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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2025/01/20方案大全

爱习作提供的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精选10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沙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展示大厅形象,决定在全镇开展便民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在全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实现便民服务中心软件升级、形象提升,赢得广大群众普遍认可,更好地服务北部新城建设、服务安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评比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

三、评选对象和范围

活动范围仅限于全镇16个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

四、评选时间和数量

自20xx年7月1日开始,每季度评选3个“流动红旗窗口”和3名“服务之星”。

五、评比条件

(一)流动红旗窗口

1.村(居)委重视窗口工作,主动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沟通衔接,配合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保证本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健康运行;

2.窗口负责人积极主动参加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的会议、学习、活动;

3.窗口整洁、明亮、舒适,物品摆放有序,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区域干净整洁;

4.全面公开窗口办理事项、设置依据、办理程序、服务时限等内容,设有具体的便民服务措施;

5.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等制度;

6.严格执行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未发生任何违规问题;

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窗口形象良好;挂牌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

8.窗口工作人员无迟到、早退、空岗和旷工等现象;办事准确及时,办件无差错、无超期件;

9.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满意度较高,无投诉、举报;

10.在同等评定条件下,优先评选办件量大的窗口;

(二)服务之星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为民服务精神;

2.模范遵守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积极,爱岗敬业,自觉维护便民服务中心整体形象;

3.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过硬,能熟练处理和解决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工作不推诿、不延误、无差错;

4.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微笑服务”要求,文明用语、讲普通话,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5.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件准确及时;

6.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未被群众投诉,未发生吃拿卡要等违规问题,群众评议满意率高;

7.认真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8.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程序

流动红旗窗口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分析比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确定;“服务之星”通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推荐初选人员名单,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分析比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确定。

(二)评选办法

1.“流动红旗窗口”以日常工作情况为准,结合镇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巡查评分;“服务之星”以镇便民服务中心定期评选情况和平时镇便民服务中心巡查记录、窗口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为准。

2.优先评选受到新闻媒体、上级部门表扬的;大局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在便民服务中心起到表率作用的;通过在办件回访、民主评议中满意率相对较高的窗口和个人。

3.对不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执行中心考勤制度不到位,窗口经常空岗无人,造成群众办事延迟或被有关部门查实的`;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不认真值守窗口岗位,串岗聊天的;窗口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不佳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的;解释工作不耐心,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的;被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暗访点名批评的;违反廉洁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不按照规定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AB岗等制度的;当月窗口无办件和无服务事项的;不服从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不落实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任务的,不予评选。

六、奖励措施

1.镇便民服务中心自行安排资金,制作流动红旗,对获得服务之星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现金奖励400元,并在全镇通报表彰;

2.对获得流动红旗的窗口和获得“服务之星”称号的个人,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扎实做好深化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机关部门服务质量,结合当前学校机关部门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服务、评选“微笑服务之星”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文明服务、评选“微笑服务之星”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学校“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的要求,以深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倡导文明服务、优化服务环境为切入点,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大局意识和文明程度,使文明服务的要求渗透到实际工作中、转化为自觉行动,营造主动服务、微笑服务、优质服务的良好环境,形成优良的工作作风,带动全校形成良好风尚。

二、主要内容

开展文明服务、评选“微笑服务之星”活动主要从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入手,以良好服务促进作风转变。

(一)提倡文明用语,改善服务态度

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是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深化作风建设的需要。提倡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可以拉近与师生的距离,塑造热情周到的服务形象。

1.做到“六个一”。我校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热情周到服务,接待前来办事的师生要做到“六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句“您好”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腔热情接待、一片真情服务、一声“再见”相送。

2.使用“十字文明用语”。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经常使用“十字文明用语”,即“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3.使用“十句文明服务用语”。“十句文明服务用语”即:

(1)对不起,领导不在,您有什么事需要办理吗?

