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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帮扶方案

2025/01/22方案大全

爱习作提供的困难帮扶方案(精选12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困难帮扶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真正建立关爱帮扶长效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联系帮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措施,强化家庭履行赡养、抚(扶)养和监护职责,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长效帮扶,提高综合保障能力,补齐补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短板,坚决杜绝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范围对象

本方案所指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包含以下几类人员:第一类为自理能力不足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第二类为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第三类为生活照料存在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第四类为赡养、抚养缺失或照护不到位人员;第五类为困境儿童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受监护人侵害儿童、流浪儿童以及遭遇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儿童。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人员信息摸排、审核、和评级工作(5月18日前完成)。各村(社区)在5月18日前从范围对象中的五大类人群中逐组逐户逐人进行全面摸排,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对摸排出的困难户进行审核和评估定级,同时明确困难群体人员名单。

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三级、二级和一级,等级认定方法如下:

五大类人群中单独一人生活的失能半失能人员且居住地较为偏僻,附近500米左右没有其他常年在家邻居照应的应当定级为三级。

五大类人群中有大病重残的、生活自理能力不足的、照料人自身困在困难的',居住地500米左右在家邻居不超过3家的应当评估定级为二级。

五大类人群中有法定监护人或赡养、抚养人的,但是赡养、抚养存在缺失的或照护不到位的应当定级为一级。

(二)明确关爱帮扶主体(5月18日前完成)。各包联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是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责任人。评估等级为三级的要明确镇包联村干部进行包保联系。关爱帮扶责任人至少每3天要走访联系1次并向管理服务系统上传联系走访情况。

评估等级为二级的由村(社区)包组干部进行包保联系。关爱帮扶责任人至少每周要走访联系1次并向管理服务系统上传联系走访情况。

评估等级为一级的要落实落细监护人或赡养人责任,村(社区)干部要定期联系走访并督促监护人或赡养人履行责任。关爱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探视至少2次并向管理服务系统上传联系走访情况。

关爱帮扶工作要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网格员、志愿者、党员等作用,根据就近就亲就邻原则,定期联系走访区域内特殊困难群体,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对在规定时间内走访不到位、走访间隔时间过长(三级高于5天、二级高于10天、一级高于20天)或有重大风险隐患的,管理服务系统将实行监测预警,及时提醒帮扶责任人开展关爱帮扶服务。突发公共事件或重大灾害期间按照要求加大走访探视频次。

(三)做好信息的采集与系统录入工作(5月2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在5月18日前要完成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填写与上报工作。镇民政办将于5月18日后对村(社区)进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培训,5月23日前各村(社区)需将信息在系统中录入完毕,并建立特殊困难群体信息台账。

(四)建立镇村两级联动问题解决机制。各村(社区)可以根据扶贫、人社开发的辅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以及党建工作中的”四联四帮”对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对象开展探望、代购等服务。对于走访发现的问题,各帮扶责任人要主动对接镇级相关部门,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多方资源,解决关爱帮扶对象遇到的困难。镇中心学校要落实学龄阶段困境儿童教师包保责任,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中心作用,督促监护人、赡养人履行责任,及时纠正并解决特殊困难群体中赡养、抚养缺失等问题;镇妇联、团委、卫生院等要定期组织志愿者、医疗人员开展入户关爱帮扶;镇残联、计生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站等部门要统筹资源,及时落实部门政策;各村(社区)要建立特殊困难群体“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并及时上传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门工作组。工作组由镇民政办负责牵头,镇残联、扶贫站、中心校、卫生院、司法所、妇联、团委、计生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站等部门共同参与,各联村干部负责走访与督导。镇民政办具体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

(二)强化监督问责。对于因摸排不精准,存在错漏导致关爱帮扶缺失而发生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各包片干部的直接责任和村书记的领导责任。

对于因帮扶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将追究帮扶责任人相应责任。

对于因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村(社区),镇民政办将向主要领导进行通报,适时调度。

困难帮扶方案 篇2

为助力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中山街办事处党委结合各社区的特点和xx镇5个村实际情况,现制定开展“城乡结对、社区帮村”活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抓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总体思路,发挥办事处及社区的工作特长和资源优势,通过结对共建,开展五项帮扶活动,着力推行党建与扶贫双推进模式,努力实现基层党建与精准扶贫的深度融合,互促互进,助力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

