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摸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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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占耕地摸排方案 篇1
为扎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全面摸排问题,掌握实际情况,根据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紧追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二、排查范围
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乱占耕地建房”两个重点,对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基本农田建房行为。“耕地”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其后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中耕地地类为准。
三、工作任务
以全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为基础,各村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对所有耕地范围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一户一宅、分户新建、旧宅未达标改建危房异地改建、地质灾害搬迁、拆迁安置等相关档案信息,对一户多宅、超标准建豪宅、非法买卖土地、攀比恶意侵占耕地等行为,找出问题结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成立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全乡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唐钧(乡长)
副组长:蒙和平
唐玉奇(人大主席分管行政执法和自然资源)
秦巍(党委副乡长分管农业水利)
成员:欧阳波、龙宪伍、雷德良、李基德、于庆华、各村村主任、支部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办公室设乡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由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欧阳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专干龙宪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村设立一个工作组,由各村村主任任组长,驻村工作队长任副组长,其他村组干部为成员,全面落实各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以我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和补充调查,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户权籍调查成果(完成时限:20xx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据到户权籍调查成果,统一思想,及时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制定核查行动方案,组建工作专班,以村、组为单位,逐个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及其依据。认真填写《缓宁县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记表》,建立核查台账,并将核查情况进行汇总,汇总表经村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阶段
1.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办发[20xx]34号及20xx年8月6日下发的《绥宁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乡农村乱占耕地现象进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整治任务,结合历年来村民建房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应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将整治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摸排工作准确且及时完成。
(二)密切配合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开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员信息报送至乡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依法依规处置。各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乱占耕地建房的,本着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依法采取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
(四)加强舆论引导。以整治工作为重点,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各阶段的成果和制止、查处违法违规乱占用耕地建房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乱占耕地摸排方案 篇2
自今年x月xx日全国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按照省市通知要求,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积极统筹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持续强化对耕地撂荒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导检查,并就下一步全区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明确了工作方向和具体举措。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目前,全区共排查撂荒耕地面积xxx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x.x%,撂荒耕地涉及承包农户数xxx户。其中:撂荒x年以上x年以内的xxx亩,撂荒x年以上的xx亩。这些撂荒地均因位置偏远、土壤瘠薄、耕作条件差等原因撂荒,因地块面积小、布局分散、交通不便而撂荒的'情况较为突出。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认识、强化担当。按照省市具体精神要求,我们高点站位,充分提高对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粮食产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坚决扛起确保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底线标准,及时下发了《xx区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地统筹利用工作专班。主动对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撂荒地排查任务的落实。
2、扎实排查、摸清底数。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各涉农镇(街)有关站办,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作用,全力开展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的排查摸底工作。组织镇(街)有关人员入户进田,按照地块标识,标注承包户、位置(四至坐标、高程)、面积、类型等信息,逐一详细登记,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营造耕地撂荒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保护耕地、消除撂荒、恢复耕种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珍惜耕地、种好耕地的自觉性。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
2、分类有序恢复耕种。因地制宜,分类有序开展复耕生产。针对区域内分布零散、交通不便的撂荒地鼓励统筹利用,加快土地流转,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对能够复耕的撂荒地及时进行复耕抢种。针对地域偏远、土壤贫瘠、耕作条件较差的`撂荒地实施物化补贴,发放绿肥种子,引导以种植豆类、薯类、柴胡中药材为主。
