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值班制度,教育、劝导学生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黑校车”,加强校车管理,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接送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工作程序的衔接配合,共同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要定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校车安全管理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排查整治校车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开展校车安全管理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进行重点督查,限期整改。

(二)文明规范执法。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规范工作人员执法行为,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确保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导致的事件。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市校车整治办。市校车整治办要及时以简报的形式通报全市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校车管理条例》、淮阳县政府和教育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的校车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车辆的运营,规范校车行为,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督促、指导各小学,幼儿园扎实开展校车管理工作。落实校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杜绝非法车辆的运营,增强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防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乘车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校车管理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郑集乡中心校成立了校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长青

副组长:徐汝栋、陈世旺

成员:张森、张二员、陈百传、杜熠伟、吕季梅、豆品梅、薛冬梅

三、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5日至本学期结束。

四、采取措施

1、建立校车档案。凡是有校车的学校,都要为校车建立档案,一车一档。校车、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的基本信息和校车的行车路线,接送学生名单都记录在案。所有校车档案都一式两份,中心校一份,学校一份。

2、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学校校长或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校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是直接责任人。校长或园长负责督促、检查校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保证校车安全运营;校车驾驶员负责校车的日常维护、检查,做好记录,按规定路线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驾驶校车;随车教师负责学生上下车安全,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并协同驾驶员做好路上行车安全,把学生安全送达。

3、落实校车运营情况月报制度。各校把校车运营情况和各种记录上报到中心校,一个月上报一次。做到中心校对每辆校车的运营情况都了如指掌,并存有档案。

4、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教育,向学生讲解乘车的安全常识,让学生牢记于心,养成良好习惯。开展一、二次事故逃生演练,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事故逃生的技能。

5、开展自查自纠。召开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负责人动员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在规定的时间内,查找本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

6、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车辆。校车管理领导小组人员采取不定时、

不定点的方式,到有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校门口或接送学生车辆的必经之路上蹲点、拦截,严查接送学生车辆,坚决杜绝非法车辆接送学生。

7、规范校车行为。校车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分包到校,对校车逐一排查,查看校车配置是否齐全,灭火器、安全锤、卫生箱缺一不准上路;检查校车驾驶员证件,驾驶员证件不符不准上路;严查各种登记记录(校车检查记录、学生上下车记录、学生下车后的终查记录),记录不齐全不准接送学生;在校车的必经之路上,检查校车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超速、超载,校车驾驶员是否违规驾驶。

8、加强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的安全培训。聘请交警部门人员,对校车驾驶员、随车教师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培训,让校车驾驶员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技术,特别是遇上恶劣天气时,能够安全驾驶校车,绝对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另外,授权学校遇到恶劣天气时,校车运营安全隐患较大,为了安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9、落实责任追究制。检查中如发现有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对车辆坚决扣留,交与交警部门,并对该校负责人严肃处理;校车运营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交与交警部门处理,对校车所属学校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从解决影响学生乘车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治理,切实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车条件,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我市学生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通过整治,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控制,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遏制和杜绝接送学生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校车安全整治和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加强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交接手续登记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完备相关工作记录并存档保管;督促学校认真核定每辆校车每次接送学生的乘坐班次、人数和姓名,并造册登记;督促学校定期组织召开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督促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驾驶人、跟车教师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对校车源头超员现象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将校车车牌号、驾驶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督促学校制作针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画、挂图和宣传卡片等,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学校完善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范暴雨、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适时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无校车标牌、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在交通流量大的道路沿线学校门前,设置学生上下学“护学岗”,检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积极配合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在学生上下学必经处,设置学生接送车辆停靠站点。集中对校车进行一次临检,对校车重新发牌、发证,并制作校车统一标识,对不按要求行驶的校车驾驶员及车辆适时曝光、严肃处理。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严格经营性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市场经营准入关,严肃查处各类从事经营性非法营运的“黑车”,打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全面细致排查和整治校车沿线的省道、县乡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合理调整公交线路,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乘车方便;积极推进镇村公交规划建设。

