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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疏导的方案

2025/03/05方案大全

爱习作提供的心理疏导的方案(精选10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心理疏导的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xx防控防指[xx20]xx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服务的通知》(xx教办学函[xx20]xx号)精神,我校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根据师生实际,采用四级目标人群分级服务,具体如下:

第一级:确诊患者;第二级:疑似患者;第三级:个居家隔离人员;第四级:普通大众。

二、具体实施

(一)开展线上科普教育

借助“xx”微信公众号,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针对性推出并转发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相关信息,并组织各学院及时转发推送,引导师生做好“抗疫”防护。

(二)开通抗疫情心理专线

1、学校热线。我校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紧急开通心理服务热线,热线电话及各号码对应服务时间已于“xx”微信公众号公布,我校师生如有需要均可拨打。

2、扬州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扬州市24小时疫情应对心理援助热线xx。

注意:扬州市热线服务主要针对因肺炎疫情出现较为紧急状况、急需情绪缓解人群,如您情况尚可,请将时间留给更需要的人。

(三)开通网络心理疏导

我校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对应心理服务热线,开通网络心理疏导“QQ”在线服务,并通过各院心理辅导员公布给全校师生。

(四)组织人员,网络培训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校级及院级学生心协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晴联络员进行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线上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司政司组织的《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和《学生心理应激与应对》专题讲座、中国科协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心理危机防护干预能力,增强师生心理自助、朋辈互助能力,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相互支持,传递正能量。

(五)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发布《致全校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启动“宿舍心晴联络员-心理委员-心理辅导员-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四级联防联控体系,组织宿舍心晴员及时填写《宿舍心晴联络表》,由心理委员进行学生心理动态每周统计,并上报至心理辅导员,由心理辅导员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初步心理疏导,及时干预。

(六)做好开学后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采用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测评平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同时进行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对于筛选出的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组织开展心理疏导与干预、跟踪回访,定期提交心理测试及干预回访报告。

心理疏导的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成立心理干预工作组,组建一支疫情防控心理干预队伍,开通一条心理热线服务,开展一系列心理干预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发展过程中各类人群面临的心理应激反应和心理问题,提高疫情下心理健康服务应对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服务对象

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医务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等。

三、组织体系

在安宁市应对疫情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的领导指挥下,成立心理干预工作组,组长由市卫健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卫健局分管医政、疾控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卫健局医政科科长、疾控科科长、市疾控中心主任、市医共体总院长组成。工作组与医疗救治组合署办公,统筹做好疫情期间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组建一支疫情防控心理干预队伍,包括心理干预专业组、资料组、志愿者组,为心理干预提供资源与保障。专业组以精神科医师为主、心理治疗师、精神科护士组成。组长:钱俊;副组长:邱伟芬、潘本刚;组员:张海娜、赵艳、耿梦月、王静、杨婧、彭洪、王炳均、杨桂勤、王春娥。

四、具体措施

(一)发放疫情防控心理自助宣教材料

对于受疫情影响人员及时发放有关疫情期间心理辅导及心理调节等宣教材料,帮助其在受影响初期能够认识自己的心理状态并能通过宣教材料学习到如何调整心理状态,引导其自我调整。

(二)组织心理健康评估

对于当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人群进行心理评估,对于发现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及时通过心理干预专业组进行干预,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对于问题较为严重的及时介入治疗。

(三)建立心理咨询服务

1、线上服务

开设抗疫心理援助热线,可以为处于疫情不同层面的大众提供心理服务,包括提供心理支持、情绪疏导、情感支持,危机干预,促进受助者情绪稳定,维护心理健康。

2、线下服务

设立心理咨询室,并由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对前来咨询人员进行服务,对于问题不严重,涉及问题较小的,咨询机构直接给与介入,评估稳定后服务结束。对于问题较为严重,需要治疗的,及时为患者提供治疗服务。

(四)对于重点患者及一线医务人员介入措施

重点患者:

1、建立微信群,营造一个患者分享、交流的安全空间。

2、鼓励患者识别自身生理和情绪上的不适。为患者提供政策宣教、教会患者自我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健康等与疾病相关的知识。

3、与患者一起共同商定心理康复计划,培养规律健康的生活模式。

4、引导患者书写心情日记,记录住院期间的想法、情绪、躯体的感受、事件等。利用康复时大量的空闲时间进行一些身心愉悦的活动(读书、听音乐等)。增强患者的自我觉察能力和建立稳定的生活状态。