3、加强农技指导服务。加强对撂荒地耕种的技术指导服务。发挥农技人员的优势,对每一个田块进行“把脉会诊”,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指导撂荒地尽快复耕复种。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种养技能薄弱农户,组织开展“一对一”帮扶,让其尽快熟练运用技术,提升复耕生产能力。
4、建立信息台账管理。我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设立专人对撂荒地建立信息台帐、逐地块销号,做到四至地界可查询、可定位,进一步加强对撂荒地的适时动态管理工作。
5、加强督导检查。撂荒地统筹利用工作专班持续对耕地撂荒复耕复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督导检查,并对耕地撂荒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压实镇村主体责任,实施行政督导推动全区撂荒地及早完成复耕复种,全面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工作进度,确保我区耕地撂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确保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乱占耕地摸排方案 篇3
为扎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全面摸排问题,掌握实际情况,根据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紧追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二、排查范围
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乱占耕地建房”两个重点,对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基本农田建房行为。“耕地”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其后历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中耕地地类为准。
三、工作任务
以全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为基础,各村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对所有耕地范围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一户一宅、分户新建、旧宅未达标改建危房异地改建、地质灾害搬迁、拆迁安置等相关档案信息,对一户多宅、超标准建豪宅、非法买卖土地、攀比恶意侵占耕地等行为,找出问题结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成立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全乡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唐钧(乡长)
副组长:蒙和平
唐玉奇(人大主席分管行政执法和自然资源)
秦巍(党委副乡长分管农业水利)
成员:欧阳波、龙宪伍、雷德良、李基德、于庆华、各村村主任、支部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办公室设乡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由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欧阳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专干龙宪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村设立一个工作组,由各村村主任任组长,驻村工作队长任副组长,其他村组干部为成员,全面落实各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以我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和补充调查,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户权籍调查成果(完成时限:2020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据到户权籍调查成果,统一思想,及时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制定核查行动方案,组建工作专班,以村、组为单位,逐个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及其依据。认真填写《缓宁县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记表》,建立核查台账,并将核查情况进行汇总,汇总表经村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阶段
1.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办发[2020]34号及2020年8月6日下发的《绥宁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乡农村乱占耕地现象进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整治任务,结合历年来村民建房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应在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将整治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摸排工作准确且及时完成。
(二)密切配合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开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员信息报送至乡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依法依规处置。各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乱占耕地建房的,本着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依法采取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
(四)加强舆论引导。以整治工作为重点,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各阶段的成果和制止、查处违法违规乱占用耕地建房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乱占耕地摸排方案 篇4
近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乱搭乱建、乱占耕地、扩大房屋占地的现象愈加严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近五年我县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基本情况
经统计,我县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0宗,占用耕地面积18.49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12宗,占用耕地面积18.52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98宗,占用耕地面积27.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244宗,占用耕地面积18.27亩;20xx年农村村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327宗,占用耕地面积22.68亩,从全县情况看,农村建房违法占地案件也在逐年增加。
二、我县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实行防治并举,以防为主,建立以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为首,各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为依托的巡查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在坚持定期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镇,重点村经常查、反复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建立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及时制定遏制机制。20xx年起,为遏制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清远市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制定了住宅用电报装的申办条件和程序,凡村民住宅用电报装,应由申请人向当地供电所提出,并交所在镇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该镇国土所、城建办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凡审核意见不符合报装条件一律不予报装。自推行此举,有效遏制了我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
