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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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篇1
夏季是学生溺水死亡的高发期。为防止产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教基一司函【20xx】21号文,现就进一步加强刘庄辖区内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安全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性命关天,生命高于一切。各校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学校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并采取有用步伐,严防此类事故产生。
二、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强化教育,进一步夯实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基础工作。
各学校要立即行动,充分继续落实如下活动,即上好一堂安全课,开好一次安全教育专题会,要求学生写一篇安全内容的作文,致学生家长一封,开展一次安全专项家访,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在学校悬挂安全标语,开展一次安全演练。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溺水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意识。各校要在放暑假前,通过班会、校会等形式向学生再进行一次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办法、无救护职员的水域游玩或游泳,在池塘等水域边洗手、洗衣、洗菜时要特别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产生。各校均要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取回由学生家长签名的回执,学校存档。
四、严密防范,进一步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各校对辖区内所有的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要求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暑期各校要协同村委会要聘请一些义务监管员在关键水域和时段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五、各方联动,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
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且易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时段。因此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建立学校、行政村与家庭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管理网络,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各学校暑假开始立即组织教师逐户进行家访,做到每生必到,一户不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上放学路上及节假日、考试等脱离学校和教师监管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六、加强督查,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校负责人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落实,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层层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机制。中心校将在期末结合安全工作检查对防溺水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坚决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快速反应,进一步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产生学生溺水事故,各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放置职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营救,处理善后事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敷陈政府、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举行严肃查处。
八、严格责任,进一步抓好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以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为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对宣传教育不到位,或没有安装警示标志,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篇2
防城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我区防溺水防控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全区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司其责”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区防溺水工作日常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是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水域隐患排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设立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牌,落实管理职责;
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全面排查,要在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并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
三是督促学校与村(社区)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期间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四是督促各村(社区)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开放活动室、图书室,为少年儿童提供活动场地;五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生产队)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二)区委宣传部: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及平台刊播(载)学生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资料,营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氛围。
(三)区综治办: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综治办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区教育局:一是加强学校摸底排查,对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和经常活动区域进行摸底,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域、地段要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二是提高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意识,通过全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预防溺水专题课程,督促指导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监护对象)的监护责任;三是加强假期、双休日、节日前的安全教育。
(五)区水利局:一是加强对水库、河道、砂石采集点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对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管理人员加强巡查;二是定期到各乡镇(街道),重点对河道、山塘、水库、水电站等设立警示牌、张贴禁止游泳通告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各采砂场业主在河道采砂范围内增设警示牌,
重点地段设立警戒线;三是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六)区气象局:一是通过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大喇叭平台发布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知识,提高公众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警预报,在气象信息和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时,开展气象、水文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对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宣传。
(七)区住建局:加强建设工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八)区国土分局:加强矿坑管理,督促协助有关乡镇(街道)对现有的矿坑地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确保管辖范围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九)区旅游局: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特别加强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管理及隐患排查;二是督促旅游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隔离防护和安全宣传栏,配备救援器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十)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和水上个体运输船的管理,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志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防溺水措施,提高施工现场人员及水上个体运输户的防溺水意识。
(十一)区安监局:加强对本单位直接监管企业涉水危险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在涉水隐患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十二)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一是配合水利等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并对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设置明显标识的警示标志,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教育;二是加强对辖区水域的日常巡防,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三是调查溺水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区卫计局:一是建立健全溺水应急救援处置机制、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二是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智慧救援知识,帮助学校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十四)区民政局:一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和监管,配合教育、卫计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区妇联: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作用,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开展宣传教育。
(十六)团区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由区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溺水工作职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增强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三)区政府建立主体责任工作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全区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防溺水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漏查、失察、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县教育局、中心校安全工作要求和部署,为防止学生溺水、或万一学生溺水,做到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保障全校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突发溺水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本校各班级的班主任
二、处理防溺水事故发生的办法:
