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聘用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用工聘用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用工聘用方案 篇1
根据大教发[20xx]193号《关于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首次聘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局专项会议精神,现制订我园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丰大市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丰大市幼儿园内部人事工作制度,规范幼儿园岗位设置和聘用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和聘任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聘用范围
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①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②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③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④首次岗位聘用时,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在副高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4年以上。
3、教师副高级五级岗位聘用条件参照(盐教人[20xx]26号)文件中的标准执行,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
4、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由学校和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
(六)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关于双肩挑人员:
我园“双肩挑”人员为我园正股级、副股级管理人员,“双肩挑”人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到管理岗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五、岗位聘用实施程序
1、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和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和维稳小组(见附件一)
2、公布岗位
①在园务公开栏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
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结合实例进行解读。
③下发教职工有关信息,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3、个人申请
①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
②参与晋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的教师参照首次岗位聘用办法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表彰获奖证书、课题及论文发表等等)。
③根据《丰大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④丰大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为:工龄+教龄+职龄+受聘时间的合计,成为每个人的得分,然后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聘用;如果出现得分相同,则根据我园《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再进行打分,确定先后顺序。
⑤根据结果择优选出拟聘人员名单。
⑥公示拟聘用决定,聘用结果确定后在园务公开栏、园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争议的处理
①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向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反馈。
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③对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小组进行监督。
5、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报主管部门审核。
7、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六、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情况
(一)本方案经幼儿园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讨论,经所有教职工通过后施行(附件三:教职工征求意见表)。
(二)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幼儿园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和维稳小组”,全面负责岗位聘用过程中的监督和维稳工作。
附件一:幼儿园岗位设置与聘用组织机构
1、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和维稳小组
组长:
组员:
用工聘用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加强外用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劳务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总厂所属现用外用工单位,重点是生产建设和多种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外用工审批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履行总厂规定的“申请、审批、招录”的用工程序;
2、是否有未经审批私自用工情况;
3、用工人员基本情况备案是否及时准确。
(二)外用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按照总厂有关规定与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同签订台帐;
2、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否达到100%;
3、劳动合同内容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4、劳动合同是否履行鉴证程序;
5、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6、在劳动用工过程中,是否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
7、用工单位与具有劳务输出资质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手续是否齐全?
(三)持证上岗情况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证和上岗证;特种作业证是否按规定时间复审;
2、外用工是否持有上岗证。
(四)安全教育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及详细记录;
2、用工单位是否与外用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安全生产合同是否载明外用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事项,是否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
4、是否有为外用工办理工伤保险事项。
(五)劳务费支付情况
1、劳务费结算是否按照总厂规定的“三级管理”审批程序执行,有无在审批外私自支付劳务费现象;
2、用人单位劳务费支付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
3、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时间结算劳务费,有无克扣、拖欠劳务费现象。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人力资源部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
四、检查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
用人单位要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X厂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本单位外用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总厂人力资源部。
(二)检查抽查阶段(8月16日至10月30日)
X厂人力资源部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未整改的,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用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报X厂经营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实施。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在检查抽查阶段结束后,X厂人力资源部将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各单位外用工管理情况下发通报,对外用工管理问题较严重的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批评。
五、考核内容
(一)专项考核:按外用工专项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1、在劳动时间、薪酬待遇、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等方面未按X厂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每出现一个违规问题(1人次)视情节轻重,扣罚用工单位200—20xx元。
2、用工单位在使用外用工时,未经X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审批,私招乱雇的.,每发现1人,扣罚用工单位1000元。
3、用工单位如多批人数少用工、或超出审批人数用工的,出现套取劳务费及劳务费超支等问题,按所发生违规劳务费数额的3-5倍处罚。
4、各用工单位在使用外用工时,不发布用工信息,未通过X厂人才劳动力市场进行洽谈招聘的,扣罚用工单位300—1000元。
5、对超出审批用工期限的劳务用工,不予结算劳务费并扣罚用工单位500—1000元。
6、所招聘的技工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和上岗证,外埠工必须持有就业证,否则发现1人,扣罚用工单位500元。
用工聘用方案 篇3