(2)请稍等,我马上向领导请示。

(3)对不起,这项工作不由我们负责,我带您去××处(室、科)办理。

(4)对不起,这件事情请××给您办理。

(5)对不起,这是我们的疏忽,给您添麻烦啦。

(6)请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7)工作当中如有不妥的地方,请多多谅解。

(8)有话请讲,没关系。

(9)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10)有消息马上通知您。

4.开展相关培训。学校将选择适当时机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文明礼仪基本知识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

(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按照工作流程办事是规范服务、提高效率的有效途径。各单位、各部门已经就有关工作制定出了详细的流程,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按制度办事、按流程操作,增强规范性,提高工作效率。

1.实行限时办结制。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相关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拉。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能立即办理的事项,及时办理;需要履行相关程序的,向前来办事人员说明情况,并告知办结时限;不符合规定或条件不成熟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解释清楚、说明原因。

2.更新服务手段。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办公平台,更新服务手段,提高信息交换速度。鼓励使用网上办公系统,开通网上申报、查询、审批、通报、预告、提醒、办结功能,最大程度方便师生办事、拓展服务平台。

3.开展“一站式”服务。需要多个科室或多个部门同时办理的工作,最好有一个主管科室或牵头部门,以便明确责任。每个部门的每项工作都要责任到人,简化办事程序。

(三)落实公开承诺,提升服务质量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在“校风建设年”活动中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认真做好承诺的各项服务。

1.明确岗位职责。机关工作人员要始终牢记岗位职责,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各岗位之间应加强工作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为师生提供良好服务。

2. 细心周到服务。工作中要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做到“六多六少”,即:多一点微笑,少一点苦脸;多一点服务,少一点霸气;多一点真言,少一点官气;多一点满意,少一点埋怨;多一点勤奋,少一点懒惰;多一点正气,少一点邪气。

3. 树立部门形象。机关工作人员要主动树立、维护个人和部门的良好形象,以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向全校师生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要注重维护团结和谐,营造合作共事、开心愉悦的工作氛围,同心同德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环境

要始终坚持“师生第一、服务至上”的观念,多换位思考,想师生之所想、急师生之所急、帮师生之所需,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开展人性化服务。在服务师生时,要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理解他们的心情,体谅他们的难处。对于系统工作,应该全程服务;紧急工作,应该提醒服务;集中办理的工作,应该延时服务;重要工作,应该预约服务。

2.细化服务导航图。各单位、各部门要设置形式规范、内容清晰、醒目大气的服务导航图,内容包括服务内容、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和服务人员,方便师生办事;把部门的服务宗旨、工作理念、目标口号张贴于醒目位置,时刻提醒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3.优化办公布局。各单位、各部门要尽量集中地点办公,适当美化办公区域,办公室内卫生整洁,做到办公环境的美化、亮化、净化,让师生感受到耳目一新的服务环境。

三、方法步骤

开展文明服务、评选“微笑服务之星”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把教职员工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上来,按照学校要求,提高服务质量,深化作风建设,做到文明服务、微笑服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措施,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采取具体措施,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鼓励部门教职工争做文明服务的表率,争当微笑服务之星。

(三)评选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学校将评选表彰“微笑服务之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评选条件。“微笑服务之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本领和水平。

(2)文明服务。掌握规范的服务礼仪,具有有效沟通能力,态度热情、仪态大方、举止文明、仪容整洁。

(3)微笑服务。工作中能模范做到“六个一”,模范使用“十字文明用语”和“十句文明服务用语”,坚持做到微笑服务。

(4)遵章守纪。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校风建设年”活动中规定的“十不”要求。

(5)师生满意。服务质量得到师生广泛认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沙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展示大厅形象,决定在全镇开展便民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在全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实现便民服务中心软件升级、形象提升,赢得广大群众普遍认可,更好地服务北部新城建设、服务安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评比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

三、评选对象和范围

活动范围仅限于全镇16个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

四、评选时间和数量

自20xx年7月1日开始,每季度评选3个“流动红旗窗口”和3名“服务之星”。

五、评比条件

(一)流动红旗窗口

1.村(居)委重视窗口工作,主动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沟通衔接,配合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保证本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健康运行;

2.窗口负责人积极主动参加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的会议、学习、活动;

3.窗口整洁、明亮、舒适,物品摆放有序,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区域干净整洁;

4.全面公开窗口办理事项、设置依据、办理程序、服务时限等内容,设有具体的便民服务措施;

5.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等制度;

6.严格执行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未发生任何违规问题;

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窗口形象良好;挂牌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

8.窗口工作人员无迟到、早退、空岗和旷工等现象;办事准确及时,办件无差错、无超期件;

9.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满意度较高,无投诉、举报;

10.在同等评定条件下,优先评选办件量大的窗口;

(二)服务之星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为民服务精神;

2.模范遵守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积极,爱岗敬业,自觉维护便民服务中心整体形象;

3.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过硬,能熟练处理和解决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工作不推诿、不延误、无差错;

4.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微笑服务”要求,文明用语、讲普通话,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5.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件准确及时;