1、各班班主任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其中必须包括防溺水的内容。(不到江河、水库游泳等内容)。班主任有记录。
2、发生溺水事件,第一发现的人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抢救溺水者,争取时间,避免伤亡。
②迅速拨打120就近进行急救。
③迅速报告校长及领导小组成员配合抢救,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校长和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现场后立即抢救溺水者或配合医生进行抢救。以领导小组排名为序,当前者不在岗位或公务外出时,后者自动负责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到场的所有人员在尽力抢救溺水者的同时,另分工如下,副校长负责联系就近医院,争取最短时间抢救,避免溺水者伤亡。负责稳定家长情绪;校长与班主任负责调查事件起因、经过;科任老师负责疏散闲杂人员,保护现场;校长同时负责报告上级教育部门;负责做好记录。
五、在溺水事件发生后,第一个发现者为预案的首位责任人,首位责任人应以学生的生命安全为重,尽一切力量营救或抢救溺水者,要充分利用身边的营救工具、通讯工具等尽快做好营救、抢救和报告工作。如遇视而不见、拖延时间、知情不报等一律视为失职,学校将视失职情节追究责任,根据后果不同程度,给予各种级别的处分。
六、首位负责人在抢救工作完毕后应如实将事件的经过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做好记录,以便备用。
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溺水教育管理,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学生的生命安全,现根据《江油市教育体育局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江教体发xxx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我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组织全体师生深入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和《江油市教育体育局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市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和“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有效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促进江油教育事业平安、和谐发展。
2、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学校责任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尽力减少非学校责任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
每年5月至10月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溺水成为学生伤亡事故的高发类型,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是学校汛期安全事故的主要祸首,给家庭带来了重大损失,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通过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提高认识,从践行科学发展观,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的大局出发,狠抓防溺水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实一名校级领导专抓此项工作,要认真分析本单位防溺水教育管理的`现状以及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特点,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汛防溺水常识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
1、强化教育,注重实效
1)、在5月14日上午8:25分在学校操场升旗仪式上,召开一场以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教育为内容的师生动员大会,学校校长、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并作强调讲话,学生代表作表态性发言。
2)、5月、9月各班级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发动学生收集学生溺水死亡典型事例,重点在情感上对学生进行触动,加强对溺水事故的认识。
3)、5月至9月学校行课期间,持续开展以预防学生溺水为主题的学生演讲活动,利用升旗仪式等时间,采取班级轮流制,每周安排一位学生作简短演讲,提高学生参与率。
4)、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黑板报、手抄报或学生征文比赛活动。在学校校门、操场等显著位臵张贴、悬挂一幅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标语。
5)、向学生发放一张预防学生溺水的宣传单。全面开展“四不一会”教育,教育学生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水渠等戏水玩耍,学会正确的自救、互救方法。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预防溺水教育活动。要健全制度,坚持堵疏结合,让预防溺水事故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
2、发挥好安全教育课堂作用。
教导处在5月至9月学校行课期间,安排生命与安全任课教师每月每班开展至少1课时的预防学生溺水课堂教学活动,任课教师课前要有详细的教案,课后要布臵学生作业和对作业进行批改。并纳入教师“六认真”教学检查工作。
3、把握好重点教育宣传对象。
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充分调动班主任等力量,对这部分学生逐一开展一对一的思想沟通教育活动,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坚持普遍教育和重点教育相结合。
(二)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在行课期间安排专人对校园及校园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详细的排查,在校内的下水道、净化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臵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切实消除校内安全隐患。建立教师巡查制度,定期对河坝、池塘进行巡逻,同时将本施教区内的危险地段、河段及时告知学生及学生家长。要加强与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设臵警示标志,落实管理职责,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建筑施工取土水坑责任人等落实好预防溺水的相关措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
(三)严格管理,严明纪律
学校加强重点时段的管理,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午间监管,健全和强化午间教师值班巡查制度,不让学生私自外出;门卫和住校生管理员要加强住校生的管理,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严格执行请、销假登记制度,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严明纪律,不准学生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学生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学生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准学生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水渠等戏水玩耍。
(四)家校联防,确保平安
学校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充分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家长切实加强监管,做到家校齐抓共管,联防联动。
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承诺书,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签订好后学生(家长、监护人)一份,学校保留一份存档,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承诺书的签订率要达到100%。
(五)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学校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到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生活教师及门卫等有关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有任务要求,有考核手段,与教职工年终绩效等挂钩。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对预防溺水工作学校高度重视,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并于在5月10日书面形式报市教体局学校安全管理股。
2、收集资料,规范档案
加强预防溺水安全工作的资料收集与管理,由校安全小组卢元信同志负责收集、整理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种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妥善保存。
3、加强过程管理,严格奖惩
积极配合教体局机关责任人深入学校对防溺水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和缺陷进行及时补救。对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不按规定开展活动或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和程序报告,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学校对预防学生溺水活动开展情况将及时认真总结,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教体局。
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篇5
每年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全国各地每年都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故,触目惊心,特别珠三角地区,每年学生溺水事故呈上升趋势。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措施,避免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是我校本学期安全工作的重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保证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一、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目标
今年我校以溺水事故为零为目标,以学校周边林西河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动员社会、家长共同关注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以往我校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主要利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广播室等加强预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
2、加强教育。主要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年级会议等形式进行防止溺水方面的教育。
3、加强巡查。主要安全人员在中午和下午放学期对学校周边的林西河等地方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三、今年防止学生溺水工作的具体措施
1、成立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卢汉生
副组长:梁镜波 何秀萍
办公室负责人:陈星波
成员:苏少欢 林志锋 钟锦结 周瑞琼 麦幸华
2、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家长、班主任、科任教师的责任。
3、加强与居村、辖区派出所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督促班主任、科任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共同做好学生校外防溺水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方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防范的工作机制。
4、学校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使全体师生人人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人人为预防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献计献策。
5、校园悬挂预防溺水专项整治活动的横幅标语。
6、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让学生讲述我们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学生自己来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
7、利用升旗仪式和年级大会进行溺水安全教育。
8、邀请安全法制校长到学校进行宣传教育。
9、出一期防止溺水的黑板报、宣传橱窗,向学生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
10、学校向家长发出《告全体学生家长书》,告知学生家长在防止孩子溺水问题上应负的监护责任,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利用家长会对家长进行相关知道教育。
