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精选10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为主线,以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通过树立一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少年儿童先进典型,引导全体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先进,开拓进取,争做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
二组织领导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评选范围
集团全体在校学生,已获评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参评。
四评选基本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须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信守礼、学习认真、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本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或因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批评的同学不予参评。
五评选类别及标准
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实际,共设立八类校园之星。
1、美德之星
即美德少年,评选标准见《集团第六届“美德少年”评选方案》。
2、学习之星
态度端正,习惯良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乐于在学习上帮助他人。
3、文明之星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懂礼貌,遵守社会公德。
4、劳动之星
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在家能帮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
5、运动之星
有良好的体魄,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并在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6、进步之星
通过不断努力,逐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等各方面都在不断进步。
7、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朗诵、棋类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并获奖。
8、奉献之星
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乐于助人,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甘于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六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5月)
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等媒介公布评选方案,让每一位学生、家长了解并支持本项活动。
2、逐级评选阶段(20XX年6月1日-20日)
(1)班级之星评选
班主任根据学生班内表现,依据评选标准,民主评选出班级之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0%。(评选时考虑类别均衡)
(2)校园之星评选
各班从班级之星中推荐7人参加校区校园之星评选(美德之星除外)。
(3)集团之星评选
各校区从校园之星中推荐人选参加集团之星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校园之星候选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事迹材料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电子和纸质稿于20XX年6月10日前以年级为单位上报校区政教处。联系人:二实小本部:xx;蓝天路校区:xx;学海路校区:xxx;延安二路校区:xx。
3、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6月20日-30日)
对获评“校园之星”和“集团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校园之星”根据校别同时分别授予“实小之星”“蓝天之星”“学海之星”“延二之星”;对获评“集团之星”的学生在集团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个人事迹。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于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为了更好地贯彻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教育理念,充分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关注学生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让更多的学生获得成功,让不同的学生获得不同的发展,发扬我校“和爱、明礼、乐学、健美”的校训精神,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辛集学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灌输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深刻领会中国梦的内涵,在学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发展目标
为了提高工作的实效性,我校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让每一位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会一定的社会交往技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从而形成“看星星、学星星、赶星星、争星星”的校园风气。让我校学生学有榜样、行有目标,并以此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校园之星”评选项目
和爱之星、明礼之星、勤学之星、习惯之星、洁美之星、运动之星、才艺之星、进步之星共八星,每学期获得五种星以上的学生即可获得“星级少年”称号。
四、评选时间
全年贯穿,每学期期末评选。
五、评选程序
1、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会后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制定星级目标,根据每位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确立自己的发展目标。
2、各位老师会根据学生各方面的在校表现,进行记录。同时,班主任将《家长反馈记录卡》下发到家长手中,该记录卡是根据“洁美星”、“明礼星”、“习惯性”、“和爱星”“运动星”等评选中,需家长督促学生在家养成并如实记录。该卡需一至两个月上交班主任一次,班主任根据家长的反馈信息进行星星卡奖励。
3、每一至两个月班主任老师会根据学生在学校、家庭的记录情况进行分类总结,进行星星卡派发奖励,由学生交由家长精心保存。
4、学期末班主任收取星星卡,将同时获得五种星卡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
5、学校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榜样”宣讲会,各班推荐星级评选中的典型人事上台宣讲,对各班获得“星级少年”称号的学生进行发奖表彰,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光荣榜。
六、评选标准
(一)和爱之星
教育不仅是“成学之教”、“成业之教”,首先应该是“成人之教”。让每个孩子都成为身心健康的人,遵纪守法的人,爱国爱党的人,有益社会的人。因此我校从“和”、“爱”两个字入手。从学生角度诠释:“和”即和睦、和谐、和善;“爱”即关爱、友爱、热爱。
标准:
①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责任感。
②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德育活动表现突出者。
③遵纪守法,讲究公德。
④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能虚心听取老师家长的教诲,不顶撞、不发脾气,能主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做力所能及的事。
