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精选10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 篇1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学校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3、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4、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
5、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日结日清。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7、爱护公物,保管好食堂财物用具,及时洗净、收藏,热情招待来客,及时关闭食堂门窗、电灯、电扇,节约用水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处理,食堂炊具不得擅自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制度,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9、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10、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11、处理好食堂偶发事项,并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12、不准在校内搞其它副业式经商,不在食堂内招待私人客人用餐。
13、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14、食物要进行留样检测,数量不少于150克,留存48小时并记录。
15、做好总务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16、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 篇2
一、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学校集体用餐管理组成员:校医、全体行政、后勤中心成员。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证)上岗;如果患手部感染、咳嗽、痢疾等疾病应及时隔离治疗,痊愈后才能上班;上班时穿干净的工作服、帽、不留长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在分装饭菜或拿取消毒后的餐具时,要用肥皂洗净和擦干双手。
四、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按《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生产产家《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及发票。蔬菜、鱼肉等原料要新鲜。定型包装食品标签要符合有关要求,不准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种有碍人体健康的食品原料。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确保原料无毒无害。每日购进食品或原料要详细登记其购进日期、品名、商家、发票。
五、食品贮存、加工及刀案等工具要做到生熟分开,仓库内各种原料有标签,做到整齐、分类存放、离地离墙。进货要有专人验收检查登记,做到先进先出。
六、加工蔬菜要反复漂洗,并用开水烫一下,去除菜水,防止农药中毒。食品烹调前要彻底洗净,烹饪时要煮(炒)熟透。要采取有效的方法,严格防止熟食在食用前被污染。
七、餐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
1、洗:用水洗掉菜渣。
2、刷:用纯碱水刷洗(最好不用洗洁剂)。
3、冲:用清水冲干净餐具。
4、消:保证消毒柜无故障,能达到消毒效果。消毒液为专用餐具消毒液,无毒、有效、使用方法正确。
5、保管:防止已消毒的餐具被污染。
八、食堂要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虫。垃圾桶盖严,保证厨房和餐厅清洁、整齐、美观。
九、要用高度的警惕性防止食物中毒。万一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向福田区卫生防疫站报告、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
十、以上制度发到食堂及学校各办公室,请全体就餐人员监督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学校将依据所订合同予以相应的处罚。
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 篇3
一、工作目的
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xx〕20号文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四、评定要求
建立了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健全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已评为A级;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堂建筑、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实施“厨房亮化”工程,通过透明玻璃或视频设备对厨房实时监控;倡导健康饮食,配备专职营养师,开展学生营养配餐;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连续三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五、评定标准
按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建筑布局与流程和健康饮食等内容进行具体检查评分,评分表附后。
六、评定程序
示范食堂分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和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学校食堂的评定是在量化等级A级学校食堂的基础上进行,由学校申报,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逐级推荐命名。
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联合检查验收并授牌,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备案,每年评出的市级示范学校食堂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总数的10%,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50%。
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从市级示范学校食堂中推荐,每年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数量的2%,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2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联合组织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的检查验收并授牌。
七、日常管理
示范食堂应在食堂醒目位置张挂公示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经常性的管理督查和监督指导。示范食堂每2年进行一次复查,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违法行为时,除依法处罚外,按照规定撤回示范食堂命名。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开展示范学校食堂评定工作是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学校餐饮安全管理要求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抓好学校餐饮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实施本方案为契机,不断改善食堂硬件条件,完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加大经费投入,按照规定建设流程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学校食堂;定期组织学校餐饮安全工作培训;在学校新、改、扩建食堂前,主动商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食堂建筑设计图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监管,指导学校建设符合餐饮安全要求的食堂,督促学校及时整改食堂餐饮安全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餐饮安全规定,建立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检查。
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 篇5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年2月日至2月17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2月24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品保化科10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具体人员分组和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一组:(组长)、(教育局)
二组:(组长)、(教育局)
三组:(组长)、(教育局)
各组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应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新、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当场写意见书并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法行为而又拘不改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 篇6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 篇7
一、职工食堂必须全力保证镇人民政府的公务接待用餐,确保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努力保障干部职工加班工作用餐。不得对社会闲散经营。
二、政府食堂应奉行服务第一、顾客至上的宗旨。树立为干部职工服务高于一切的思想,把提供优质饭菜和优良服务作为食堂人员的天职。
三、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食堂经营者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防止资产流失。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干净。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六、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七、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八、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必须确保正规购买渠道,以确保食品质量。不得采购、收藏、使用、销售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炒菜用油必须使用火炼油。
九、保证供餐服务时间。职工就餐时间,早餐7:20—8:20,午餐:12:00—13:00,晚餐:17:40—18:40。
十、党政办公室和镇直部门在接待工作中要按照热情、大方、周到、节约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十一、党政办公室和食药监办需定期对食堂卫生和食品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不卫生和变质食品,需及时督促整改,若未能限期整改,将进行处罚。
十二、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干部职工用餐应做到吃多少,盛多少,不浪费一粒粮食,自觉做到“光盘”行动。坚持文明用餐,打饭(菜)时自觉排队。
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 篇8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
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 篇9
为办好食堂,为全校师生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学校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3、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4、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
5、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日结日清。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7、爱护公物,保管好食堂财物用具,及时洗净、收藏,热情招待来客,及时关闭食堂门窗、电灯、电扇,节约用水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处理,食堂炊具不得擅自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制度,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9、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10、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11、处理好食堂偶发事项,并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12、不准在校内搞其它副业式经商,不在食堂内招待私人客人用餐。
13、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14、食物要进行留样检测,数量不少于150克,留存48小时并记录。
15、做好总务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16、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小学生食堂用餐管理方案 篇10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小学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三、小学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小学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按小学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