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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2025/01/19方案大全

爱习作提供的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1.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

4.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6.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督查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自查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联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以省督学为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实地督查。听取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试,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2.接受举报。接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督查组下去前一周在市、县本地媒体公布);

3.核查处理。分类整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将实地调查。对于学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长、局长均要受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如有不实行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重点调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三)督查总结(7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2

一、督查范围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工作汇报会、交流会、协调会及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督办件,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批示以及在调研检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方案,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整理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领导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方案、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领导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领导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三、考评标准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3

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诊疗工作中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组长:朱时林

副组长:季瑜刘为民瞿联霞魏爱淳

成员:葛飞刘爱明虞华李万红苏建华张湛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考核小组,检查各科室查对制度自查整改情况,并依据方案要求实施考核。

1、医疗组:

组长:魏爱淳

成员:

2、护理组:

组长:季瑜

成员:虞华、王岫兰、储小红、杭燕康

3、药学组:

组长:刘为民

成员:刘爱明、李万红、苏建华、于德志、储亚健

4、医技组:

组长:瞿联霞

成员:刘爱明、葛谭、苏建华、张宏娟、仲跻凤、章再军

三、督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组织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

2、开展自查: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9月12日前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医、药、技交医务科,护理交护理部)。

(二)整改、督查阶段(9月13日—9月27日)

1、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2、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此次活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点评阶段(9月27日—10月4日)

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四、学习、督查、考核内容

本次活动的学习、督查、考核内容包括:

(一)各科室、部门的查对制度;

(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三)手术部位标示制度;

(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五)医嘱执行制度;

(六)医技科室检查报告审核制度;

(七)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督查活动形式

各考核小组不定期下科室开展督查,其形式不拘一格,可随机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提问、现场考察工作流程等形式,督查医护人员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医护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方案》的精神和制度规范的要求,科室学习有签到,有记录,务必把查对制度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落实责任,务求长效

各科室要按照《方案》的`组织和时间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整改,责任到人,力求查对制度活动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把查对制度贯穿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之中。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查对制度是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关键在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诊疗工作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意识。本次专项制度督查活动,旨在深入排查我院医疗护理安全隐患,发现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全面落实,营造严谨、慎独的诊疗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4

一、督查目的

加强各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签发证件,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96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内容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了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管理机构及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情况,严查证件的层层流转,避免证件截留。了解各个风险防控关键环节可取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了解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落实两锁三铁的存储要求;

2.空白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印章要证章分开,专人管理;

3.依规规范开展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不得设立签发前置条件,档案管理思路清晰,有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严防遗失;

4.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做好登记、上报、销毁等工作;

5.证件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法制教育和督查工作,以及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由妇幼处牵头,联合监督等相关处室,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3-4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照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机构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5-7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重点市、县的监督检查,抽取不少于4个市、8个县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四)国家抽查阶段(8-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重点省(区、市)开展现场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认真部署。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认真开展自查。20xx年7月底前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全省自查报告报我委妇幼司(同时报送电子版)。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5

进入暑假以来,群众对学校及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的举报越来越多。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补课之风得到有效解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违规补课专项督查。

一、督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教师,民办培训机构。

二、督查内容

1.中小学校成建制补课情况;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家教家养情况;

3.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班情况。

三、督查时间

此次督查从20xx年7月14日开始,到20xx年8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18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校与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9日—7月22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办班的教师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对自查自纠阶段仍顶风违规补课办班的,要将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局纪检监察室处理。

(三)集中督查阶段(7月23日—8月30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基教股、民教股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第二组:

五、纪律要求

(一)压实责任。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对所辖学校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负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督学责任区为辖区内学校暑期违规补课办班专项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督学责任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管理不到位,对专项督查不力、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二)严格责任追究。

凡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办班的学校和教师不管收费与否,一律按照《新化县教育局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确保教育安全的通知》(新教通〔20xx〕38号)查处到位。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检定为不合格。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6

为保证20xx年脊灰免疫活动质量,实现以乡为单位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的目标,根据《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重疾防办〔20xx〕xx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宁夏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的通知》(宁卫疾控〔20xx〕360号)精神,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督导目的

全面了解我县此次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进展情况,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工作,保证强化免疫工作质量。

二、督导范围及时间

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督导范围为全县所有乡镇、社区接种单位。强免督导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督导强化免疫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会议培训、宣传动员、摸底登记等内容,督导时间为20xx年10月13-23日。第二阶段督导现场接种,重点了解现场接种组织情况、接种操作情况、家长知晓率等,督导时间为20xx年10月24-27日、xx月24-27日。第三阶段督导为评估强免接种率,具体督导时间将根据各乡镇、社区现场接种完成情况确定日期。

三、督导方式

(一)驻乡督导

疾控中心抽调16名工作人员,每人承包一个乡镇、社区,负责强化免疫的各阶段工作的督导以及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略

(二)分组督导

由县卫生局抽调人员分组负责督导,具体分工为:

参加督导的人员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入村、入户、入校调查及集贸市场调查等方法对强化免疫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并填写督导调查表。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督导主要由驻乡督导员和督导组承担,第三阶段接种率评估主要由驻乡督导员负责组织完成。此外,还要配合区、市督导组对我县的督导。

(三)重点地区工作人员

1、西苑社区

xxx

2、东关社区

xxx

3、观庄乡卫生院xxx

4、张程乡卫生院xx

5、杨河乡卫生院武xxx

6、联财镇卫生院xx

7、神林乡卫生院xx

8、好水乡卫生院xx

四、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本乡镇、社区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具体内容详见督导提纲(附表)。快速接种率评估的具体方法参见《隆德县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

