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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之星四个季度方案

2025/02/01方案大全

爱习作提供的创业之星四个季度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创业之星四个季度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创业意识,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创业促进发展,总结和宣传近年来的全民创业成果,形成成功创业示范效应,特举办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此次活动,宣传、表彰一批创业典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全县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业热潮,为安义崛起建功立业。

二、活动时间

推荐受理时间:20xx年8月1日-20xx年9月1日

初审及制作专题宣传时间:20xx年9月1日-20xx年10月1日

公众投票时间: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日

评审时间: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活动颁奖时间:二00九年全县重大节日庆典

三、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专家评审、相关部门会审和社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个人及其所在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获评创业之星。

四、评选标准

1、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

2、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所在企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注重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并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

4、企业创业时间二年以上(业绩特别突出的,创业时间可放宽到一年);

5、关爱员工,切实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安置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

五、活动方式

(一)奖励办法

对获得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的个人及其所在企业给予以下几种方式的奖励:

1、对获得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称号的个人或所在企业,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颁发荣誉证书、牌匾,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获得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所在企业,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建立金融“绿色通道”;

3、对获得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称号的个人,其子女参军、入学给予优先;

4、对获得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称号的个人,优先推荐市、县人大代表或市、县政协委员;

5、对获得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称号的个人,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将创业事迹编写成书,制作光盘,并写入县志永载史册。

入围创业先锋的个人或所在企业,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颁发安义县“创业先锋”荣誉证书、牌匾,并给予相应奖励。

(二)推荐

1、推荐单位:各乡镇场,各异地商会,各行业协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招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

2、推荐名额:各乡镇场、各异地商会、各行业协会,各推荐10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招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各推荐5-10名。

3、推荐条件:“创业之星”,是指经营状况良好、有发展潜力、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良好的创业示范效应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创业者。

4、推荐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创业者均可由所在地推荐报名。

各参评创业者按照推荐材料要求将推荐资料上报至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5、推荐材料要求

(1)县內创业

A、《首届“创业之星”推荐表》(见附件),参评创业者到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领取推荐表。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D、推荐首届“创业之星”的企业如实提供20xx年度及20xx年1—10月份的会计报表;

E、参评个人及其所在企业的各种奖励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等反映企业及个人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社会公益方面的证明材料。

(2)县外创业

A、《首届“创业之星”推荐表》(见附件),参评创业者到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领取推荐表。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参评个人及其所在企业的各种奖励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等反映企业及个人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社会公益方面的证明材料。

6、报名咨询电话

推荐报名期间,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拟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参评个人可以直接通过热线电话咨询推荐相关事宜。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九点至下午五点

(三)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评选

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具体评选流程如下:

1、初评

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参评者的推荐资料,并组织财税、金融、工商、安监、质监、行业协会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专家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并依据评选标准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的信用信息,对照各参评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评,在初评过程中,选出40名首届“创业之星”入围人选。初评时间:20xx年9月1日-20xx年10月1日

2、社会公众监督与投票

将初评产生的40名入围人物的基本情况介绍和创业事迹等信息在安义县电视台上公布,请广大市民朋友在消息播出后,一个月内通过短信投票。同时,也可登陆安义政府网进行投票。

投票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社会投票截止后,由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汇总。

3、复评

评审组根据社会投票统计汇总结果,根据评选标准,复评出25名拟获选首届“创业之星”的个人。

4、现场考察

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审组成员对拟获选创业之星所在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良信用记录或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刻取消其参评资格。

5、终评

评审组根据复评结果和现场考察结果,经报安义县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批复同意后最终确定20名获选创业之星名单。

评审时间: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6、公示

将最终评审结果在安义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创业之星四个季度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在全市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更加深入地推进我市返乡创业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选树一批有创新创业带动和示范性的先进人物。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拟评选出六安市第五届“创业之星”20名。

二、评选条件

1.参评企业或实体须在六安市注册登记,参评候选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体主要负责人;参评企业或实体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不作评选条件要求);参评企业或实体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初中或高中未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达10人以上;参评企业或实体稳定经营1年以上5年以下(起算时间为20xx年7月1日)。

