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关精神,坚持因村制宜,长效管理,采取村日常保洁、镇集中清运和重点区域保洁相结合,彻底解决我镇环境卫生“脏、乱、差”局面,推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逐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我镇乡村战略的实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整治堤升五年行动,彻底清除全镇、村公路沿线、河道沟渠、村庄和圩场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达到家园整洁、水源纯洁、村庄清洁的目标,努力打造美丽乡村名镇、旅游观光重镇,力争20xx年度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入耒阳市前五名。
三、重点任务
1、做好垃圾分类处置。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处置,推行户分类减量回收利用,各村利用废品站实行废品换礼品,发挥湾场会、屋场会作用,从源头减少垃圾清运量。实行垃圾“四分”处理法:厨余垃圾喂畜禽或就地堆沤还田;有毒有害由镇村按要求收集科学处置;可回收垃圾卖给废品店;其他垃圾由镇收集集中清运。做到公共区域、道路、沟渠塘、农户房前屋后无垃圾。
2、做好畜禽圈养。推行湾村和养殖户实行畜禽圈养,切实减少禽粪污染。
3,做好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是抓好厨房和厕所、沟渠、门塘的污水处理,确保门塘和湾村沟渠水清无异味。雨污分流,厨房和厕所污水经处理后排出,消除泡沫和漂浮垃圾。
4、做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把废弃的家具、衣料、建筑尾料等采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填料化和原料化等方式进行处理,变废为宝,从源头减少入池量。
5、做好乡风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新风尚,改变不卫生、不健康的生活陋习,着力整治铺张浪费、大量使用一次性用品、随手乱丢乱倒垃圾、大量燃放烟花炮竹。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公平圩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政委:罗志球党委书记
组长:陈怀德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峰党委委员、正科干部
成员:全体党政领导、驻村干部、财政所长、环卫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办公室,陈峰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配备一名得力乡村卫生专干。
2、经费保障。根据上级精神,各村制定村规民约,对居住在本村范围的农户每年收取卫生处置费50元;个体工商200元以上,镇将任务分解到村,各村(社居)必须在6月底全部上缴到镇财政所,镇财政所将配套经费一并存入村帐,用于村级环卫经费,实行村帐镇管,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镇环卫所收取公平圩场、站上圩场、联络线两边的个体工商户和座落在公平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卫生费,企事业单位视其污染程度收取3000至10000元,以弥补镇环卫经费开支的不足。
3、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村支部书记主任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的乡村卫生专干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其它干部要积极参与工作,并对所驻组的环境卫生包干负责,镇驻村干部对所驻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监督责任,指导村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工作推进,镇环卫所包村工作人员对所包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直接责任,切实参与环卫知识宣传和劝导整治等具体工作。各村要明确几名卫生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和水面的日常保洁工作,促使全村整体推进。
4、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每个村都要打造2到3个自然湾村的人居环境整治亮点,逐步延伸到全村所有的村庄。
镇将着力打造4个环境卫生示范村。
5、严格奖惩。
①对月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村(含85分),镇纪委约谈该村支部书记,村卫生专干的本月绩效工资在原定基础上降低15个百分点,其他村干部的绩效工资在原核定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扣减镇驻村干部和包村环卫工作人员本月的绩效考核奖;
②对连续二次月考核排名最后且得分在85分以下的村,实行“一票否决”村支书降为副支书,专管环卫工作,限期整改,卫生专干免职;
③对季度考核得分(由几次的平时考核结算)在95分以上的村,取前三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第三名奖励400元,对最后一名且得分在85分以下的村,支书作表态发言;
④对年终考核总分(由季度总分平均计算)低于90分的村,取消该村和镇驻村干部、包村环卫所工作人员评先评优资格,村支部书记主任的绩效工资在原定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扣减驻村干部和包村环卫工作人员一个月的'绩效考核奖;
⑤对在衡阳市、耒阳市检查中因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且导致我镇排名在全市后三名的村,按百分之五十扣减环境卫生配套经费,并对村支部书记进行降职处分,村卫生专干免职;
⑥对在衡阳、耒阳市各次检查使我镇排名较好时作相应加分奖励。
5、强化考核。
①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每一个月安排考核组对各村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根据情况将组织村支部书记、卫生专干对各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工作成效好的村村支部书记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工作成效差的村村支部书记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将考核得分作为年度下拨环境卫生配套经费和镇、村干部评先评优的依据。
②村干部也要对镇环卫所职工、镇保洁员和清运组实行量化考核。
6、强化评比。各村要对各农户的环境卫生情况组织检查评比,推行“门前三包”,实行动态管理。各村评选出“卫生光荣户”“卫生清洁户”“卫生加油户”各若干名,张贴星级标识并对“卫生光荣户”进行奖励。年终,各村要将检查评比结果作为驻组村干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实行差异化发放。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方案 篇2
一、整治的重点及措施
本方案整治范围为20xx年1月1日以后中标的永州市市本级工程项目。
(一)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提篮子”’“打招呼”问题
1.整治内容
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亦官亦商,让亲友充当“掮客” “代言人”,投资合伙入干股或拿提成,以暗示、授意、指令、强令等方式,直接插手或出面站台干预工程项目决策、规划管理、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活动等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干扰正常监管、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行为。
2.整治措施
(1)广泛宣传。通过永州新闻网、永州日报、永州电视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按规定、按职责进行工程项目的审批、招投标管理和现场监管。
(2)建立工程项目“打招呼”登记制度。被“打招呼”人应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填写《工程项目“打招呼”登记表》。
(3)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各责任单位应对投诉、举报及登记表的内容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4)填写自查申报表。各责任单位要求本单位职工主动填写入股、合伙办企业、咨询机构等的自查申报表。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
责任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家单位上述工作均需落实,市公安局负责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关于“越权审批、拆分审批、违规核准工程建设项目,降低等级要求”问题
1.整治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不立项或违规核准工程项目;违规越权批准土地征收征用;违规办理规划许可;违规办理施工许可;违规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滥用职权、擅自提高或降低审批条件的行为。
2.整治措施
(1)进一步建立完善项目审批制度。
(2)制订项目审批具体操作办法及审批流程。
(3)各责任单位严格审查审批结果是否依法依规、是否越权、是否按要求进行社会公示。
(4)建立健全建设项目集体会审制度,杜绝个人决策行为。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
责任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资质审查、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清理整治。市发改委负责工程建设立项审批和对招标方式、范围、组织形式的核准等方面清理整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规划许可审批的清理整治,以及土地及规划违法案件的查处。市公安局负责经济违法案件查处。
(三)关于“违规招投标,量身定做,暗箱操作,搞利益输送”问题
1.整治内容
招标单位不满足招标条件、程序,擅自组织招标;招标文件量身定做、暗箱操作;开标、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招投标市场监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单位围标、串标,出借、挂靠资质,伪造企业及人员资质资格证书参与投标;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招标代理机构违规代理;评标专家收取好处费为特定人员谋取利益等行为。
2.整治措施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具体工作流程。
(2)严格招投标文件审查和项目审批。
(3)严查擅自改变已核准招标方式、范围、组织形式进行招标的行为。
(4)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杜绝暗箱操作。
(5)尽快启动“电子化招投标”,减少人为干扰,杜绝围标、串标;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审查备案及对资质挂靠、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市发改委负责招投标校准方面违规行为的查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评估及出让方案拟定和报批方面违规行为的查处。市公安局负责经济违法案件查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招投标现场秩序的维护,查处扰乱开评标现场的案件。
