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1
一、活动主办:
平湖市志愿者爱心联盟
二、活动主题:
安全出行文明祭祀
三、活动背景:
一种传统的形成,来自上千年的文化积淀,清明扫墓亦是如此,它始于汉唐,传承至今,始终兴盛不衰。每到清明,必会迎来一波波扫墓高峰,人流量的.过分集中,容易造成交通和安全隐患问题。部分群众的不文明祭扫,也会给环境带来污染和破坏。重温传统节日文化,再谱爱心公益篇章,在羊年清明即将到来时,为平安祭扫,爱心联盟安全出行文明祭活动再次火热启动,多一份爱心,多一份平安,和谐社会让你我共同奉献。
四、活动内容:
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维护现场秩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
五、活动地点:
1、乍浦九龙山公墓
2、平湖福陵园公墓
六、活动时间:
1、20xx年3月28日-29日(周六、周日)第一班9:00—11:30第二班11:30——14:00
2、20xx年4月4日-6日(周五六-周一)第一班9:00—11:30第二班11:30——14:00
七、报名方式和要求:
1、本次活动二个地方、5天时间、共有10个班,请报名时一定看清楚;
2、本次活动人数无限制,报名时请写明参加方式(如自己去或是平湖出发);
3、本次活动需要征集车辆,报名时也请写明。
请点击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进入报名页面报名
注:报名时请写手机长号(与加入联盟时申请的号码一致,否则会影响短信发送)
八、报名截止日期:
1、3月28日-29日活动,截止时间3月26日晚5点
2、4月4日-6日活动,截止时间4月2日晚5点
报名截止第二天下午5点前有注意查收邮件,谢谢。
九、注意事项:
1、参加联盟活动,尽量带双肩背包或是小腰包,方便行动;
2、请带上会员证,提前十分钟到达集中地点,切勿迟到;如有迟到、请假、早退等情况,请及时告知现场负责人;
3,在活动期间,行为举止文明礼貌,同时注意自身安全;如带孩子的,则务必看管好孩子;
4,活动中给群众拍照时,尽量拍侧面或背面。除指定摄影人员,其余人员不能拍照;未经联盟同意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活动照片;
5、请务必遵守现场负责人的活动安排和调度,如有问题或是建议、意见,请私下提出或者是活动后再反映,一切以确保活动胜利圆满完成为目的;
6、活动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就会员对本次活动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
7、如遇突发事件,改变计划,联盟将通过群、在线论坛或是短信通知各位会员。
十、活动策划:
联盟活动处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2
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慎终追远 缅怀先辈 奋发有为
二、教育内容
以缅怀先辈、文明祭祀、奋发学习为主旨,着重开展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艰苦奋斗教育。
三、活动形式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组织开展祭扫烈士陵墓、野外远足、主题班队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学校选择主题教育活动形式时,要注重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段特点,设计适合学生参与、易于学生接受的活动;在中学普遍开展“我们的节日”经典诵读活动,在小学4、5年级普遍开展节日小报创作活动,在小学1至3年级开展“我们的节日”童谣传唱活动。小学1至3年级学生,不得开展手抄报、征文比赛等书面形式的.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学校要从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抓好主题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确保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参加活动。
(二)认真抓好活动宣传。
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协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要认真做好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特别是做好向淄博教育信息网、张店教育信息网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校园网要集中刊发活动信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抓好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各学校要形成工作总结,并做好主题教育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存档备查。工作总结要说明工作部署情况,并说明活动的落实情况及参与活动的学生数量。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3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让学生了解清明节的来源、纪念方式;知道家庭祭祖和学校组织的扫墓活动有何相同和不同之处。号召同学们时刻铭记烈士们为解放国家和民族而不惜牺牲生命的大无畏的英勇事迹,向烈士们学习顽强拼搏、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本次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严谨治学的态度,发奋学习的精神,大胆创新的意识,使学生受到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
二、活动地点:
XX烈士陵园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活动对象:
四年级全体学生
五、活动准备:
学校校旗、花圈、每人一朵康乃馨
六、活动程序:
主持人宣布:
(一)清明祭扫活动现在开始
第一项:出旗、敬礼
第三项:向烈士献花圈
第四项:全体肃立,向革命先烈默哀
第五项:学校老师讲话
第六项:全体队员在烈士纪念碑前庄严宣誓:
我们是光荣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我们在烈士墓前宣誓:我们永远铭记,先烈们为祖国的解放,人民的。幸福而建立的丰功伟绩;我们一定珍惜,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幸福生活;伟大祖国的建设,中华民族的腾飞,将由我们来完成。人民为先、祖国至上、诚实勇敢、自律自强、奋发有为、誓作栋梁、再造辉煌。继承先辈遗志,永做革命接班人。
(二)近前瞻仰纪念碑、祭扫陵园,参观龙华烈士纪念馆。敬献小白花。
(三)清明扫墓活动结束,xx队伍。
七、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1、4月·日下午1点15分在学校门口xx。
2、列队xx注意清点人数,活动结束后也要清点好人数。
3、在扫墓活动中要保持纪律性和严肃性。每人带一朵小白花,在烈士墓前向烈士献花。
4、扫墓期间,严肃认真,不讲话,不嬉戏,不追逐,不喝饮料,不吃零食。
5、活动期间注意安全,排队上下车,相互礼让。在车上不吵闹。活动过程中不允许擅自离队。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4
清明期间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xx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为强化清明期间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监控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事业发展,事关生态平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全街道、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以“文明祭祀、预防为主、全力消灭”方针为宗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争今年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有力地保护好我街道的森林资源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时间
