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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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2
一、评选范围
户口在岔头乡的农村居民家庭。
二、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廉洁奉公好。家庭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实践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家庭成员守廉、助廉、倡廉意识强,道德修养好。
(二)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积极进取,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岗位建功,岗位成长,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科技致富。
(三)家风文明,邻里和谐好。家庭男女平等,民主和谐,互敬互爱,尊老爱幼。家庭学习氛围浓厚,父母以身作则,争当合格家长,培养合格子女。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宽容礼让。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济困。
(四)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好。家庭成员弘扬科学精神,遵守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积极创建平安家庭,无黄、赌、毒、邪等现象发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规,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五)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勤俭节约、合理消费、讲究卫生、节约资源、爱护环境。家庭内外整洁,庭院绿化美化,积极参加环保活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评选名额
以村党支部为单位上报评选结果(评选结果报表附后),原则上10户(含10户)以下小组评选1户,10-30(含30户)户小组评选2户,30户以上小组评选3户。
四、评选时间
以合并村为单位开展动员评选活动,在2月28日之前将“五好文明家庭”名单报乡综治办。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驻村干部要指导好“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各村党支部要认真开好党员、组长、妇女组长会议,做好平安家庭创建之“五好文明家庭”的推荐、评选工作,以组为单位原则上按规定的评选名额进行评选,组评选结果报村,村支两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乡综治办。各村评选出来的“五好文明家庭”要进行公示(公示表附后),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受表彰家庭的先进性、代表性。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3
好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风尚,是传统美德的现代传承,是立身做人的行为条件,是社会和谐的人文基础。家风正,民风才淳,社会才清,作风才正。好家风对培养人才、净化风气、汇聚正能量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期衡山精神,以“家风”带“乡风”,以“家风”促“作风”,以“家风”树“新风”,着力形成“家家有家训、户户好家风”的良好氛围,营建修身自律、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切实推进平安店门建设、法治店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评选内容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载体开展“文明好家风”家庭评选。评选条件参考以下两个“基本标准”和七个“好家风”标准。
1、基本标准(所有参选家庭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1)爱国爱乡。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思想觉悟较高、精神面貌良好。
(2)遵纪守法。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关心集体、坚持正义、主持公道。
2、“好家风”标准(参选的家庭可以是一项或几项表现突出)
(1)“孝老爱亲”好家风。尊重长辈、关爱子女、兄弟团结、姐妹相亲、夫妻和睦、家庭温馨。
(2)“诚实守信”好家风。诚实待人、诚信处事、公道正派、讲究信誉、遵纪守法、公平竞争。
(3)“和谐邻里”好家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宽容相待、倡导新风、文明和谐。
(4)“助人为乐”好家风。热心公益、关心集体、扶贫帮困、乐善好施、待人热情、甘于奉献。
(5)“勤劳致富”好家风。热爱劳动、钻研业务、勤俭持业、守法经营、富而守仁、共同致富。
(6)“勤劳朴实”好家风。品行端正、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做人实在、懂得感恩、积德行善。
(7)“爱护环境”好家风。讲卫生、讲文明、庭院整洁、珍惜资源、爱护环境。
(8)“婆媳和谐”好家风。婆媳无矛盾,家庭内部和谐
3、实行“一票否决”制。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评为“好家风”家庭。
(1)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2)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的;
(3)有安全责任事故受处理的;
(4)有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现象的;
(5)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
(6)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情形的。
三、活动步骤
“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分走访推荐、评比表彰、展示交流三个阶段,评选活动自20xx年1月启动到4月结束。
1、走访推荐阶段
第一步(1月底前):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以及“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社区)负责,开展入户访家风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访家风、学家风、树家风,要在各村(社区)迅速掀起“什么是好家风”“良好家风如何形成”的大讨论及宣传教育。每个村(社区)要张贴一批浅显易懂朗朗上口的宣传标语。
第二步(2月底前):组织发动各村每户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优良家风,撰写家训家规、治家格言、家风故事等。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发现举荐“爱国、诚信、勤劳、孝敬、睦邻、感恩”的感人事迹,在每个村(社区)推送出一批可见可亲、可信可学的身边典型。
2、评比表彰阶段
争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村、乡(镇)、县三级选树、分级实施、梯度推进、逐级表彰,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第一步(3月底前):各村(社区)对照“好家风”家庭评选内容,通过开展民主推荐,经村(社区)党支部审核,在各村群众代表大会或党员组长会上讲述家训家规及家风故事(党员带头),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等途径,选树一批“好家风”家庭,每200人评选1户“好家风”家庭。
第二步(4月底前):各村(社区)可结合各自实际,在“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各村(社区)对产生的“好家风”家庭,结合新农村建设、平安村(社区)创建等相关活动予以表彰。镇党委在各村(社区)的评选推荐基础上,组织评选乡镇级“好家风”家庭,并推荐参加县级评选。
3、展示交流阶段