三、存在问题
一是住房需求持续增长。农村人口不断增长,而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宅基地难以满足农村住房需求。加上经济条件改善,建房攀比之心也随之而来,多占多用土地。
二是拆旧建新难度大。旧村房屋面积小,街巷狭窄,拆除旧屋成本大,极少人选择拆旧建新,而动员整村改造难度大。多数村民选择另选址建新屋,旧屋荒废,造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数量增加。
三是法律法规观念淡薄。村民普遍认为耕地归自己所有,是属于个人的私人财产,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使得《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应有的实践效果和意义,导致了农民乱占、滥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展和蔓延。
四是耕地产出收益少。农村的耕地收益少,很多村民常年在外务工,耕地远不如以前重要,占用几分或一亩耕地用于建房也变得无关重要。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耕地上建房后成为宅基地,而宅基地属于私有,在这种小农意识状态下更加加剧了建房占用耕地的趋势。
五是执法力量薄弱,手段有限。现行法律赋予自然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力和手段十分有限,加上部门执法人员少、处罚手段有限,立案处理周期长,处罚力度有法律上限等,只能对发现的村民建房违法占地建设行为采取发放责停文书和立案查处等书面制止,同时非法占地建筑物建设速度快,等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再去整改时,违法成本和执法成本都变得相当高,极有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阻力相当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建立有偿使用制度。长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少占少得好处、多占多得好处、不占白不占。因此建议普遍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增强村民土地公有观念,有偿使用的收入又可以促进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减少多占乱占耕地的现象。
(三)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基层农民群众依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将土地法制宣传入村到户。同时做好执法力量下沉和人员调整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适用性和操作性更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
乱占耕地摸排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查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根据贵州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农房整治〔2020〕1号)、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遵农房整治〔2020〕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排,查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重点查清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同时,找准农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环节,规范农村建房审批和管理,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如下:
组 长:王宏亮 镇党委书记
袁德银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娄云鹏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郑 波 镇党委副书记
曹帮勇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金方河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兼)、派出所所长
朱建林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 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铃禹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孙云鑫 镇党委委员
李 科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毕 波 镇四级主任科员
梁建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花秋分局局长
成 员:娄经煜 镇党政办副主任
曾棱松 镇纪委办副书记
杨 健 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令狐丽芳 镇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强 镇水务站副主任
令狐锦 镇公路站负责人
李 其 镇扶贫办副主任
马 驹 自然资源所所长
谢元海 镇司法所所长
娄 许 花秋派出所副指导员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花秋镇自然资源所,马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江天、陈东、杨文华、孙朝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统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培训指导,帮助解决在摸排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技术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业务指导、排查摸底、督导三个专班,负责督促指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
(一)业务指导专班
组长:娄云鹏
副组长:郑 波、黄 镜
成员:马 驹、冯江天、陈东、杨文华、孙朝玉
职责:负责对全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釆集APP及有关政策进行培训、问题解答,及时提供与摸排有关的基础资料,对釆集员采集的信息进行查看并提出修改意见,收集处理上报全镇的各种数据资料。
(二)排查摸底专班
组长:各挂村领导
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成员:各村干部、镇采集员,具体见附件1。
职责:负责组织村干部和镇采集员,尤其是对手机APP操作熟练、熟悉村组情况、责任心强的干部参与信息采集,要将图斑、地块、区域分解到人。镇村干部相互配合,统筹推进,倒排工期,按要求完成本辖区乱占耕地建房的摸排任务,及时上报摸排数据。
(三)督导工作专班
组长:曹帮勇
成员:曾凌松、刘婵
职责:负责督导督查各村、各部门按时据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督查情况。
三、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统一部署,查清我镇农村违法占地底数,重点是2013年1月1日以来全镇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租)情况,规划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工作台账。
四、时间安排
此次摸排按三个阶段开展:
(一)数据采集(2020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
镇自然资源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将各村图斑数量以及图斑图纸下发给各村,各村(社区)联合镇级采集员开展外业摸排、基本信息填报和公示,确保数据完整、真实。
(二)数据审核(2020年10月18日)
各村(社区)通过汇交平台向镇领导办公室汇交初步摸排成果数据,同步提交“双签字”(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挂村领导)纸质摸排成果。
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按照单位职责分工,将审核成果数据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提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最终成果上报(2020年10月19日)
