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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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 篇1
为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水平,夯实足球人才根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xx]987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六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要求,20xx年省预算内设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专项”。按照《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必要性
据调查,目前我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足球场地的数量和质量在全国均处于相对落后地位,足球场地数量不足、球场质地偏低问题突出。为探索校园足球工作路径、积累发展经验,20xx-20xx年,国家认定了我省609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和6个省级试点县(区)。实施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建设专项,推进足球特色学校特别是试点县(区)特色学校足球场地建设,既是落实国家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战略任务的需要,也是拉长我省校园足球场地建设短板、夯实我省校园足球发展基础的现实需要。
二、实施目标及任务
1、总体目标:计划用3年时间,重点对现有的8个国家级和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以及非试点县特色学校的部分足球场地进行提质改造,使之拥有较好条件的足球场地,并达到特色学校标准。
2、年度任务:20xx年,重点支持8片11人制标准场地和14片7人制场地的提质改造。
三、实施原则
1、申报项目必须在已经认定的609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里遴选;
2、申报学校应选择在校学生人数多、校园足球工作绩效考核良好等级以上的学校;
3、项目学校无标准足球场地,且现有一片可改造为11人制或7人制标准的沙土足球场地;
4、申报项目必须完成立项审批,具备年内开工条件,并承诺于20xx年8月31日之前竣工。
四、实施范围及标准
1、实施范围:2个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分别申报1个11人制足球场地和1个7人制足球场地项目;6个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各申报1个11人制足球场地项目;6个无试点县(区)市州各申报2个7人制足球场地项目。
2、建设标准:标准足球场即11人足球场,比赛场地长90-120米,宽45-90米,宜按105米X68米设置。7人制足球场比赛场地长65-68米,宽45-48米。均应提供较比赛场地更大的草坪延展区,周围区域范围应满足安全缓冲的和竞赛工作的需要。
3、建设内容:铺设人造草坪,配置足球场地必要设施,有条件的.学校可统筹考虑具备田径跑道、简易看台的多功能运动场。
4、补助标准:20xx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11人制足球场每个补助不超过200万元,7人制足球场每个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五、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
(1)市州发改部门的申请文件;
(2)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3)项目学校现有场地(附照片)、在校生人数和校园足球工作绩效考核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
(4)县(区)发改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和开工、竣工时间承诺函。
2、其它要求:
(1)发改部门商教育部门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
(2)申报项目必须同步纳入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
(3)请于20xx年12月31日之前向省发改委申报。
六、安排程序
严格落实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20xx]317号)规定,对本专项组织公开申报、公开筛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补助资金,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七、项目监管
项目资金下达后,项目单位应按申报内容及规模认真实施,接受我委检查稽察及财政、审计监督,按要求定期向我委报告项目建设进展。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 篇2
为加快推进足球教育强市建设,提高我市校园足球运动发展水平,大力培养足球后备人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教育部等6部委《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和《汉中市建设教育强市打造“学研在汉中”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健康第一,将校园足球发展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不断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提升校园足球普及水平,畅通足球后备人才成长通道,完善校园足球4级联赛体系,打造特色校园足球文化,强化校园足球发展保障,基本形成教育主导推进、体育专业指导、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广泛参与的校园足球发展格局。
(二)总体目标。20xx年,全市高中学校全部建有标准化足球场,50%以上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城区小学建有标准化足球场。每年举办校园足球文化节、校园足球明星评选、足球名人进校园等主题活动。20xx年,全市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城区小学全部建有标准化足球场,每所足球特色学校至少有1-2名教师达到合格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水平,全市完成笼式足球场建设100个,中心城区至少有3个、平川县至少有2个、山区县至少有1个公共标准化足球场,创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30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幼儿园15所。
二、重点任务
(一)教学体系建设
1.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普及校园足球课程。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构建各具特色的足球后备人才课程体系,所有班级每学期至少完成20课时足球课程,其中小学和初中开设足球校本课程,高中开设足球专项课程,其他学校每学期可开设10课时左右的足球选修课程。
2.加大校园足球师资配备力度。原则上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配备2名以上足球教师,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配备不少于1名足球教师,其他学校至少配备1名足球教师。从20xx年开始,县区要优先招聘足球专业体育教师。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和高校志愿者等担任兼职教师。20xx年配齐第一批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教师。20xx年配齐第二批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教师,建设不少于1处汉中校园足球师资培训基地。20xx年至20xx年,每年举办规模不少于200人的足球教师(含初级教练员和国家三级裁判员)培训班,力争20xx年持有D级证教练员达到130人。从20xx年起,每年举办1次汉中市中小学体育教师足球教学技能基本功大赛。
3.加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创建全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00所(其中:高中10所、初中15所、小学75所)。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建立球队并加大校级球队建设力度。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校生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校级球队不少于4支(含男女队),1000人以下的不少于3支(含男女队);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校生1000人以上的校级球队不少于3支(含男女队),1000人以下的不少于2支(含男女队)。到20xx年,创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30所、特色幼儿园15所。