⑤同学之间互助互爱,主动帮助生活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图回报。不搬弄是非,不给同学取绰号,不说让人伤心羞愧尴尬的`话语。
⑥谦虚谨慎,以礼待人,诚实守信,不作弊。
(二)明礼之星
讲文明讲礼貌,是做人的起点。以“明礼”为主题,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和礼仪教育,通过文明礼仪课、主题教育活动、检查、评比、示范、家长督促反馈、表彰等方式融入到学生的生活学习中。
标准(该项标准每学年根据学生养成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礼仪:
①能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校园六个好”,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
②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花草、树木、小动物,爱护校内外公共设施。
③在集会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擅自走动或离场,不在会场吃零食,不起哄,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会场清洁卫生。
④讲普通话,说话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处处使用礼貌用语“请”、“您好”、“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
⑤课间文明游戏,不在操场、楼道和教室内追赶打闹、不打架,不做危险游戏。
⑥上下楼梯,靠右行,遇到师长要礼让先行。
⑦见到老师应问好,上下课要起立迎送;进入老师办公室或上课迟到时要先喊“报告”,待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休息时间无急事最好不打扰老师,如因病不能到校要及早跟老师请假。
⑧放学站队要“静、齐、快”,行进中不掉队保持安静,离开时跟老师说“再见”。
⑨向别人借东西,要先征得别人同意;对别人的东西要加倍爱护,并且信守诺言,按时归还。
家庭礼仪:
①养成按时起床的好习惯,不赖床,起床后穿衣动作迅速、有条理。要自觉主动地叠好被褥,及时整理好房间。自觉刷牙、洗脸、讲究卫生。
②在与长辈一起用餐时,应让长辈先入座,就餐时细嚼慢咽,嘴里不能发出声响,餐具要轻拿轻放,摆放整齐。别人给自己添饭菜,要说“谢谢”。不能专挑自己喜欢的菜吃,也不能在菜中乱翻乱拣,要节约粮食不浪费,帮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③客人来访要热情接待,帮助父母排座、递茶后可告辞离开,待父母送客时应与客人说“再见”。如父母不在家,要以主人身份接待客人。
④放学后,不要在外面逗留,以免家长着急担心。出门要告知家长,回家要向家长说声“我回来了”。
社会礼仪:
①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
②乘公共汽车时应依次排队上车,对孕妇、儿童、老年人及病残者要主动让座。
③爱护旅游观光地区的公共财物,不乱写、乱画、乱刻;不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不要乱扔果皮纸屑、杂物。拍照时不要争抢场地,不遮挡别人镜头。如需别人避让,应有礼貌地请求。
④对售货员要有礼貌,称呼“阿姨”、“叔叔”,不要用“喂”、“咳”等字眼对售货员呼来喝去。
⑤主动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富有爱心,经常做好事。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能够理性智慧的见义勇为。
(三)勤学之星
标准:
①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②能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字迹工整,正确率高。
③能主动帮助其他学生提高成绩。
④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发言。
⑤能够自觉主动的学习,无需家长老师监督催促。
⑥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
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习惯之星
标准(该项标准每学年根据学生养成情况进行调整):本学年习惯养成将以强化书写姿势、坐姿、握笔姿势、下课六件事、回家七件事5个好习惯为主。
(五)洁美之星
为了创造洁净美丽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生活自理能力。我校从个人、学校、家庭三方面入手。通过常规检查、家长督促反馈,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最美教室评选”“节约用纸,从我做起”等实践活动,最终实现学生能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标准:
①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洗脚、勤洗澡身体无异味,保持穿戴整洁,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一律剪平头,不留长发、不留奇特发型,女生头发梳理整齐,不准留披肩发、染指甲、佩戴首饰等。
②放学做到“三净”桌面净、桌兜净、脚下净。
③自己的房间自己整理,且能帮助家长收拾整理房间。
④不随地吐痰,不带零食到校,不乱扔垃圾。
⑤能主动参与精心布置美化自己的教室。
⑥能够主动捡拾垃圾。
⑦能做到节约用纸减少垃圾产生。
(六)运动之星
规则:
①能够利用课间和在家时间锻炼身体,认真做好两操,至少有一项体育特长。
②踊跃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类阳光体育活动,能在班级或校级获奖。
③积极报名参加辛集学区田径运动会,且成绩突出。
④在我校特色“花样跳绳”运动中能创新新花势表现突出。
(七)才艺之星
在文学、音乐、绘画、书法、朗读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八)进步之星
在生活、学习或其他方面,面对失败不气馁,富有上进心,肯下功夫,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
通过“星级少年”评选活动,希望每位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闪光点”,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发现自己的潜能,看到自己的进步,证明自己的成功。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一、实施宗旨:
为整体学生搭建自我完善的平台,鼓励创优,鼓励进步,榜样带动个体,个体促进整体,形成大家来追“星”的良好风气。
二、评选标准:
努力使学生成为“有理想、讲诚信、有礼仪、懂感恩、善思考、勤学习、重实践、乐助人、会节俭、树榜样”的和谐发展人才。
三、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诚信待人。
2、待人诚恳有礼貌,能规范使用礼貌用语,懂感恩,尊师长。
3、能和同学友好相处,主动谦让,乐于助人。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5、爱护公物,无损坏公物行为,讲卫生,主动参与劳动和社会实践。
6、生活节俭、不浪费,能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四、评选方法:
1、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评选,每学年评选2次(期末前),每次评选2名学生左右,整个学校大约有8名学生会被授予“十佳之星”荣誉称号。
2、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初步定在12月中旬,每班每次推荐2名“十佳之星”候选人,候选人要参照评选标准和条件,特别鼓励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进步显着、事迹典型、综合评价突出”的学生。
3、每次评选之前,各班要将候选人的事迹制作成电脑小报,并附上候选人的照片,在学校橱窗向全校师生展示,并通过学校广播介绍自己的.事迹。
4、评选方法:将候选人名单和事迹简介做成选票,由各班学生代表投票,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代表教师投票,然后由政教处计票,评选出得票数最多的前8—10位学生,校长室最后确认本次的校园“十佳之星”。
5、对被确认为“十佳之星”的同学,学校会出光荣榜,并授予荣誉证书,在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考核中作闪光记录。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6
为加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在全校学生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学校将在本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全面发展的合格职校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学生发现自己的长处,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