(四)关于“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分包,工程实施随意变更设计、更改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
1.整治内容
随意变更规划方案,变更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突破工程概预算,不履行审批程序;中标单位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的行为。
2.整治措施
(1)进一步加强标后稽查监管力度,从严从重查处转包分包违法违规行为。
(2)进一步建立完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及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概预算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变更程序。
(3)严格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管理。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责任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标后稽查及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更的清理整治;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及概算审批方面的清理整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随意变更规划方案的清理整治;市财政局负责工程项目财政评审及预决算方面的清理整治。
(五)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出现‘豆腐渣’工程和较大安全事故”问题
1.整治内容
不按图审施工图施工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单位不履职、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搞“阴阳图”;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未经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等行为。
2.整治措施
(1)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报建程序,工程项目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2)加大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力度。
(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抽查制度,抓好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监控,突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严把工程建设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关。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
责任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安全问题的清理整治;市公安局负责对重大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组织保障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阳元初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晓东,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唐富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蒋良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礼功等同志任副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左全裕,市发改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陈刚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良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冯徐生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左全裕同志兼任。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各配合单位密切配合,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与专项整治步骤保持高度一致。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追责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工作作风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整治领导小组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和线索,对每个整治问题至少找出一个项目进行剖析,深入探究问题根源、提出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
(三)各县区参照执行。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要参照市里做法,拿出本地整治方案,与市里同步推进。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xx〕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浙委办〔20xx〕112号)等文件精神,针对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廉政建设,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二、整治对象和范围
(一)人员对象。全县各行政村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中的班子成员,村(合作社)财务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近姻亲属。
(二)本村工程项目范围。具体包括本村村级工程项目和本村范围内实施的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公益性工程建设项目等。其中,村级工程项目是指村级集体以自有资金、上级部门划拨的专项扶持资金,以及企业、团体或个人出资赞助或捐赠等为资金来源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包括与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
列入专项整治的时间范围为 20xx 年 1 月 1 日以来开始实施的工程项目。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七种情形:
(一)村干部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承揽本村村级工程项目;
(二)村干部以挂靠企业的名义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村级工程项目;
(三)村干部以直接转包受让、合伙承包、合资入股等手段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村级工程项目;
(四)村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相互交叉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村级工程项目以及帮助特定关系人承揽本村村级工程项目;
(五)村干部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向本村村级工程项目承包方提供、出售或指定工程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等;
(六)村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承揽(含以挂靠名义)或干预插手由政府性投资、国有资金投资以及企业投资在本村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七)其他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把抓实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的有效载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村干部和村民,促使广大村干部都能充分认识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主动开展自查整改。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份)
1.各行政村自查。各行政村列入整治对象的人员(包括 20xx年以来任职相关人员)填写《青田县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自查承诺书》(附件1),由所在村党组织负责人签字上交至乡镇(街道)纪(工)委,作为减轻或免于处理的依据。
各乡镇(街道)负责将汇总表(附件2),报县纪委监委。
2.有关单位自查。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自然资源等项目建设单位和财政、民政、信访、移民等部门,组织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全面自查,对掌握或工作中发现涉及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工程项目的,填写《反映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情况报告表》(附件3),无相关情况的需零报告。
相关排查情况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纪委监委。
(三)集中整治阶段(6-9月份)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组织、巡察、信访、财政等部门作用,对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各乡镇(街道)在各行政村自查的基础上对所辖的行政村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填写《20xx 年以来青田县村级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报县纪委监委。(6月份)
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其主管作用,如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对 20xx 年以来下拨的村集体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排摸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6月份)
三是县纪委监委对排查出来的工程项目及存在问题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信访举报、巡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涉嫌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同时对照整治内容,对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6-9月份)
(四)巩固提升阶段(10-12月份)
县纪委监委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反馈整改意见建议,督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遏制基层腐败问题发生,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五、职责分工