4.加强水平测试与技能考核。贯彻落实中国青少年儿童足球训练大纲,科学合理制定不同年龄段学生足球技能考核标准,纳入每学期体育成绩考评体系,将学生足球技能水平测试纳入到中考体育选考项目。建立学生足球技能水平定期抽测制度。
5.加强校园足球科研。组织社会体育机构和专业院校专家研发校园足球技能分级标准,探索建立校园足球运动员考级制度。积极组织各类学校、足球俱乐部、青少年足球培训机构和足球教师、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及科学研究。
(二)竞赛体系建设
6.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立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机制,完善5人制、8人制、11人制等赛制和小学、初中、高中、大学4级联赛体系。促进对外交流,推动校园足球赛事与职业联赛、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有机衔接、成绩互认。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组队的精英赛事,并逐步与青少年训练竞赛(U系列)体系衔接。多渠道建立县区际、市际、省际各年龄组别的赛事交流机制,积极组队参加全国各级重要赛事。
(三)人才体系建设
7.加强足球后备人才管理。制定完善《汉中市中小学生足球后备人才招收办法(暂行)》《汉中市中小学生足球后备人才专业选拔测试办法》。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将学生参与足球运动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畅通从小学到高中阶段校园足球后备人才成长通道。进一步完善汉中市中小学至高校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制度。每年举办汉中市小学、初中“精英球员”夏令营和冬训营,积极组队参加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冬令营,拓展交流学习培训渠道。
8.建设校园足球训练基地。20xx年,建立1个市级校园足球训练基地。20xx年,争取每个县区建立1个县区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留坝县建成陕西省首家足球研学实践基地,建设1所足球学校。
9.构建高水平培养模式。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和驻汉本科院校在高中足球特色学校设立高水平足球运动员培养基地。鼓励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俱乐部牵头建立校园足球协会,鼓励县区和学校建立校园足球专业或业余俱乐部。
(四)文化体系建设
10.培育校园足球理念。举办校园足球文化节、校园足球明星评选、足球名人进校园主题、校园啦啦操等活动,让更多的学生加入到足球活动中,让足球运动融入学生生活、扎根校园。加强宣传策划,大力宣传校园足球发展理念、育人功能、校园足球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
11.培育健康运动理念。大力倡导“足球从娃娃抓起”、“一生与足球相伴”的运动理念,积极创新校园足球宣传和推广体制,逐步形成从校内到校外、从教育到全社会、从运动项目普及到终身健身方式的推进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汉中市建设足球教育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建设足球教育强市有关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发挥好市、县区足球协会等组织在足球推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建校园足球专家指导委员会,提高校园足球专业水平。
(二)完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校园足球工作管理制度及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足球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规范管理;完善校园足球运动员合理流动机制,提升人员流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校园足球的投入力度,主要用于联赛运行、培训、宣传、奖励、特色学校补助等校园足球工作。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通过各级比赛冠名、联络赛事合作伙伴和赞助商,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帮扶贫困学校、贫困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开展校园足球训练工作。
(四)优化场地建设。将校园足球场地规划建设纳入市、县区中小学改造和建设统一规划,在有条件的新建学校中规划建设标准足球运动场。加大公共标准化足球场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分阶段将校园周边空地、公园社区现有空地改造成为“笼式足球场地”。建立校园足球场地资源联动使用机制,定时开放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并与社会足球活动有机配合。
(五)加强安全保障。建立学生运动伤害保险基金,完善校方责任险范围和内容,对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安全予以保障。实施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和运动员运动伤害险,健全风险保障机制。加强校园足球队医团队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聘任兼职运动医学专家相结合等方式,解决专业队医不足问题。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 篇3
根据中央关于推动中国足球事业发展的有关精神,为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整体发展,结合我市学校足球工作实际,特制定清远市校园足球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体青字〔20xx〕12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xx〕6号)为指导,将校园足球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逐步扩大校园足球规模,提高校园足球发展水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营造“阳光体育、快乐足球”的校园足球理念;以校园足球为载体,培养学生的足球兴趣,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让足球成为青少年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方式之一,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德智体全面发展,推动我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xx年,全市设立80所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创建2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好100个校园足球场(7人以上场),培养100个以上足球教练员,组建100支校园足球队伍,吸引至少20万名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校园足球活动(具体目标见附件2)。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校园足球普及。
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学校根据《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见附件5)和《广东省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基本标准(试行)》(见附件6)指导辖区内校园足球试点学校建设,综合考虑区域分布、学段衔接等因素,做好整体谋划和布局,发展一定比例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推广学校,并要大力发展一批县(市、区)级的校园足球推广学校,充分发挥校园足球示范和引领作用。到20xx年,每个县(市、区)中小学校园足球推广学校不少于学校总数的30%。积极鼓励学校以年级、班级为基本单位组建校园足球队,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足球训练活动和比赛,提高我市校园足球的普及水平。
推动校园足球与足球基地、足球产业融合发展。依托英德国家女足基地、清新三坑训练基地、恒大足球学校等,提升校园足球发展水平,力争为国家足球事业发展多做贡献。同时,将清远丰富的.足球资源与旅游等产业对接起来,积极引导足球事业向足球产业发展。
(二)深化教学改革,实施足球课程教学。
