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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2025/01/19方案大全

爱习作提供的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精选10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1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是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对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省、市、县文明委通知要求,镇党委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通过评星争优,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二、评选内容和条件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包括10个方面:

1、遵纪守法星。学法、知法和守法,坚持依法办事,家庭成员中三年内无人受劳教或刑事处罚,一年内无人受治安处罚;不打架骂人、不乱砍滥伐、不乱占滥建、不聚众闹事、不偷抢拐骗、不偷漏税费、不非法传教、不参与赌博;不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和经营黄色和非法出版物;不妨碍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执行公务;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治安联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满的言论;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事情。

2、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无计划外生育;不重男轻女、不遗弃婴儿,不擅自抱着、收养、拾养他人计划外生育的婴儿;不包庇藏匿逃避计划生育亲戚或其他人员;自觉执行《婚姻法》,不买卖婚姻、不早婚早育,不非法姘居。

3、移风易俗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以巫术算命、看相、看风水等手段骗取钱财;婚丧嫁聚等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持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家庭观,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安全卫生星。无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自觉参与防疫保健工作;建好卫生厕所和禽畜栏圈;饮用卫生水。

5、敬老爱幼星。尊敬老人,自觉赡养长辈,说话和气、文明;坚持男女平等、自觉爱护少年儿童;对待长辈和后代无虐待和遗弃行为。

6、尊师重教星。执行义务教育法,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借口使适龄儿童中途退学、辍学;尊师重教、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加文化补习,18-45岁的家庭成员无文盲。

7、团结互助星。邻里团结,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无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家庭和睦,互敬互爱,父子、婆媳、兄弟、姐妹、姑嫂、妯娌之间关系融洽;不侵害、损坏他人财产,不损害他人田地庄稼;学雷锋,做好事,讲奉献,树新风,帮贫济困,每年做一件有益社会的好事。

8、学用科技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技活动,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成为科技致富带头人;科学种植,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粮油和经济作物的商品率和产出率;科学养殖,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牲畜、水产的产出率和商品率。

9、履行义务星。自觉履行义务,依法服兵役或参加民兵组织;自觉完成各项任务;自觉依法缴纳税收;按时参加村组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参加国家、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完成镇、村分配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任务,爱护公共财产和公益设施。

10、勤劳致富星。有致富计划和措施,有1—3个致富项目;在种好责任田地的`基础上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开发各类资源,增加收入,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家庭年人平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三、方法步骤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6月)。各村(社区)要采取会议、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好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6—7月)。在这一阶段中,首先,要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四个方面教育:一是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农民从农村发生的基大变化中认识到科学理论的重要性,引导和帮助农民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县委“五三”要点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观点,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一心一意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法纪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政策法纪观念,使农民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照章纳税,合法经营。三是科技普及教育。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狠刹封建迷信,破除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厚葬薄养等不文明的风俗,改变不卫生的习惯,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倡导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道德规范教育。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大力加强对农民进行社会公德、事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与此同时,各乡镇场村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寓教育于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其次,要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各乡镇场要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帮助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争创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创建活动。每年要完成20%的村的争创任务。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11月)。各村(社区)在争创和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搞好“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定星工作。首先,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村(社区)领取“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定星表,由农户在评比定星表上对照标准、内容给自己评星。其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全体户主大会,逐户民主评比,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9—15人审评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各农户全年完成任务,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建档立卡。按每次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登记造册,专卷专人管理,并将档案报一份给乡镇政府备案。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十星级文明户证”、“十星级文明户管理专用章”和“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凡审评达到哪颗星的,就在《文明户》证上盖上哪颗星的印章,符合几颗就盖几个星的章。“十星级”文明户不搞星级终身制,达标的定星、添星,未符合标准的摘星。第四,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由镇、村评审委员会成员上门授星授牌。被评为九星、八星的农户由各村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授星挂牌;七星六星的农户由各评选小组负责授星挂牌;五星以下的农户不挂牌。各村(社区)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评为“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给予重奖。对未评上“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促使其达到“十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统一思想。一是各村(社区)在开展创星活动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二是各村(居委会)要利用宣传栏、标语和横幅等形式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村小组要根据各农户的实际,制定争创计划,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认识。四是注重推介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争星、追星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镇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村(社区)都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负责,村干部支持的小组。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争创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切实把争创活动作为教育、管理、服务农民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服务农民群众、教育农民群众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中去。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教育农民既要享受应有的权利,又要履行必尽的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对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未达到“十星级”文明户要求的农户,各村(社区)都有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成为“十星级”文明户。对达到“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的,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配合抓好争创工作。