在“访”、“评”的同时,由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将各村评选出的优良家风、家训家规、家风故事在全镇、村(社区)宣传橱窗、文化广播站进行展示,通过举办文艺汇演等形式,组织群众议一议家训、说一说家风,通过晒家庭好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秀家庭美好梦想等形式,使“好家风”得以传承和弘扬。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是我镇综治委深入推进平安店门建设与法治店门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班负责评选活动全过程,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在全镇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文明好家风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成立全镇“文明家风”评选活动协调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杨伟武任组长,镇长李伟奇、党委副书记罗文和、周小东(常务),人大主席王金黄、政协主席刘轲,纪委书记李科、党委委员王琳、刘力、人大副主席覃海燕、镇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民政办、农技站、文化站、各村(社区)综治办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治办,由胡双兼任办公室主任。
2、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要从具体工作抓起,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讲求实效,要把“文明好家风”评选活动与文明村镇创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以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使文明好家风真正进入千家万户,进入广大干部群众的心里。
3、大力弘扬、全面推进。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活动推进的相关情况,认真总结提炼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作法、好经验、好典型,使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推进我镇平安店门建设、法治店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每周周五下班前,各村(社区)务必将每周工作推进情况报镇综治办办公室。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4
为推进韩山村高标准和文明示范村建设,增强村民的家园意识、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村民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倡导文明新风,共建人文家园,营造邻里礼让、积极向上的新型社区人际关系,争创文明家庭标兵,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韩山村决定开展20xx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文明家庭”创评标准
以“新五星文明家庭”为基础标准,即“勤劳节俭星”、“孝敬和睦星”、“诚信友善星”、“洁美环保星”、“书香文化星”五个星,各星级标准如下:
(一)勤劳节俭星
1.家庭成员勤劳致富,能吃苦耐劳,做到敬业、勤业、精业;
2.家庭生活中注重节粮、节水、节电、节约钱物等,不铺张浪费;
3.婚丧嫁娶等倡导节俭,不攀比,不大操大办;
4.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二)孝敬和睦星
1.孝敬父母长辈,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亲属;
2.家庭成员相互尊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3.邻里间和谐相处,守望相助,互谅互让、有困难能互助互爱;
4.无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现象发生。
(三)诚信友善星
1.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心做事,能热情帮助他人;
2.有诚信意识,讲信用,恪守承诺和约定;
3.在公共场所能讲文明、守公德,懂得谦恭礼让;
4.积极参加村、社区、单位组织开展的“邻里守望”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四)洁美环保星
1.房前屋后整洁畅通、住房干净明亮整洁,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
2.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
3.自发栽种花草树木,美化室内院落环境;
4.家庭成员间知晓低碳环保知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等各类环保活动,爱护生态环境,自觉节约资源能源。
(五)书香文化星
1.家庭成员爱好读书看报,家庭藏书人均50册以上;
2.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3.积极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4.积极倡导移风易俗,不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二、“文明家庭”评选方式
1.宣传动员。
印发、张贴“文明家庭”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2.家庭自评。
村民家庭按照“文明家庭”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社区申报参评。
3.议事会审议。
召开村民议事会,进行审议。
4.社区审定。
议事会将审议结果报社区,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
三、“文明家庭”创评时间
1.9月1日-9月30日:宣传发动阶段;
2.10月1日-11月10日:“新五星文明户”家庭评选、公示、挂牌阶段;
四、“文明家庭”评比方法
由村民推荐和村民自荐的形式,填写韩山村“新五星文明户”家庭申报表,产生若干户“文明家庭”。
注:本活动解释权归韩山村民委员会所有。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5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6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在市区文明办、妇联部门的指导下,经村党总支、村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村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暨“最美西郊家庭”推举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东台市文明办、东台市妇联《关于开展东台市“文明家庭”评选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全体村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凡在西郊村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积极履行村民义务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往届区、村两级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锋家庭和书香家庭都可推荐、自荐参评)。
(一)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二)名额分配:
各村民小组评选文明家庭数按该组常住家庭数的30%左右评选产生,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文明家庭”评选产生后,评选领导小组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产生的文明家庭中择优推举产生10户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最美西郊家庭”,“最美西郊家庭”拟推举10户,具体名额分配为原万许4户,原木港6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张玉来为组长;黄金中、解跃坤任副组长;邵冬萍、胡前宝、郭和健、王胜兴、曹艳霞、涂学根、仇源源、王年华、王友本、孟彩旺、邵广志、邵广和、李珍凤、郭永桐、王长艳、杨应增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郊村党群服务中心。