以“循序渐进、普及知识、培养兴趣、健康快乐”为基本要求,有计划地逐步把足球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中职学校)的体育课程。力争到20xx年,校园足球推广学校遍及全市各县(市、区),全市三分之一的中小学校开设足球课。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创造条件开设足球课,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爱足球、玩足球、懂足球、练足球。
(三)健全竞赛体系,完善校园足球赛制。
以省的校园足球联赛为主导,通过赛制设置让各学校代表队有更多的参加比赛、锻炼队伍的机会。市级每年组织一次校园足球赛事,并引导青少年学生参加经教育部门认可的各类社会(或企业)举办的公益性足球比赛和足球活动。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和特色学校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组建足球队,做到班级、年级和学校有足球队,每月有比赛,人人有机会参与。通过各类足球比赛和活动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校园足球活动的热情,培养对足球运动的兴趣爱好,逐渐掌握和提高足球运动技能。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体育局要组织好本区域校园足球联赛,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好班级、年级和跨校之间的比赛和交流活动,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校园的竞赛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陈建华副市长为组长,教育、体育、发展改革、财政、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远市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校园足球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校园足球发展规划,落实足球课程开设和课外足球活动时间,完善教学、训练、竞赛体系建设等工作;体育部门负责对校园足球的指导,在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训练指导、竞赛组织及条件保障等方面,为校园足球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校园足球经费保障,用于校园足球的比赛、培训以及基本工作条件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助教育部门制定清远市校园足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机制建立的意见和建议;共青团负责广泛发动青少年积极参与校园足球活动,将校园足球工作融入共青团的建设之中,使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开展校园足球的重要意义,自觉积极地投入到活动中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负责校园足球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形式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力推动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庭和媒体支持与配合的校园足球发展新格局。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并于20xx年9月底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计划报清远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保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市、县两级财政设立校园足球专项经费,扶持全市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对开展足球项目推广学校、足球特色学校、足球传统项目学校和承担各级校园足球参赛任务的学校,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支持。体育部门要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力度,每年从彩票公益金额中安排一定资金,资助校园足球学校,专项用于人才培养和开展足球竞赛活动。积极倡导全社会支持校园足球事业的发展,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足球爱好者,从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给予赞助和支持。充分发挥学校自身的协调和统筹的能力,采取多渠道保证经费的支持,以此不断加大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经费保障力度。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学校校长是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有1名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校园足球工作,足球特色学校应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体育教师。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和机制,定期对足球传统项目学校、足球特色学校、足球推广学校进行专项督导和评价,并邀请社会各界及家长委员参与,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校园足球的质量。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足球师资力量。
有效整合资源,充实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切实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从20xx年起,除积极推荐和选拨优秀体育教师参加国家、省举办的足球教练等专项培训以外,市教育局联合市体育局每年依托市足协、恒大足球学校等对体育教师进行足球教学、训练和裁判的专项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担任学校足球教师工作。每个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和特色学校要配置1名以上专职足球教师,负责开展足球教学、指导学生足球队训练、组织学生足球赛事。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学校,要切实解决校园足球师资不足问题,除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外,也可在社会上聘用具有足球专业知识技能,且对足球充满热情的人士承担校园足球课余训练、球队教练、比赛裁判和赛事组织等工作;也可聘请现役运动员、教练员和足球专业的大学生担任学校的足球指导员,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我市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大校园足球场地建设。
足球特色学校和足球推广学校100%建设有适合学校条件的足球场地,完全满足学生训练竞赛及课堂教学的需要。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各县(市、区)70%以上的中小学校建设有符合学校实际的足球场地,基本满足学生训练竞赛及课堂教学的需要。通过委托授权、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利用学校放寒、暑假时机,推动学校体育场地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对场地的共享机制(相关规定见附件3)。
(六)建立健全“百队进百校”和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机制。
由恒大足球学校倡导、市教育局牵头,建立“百队进百校”活动机制(活动方案见附件4),挑选我市100所中小学与恒大足球学校100支足球队自愿结对,开展结对合作,在开展校园足球教学、足球训练管理、竞赛体系建设、运动员互动交流、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优秀专业教练员进校园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落实“阳光体育,快乐足球”的重要理念,从20xx年起,市教育局每年与恒大足球学校共同举办足球夏令营活动,创新我市校园足球发展新模式。
(七)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安全管理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校园足球安全教育,制订学生校内外足球活动和竞赛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足球意外伤害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学校组织体育活动的风险,解除校长、教师、家长的后顾之忧。