安监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校车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宣传部门:负责统筹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校车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逐校逐班逐生对出行方式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接送学生车辆逐车逐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加强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路面运行情况检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

教育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每位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各相关部门针对校车安全存在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员资格,查处超员、违章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长效管理阶段。

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纳入长效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启动摸底调查工作。

教育部门要组织制定调查方案,周密组织摸底调查工作,填写《市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登记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统计表》(附件1-3),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排查结束后,教育部门要根据汇总情况,编写调查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二)迅速开展专项教育工作。

教育部门要制定校车整治行动专项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纳入考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并提供宣传资料。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召开一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管理人、驾驶人会议,通报事故情况,逐一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逐一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等情况,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三)集中开展校车检验和驾驶人审查。

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安监部门,对全市校车和驾驶人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健全完善校车和驾驶人档案,重新办理校车标牌。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校车标识》(GB24315-)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XXXX),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格落实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备案制度,开展一次辖区内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集中审查。对自备车辆,要督促家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四)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监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从事非法营运校车的查处力度,发现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校车运营公司,加强公共交通的运营调度。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支持客运企业、社会各界等有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购置安全系数高、技术含量大的大中型客运车,建立校车运营公司,从事校车营运业务,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管理。合理运用现有公交资源,结合学校布局,重新规划农村公交线路,实现农村公交线路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施教区的全覆盖。根据乘车学生数、上下学时间、乘车线路等情况,统筹安排好接送学生车辆和停靠点,解决远路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搞好配合。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公安、交通运输和安监部门联系,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工作程序的衔接配合,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排除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共同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政策措施,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要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通国省道、县乡道和货运车辆、面包车(以下简称“两路两车”,货运车辆指中型、重型货车,面包车指面包车和七座以上小型普通客车)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一条路、一件事、一家人、一条心”,进一步理清职责、压实责任,从源头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两路两车”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交通标志应设尽设、监控设备全程覆盖、安全隐患有效整改、源头管控切实加强、基础信息全面摸清,全力推动“两路两车”隐患动态清零、易肇事肇祸违法有效遏制、道路通行秩序大幅改善、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实现“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道管站、交管所、乡建办、执法中队、农机站及工作片书记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一)综合协调。协调专项整治,掌握工作情况,组织安排会议和活动,提供后勤保障等。

(二)业务指导。指导整治业务,调度工作进展,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分析安全形势,开展督导检查,接受业务咨询。

(三)宣传教育。开展主题宣传,开展进企进村、见车见人面对面宣讲教育,强化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和重点交通违法警示教育等。

(四)技术保障。指导涉及评审、论证、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和政策咨询。

四、排查重点

(一)“两路”方面

道路隐患。

①每个路段是否全部上齐道路交通标志、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并做到清楚醒目。

②事故多发和发生死亡事故、穿村过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客运班线和校车集中通行等路段以及桥梁、隧道是否存在道路及交通设施隐患。

③平交路口是否存在警示提示设施缺失、障碍物遮挡视线问题。

④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⑤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否存在建设不到位问题。

⑥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是否存在应设未设中央隔离设施问题,中央隔离设施是否存在开口过多、设置不合理问题

⑦普通国省道车道增减变化和穿城镇路段是否存在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问题。

2、智能系统。

①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是否满足安全管控需求,是否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②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是否存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缺失问题。

③村庄主要出入口是否安装高清视频智能监控设备。

3、重点违法。

①对重点违法行为是否做到依法从严,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②是否存在分析研判不到位、重点违法行为精准打击不力问题。

③是否存在现场查处占比低,重点违法行为多发问题。

④是否根据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⑤是否存在科技信息化应用不到位,对疲劳驾驶、面包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监管不力问题。

⑥劝导站是否存在空转运行、资金保障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⑦是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查农机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问题。