2.参评企业或实体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业经历有代表性,在自主创业者中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公认,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参评企业或实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社会保险不作评选条件要求),无拖欠工资现象。

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存在以下事项和行为的候选人采取一票否决:存在有偷、逃、骗、抗税或逃废银行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良记录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社会治安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已在前四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中获得“六安创业之星”称号的,不得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报名推荐、评审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印发《六安市第五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并在皖西日报、交通广播、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对六安市第五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发动。

(二)报名推荐(20xx年10月1日-11月30日)。各县、区及市开发区推荐不少于5名“创业之星”候选人;各主办单位亦可向组委会推荐;同时组委会接受个人自荐。报名推荐时间20xx年11月30日17时截止。

(三)评审公示(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依据评选条件,对所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推荐要求的候选人选提交活动组委会;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取消其参选资格。活动组委会拟从推荐人选中初评遴选出20名“创业之星”正式候选人,在皖西日报、交通广播、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2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时间另行通知)。举行仪式颁奖,颁发第五届“六安创业之星”荣誉奖牌并给予1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优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优先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选聘为创业培训后续服务专家志愿团成员,优先推荐为“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章”、“六安市巾帼建功标兵”和“六安市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经本人申请,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扩大宣传。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及市开发区、示范园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积极宣传发动,广泛征集,扩大活动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

(二)客观公正,积极推荐。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推荐的候选人需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民主监督。

(三)严格把关,规范运作。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及市开发区、示范园区要按照方案规定的评选条件、时间、人数和要求进行推荐,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必要时要进行实地调研考察,确保信息真实。

创业之星四个季度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1166”工作部署,奋力追赶苏浙、挺进百强,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技工大省建设”总体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城乡劳动者在转变就业观念、开拓创业之路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以及立足本职、刻苦钻研、技艺超群、甘于奉献,为广德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充分展示广德县创业者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时代风采,引导全县劳动者树立自谋职业、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就业观,激励我县更多劳动者走上创业之路,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精益求精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广德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坚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活动工作领导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有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详见附件1)。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创业之星】我县农民进城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回乡创业个人和团体、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各类城乡创业人员。

【广德工匠】面向全县各行业,围绕主导产业、传统制造业、非物质文化传统工艺及其他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劳动者。

(二)评选条件

【创业之星】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企业在当地有较好的业绩和声誉,社会反映较好;

2、创办的实体要在我县注册登记5年以内(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3、经营状况好,市场前景广,发展较快,具有较高成长性和创业示范效应;

4、社会责任意识强,热心公益事业,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带动各类城乡人员进行自主创业;

5、创业实体用工行为规范,近年内未发生重大劳动争议、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出现重大问题。

【广德工匠】

县内各类企业单位中,热爱祖国,遵守法纪,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且在一线岗位上从事生产、技术、研发、工艺品创作等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评选。

1、县级以上技术能手、技能大奖、技术标兵获得者,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县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

3、职业技能处于全县较高水平,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在企业技术改造、吸收引进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4、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创造了被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在全县同行业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5、在传统行业、传统手工业等领域,具有出色的传承技艺,并在广德县具有相当影响力;

6、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名师带徒”等活动,善于向青年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四、评选活动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于20xx年5月20日至9月30日进行。分为启动实施、推荐申报、评审审定、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一)启动实施(20xx年5月20日—6月20日)

制定并印发《广德县首届“创业之星”和“广德工匠”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启动评选活动。同时,在县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发布活动信息。

(二)推荐申报(20xx年6月21日—7月20日)

推荐申报期间,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在乡镇、县开发区、县直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乡镇、县开发区、县直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经初审筛选后,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汇总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创业之星”联系人:张光智,联系电话:6028688;“广德工匠”联系人:王维静,联系电话:6021092。

(三)评审审定(20xx年7月21日—9月20日)