5、开展在线个体、团体催眠治疗。引导患者宣泄不良情绪,挖掘资源,让患者身心得到最大限度的休息和疗愈。激发患者的潜能、扩展积极体验及改善躯体不适。

6、指导患者进行腹式呼吸训练,躯体放松训练等各种行为矫正与治疗。

7、在病房内开展瑜伽、太极、乐眠操等躯体运动疗法,促进情绪的稳定和躯体的康复,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

8、陪同患者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一线医务人员:

1、一线医务人员休息区设立心理咨询室,重视疫情期间医务人员的心理状况,加强医务人员心理疏导,消除其孤独感。

2、设立心理咨询室,由心理专家轮流值班,鼓励一线医务人员说出对疫情的顾虑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客观面对,分析对策。

3、构建稳定的组织团队,带领团队成员描述睡眠状况、情绪及需要支持的地方,分享成功的工作经验、工作对生命意义的影响与改变等增加彼此的理解和支持。

4、鼓励医务人员识别、表达、接纳自己所有的身心反应。采用催眠治疗如生命大树、赋能、安全处所、放松、清空等,也可以使用艺术表达性干预,如绘画、音乐等,在表达中联结,疏泄与释放。

5、运用认知行为疗法提升医务人员内化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增强医务人员对工作的自信心及掌控力,领悟到此次工作的价值。

6、录制催眠音频让医务人员在睡前或休息时播放,改善睡眠质量,缓解身心疲劳。教会医务人员掌握一些简单的放松技术,如呼吸放松训练,使用腹式呼吸,轻缓、舒畅、深长、平静呼吸,达到呼吸8次/min,改善焦虑导致的生理反应,如减慢心率、降血压等,减少各种压力源带来的心灵和身体的耗竭,减轻穿防护服工作的不适。

7、对于性格内向、不善表达的医务人员要重点关注,努力将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从紧张焦虑耗竭、无力脆弱状态,维护到更加温和、可以关照自己并尽力救治患者的生命状态。

五、心理干预流程(略)

六、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对干预服务对象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心理干预人员培训,规范服务,强化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前提下,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确保受疫情影响重点人群心理问题得到确实有效疏导,避免出现因疫情影响造成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

心理疏导的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家校联动、班校联动,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向上向善的心理品质,为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幸福人生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五年创一流”的总体要求,重点实施六大项目,形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全体教职员工协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网络,建立以发展性评价为核心、具有区域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全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1.全面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到20xx年底,创建50个州级示范心理辅导室,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配齐心理测量软件、沙盘及团体辅导箱等三大基础设备,确保常态化使用。(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州、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到20xx年底,州级依托州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健康管理中心建立“恩施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各县市联合当地心理健康资源全面建成“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开展区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培训、辅导转介等工作。(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创建项目

3.创建恩施州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培育一批有较高心理健康教育办学特色和水平的中小学校。鼓励各中小学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特色文化建设中,形成“心育”特色文化。到20xx年底,培育80所县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打造40个州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举办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每年3月、9月为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加强部门协作,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延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互联网+心育”与传统模式相结合,在有关行业、部门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栏,加强宣传普及。(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文旅局、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广播电视台、恩施日报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5.建立家校联动、社会协作的工作机制。整合多方资源,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和亲子辅导工作,促进亲子关系和谐发展。将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列为各级家长会、家长课堂的常规议题和必修内容,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拓宽心理健康教育渠道,完善街道社区、公共文化机构、公益团体、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方联动机制,引导其积极参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文明办、州文旅局、州民政局、州妇联、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教师队伍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项目

6.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配备与激励机制。州、县市教研机构必须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招录教师时优先录用心理学专业教师,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1000(不足1000人按1000人计)的比例配齐专职教师,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到20xx年底,全州中小学均按标准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形成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支撑,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学校心理辅导室负责人可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待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一般不兼任其他学科课程,每年至少参加3次县级以上教研、培训或交流活动,其专业技术职务纳入职称评聘系列,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承担的心理咨询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补贴课时计入个人教学工作量,由学校按实际情况统筹核定。州、县市定期通报表扬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委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7.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全员培训。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对全体教师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格制度。到20xx年底,80%以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达到C级,90%以上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达到B级,100名以上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优秀班主任达到A级。全州组建起一支积极性高、专业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在恩高校)

8.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方式。加强恩施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各县市分别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各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探索“大教研(集体)+小教研(分学段)+微教研(协作体)+青蓝教研(名师结对培养)”等形式,建立系统的教研和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交流展示活动,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成长工作坊(沙龙、读书会),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及名师队伍培养,提升教育教学、咨询辅导和科研课题研究能力。争取到20xx年,培养州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5至10名,县级骨干教师、名师50至80名。(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在恩高校)