二、帮扶措施

1、助力产业发展

发挥辖区资源优势,以陕南最大的“菜篮子”xx市过街楼蔬菜批发市场为平台,在过街楼蔬菜批发市场设立xx镇农产品宣传营销专柜,将xx镇产出的蔬菜、水果、水产等农产品纳入全国销售网。充分利用今年10月份xx镇年度“柑橘文化节”,在过街楼蔬菜市场设立分会场,实现“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优势,把xx镇的所有农产品推向全国市场。

2、传授科学技术

发挥社区“大党委”作用,联系辖区双报到单位汉台区科协,通过集中培训和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将xx镇各村需求的科学养殖、种植技术送进每村每户,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贫困农民自主“脱帽”的能力。

3、关注留守儿童

结对社区深入被帮扶贫困村,了解有留守儿童的家庭状况,定期送书籍、文具等学习用品,结合社区实际,联系辖区小学,将xx镇的留守儿童接到中山街小学、青年路小学等重点学校交流学习,开拓留守儿童眼界,提高学习兴趣;组织参观拜将坛、古汉台等历史文化遗址和城市展览中心,让孩子们更直观的学习历史知识,展望xx的`未来和发展。

4、关爱群众健康

针对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医疗卫生发展滞后的现状,社区引导和鼓励辖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联系辖区卫校医院等医疗资源,组织医护人员开展“送医进村”活动,免费为贫困村农民检查身体,提供医疗服务。

5、提供就业信息

结合办事处辖区宾馆、酒店、餐饮等三产单位较多的优势,点对点联系,有针对性地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就业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系统,了解辖区以外企业用工需求,多途径进行劳动力输出,并建立长效帮扶机制。

三、组织领导

1、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办事处结对帮扶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统筹协调、指导结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落实。

2、实施村社结对

办事处确定5个社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xx镇5个村结对进行资金、资源和技术帮扶。同时,动员“双报到”单位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多渠道募集帮扶资金、物资。各社区要落实帮扶责任,结合帮扶村情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做好活动项目对接,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3、加强舆论引导。

各社区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横幅、微信等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脱贫结对帮扶的重大意义、扶持政策、结对帮扶举措等,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激发干部的脱贫攻坚信心,加强工作凝聚力。各社区和“双报到”单位要大力宣传各项政策,让帮扶村、贫困户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政策,对接落实到位。同时,要注重群众工作方法、做到不扰民,尽量不增加镇村干部和扶贫户工作负担,保持中山干部良好的形象。

4、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建立办事处对社区帮扶责任人的督促检查机制,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要责成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各社区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切实做好对口脱贫工作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对接、联络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社区要将帮村助力脱贫工作典型事迹及时通过扶贫专刊、“两办”信息、“中山一键通”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

困难帮扶方案 篇3

20xx年,我中心全面落实xx,以x为统揽,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优化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平稳较快的发展,结合辖区居民的需求和本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如下:

一、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意识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以“完善功能、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为重点,以落实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进一步延伸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内涵,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方针政策

贯彻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吃透上级下达的每一份文件精神,认真规划实施。进一步深化家庭责任医师团队,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和利用居民家庭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100%。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工作量化逐步建立以数量为服务指标,以满意度为服务质量的考核方案,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信息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继续实行药品“三统一”、“零差率”销售工作,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巩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创建成果,充分发挥我社区中心的优势,积极推广中医药和适宜技术的应用。

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功能

(一)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公共卫生服务

1、掌握辖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认真制定社区健康促进计划,,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根据“卫生宣传日”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确定宣传主题,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康信息。每两月办一期宣传栏,继续开展全面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全社会关注健康,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消除高危行为。

2、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加强基础免疫。加强预防接种人员准入的管理和疫苗运输冷链化要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有效接种率达90%以上,同时组织实施好脊灰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出血热的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工作,法定传染病上报率100%。制订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出血热等重大传染病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手足口病、甲流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制订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计划,加强对城镇孕产妇和流动儿童的系统管理,孕产妇以及7岁以下儿童保健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加强对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补助、增补叶酸项目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的管理。继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避孕药具发放和咨询点服务。帮助重点对象落实避孕措施,开展避孕知识宣教,提高群众对避孕节育措施知晓率。

