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精选1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扶贫作为“五个一批”脱贫攻坚重要举措之一,带动全市7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全力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生态支撑。
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继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20XX年,生态脱贫成果巩固拓展,脱贫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能力不断提升。到20XX年,脱贫地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美、百姓富“双赢”局面基本实现。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理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上下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适度向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倾斜。在生态补偿、国土绿化、生态产业等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梳理现有帮扶政策并进行优化调整,逐步推进生态扶贫政策向稳定政策转变,增强生态脱贫稳定性。
(二)坚持帮扶不变、巩固提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定点帮扶,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联系人不脱钩,重点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大科技帮扶,提升基层一线工作能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因地制宜发展脱贫地区生态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拓展脱贫群众增收空间。
(三)坚持落地落实、常态长效。坚持抓落实、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将各项帮扶举措及时落到实处。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脱贫人口的积极性,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各项举措见实效、可持续、利长远,推动脱贫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保持脱贫人ロ稳定就业
1.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对全市现有×名生态护林员,过渡期内保持政策稳定,按季度精准更新生态护林员基本信息,完善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制度,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边界,不断健全生态护林员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做好生态护林员队伍服务培训等工作,为生态护林员配备巡护装备、购买保险,加大对生态护林员服务保障水平。
2.建立多元化管护机制。支持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重、原非贫困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等方式开展生态管护,设立护林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
3.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营造林、森林保护与修复及油茶、薄壳山核桃、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领域中生产作用道路、贮存设施、灌溉基础设施和管护用房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因灾损毁营造林附属配套工程复建等,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二)支持农村特色林业发展壮大
1.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油茶丰产示范基地、加工和品牌建设,将油茶产业打造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两山”转换通道示范产业。
2.加大竹资源开发和培育力度。按照“主攻二产、促进一产、拓展三产”的总体思路,努力打造毛竹板材加工产业,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合理分工,延伸竹产业链条。争取农发、林业科技推广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等项目资金,支持现代林业示范区、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竹山集材林道、竹加工制造业、竹文化旅游业产业发展。
3.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及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打造林下经济精品产业,提高林下经济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发展林下石斛、天麻、黄精、西洋参等林下生态平衡种植。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森林景区和大别山风景道、×茶谷、九十里山水画廊等森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
4.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引导林农以土地、劳动力、技术等入股林业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维护林农利益,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三)加快脱贫地区生态优势转化
1.做好用地保障服务。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引导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
2.推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开展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试点,争取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试点开展公益林补偿抵押贷款。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3.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林业碳汇工作,以保护为前提,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
(四)促进脱贫地区生态宜居
1.继续开展送苗下乡活动。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鼓励脱贫人口房前屋后零星造林,因地制宜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公园建设,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融合发展。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将低产低效林改造、林相改造、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等重要项目资金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
3.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拓宽群众的生存空间,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带。
(五)加强脱贫地区科技和人才帮扶
1.完善帮扶机制。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亚林所等科研院校交流合作,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着重培养油茶、薄壳山核桃等基层紧缺型林业产业人才。延续脱贫攻坚期间科技特派员、122科技服务、一周一技等科技活动,建立健全引导林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
2.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林业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林业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通过科技下乡、新闻报道、成果展示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对林业科技重点工作和实用技术进行广泛宣传。
3.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对乡土专家等基层人才的政策扶持和培训力度,健全全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着力构建以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入双轮驱动的乡村人力资本积累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林业局要把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建立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并做好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衔接保障。各县区林业局要聚焦支持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安排林业项目资金,在脱贫地区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生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逐步提高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投入比例。要持续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加大对优势特色林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继续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贷”,积极开发特色经济林险种,增强脱贫人口发展能力,确保生态脱贫成果。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区林业局要及时总结提炼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先进模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模式做法,并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生态脱贫成果。要大力传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实现我市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在前、当表率、做示范。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2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完善稳定脱贫“331”工作体系,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帮扶。结合农户主动申报情况,“尖刀班”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走访排查,乡镇及时进行集中研判,行业部门同步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对监测发现的致贫返贫户建档立卡,由“尖刀班”对其按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制定“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确定“尖刀班”结对帮扶责任人,实行精准帮扶脱贫。(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将集中安置点纳入基层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全县25个200人以上的安置点设置管理中心或服务站,做到“五有”,即有专班专人、有管理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经费来源。集中安置点道路、供电、自来水、垃圾污水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根据需要建设卫生室、红白喜事专用场地、公墓等公共服务场所。实现xx个xx户以上安置点扶贫车间(扶贫工厂)建设全覆盖。利用扶贫车间、产业基地、旅游景区、公益性岗位、点对点服务等方式,加大小型安置点及分散安置户发展种养业和组织务工的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就业、创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稳定脱贫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完善兜底保障政策。农村低保向以农业生产或务工收入为主的家庭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和高龄老人等重点对象倾斜,向主要由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组成的家庭、一个劳动力养活多个家庭成员的家庭倾斜。调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农村低保家庭应及时退出,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应及时纳入,加大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对象临时救助力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4.强化扶贫产业基地后续管护。完善产业后续管护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群众及时开展产业基地管护。开展乡镇领导到田块、农业技术人员到田块、“尖刀班”到田块、市场主体到田块、产业后续管护大比武活动的后续管护。对品种不适合的小水果、土壤偏碱不适宜种植茶叶的地块,及时改种、补种。新发展产业要引进良种,外引的品种要先试验再推广,不得盲目大面积发展。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配齐配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落实村级公益设施管护机制。加强农村道路、饮水、小型水利、消防、公厕、环卫、文体等公益设施管护,全面建立“谁受益、谁管护”的村民自主管护机制。设置一批基础设施管护公益岗位,细化管护责任,实行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优先安排本村返贫致贫或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强化驻村帮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将精准扶贫“尖刀班”转化为乡村振兴“尖刀班”,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乡村振兴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脱贫村,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由省、州、县直单位驻村帮扶,派驻不少于3人的工作队;帮扶两个村以上的`县直单位,对其中帮扶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脱贫村,至少选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只负责帮扶一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县直单位,派驻不少于2人的工作队;其余村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至少保证每个村有1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基础上派驻工作队。县直单位驻村个数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合理确定。县直单位派驻的工作队由乡科级干部或后备干部任工作队长兼任驻村第一书记、“尖刀班”班长,队员实行新老搭配、逐步轮换,每名队员驻村年限不低于2年。各单位新招录人员必须驻村,幼儿园、小学、初中和乡镇卫生院不再安排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继续实行“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按照脱贫攻坚期驻村工作队员保障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各项待遇。“尖刀班”要继续通过入户走访、组织群众座谈、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