(八)大力宣传推广足球文化,营造校园足球文化氛围。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校园足球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校园足球、热爱校园足球、支持校园足球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园足球的全员参与机制,形成校园足球文化育人新格局。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促进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利用,增加服务有效供给,规范运营管理,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xx—2050年)》,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高效开放、科学管理”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探索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提高使用率,促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使用率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三、工作要点
(一)促进全面开放
凡属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对学生、基层足协、社区足球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群体或机构优先优惠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社会足球场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二)确保开放时间
凡属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开放时间应与当地公众的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向公众公告其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安全事项、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并报所属体育部门备案。遇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告;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向公众公告。
(三)建立管理制度
各社会足球场地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社会足球场地管理制度。制定包括日常维护、对外开放、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相关制度。确保社会足球场地应优先保证用于开展足球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的功能、用地性质。确保场地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标准。
(四)完善配套服务
鼓励运营管理机构通过自营、合作等多种方式,提供餐饮、商品零售、休闲服务等,完善社会足球场地周边配套服务。支持运营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增设更衣室、卫生间、器材室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五)丰富赛事活动
鼓励各地因场办赛,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办赛,多种形式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足球队和社区足球俱乐部,依托已建社会足球场地,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扩大群众参与,积极培养群众足球意识,增加经常参加足球锻炼人口,扩大足球相关消费。
(六)建立奖惩机制
市、县两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评价结果优秀的运营管理机构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和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资格。对违反社会足球场地开放、使用规定的运营管理机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20xx年10月前,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对本地社会足球场地的.调查统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8月31日—20xx年12月31日为试点先行阶段。凡纳入中央资金支持的第二批社会足球场地试点城市建设项目所属单位试点先行。按照广西工业学院、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市文旅投集团顺序推进,其中,广西工业学院于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覃塘区体育行政部门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其他县(市、区)各选择1-2个单位进行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20xx年6月为全面推进阶段。在完成试点基础上进行总结完善,重点做好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力争实现所有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对外开放的目标。
第三阶段:20xx年中-20xx年底为总结提升阶段。对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
社会足球场地实施属地管理,纳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各县(市、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管并重,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监管责任,制定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管理办法、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日常维护标准,明确服务质量要求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水平,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努力改进足球场地服务供给,完善统计制度,对社会足球场地实施动态统计。
(二)落实管理责任
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的管理,确保社会足球场地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持续服务,自觉接受政府和群众的监督。购买公众责任保险,提醒参加运动的公众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县(市、区)应将社会足球场地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各县(市、区)应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对社会足球场地运行、维修、举办赛事活动等项目予以补助。增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对社会力量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青少年培训、赛事承办等予以经费支持。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体经字〔20xx〕24号),现将《关于加强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的背景
20xx年1月16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xx年,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初步形成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切实推动我市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利用,规范运营管理,不断提升我市足球运动规模和质量,市体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于9月2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考虑