指导思想: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依照《商洛市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精神,依据洛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商洛市人事局《关于核准四皓中学岗位设置的通知》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群众信服、业绩突出的人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聘用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郭正运(政教主任)
2、监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4人,借调人员8人,中心校3人,共计65人参加岗位聘任。其中副高级4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39人。审核批复我校副高五级1人,副高六级3人,副高七级2人,中职八级7人,中职九级9人,中职十级6人,初职十一级17人,初职十二级17人,共计设岗62人。
三、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原则:
本实施方案的依据是洛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商洛市人事局《关于核准洛南中学等169个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中核准我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
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应享尽享的原则。
2、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倾斜任职时间长、年龄大的原则。
5、倾斜教学一线,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
四、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
③具有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和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胜任岗位工作。
(二)制约条件
①未在教学岗位,未在教学一线的不得进入所在职级最高档次。
②现请并事假(法定假列外),一年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的按本职最低档次聘任。
③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所在职级的最高档次。
④没有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的,不得进入本岗位级别的最高档次。
(三)各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1.副高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六年以上的,且在教学一线的,可进入副高五级岗位。
②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副高六级岗位。
2.中级职称岗位
(1)中职八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校本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且在教学一线的。
②小高职称在中学任教或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八级岗位,应调至中职九级岗位。
③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竞聘人员在八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八级岗位)
(2)中职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且在教学岗位或教学一线的。
②未在教学一线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③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④如九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人员按超岗以中职十级聘任。
⑤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人员在九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九级岗位)
⑶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按照工作年限排序,进行初职十一级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优先。
②如十一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按初职十二级聘任。
③未竞聘上十一级岗位的全部聘为十二级岗位。
五、各类人选的聘用过程:
1、宣传政策,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收集职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审核证件。
3、将专业技术人员按副高、中职、初职的资格证分为三类。
4、按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结合学校各类人数实际情况,确定出本次各级聘用人员。
5、揭晓聘用结果,将确定岗位人员在校内公示一周。
6、在公示无异后,造册上报县局审核,报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复核。
7、在复核批复后,学校领导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和工资调整手续。
8、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为三年。
六、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1、建立机构,召开会议,学习文件、传达县局会议精神(6月3日—6月5日)。
2、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6月6日—6月8日)。
3、组织评审,确定岗位人选(6月9日—6月15日)。学校聘用领导小组公示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和职数,应聘对象提交申请书,提供各类证件及工作实绩证件,学校考核,确定岗位人眩
4、学校公示所有岗位聘用人员(6月16日—6月23日)。
5、填聘用表,上报复查审核。
6、办理聘用手续(6月28日—6月30日)。
七、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设想:
岗位聘用工作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职级有三个岗位,晋级对象多,条件基本相当,聘用工作难度大,矛盾比较集中,突出问题在中职和初职两级。但我们坚信,只要充分运用政策,精心组织,工作做实做细,不循私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在县局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信服的人聘用到相应岗位,真正体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从而促进学校的快速发展。
用工聘用方案 篇4
根据大教发[20xx]193号《关于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首次聘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教育局专项会议精神,现制订我园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丰大市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丰大市幼儿园内部人事工作制度,规范幼儿园岗位设置和聘用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和聘任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幼儿园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聘用范围
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①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②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③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④首次岗位聘用时,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在副高岗位上任职6年以上,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在中级岗位上任职4年以上。
3、教师副高级五级岗位聘用条件参照(盐教人[20xx]26号)文件中的标准执行,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
4、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由学校和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
(六)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关于双肩挑人员:
我园“双肩挑”人员为我园正股级、副股级管理人员,“双肩挑”人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到管理岗位,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五、岗位聘用实施程序
1、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和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和维稳小组(见附件一)
2、公布岗位
①在园务公开栏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
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结合实例进行解读。
③下发教职工有关信息,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3、个人申请
①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
②参与晋升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的教师参照首次岗位聘用办法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表彰获奖证书、课题及论文发表等等)。
③根据《丰大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④丰大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为:工龄+教龄+职龄+受聘时间的合计,成为每个人的得分,然后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聘用;如果出现得分相同,则根据我园《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再进行打分,确定先后顺序。
⑤根据结果择优选出拟聘人员名单。
⑥公示拟聘用决定,聘用结果确定后在园务公开栏、园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争议的处理