4、认真评选,讲究实效。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村(社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待,坚决克服图形式、走过场、随便应付的错误作法和认识,真正站在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抓好这一活动。在争创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要评教结合,以教促评,以评促教,不断提高。对弄虚作假、原则性差的乡镇场、村组和工作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活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2

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将创建工作延伸到农户家庭,实施科学创评,推进农村创建手段创新和引领能力提升,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按照省通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将在全市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以星级文明户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为重点,创新基层创建理念和手段,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从“评选制”向“认领制”转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起,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推行星级文明户“认领制”。通过认领星级文明户,进一步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养,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20XX年:县级以上的文明村镇率先实施,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

20XX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开。

三、方法步骤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照县(市、区)、乡(镇)的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实施中要做到“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星级标牌“三上墙”)。基本方法步骤:

1.成立组织。乡(镇)、村都要成立“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宣委和文化站的负责同志参与,主要职责是推进全乡镇创建工作,为各村提供支持和服务,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2.制定标准。各村镇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名称、内容和标准,及认领活动开展步骤及奖惩措施,经党员、村民代表广泛讨论后张榜公布。星级文明户内容标准可参考《星级文明户参考内容和标准》(附件)落实或拓展内容,力求突出引领性和刚性约束。每年可根据达标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内容标准进行修定,不断提升创建标准。

3.宣传动员。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动员部署“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向农户发放和张贴认领活动宣传页、明白卡和创建标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认领。

4.认领承诺。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依据《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设计制作《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承诺书,并指导帮助农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努力提升、实现星级达标要求。农户自评达标后填写《自评表》,向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

5.验收挂牌。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提出申请的农户集中组织验收,根据农户提交的《自评表》逐星逐项审定,对达标的农户现场确认,对未达标的提出努力方向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农户申请下季度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星级等次。每季度验收获得1—8星的,村张榜公示,如有异议进行复审,无异议的由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星级文明户”挂牌。村拟评定为9—10星的,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到村实地复核验收,并报县区文明办备案,由乡镇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在村张榜公布、组织挂牌。集中挂牌可举办有仪式感的挂牌仪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6.常态长效。各县区、乡镇、村要加大对星级文明户的动态管理,采取有效的指导监督手段,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各县区、乡镇制定动态管理办法,适情科学施策,管用易操作。二是实行党员、村组干部家庭要带头认领,为群众做好表率。三是实行党员和村组干部分片包户,对分包户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提升。三是建立档案跟踪管理,定期记录每户的平时表现和群众反映,作为年度复查定星的依据。四是市、县区文明办制定奖励保障办法,做好指导和典型经验推广;乡镇、村认领创建领导小组会同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村民小组等做好日常督导、引导,开展群众评议,逐户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村民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讲评会或动员会,引导农户认清形势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指导帮助按时完成认领承诺。

7.兑现奖惩。各乡镇、村每年要对星级文明户实施一次全面复查,依据复查情况给予增星或减星,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减星或取消星级文明户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实行摘牌处理,并张榜公布,不再享受星级文明户待遇;对保星争星成功的张榜公布予以表彰。积极探索“星级文明户”积分管理机制,将文明积分与村集体收益分配、各项优待、惠农惠民政策、“爱心超市”和“道德银行”兑奖等捆绑融合,加大奖惩权重,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不断提升素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出台奖励和资金支持办法,推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带动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情况将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测评及全市“五强”村评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高度,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研究。各县区文明委要将其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安排部署;各级文明办要做好活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各乡镇、村要组织成立认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按照节点,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2.广泛宣传,组织群众参与。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村头大喇叭、文化广场电子大屏、村微信群和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使认领创建活动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和奖励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创建热情和参与的积极性。各新闻媒体和县级融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鲜活经验和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群众认“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党员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村组干部的家庭要带头认领、做好表率,主动承担创建分包到户任务,配合认领创建领导小组开展“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解决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创建活动和提升文明素养统筹好融合好,真正地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村民精神面貌。

4.示范推动,深化拓展认领创建。坚持示范带动、逐步推进、全面推广。各县区要确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示范乡镇、示范村,要优先在省级以上文明村镇中示范开展,鼓励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先行开展。以示范村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认领活动深化拓展。浚县、淇县至少选择3个示范乡镇30个示范村,淇滨区至少选择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其他城区至少选择1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全面推广。

5.因地制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县区在推进认领创建活动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活动针对性、有效性、引领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制定“星级文明户”认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只挂牌,不认评”等走过场做法,力戒形式主义,确保群众乐于参与、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得到提升的目的。