9.启动心理健康教育素养提升计划。以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学习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儿童青少年常见心理健康问题识别及应对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在新教师上岗培训、校本培训、师德培训、班主任论坛中,向学科教师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理念和模式。在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明确分管校长职责,开设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校长论坛或培训。(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在恩高校)

(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10.优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进课表。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并纳入学校课程设置计划。义务教育阶段按照每两周1课时进行安排,高中阶段按照每周2课时的总量统筹安排,做到学生有教材,教师有教案、课件,学期有评价。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戏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止学科化倾向。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结合活动角、活动课、阳光运动等活动,有机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幼儿健全人格和良好心态的形成。(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1.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体系。在中小学生中分层次开展珍爱生命、积极适应、青春健康、情绪管理、自我悦纳、沟通合作、心理复原、自主学习、创新实践、生涯规划、反校园欺凌等心理素质技能的主题培育课程。开发建设一批优质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资源,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群。学校探索“心育微课堂”“心育微讲座”等多种形式,建立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由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班会课”、面向家长开设“青春健康亲子辅导课”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体系。(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妇联、团州委)

12.积极探索学习心理辅导。以学习心理辅导为抓手,探索非智力因素在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有效途径,推进轻负高质教育。在学科教学、班团队活动、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中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渗透的力度。(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3.加强学生生涯规划专题教育。在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背景下,探索心理健康教育与生涯发展教育的深度整合,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学生生涯发展指导中的优势,开发适合学生发展、符合学生需要的生涯规划指导课程。(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在恩高校)

(五)实施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项目

14.建立班校联动早期预防学生心理问题工作机制。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为契机,以班级“生命教育”“欺凌—安抚”等系列主题心理课为核心,在学生中开展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意识,提升积极心理品质,增强学生心理危机求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级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课代表,发现学生中有苗头性的`明显异常现象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充分发挥学校团组织、少先队、学生会、班委会等各级学生组织的自主管理和服务功能,形成纵横交叉、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早期预防体系,有效防控学生心理危机问题造成的极端事件。(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团州委)

15.加强学生心理问题早期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建档制度、重点人群心理筛查制度、心理问题报告并持续关注制度及相关保密制度,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遵循心理测量的专业要求,谨慎科学地使用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得简单地凭借量表测试结果下结论。(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

16.完善区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依托专业机构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班级、学校、医疗机构、部门联动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做好预防教育、早期预警、危机干预、后期跟踪、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对危机干预对象的支持系统、监护系统、救助系统等。(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红十字会)

17.探索医教结合的心理危机干预及转介系统。建立医教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探索建立教育、医疗卫生部门、社会安全管理部门协同运作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畅通危机干预转介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红十字会)

18.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在教师招聘中增加对教师职业匹配性的心理测试,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对教师心理健康的关注和维护,预防和减少师源性心理问题。(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人社局)

(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9.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方式。学校心理辅导室合理配备电子心理档案管理软件和心理测评软件,有效运用网络、新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心理研究机构等合作,通过课题研究、购买服务等方式,试点开展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财政局,在恩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20.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依托“恩施州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建立区域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状况数据库,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干预、转介、家校共育等工作,有效提升心理筛查及预警的工作效率。整合各级各类信息资源,多渠道开发建设包括文本、课件、图像、音像等在内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库,建成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和精品课,汇编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及案例集。(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财政局,在恩高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恩施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门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统筹规划、督导评价。各级教育部门牵头抓总,加强组织协调,会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建好用好学校心理辅导室,配齐配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二)保障经费投入。州、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工作实际,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资金保障工作,并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鼓励各种社会资源支持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合理分配经费使用比例,优先用于心理健康教育硬软件建设、资源应用和师资培训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管。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将实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情况纳入教育目标督导考核内容,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编制管理与职称评聘办法,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评估。

心理疏导的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新需求,拓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优化人文环境,经研究,决定依托上杭致远心理咨询中心成立上杭县妇女儿童心理援助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响应县委“两个倡导”号召,充分发挥心理学领域专业人才的作用,实现社会资源共享,更好地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推进“平安家庭”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上杭又好又快发展。

二、服务宗旨

关爱妇女儿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心理帮助,帮助和指导存在心理困扰的妇女儿童学会调适心态、疏导情绪、缓解压力、构建健康人格,优化人文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服务内容

1、热情接待,帮助妇女调整心态,平和情绪,舒缓心理压力;