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大家共建和谐校园。
四、评选的对象:
XX省民政学校全体学生。
五、评选基本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实事求是、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六、评选办法:
由学校制定校园之星的评选项目及标准,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每名学生限申报1个星,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后在全校师生中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进行颁星奖励,“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劳动之星”、“文体之星”、“礼仪之星”各评出3名,申报表连同电子档于4月15日(星期五)前上报。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文明之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与同学友好相处,互帮互助,相互合作,举止文明。
3、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班级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清洁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
4、文体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各项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并能带动全班同学参加文体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5、礼仪之星:举止大方,热情友好,宽容谦让,礼貌待人,有较高的文明素质和礼仪修养,助人为乐:关心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关心帮助和照顾。
八、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颁奖,并通过学校网站、广播站、橱窗“校园之星榜”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7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基本的价值观,孝敬教育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体现。新时期孝敬教育的核心理念是通过组织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等活动,培养学生常怀爱心、学会感恩的美好品德。因此,孝行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张村中学德育教育的特色,实施孝行教育,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人际关系。本学期,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行系列孝敬活动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首届“校园十佳孝星”。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校园十佳孝星”评比活动,培养爱心,以爱心唤醒爱心、换取爱心、传递爱心。
2、形成浓厚的“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教育氛围,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从而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爱社会、感恩生活,营造出以德立身、以孝兴家的社会风尚。
3、通过活动培养学生对自己、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感,使学生养成孝敬习惯,心怀感恩,持之以恒,使“孝心”转化为“孝行”,回报父母等长辈。
三、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十月下旬——十二月下旬。
2、活动组织:成立“孝敬教育”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3、参与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1、宣传发动(十一月上旬)
学校利用宣传橱窗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创设浓厚的孝敬教育氛围;团委、学生会发出“孝敬教育活动倡议书”;各班级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校园十佳孝星”活动方案,利用班会课进行孝敬教育的宣传发动工作,结合班级实际,提出孝敬活动的'要求,制订孝敬活动的计划并付诸实践。
2、组织实施(十一月中旬及十二月上旬)
(1)、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政教处组织孝敬教育黑板报比赛;
(2)、组织学生学习名人名言、名人孝德故事,学习学生身边的孝敬故事;
(3)、一封家书表爱心,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给父母写封信,结合期中考试,向父母汇报在校的学习、生活状况,表达对父母家人的感激之情;
(4)、观看欣赏有关感恩题材的影片、视频;
(5)、学唱一首尊敬长辈、关爱父母的歌曲。如:《懂你》、《母亲》、《常回家看看》、《烛光里的妈妈》、《为了谁》、《丹顶鹤的故事》、《长大后我就成了你》等。
(6)、完成爱心家庭作业:要求学生在假期或双休日期间做四件家务,如打扫卫生、洗衣物、拖地、洗碗等。
(7)、各班级开展一次孝敬教育主题班会。
(8)、各班组织学生对照“校园十佳孝星”评比条件,总结自己的孝敬事迹,并在班级内进行交流。经过同学互评、老师推荐、家长评定,评比产生1名班级“孝星”参与学校评选。(附孝敬事迹详细材料)。
学校将各年级组推荐“孝星”的孝敬事迹,在校园宣传橱窗内予以宣传、交流,同时下发选票,由全校学生投票诞生“校园十佳孝星”。
3、总结表彰(十二月中旬)
学校将对“校园十佳孝星”予以表彰,并在宣传橱窗、校园网上公示、宣传,并请“校园十佳孝星”代表现身说法,谈自己“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的切身感受,号召全校学生学习他们的孝敬事迹,争做胸怀感恩、有爱心的中学生。
五、“校园十佳孝星”评比条件
1、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常与父母沟通、谈心,听从父母长辈的教诲,外出游玩会友,能主动告知父母。
2、尊敬师长,见面主动问好,虚心接受老师的教诲,不顶撞老师。
3、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随时收拾自己房间,摆放整齐衣物用品,做父母得力的小助手,经常完成洗衣服、做饭菜等家务活。
4、团结同学,真诚友爱,乐于助人,诚实守信不说谎话,有错就改。
5、体谅父母工作辛苦,挣钱不易,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6、时刻注意安全,学会自我保护,让父母放心。
7、在家庭,是个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的好孩子;在学校,是个文明、勤奋、向上的好学生;在社会,是个注重公德、遵纪守法,关爱他人的好公民。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
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
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③仪表整洁端正;
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
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
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
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
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
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学校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篇10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