4、通行秩序。

①是否存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路段见警率低问题。

②是否存在道路通行秩序混乱、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违法行为多发问题。

③是否存在交通组织不到位、路权分配不合理问题。

④是否存在道路客运市场“黑站点”“黑服务区”问题。

⑤是否存在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

5、宣传教育。

①是否存在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宣传警示教育不力问题。

②是否针对村庄和企业单位的面包车、三轮车、货运车辆、小型轿车车主和实际使用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

③村庄大喇叭是否每天进行交通安全提示播报。

④村庄是否存在宣传阵地建设不到位、宣传标识标语缺失问题。

(二)“两车”方面

源头治理。

①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务工人员乘坐超员、非法营运、非法改装面包车等问题。

②农村地区是否存在群众出行需求大、客运服务保障不力问题。

2、专项整治。

①是否精准研判超限超载车辆集中通行区域和时段,有针对性的部署执法力量。

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停车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品运输车辆是否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

③是否进行轨迹分析和摸排调查,精准掌握面包车行驶规律特点,精准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3、主题宣传。

①是否组织面包车车主和实际使用人逐一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

②是否严把出村口、出镇口,教育劝导面包车违法违规行为。

4、信息共享。

①是否共享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系统数据、中高风险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道路、企业、驾驶人等信息和原因、责任等信息。

②是否存在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不到位问题。

5、基础数据。

①是否存在货运车辆底数不清、运行情况不明问题,是否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②是否存在面包车底数不清、运行情况不明问题,是否组织开展“三见面一建档”工作。

五、整改措施

(一)“两路”方面

1、全面整改道路隐患。要一公里一公里排查、一个路段一个路段踏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完善防范措施,全面整治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警示提示标识不全、标志标线不完善或损毁、限高杆设置不合理等安全隐患,确保每个路段均上齐交通标志、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并做到清楚醒目。要在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平交路口,立即安装信号灯、减速带,全面清理树木、广告牌等遮挡物,组织实施“坡改平”改造。要全面排查道路沿线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安全隐患,先行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提出整改建议。要争取资金投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积极推动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按照规定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封闭不合理中央隔离设施开口。要合理设置普通国省道车道增减变化和穿城镇路段的标志标线。

2、深入推进智能建设。国省道平均每3公里、县乡道平均每5公里设有一处视频监控,村庄主要出入口至少安装一处高清视频监控,国省道和县乡道总里程平均每7公里设有一处正反向卡口,视频监控平台要具备智能分析功能。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和县乡道穿村过镇、临水临崖、大长下坡、平交路口、桥梁隧道以及团雾多发、事故多发等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及时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货运车辆集中通行路段和重点桥梁入口,深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施建设。

3、严厉打击重点违法。执法务必要严,对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处罚,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要根据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重点违法行为多发时段和区域,有针对性部署执法力量,实现精准打击。要加大现场查处力度,集中开展“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根据农村地区群众出行规律,将警力向清晨、午后、凌晨、傍晚等管理薄弱时段倾斜,严查农村地区重点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推进疲劳驾驶、面包车超员智能化监管;融合“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资源,共享村口监测数据,实现三轮车违法载人实时发现、及时推送、精准查控。要深入推进劝导站实体化运行,强化资金保障,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对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载客、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劝导实效。要对只签订报废灭失确认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牌证没有收回的变型拖拉机逐一再核实、再确认;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农机涉牌涉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4、大力规范通行秩序。要切实加强夜间、中午、凌晨等事故多发时段和事故多、秩序乱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保证路上有警车见警灯。要严管严查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横穿公路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违法行为。要科学分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路权,规范设置货车、非机动车专用车道,推行货车靠右行,减少混合交通。要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大力净化道路客运市场环境。