2、疏导青少年群体的青春期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及亲子关系问题;

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培训,普及心理卫生知识;

4、开展婚恋和家庭问题咨询、提供专业心理测量;

5、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组织机构

由上杭县妇联干部和上杭致远心理咨询中心咨询师志愿者组成。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

五、服务安排

1、工作地点:成龙大厦进口处右侧楼二层(致远心理咨询中心)

2、工作方式:固定每周三下午,由援助中心咨询师轮流值班,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面对面咨询服务。

心理疏导的方案 篇5

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落实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提高幼儿的心理素质,针对幼儿对疫情防控期间容易发生心理问题的情况,为使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幼儿心理危机的发生和带来的损失,根据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本园为加强对幼儿心理教育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幼儿心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园长)

副组长:xxx(副园长)

成员:全体班主任

建立健全幼儿心理成长档案

二、建立健全幼儿心理成长档案,是幼儿心理问题预警与危机干预的前提和基础。

1、学校每年对新生进行普适性的心理健康测量,建立幼儿心理档案,并归类、分析,初步掌握幼儿的心理健康状况,作好保密工作。

2、针对本次疫情,对经过疫区、家庭成员有隔离历史或者家庭成员有患有新冠肺炎疫情的幼儿,应建立特别档案,重点管理,定期指导幼儿所在的班级班主任与家长和幼儿进行良好沟通,了解其生活情况,与家长交换意见。

3、各班班主任应对幼儿心理异常和心理危机的处理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并密切关注。

三、积极开展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1、通过设置线上空中课堂,组织教师和家长学习有关疫情防控的心理健康小知识,建立班主任心理咨询辅导、幼儿日常心理活动观察方式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幼儿及家长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具备心理健康常识。

2、通过家长微信群班主任定期发送各种形式的文章和案例,加大对幼儿家长心理健康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在园内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3、加大对幼儿教师、班主任、家长等人员心理健康常识培训,了解心理危机干预的相关知识和程序。

4、设置园内独立的心理咨询室,设立心理咨询热线和微信号,公布班主任和幼儿心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的求助热线电话,畅通心理危机干预信息渠道。平时应特别注意做好低年级幼儿、新进园幼儿、家里有困难的幼儿等,在学习或生活中遇到突然打击或遭受意外刺激的幼儿的相关工作。

四、实施幼儿心理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当幼儿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或心理危机时,要迅速及时报告才能有效地干预和处理。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应建立幼儿心理异常和危机的报告制度。当发现有幼儿出现任何心理危机、心理异常或突发事件时,任何人都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副组长或者组长。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园长。如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五、建立幼儿心理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一)对焦虑、抑郁、恐惧情绪的幼儿采用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

1、立即让班主任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和幼儿共同做到“五要”、“三不要”:五要:一要制定一个计划。安排每天做的事情,包括规律起居,合理饮食,按计划执行,。二要积极上好每天的幼儿园在家教育课程,让幼儿进行更多新鲜有趣的活动。三要家长支持幼儿积极学习,家人通过让幼儿与其他小朋友或者亲戚在线视频聊天,沟通交流,加强心理上的相互支持鼓励。四要每日进行锻炼,家长引导幼儿做自己喜欢的室内运动,或者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做远程运动,班主任或者家长也可以教幼儿做一些简单的放松运动。五要让幼儿把想法、思考和体验说出来,班主任和家长给予适当引导,让幼儿获得成长的机会。

三不要:一不要每天“瘫”在家里。身体闲,脑子静(不思考)。二不要总刷手机、玩游戏,要学会劳逸结合。三不要避讳咨询就医,当发现幼儿有焦虑、抑郁、恐惧情绪时,要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副组长或者组长,寻求专业的心理辅导帮助。

2、对于情况比较严重的要家长及时送往医院进行监护、治疗;

3、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注意保护当事人利益);

4、在幼儿情绪不稳定的时间里,由班主任和家长组织与幼儿较为亲近和信任的小伙伴、亲属线上视频和日常聊天陪伴,保证其身心安全,稳定和疏导其情绪;

5、园内的保健医生作为心理辅导员对幼儿进行心理干预;

6、如果幼儿所在班级的其他小朋友因此产生情绪问题,班主任要对家长和幼儿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以帮助幼儿获得支持性的环境;

7、加强对幼儿在本次突发事件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平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帮助其健康成长。

(二)对其他心理异常问题的应急或干预。

1、如发现幼儿出现其他比较突出的心理问题,班主任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由园内保健医生作为心理辅导人员对幼儿进行远程诊断咨询,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处理办法;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心理辅导人员的意见,帮助解决幼儿的心理问题;