(一)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县政府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以及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线索。
(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承担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村干部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村集体自行招标或自行发包工程项目的投标人或承揽人进行资格审核,不得让列入重点整治的人员报名参与投标和承包本村工程;加强对本级招投标权限内中标人在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人员到位等情况进行核实和监管;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三)县委组织部:提供全县村干部的情况,指导各乡镇(街道)对涉及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的村干部按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四)县财政局:按规定会同主管部门做好村级项目预算及资金拨付工作。对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不得安排拨付资金,并及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五)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村级财务涉及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支出,及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六)其他有关部门:涉及村级项目政策扶持、资金拨付权限的主管部门,按要求开展自查,对发现涉及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建设、交通、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实施地点在农村的工程项目进行核实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县纪委监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基层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村联系领导、驻村干部要加强对联系村的宣传发动、监督检查;各项目主管领导要加强对本村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管理,发现村干部违反规定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的,应当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制止、纠正和调查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抄报乡镇(街道)纪(工)委。
(二)明确职责,从严监管。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围绕整治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要认真分析,举一反三,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的规定和措施。要通过整治,有力促进村干部严格遵守规定,杜绝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行为的发生。同时,要积极引导并督促村干部切实加强对本村工程项目进度、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责。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专项整治职责,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人员要对自查自纠登记表的真实性负责。对有关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主动上报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问题线索的,可视情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有关单位不按照本方案要求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将严肃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坚持打击、整治、管理、预防多措并举、一体推进,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突出问题,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长效机制,坚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招标投标活动。
二、工作目标
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招标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招标投标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以下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
1、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者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
2、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
(二)问题存在的主要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13、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
14、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15、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16、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17、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8、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9、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0、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
21、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22、胁迫中标人转让中标项目;
23、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24、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四、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成立“武川县住建局推进建筑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整治行业乱象。各乡镇、各部门要持续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评标现场视频监控、招标代理机构和人员、评标专家以及中标后合同履约等情况,建立项目台账并动态管理,对涉嫌行业领域乱象的迅速整改落实,及时对账销号,对违纪违法的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加单位: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
(二)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治、边建制,推进评定分离、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程担保、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推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好大数据手段提升治理水平。要边整治、边总结,及时研究梳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深入研判招标投标领域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和防范问题发生的常态化制度机制,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及其背后“保护伞”,堵塞监管漏洞,巩固整治成果。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加单位:扫黑办、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各乡镇
(三)及时总结上报。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按照年度形成整治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总体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发现的典型案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完善情况以及工作建议等。
牵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加单位:公安局、各乡镇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由分管住建局的副县长总负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细化工作方案(报县扫黑办),全面安排部署,定期调度,推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执法检查力量,提升监管执法效率,确保整治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监督指导。监管部门要建立任务跟踪督导机制,通过调研、抽查、走访企业和开展现场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密切跟进各项工作进展,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活动。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单位,通过约谈、通报、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落实,确保按期整治到位。