5、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将触目惊心的酒驾醉驾等典型案例做成一个宣传汇编、拍摄一个警示视频,进行广泛发放、播放。要充分利用道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及时发布预警、路况信息和安全行车注意事项。要针对“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危害,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图文并茂的事故案例海报,组织宣讲队伍、警保劝导员深入村庄、企业单位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要让村庄大喇叭每天喊起来,循环播放交通安全提示,曝光村民违法违规行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督促村民委员会将道路交通安全写入“村规民约”,完善活动广场、主干道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二)“两车”方面

1、切实加强源头治理。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货物装运场所的监管,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出场关。要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务工人员使用、租用合规车辆,严禁乘坐超员、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面包车出行。要加强农村客运、公交、班车、包车服务保障力度,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出行需求。

2、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要针对货运车辆夜间通行量大的状况,精准研判出超限超载车辆集中通行区域和时段,坚持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多频次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每周组织夜查行动不少于1次。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开展面包车行驶轨迹分析研判,摸排农村地区、集中用工企业、劳务市场务工人员乘坐面包车出行情况,掌握车辆行驶规律特点,特别是详细掌握傍晚、凌晨上路行驶的车辆和驾乘人员特征规律,落实精准管控措施,严厉打击超员载客、非法改装、报废面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3、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各村要组织面包车车主、实际使用人逐一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和责任书,面对面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责令逾期未检验车辆尽快检验,非法改装车辆立即恢复原状,逾期未报废车辆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依托警保劝导服务站,教育劝导面包车驾驶人超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4、深入推进信息共享。要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违法、事故等信息共享机制,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5、全面摸清基础数据。充分发动村委会力量,全面排查经营、从事货物运输的人员和货运车辆基础信息,按照一企一册、一村一册,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各村要根据车辆登记信息,全面开展面包车“三见面一建档”摸底排查,彻底摸清车辆状况、使用人员、车辆用途、行驶线路等基础信息,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5日至9月30日)。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迅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起底式、全覆盖、全要素”的专项整治,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

(二)深化推进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全面进行梳理总结,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精准分析出仍存在的突出安全风险,专题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

(三)集中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照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和抽查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两路两车”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同时,分阶段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针对性不强的进行通报,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定期研判会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明确重点任务,建立调度、督办等机制,定期召开例会,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二)坚持边查边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查立改;对纳入改扩建规划的,及时采取临时性防控措施,挂账销号整改;对各类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要建立台账,列明整改措施、时限、单位,压实责任。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要督促指导,用好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督促推动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形成共治合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典型经验做法,编发专报进行推广。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全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推进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和清理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要求,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路队制”等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排办事处范围内接送学生校车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学生上车登记制度和行车安全登记制度,落实定线、定点、定车、定人、定时、定跟车教师的“六定”出行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跟车教师和乘车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加强校车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和打击非法校车,确保全办事处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规范。

三、活动开展

(一)时间安排:自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并对全办事处公、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清理整治范围:全办事处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个人机动车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严查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超龄,严禁使用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学生。对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年审,外观颜色不合格、无校车专用标识、不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一律停租、停运、停用。对无驾照或无资质的驾驶员进行更换。

(三)方法措施: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及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牵头,中心校、派出所、安监、综治、市容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办事处督查组全程督促检查,在全办事处范围内集中开展校车清理整治工作。

1、各村(居)社区职责

各村(居)、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要求,作出专门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落实相关清理整治的'措施,确保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辖区内校车合法、安全运营。

2、派出所职责

(1)在城区范围内,协调交警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工作。

(2)在农村地区,派出所负责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集中接着学生车辆的路上行车监督管,重点检查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和超载接着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充实警力,加强监控管理,确保学生集中离校时及时、安全疏散。

(3)与校车车主及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

3、中心校职责

(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齐校车台帐。认真落实“三报告”、“二抄报”制度。

(3)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随车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

(4)认真做好校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综治部门职责

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5、市容部门职责

取缔无证摊点,拆除学校周边占道违章建筑,制止和纠正学校周边乱设摊、乱占道现象。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街道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目标任务的落实,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