①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向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反馈。
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③对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小组进行监督。
5、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报主管部门审核。
7、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六、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情况
(一)本方案经幼儿园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讨论,经所有教职工通过后施行(附件三:教职工征求意见表)。
(二)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幼儿园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和维稳小组”,全面负责岗位聘用过程中的监督和维稳工作。
附件一:幼儿园岗位设置与聘用组织机构
1、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和维稳小组
组长:
组员:
用工聘用方案 篇5
卫生局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行政副职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强化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卫生干部队伍。在卫生系统内部建立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县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行政副职岗位实行公开竞聘上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全面完成卫生改革发展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公开竞聘上岗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科学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双向选择,注重政绩,优化组合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共16个)
1、县人民医院副院长3人。
2、县中医院副院长3人。
3、疾病控制中心副职职数6人。其中,疾病控制中心业务副主任3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1人,地方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结核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
4、妇幼保健站副站长2人。
5、卫校副校长2人。 凡今后局直单位班子副职岗位出现空缺或设置新的领导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扩大到全员竞聘上岗。
三、聘任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
3、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6、新参加副职领导岗位竞聘的人员,要具有大专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聘用范围
1、各单位所有在职职工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申请竞聘本单位行政副职岗位。
2、原在职的领导干部,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主动提出申请不参与竞聘的,保留原待遇到正式退休为止。
五、竞聘程序
1、确定方案。根据行政副职领导岗位的现状和本方案要求,由局领导小组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细则。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由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2、公布岗位,宣传动员。在聘用范围内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应聘条件。并学习有关文件,动员具备条件的职工踊跃参加竞聘。
3、个人报名,填写申报表。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4、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局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公布。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并允许根据情况改报其他职位。
5、民主测评。由本单位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对申报本部门领导职位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测评结果通知本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考察对象首先在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上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测评和演讲工作在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局领导、本单位领导、专家、职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为了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透明,全局职工都可以到演讲现场旁听,由评审委员会对演讲答辩进行打分。
6、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测评、本人演讲的结果,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由局党委组织人员统一进行考核。
7、筛选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局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聘任备案。竞聘上岗人员,由卫生局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
9、、对于积极参与改革,主动申报职位竞聘,经过考核程序表现优秀但因职位少原因而未被聘任者,根据工作需要,由本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10、单位副职领导竞聘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方案报局党委审核批准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六、聘期、解聘和调整
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新提拔的副职领导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聘期内享受有关待遇,聘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可续聘。
2、受聘的副职领导干部要由局党委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需要或明显不适应工作岗位需调整的,应按上述程序进行公开竞聘。
七、时间安排20xx年1月10日-2月末。
八、组织领导推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职位竞聘上岗,是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卫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九、有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公开竞聘副职领导干部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际步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
2、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禁借公开竞聘工作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要严肃查处。
用工聘用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响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提出的开展"春风行动"的号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的理念,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方针,坚持"企业用工为主,政府促进为辅"的原则,把服务企业招工作为一次中心工作,深抓不懈,形成全场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招工长效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为全市用工企业推介优秀人才,积极引导城镇下岗职工、城乡无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为本市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资源,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招工协调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用工任务。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
(一)组织领导
加强对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领导,总场成立农场服务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人社中心:建立全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库;确定总场、分场、生产队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设置企业用工信息发布栏,及时发布招工信息,搭建用工平台;配合市人社部门组织招聘会,做好招聘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完成分配的招工指标,制定招工指标分解落实方案或签订责任状,组织人员到企业面试,制定奖惩政策,完成招工任务。