3、对于超出心理辅导人员能力和专业的幼儿,应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

4、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幼儿存在心理问题并需要治疗时,班主任应立即通知幼儿家长,最好日常监管工作,并与专业医生和班主任一起做好幼儿的心理疏导工作;

5、因精神问题需要休学的幼儿,本园需与其家长签订相关协议;

6、因精神问题治愈而复学的幼儿,要出示当地专业医疗机构的治疗证明,并到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复诊,经组长签字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7、对康复期间的幼儿幼儿园应主动积极地提供心理咨询,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

8、班主任应与幼儿家长定期保持沟通;

9、在园期间对该幼儿所在班级的同伴间进行环境支持和游戏教学互助活动,以帮助幼儿心理健康发展。

心理疏导的方案 篇6

为更好地帮助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心理问题的师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师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校师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心理健康氛围,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市教育局和区教体局有关要求,特在学校开展心理干预、疏导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各部门主任、副主任、校医

成员: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及学校心理健康教师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学校将组建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组成的心理干预业务小组,有序开展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疏导工作。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疫情期间,学校已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不良情绪和行为,制作了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向广大师生普及“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等科普知识,并就如何进行科学、有效、安全的疫情防护提出针对性建议,同时要求各班主任利用学生家长微信群向本班全体学生发出一封公开信,为全体学生注入一剂心理预防针,也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保护。同时,鼓励各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充分利用微信、线上教学平台等方式向广大家长、学生、教师推广心理健康知识的相关宣传。

(二)制定工作措施。要把心理健康的教育和管理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切实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把握在开学前、开学后等关键时间点提供有关疫情防控心理调适的正确信息,及时调整师生心理状态,有特殊情况的,积极进行心理干预。

(三)及时进行研判。各班主任要及时摸清本班疫情情况,积极关注学生(特别是留守、单亲等特殊家庭的学生)、教师疫情及其心理状态,掌握受疫情影响的师生的心理健康动态变化,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群体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避免求助者因前来咨询而受到再次伤害。

(四)开展有序服务。开学前,学校要通过微信群等形式不定期向广大师生和家长推送防疫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为被疫情困扰、被隔离的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开学后,立即启用学校心理辅导室,面向全体学生开设防疫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对因疫情导致心理困惑的学生及时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做好一定时期内的跟踪;对出现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积极开展转介工作。在个体心理咨询过程中遵循心理咨询中的保密原则和保密例外,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作对象

学校学校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师生。

四、预措施

(一)平台互助。在开学前,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冠状病毒,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相关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及时关注孩子情绪,引导广大师生做好情绪调控,普及心理健康维护常识,合理看待疫情。各班主任要及时关注学生疫情及其心理状态,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开学后,学校心理健康老师、各班主任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等心理健康团体辅导课,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心态,珍爱生命,积极面对学习生活。

(二)技术支持。尝试开通网络心理支持服务,开通心理热线、微信群等沟通方式,积极为广大师生做好服务。学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老师、班主任要认真研读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变化,对有需求的'师生开展线上个体辅导或者进行电话咨询。具体安排如下:

心理问题咨询:

学习问题咨询:

生活问题咨询。

其他问题咨询:

引导师生积极面对学习生活。开学后,要针对本次疫情认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体心理辅导,时刻关注师生心理状态。

(三)分类干预。

1.疑似感染师生

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已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放松行为,减少.应激反应;

(5)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6)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或在线心理干预等及时寻求社会帮助,调整心态。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2.无感染但情绪波动明显,正常学习、生活遭受明显影响的师生

干预措施:

(1)引导适度浏览相关信息,正视疫情;

(2)引导接纳自身情绪,管理自身情绪和压力,提供心理支持;

(3)对交流、适应性行为进行指导,引导掌握一定的心理自助技巧(积极的自我对话、正念冥想、行为放松等),保持正常的生活作息,适度选择娱乐活动,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如沉迷上网等);

(4)引导来访者正视身体发出的信号,做好自我症状识别与求助;

(5)对由此次疫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做好转介工作。

心理疏导的方案 篇7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心理疏导工作,结合本校实际,特此制定本方案。

指导原则

以“预防为主、及早发现、及时干预”为工作原则,围绕“育心育德育人”指导思想,以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和帮助学生解决发展性心理问题为核心,和谐有序渡过疫情期。