7.高标准建设乡村振兴重点村。统筹于县域经济全局,依靠城镇化,按照“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的思路,走“片区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之路,持续抓好牛洞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高标准建设江家村、朱砂土(茶庵寺)片区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强力推进36个县级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力争用五年时间,把州级示范村、县级重点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乡风文明引领村、基层治理样板村、富裕富足幸福村”。要按照“xx标准、恩施特色、多规合一”要求,围绕“一年启动、两年见效、五年建成、辐射周边”目标,编制州级示范村和县级重点村乡村振兴规划。规划要立足重点村,辐射带动周边村;要对宅基地、强弱电线路、公墓、交通干线等设施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明确村庄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建筑风貌管控、乡土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等任务。规划要反复听取群众意见、踏勘现场、开展讨论,谋准建实项目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县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升级乡村产业
8.全面提升主导产业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长江清江柑橘示范绿色岸线、巴野线和巫峡口茶叶示范绿色廊道、高山道地药材药业绿色山顶的“一岸线一廊道一山顶”产业格局。大力推进郡贡茶、特色柑橘、中药材和畜牧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建设。建立茶叶、柑橘、药材、畜牧四条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供销、内外贸、农工商一体化的格局。加大茶叶、柑橘、药材、蔬菜等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管理力度,提升产品品质。持续提升“三品一标”建设水平,培育和引进特色产业优良品种,打造xx郡贡茶、xx椪柑、xx玄参等知名品牌。提升“茶叶、柑橘、药材、畜牧、蔬菜、烟叶、粮食、中蜂”产业化水平。继续执行产业以奖代补政策,扶持壮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9.继续实施“一村一品+”行动。立足茶叶、柑橘、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础,发挥政策、项目、科技、文化等优势,紧盯市场,优化布局,着力培育和扶持农业企业流转土地带动发展,推动形成村级高质量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一村一品+”专业村。大力发展生猪、家禽等家庭养殖业,实现“养满养足”,全力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10.加快配套完善产业基础设施。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破坏耕地行为。加强耕地修复改良,建设高标准农田4.04万亩、节水灌溉0.5万亩,实现旱涝保收。根据需求在主导产业基地配套建设温室、大棚等生产设施,清洗、分选、切片、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气调库、冷藏库、储藏窖等仓储设施。重点完善官渡口神农新区农产品交易中心、溪丘湾茶叶交易中心、野三关中药材交易中心基础设施。以县城和乡集镇为中心,配套建设产品深加工、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等。(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全面推进融合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乡村旅游模块化、区域化体系,注重片区开发,优化全域乡村产业总体空间布局。重点打造“野三关花海、绿葱坡滑雪场+中药材观光园”、“巴野路、茶店驿站+xx郡贡茶体验馆”等特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长江三峡(xx)纤夫文化旅游节、绿葱坡冰雪旅游节等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乡村地域旅游资源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举办xx坪油菜花节等特色乡村游活动,不断推进xx康养民宿业、休闲旅游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积极探索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融合发展模式,有效对接城乡生产与消费,引导城镇居民下乡消费。利用互联网优势,发挥农村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作用,运用“三专一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方式,畅通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保护乡村生态
1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排自20xx年以来改建的农村户厕问题,边排查边整改。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农村垃圾分、清、收、运等长效机制。出台《xx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开展12个农村聚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大力开展村庄“四旁”、庭院植树、种草、栽花活动,引导农户畜禽圈养,房前屋后、室内室外扫干净、摆整齐,打造“绿树成荫、四季有花、春秋有别、韵味十足”的美丽庭院。(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3.推行乡村工程建设生态化。严格乡村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道路、桥梁、矿山开采等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时实施复绿复垦等生态修复措施。乡村建设尽量就地取材,弃土弃渣规范处置。建设风格与周边生态景观相协调,防止照抄照搬城市元素、硬质铺装过度、景观建设多余,避免损害乡村气质,破坏乡村生态和风貌。河道治理尽量维持河道原貌,减少混凝土成分,实施植被护坡护堤。(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4.从严保护农村生态资源。严格管控农业化学品使用,继续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推行配方施肥、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还田、轮作休耕等措施,继续保持化肥农药零增长,加强农膜、秧盘、遮阳网、果蔬套袋、农药袋(瓶)、化肥袋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实施无害化处置。实施总量减排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大力推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全面实施林长制,加强古树名木和天然林保护,对80年以上的大树实行挂牌保护,严厉打击猎杀、捕捉、驯养、贩卖和烹食野生动物行为。严格落实长江、清江流域“十年禁渔”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改善民生福祉
15.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快速推进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杨柳池至金果坪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完成266公里“油返砂”,提档升级xx公里通畅公路,改造农村公路危桥xx座。实施集中居住10户以上村民小组硬化路补短板工程,试点推进入户路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围绕巴野公路、县城至溪丘湾乡等重点农村客运班线,创建农村客运文明示范线。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实施x个农村电网改造单项工程,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xx千米、低压线路xx千米、变压器xx台xx千伏安,全面消除农村“薄弱电”和“低电压”。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新出现的危房及时改造,做到“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国网xx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16.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除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学以外,适龄学生不得失学辍学。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落实农村医疗保障待遇。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实施乡村振兴“光明行”行动,推进“童伴妈妈”、农村养老互助中心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信息管理无盲点,儿童主任、督导员配备全覆盖,加强重病重残患者、高龄独居老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困境孤残儿童等重点对象的探访和照护。(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17.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强化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新建及改扩建50个村级阵地,打造10个“红色驿站”,改善9个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推行“县乡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将社保卡和社保待遇申领、养老金领取、生活缴费、户籍办理等高频服务事项的办理权限向基层延伸,实行网上办、上门办、马上办、全程代办。结合乡镇党员人均每年参与志愿服务5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20小时;推进县文化馆、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和数字化建设,建立12个乡镇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持续推进全民阅读活动进农村、进农家,提高农民文化素养;经常性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支持各乡镇、村(社区)自办、自创“乡村春晚”等文艺展演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提升乡村风貌
18.整治农村建房乱象。坚持规划先行,严格“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用地建房过程管理,禁止非法倒卖集体土地建房,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推行依山就势建房,严禁占用成片耕地、侵占河道蓝线、紧邻河边沟边、侵占公路控制线和规划区域外建房。加强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突出传统建筑特色和民居建筑风格,由县住建局提供具有乡村特色、满足农村使用功能、不同梯次造价的农房设计图纸,无偿提供农民选择使用,由乡镇和“尖刀班”负责督促农民严格按图施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9.整治标牌乱立、杆线乱设。按照清除废弃的、统筹必须的、规范现有的、控制新建的思路,治理农村各类标牌乱立和强弱电线“蜘蛛网”问题。坚持非必要不设立标牌,必须设立的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杜绝形式主义标牌、破坏生态标牌、垃圾广告标牌等。规范高压、低压、弱电线路杆线设置,最大限度实行杆线公用,消除乡村视觉污染,确保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培育文明乡风