3、创建全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示范区。社区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均达到60%以上,并建立健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专项健康档案管理。

(二)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1、全科医生熟练掌握相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知识,正确处理社区常见健康问题。

2、继续开展中成药、针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熏洗、穴位注射中医药服务。

(三)为弱势人群提供服务

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医疗、康复等工作。建立康复病人档案,组织康复对象及其家属共同参加,开展群体个体相结合的康复治疗和辅导。加强对重型精神疾病的管理做到有服务、有指导、有记录。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工作。

(四)加强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完成本年度的工作。

困难帮扶方案 篇4

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城镇困难群众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赣发〔20xx〕7号)要求,通过结对帮扶,党员干部深入城镇困难群众家中,传达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民生政策,通过入户走访,及时发现群众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生活困难,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查看低保、特困救助、孤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针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资金、物资以及就业等方面的援助,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帮扶对象

20xx年纳入全区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的对象,包括城镇低保户、特困户、孤儿、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组成帮扶主体,与本辖区城镇贫困群众结成“一帮一”、“一帮多”对子,每名党员干部最多帮扶5户,帮扶时间不少于一年。帮扶党员干部工作有变动的,所在单位要及时调整,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

1.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向帮扶对象宣传解因脱困方面的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因灾、因病或遭受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主动帮助申请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救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帮助申请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

2.查看待遇落实。在走访过程中,要查看帮扶对象各项救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口是否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是否与实际困难情况相符等。查看教育保障政策、城镇困难群众大病保险、重大疾病救治、困难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以及住房保障、技能培训等政策的落实情况。

3.帮助解决困难。对有就业能力、就业意向的困难群众,要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就业,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开展教育扶持,对子女读书有困难的家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困难家庭助学政策,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城镇困难群众捐赠慈善款物。开展扶残助学、金秋助学、寒冬送温暖等活动,给予帮扶户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帮助他们改善学习、生产和生活条件。

4.促进精神文明。引导帮扶对象树立爱国、爱党、爱集体、爱劳动的思想,消除“等靠要”和不思进取的思想,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教育帮扶对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推动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赌博酗酒恶习,维护社会治安,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

四、活动方法和步骤

1.搞好调查研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摸清本辖区困难群众数量,家庭基本情况,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需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将《城镇贫困群众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表》(见附件)上报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2.组织开展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帮扶干部要做到每季度上门一次,对照实施方案和解困脱困目标要求,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到位。压实帮扶人责任,不能停留在走访慰问、送钱送物的表面形式,要着重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增加收入和减轻因患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

3.考核检查验收。加强结对帮扶活动的考核验收,区民政局将对帮扶情况实行每季一次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乡镇(街道)在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实行年终考核验收,考评分值将纳入对各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

困难帮扶方案 篇5

今年5月,我会根据常德市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精神,对我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据初步统计,全县因病和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负债在5万元以上)的'教师达154人,其中患三种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54人(在职教师22人、家庭成员17人,退休教师及家庭成员15人)。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遵循基金会《宗旨》,落实基金会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特拟定今年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如下:

一、救助对象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3万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本县特困教师。20xx年全县共救助特困教师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县基金会救助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二、救助标准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县教师奖励基金会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2000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四、名额分配

县直中学和每个乡镇中学各推荐1-2名。

五、时间安排

10月: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

11月上旬:县直中学、各乡镇中学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县教育局与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12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并下发救助金。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报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必须及时由校长亲自给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3.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家庭特困、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推介。

困难帮扶方案 篇6

1、贫困家庭基本情况

新村张家庄村一共有四户,人口4人。陆存旺和他的妻子任建英在家庭农场工作,两个儿子都在外面工作。住房面积为30平方米。栽培面积13.5亩,有马铃薯、玉米、红芸豆等。家庭简单实用的家具和生产工具基本齐全。这个家庭的经济收入主要靠务农和养鸡。

2、贫困家庭贫困的原因、亟待解决的困难和个人发展的意愿

1、 贫困的原因

(1)文化素质低下是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缺乏科学的耕作方式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快速上涨,导致农产品附加值低,生产成本增加。