五、评选步骤: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11月底开始启动,要以寻找“文明家庭”和“最美西郊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村、基层单位组织群众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12月20日前,各村民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党员、村民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评议过程需要保留有照片或视频。)
(三)审核公示。20xx年12月30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村组宣传栏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不积极履行村民义务;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评选当选名单经评选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20xx年1月中旬对当选的“文明家庭”和“最美西郊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图片、文字在相关媒体及窗口宣传,将文明之风广为传播。
(五)择优上报。全村评议当选的所有家庭中,评选领导小组择优选出两至三个家庭,上报市、区文明办、妇联。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最美西郊家庭”和“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村两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召开各种形式的宣传、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最美西郊家庭”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最美西郊家庭”和“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和推举出的最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好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电子文档发评选领导小组邮箱XXXXXXXXX@qq.com;三是各村民小组在民主评议环节,需要报送照片或者视频资料。材料须经分管的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7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邵庄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邵庄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邵庄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xxx@163.com),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
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
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邵庄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邵庄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打造和建设我们文明和谐的怡苑小区,推进和积极参与忻州市利东居委会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本小区居民的文明素质,促进本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忻州市利东居委会,xx“怡苑”小区楼委会决定在本小区试点开展“文明楼院(单元)”、“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居民素质和小区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通过广泛开展争创“文明楼院(单元)”、“文明家庭”活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孕育文明新风,促进小区和谐发展,促进本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创建目标
每年创建2个文明楼院(单元),10个文明家庭。
三、创建标准
(一)文明单元标准
1、单元长要与所属单元居民常沟通,勤联系,准确把握所辖居民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理的调解邻悝纠纷。
2、及时宣传有关的国家政策以及楼委会的相关规定公约,及时督促和收交楼委会规定的各相关费用,对单元内的公用设施要经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置和报告楼委会。
3、要做好本单元内的公共环境卫生的清理和保持工作,卫生值日制度要健全,楼道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垃圾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阳台无乱搭乱挂现象,单元居民没有向外高空抛物和向小区公共区域随意倾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4、单元居民要积极响应和参与楼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活动。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小区的文明建设活动。
5、居住人员要遵纪守法,不得搞封建迷信和传销等活动,不得传看淫移物品和在小区内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更不得有任何刑事案件的发生。
7、居民要自觉养成热爱集体,热心公益,尊老爱幼,扶贫帮困,文明礼貌,讲究卫生的良好习贯,更要努力家庭和睦,夫妻恩爱,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谐共处、共同进步的良好风气。
(二)文明家庭标准
1、爱党爱国爱小区,家庭成员要勤俭自强,乐于奉献。积极向楼委会献计献策并主动参与小区内的公益劳动和公益活动。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赌博,不传看淫秽物品,不搞封建迷信和不练flg,不参与不建康的社会活动。
3、自觉遵守《化机厂怡苑小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文明公约》,说话办事举止文明,服从楼委会的管理、自觉及时交纳水、暖、电、卫等各种费用。
4、自觉抵制不良倾向,讲正气,树新风。自觉搞好邻悝关系,遇事相让,有事相帮。
5、居民住户要家庭和睦,夫妻恩爱,敬老爱幼,共同进步。、同时还要勤学上进,爱岗敬业,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和现象。
6、讲究卫生,家庭整洁、合理美化居室环境,自觉培养和搞高良好的生活情趣。
7、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设施,各种车辆要自觉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在小区的楼道和公共区域堆放自已的杂物。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1日-15日)。
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宣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xxxx”荣辱观。在全社区形成文明光荣,不文明可耻的`良好氛围,以此促进社区环境卫生状况的改善和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社区居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创建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
(二)组织实施(7月15日-12月31日)。