20.推动移风易俗。实施乡风文明三年建设行动,到20xx年建成15个乡风文明试点村。深入开展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形成良好民风家风。持续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加大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十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诚信活动周、学雷锋活动日等诚信主题活动,推进“信用xx”建设。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推行道德评议、红黑榜曝光等机制,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持续开展活人墓、大碑大墓专项治理,采取分村单建和多村联建方式,大力推动村级公墓建设,实现全域覆盖。倡导生态、文明、低碳祭扫。开展“科普乡村行”活动,引导农民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向农村渗透。(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科协,各乡镇党委政府)
21.推进文化保护与传承。统计调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建筑、乡村文物保护单位、巴文化遗迹等文化遗产情况,明确保护责任。加强对xx镇围龙坝、xx镇xx坪等传统村落,xx镇蓝家大院、xx镇xx老屋等古建筑,xx坪乡红三军旧址、xx湾乡xx洞等红色遗址文化保护。加强xx堂戏、xx号子、xx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深化乡村治理
xx.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深入开展“富裕、美丽、文明、和谐、幸福”五村建设,探索建立红旗型、标准型、后进型“三型”党支部分类管理模式。抓好xx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深化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抓好乡村两级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继续执行村“两委”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按照村主职干部年报酬70%的比例落实村副职干部待遇。加大党员培训力度,持续擦亮乡镇党校名片,选派优秀党支部书记异地跟班学习,常态化开展“村书记论坛”,建立农村党员分类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加强党性教育。全面推行“214”村级民主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持续开展重难点村“点穴式”巡察,落实“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制度。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对红白理事会、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全面引导。简化村规民约,强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稳妥开展村(居)建制调整,对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下的行政村进行建制调整,不搞“一刀切”,不损害群众利益。稳慎推进城郊村、城镇中心村“村改居”,妥善处理集体资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3.大力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用好中央、省、州扶持资金,积极探索资源开发、资产运营、服务创收等方式,大力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出台《xx县农村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健全法人治理、经营运行、监督管理和权益分配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承接除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以外的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化解村级债务,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甄别、逐步化解”工作思路,逐村制定债务化解方案。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级债务实现清零,严禁新增村级债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九、培养乡村人才
24.加强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建强以村(社区)“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后备干部、驻村(社区)工作队为主体,村民小组长、新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为补充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发展党员,每村(社区)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政府)
25.加强乡村创业人才培养。围绕乡村产业,分类持续开展龙头企业家、创业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电商等人才培训,县级培训每村不低于5人,乡镇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举办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遴选支持一批“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继续实施在外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优化返乡创业服务、做好返乡企业用工服务、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支持在外人才返乡创办实业,带动就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6.加强乡村科技人才培养。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xxx人,常态化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xxxx人次以上,选派xx名科技特派员。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农业科技服务咨询专家团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从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技术骨干中公开招募x名特聘农技员。继续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选派优秀青年农民接受脱产大专学历教育,毕业后按程序吸纳为村干部(后备干部),并担任本村产业技术指导员,服务本村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十、强化乡村振兴保障
27.统筹县域经济发展。将乡村振兴统筹于县域经济发展全局,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一体推进。以小城市标准提升建设县城和中心镇,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聚焦茶叶、柑橘、药材、畜牧等主导产业,建成从头到尾比较完善的全产业链。
28.建立工作推进体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成立县乡乡村振兴指挥部,组建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与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指挥部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县指挥部两月一调度,乡镇一月一调度。延续脱贫攻坚期内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决策机制,对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
29.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对申报成功的州级示范村和县级示范村,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支持;2021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达到政策标准30%以上;加大财政统筹整合力度,对乡村振兴重点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村分类倾斜。强化用地保障,年度新增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大力推动废弃房屋拆除和土地复垦,新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收益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强化金融保障,落实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将土地经营权、林权等抵押贷款代偿纳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范围;过渡期内创业担保贷款向乡、村两级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回乡创业者等对象;建立完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金融机构对接支持的常态化“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制度;持续针对茶叶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乡村文化旅游企业等开展政银企对接和金融服务,安排银行机构跟进服务扶贫车间融资需求。构建更加系统规范有效的主导农产品保险制度体系。
30.加强督导考核。按照“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的要求,对乡镇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和驻村帮扶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乡村振兴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县直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范围。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具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实绩考核结果差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约谈。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3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扶贫作为“五个一批”脱贫攻坚重要举措之一,带动全市7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全力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生态支撑。
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继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20xx年,生态脱贫成果巩固拓展,脱贫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能力不断提升。到20xx年,脱贫地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美、百姓富“双赢”局面基本实现。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理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上下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适度向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倾斜。在生态补偿、国土绿化、生态产业等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梳理现有帮扶政策并进行优化调整,逐步推进生态扶贫政策向稳定政策转变,增强生态脱贫稳定性。
(二)坚持帮扶不变、巩固提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定点帮扶,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联系人不脱钩,重点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大科技帮扶,提升基层一线工作能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因地制宜发展脱贫地区生态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拓展脱贫群众增收空间。
(三)坚持落地落实、常态长效。坚持抓落实、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将各项帮扶举措及时落到实处。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脱贫人口的积极性,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各项举措见实效、可持续、利长远,推动脱贫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保持脱贫人ロ稳定就业
1.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对全市现有×名生态护林员,过渡期内保持政策稳定,按季度精准更新生态护林员基本信息,完善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制度,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边界,不断健全生态护林员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做好生态护林员队伍服务培训等工作,为生态护林员配备巡护装备、购买保险,加大对生态护林员服务保障水平。
2.建立多元化管护机制。支持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重、原非贫困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等方式开展生态管护,设立护林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
3.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营造林、森林保护与修复及油茶、薄壳山核桃、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领域中生产作用道路、贮存设施、灌溉基础设施和管护用房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因灾损毁营造林附属配套工程复建等,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二)支持农村特色林业发展壮大
1.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油茶丰产示范基地、加工和品牌建设,将油茶产业打造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两山”转换通道示范产业。