《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高效开放、科学管理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天津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探索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新模式,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足球场发展,全面提升场地运营管理水平,提高使用率,为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提供支持。
三、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提出具体化的发展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xx年,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实现全面开放,使用率明显提升,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参与足球运动氛围更加浓厚,获得感、幸福感倍增。
二是提出十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社会足球场地实施属地管理,要求各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将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和运营纳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日常管理,组织统计、培训、监管、绩效、满意度调查等管理工作。二是明确功能属性。加强社会足球场功能属性监管,确保场地优先用于开展足球活动。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临时占用社会足球场地用地或改变足球场地功能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优先在周边另行选址重建。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暂时不具备社会化运营条件的社会足球场地,应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备社会化运营条件的,应采取竞争择优机制选择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有条件的区可以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实施统一运营。支持职业足球俱乐部参与主场和训练基地的运营管理。四是推进场地开放。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足球场地分时段向社会开放。运营管理机构应向公众公告其收费标准、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并报所在辖区体育行政部门备案。五是确保开放时间。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日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全民健身日向群众免费开放。因故无法保障向社会开放或调整时间的,应提前7日向社会公示。六是提升运营能力。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参与场地运营。完善全市足球大数据平台,整合社会足球场地、业余比赛活动、日常训练培训等信息,逐步提升社会足球场地信息化服务。七是完善配套服务。鼓励运营管理机构通过自营、合作等多种方式,完善餐饮、体育用品销售、健身休闲服务等业态,打造一批具有足球特色的体育综合体。八是推广智慧管理。结合发展实际,推行2-3个社会足球场地智慧运营管理试点区。鼓励试点区引进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客流统计、安全管理、培训管理、赛事服务和开放管理等功能。九是丰富赛事活动。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足协应根据场地类型组织足球赛事活动,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办赛,多种形式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足球队和社区足球俱乐部,依托已建社会足球场地,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扩大群众参与,积极培养群众足球意识,增加经常参加足球锻炼人口,扩大足球相关消费。十是开展培训服务。支持运营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场地设施条件,积极开展足球健身指导、培训和体质测定等服务,鼓励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开展青少年足球培训,为学校、青少年提供场地、教学、培训等服务,提高社会足球场地利用率。
三是提出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将利用体彩公益金,加大关于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和运营的政策、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各区应将政府投资的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维护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加大财政支持。二是开展绩效评价。各区体育部门应对社会足球场地开放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运营管理机构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区体育、发展改革部门上报上年度开放实施情况和本年度开放计划。三是落实惩戒机制。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贴的社会足球场地的功能、用地性质。临时性社会足球场地在使用期限内不得被侵占或挪用。各区要对违反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和使用规定的按照运营合同或协议进行整改,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退回政府补贴资金或购买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属于委托管理的,依法解除委托管理合同。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推动足球运动的发展,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工作会议纪要》株府阅〔20xx〕2号文件精神,根据《株洲市20xx-20xx年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足球运动发展,把振兴足球作为发展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株洲市是国家发改委选定的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石峰区承担了重要的建设任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全区“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
二、工作任务
市政府明确市文旅广体局作为项目业主,负责株洲市20xx-20xx年社会足球场地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项目实施方案与合作协议的制定、项目主体招标工作、合作协议的签订与执行、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监督与考核、项目的'移交接收工作。各区县政府或平台公司负责完成各场地选址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在石峰区内的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场地有三块。
1.原十六中足球场。拟建成11人制。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主要任务:负责在3月20日之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实现交地;在项目主体后期的建设过程中,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雪峰岭公园足球场。拟建成7人制。责任单位石峰区人民政府。主要任务:负责在3月20日之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实现交地;在项目主体后期的建设过程中,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清水塘城市公园足球场。拟建成7人制。责任单位市清水塘集团、石峰区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清水塘集团负责组织实施;石峰区政府负责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通一平”工作具体标准为:通水不小于dn25、通电负荷不小于10kv、以及通路至场地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至规划设计地坪标高±300mm。
三、责任分工