3月24日—4月15日(清明节前后10天)
三、工作措施
(一)街道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1、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每天均由1名主职领导及1名班子成员带班,2名街道干部值班,要求全天候值班、驻勤。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当地干群力量,及时扑灭,并及时向街道主职领导报告。发生严重火灾时,应立即通知街道森林防火灭火队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2、各点负责。各村(社区)挂点班子及驻队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组织所驻村委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4月5日—7日重点时段,全体街村干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下乡协助督促防火工作。街道将组织派出所、治安联防队伍、护林员、“一村一组织”巡逻队对重点xx、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对安全区域集中烧香、烧纸和燃放爆竹的,要加派人员重点把守,实施责任人负责制。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山体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出动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印制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在各村(社区)主要进山入口设卡点,对部分顽固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利用村村通广播、村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科学灭火知识宣传。
4、街道森林防火队伍要集中待命,整装待发。清明节前,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清明节期间,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在主要卡口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就地扑救。一旦发生火情,街道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组织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xx、坟地集中区、登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
2、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要制定清明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xx、地块。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网格有专人把守。
3、落实设卡巡逻队伍。从3月30日至4月7日,全体重点山脉所在村(社区)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务必落实“六个一”的'要求:一是落实一个应急处置办法;二是落实一个明显检查标志,各卡口都要有明显提醒标志;三是落实一份禁火通告,在各卡口的明显位置上一定要张贴一份禁火通告;四落实一个集中焚烧点,让上山祭扫的群众可以在山下焚烧纸钱的地方;五是落实一份宣传材料,对上山祭扫的群众分发一份《石仔岭街道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告知书》,并提醒违反有关规定将可能受到处罚;六是落实一支检查队伍,各卡口务必落实一组检查人员。5-7日的设卡时间统一为9:00-18:30,设卡期间特别是10:00-16:00高峰时段要确保人员全员在岗在位。届时街道将对重点村的防火巡逻队伍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4、各村(社区)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别是茂岭、塘背两个村要做好笔架山、挂榜岭重点山脉的防火工作。
四、督查落实
(一)街道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深入到各村(社区)、村民小组、xx地块进行督查,检察宣传发动情况、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护林员巡山护林是否到位,进一步压实村级防火责任。
(二)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街道将组织派出所及时锁定证据,并积极支持配合森林公安侦破、查处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5
各市(区)民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xx〕x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早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届大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
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提前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三、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积极推行文明生态殡葬
要把握清明节祭扫和安葬契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xx〕x号)和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x民发〔20xx〕x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要在清明前后,对公路田头尤其是国道、省道沿线明坟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平坟还田、迁坟入园。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推广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江)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俗,自觉接受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理念。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通过发放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思念墙”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便利,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回应群众关切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把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为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氛围;把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到位,凝聚共识、提升民政形象;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处理的基础上要及时反馈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市局确定兴化墓园为全省清明节观察点。各市(区)要确定1个公墓为全市清明节观察点,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4:30前上报《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请各市(区)于3月17日前上报清明节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观察点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6日前上报20xx年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6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xx〕x号)要求,为扎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殡葬管理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打造平安清明