2.加大竹资源开发和培育力度。按照“主攻二产、促进一产、拓展三产”的总体思路,努力打造毛竹板材加工产业,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合理分工,延伸竹产业链条。争取农发、林业科技推广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等项目资金,支持现代林业示范区、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竹山集材林道、竹加工制造业、竹文化旅游业产业发展。
3.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及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打造林下经济精品产业,提高林下经济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发展林下石斛、天麻、黄精、西洋参等林下生态平衡种植。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森林景区和大别山风景道、×茶谷、九十里山水画廊等森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
4.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引导林农以土地、劳动力、技术等入股林业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维护林农利益,带动林农增收致富。
(三)加快脱贫地区生态优势转化
1.做好用地保障服务。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引导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
2.推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开展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试点,争取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试点开展公益林补偿抵押贷款。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3.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林业碳汇工作,以保护为前提,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
(四)促进脱贫地区生态宜居
1.继续开展送苗下乡活动。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鼓励脱贫人口房前屋后零星造林,因地制宜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公园建设,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融合发展。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将低产低效林改造、林相改造、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等重要项目资金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
3.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拓宽群众的生存空间,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带。
(五)加强脱贫地区科技和人才帮扶
1.完善帮扶机制。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亚林所等科研院校交流合作,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着重培养油茶、薄壳山核桃等基层紧缺型林业产业人才。延续脱贫攻坚期间科技特派员、122科技服务、一周一技等科技活动,建立健全引导林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
2.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林业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林业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通过科技下乡、新闻报道、成果展示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对林业科技重点工作和实用技术进行广泛宣传。
3.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对乡土专家等基层人才的政策扶持和培训力度,健全全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着力构建以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入双轮驱动的乡村人力资本积累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林业局要把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建立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并做好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衔接保障。各县区林业局要聚焦支持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安排林业项目资金,在脱贫地区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生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逐步提高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投入比例。要持续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加大对优势特色林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继续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贷”,积极开发特色经济林险种,增强脱贫人口发展能力,确保生态脱贫成果。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区林业局要及时总结提炼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先进模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模式做法,并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生态脱贫成果。要大力传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实现我市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在前、当表率、做示范。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4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健全防止返贫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完善稳定脱贫“331”工作体系,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帮扶。结合农户主动申报情况,“尖刀班”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走访排查,乡镇及时进行集中研判,行业部门同步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对监测发现的致贫返贫户建档立卡,由“尖刀班”对其按照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制定“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确定“尖刀班”结对帮扶责任人,实行精准帮扶脱贫。(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将集中安置点纳入基层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全县25个200人以上的安置点设置管理中心或服务站,做到“五有”,即有专班专人、有管理制度、有运行机制、有办公场所、有经费来源。集中安置点道路、供电、自来水、垃圾污水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根据需要建设卫生室、红白喜事专用场地、公墓等公共服务场所。实现xx个xx户以上安置点扶贫车间(扶贫工厂)建设全覆盖。利用扶贫车间、产业基地、旅游景区、公益性岗位、点对点服务等方式,加大小型安置点及分散安置户发展种养业和组织务工的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就业、创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稳定脱贫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完善兜底保障政策。农村低保向以农业生产或务工收入为主的家庭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和高龄老人等重点对象倾斜,向主要由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组成的家庭、一个劳动力养活多个家庭成员的家庭倾斜。调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强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农村低保家庭应及时退出,处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应及时纳入,加大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对象临时救助力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4.强化扶贫产业基地后续管护。完善产业后续管护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群众及时开展产业基地管护。开展乡镇领导到田块、农业技术人员到田块、“尖刀班”到田块、市场主体到田块、产业后续管护大比武活动的后续管护。对品种不适合的小水果、土壤偏碱不适宜种植茶叶的地块,及时改种、补种。新发展产业要引进良种,外引的品种要先试验再推广,不得盲目大面积发展。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配齐配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落实村级公益设施管护机制。加强农村道路、饮水、小型水利、消防、公厕、环卫、文体等公益设施管护,全面建立“谁受益、谁管护”的村民自主管护机制。设置一批基础设施管护公益岗位,细化管护责任,实行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优先安排本村返贫致贫或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强化驻村帮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将精准扶贫“尖刀班”转化为乡村振兴“尖刀班”,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乡村振兴重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脱贫村,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由省、州、县直单位驻村帮扶,派驻不少于3人的工作队;帮扶两个村以上的县直单位,对其中帮扶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脱贫村,至少选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只负责帮扶一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县直单位,派驻不少于2人的工作队;其余村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至少保证每个村有1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基础上派驻工作队。县直单位驻村个数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合理确定。县直单位派驻的工作队由乡科级干部或后备干部任工作队长兼任驻村第一书记、“尖刀班”班长,队员实行新老搭配、逐步轮换,每名队员驻村年限不低于2年。各单位新招录人员必须驻村,幼儿园、小学、初中和乡镇卫生院不再安排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继续实行“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按照脱贫攻坚期驻村工作队员保障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各项待遇。“尖刀班”要继续通过入户走访、组织群众座谈、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社情民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
7.高标准建设乡村振兴重点村。统筹于县域经济全局,依靠城镇化,按照“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的思路,走“片区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之路,持续抓好牛洞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高标准建设江家村、朱砂土(茶庵寺)片区州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强力推进36个县级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力争用五年时间,把州级示范村、县级重点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专业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乡风文明引领村、基层治理样板村、富裕富足幸福村”。要按照“xx标准、恩施特色、多规合一”要求,围绕“一年启动、两年见效、五年建成、辐射周边”目标,编制州级示范村和县级重点村乡村振兴规划。规划要立足重点村,辐射带动周边村;要对宅基地、强弱电线路、公墓、交通干线等设施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明确村庄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建筑风貌管控、乡土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等任务。规划要反复听取群众意见、踏勘现场、开展讨论,谋准建实项目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县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升级乡村产业