工作方法

(一)学生在校期间,及时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1.根据楚医专字[20xx]36号《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指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学生可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咨询、关注“楚医心语”公众号预约咨询,心理中心专职心理教师为学生提供24小时电话接听服务。

(二)学生离校期间,加强家校沟通,关注学生心理状况。

1.通过各类家长联系群,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生“健身健脑健心”,积极倡导碎片化健身活动,静态工作学习1小时,起身活动10分钟,养成积极主动健康的生活方式。

2.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在学生离校期间提供24小时电话接听服务,学生可在“楚医心语”公众号内通过“解忧信箱”功能获得服务。

(三)应急处置

1.关注疫情,及时了解学生身心变化,遵守流程,当学生出现心理危机时按照《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处理流程》处理。

2.应急情况下,整合教师资源,从兼职心理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队伍中组建应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由心理中心指导开展心理疏导服务。

3.在必要情况下,专职心理教师要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病愈等需要援助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

心理疏导的方案 篇8

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促进患者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回归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隔离人员、家属心理健康,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提升群众防控知识水平,增强防护技能,减轻因认知不足所致的恐惧,减少、消除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歧视与排斥等行为。

(二)以互联网络平台为基础,推进互联网+社会心理服务,为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提供线上心理支持和服务,增强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帮助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渡过困难期,恢复社会功能。

(三)以社区为主要阵地,建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改善社区环境,恢复社区秩序,推动基层社区治理,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区氛围,促进社会稳定。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组建队伍。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各区县防疫指挥部要成立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导小组,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乡镇)明确1名领导负责辖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指定专人统筹协调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各街道(乡镇)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在社区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心理专干;在街道(乡镇)设置社会工作站,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社会工作者,负责辖区群众社会心理健康工作。有条件的,可建立由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组成的社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采取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心理服务专业力量联动服务方式开展工作。

(二)建立对口指导机制。各地按照已有精神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机制,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口联系的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派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

(三)提供线下和转介服务。根据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需求,社区工作人员、心理专干可联系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进社区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发现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可能有精神卫生问题时,心理咨询师、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等应当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由精神科医生提供精神医学诊疗服务。

(四)开展人员培训和督导。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应当派具备心理援助技术能力的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对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心理专干等人员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分别对街道和社区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督导。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团队协作、分工负责。所有工作须在本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各类人员实行团队协作,明确成员分工与配合。未经允许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二)严守心理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伦理原则、保密要求。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个人和家庭隐私包括个人信息、生活轨迹、家庭情况等严格保密;设专人负责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并签署保密协定。

(三)分类分级。结合各社区实际状况,采用分类、分级处理。对不同社区、不同年龄段、不同人群、具有不同需求的服务对象进行分类干预。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科普宣教。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权威媒体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提升公众知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发放心理健康服务宣传材料,提供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心理热线电话号码、心理支持网络平台二维码等支持性资源,帮助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自我心理调适。组织专家通过媒体、视频、网络授课等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介绍温馨家庭氛围、团结社区关系对个体渡过难关的帮助和意义,鼓励大众互帮互助,消除歧视。

(二)在医院和隔离点开展心理评估和疏导。患者、隔离人员在定点医院/康复驿站/隔离点期间,定点医院/康复驿站/隔离点主动向其推荐心理自评工具(如,湖北省精神卫生中心牵头研发的“强肺心理支持系统”),鼓励有需要者寻求心理疏导及心理支持。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康复驿站/隔离点对患者、隔离人员开展集体心理疏导。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协调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提供心理干预。

(三)保证心理疏导与治疗连续性。对在定点医院已经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的患者,如评估需要继续给予精神科药物治疗的,定点医院应当将患者相关治疗信息记入出院信息单中,交康复驿站或隔离点继续维持治疗。对评估需要继续治疗的,康复驿站或隔离点在其离开时,应当将相关治疗信息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继续予以治疗。

(四)为有需求的居家人员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社区应当鼓励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主动寻求社会和心理支持,由专业人员进行心理与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调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和社会工作服务,建立和激活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系统,引导其恢复生活信心。

(五)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心理专干等,应当主动向街道(乡镇)和社区汇报,协助申请困难救助,链接援助资源,同时寻求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慈善资源的帮助或支持。

(六)加强病亡者家属关爱和心理支持。对病亡者家属,心理专干、社会工作者要主动为其提供哀伤辅导、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服务,加强关心关爱,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顺利渡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必要时,联系心理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支持。

(七)及时发现处置高危风险。对发现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相关专业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乡镇)负责领导报告并通报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心理专干等人员要增加走访密度,告知其家人紧急联系电话。由心理咨询师、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等介入进行危机干预,持续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必要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