(三)构建联动机制。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监察、司法、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台账并动态管理,及时发现监管问题隐患,强化跟踪问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不断提升“三书一函”办理质量,全面加强行业监管。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要及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重点,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快美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根据《xx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xxx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意见》以及《xx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x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xx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x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x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xx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个根本,坚持以小数据形成大决策、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小制度养成大规矩,进一步抓关键、抓具体,着力打造“清廉乡村”,推动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基层治理的实际成效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障村级建设工程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整治解决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推行落实村级工程村干部监管责任制、村级工程质量评议制“两项机制”,切实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为,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重点整治村级工程质量不高、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村级工程项目、建筑材料价格明显虚高以及村级工程应招标未招标、变更签证手续不规范、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突出问题,助推形成基层权力运行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问题阶段
1.制定方案。各地按照市“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根据全市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农村建设工程特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列出详细任务清单,逐级抓好部署落实。
2.集中排查。扎实抓好摸底调查,聚焦村级工程中存在的工程质量不高、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村工程项目、建筑材料价格明显虚高以及村级工程应招标未招标、增量手续不规范、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突出问题,认真组织自查分析,形成自查分析报告,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各地住建部门要将排查出的问题与各镇村进行对接,明确整改落实责任,确保问题排查全面彻底、没有遗漏。
3.强化监督管理。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各镇村在4月底前将村级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清单,通过公示栏、电子屏、门户网站等进行集中公示,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问题阶段
1.对照整改落实。各地要认真对照自查自纠的问题清单,制定形成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严格落实村级工程村干部监管责任制、村级工程质量评议制“两项机制”,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对自查督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分类处置,建立问题台帐和挂账销号制度,确保各项问题按期整改落实到位。
2.强化督查整治。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强化督查指导,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村级工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及时将专项行动整改落实督查情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同时将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纪委。
3.综合检查评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集中整治结束前,结合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各县(市、区)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推进和整治成效采取百分制评分模式进行检查评估。对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将对有关地区进行约谈,责成继续组织专项行动,做到时间服从质量,直至完成达标、实现整治目标为止。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行村级工程村干部监管责任制,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决策、监督、管理各项制度,明晰村两委各自的职责范围,实行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效分离,确保村级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相互制约、平稳运行。
2.构建监管责任机制。督促各地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规范管理的良好格局。
3.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完善村级建设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全面实行“村财镇管”,资金数额较大的由集体讨论决定,坚决堵住村级工程招标、资金使用、管理调度、拨付审计等关键环节的漏洞,确保村级建设项目资金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系统谋划、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担负领导责任,做到亲自负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对专项行动要定期督导会办、研究制定推进措施,解决重点问题,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县、镇、村四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联络员信息互通机制,各职能部门要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传送和面上工作布置的沟通联系;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和分析会,交流工作情况,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帮助基层发现问题,倒逼整改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监督考核,从严督办问责。要不断加大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推进力度,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线索交办和通报曝光。各地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形成鲜明导向。要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查处、督办和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
(四)坚持系统治理,推动形成长效。开展村级建设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立足长效、标本兼治”,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对在专项整治行动实践中形成并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在制度层面及时加以固化。对具有示范性和借鉴价值的创新做法,要及时总结完善并积极推介,推动整治行动收到长效。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方案 篇7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xx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四、试点内容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xx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xx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xx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xx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xx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xx)》,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xx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xx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xx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xx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xx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决定于20xx年6月至12月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防范和遏制模板支撑、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重点
1.深基坑开挖(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坍塌事故调查及查处情况等。
(二)整治内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落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8月)
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落实。
(二)检查督导阶段(20xx年9月至11月中旬)
县规划建设局将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市局将在企业自查、县规划建设局检查的基础上,对我县在建工程进行督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
县规划建设局将对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规划建设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局相关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针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自9月起至12月,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规划建设局每月中下旬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不间断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抽查的方式,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对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体系、超高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