(2)劳动技能低。在劳动技能方面,没有技能,主要依靠传统农业。

(3)没有危机感。他们的丈夫和妻子认为他们的儿子在外面工作就能养活自己。我们可以种一些庄稼来生活。他们思想保守,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对脱贫没有信心。

2、 四有亟待解决之困难

(1)资金支持,重点发展土鸡、毛驴养殖业。

(2)单一粮食作物种植收入不高,需要参加各种培训提高种植技能,科学合理种植,提高生产能力。

3、个人发展意愿

学习先进的农业生产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种植适销性高、市场条件好的经济作物,以及土鸡、毛驴养殖技术。

3、发展规划目标及实施安排

我们将从援助对象的实际出发,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帮助他们尽快摆脱贫困,走向小康。

1、 近期援助计划

(1)宣传国家政策,使其了解各项农业补贴、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的补贴标准、申请和审批程序,以造福人民。

(2)积极协助采购种子、肥料、地膜。

2、 长期援助计划

联系附近的农业企业(合作社),让他们在家工作,转让部分土地,增加他们的收入,培训当地的鸡和驴养殖技术,发展他们的养殖业。

困难帮扶方案 篇7

为关注每个学生特质,帮助困难学生茁壮成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拟开展党团员带头“以爱的力量,温暖童心”的活动。本着“一个也不能少”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挖掘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努力教育和帮扶学习困难生、行为习惯困难生。用爱的力量关心学生、尊重学生、温暖学生,增强师生感情,促进学生发展。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开展此次活动。

一、参加人员:

党团员教师(必须参加)及有爱心的教师(自愿参加)

二、时间:

20xx年5月

三、帮扶对象:

各班学习困难的学生、行为习惯困难的学生或者学习与行为都困难的学生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困难生档案

1.先由各班主任推荐名单,详细写清楚困难生姓名、性别、班级、学生困难原因等。学校将建立困难生档案。2.每位党团员教师认领1-2位困难学生。原则上是本班级或本级部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性格特点、行为表现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将帮扶活动落到实处。

3.参与帮扶的老师要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转化效果,总结经验,填写帮扶活动记录卡。

(二)帮扶方式

1.温情感化。结对教师要切实关心帮扶对象的思想成长,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形成和原因,一个月至少与帮扶对象进行2次谈心、交流,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思想困惑,教育他们以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生活,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2.学习指导。结对教师要了解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习进步。每月至少辅导2次,每次辅导有记录。

3.生活帮扶。结对教师要深入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在学校的协助下,以献爱心的方式,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开展困难学生走访活动,让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快乐成长。

(三)各党团员教师要认真做好认领。认真做好帮扶活动。学校将根据教师帮扶情况,在所有参加的本次活动的教师中评选“爱心大使”。

困难帮扶方案 篇8

一、计划目标

根据贫困户实际,从20xx年起,采取从生活性帮扶、生产性帮扶,从资金和劳务输出向帮扶户提供帮助。使贫困户今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实现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二、计划发展项目

1、劳务输出。帮助农户儿媳在家乡附近能找到一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增加家庭收入。

2、智力扶贫。组织贫困户参加农科知识培训。

3、帮助农户购买鸡苗。

三、具体措施

1、政策帮扶。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重大决策部署、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结合乡情、村情,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科技知识、实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特别是要大力宣传强农惠民政策。

2、思想帮扶。经常和帮扶对象进行思想交流沟通,帮助他们克服等、靠、要思想,让其树立勤劳致富、自主择业、科学耕作和规范化养殖的观念。

3、产业帮扶。在春耕时节送化肥、农药等物资;帮助农户购买鸡苗,通过物质经济的支持和帮扶,协调解决帮扶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帮扶其孙女和孙子部分生活费和学习用品,并跟踪其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劳务输出。尝试帮助农户儿媳在家乡附近能找到一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增加家庭收入。

困难帮扶方案 篇9

一、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行为恶习和犯罪心理,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对有中国特色刑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体现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是实施国家刑事法律、增强刑罚效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充分认识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并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推进“法治江宁”、建设“平安江宁”的决策部署,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性化为方向,在宪法的框架内,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实现我街道“法制汤山”、“平安汤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我街道社区矫正对象主要适用于户籍登记在我街道,且长期固定居住在我街道的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裁定假释的。