心理疏导的方案 篇9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20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xx〕24号)、钦州市卫生健康委等19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强钦州市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卫疾控发〔20xx〕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浦北建设的决定,以人民群众心理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领导,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群众心理健康为中心,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党政领导,共同参与。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社会、单位、家庭、个人共同参与。

——立足县情,循序渐进。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注重短期实效和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

——分类指导,规范发展。坚持提高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促进心理健康服务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县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覆盖面逐步扩大,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全县精神专业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达80%以上。

到20xx年,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缓解。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全县精神专业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达100%。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1.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各部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室,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评估等服务。教育部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各部门分别负责)

2.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卫生健康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县、镇二级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要建立多学科心理和躯体疾病联合会诊制度,与职业学校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双向转诊,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培训和指导,注重提高抑郁、焦虑、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与处置能力;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要设立精神(心理)科,未设立精神(心理)科的要配置或培训至少1名心理健康专业人员,负责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工作。要注重发挥中医药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中医心理学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服务。妇幼保健机构要为妇女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心理疾病的筛查与转诊服务,探索逐步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监管场所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机构应当为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指导。不具备心理治疗条件的监管场所应由当地精神卫生机构承担相关职责,精神卫生机构要为监管场所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把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社区居民和各村村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为贫困弱势群体和经历重大生活变故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培育各类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通过购买社会心理机构的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鼓励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并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社会心理咨询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进心理健康服务

1.全面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调控情绪,有意识地营造积极心态。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健康知识和意识。各地基层组织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各类媒体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科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消除社会歧视,营造良好的社会心理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浦北县融媒体中心、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要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系统化建设,建立专业化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确保在自然灾害、群体性的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为高危人群提供持续的心理援助服务,预防和减少自杀等极端行为的发生。要依托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心理援助热线,重视和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全县要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作用,倡导大众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疾病,逐步消除公众对心理疾病的病耻感,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心理困扰,引导心理异常人群积极寻求专业心理咨询,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要加大心理疾病患者主动筛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患者,并提供规范的心理疾病诊疗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1.全面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寻求技术支持。县精神卫生机构要主动为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各部门分别负责)

2.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儿童青少年时期的心理健康是影响其未来人格发展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儿童青少年时期的心理健康服务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开展以幼儿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中小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聋哑、智障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共青团等组织要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专题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对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等儿童青少年,及时了解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对留守、流动儿童,要提供一般心理健康教育,必要时给予心理辅导。(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关注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尤其是妇联、残联和基层组织要将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工作重点,依托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残联机构要充分发挥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助残社会组织作用,大力开展各种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帮助。县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传,提高公众对心理健康及相关咨询援助服务的认可度。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康复机构等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多种力量或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等多种途径,为空巢、丧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留守、家庭暴力妇女,流动、残疾儿童及家长、残疾人及其家属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关怀,开展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援助等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等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重视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县委政法、公安、司法、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逐步健全完善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有效开展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干预,加大对重点特殊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帮助其融入社会大集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服务。全县各级政法、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司法、卫生健康、残联、医保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工作。切实做好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工作,确保数据来源科学、精准一致。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康复模式,做好医学治疗与医院康复、社区康复的有效衔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探索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让优质、便捷服务惠及更多患者。(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委政法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心理健康专业教师培养。县教育部门积极引进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鼓励在职教师积极参加心理健康专业技能培训,考取相关资质证书,不断充实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队伍。(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2.促进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有序发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心理咨询师技能评价的规范管理,优化培训方法,改进考核方式,加强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对相关项目考核合格的考生核发相应的专项能力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并将其信息登记上网供社会查询,强化社会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培养和使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吸引优质人才从事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将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鼓励医疗机构引进临床与咨询心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加强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综合服务团队建设,不断提升医务人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县卫生健康局牵头)

各部门、各行业要把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人员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研究出台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明确岗位工作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强化考核评估,确保心理服务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各部门分别负责)

3.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岗位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将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根据行业特点分类制定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要注重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值,增加心理健康服务的岗位吸引力。要加大专业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力度,帮助专业人才实现自我成长和能力提升。鼓励具有服务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加入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加强相关心理健康服务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辖区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建立跨专业、跨部门的心理健康服务专家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探索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服务示范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服务社团组织作用,为各部门各领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依托专家组和社团组织,制订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建立县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管理体系,将相关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各类心理健康机构服务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形成有效社会监督。县心理健康服务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行规行约和行业自律制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违规者惩戒和退出建议。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发挥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作用,加强心理健康学术交流、培训、科学研究等工作,推动心理健康服务快速发展。(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研宣传阶段(20xx年1月—6月)