11、加强学生出入管理,对缺席请假的学生进行跟踪,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12、加强学校周边水域巡查制度的落实,同时调动社会和学生的力量,同时参与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13、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电话上报。
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篇6
防城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我区防溺水防控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全区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司其责”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区防溺水工作日常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是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水域隐患排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设立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牌,落实管理职责;
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全面排查,要在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并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
三是督促学校与村(社区)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期间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四是督促各村(社区)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开放活动室、图书室,为少年儿童提供活动场地;五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生产队)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二)区委宣传部: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及平台刊播(载)学生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资料,营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氛围。
(三)区综治办: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综治办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区教育局:一是加强学校摸底排查,对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和经常活动区域进行摸底,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域、地段要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二是提高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意识,通过全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预防溺水专题课程,督促指导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监护对象)的监护责任;三是加强假期、双休日、节日前的安全教育。
(五)区水利局:一是加强对水库、河道、砂石采集点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对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管理人员加强巡查;二是定期到各乡镇(街道),重点对河道、山塘、水库、水电站等设立警示牌、张贴禁止游泳通告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各采砂场业主在河道采砂范围内增设警示牌,
重点地段设立警戒线;三是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六)区气象局:一是通过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大喇叭平台发布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知识,提高公众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警预报,在气象信息和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时,开展气象、水文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对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宣传。
(七)区住建局:加强建设工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八)区国土分局:加强矿坑管理,督促协助有关乡镇(街道)对现有的矿坑地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确保管辖范围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九)区旅游局: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特别加强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管理及隐患排查;二是督促旅游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隔离防护和安全宣传栏,配备救援器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十)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和水上个体运输船的管理,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志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防溺水措施,提高施工现场人员及水上个体运输户的防溺水意识。
(十一)区安监局:加强对本单位直接监管企业涉水危险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在涉水隐患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十二)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一是配合水利等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并对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设置明显标识的警示标志,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教育;二是加强对辖区水域的日常巡防,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三是调查溺水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区卫计局:一是建立健全溺水应急救援处置机制、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二是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智慧救援知识,帮助学校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十四)区民政局:一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和监管,配合教育、卫计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区妇联: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作用,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开展宣传教育。
(十六)团区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由区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溺水工作职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增强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三)区政府建立主体责任工作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全区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防溺水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漏查、失察、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篇7
夏季来临,天气渐热,五一假期将至,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
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各校要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中小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精神和区教育局转发的《马尾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把全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各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专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杜绝因学校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的溺水死亡责任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教育,注重实效。
各校要结合校情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上一堂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报告、知识问答、承诺书、倡议书、每天五分钟安全教育、给学生及家长发一条预防溺水温馨提示函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幼儿)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监管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自救方法和施救方法,尤其要教育他们,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学校要特别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校要对照附件3:《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和附件4《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重点做好防溺水相关工作。
(二)开展“三进”活动,增强责任意识
1、广泛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进学校活动,着重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区教育局机关干部由局领导带队,到所挂钩的乡镇、社区(乡村)和学校对照《马尾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和《马尾区学校防溺水工作进社区、乡村联系表》(附件4)的内容开展防溺水安全工作督查并通报。
2、广泛开展学校进所在社区(乡村)活动,着重联系、推动四个方面工作。各学校领导要到所服务的社区(乡村)开展走访活动,着重联系和推动社区配合落实以下工作:
(1)社区内公共活动设施,特别是图书馆(室)、体育场所等免费向学生开放,使学生节假日、暑期有安全、健康的活动去处;
(2)社区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夏令营活动,吸引学生参加;
(3)社区内山塘、水库、河浦、江海、公园、游泳池等水域场所树立警示标志,同时加强管理人员值班巡逻等工作,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嬉戏;
(4)社区组织加强宣传教育,把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进一步做到家里。
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篇8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校防溺水工作安排,为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主题及目标
通过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完善学校防溺水教育的各项制度,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三、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活动内容及措施
1、举行一次国旗下主题教育讲话,强调“六不”规定:
①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②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③不在无监护人和教师看护的情况下游泳。
④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⑤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⑥不到危险水域边玩耍和捕捉鱼虾。
2、利用主题班会向学生进行防溺水知识宣传。
3、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4、出一期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
5、开展一次排查安全隐患活动,摸清我校区附近的危险水域。在多次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禁止性标识,
