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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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最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最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最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最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最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最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最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最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最美家庭的评选。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2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育文明风尚,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塑造更多的具有家庭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女性形象,乡党委政府决定在20xx年度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农村的建立,推动我乡的文明创建工作向前发展。
二、目的意义
“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乡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评选标准
(一)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鼓励支持子女优生优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媳妇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2、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最美家庭”评选标准
1、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现象,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和刑罚。
2、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家庭暴力等违法违纪现象;
3、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不挥霍浪费,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庭成员;
4、重视教育,提高素质。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观念,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村各项文体活动;
5、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男女平等,尊老爱幼,自觉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7、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带头治理环境卫生。家庭房前屋后整洁,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墙面整洁,庭院绿化,带头执行垃圾分类,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
四、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妇联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宣传,做好推荐申报把关,经村(居)委会审核公示后进行上报。
2、各村(社区)妇联会于3月4日按照乡分配的名额确定人员上报乡妇联办公室,并在村、社区内开展“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邻里、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角色塑造,增强责任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县妇联、县文明办文件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树立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婆媳和睦、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推动家庭成员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爱护晚辈,教子有方,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难处,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心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4、爱岗敬业,崇尚科学,积极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三)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团结,关系和谐,爱国爱家,积极向上。
2、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家庭美德,家风清正廉洁,积极参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邻里团结互助,互帮互学,事迹突出感人,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2月5日-8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主题党日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表彰活动中。
2、评选阶段(2月9日-12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切实遵循评选原则,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真正把符合条件,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出来。同时每村推荐1名好媳妇、1名好婆婆、1家最美家庭,将本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推荐表电子版发界湖街道妇女工作群,纸质版于2月19日前报乡村振兴办公室(三楼东)。
3、表彰阶段(3月5日)。经党工委研究确定名单后,在“三八”节期间召开专题表彰会进行表彰奖励。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角色塑造,增强责任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县妇联、县文明办文件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树立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婆媳和睦、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推动家庭成员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爱护晚辈,教子有方,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难处,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心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4、爱岗敬业,崇尚科学,积极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三)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团结,关系和谐,爱国爱家,积极向上。
2、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家庭美德,家风清正廉洁,积极参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邻里团结互助,互帮互学,事迹突出感人,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2月5日-8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主题党日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表彰活动中。
2、评选阶段(2月9日-12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切实遵循评选原则,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真正把符合条件,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出来。同时每村推荐1名好媳妇、1名好婆婆、1家最美家庭,将本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推荐表电子版发界湖街道妇女工作群,纸质版于2月19日前报乡村振兴办公室(三楼东)。
3、表彰阶段(3月5日)。经党工委研究确定名单后,在“三八”节期间召开专题表彰会进行表彰奖励。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5
根据贵港市妇联、贵港市精神文明办、桂平市妇联、桂平市精神文明办《关于20xx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贵妇通〔20xx〕9号)要求,为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作用,决定在全镇各村(社区)开展寻找 “最美家庭”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一是抓住不同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寻找活动。如元旦、春节、“五一”、“六一”、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在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各层面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推动活动常态化发展,注重寻找过程的教育激励宣传作用。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主题寻找活动。寻找在抗疫、乡村振兴一线的群众、基层干部、志愿者家庭。重点发现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乡村振兴等最美家庭典型,推动美丽桂平建设。三是针对不同区域人群开展活动。重点开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乡风活动;在城市重点开展垃圾分类、文明餐饮、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机关重点开展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清廉家风等活动。四是结合乡村振兴建设,重点开展环保妈妈、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创建活动。
二、推荐条件
在“勤政廉洁、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清洁生态”等方面事迹突出,倡导无烟家庭建设,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重点推荐爱党爱国、乡村振兴、绿色环保和清廉家庭。
三、形式及推荐方式
各村(社区)对照推荐条件,逐级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接受家庭自荐、他人举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推荐,各村(社区)通过走访评选、组织评议、公示、上报、评定的程序进行,即各村(社区)通过入户走访评选,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对评选出来的家庭名单进行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评选1户以上“最美家庭”报乡镇妇联审核,乡镇妇联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文件通报形式进行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填写《20xx年度桂平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1)、《20xx年度桂平市“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的家庭事迹材料。
(二)每户推荐家庭提供有代表性的3张jpg格式的家庭成员合影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万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20字以内文字说明。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推荐候选家庭须征求所在单位或行政村(社区)的意见,同时征求当地计生、公安等部门意见,家庭主要成员中有党员或公职人员的,还须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家庭主要成员中有从事经营活动的,还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该项工作已被列为桂平市20xx年村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因此请各村(社区)高度重视,要认真开展寻找活动,力争让寻找出来的“最美家庭”成为桂平市、贵港市、自治区“最美家庭”的蓄水池和后备队,并且做好寻找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村(社区)要于20xx年10月21日完成本村(社区)寻找活动。
(五)请村(社区)于20xx年10月21日前向镇妇联推送,并将附件1、附件2和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政审材料、照片按“推荐单位+推荐类型+家庭名称”命名压缩包或文件夹(如,某某村爱党爱国最美家庭张三家庭),不尽事宜,请联系镇妇联谢有梅,电话:xxx。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6
最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最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最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最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最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最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最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最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最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最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最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最美家庭。县直最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最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最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最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最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7
最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最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最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最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最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最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最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最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最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最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最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最美家庭。县直最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最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最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最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最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8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育文明风尚,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塑造更多的具有家庭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女性形象,乡党委政府决定在20xx年度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农村的建立,推动我乡的文明创建工作向前发展。
二、目的意义
“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乡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评选标准
(一)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鼓励支持子女优生优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媳妇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2、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最美家庭”评选标准
1、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现象,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和刑罚。
2、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家庭暴力等违法违纪现象;
3、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不挥霍浪费,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庭成员;
4、重视教育,提高素质。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观念,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村各项文体活动;
5、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男女平等,尊老爱幼,自觉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7、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带头治理环境卫生。家庭房前屋后整洁,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墙面整洁,庭院绿化,带头执行垃圾分类,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
四、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妇联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宣传,做好推荐申报把关,经村(居)委会审核公示后进行上报。
2、各村(社区)妇联会于3月4日按照乡分配的名额确定人员上报乡妇联办公室,并在村、社区内开展“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邻里、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