各地要从迎接党的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各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督导检查,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创建文明行业
服务质量是殡葬行业的生命线。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工作“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做到清明节祭扫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同部署、同考核。要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按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到实效。殡葬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采取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统筹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主题,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挂横幅、贴标语、设宣传栏等方式,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生命文化教育、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加强舆情预警和应对工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正确对待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曝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及时回应。对调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和及时公开;对调查不属实的,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解释工作,增进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倡殡葬行业协会建立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和低碳祭扫,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倡树尊老爱幼、厚养薄葬、从简治丧的文明新风尚,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激励保障举措,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四、加强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告
各地要全面落实清明节安全值班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值班值守,细化实化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流程工作环节有专人负责,实效全程“痕迹化”管理。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省民政厅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各地要继续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省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要求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9个省级观察点要在4月2日至4日的每天14:00前上报观察点祭扫情况(附件2)。各设区市民政局请于4月8日前将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上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兆庆,联系电话:xx(传真),电子邮箱:xx。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7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人民群众集中祭扫的安全保障及服务管理工作,按照《xx省20xx年清明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群众祭奠活动的宣传引导,破除传统陋习,弘扬优秀殡葬文化,树立依法文明祭祀新风,维护祭奠秩序,杜绝森林火灾,确保现场安全,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形成良好的社会殡葬改革氛围,发挥殡葬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组织机构
成立清明节文明祭扫总指挥部,由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解爱心任总协调,xx陵园管理所所长徐德明任总指挥长,总指挥部下设四个小组:安全保障组,组长万青;后勤服务组,组长胡战疆;宣传引导组,组长周林松;应急值守组,组长喻仕尧。加强对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及时掌握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及时掌握群众祭祀活动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清明祭扫各项活动的决策、指挥工作。
三、工作职责
参照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组织管理办法,协调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市容管理及周边群众,严密部署,严明职责,严抓落实。
1、安全保障组。组长:万青;成员:苏艺、李鑫。联同区交警二大队、郭镇派出所值班民警、郭镇城管办、森林防火站,负责疏通交通,疏散人流,维护正常的祭祀秩序,控制、疏导祭奠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缩短群众滞留时间,避免发生人流拥挤,发生事故。设立专门的鞭炮燃放点,礼花炮一律不准带入墓区,统一在燃放点集中燃放。
2、后勤服务组。组长:胡战疆;成员:任东岳、刘艳玲、邓红香、冯云、龙凤、廖易海、宋新华。为方便群众祭祀,提供优质服务,设立引导服务站,专门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设,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第一时间给予解决,暂不能解决的问题,统一登记备案,耐心予以答复。设立茶水供应点,供应祭祀群众茶水。通过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各个环节正常运行,确保群众满意。
3、宣传引导组。组长:周林松,成员:何秋文、李明高。今年清明节的主题是文明祭祀、平安清明,要以此主题为指导,同各报社联系,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加强殡葬改革、殡葬文化以及行业风貌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殡葬行业的先进典型人物或事例,使社会理解殡葬服务工作,支持殡葬服务工作。大力宣传倡导社区公祭、鲜花祭奠等现代祭扫方式,制止封建迷信祭扫陋习,教育群众树立依法文明祭祀的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殡葬改革氛围。