五、信息反馈

(一)每阶段督导完成后,及时将有关结果反馈给县卫生局、疾控中心,指出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如果被检查乡镇、托幼机构或市场有一处脊灰疫苗接种率未达到95%,其所在乡镇、社区要开展查漏补种。

(二)定期进行全县情况通报:分阶段将各督导组上报的情况汇总,肯定、推广好的经验,指出问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强免工作质量。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7

为保证20xx年脊灰免疫活动质量,实现以乡为单位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的目标,根据《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重疾防办〔20xx〕xx号)、《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宁夏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的通知》(宁卫疾控〔20xx〕360号)精神,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督导目的

全面了解我县此次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进展情况,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工作,保证强化免疫工作质量。

二、督导范围及时间

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督导范围为全县所有乡镇、社区接种单位。强免督导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督导强化免疫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会议培训、宣传动员、摸底登记等内容,督导时间为20xx年10月13-23日。第二阶段督导现场接种,重点了解现场接种组织情况、接种操作情况、家长知晓率等,督导时间为 20xx年10月24-27日、xx月24-27日。第三阶段督导为评估强免接种率,具体督导时间将根据各乡镇、社区现场接种完成情况确定日期。

三、督导方式

(一)驻乡督导

疾控中心抽调16名工作人员,每人承包一个乡镇、社区,负责强化免疫的各阶段工作的督导以及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二)分组督导

由县卫生局抽调人员分组负责督导,具体分工为:

参加督导的人员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入村、入户、入校调查及集贸市场调查等方法对强化免疫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并填写督导调查表。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督导主要由驻乡督导员和督导组承担,第三阶段接种率评估主要由驻乡督导员负责组织完成。此外,还要配合区、市督导组对我县的督导。

(三)重点地区工作人员

1、西苑社区

白芸霞 王栋栋 武金东 姚文启 马 杰

柳引萍 刘丽丽 朱 芳 石晶晶

2、东关社区

蒙小爱 曹桃花 于楠楠 何凤叶 王 秀

韩芳芳 程富林 马志强 张永堂

3、观庄乡卫生院 张红梅 武文军

4、张程乡卫生院 马福玲

5、杨河乡卫生院 武 敏 胡德花

6、联财镇卫生院 李霞霞

7、神林乡卫生院 辛 艳

8、好水乡卫生院 金 鹏

四、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本乡镇、社区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具体内容详见督导提纲(附表)。快速接种率评估的具体方法参见《隆德县20xx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方案》。

五、信息反馈

(一)每阶段督导完成后,及时将有关结果反馈给县卫生局、疾控中心,指出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如果被检查乡镇、托幼机构或市场有一处脊灰疫苗接种率未达到95%,其所在乡镇、社区要开展查漏补种。

(二)定期进行全县情况通报:分阶段将各督导组上报的情况汇总,肯定、推广好的经验,指出问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强免工作质量。

附件:宁夏20xx年脊灰强化免疫督导提纲

附件:

宁夏20xx年脊灰强化免疫督导提纲

一、 组织领导

1. 政府是否下发了20xx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是、否)

2. 政府是否召开了20xx年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会议?(是、否)

如是,政府出席主要领导职务: ;

参会部门包括:

3. 政府是否成立本次强化免疫领导小组?(是、否)

如是,组长职务:

如否,哪个部门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职务:

4. 政府是否下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专项经费?(是、否)

如是,下拨专项经费 万。

5. 是否调动了街道、居委会等人员参与强化免疫活动的摸底和宣传工作?(是、否)

6. 是否下发了活动技术方案?

7. 是否成立技术指导组?

8. 是否成立督导组?

二、 人员培训

是否开展人员培训工作?(是、否)

如是,培训时间: ,参加人员 人;

参加人员类型:1.卫生人员;2.教育人员;3.广电人员;

4.公安人员;5.乡(镇)、街道工作人员;6.居委会工作人员;7.其他。

三、 宣传动员

1.是否开展辖区宣传动员活动?(是、否)

如是,开展的类型如下。

类型 单位 数量 类型 单位 数量

宣传画 张 板报 版次

电视 天次 手机短信 条

广播 天次 宣传车 次

报纸 版次 宣传单 张

横幅 条 接种通知单 张

标语 条

2.各接种点是否张贴宣传画?(是、否)

随机询问5名家长, 人知道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时间和目标人群。

四、 目标儿童摸底

1.是否有卫生部门以外的人员参与目标儿童摸底?(是、否)

如是,包括哪些:

2.是否进行入户摸底?(是、否)

3.截止目前,已经摸到目标儿童 人,是否已经完成摸底工作?(是、否)

4.辖区免疫规划档案上报人数 人,统计局统计人数 人。

五、 疫苗及冷链管理

1.疫苗是否及时分发到位?(是、否)

2.冷链库容是否充足?(是、否)

3.冷库、冰箱、冰柜每日是否有完整的、正确的温度记录?(是、否)

4.疫苗出入库登记是否正确、规范?(是、否)

六、 现场接种

1. 是否有详细的接种点设置计划?(是、否)

2. 辖区设置接种点总数 个,其中常规接种点: 个,临时接种点 个。

3.是否针对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设定了临时接种点?(是、否)

4.每个接种点安排工作人员 人?

5.接种点是否有明确的强化免疫接种点标示?(是、否)

6.接种点是否有接种宣传资料?(是、否)

7.是否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并告知?(是、否)

8.是否能够正确喂服糖丸?(是、否)

9.是否能够正确登记接种信息?(是、否)

10.是否将接种信息上证?(是、否)

xx.完成服苗后是否观察30分钟?(是、否)

12.是否将接种信息上卡?(是、否)

13.督导人员是否到位?(是、否)

七、 问题

八、 建议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8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按时督查。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