6、通过微信平台,校讯通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7、各班设立校外义务监管员,广泛搜集学生校外活动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家长或老师进行教育。
8、各班摸排游泳嬉水学生并造册上报,并对有关学生进行重点教育。同时用电话与家长沟通,要求家长严管孩子私自下水游泳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
9、节假日安排教师到江边、水塘边及学生经常玩耍的地方巡查,发现并排除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10、同时注意防雷电、防暴雨、洪水等教育。
11、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演练活动。
12、对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
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篇9
夏季是学生溺水死亡的高发期。为防止产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教基一司函【20xx】21号文,现就进一步加强刘庄辖区内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安全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性命关天,生命高于一切。各校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学校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并采取有用步伐,严防此类事故产生。
二、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强化教育,进一步夯实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基础工作。
各学校要立即行动,充分继续落实如下活动,即上好一堂安全课,开好一次安全教育专题会,要求学生写一篇安全内容的作文,致学生家长一封,开展一次安全专项家访,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在学校悬挂安全标语,开展一次安全演练。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溺水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意识。各校要在放暑假前,通过班会、校会等形式向学生再进行一次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办法、无救护职员的水域游玩或游泳,在池塘等水域边洗手、洗衣、洗菜时要特别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产生。各校均要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取回由学生家长签名的回执,学校存档。
四、严密防范,进一步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各校对辖区内所有的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要求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暑期各校要协同村委会要聘请一些义务监管员在关键水域和时段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五、各方联动,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
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且易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时段。因此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建立学校、行政村与家庭齐抓共管的安全教育管理网络,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各学校暑假开始立即组织教师逐户进行家访,做到每生必到,一户不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上放学路上及节假日、考试等脱离学校和教师监管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六、加强督查,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校负责人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落实,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层层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机制。中心校将在期末结合安全工作检查对防溺水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坚决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快速反应,进一步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产生学生溺水事故,各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放置职员立即赶赴现场,实施营救,处理善后事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敷陈政府、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举行严肃查处。
八、严格责任,进一步抓好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以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为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对宣传教育不到位,或没有安装警示标志,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防城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我区防溺水防控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全区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司其责”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区防溺水工作日常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是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水域隐患排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设立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牌,落实管理职责;
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全面排查,要在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并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
三是督促学校与村(社区)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期间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四是督促各村(社区)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开放活动室、图书室,为少年儿童提供活动场地;五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生产队)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二)区委宣传部: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及平台刊播(载)学生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资料,营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氛围。
(三)区综治办: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综治办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区教育局:一是加强学校摸底排查,对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和经常活动区域进行摸底,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域、地段要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二是提高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意识,通过全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预防溺水专题课程,督促指导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监护对象)的监护责任;三是加强假期、双休日、节日前的安全教育。
(五)区水利局:一是加强对水库、河道、砂石采集点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对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管理人员加强巡查;二是定期到各乡镇(街道),重点对河道、山塘、水库、水电站等设立警示牌、张贴禁止游泳通告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各采砂场业主在河道采砂范围内增设警示牌,
重点地段设立警戒线;三是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六)区气象局:一是通过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大喇叭平台发布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知识,提高公众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警预报,在气象信息和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时,开展气象、水文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对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宣传。
(七)区住建局:加强建设工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八)区国土分局:加强矿坑管理,督促协助有关乡镇(街道)对现有的矿坑地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确保管辖范围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九)区旅游局: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特别加强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管理及隐患排查;二是督促旅游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隔离防护和安全宣传栏,配备救援器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十)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和水上个体运输船的管理,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志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防溺水措施,提高施工现场人员及水上个体运输户的防溺水意识。
(十一)区安监局:加强对本单位直接监管企业涉水危险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在涉水隐患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十二)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一是配合水利等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并对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设置明显标识的警示标志,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教育;二是加强对辖区水域的日常巡防,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三是调查溺水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区卫计局:一是建立健全溺水应急救援处置机制、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二是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智慧救援知识,帮助学校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十四)区民政局:一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和监管,配合教育、卫计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区妇联: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作用,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开展宣传教育。
(十六)团区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由区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溺水工作职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增强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三)区政府建立主体责任工作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全区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防溺水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漏查、失察、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