镇、村以内业审核、外业抽查方式开展核实纠正。各村(社区)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情况及分类处置建议经村(社区)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挂村领导“双签字”后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细化工作任务
实行挂村领导包村,在编干部包图斑和房屋(建、构筑物)的方式开展外业摸排,将摸排任务落实到人。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镇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把工作做细做实。要特别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农民推到工作的对立面,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调查工作为契机,发挥调查人员进村入户的宣传作用,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八不准”和“十个一律”等相关规定。镇级设立举报电话(0851-26881005),各村(社区)均要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民众和媒体的监督。
(三)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
各村(社区)在摸排中,要做好摸排计划,根据本村(社区)图斑数量,实行网格化包保,责任到人,排好倒排工期,确保节前完成50%,10月17号前各村(社区)全面完成外业摸排工作,18号前内业审核全部完成,19号将我镇数据上传县农房办。
(四)加强督查,确保成果质量
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各村(社区)摸排工作的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村(社区)在摸排中,要加强数据管理,对涉密数据和成果,只能采取纸质填报,严禁使用网络传输和使用手机APP平台提交。全镇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对摸排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乱占耕地摸排方案 篇6
按照《贵州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毕节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赫章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七家湾街道精心组织,从20xx年9月以来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摸排工作开展情况
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数据摸排以来,七家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成立了七家湾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作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摸排工作方案,召开了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细化了责任,分清了区域。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调度,顺利完成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摸排、审核工作。
二、摸排工作成果
全街道共摸排信息数据1475条,涉及土地面积2467亩。属于20xx年1月1日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信息为483条,面积1431亩(耕地1177亩,基本农田415亩)。其中:住宅类信息185条,面积174亩(其中耕地161.7亩,基本农田5.5亩);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信息42条,面积294亩(其中耕地281亩,基本农田0亩);产业类房屋信息66条,面积108亩(其中耕地49亩,基本农田0.93亩)。
三、分类处置意见建议
(一)住宅类:
1.针对一户一宅情况:符合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即:占地面积≤130㎡、人均住房≤30㎡、建筑面积≤240㎡)的,建议予以保留并完善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超面积建筑部分给于适当的处罚。
2.针对一户多宅情况:按照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占地面积≤130㎡、人均住房≤30㎡、建筑面积≤240㎡),由其自行选择其中一处房屋作为永久居住房,另一处房屋自行拆除复垦复绿或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若所选永久居住房屋面积达不到人均30㎡的,可以申请加层或原址翻建,但人均不得超过30㎡;若所选永久居住房屋人均面积≥30㎡的原样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拆除另一处房屋。
3.针对城镇居民建房情况:参照城市规划区居民建房相关规定执行。
4.针对外村村民建房情况:一是建议完成户籍迁移管理相关手续;二是参照一户一宅或一户多宅处理建议办理。
5.针对非法买卖土地建房情况:一是建议对非法买卖土地行为进行处罚,二是所建房屋参照一户一宅或一户多宅处理建议办理。
(二)产业类、公共服务管理类:
1.针对扶贫项目,建议根据所涉及项目的扶贫政策完善相关手续后予以保留。
2.针对非扶贫项目,结合项目实际及国土空间规划情况适当调整。
(三)其他构筑物类。根据构筑物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用地相关政策且正在使用的,建议完善相关手续;若属闲置的构筑物类一律收回责令复垦复绿。
乱占耕地摸排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查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根据贵州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农房整治〔20xx〕1号)、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遵农房整治〔20xx〕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排,查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重点查清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情况,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同时,找准农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环节,规范农村建房审批和管理,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如下:
组长:王宏亮镇党委书记
袁德银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娄云鹏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郑波镇党委副书记
曹帮勇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金方河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兼)、派出所所长
朱建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镜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铃禹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孙云鑫镇党委委员
李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毕波镇四级主任科员
梁建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花秋分局局长
成员:娄经煜镇党政办副主任
曾棱松镇纪委办副书记
杨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令狐丽芳镇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强镇水务站副主任
令狐锦镇公路站负责人
李其镇扶贫办副主任
马驹自然资源所所长
谢元海镇司法所所长
娄许花秋派出所副指导员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花秋镇自然资源所,马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江天、陈东、杨文华、孙朝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统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培训指导,帮助解决在摸排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技术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业务指导、排查摸底、督导三个专班,负责督促指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