1、成立由各成员单位代表组成的评审组,负责此次活动初选工作。

2、评审组在对推荐人选认真核查的基础上,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按照评选条件,择优筛选出“创业之星”和“广德工匠”各20名提名人选报领导组评审。

3、领导组综合各方面条件对提名人选进行审定,确定首届“创业之星”和“广德工匠”获奖人选,并在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

本次评选活动分别设置“创业之星”“广德工匠”奖各10名,提名奖各10名。以县委、县政府文件进行表彰,颁发广德县“创业之星”“广德工匠”荣誉证书,并给予每名获奖者10000元奖励,提名奖获得者每名给予20xx元奖励。活动领导组将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基层一线,对荣誉获得者的先进事迹进行深度挖掘,并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选活动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县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真正把各行各业创业意识强、技能高超、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找出来、树起来、传下去。

(二)确保工作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中选精”的原则,确保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和评选程序的规范性。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把评价审核关,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创业之星”、“广德工匠”评选活动,扩大活动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

(四)强化结果运用。将本次获奖人员作为县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先推荐对象,代表我县参加更高水平的评选,并将此次评选结果作为弘扬我县创新创业、爱岗敬业精神的有力抓手,不断激励广大市民树立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思想观念,为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造氛围、夯基础。

创业之星四个季度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返乡创业工程,激发全民创业激情,积极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六安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拟评选出六安市第三届“创业之星”20名。

二、评选条件

1、参评企业或实体须在六安市注册登记,参评候选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体主要负责人;参评企业或实体实缴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不作评选条件要求);参评企业或实体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就业达10人以上(企业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为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人数为准);参评企业或实体稳定经营1年以上5年以下(起算时间为20xx年5月20日)。

2、参评企业或实体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业经历有代表性,在自主创业者中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公认,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参评企业或实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社会保险不作评选条件要求),无拖欠工资现象。

本次评选活动对于存在以下事项和行为的候选人采取一票否决:存在有偷、逃、骗、抗税或逃废银行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良记录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社会治安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已在前两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中获得“六安创业之星”称号的,不得参与本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报名推荐、评审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20xx年5月15日-6月30日)。印发《六安市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并在皖西日报、交通广播、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对六安市第三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发动。

(二)报名推荐(20xx年7月1日-8月31日)。各县、区及市开发区推荐不少于5名“创业之星”候选人;各主办单位另可向组委会推荐;同时组委会接受个人自荐。报名推荐时间20xx年9月1日17时截止。

(三)评审公示(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依据评选条件,对所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推荐要求的候选人选提交活动组委会;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取消其参选资格。活动组委会拟从推荐人选中初评遴选出20名“创业之星”正式候选人,在皖西日报、交通广播、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2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时间另行通知)。举行仪式颁奖,颁发第三届“六安创业之星”荣誉证书并给予1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可优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优先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选聘为创业培训后续服务专家志愿团成员,优先推荐为“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章”、“六安市巾帼建功标兵”和“六安市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经本人申请,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扩大宣传。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及市开发区、示范园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积极宣传发动,广泛征集,扩大活动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

(二)客观公正,积极推荐。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推荐的候选人需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民主监督。

(三)严格把关,规范运作。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及市开发区、示范园区要按照方案规定的评选条件、时间、人数和要求进行推荐,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必要时要进行实地调研考察,确保信息真实。

创业之星四个季度方案 篇5

一、大赛主题

创业促发展,青春建和谐

二、大赛时间

20xx年6-12月

三、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共青团四穿省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共同主办;大赛将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活动等工作;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全部评选审定工作;成立创业专家指导团,负责大赛选手的创业指导和辅导工作。

四、参赛要求

1、大赛以团队或个人参赛均可。

2、参赛者要求为我省有创业意愿和潜力的大学生。

3、参赛者的.创业计划书应该是针对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见效快、风险小、有收益、投资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项目。