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3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是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对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省、市、县文明委通知要求,镇党委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通过评星争优,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二、评选内容和条件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包括10个方面:

1、遵纪守法星。学法、知法和守法,坚持依法办事,家庭成员中三年内无人受劳教或刑事处罚,一年内无人受治安处罚;不打架骂人、不乱砍滥伐、不乱占滥建、不聚众闹事、不偷抢拐骗、不偷漏税费、不非法传教、不参与赌博;不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和经营黄色和非法出版物;不妨碍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执行公务;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治安联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满的言论;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事情。

2、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无计划外生育;不重男轻女、不遗弃婴儿,不擅自抱着、收养、拾养他人计划外生育的婴儿;不包庇藏匿逃避计划生育亲戚或其他人员;自觉执行《婚姻法》,不买卖婚姻、不早婚早育,不非法姘居。

3、移风易俗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以巫术算命、看相、看风水等手段骗取钱财;婚丧嫁聚等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持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家庭观,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安全卫生星。无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自觉参与防疫保健工作;建好卫生厕所和禽畜栏圈;饮用卫生水。

5、敬老爱幼星。尊敬老人,自觉赡养长辈,说话和气、文明;坚持男女平等、自觉爱护少年儿童;对待长辈和后代无虐待和遗弃行为。

6、尊师重教星。执行义务教育法,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借口使适龄儿童中途退学、辍学;尊师重教、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加文化补习,18-45岁的家庭成员无文盲。

7、团结互助星。邻里团结,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无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家庭和睦,互敬互爱,父子、婆媳、兄弟、姐妹、姑嫂、妯娌之间关系融洽;不侵害、损坏他人财产,不损害他人田地庄稼;学雷锋,做好事,讲奉献,树新风,帮贫济困,每年做一件有益社会的好事。

8、学用科技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技活动,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成为科技致富带头人;科学种植,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粮油和经济作物的商品率和产出率;科学养殖,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牲畜、水产的产出率和商品率。

9、履行义务星。自觉履行义务,依法服兵役或参加民兵组织;自觉完成各项任务;自觉依法缴纳税收;按时参加村组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参加国家、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完成镇、村分配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任务,爱护公共财产和公益设施。

10、勤劳致富星。有致富计划和措施,有1—3个致富项目;在种好责任田地的基础上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开发各类资源,增加收入,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家庭年人平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三、方法步骤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6月)。各村(社区)要采取会议、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好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6—7月)。在这一阶段中,首先,要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四个方面教育:一是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农民从农村发生的基大变化中认识到科学理论的重要性,引导和帮助农民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县委“五三”要点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观点,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一心一意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法纪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政策法纪观念,使农民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照章纳税,合法经营。三是科技普及教育。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狠刹封建迷信,破除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厚葬薄养等不文明的风俗,改变不卫生的习惯,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倡导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道德规范教育。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大力加强对农民进行社会公德、事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与此同时,各乡镇场村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寓教育于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其次,要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各乡镇场要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帮助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争创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创建活动。每年要完成20%的村的争创任务。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11月)。各村(社区)在争创和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搞好“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定星工作。首先,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村(社区)领取“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定星表,由农户在评比定星表上对照标准、内容给自己评星。其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全体户主大会,逐户民主评比,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9—15人审评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各农户全年完成任务,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建档立卡。按每次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登记造册,专卷专人管理,并将档案报一份给乡镇政府备案。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十星级文明户证”、“十星级文明户管理专用章”和“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凡审评达到哪颗星的,就在《文明户》证上盖上哪颗星的印章,符合几颗就盖几个星的章。“十星级”文明户不搞星级终身制,达标的定星、添星,未符合标准的摘星。第四,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由镇、村评审委员会成员上门授星授牌。被评为九星、八星的农户由各村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授星挂牌;七星六星的农户由各评选小组负责授星挂牌;五星以下的农户不挂牌。各村(社区)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评为“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给予重奖。对未评上“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促使其达到“十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统一思想。一是各村(社区)在开展创星活动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二是各村(居委会)要利用宣传栏、标语和横幅等形式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村小组要根据各农户的实际,制定争创计划,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认识。四是注重推介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争星、追星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镇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村(社区)都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负责,村干部支持的小组。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争创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切实把争创活动作为教育、管理、服务农民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服务农民群众、教育农民群众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中去。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教育农民既要享受应有的权利,又要履行必尽的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对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未达到“十星级”文明户要求的农户,各村(社区)都有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成为“十星级”文明户。对达到“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的,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配合抓好争创工作。