8.全面提升主导产业产业化水平。着力打造长江清江柑橘示范绿色岸线、巴野线和巫峡口茶叶示范绿色廊道、高山道地药材药业绿色山顶的“一岸线一廊道一山顶”产业格局。大力推进郡贡茶、特色柑橘、中药材和畜牧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建设。建立茶叶、柑橘、药材、畜牧四条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供销、内外贸、农工商一体化的格局。加大茶叶、柑橘、药材、蔬菜等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管理力度,提升产品品质。持续提升“三品一标”建设水平,培育和引进特色产业优良品种,打造xx郡贡茶、xx椪柑、xx玄参等知名品牌。提升“茶叶、柑橘、药材、畜牧、蔬菜、烟叶、粮食、中蜂”产业化水平。继续执行产业以奖代补政策,扶持壮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9.继续实施“一村一品+”行动。立足茶叶、柑橘、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基础,发挥政策、项目、科技、文化等优势,紧盯市场,优化布局,着力培育和扶持农业企业流转土地带动发展,推动形成村级高质量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一村一品+”专业村。大力发展生猪、家禽等家庭养殖业,实现“养满养足”,全力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10.加快配套完善产业基础设施。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破坏耕地行为。加强耕地修复改良,建设高标准农田4.04万亩、节水灌溉0.5万亩,实现旱涝保收。根据需求在主导产业基地配套建设温室、大棚等生产设施,清洗、分选、切片、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气调库、冷藏库、储藏窖等仓储设施。重点完善官渡口神农新区农产品交易中心、溪丘湾茶叶交易中心、野三关中药材交易中心基础设施。以县城和乡集镇为中心,配套建设产品深加工、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等。(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全面推进融合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乡村旅游模块化、区域化体系,注重片区开发,优化全域乡村产业总体空间布局。重点打造“野三关花海、绿葱坡滑雪场+中药材观光园”、“巴野路、茶店驿站+xx郡贡茶体验馆”等特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长江三峡(xx)纤夫文化旅游节、绿葱坡冰雪旅游节等特色活动,充分发挥乡村地域旅游资源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举办xx坪油菜花节等特色乡村游活动,不断推进xx康养民宿业、休闲旅游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积极探索县乡村三级电商物流融合发展模式,有效对接城乡生产与消费,引导城镇居民下乡消费。利用互联网优势,发挥农村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作用,运用“三专一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方式,畅通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保护乡村生态
1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排自20xx年以来改建的农村户厕问题,边排查边整改。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农村垃圾分、清、收、运等长效机制。出台《xx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开展12个农村聚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大力开展村庄“四旁”、庭院植树、种草、栽花活动,引导农户畜禽圈养,房前屋后、室内室外扫干净、摆整齐,打造“绿树成荫、四季有花、春秋有别、韵味十足”的美丽庭院。(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3.推行乡村工程建设生态化。严格乡村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道路、桥梁、矿山开采等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时实施复绿复垦等生态修复措施。乡村建设尽量就地取材,弃土弃渣规范处置。建设风格与周边生态景观相协调,防止照抄照搬城市元素、硬质铺装过度、景观建设多余,避免损害乡村气质,破坏乡村生态和风貌。河道治理尽量维持河道原貌,减少混凝土成分,实施植被护坡护堤。(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4.从严保护农村生态资源。严格管控农业化学品使用,继续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推行配方施肥、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还田、轮作休耕等措施,继续保持化肥农药零增长,加强农膜、秧盘、遮阳网、果蔬套袋、农药袋(瓶)、化肥袋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实施无害化处置。实施总量减排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大力推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全面实施林长制,加强古树名木和天然林保护,对80年以上的大树实行挂牌保护,严厉打击猎杀、捕捉、驯养、贩卖和烹食野生动物行为。严格落实长江、清江流域“十年禁渔”措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改善民生福祉
15.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快速推进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杨柳池至金果坪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完成266公里“油返砂”,提档升级xx公里通畅公路,改造农村公路危桥xx座。实施集中居住10户以上村民小组硬化路补短板工程,试点推进入户路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围绕巴野公路、县城至溪丘湾乡等重点农村客运班线,创建农村客运文明示范线。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入户率。实施x个农村电网改造单项工程,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xx千米、低压线路xx千米、变压器xx台xx千伏安,全面消除农村“薄弱电”和“低电压”。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新出现的危房及时改造,做到“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国网xx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政府)
16.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除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学以外,适龄学生不得失学辍学。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落实农村医疗保障待遇。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实施乡村振兴“光明行”行动,推进“童伴妈妈”、农村养老互助中心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信息管理无盲点,儿童主任、督导员配备全覆盖,加强重病重残患者、高龄独居老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困境孤残儿童等重点对象的探访和照护。(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
17.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强化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新建及改扩建50个村级阵地,打造10个“红色驿站”,改善9个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推行“县乡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将社保卡和社保待遇申领、养老金领取、生活缴费、户籍办理等高频服务事项的办理权限向基层延伸,实行网上办、上门办、马上办、全程代办。结合乡镇党员人均每年参与志愿服务5次、志愿服务时长达到20小时;推进县文化馆、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和数字化建设,建立12个乡镇图书馆、文化馆分馆。持续推进全民阅读活动进农村、进农家,提高农民文化素养;经常性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活动,支持各乡镇、村(社区)自办、自创“乡村春晚”等文艺展演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提升乡村风貌
18.整治农村建房乱象。坚持规划先行,严格“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用地建房过程管理,禁止非法倒卖集体土地建房,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推行依山就势建房,严禁占用成片耕地、侵占河道蓝线、紧邻河边沟边、侵占公路控制线和规划区域外建房。加强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突出传统建筑特色和民居建筑风格,由县住建局提供具有乡村特色、满足农村使用功能、不同梯次造价的农房设计图纸,无偿提供农民选择使用,由乡镇和“尖刀班”负责督促农民严格按图施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9.整治标牌乱立、杆线乱设。按照清除废弃的、统筹必须的、规范现有的、控制新建的思路,治理农村各类标牌乱立和强弱电线“蜘蛛网”问题。坚持非必要不设立标牌,必须设立的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杜绝形式主义标牌、破坏生态标牌、垃圾广告标牌等。规范高压、低压、弱电线路杆线设置,最大限度实行杆线公用,消除乡村视觉污染,确保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培育文明乡风
20.推动移风易俗。实施乡风文明三年建设行动,到20xx年建成15个乡风文明试点村。深入开展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形成良好民风家风。持续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加大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十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诚信活动周、学雷锋活动日等诚信主题活动,推进“信用xx”建设。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推行道德评议、红黑榜曝光等机制,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持续开展活人墓、大碑大墓专项治理,采取分村单建和多村联建方式,大力推动村级公墓建设,实现全域覆盖。倡导生态、文明、低碳祭扫。开展“科普乡村行”活动,引导农民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向农村渗透。(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科协,各乡镇党委政府)
21.推进文化保护与传承。统计调查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建筑、乡村文物保护单位、巴文化遗迹等文化遗产情况,明确保护责任。加强对xx镇围龙坝、xx镇xx坪等传统村落,xx镇蓝家大院、xx镇xx老屋等古建筑,xx坪乡红三军旧址、xx湾乡xx洞等红色遗址文化保护。加强xx堂戏、xx号子、xx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深化乡村治理
xx.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深入开展“富裕、美丽、文明、和谐、幸福”五村建设,探索建立红旗型、标准型、后进型“三型”党支部分类管理模式。抓好xx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深化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抓好乡村两级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继续执行村“两委”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按照村主职干部年报酬70%的比例落实村副职干部待遇。加大党员培训力度,持续擦亮乡镇党校名片,选派优秀党支部书记异地跟班学习,常态化开展“村书记论坛”,建立农村党员分类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加强党性教育。全面推行“214”村级民主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持续开展重难点村“点穴式”巡察,落实“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制度。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对红白理事会、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全面引导。简化村规民约,强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稳妥开展村(居)建制调整,对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下的行政村进行建制调整,不搞“一刀切”,不损害群众利益。稳慎推进城郊村、城镇中心村“村改居”,妥善处理集体资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3.大力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用好中央、省、州扶持资金,积极探索资源开发、资产运营、服务创收等方式,大力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出台《xx县农村村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办法》,健全法人治理、经营运行、监督管理和权益分配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承接除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以外的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化解村级债务,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甄别、逐步化解”工作思路,逐村制定债务化解方案。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级债务实现清零,严禁新增村级债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九、培养乡村人才
24.加强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建强以村(社区)“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后备干部、驻村(社区)工作队为主体,村民小组长、新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为补充的乡村治理人才队伍。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发展党员,每村(社区)培养3-5名入党积极分子。(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政府)