6.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未被群众投诉,未发生吃拿卡要等违规问题,群众评议满意率高;

7.认真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8.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六、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程序

流动红旗窗口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分析比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确定;“服务之星”通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推荐初选人员名单,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分析比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确定。

(二)评选办法

1.“流动红旗窗口”以日常工作情况为准,结合镇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巡查评分;“服务之星”以镇便民服务中心定期评选情况和平时镇便民服务中心巡查记录、窗口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为准。

2.优先评选受到新闻媒体、上级部门表扬的`;大局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在便民服务中心起到表率作用的;通过在办件回访、民主评议中满意率相对较高的窗口和个人。

3.对不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执行中心考勤制度不到位,窗口经常空岗无人,造成群众办事延迟或被有关部门查实的;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不认真值守窗口岗位,串岗聊天的;窗口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不佳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的;解释工作不耐心,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的;被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暗访点名批评的;违反廉洁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不按照规定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AB岗等制度的;当月窗口无办件和无服务事项的;不服从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不落实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任务的,不予评选。

七、奖励措施

1.镇便民服务中心自行安排资金,制作流动红旗,对获得服务之星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现金奖励400元,并在全镇通报表彰;

2.对获得流动红旗的窗口和获得“服务之星”称号的个人,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通过评选表彰和大力宣传全市窗口行业涌现出的服务明星,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优化社会环境发展,提高公众满意度,树立城市良好的对外形象,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窗口行业组织开展“最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

二、参评单位

1、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责任单位:市便民服务局);

2、国税局、地税局及其下属单位(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自来水公司、港新燃气公司、新城热力公司(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4、供电公司及其各下属单位(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5、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新汶建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商业银行、泰安商业银行、莱芜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齐鲁银行、齐丰村镇商业银行、寿保公司、人保财险公司(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支行);

7、饭店(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8、宾馆(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

9、旅行社(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10、各大商场、超市以及商业网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评选标准

1、品德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以律己,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责,勇于担当。

2、业务技能精。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勤奋好学,精益求精,技能超群,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办理事项,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尖子或标兵。

3、文明服务优。热心为群众办事,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优良,服务质量和水平高。工作期间仪表端庄,举止得体,待人礼貌,态度热情,耐心周到,语言文明规范,无生、冷、硬、横等不良行为,无群众投诉和不满意现象。

4、社会评价好。安心本职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诚实守信,热心助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四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在干部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口碑,社会公众形象良好。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31日)

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最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根据“最美服务之星”的评选标准,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要求,制定具体推荐评选办法,并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条件和评选过程,并积极参与。

2、推荐上报阶段(6月1日-30日)

各窗口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数量由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确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认真把关,形成最终推荐结果,每个部门推荐3-5人进行上报。各部门确定的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推荐表》,并提报2000字事迹材料(各一式一份),作为评选依据。材料要详细介绍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内容准确,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同时报送推荐人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3、评选表彰阶段(7月1日-30日)

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开展网络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候选人。由市文明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评委会,从候选人中选出10名“最美服务之星”、10名 “最美服务之星”提名人选,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通过媒体及其他途径发布评选结果,对“最美服务之星”进行表彰,开展集中宣传,弘扬先进事迹。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一、评选时间:

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15日

二、评选机构:

1、评选组组长:

2、组员:

三、评选项目与指标:

(一)团队奖:

标杆团队奖一名(以部门为单位);

(二)个人奖:

1、开发体系最佳员工(发展公司):10名

2、物业体系最佳员工(物业公司):15名

3、单项才能奖(全公司范围):5名

最佳服务奖三名(职能服务类)

最佳创新奖一名(公司范围)

最佳销售业绩奖一名(营销类)

最佳职业形象奖一名(公司范围)

四、评选原则及范围:

被考核对象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员工的评定;

1、入司未满半年的员工;

2、全年内有过旷工或累计早退两次以上员工;

3、全年内因违规违纪受书面警告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一次以上的员工;

4、全年内因病、事假累计达到二十天以上的(可用未休的休假抵扣病事假);

五、评选标准:

(一)标杆团队奖评选标准:

1、工作业绩:20xx年部门计划完成率及成绩;

2、团队协作性: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两部份,内部评价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平日所做的员工思想进行评估;外部评价由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配合程度来衡量。

3、人员流动率;

4、部门成本控制:包括办公用品、部门内部与上一年比较,如采购成本、人员及业务的增长率等;