4、认真评选,讲究实效。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村(社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待,坚决克服图形式、走过场、随便应付的错误作法和认识,真正站在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抓好这一活动。在争创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要评教结合,以教促评,以评促教,不断提高。对弄虚作假、原则性差的乡镇场、村组和工作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活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推进全局城乡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根据省、市文明委和县文明办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旧陋习,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树立争星光荣、安贫可耻的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全力建设秀美林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舜福居委会和5个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0%以上。

三、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年中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四、评选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内容与标准。全县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文明风尚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创建评选十星级文明户。

1.爱党爱国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传承家风家训,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尽己所能、用己所长,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2.遵规守法星。遵规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素养。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科教文体星。大力推动乡村科技和人才振兴。自觉学科技用科技,带动科技兴乡,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味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4.勤劳致富星。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根植“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的生活理念。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诚实守信星。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6.助人为乐星。引导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7.文明风尚星。在广大农村树立新时代、新乡村、新风俗理念。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搞封建迷信,摈弃陈规陋习。

8.团结友善星。树立中华一家亲的思想。民族之间团结友爱,亲如一家,尊重民族风俗,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妯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卫生健康星。树立健康中国的理念,引导人们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好厨房、厕所和畜圈,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10.环境生态星。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乡镇(社区)、小区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居)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违纪违法、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污染环境等行为的。

五、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县文明办统一指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

(一)成立组织。局里和各村(居)分别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魏新林任组长,统领全局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开展工作,各村(居)创建领导小组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村(居)两委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负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评选方式。自荐+推荐。村民小组按常住户数的5%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推荐,各群众户也可自行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自荐。

(三)村级审核。局创建领导小组将各村(居)小组推荐和群众自荐情况汇总后,结合局纪检监察室、社区管理科、大庙口派出所、局计生服务中心等相关方面意见进行排查筛选。

(四)实地评分。局创建领导小组对经排查筛选后选出的各户进行实地考察及评分,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

(五)公示结果。将“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局创建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张榜采取村(居)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公示的方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局创建领导小组要及时复查复议,并于3天内回复明确意见。

(六)授牌表彰奖励。各村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

1、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星级牌,集中表彰。

2、优先考虑各户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后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公益性岗位人选。

注:星级牌由局里统一设计、制作及下发,在进行完集中表彰后,由村(居)两委择日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并合影留念。

(七)资料存档。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表彰大会、表彰晚会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资料、音像、图片等材料存档,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乡镇办公室备案。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各村(居)要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两委干部和党员及村(居)民代表搞好宣传发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5月-8月)。全局所有各村(居)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22年9月-12月)。总结本年“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文明乡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中任务细化,落实到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开展创建评选时,要加强对各村帮助指导,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守标准,严把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严格规范管理。要贴近群众生活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日常群众互相监督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局里帮助指导,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十星级文明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5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部署,推进全乡精准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促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通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争星光荣、安贫可耻的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加快乡村振兴,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定州”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标准。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3.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4.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5.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6.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7.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8.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9.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传统风俗习惯。

10.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三、评选流程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乡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1.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各村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组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

(1)家庭自查(10月25日-10月31日)。每个家庭对照星级标准自我评估,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

(2)群众评议(11月1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道德评议会进行评议。

3.总评验收,总结表彰阶段。

(1)村“两委”审批(11月2日-4日)。村“两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

(2)乡镇(办)审核(11月4日-6日)。各村公示结果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再组织审核、验收,进行年终总评。各村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4.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及活动总结报乡政府,乡政府整理汇总后报市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再细化、任务再落实,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3、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7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是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对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省、市、县文明委通知要求,镇党委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通过评星争优,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二、评选内容和条件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包括10个方面:

1、遵纪守法星。学法、知法和守法,坚持依法办事,家庭成员中三年内无人受劳教或刑事处罚,一年内无人受治安处罚;不打架骂人、不乱砍滥伐、不乱占滥建、不聚众闹事、不偷抢拐骗、不偷漏税费、不非法传教、不参与赌博;不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和经营黄色和非法出版物;不妨碍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执行公务;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治安联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满的言论;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事情。

2、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无计划外生育;不重男轻女、不遗弃婴儿,不擅自抱着、收养、拾养他人计划外生育的婴儿;不包庇藏匿逃避计划生育亲戚或其他人员;自觉执行《婚姻法》,不买卖婚姻、不早婚早育,不非法姘居。

3、移风易俗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以巫术算命、看相、看风水等手段骗取钱财;婚丧嫁聚等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持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家庭观,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安全卫生星。无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自觉参与防疫保健工作;建好卫生厕所和禽畜栏圈;饮用卫生水。