1.成立浦北县心理健康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明确分工,落实各部门职责。

2.全县范围内调研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基本情况,开展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关注重点人群,抓住少数关键,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人民重视心理健康的氛围。

(二)强化人才培养、提高技术阶段(20xx年7月—12月)

1.县卫生健康局与县教育局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技能培训,培养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技能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构建我市心理健康服务储备人才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高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师)的人才培养水平。

2.各部门、各行业对所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加强培训、继续教育及规范管理,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明确岗位工作要求,定期考评。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将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三)整合机构、构筑平台阶段(20xx年1月—6月)

1.整合全县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县、镇二级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垂直领导,专人负责。

2.全县各医院均设有心理门诊或科室,各学校均建立心理咨询中心(室),大、中型企业均设有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同时,建立全县心理健康网络咨询服务中心。

(四)评估验收、服务社会阶段(20xx年7月—12月)

1.浦北县心理健康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和心理健康专家组开展全县心理健康平台进行专业评估验收、科学管理。

2.加强管理和督查,保证全县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和各级体系正常运行,服务社会,为全县人民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五)全面覆盖、长效运转阶段(20xx年—20xx年)

1.全县精神专业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达100%,全县心理健康城乡全覆盖,重点人群得到全面和严格地监控和良好的心理健康服务,打造健康浦北。

2.全县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平台做到一次建成,长效运行,为全县人民长期提供良好的心理健康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把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作为健康浦北建设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有关力量积极参与、单位家庭个人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细化分工,确保目标有分解、任务有部署、措施有效果、投入有渠道,保障心理健康、社会心理服务各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制定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及制度建设问题,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政法部门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并将其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宣传、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各类文化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医保部门负责完善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教育部门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科技部门加大对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财政部门加大心理健康服务投入并监督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对违反《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的市场主体,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有关主管部门提请,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技术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技术优势,为各部门各行各业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培训和指导。切实落实基层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规范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不断提高全县心理健康、社会心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心理健康、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需要,将心理健康、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心理健康服务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保障心理健康、社会心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加强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考核评估。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县将适时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并将结果通报全县。(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心理疏导的方案 篇10

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工作安排部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联系工作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深入调研,准确把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在当前异常复杂严峻的疫情形势下,为准确把握校园封闭管理可能给学生带来的诸如学业压力、情绪管理、人际关系等心理问题,通过课堂教学、学生组织、朋辈督导、现场调研等多渠道深入学生、院系了解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科学研判风险,优化顶层设计,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二、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1、畅通个体心理咨询服务渠道。在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为了向学生提供方便、及时的心理疏导,三校区除保持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的常态咨询外,开通非工作时间(包括周六、周日及节假日)的心理援助热线:xx,确保学生可以得到全天候触手可及的心理关爱。

2、提供团体心理辅导服务平台。聚焦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学生普遍存在的人际关系、学业压力等心理矛盾多发点,适时启动线上团体心理辅导或小范围的线下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3、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宣教形式。持续依托网络心理健康教育阵地传播疫情防护和心理防护的相关知识;创新宣教模式,举办疫情防护“心理微课堂”、“心理聊天室”等系列直播互动活动,聚焦学生关切热点,营造理性积极的校园氛围。

4、筑牢危机预防干预防护网。定期汇总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中呈现的突出问题,查找共性,及时通过朋辈督导师为各院系发送风险提示,有效预防与解决实际问题,化解潜在风险;主动对接学院,关爱特殊群体,及时识别高危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提升内涵,全面强化工作队伍业务能力

为适应特殊时期及复杂形势下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升三支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一是针对心理中心的咨询师队伍,持续开展“同辈督导工作坊”、案例研讨、案例督导、岗位技能大练兵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及个人体验活动,持续提升心理咨询师队伍的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技能。二是针对辅导员队伍,继续通过外训内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开展知识讲座、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强化辅导员队伍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储备、应急能力、谈心谈话及家校沟通技巧。三是针对学生心理信息员队伍,通过联系院系的朋辈督导师,持续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学生心理信息员队伍的危机预防与识别能力。

四、工作要求

心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要切实“强能力、转作风、办实事”,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实效;负责联系院系的朋辈督导师要积极对接学院、书院,确保沟通反馈机制畅通,确保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有节有序开展;各学院、书院心理健康教育二级工作站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安排,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及放松减压活动,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并将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上报心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