4、参赛者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书。

5、所有完成的创业(商业)计划书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

创业之星四个季度方案 篇6

为展示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成果,以创业典型促进我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弘扬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优秀校友自主创业、艰苦奋斗、拼搏奉献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帮助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通过创业教育,强化学生创业意识,通过创业实践,培育创业能力,实现自己价值。学校将举办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为主旨,以宣传创新创业典型为主题,通过举办首届“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在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形成学习创新创业典型的浓厚氛围,谱写创新创业的华丽篇章。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创业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安心

副组长:段院生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处,舒瑞琼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沈爱平程喜荣张志俊黄忠焦爱新程朗李宁陈国清何玲霞周红刚徐玉珍段俊华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心的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建院以来(自1999年以来)的各类学生;

2、自办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在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化道路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校友企业家;

3、自主创业,自强自立,勇于创新,并带动毕业生就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校友;

4、其他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校友。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共表彰“创业之星”10名。分宣传发动、推荐报名、候选人确定、组织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公示、表彰等七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0月10日—10月20日)

1、发布学校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2、在校内通过海报、宣传板、广播台等进行宣传。

3、在学校网站上设立“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版块。

(二)第二阶段:推荐报名(10月21日—11月10日)

各教学学院根据方案要求,在广泛宣传和认真审查的基础上,结合评选条件向学校活动小组办公室推荐本学院优秀创业校友典型参加评选,原则上各学院推荐人数不少于5人,推荐人选时,要注意专业平衡,尽可能涉及到各专业的校友,并确保届时能回校参加活动。

(三)第三阶段:候选人确定(11月11日—11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情况确定20名候选人。

(四)第四阶段:组织评选(11月16日—11月30日)

1、在学校网站开展网络投票版块和手机投票APP,对20名候选人进行宣传及网络投票。

2、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推荐。

(五)第五阶段:组委会审定(12月1日—12月5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和专家投票推荐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2、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评选出10名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

(六)第六阶段:公示(12月6日—12月10日)

将“创业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七)第七阶段:表彰大会(12月中旬)

1、举行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2、以教学学院为单位,开展“创业者风采——优秀校友创业事迹报告会”。

六、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组织开展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旨在通过大力宣传优秀校友艰苦创业的感人事迹,引导在校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成才观,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各学院要站在服务在校大学生成人成才、就业创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优秀校友的选拔、申报和在校大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2、对照标准,择优推荐。各单位要坚持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和公正、公平、择优的评选原则,积极与广大校友联系,广泛挖掘寻找优秀创业校友典型。

3、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认真考核、严格把关。所有参评人员需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1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电子版),5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电子版)。同时,要求提供不超过30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仿宋,4号),有条件的请提供事迹宣传光盘资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

4、各推荐单位要在11月10日前将参评人员的全部推荐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业之星四个季度方案 篇7

为展示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成果,以创业典型促进我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弘扬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优秀校友自主创业、艰苦奋斗、拼搏奉献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帮助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通过创业教育,强化学生创业意识,通过创业实践,培育创业能力,实现自我价值。学校将举办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为主旨,以宣传创新创业典型为主题,通过举办首届“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在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形成学习创新创业典型的浓厚氛围,谱写创新创业的华丽篇章。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创业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安心

副组长:段院生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处,舒瑞琼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沈爱平程喜荣张志俊黄忠焦爱新程朗李宁陈国清何玲霞周红刚徐玉珍段俊华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心的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建院以来(自1999年以来)的各类学生;

2、自办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在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化道路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校友企业家;

3、自主创业,自强自立,勇于创新,并带动毕业生就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校友;

4、其他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校友。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共表彰“创业之星”10名。分宣传发动、推荐报名、候选人确定、组织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公示、表彰等七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0月10日—10月20日)

1、发布学校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2、在校内通过海报、宣传板、广播台等进行宣传。

3、在学校网站上设立“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版块。

(二)第二阶段:推荐报名(10月21日—11月10日)

各教学学院根据方案要求,在广泛宣传和认真审查的基础上,结合评选条件向学校活动小组办公室推荐本学院优秀创业校友典型参加评选,原则上各学院推荐人数不少于5人,推荐人选时,要注意专业平衡,尽可能涉及到各专业的校友,并确保届时能回校参加活动。