25.加强乡村创业人才培养。围绕乡村产业,分类持续开展龙头企业家、创业致富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电商等人才培训,县级培训每村不低于5人,乡镇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举办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遴选支持一批“乡村振兴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继续实施在外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优化返乡创业服务、做好返乡企业用工服务、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支持在外人才返乡创办实业,带动就业。(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6.加强乡村科技人才培养。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xxx人,常态化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xxxx人次以上,选派xx名科技特派员。以乡镇为单元,建立农业科技服务咨询专家团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从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技术骨干中公开招募x名特聘农技员。继续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选派优秀青年农民接受脱产大专学历教育,毕业后按程序吸纳为村干部(后备干部),并担任本村产业技术指导员,服务本村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十、强化乡村振兴保障
27.统筹县域经济发展。将乡村振兴统筹于县域经济发展全局,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一体推进。以小城市标准提升建设县城和中心镇,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聚焦茶叶、柑橘、药材、畜牧等主导产业,建成从头到尾比较完善的全产业链。
28.建立工作推进体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成立县乡乡村振兴指挥部,组建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与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指挥部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县指挥部两月一调度,乡镇一月一调度。延续脱贫攻坚期内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决策机制,对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
29.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对申报成功的州级示范村和县级示范村,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支持;2021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达到政策标准30%以上;加大财政统筹整合力度,对乡村振兴重点村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不属于脱贫攻坚期内的贫困村但基础设施薄弱、工作基础较差的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轻的村分类倾斜。强化用地保障,年度新增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大力推动废弃房屋拆除和土地复垦,新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收益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强化金融保障,落实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将土地经营权、林权等抵押贷款代偿纳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范围;过渡期内创业担保贷款向乡、村两级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回乡创业者等对象;建立完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金融管理部门协调、金融机构对接支持的常态化“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制度;持续针对茶叶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乡村文化旅游企业等开展政银企对接和金融服务,安排银行机构跟进服务扶贫车间融资需求。构建更加系统规范有效的主导农产品保险制度体系。
30.加强督导考核。按照“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的要求,对乡镇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和驻村帮扶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乡村振兴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一律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县直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范围。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具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实绩考核结果差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约谈。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及拨付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审核备案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五、资金监管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6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红安县率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9号),工作成效明显,成为脱贫攻坚阶段全国共同缔造活动的典型经验样板。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继续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阶段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力争成为全省乡村振兴新样板。
二、工作目标
2022-2023年,开展红安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全县行政村及省内外推广,力争在部分领域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标杆。到2025年,建成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省内外推广,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样板。到2035年左右,通过共同缔造活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匹配,实现全县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实施载体。在乡村振兴阶段,将乡村建设从盆景式打造转为“示范片区+重点村庄+分类引导”的发展方式,结合红安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根据发展条件、工作基础及创建意愿,将七里坪镇盐店河村、柏林寺村、七家畈村、张家湾村、八一村、观音阁村,城关镇曹家畈村、小丰山村,杏花乡两道桥村、龙潭寺村,高桥镇程河村、六家边村、长丰村,永佳河镇马埠头村、叶河村、椿树店村、喻畈村,华家河镇阳台山村,八里湾镇刘明秋村,太平桥镇回龙寨村等20个村庄作为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第一批示范村。根据村庄发展基础、条件及意愿,每年遴选增加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
(二)编制规划方案。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及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编制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内容包括资源基础、村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前景、目标定位、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引导、配套提升工程、实施保障机制等。
(三)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了解村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化解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中的矛盾和困难,激发村民参与本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群众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
(四)建设基础设施。按照各村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保障、电力供应、交通设施、清洁能源、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建房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不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建完善村庄设施,营造村庄美好环境。
(五)产业分类引导。坚持把产业振兴放在首位,根据各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群众意愿等,按照农特产业推动型、红色旅游带动型、农旅融合发展型、企业投资拉动型等模式进行分类引导,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六)实施配套工程。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结合村庄实际需要,实施“十二个一”乡村振兴配套提升工程,即配套一条旅游道路(风景道、绿道与步道)、一个生态停车场、一套标识系统、一套旅游设施体系、一套主题装备雕塑、一个展陈场馆、一处文化传习场所、一家旅游商店、一家主题餐饮、一家精品民宿、一处旅游景区(点)、一处特色农业基地。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安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领导小组,胡广同志任组长,高伟、杨俊、余品祥、丁洪建同志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场)长、天台山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陈晏斌同志兼职办公室主任,彭锋、何春芳、施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原则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强化学习培训。建立住建部(红安)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大讲堂,每年有计划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学者来红安开讲授课,开展基层干部与人才培训。每年组织相关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开拓思路,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推进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规划水平。建立住建部(红安)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设计工作坊,邀请国内具有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经验有关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来红安组建设计团队,采取共谋、共建、共评、共享的方式,提高设计成果的质量与效果,形成可推广的乡村振兴设计经验。
(四)广泛发动群众。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村村响”广播、宣传车等加大对共同缔造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五共”理念深入人心。
(五)多方筹措资金。整合多方资金,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引导企业参与投资,共同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乡村振兴新样板。
(六)强化激励机制。列入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第一笔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30%-4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笔根据核算工程量与资金预算额度的比值排名,排名靠前的村庄适当奖励,排名靠后的村庄核减资金,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60%-70%作为竣工结算资金。
(七)加强监督督导。推进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的规划方案编制,强化过程监管、技术监管、质量监管、工程核算、资金监督,确保共同缔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
(八)加大宣传引导。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作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7
为了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在认真搞好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要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优化环境,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完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