4、应急值守组。组长:喻仕尧,成员:张建平、刘湘岳、刘元宝。主要职责是防止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鞭炮燃放点、危险地段等安排专人值守,墓区与山林之间每10米距离指派一个专人蹲点看守。实行夜间、白天双值班制度,24小时不断人,随时掌握动态、汇总信息、报告紧急情况,与总指挥部形成上下联动。
四、工作措施
1、设立临时医疗救助点。联系医院医务人员,配备常用医药,对祭祀群众因爬山劳累或突发事故引发的病情需要予以医疗施救的,及时进行医疗施救。
2、设立引导服务站。在人群集中处设立引导服务站,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安设4台饮水机,为祭奠群众供应茶水。设立咨询台,提供疑难咨询,为群众指路,协助祭奠群众识别墓区排号。
3、发放车辆回城票。由郭镇收费站派专人到陵园内发放来陵园清明扫墓的车辆回城票。保证车辆免费畅通。
4、增设消防设施。购置30台8公斤干粉灭火器,按距离、面积安放,一旦发生火灾灾情,可随时使用,形成一面防火网。并在墓区架设两台大型高压水泵,将水泵消防水带提前铺接到墓区山顶,出现险情可随时进行喷洒。
5、设立路牌标识。从xx陵园进口至出口,沿路设立路牌和指示标识,车辆按循环路线进出。在办公区域修建1000多平方米的停车场,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6、悬挂宣传横幅。在陵园户外悬挂宣传横幅,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渲染祥和文明清明氛围,引导殡葬新风。提醒市民注意森林防火,谨慎用火。
7、设置鞭炮集中燃放点。在墓区内设置10个专门的鞭炮燃放箱,供市民祭祀时燃放鞭炮,以隔离火源、消除火患。
8、架设高音喇叭。在陵园墓区内架设4个高音喇叭,播放轻音乐,实行音乐祭祖。
9、美化净化陵园环境。为让市民有一个文明、整洁、优美的祭祖环境,将公共区域进行绿化美化,抽调人员对墓区内卫生进行全面清扫。
清明祭扫工作方案 篇8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XX〕x号)要求,为扎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殡葬管理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打造平安清明
各地要从迎接党的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执行严格的失职追责制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各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深入检查和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结合殡葬服务机构和当地祭扫活动特点,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相关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督导检查,密切部门协作,必要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强化统筹部署和职责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
二、提升服务水平,创建文明行业
服务质量是殡葬行业的生命线。各地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祭扫服务,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殡葬服务工作“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要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做到清明节祭扫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同部署、同考核。要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按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到实效。殡葬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模式,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便民窗口和祭扫专区,采取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拓展悲伤抚慰、医疗救急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规范性和便民性。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实行全程留痕、重点监控和多重防范,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统筹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
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主题,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挂横幅、贴标语、设宣传栏等方式,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等公共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优势,开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生命文化教育、举办大众讲堂等大众化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有序组织社会公众了解殡葬服务,开展生命文化教育,展示殡葬行业良好形象。要加强舆情预警和应对工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正确对待媒体和群众监督,对曝光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及时回应。对调查属实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和及时公开;对调查不属实的,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解释工作,增进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倡殡葬行业协会建立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宣传引导作用。坚持绿色发展,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和低碳祭扫,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倡树尊老爱幼、厚养薄葬、从简治丧的文明新风尚,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激励保障举措,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四、加强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告
各地要全面落实清明节安全值班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值班值守,细化实化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全流程工作环节有专人负责,实效全程“痕迹化”管理。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省民政厅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4月2日至4日安排专人值班。各地要继续执行清明节祭扫观察点制度,根据《20XX年全省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要求全面掌握祭扫观察点情况,9个省级观察点要在4月2日至4日的每天14:00前上报观察点祭扫情况(附件2)。各设区市民政局请于4月8日前将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上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兆庆,联系电话:xx(传真),电子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