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初犯、偶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刑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三)工作任务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依法顺利执行;

2、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三、科学构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体系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所、派出所分工负责,法庭、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工青妇等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开展。

我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汤山司法所,具体承担汤山辖区内及协调麒麟、上峰辖区内的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

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我街道组建了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各司法所干警和各派出所民警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主要由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村委会治调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组成。

四、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合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性、系统性强,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1、街道综治办要加强指导,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检查考核。

2、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司法所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对实施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考察规定,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建议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对重新犯罪的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

3、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形成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类别和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具体管理教育改造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进行。

4、民政办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之中,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5、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要充分发挥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的作用,与司法所共同建立社区矫正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积极为生活困难或有就业需求,且具备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6、财政所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运行。

7、符合条件、有意从事个体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办理营业执照、税费征收等事项时,工商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等部门要在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提供便利和优惠。

8、工会、团工委、妇联要发挥职能优势,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辅导,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上的帮助。

五、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强化社区矫正的日常监管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所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区司法局以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二)规范流程。严格工作程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首先,矫正衔接。规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其次,矫正执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建档、签订矫正协议、组织公益劳动等工作。再次,管理监督。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矫正小组,制定矫正个案,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遵守各项矫正规定并定期向辖区所在地司法所汇报思想及工作生活情况。第四,考核奖惩。司法所要会同派出所制定和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的具体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及时予以警告、治安处罚或提出收监执行、撤销假释、缓刑等建议。第五,矫正解除。司法所对矫正期已满,且矫正期间未重新犯罪、遵守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要及时出具书面鉴定材料,按规定程序申报并予以解除矫正。

(三)认真实践。社区矫正工作是依据我国国情而探索建立的非监禁行刑方式,是对罪犯教育改造机制的发展和创新。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要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针对汤山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有立足全局,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真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司法所要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协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科学、文明、严格、规范执法。要不断积累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提高矫正质量,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确保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我街道推进依法治街、建设“和谐汤山”做出积极的贡献。

困难帮扶方案 篇10

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改善城镇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城镇困难群众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赣发〔20xx〕7号)要求,通过结对帮扶,党员干部深入城镇困难群众家中,传达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民生政策,通过入户走访,及时发现群众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生活困难,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查看低保、特困救助、孤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针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资金、物资以及就业等方面的援助,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帮扶对象

20xx年纳入全区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的对象,包括城镇低保户、特困户、孤儿、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组成帮扶主体,与本辖区城镇贫困群众结成“一帮一”、“一帮多”对子,每名党员干部最多帮扶5户,帮扶时间不少于一年。帮扶党员干部工作有变动的,所在单位要及时调整,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

1.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向帮扶对象宣传解因脱困方面的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对因灾、因病或遭受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主动帮助申请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救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帮助申请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

2.查看待遇落实。在走访过程中,要查看帮扶对象各项救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口是否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是否与实际困难情况相符等。查看教育保障政策、城镇困难群众大病保险、重大疾病救治、困难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以及住房保障、技能培训等政策的落实情况。

3.帮助解决困难。对有就业能力、就业意向的困难群众,要积极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就业,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开展教育扶持,对子女读书有困难的家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困难家庭助学政策,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城镇困难群众捐赠慈善款物。开展扶残助学、金秋助学、寒冬送温暖等活动,给予帮扶户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帮助他们改善学习、生产和生活条件。

4.促进精神文明。引导帮扶对象树立爱国、爱党、爱集体、爱劳动的思想,消除“等靠要”和不思进取的思想,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教育帮扶对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推动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赌博酗酒恶习,维护社会治安,正确处理好邻里关系。

四、活动方法和步骤

1.搞好调查研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摸清本辖区困难群众数量,家庭基本情况,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城镇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需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将《城镇贫困群众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表》(见附件)上报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2.组织开展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帮扶干部要做到每季度上门一次,对照实施方案和解困脱困目标要求,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到位。压实帮扶人责任,不能停留在走访慰问、送钱送物的表面形式,要着重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增加收入和减轻因患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