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xx万元以上,赶明年xx月底完成。
三、项目意向
贴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重点在房地产开发、第三产业发展方面开展招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发展意识,营造招商氛围。充分认识招商引资是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落实全面招商的工作要求,把招商引资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体干部要树立全民招商的思想,用心搜集、寻求招商信息,宣传优惠政策,千方百计鼓励、吸引投资者来我县投资兴业,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氛围。
(二)丰富招商方式,健全招商网络。要用心利用亲友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招商的同时,用心探索代理招商的方式。充分利用和联系彬县藉在外人才资源优势,主动加强与沿海地区商会、科研院校的联系和沟通,搜集和掌握招商引资信息。及时成立招商小分队,主动出击,外出招商。
(三)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招商引资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共同抓,各负其责,职责到人。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招商引资的职责感和紧迫感,用心参与支持招商引资工作,挖掘发挥每位干部的人脉关系,用心开展招商引资,确保招商引资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落实优惠政策,重奖招商功臣。按照《x县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制定以下优惠奖励政策。
1、凡局干部职工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的`一次性奖励x万元;对未完成任务的,按照到位资金状况,适当给予奖励。
2、凡需出外招商的,局里带给交通工具,每月增加xx元的通讯费。
3、外出招商期间工资、津贴照发,按规定报销旅差费,并优先享受年度带薪休假。
4、招商引资没有成果的,差旅费只报销xx%。
5、对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作为评选先进、组织推荐的优先人选。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8
根据省、市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从20xx年起分级分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20xx年,实现村庄布点规划保留的全市中心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到20xx年底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60%达到省级中心村要求,40%达到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要求)。20xx年起,对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3A至4A景区。
二、工作任务
从20xx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级分类分步建设的`办法,对我市103个中心村,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按不同内容和标准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四级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到20xx年对未达标的中心村进行提升,力争80%以上中心村达到建设要求。
1.省级中心村31个。2013-20xx年已建成18个,结合乡村旅游进行建设,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建设。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2.市级中心村19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3.县级中心村25个。20xx年建设7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9个。
4.乡级中心村27个。20xx年建设8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11个。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1.省级中心村。严格按省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
2.市级中心村。按照低于省级中心村标准进行建设。
3.县级中心村。重点对村庄进行“三清四改五化一推”(“三清”:清垃圾、清河道、清沟渠;“四改”:改水、改厕、改路、改圈;“五化”: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一推”:推广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4.乡级中心村。重点进行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环境整治、卫生整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年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三年全覆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各级各类中心村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根据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要构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组织协调、资金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中心村旅游发展型按250万元/村,社区功能型按200万元/村进行奖补,市、县、乡级中心村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在财政预算安排时,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5%以上的比例增长。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度,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规模化效益。
3.加大项目整合。建立涉农项目整合县级“一把手”负责制,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整合程序,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各级中心村建设。乡镇和村在自身财力许可范围内,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投工投劳,开展力所能及的筹资工作。重点整合旅游资源,逐步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向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转变,在美丽乡村建设产出上做文章。文旅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要加强家庭农场、农家乐、公厕、停车坪等建设的指导,按照旅游标准进行建设。
4.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市领导每年必须到联系乡镇和中心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指导等活动;市直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包村工作,重点加大对联系中心村建设的帮扶力度,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对联系村实施有效帮扶。
5.强化考核指导。20xx年、20xx年省级中心村分为旅游发展型和社区功能型两大类,旅游发展型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年度实施,重点突出旅游发展元素和文化元素,突出亮点,在特色上做文章;社区功能型重点在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上做文章,投入上要控制,无需大拆大建,关键在村庄整治和环境治理。同时将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三年全覆盖完成情况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完善现有的中心村考核体系,改进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方法,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镇村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开始,全镇共选取王庙村、黄沟村、柴林村、桑村村等3个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xx年底这3个村庄通过考评验收,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自20xx年起,在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他村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改造建设,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村庄建设。
一是编制建设规划。试点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详细、明确、可行的建设详细规划,明确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既要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既要考虑农村水、电、路、气、厕、卫等设施综合配套,又要重点突出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较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有序、有效安排。
二是科学改造提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优化村庄路网布局,合理设计主要街道、小巷胡同,打通村内断头路。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旧房、空心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装扮美观舒适住宅,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推广应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庭院环境卫生设施,全面完成改厨、改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是建设新型社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二)整治村容村貌。
一是提升硬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硬化率达到100%,小巷硬化率不低于70%。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
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三是提升亮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应安装太阳能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
四是提升净化水平。建立村内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街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按每5-10户不低于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同时,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推行“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定点存放。妥善处理并积极利用禽畜粪便,鼓励村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五是提升美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进行统一整洁或粉刷,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等,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坚决杜绝乱扯乱挂现象。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10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批符合宿松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和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村工作领导体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全民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为出发点,把广大群众认可和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综合创建。坚持一切从乡村需求实际出发,整合部门资源、资金,按照“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项目,开展综合创建,积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四)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立足实际,综合考虑全县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展现特色。
三、创建目标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着力实施“3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一)3个示范区:重点支持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佐坝电商小镇等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
(二)2个示范乡镇:洲头乡、趾凤乡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
(三)20个示范村:在洲头、趾凤以外的其他20个乡镇各选定1个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生态环境优的行政村开展示范村创建。
(四)N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按照创建申报要求,分年度开展示范乡村(区)申报。
四、资金安排