5、创新性:如质量管理方法、策划方案等;

6、待改进的地方:

(二)最佳员工的'评选标准

1、必须具备合格员工的`基本素质:

(1)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纪录;

(2) 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诚信待人,维护公司利益;

2、符合"优秀"的定义——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为其他员工在工作上的"表率",体现在几个方面:

德:品行端正,在工作时候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完成本职工作、待人处事诚信有礼、工作上积极配合,勇于承担工作责任;

才:"称职",具备与本职位相匹配的专业水平及技能;"胜任",出色完成本职位工作任务并有所创新(提出创新建议以节约企业成本、寻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等);

学习能力:持续进修的能力与具有积极向上的心态;

影响力:一个人综合素质所展现的个人魅力,吸引他人赞赏、学习的能力。

(三)、单项才能奖评选标准

1、最佳服务奖(职能服务类)

要求:服务态度(热情有有礼)、服务技能(娴熟)、服务方式(灵活)、服务效率(快速)

2、最佳创新奖两名(技术业务类)

要求:精研业务并加以创新,提供更好的工作方法能够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最佳销售业绩奖一名(营销类)

要求:年度销售业绩第一

六、评选程序:

1、各部门根据各项评选奖项的评选标准选定出部门参评人员,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提交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

2、行政人事部将提交的表格汇总,经评选组会议讨论,最终按奖项设置的要求圈定人员名单。

七、奖励细则:

(一)、团队奖:

1、奖杯一个;

2、现金2000元;

3、荣誉证书一本。

(二)个人奖:

1、开发体系最佳员工(发展公司):足金金猪一只+奖杯

2、物业体系最佳员工(物业公司):现金500元+奖杯

3、单项才能奖(全公司范围):MP4一台+荣誉证书

最佳服务奖三名MP3+荣誉证书

最佳创新奖一名+荣誉证书

最佳销售业绩奖一名(营销类)+荣誉证书

最佳职业形象奖一名(公司范围)+荣誉证书

最佳协作奖两名(公司范围)+荣誉证书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6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先评优活动范围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名额分配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优质服务窗口”2个,“优秀服务标兵”2名。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公正性、实效性”的原则。“先进性”是指评选出的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应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要能够代表所属行业的形象;“代表性”是指评选出的窗口要尽量覆盖到不同服务任务的窗口,评选出的个人要覆盖到不同岗位的人员;“公正性”是指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实效性”是指考评过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每一个参加评选的窗口和个人能够通过参加评选,在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获得提高,最终实现以评促管,以管促训的目的。

三、申报条件

20xx年以来,在窗口建设和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窗口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窗口单位”称号两次(含)以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两次(含)以上,并达到《评选标准》,在中心窗口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方可申报20xx年度全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其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级中心派驻条件,在窗口工作两年以上,目前仍在窗口工作的人员。

四、评选标准

(一)“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

1、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在领导重视、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上有示范作用;

2、窗口责任体系明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3、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4、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基本完成;

5、“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好,初步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

6、窗口和后方机关之间运转协调,衔接顺畅;

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带头落实“亲切服务”的要求,窗口形象亲切温馨;

8、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

9、积极推行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信息公开,事项办理规范,为民服务高效;

10、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高、按时办结率100%;

xx、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满意,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媒体评价高,群众评价满意率99%以上;

12、事迹突出,有急群众所急、特事特办的典型事例,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媒体宣传报道;

13、20xx年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有效投诉、媒体曝光、暗访通报等现象。

(二)“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优秀的政治品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倡导;

2、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赢得领导、同事以及群众的普遍认可;

4、严格依法办事,模范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5、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6、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办事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亲切服务”理念,遵循“亲切服务”规范,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7、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无吃拿卡要等行为,无群众有效投诉,办事群众评议满意度高;

8、认真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属窗口业务骨干;

9、工作中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审批服务操作规范,办理事项优质高效;

10、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汇总报送安庆市政务服务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推荐表和事迹材料。

(二)评选审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媒体、公众和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典型进行审核确认。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窗口或个人,取消评选资格。

(三)通报表彰。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将在20xx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事迹材料分简版(展示材料)和正版两类,简版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窗口材料200字以内,个人材料100字以内;正版要求点面结合,详略得当,窗口材料3000字以内,个人材料xx00字以内。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事迹材料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中心督查室。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转变服务理念,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推动“两学一做”深入开展,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平安医院为导向,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开展争创“四院先锋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患者至上,文明行医,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服务理念,努力创建医院服务品牌,规范医疗服务程序,提升医疗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社会对医院的满意度。