(三)第三阶段:候选人确定(11月11日—11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情况确定20名候选人。

(四)第四阶段:组织评选(11月16日—11月30日)

1、在学校网站开展网络投票版块和手机投票APP,对20名候选人进行宣传及网络投票。

2、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推荐。

(五)第五阶段:组委会审定(12月1日—12月5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和专家投票推荐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2、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评选出10名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

(六)第六阶段:公示(12月6日—12月10日)

将“创业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七)第七阶段:表彰大会(12月中旬)

1、举行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2、以教学学院为单位,开展“创业者风采——优秀校友创业事迹报告会”。

六、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组织开展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旨在通过大力宣传优秀校友艰苦创业的感人事迹,引导在校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成才观,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各学院要站在服务在校大学生成人成才、就业创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优秀校友的选拔、申报和在校大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2、对照标准,择优推荐。各单位要坚持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和公正、公平、择优的评选原则,积极与广大校友联系,广泛挖掘寻找优秀创业校友典型。

3、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认真考核、严格把关。所有参评人员需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1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电子版),5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电子版)。同时,要求提供不超过30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仿宋,4号),有条件的请提供事迹宣传光盘资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

4、各推荐单位要在11月10日前将参评人员的全部推荐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创业之星四个季度方案 篇8

为展示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成果,以创业典型促进我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弘扬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优秀校友自主创业、艰苦奋斗、拼搏奉献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帮助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通过创业教育,强化学生创业意识,通过创业实践,培育创业能力,实现自我价值。学校将举办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为主旨,以宣传创新创业典型为主题,通过举办首届“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在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激情,形成学习创新创业典型的浓厚氛围,谱写创新创业的华丽篇章。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创业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安心

副组长:段院生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处,舒瑞琼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心的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建院以来(自1999年以来)的各类学生;

2、自办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在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化道路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校友企业家;

3、自主创业,自强自立,勇于创新,并带动毕业生就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良好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校友;

4、其他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校友。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共表彰“创业之星”10名。分宣传发动、推荐报名、候选人确定、组织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公示、表彰等七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0月10日—10月20日)

1、发布学校首届“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2、在校内通过海报、宣传板、广播台等进行宣传。

3、在学校网站上设立“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版块。

(二)第二阶段:推荐报名(10月21日—11月10日)

各教学学院根据方案要求,在广泛宣传和认真审查的基础上,结合评选条件向学校活动小组办公室推荐本学院优秀创业校友典型参加评选,原则上各学院推荐人数不少于5人,推荐人选时,要注意专业平衡,尽可能涉及到各专业的校友,并确保届时能回校参加活动。

(三)第三阶段:候选人确定(11月11日—11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情况确定20名候选人。

(四)第四阶段:组织评选(11月16日—11月30日)

1、在学校网站开展网络投票版块和手机投票APP,对20名候选人进行宣传及网络投票。

2、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推荐。

(五)第五阶段:组委会审定(12月1日—12月5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和专家投票推荐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2、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评选出10名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

(六)第六阶段:公示(12月6日—12月10日)

将“创业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七)第七阶段:表彰大会(12月中旬)

1、举行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2、以教学学院为单位,开展“创业者风采——优秀校友创业事迹报告会”。

六、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组织开展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旨在通过大力宣传优秀校友艰苦创业的感人事迹,引导在校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成才观,积极投身创业实践。各学院要站在服务在校大学生成人成才、就业创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优秀校友的选拔、申报和在校大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2、对照标准,择优推荐。各单位要坚持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和公正、公平、择优的评选原则,积极与广大校友联系,广泛挖掘寻找优秀创业校友典型。

3、认真考察,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认真考核、严格把关。所有参评人员需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1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电子版),5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电子版)。同时,要求提供不超过30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仿宋,4号),有条件的请提供事迹宣传光盘资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

4、各推荐单位要在11月10日前将参评人员的全部推荐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