区文旅体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在3月20日之前,按11人制标准做好原十六中足球场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按照《石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从预算、财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竣工、结算及移交等全过程组织实施。
田心村社区:负责在3月底之前,按7人制标准做好雪峰岭公园足球场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按照规定从预算、财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竣工、结算及移交等全过程组织实施。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预算评审、财评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三通一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清水塘街道、田心街道、铜塘湾街道、田心村社区、区循环集团:负责施工环境的协调和其他配合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xx年2月20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2.全面落实(20xx年3月20日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达到交地标准。
3.配合交地(20xx年6月20日前)。做好交地工作,并配合做好后期施工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保障
1.强化责任。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责,严格按照质量、进度要求完成任务,具体目标区政府将列入五问工作法考核内容。
2.资金保障。原十六中足球场“三通一平”工程资金由政府负责;雪峰岭公园足球场场地的“三通一平”工程资金由田心村社区负责。
3.密切配合。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分工合作,积极作为,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促进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开放利用,增加服务有效供给,规范运营管理,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xx—20xx年)》,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高效开放、科学管理”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探索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提高使用率,促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开放,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使用率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制度完备、权责明确、主体多元、利用高效的社会足球场地长效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
三、工作要点
(一)促进全面开放
凡属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对学生、基层足协、社区足球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群体或机构优先优惠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社会足球场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二)确保开放时间
凡属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开放时间应与当地公众的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向公众公告其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收费标准、安全事项、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并报所属体育部门备案。遇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告;需要临时调整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向公众公告。
(三)建立管理制度
各社会足球场地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社会足球场地管理制度。制定包括日常维护、对外开放、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相关制度。确保社会足球场地应优先保证用于开展足球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的功能、用地性质。确保场地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标准。
(四)完善配套服务
鼓励运营管理机构通过自营、合作等多种方式,提供餐饮、商品零售、休闲服务等,完善社会足球场地周边配套服务。支持运营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增设更衣室、卫生间、器材室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五)丰富赛事活动
鼓励各地因场办赛,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办赛,多种形式组建机关企事业单位足球队和社区足球俱乐部,依托已建社会足球场地,广泛开展足球赛事活动,扩大群众参与,积极培养群众足球意识,增加经常参加足球锻炼人口,扩大足球相关消费。
(六)建立奖惩机制
市、县两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评价结果优秀的运营管理机构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和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资格。对违反社会足球场地开放、使用规定的运营管理机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20xx年10月前,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对本地社会足球场地的调查统计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8月31日—20xx年12月31日为试点先行阶段。凡纳入中央资金支持的第二批社会足球场地试点城市建设项目所属单位试点先行。按照广西工业学院、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市文旅投集团顺序推进,其中,广西工业学院于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覃塘区体育行政部门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其他县(市、区)各选择1-2个单位进行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20xx年6月为全面推进阶段。在完成试点基础上进行总结完善,重点做好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力争实现所有社会足球场地全面对外开放的目标。
第三阶段:20xx年中-20xx年底为总结提升阶段。对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
社会足球场地实施属地管理,纳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各县(市、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管并重,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监管责任,制定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管理办法、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日常维护标准,明确服务质量要求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水平,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努力改进足球场地服务供给,完善统计制度,对社会足球场地实施动态统计。
(二)落实管理责任
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社会足球场地的管理,确保社会足球场地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持续服务,自觉接受政府和群众的监督。购买公众责任保险,提醒参加运动的公众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三)加大政策支持