3.考核检查验收。加强结对帮扶活动的考核验收,区民政局将对帮扶情况实行每季一次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乡镇(街道)在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实行年终考核验收,考评分值将纳入对各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

困难帮扶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落实十项民心工程,深入基层,联系困难群众,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创建宜工宜商宜居宜创业的水乡新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埗镇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要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高埗镇的实际情况,努力实践、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互敬互爱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保持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逐步度过难关,增强“造血”功能,摆脱贫困,真正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二、对象的标准和确定程序

扶贫济困对象的标准,根据全镇的实际情况,以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为这次扶贫帮困的重点对象。扶贫济困对象的确定程序,其确定与上报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原则,凡是申请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对象由所在村(居民)核对后统一报镇社会事务办,经过认真审核、同意后,名单由镇社会事务办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三、参加人员、方法

参加人员有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全体公务员、在编职工;镇属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其中,公安分局副股以上干部;高埗商会正副会长;各村(居民)书记、主任、副书记、驻村挂职副书记、主任助理等,每人结对帮扶一个低保户家庭。根据统计,参加结对帮扶的`人员共269人,接受帮扶的困难户269户710人。扶贫济困活动开展后,滤布每年对出现贫困户脱贫、新增加贫困户,以及参扶人员变动的情况,都将及时进行调整个别结对关系。另外,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倡议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各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筹该片的联系帮扶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统一协调,参加帮扶工作的人员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帮扶对象要经常进行联系、走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别是重要节日要进行慰问。二是尽量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是解决在就医、就业和子女读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力争一年办1至2件实事、好事。三是力所能及地给帮扶对象以适量的实物和经济救助,每年实物和经济扶助的总价值不低于500元。四是发挥各自优势,进行“科技扶贫”、“知识扶贫”等多种方式的扶贫,变“输血”为“造血”,坚持“扶贫更要扶志”,鼓励自主创业,让帮扶对象尽早脱贫致富。五是进行动态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帮扶对象家庭成员变动、经济收入等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突发性的问题,应及时向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由镇委、镇政府就有关问题进行统筹解决。

另外,各村要设立一名扶贫济困负责人,由抓民政、社会事务工作的干部担任。帮扶人员进行帮扶活动时,要通过村的扶贫济困负责人进行沟通、联系,接受帮扶的贫困户联系帮扶人员也要通过村帮扶负责人。因此,村帮扶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及时、适当地安排帮扶人员帮助解决贫困户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时间安排

㈠工作准备: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月15日,主要是审核贫困户名单,确定帮扶对象,安排好结对对象,确定结对方案。

㈡动员大会:20xx年1月17日,召开动员大会。

㈢实施落户:20xx年1月17日至春节前,参加帮扶的全体人员联系帮扶对象,扶贫济困活动全面展开。

困难帮扶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灾区镇乡街主体责任,聚焦农村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贫困老年人、农村建卡贫困户,以及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等重点对象,开展灾后排查,准确把握重点对象、重灾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灾后救助安置工作,有效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三、工作措施

(一)畅通救助渠道,落实各项救助政策

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对基本生活受洪涝灾害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要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诉求;要简化优化救助程序,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强化政策衔接,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基本生活。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增强救助实效。要加强与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因灾致贫返贫群众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最大限度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三)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迅速针对本辖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设备、周边地质环境、给排水系统等方面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要督促对江河流域沿线、地质结构疏松等易遭受强降雨影响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汛期风险摸排管控,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治。要进一步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一旦发生汛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转移安置服务对象,全力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饮水消毒、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服务对象人身安全。

(四)加强巡查探访,强化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要加强汛期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提高巡访频次,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情况,帮助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要及时给予帮助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并转介相关部门协助处置。要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委托照料服务和监护责任,对存在住房、饮水、用电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安置到供养服务机构。

(五)整合帮扶资源,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团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社会工作者有序参与、协同开展灾后相关应急救援、过渡安置、受灾群众心理抚慰和恢复重建工作。引导和支持慈善组织通过设立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等形式,积极参与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帮扶,并依法做好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信息公开工作。

(六)增强责任意识,合力救助帮扶困难群众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建立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对象台账信息与应急管理部门掌握的过渡期救助台账、冬春救助台账等信息共享,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数据支撑;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