5、敬老爱幼星。尊敬老人,自觉赡养长辈,说话和气、文明;坚持男女平等、自觉爱护少年儿童;对待长辈和后代无虐待和遗弃行为。

6、尊师重教星。执行义务教育法,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借口使适龄儿童中途退学、辍学;尊师重教、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加文化补习,18-45岁的家庭成员无文盲。

7、团结互助星。邻里团结,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无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家庭和睦,互敬互爱,父子、婆媳、兄弟、姐妹、姑嫂、妯娌之间关系融洽;不侵害、损坏他人财产,不损害他人田地庄稼;学雷锋,做好事,讲奉献,树新风,帮贫济困,每年做一件有益社会的好事。

8、学用科技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技活动,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成为科技致富带头人;科学种植,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粮油和经济作物的商品率和产出率;科学养殖,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牲畜、水产的产出率和商品率。

9、履行义务星。自觉履行义务,依法服兵役或参加民兵组织;自觉完成各项任务;自觉依法缴纳税收;按时参加村组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参加国家、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完成镇、村分配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任务,爱护公共财产和公益设施。

10、勤劳致富星。有致富计划和措施,有1—3个致富项目;在种好责任田地的基础上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开发各类资源,增加收入,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家庭年人平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三、方法步骤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6月)。各村(社区)要采取会议、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好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6—7月)。在这一阶段中,首先,要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四个方面教育:一是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农民从农村发生的基大变化中认识到科学理论的重要性,引导和帮助农民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县委“五三”要点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观点,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一心一意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法纪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政策法纪观念,使农民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照章纳税,合法经营。三是科技普及教育。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狠刹封建迷信,破除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厚葬薄养等不文明的风俗,改变不卫生的习惯,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倡导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道德规范教育。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大力加强对农民进行社会公德、事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与此同时,各乡镇场村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寓教育于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其次,要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各乡镇场要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帮助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争创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创建活动。每年要完成20%的村的争创任务。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11月)。各村(社区)在争创和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搞好“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定星工作。首先,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村(社区)领取“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定星表,由农户在评比定星表上对照标准、内容给自己评星。其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全体户主大会,逐户民主评比,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9—15人审评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各农户全年完成任务,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建档立卡。按每次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登记造册,专卷专人管理,并将档案报一份给乡镇政府备案。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十星级文明户证”、“十星级文明户管理专用章”和“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凡审评达到哪颗星的,就在《文明户》证上盖上哪颗星的印章,符合几颗就盖几个星的章。“十星级”文明户不搞星级终身制,达标的定星、添星,未符合标准的摘星。第四,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由镇、村评审委员会成员上门授星授牌。被评为九星、八星的农户由各村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授星挂牌;七星六星的农户由各评选小组负责授星挂牌;五星以下的农户不挂牌。各村(社区)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评为“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给予重奖。对未评上“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促使其达到“十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统一思想。一是各村(社区)在开展创星活动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二是各村(居委会)要利用宣传栏、标语和横幅等形式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村小组要根据各农户的实际,制定争创计划,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认识。四是注重推介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争星、追星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镇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村(社区)都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负责,村干部支持的小组。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争创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切实把争创活动作为教育、管理、服务农民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服务农民群众、教育农民群众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中去。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教育农民既要享受应有的权利,又要履行必尽的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对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未达到“十星级”文明户要求的农户,各村(社区)都有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成为“十星级”文明户。对达到“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的,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配合抓好争创工作。

4、认真评选,讲究实效。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村(社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待,坚决克服图形式、走过场、随便应付的错误作法和认识,真正站在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抓好这一活动。在争创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要评教结合,以教促评,以评促教,不断提高。对弄虚作假、原则性差的乡镇场、村组和工作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活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8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部署,推进全乡精准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促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通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激发农民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争星光荣、安贫可耻的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加快乡村振兴,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定州”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标准。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不收听收看西方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3.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4.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5.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6.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7.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每年回乡探望两次以上。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8.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9.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传统风俗习惯。

10.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三、评选流程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乡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1.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各村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组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

(1)家庭自查(10月25日-10月31日)。每个家庭对照星级标准自我评估,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

(2)群众评议(11月1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道德评议会进行评议。

3.总评验收,总结表彰阶段。

(1)村“两委”审批(11月2日-4日)。村“两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

(2)乡镇(办)审核(11月4日-6日)。各村公示结果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再组织审核、验收,进行年终总评。各村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4.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及活动总结报乡政府,乡政府整理汇总后报市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再细化、任务再落实,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3、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 篇10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