二、评选标准

“服务之星”评选“六好标准”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服从领导,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私奉献,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医德医风好。坚守工作岗位,佩证上岗,举止端庄,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履职尽责。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礼貌待人,做到慎言守密,实行保护性治疗。忠实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神圣职责,以德为本,因病施治、因病施检、合理用药,规范收治,不开搭车药,不私漏收费,不索要红包,不冷、硬、顶、碰病人,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病人反映好。

3、业务技术好。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工作严谨求实,技术精益求精,有创新精神,病历和检查单等医疗文件书写合格,医疗技术得到单位职工和病家的好评,无医疗投诉,无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发生。

4、服务态度好。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尽职尽责。对待病人热情体贴、诚实守信、态度和蔼,待人处事诚恳,服务工作到位,患者无投诉。

5、团结协作好。同事之间互尊互学,互爱互助,团结协作,能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6、工作实绩好。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不迟到、早退,踏实忘我,无私奉献,专业岗位业绩显著,职工群众评价高。

三、评选范围

全院在职干部职工。

四、评选办法

“服务之星”每月评选一次,10人以上(含10人)科室推荐2名“服务之星”候选人,10人以下科室推荐1名“服务之星”候选人,于评选当月25日前报至院“服务之星”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由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服务之星”候选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及综合素质考核,提名15人提交院领导班子讨论,最终评选出10人。

五、组织领导

成立“服务之星”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丁启李红兵

副组长:辛广生 田永杰

成员:

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晓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六、奖励措施

1、“服务之星”由医院张榜公布予以表彰并每次奖励300元,提名人员每次奖励100元。

2、“服务之星”将佩戴胸牌,胸牌显示星级,共分五星,每多获得一次将增加一星,最高五星。

3、年度获三星 “服务之星”,年终优先推荐评选先进工作者,五星“服务之星”直接当选为先进工作者。

七、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服务之星”评比活动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开展“两学一做”的有效载体,医院成立评比领导小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推动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深入开展。

2、认真抓好落实。各科室要根据评比标准,严格管理,加强培养,抓好落实,要在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上下功夫,树好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注重实际效果。要通过开展“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切实加强岗位、窗口、科室的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促进医院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优质的服务、精湛的医技、优美的环境,让群众满意、放心,用“五心”(爱心、热心、耐心、诚心、细心)共同撑起全院医护人员心中的一片蓝天。

八、本方案自七月起执行。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8

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展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良好形象,提升服务效能,增强群众对人社服务的满意度和幸福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举办“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本次评选活动,展现人社窗口服务优秀员工的风采,显示新时代盐亭人社人崭新的精神面貌,让广大职工学有标杆,赶有目标。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职工更新思想认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努力做好社会保障文明礼貌依法服务上来,从而提高服务效能,促进人社深层次管理水平提高。

二、评选的原则

为了推动人社局服务群众能力,“服务之星”评选活动作为今后日常质量管理的考核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评选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打分制方式,通过对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履行职责和团结协作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总体评选分为民主评议、领导点评、党组决定等方式进行。在评选活动中,将充分体现到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文化内涵、个人素质、文明礼貌、群众满意度等。

三、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是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每年度评选共设10名“服务之星”。

四、评定标准(100分)

(一)思想素质方面(20分)

1、政治立场坚定

2、素质与修养高

3、工作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

4、品格高尚

5、明白事理

(二)工作作风方面(20分)

1、着装严谨

2、佩戴工作牌

3、举止文明、仪态大方

4、真诚、热情、主动

5、立说立行

(三)工作能力方面(20分)

1、业务熟悉程度

2、工作无差错

3、口头表达能力强

4、有与办事群众沟通的技巧

5、社会协调能力强

(四)履行职责方面(20分)

1、敢于担责、不推诿

2、上进心强

3、善于学习、创新

4、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

5、以法律法规约束自己

(五)团结协作方面(20分)

1、团队意识强

2、工作上相互协作

3、不同意见相互沟通

4、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5、所在股室人员凝聚力好

五、评选时间

评选活动于20xx年6月-20xx年12月进行评选。

六、方法和步骤

评选活动采取机关所有职工互评、分管领导综合评价与局党组决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第一:职工互评:全体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填定《盐亭县人社局“服务之星”互评表》。