各县(市、区)应将社会足球场地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各县(市、区)应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对社会足球场地运行、维修、举办赛事活动等项目予以补助。增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对社会力量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青少年培训、赛事承办等予以经费支持。
足球场地的运营方案 篇8
为确保《河南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和《河南省加快推进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9—20xx年)》明确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9—20xx)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以下称《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省相继出台了《河南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xx—20xx年)》,着力强化规划引领,统筹推进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目前我县社会足球场地建设进展较慢,已成为制约我县足球发展的突出短板,难以满足我县足球运动发展要求和满足群众运动需求。足球场地设施是发展足球运动的基础,是全民健身活动场地的'重要组织部分,我县各级各部门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中国足球振兴的基础性工程,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动足球场地建设任务落实。
二、目标任务
根据《河南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到20xx年,全省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5块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达到0.7块以上。除少数山区外,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至少建有2个社会标准足球场地(足球场地包括5人制、7人制和11人制,标准场地指11人制)。根据省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我县改造新建13块左右社会足球场地。截止20xx年底,我县已改造新建2块,20xx年9月底前全县需再改造新建社会足球场地11块。
三、主要措施
(一)制定我县足球场地建设工作方案。在全面梳理足球场地建设中存在的短板,按照到20xx年9月完成“十三五”建设目标任务的要求,尽快制定出台我县足球场地建设实施方案,对足球场地逐一建档立卡,将具体足球场建设位置落到城市图斑,明确各场地名称位置、制式、投资及资金来源、进度节点、责任人,全力推进实施。并报送市足球场地建设工作专班。
(二)推进足球场地设施联动建设。通过城企联动、校社联动、园场联动等方式,加快推动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城企联动,县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其他上级资金适当补助,市场主体承诺相关的公益性服务,通过县政府和市场主体联动推动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校社联动,即在完成校园足球场地的前提下,教育部门通过建设学校第二足球场,并向社会开放的,试点折算成社会足球场建设任务量。园场联动,即公园绿地和足球场地结构,促进足球场地建设,推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等公共绿地配套建设足球场地。支持足球场地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政策资金投入,统筹多种资金渠道和多种建设方式,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快推进足球场地建设。
(三)强化足球场地建设要素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指导在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分层分级落实足球场地建设要求,支持利用存量用地、划拨用地、各类闲置用地兴建足球场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住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足球场地设施布局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办规[20xx]37号),落实足球场地设施布局规划建设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支持合理利用公园绿地、河滩地、荒地、闲置地、废弃工矿地、社区公共用地等建设或修缮一批足球场地设施。县发改、教育、体育、住建等部门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群众体育工作部分,优先用于社会足球场地规划,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抓好校园足球场地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抓好校园足球场地建设,鼓励采取吸引投资、冠名、捐赠等多种形式,利用校园空间建设校园足球场地,方便学生和周边居民参与足球运动,建立健全校园社会共享机制,化解安全风险,实现有序安全开放。支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ppp等方式,因地制宜谋划和建设足球场地设施。落实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税费减免政策,严格执行水、电、气、热等方面的价格优惠政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县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体育服务中心、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足协等部门参加的县足球场地建设工作领导机制,统筹协调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全县足球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县足球场地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指导各县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编制实施方案,并督促各地落实建设任务。教育体育局、体育服务中心负责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足球场地底数,按照“十三五”目标任务推进校园足球场地建设;财政局统筹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确保建设用地和规划选址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托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综合利用城市公园绿地、闲置土地建设足球场地,统筹推进社区足球场地建设;教育体育局、体育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将现有足球场地位置落实到城市图斑;县足球场地建设工作专班汇总梳理各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足球场地建档立卡工作,适时报送并在政府的网站公示;县体育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足协负责足球场地标准认定、数量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性。
(三)明确主体责任。全县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切实履行足球场地建设主体责任,完善保障机制,落实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到20xx年10月底要至少完成一块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任务,四办两区至少改建新建两块社会足球场地任务。各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要尽快将第一协调责任人名单报县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县足球场地建设工作专班建立每月通报制度,从疫情结束正常上班起,逐月对各地足球场地建设进度进行通报,通报抄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后每个月进度通报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足球场地建设工作专班将不定期对各地完全情况按比例组织抽核,各地上报情况要实事求是,保证完成任务的数字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