各社区组织动员参与创建活动的小区、楼院和广大居民家庭,按照文明创建标准,积极进行创建活动。
(三)评选表彰(20xx年1月20日)。
年底每个单元向本次活动领导组(主要由利东居委会和化机厂主要负责同志及“怡苑”小区楼委会成员共同组成)推荐至少2个文明楼院、10个文明家庭参加本次活动领导组组织的评选,依据创建标准,通过严格的检查评选,从中选出2个文明楼院,10个文明家庭,进行命名表彰(制做文明牌匾,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推动本小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9
为推进韩山村高标准和文明示范村建设,增强村民的家园意识、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村民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倡导文明新风,共建人文家园,营造邻里礼让、积极向上的新型社区人际关系,争创文明家庭标兵,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韩山村决定开展20xx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文明家庭”创评标准
以“新五星文明家庭”为基础标准,即“勤劳节俭星”、“孝敬和睦星”、“诚信友善星”、“洁美环保星”、“书香文化星”五个星,各星级标准如下:
(一)勤劳节俭星
1.家庭成员勤劳致富,能吃苦耐劳,做到敬业、勤业、精业;
2.家庭生活中注重节粮、节水、节电、节约钱物等,不铺张浪费;
3.婚丧嫁娶等倡导节俭,不攀比,不大操大办;
4.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二)孝敬和睦星
1.孝敬父母长辈,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亲属;
2.家庭成员相互尊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3.邻里间和谐相处,守望相助,互谅互让、有困难能互助互爱;
4.无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现象发生。
(三)诚信友善星
1.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心做事,能热情帮助他人;
2.有诚信意识,讲信用,恪守承诺和约定;
3.在公共场所能讲文明、守公德,懂得谦恭礼让;
4.积极参加村、社区、单位组织开展的`“邻里守望”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四)洁美环保星
1.房前屋后整洁畅通、住房干净明亮整洁,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
2.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
3.自发栽种花草树木,美化室内院落环境;
4.家庭成员间知晓低碳环保知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等各类环保活动,爱护生态环境,自觉节约资源能源。
(五)书香文化星
1.家庭成员爱好读书看报,家庭藏书人均50册以上;
2.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3.积极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4.积极倡导移风易俗,不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二、“文明家庭”评选方式
1.宣传动员。
印发、张贴“文明家庭”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2.家庭自评。
村民家庭按照“文明家庭”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社区申报参评。
3.议事会审议。
召开村民议事会,进行审议。
4.社区审定。
议事会将审议结果报社区,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
三、“文明家庭”创评时间
1.9月1日-9月30日:宣传发动阶段;
2.10月1日-11月10日:“新五星文明户”家庭评选、公示、挂牌阶段;
四、“文明家庭”评比方法
由村民推荐和村民自荐的形式,填写韩山村“新五星文明户”家庭申报表,产生若干户“文明家庭”。
注:本活动解释权归韩山村民委员会所有。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广大家庭及家庭成员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我社区决定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主旨
时间:20xx年5月7日
通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弘扬互敬互爱尊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树立文明家风,建设和谐家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发掘和宣传“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典型事例,推动家庭和睦,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使每个家庭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互敬互爱,且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以科学理念教育晚辈,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区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怀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科学教子。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能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4、爱岗敬业,有理想,有追求,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积极关心和支持社区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三)五好文明家庭
1、爱国守法,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家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民守则村规民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助人为乐。
2、学习进取,爱国敬业好。刻苦学习,成绩显著,努力工作,钻研业务,明礼诚信,勤奋致富,对社区和社会贡献突出。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尊敬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团结。
4、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崇尚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模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优教。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科学安排家庭生活,勤俭持家有,合理消费;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三、评选办法
方式:提名投票,由居民互相提名,最后由居民不计名投标票,社区唱票。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各一名,由村民评定后推送至社区。
奖励设置“好婆婆“好媳妇”各一名。“五好文明家庭”一户。