第二:分管领导评价:分管领导根据《盐亭县人社局“服务之星”互评表》汇总情况,结合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协作情况效果(征求其他党组成员意见),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推荐人选。

第三:评选、审定盐亭县人社局“服务之星”:综合上述评选结果,由局党组研究、评议、审定出10名“服务之星”。

第四:张榜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七、表彰奖励办法

对“服务之星”,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当选者颁发证书。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全县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做到“一个大厅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搭建为群众提供咨询、求助、投诉等服务平台,经研究,制定我局便民服务窗口实施方案:

一、职责范围

着力打造集业务咨询、业务受理、便民服务、信访投诉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便民窗口,完善网络问政平台,受理12319便民服务热线,接受群众信访投诉,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二、目标要求

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坚持日清日结,三日报结,专人负责,扎口服务,形成登记受理、调查了解、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

三、组织机构

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局纪检监察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办公室为责任单位,牵头办理。

四、服务流程

对企业或公民提交办理的申请文件、投诉信函以及其他需要处理的书面材料,必须出具收件回执单。回执联要写明收件内容、收件日期、提交材料者姓名、联系方式,注明办理答复期限,签署经办人姓名、加盖公章。对群众来访、记者采访、律师取证等事项,要核实身份、事由,及时汇报;协调相关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当面接待,并做好来访内容的记录、问题交办、督查反馈等工作。

五、机构建立

(一)窗口名称:县住建局便民服务窗口,同时增挂“信访接待矛盾调解中心”牌子。

(二)窗口地点:利用一楼大厅西面第一间进行改造,配备相应办公设备。一楼会议室可作为群众来访等候及接待会办场所。

(三)窗口人员:工会夏玉洲主席总负责,兼任服务窗口主任,从办公室、房产处、建管处、质监站各抽调一名年轻、业务熟悉、懂电脑操作人员组成。

(四)工作建议:

1、经领导授权,窗口刻印“县住建局便民服务窗口专用章”一枚,用于办理收件回执、业务交办、任务督办使用。

2、窗口人员实行挂牌上岗,节假日安排值班。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10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先评优活动范围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名额分配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优质服务窗口”2个,“优秀服务标兵”2名。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公正性、实效性”的原则。“先进性”是指评选出的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应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要能够代表所属行业的形象;“代表性”是指评选出的窗口要尽量覆盖到不同服务任务的窗口,评选出的个人要覆盖到不同岗位的人员;“公正性”是指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实效性”是指考评过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每一个参加评选的窗口和个人能够通过参加评选,在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获得提高,最终实现以评促管,以管促训的目的。

三、申报条件

20xx年以来,在窗口建设和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窗口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窗口单位”称号两次(含)以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两次(含)以上,并达到《评选标准》,在中心窗口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方可申报20xx年度全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其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级中心派驻条件,在窗口工作两年以上,目前仍在窗口工作的人员。

四、评选标准

(一)“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

1、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在领导重视、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上有示范作用;

2、窗口责任体系明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3、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4、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基本完成;

5、“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好,初步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

6、窗口和后方机关之间运转协调,衔接顺畅;

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带头落实“亲切服务”的要求,窗口形象亲切温馨;

8、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

9、积极推行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信息公开,事项办理规范,为民服务高效;

10、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高、按时办结率100%;

11、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满意,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媒体评价高,群众评价满意率99%以上;

12、事迹突出,有急群众所急、特事特办的典型事例,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媒体宣传报道;

13、20xx年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有效投诉、媒体曝光、暗访通报等现象。

(二)“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优秀的'政治品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倡导;

2、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赢得领导、同事以及群众的普遍认可;

4、严格依法办事,模范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5、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6、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办事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亲切服务”理念,遵循“亲切服务”规范,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7、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无吃拿卡要等行为,无群众有效投诉,办事群众评议满意度高;

8、认真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属窗口业务骨干;

9、工作中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审批服务操作规范,办理事项优质高效;

10、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汇总报送安庆市政务服务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推荐表和事迹材料。

(二)评选审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媒体、公众和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典型进行审核确认。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窗口或个人,取消评选资格。

(三)通报表彰。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将在20xx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事迹材料分简版(展示材料)和正版两类,简版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窗口材料200字以内,个人材料100字以内;正版要求点面结合,详略得当,窗口材料3000字以内,个人材料1500字以内。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电子邮箱:xxxxxxxxxxx),事迹材料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中心督查室。

联系人:李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2、评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