2、农场工会:积极组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内企业再就业,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人树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以厂为家的观念;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农场妇联:发挥分场、大队、社区各级妇女组织作用,动员适龄妇女投身我市企业就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引导妇女职工树立以厂为家的思想,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农场团委: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开展对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动员共青团员为我市的工业企业发展作贡献,调动各级团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基层,广泛动员农村和城镇劳动力到市内工业企业就业,加强对全场无业青年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分场、大队、社区:要建立健全分场、大队、社区企业用工信息联络员,积极宣传市、场发布的招工信息,动员分场、大队、社区群众参加招聘会和其他用工活动,特别是动员、指导无业人员就业。
四、考评和奖惩
1、对各分场、大队、社区组织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把招工工作纳入分场、大队、社区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并加大考核权重,作为分场、大队、社区干部年终考核结账依据。
用工聘用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障交通安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年大、小春收割后全乡境内,实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成立由乡长邓德军任组长,副乡长蒋勇、副乡长陈中志、乡长助理何丽虹任副组长,乡纪委、环保、司法、综治、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挂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我乡全年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环保办,由罗永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管控人员,分片包干,全域巡查。
各挂村干部按照挂村职责对各村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各挂村组每天至少落实一名乡干部在村开展工作。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加强巡查,深入田间地块,严防死守,确保不见火、不见黑斑、不冒烟、不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不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
乡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巡查执法组,在全乡范围内不定时进行巡查执法。
乡工作组、各村禁烧工作组每天不分时段巡查。
三、强化宣传,狠抓落实。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悬挂禁烧标语10幅。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庭带动社会,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乡组织宣传车在全乡进行流动宣传,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天早、中、晚定时广播宣传。利用各种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技术到农户活动,各村支部书记、村长要组织召开动员会,与社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户发放宣传资料,并留存农户签字回执单。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和秸秆禁烧知晓率,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人心。
四、科学利用。
乡农技站要指导村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生产食用菌技术、生物发酵床技术,缓解禁烧压力。各村要协助百事康公司按照集中成片和就近林路原则科学设置堆放点,协助企业组织“秸秆换肥”,加快推进“秆—槽—肥”模式。
五、严格落实,逗硬奖惩。
禁烧工作纳入乡政府对村年终目标考核,并对各村单独拨付6000元工作补贴。对工作开展好、无火点、不冒烟的村给予6000元工作经费补贴。如果发现一处火点、冒烟或被县级以上单位通报、县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未成立领导小组、未按照要求入户宣传到位、未与社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如果工作经费不足扣减的扣减办公经费)。同时乡纪委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的,约谈村干部,并进行全乡通报。
对违法的主体农户由村两委按照村民自治的`方式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下罚款,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减该农户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农户交由派出所按照妨碍公务的有关规定进行训诫。
六、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此项工作各村要加强落实,相关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职。乡上成立由乡督查办负责的工作督查小组,对各村巡查人员的工作进行督查,形成每日督查记录。乡督查小组将根据督查情况每天下午,以短信方式通报领导、各村及挂村干部,每周形成书面通报。对有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乡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用工聘用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加强外用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劳务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总厂所属现用外用工单位,重点是生产建设和多种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外用工审批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履行总厂规定的“申请、审批、招录”的用工程序;
2、是否有未经审批私自用工情况;
3、用工人员基本情况备案是否及时准确。
(二)外用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按照总厂有关规定与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同签订台帐;
2、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否达到100%;
3、劳动合同内容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4、劳动合同是否履行鉴证程序;
5、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6、在劳动用工过程中,是否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
7、用工单位与具有劳务输出资质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手续是否齐全?
(三)持证上岗情况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证和上岗证;特种作业证是否按规定时间复审;
2、外用工是否持有上岗证。
(四)安全教育情况
1、用工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及详细记录;
2、用工单位是否与外用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安全生产合同是否载明外用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事项,是否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
4、是否有为外用工办理工伤保险事项。
(五)劳务费支付情况
1、劳务费结算是否按照总厂规定的“三级管理”审批程序执行,有无在审批外私自支付劳务费现象;
2、用人单位劳务费支付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
3、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时间结算劳务费,有无克扣、拖欠劳务费现象。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人力资源部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
四、检查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
用人单位要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X厂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本单位外用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总厂人力资源部。
(二)检查抽查阶段(8月16日至10月30日)
X厂人力资源部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未整改的,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用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季度考核,考核结果报X厂经营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实施。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在检查抽查阶段结束后,X厂人力资源部将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各单位外用工管理情况下发通报,对外用工管理问题较严重的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批评。
五、考核内容
(一)专项考核:按外用工专项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1、在劳动时间、薪酬待遇、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等方面未按X厂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每出现一个违规问题(1人次)视情节轻重,扣罚用工单位200—20xx元。
2、用工单位在使用外用工时,未经X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审批,私招乱雇的,每发现1人,扣罚用工单位1000元。
3、用工单位如多批人数少用工、或超出审批人数用工的,出现套取劳务费及劳务费超支等问题,按所发生违规劳务费数额的3-5倍处罚。
4、各用工单位在使用外用工时,不发布用工信息,未通过X厂人才劳动力市场进行洽谈招聘的,扣罚用工单位300—1000元。
5、对超出审批用工期限的劳务用工,不予结算劳务费并扣罚用工单位500—1000元。
6、所招聘的技工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和上岗证,外埠工必须持有就业证,否则发现1人,扣罚用工单位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