(一)业务指导专班
组长:娄云鹏
副组长:郑波、黄镜
成员:马驹、冯江天、陈东、杨文华、孙朝玉
职责:负责对全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釆集APP及有关政策进行培训、问题解答,及时提供与摸排有关的基础资料,对釆集员采集的信息进行查看并提出修改意见,收集处理上报全镇的各种数据资料。
(二)排查摸底专班
组长:各挂村领导
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成员:各村干部、镇采集员,具体见附件1。
职责:负责组织村干部和镇采集员,尤其是对手机APP操作熟练、熟悉村组情况、责任心强的干部参与信息采集,要将图斑、地块、区域分解到人。镇村干部相互配合,统筹推进,倒排工期,按要求完成本辖区乱占耕地建房的摸排任务,及时上报摸排数据。
(三)督导工作专班
组长:曹帮勇
成员:曾凌松、刘婵
职责:负责督导督查各村、各部门按时据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督查情况。
三、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统一部署,查清我镇农村违法占地底数,重点是20xx年1月1日以来全镇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租)情况,规划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工作台账。
四、时间安排
此次摸排按三个阶段开展:
(一)数据采集(20xx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
镇自然资源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将各村图斑数量以及图斑图纸下发给各村,各村(社区)联合镇级采集员开展外业摸排、基本信息填报和公示,确保数据完整、真实。
(二)数据审核(20xx年10月18日)
各村(社区)通过汇交平台向镇领导办公室汇交初步摸排成果数据,同步提交“双签字”(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挂村领导)纸质摸排成果。
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按照单位职责分工,将审核成果数据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提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最终成果上报(20xx年10月19日)
镇、村以内业审核、外业抽查方式开展核实纠正。各村(社区)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情况及分类处置建议经村(社区)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挂村领导“双签字”后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细化工作任务
实行挂村领导包村,在编干部包图斑和房屋(建、构筑物)的方式开展外业摸排,将摸排任务落实到人。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镇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把工作做细做实。要特别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农民推到工作的对立面,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调查工作为契机,发挥调查人员进村入户的宣传作用,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八不准”和“十个一律”等相关规定。镇级设立举报电话(0851-26881005),各村(社区)均要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民众和媒体的监督。
(三)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
各村(社区)在摸排中,要做好摸排计划,根据本村(社区)图斑数量,实行网格化包保,责任到人,排好倒排工期,确保节前完成50%,10月17号前各村(社区)全面完成外业摸排工作,18号前内业审核全部完成,19号将我镇数据上传县农房办。
(四)加强督查,确保成果质量
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各村(社区)摸排工作的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村(社区)在摸排中,要加强数据管理,对涉密数据和成果,只能采取纸质填报,严禁使用网络传输和使用手机APP平台提交。全镇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对摸排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乱占耕地摸排方案 篇8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讲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要立行立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要抓紧摸清情况、查清底数,科学制定方案,从实际出发,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务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规整治,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确保不留后遗症。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村委会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摸排范围
1.时间节点。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在此之前个别或部分建成但20xx年扩建的也要摸排。
2.耕地认定。乱占耕地建房所占用的耕地以“二调”成果为准,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的耕地,以及“二调”后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增加的耕地。包括撂荒的耕地,应按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设施农用地以及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
3.用地手续。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的,都要纳入排查范围。
4.不在摸排范围的有4类。一是已取得合法土地审批手续、已取得土地证、房产证,且未扩建的房屋。二是已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但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三是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以及符合设施农用地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相关规定标准要求的房屋。四是已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的房屋。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 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应在村务公开栏或各村明显位置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
三、摸排时间安排
10月底前,将初步摸排结果通过部信息平台汇交。
11月底前,完成核实纠正工作,上报最终摸排成果,并报送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
四、摸排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主干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两委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确保数据真实。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均可以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摸排工作要压实,形成由村到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
3.加强保密管理。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会叫平台中填报,需单独上报。
4.严格监督检查。摸排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