四、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创建和推荐相结合,将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和优秀家庭典型宣传贯穿活动始终,激励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充分利用宣传栏发放评选材料召开会议等手段,大力宣传“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的意义,宣传推荐的先进妇女典型,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居民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要切实遵循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精心组织安排,通过选拔,认真遴选,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大的人选推荐上来,听取各方意见,保证被推荐人事迹的真实性及公认度。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11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文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中心文明办: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
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③负责筹备“文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12
一、评选范围
户口在岔头乡的农村居民家庭。
二、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廉洁奉公好。家庭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实践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家庭成员守廉、助廉、倡廉意识强,道德修养好。
(二)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积极进取,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岗位建功,岗位成长,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科技致富。
(三)家风文明,邻里和谐好。家庭男女平等,民主和谐,互敬互爱,尊老爱幼。家庭学习氛围浓厚,父母以身作则,争当合格家长,培养合格子女。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宽容礼让。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助人,扶贫济困。
(四)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好。家庭成员弘扬科学精神,遵守村规民约,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积极创建平安家庭,无黄、赌、毒、邪等现象发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规,做到优生、优育、优教。
(五)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勤俭节约、合理消费、讲究卫生、节约资源、爱护环境。家庭内外整洁,庭院绿化美化,积极参加环保活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评选名额
以村党支部为单位上报评选结果(评选结果报表附后),原则上10户(含10户)以下小组评选1户,10-30(含30户)户小组评选2户,30户以上小组评选3户。
四、评选时间
以合并村为单位开展动员评选活动,在2月28日之前将“五好文明家庭”名单报乡综治办。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驻村干部要指导好“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各村党支部要认真开好党员、组长、妇女组长会议,做好平安家庭创建之“五好文明家庭”的推荐、评选工作,以组为单位原则上按规定的评选名额进行评选,组评选结果报村,村支两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乡综治办。各村评选出来的“五好文明家庭”要进行公示(公示表附后),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受表彰家庭的先进性、代表性。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13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新港镇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我村生产生活的农村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与评选活动。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附后)。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各村(居)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方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审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新港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20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广大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标准开展自评,然后将审批表报到村民小组。
第二步,群众评议(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村两委审核(20xx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由村两委审核把关,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授星挂牌(20xx年5月1日至5月15日)。镇审核评议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一律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总结表彰(20xx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十星级户”在县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授予“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村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文明家庭评选方案 篇14
安乐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镇广大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村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化解干部群众矛盾、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使评选活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我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镇各村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安乐镇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参照县级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以“十好”为具体标准,具体为: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和睦好、环境卫生好、科技兴农好、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好、艰苦奋斗好、生产生活好、移风易俗好。
三、评选方案和审批程序
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初评情况进行逐户审核后,填写“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审批通过的逐户建立档案。最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四、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标志。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
对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质奖励,把创建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