大力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当年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可统筹的各部门其他涉农资金规模,由县统筹确定当年对各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20xx年从衔接资金中支持的标准为:洲头乡和趾凤乡2个示范乡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除洲头乡和趾凤乡以外每个乡镇1个),每个示范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佐坝电商小镇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五、创建内容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积极实施158行动计划,建设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示范乡镇等)
2.支持主导产业。示范乡镇选准主导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培育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建1个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中心、县科经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示范乡镇等)
3.坚持品牌创建。在继续巩固以“龙成油茶、仙田米业、黄雀皈稻虾、洲头葡萄、宿松香芽”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具有宿松特色、竞争优势的各类绿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等)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党组织要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
5.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二)聚焦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短板
1.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示范乡村(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凸显村庄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要强化集镇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按照城乡融合、工贸服务、农业产业、文旅商贸等类型推进示范乡镇集镇改造全覆盖,提升集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
2.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示范乡村(区)要提高交通设施、供水保障、环卫工程、市场服务、数字乡村一体化水平。加快“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自来水通村率、供水保障率、饮水达标率、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村内至少建一座标准化无障碍公厕,村庄常态保洁,建有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确定的目标以上,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集贸市场,行政村建有标准化的.农产品交易示范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内实现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全覆盖,实现乡村数字信息资源整合;示范村内至少有一家运行正常的益农信息社或农村淘宝网点。(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各乡镇等)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卫生、文化、养老、就业服务一体化。示范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招引一批公共卫生人才、全科医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乡村卫生院(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100%达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示范乡镇等)要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示范乡镇建有体育“三个一”工程(一个1000平方米室内健身中心、1个20xx平方米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示范村建有健身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敬老院,示范村建有一个养老服务中心,可与残疾人之家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就业,加强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县人社局,各乡镇等)
4.推进人居环境生态宜居化。示范乡村(区)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达到线上有看点、点上有亮点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加快农村杆线整治,有效遏制"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供电公司、有关通讯网络公司,各乡镇等)加快交通沿线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主次干道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按照“六有"标准,加快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常态保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等)
(三)聚焦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1.政治引领。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扩面选点建设,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设置一个党内政治生活馆,每个村至少选配一名年轻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乡村振兴专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宿松“好支书”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2.自治为基。示范乡村(区)要建立村民议事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一约五会”作用明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等)
3.法治为本。示范乡村(区)要积极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不出现重点信访户,配有法律顾问,到20xx年底,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4.德治为先。示范乡村(区)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示范乡镇要积极争创省级文明乡镇,示范村要争创市级文明村庄,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文明积分制度,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5.智治支撑。示范乡村(区)要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每个自然村监控探头不少于2个,中心村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开展数字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整合数字信息资源,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主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
六、示范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班子战斗力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群众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村(社区)内无重点信访户,社会风气积极向上。
2.产业基础较好。聚焦优势特色产业,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和一定的发展基础,产业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
3.资源优势突出。具备独特的资源优势,生态条件较好,农村环境优美宜居。
(二)申报程序
1.策划申报。除洲头、趾凤两个乡镇外,每个乡镇申报1个行政村作为创建示范村。
2.编制方案。对入选示范创建名单的示范区、乡(镇)以及村(社区),要编制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使用概算及子项目资金需求清单,并按时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综合审定,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批准,正式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乡村振兴指挥部统一领导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探索成立资金整合工作专班和规划建设指导专班,全力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示范乡村(区)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狠抓创建。按照县领导联系乡镇分工建立县领导联系示范区工作机制;建立示范创建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短板、研究政策、解决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县统筹各类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各示范乡村(区)建设进度,按照考核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励;县相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相关部门整合相关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示范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部门上级专项资金的30%,并做到应整尽整;各部门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须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报常务副县长审定方可组织实施;鸠江区、上交所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衔接资金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向示范乡村(区)倾斜;鼓励各乡镇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创建,把各方资源和力量凝聚到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示范乡村(区)建设用地,保障用地空间;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置信贷资金,推进信用村镇建设,加大对示范乡村(区)项目储备库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综合服务功能和作用,为示范乡村(区)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三)加强督查考评。各乡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乡村振兴示范单位必须在当年年底前取得明显创建工作成效。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创建工作进展。财政、审计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资规、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压实示范创建工作责任。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成效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和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11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批符合宿松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和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村工作领导体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全民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为出发点,把广大群众认可和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综合创建。坚持一切从乡村需求实际出发,整合部门资源、资金,按照“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项目,开展综合创建,积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四)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立足实际,综合考虑全县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展现特色。
三、创建目标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着力实施“3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一)3个示范区:重点支持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佐坝电商小镇等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
(二)2个示范乡镇:洲头乡、趾凤乡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
(三)20个示范村:在洲头、趾凤以外的其他20个乡镇各选定1个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生态环境优的行政村开展示范村创建。
(四)N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按照创建申报要求,分年度开展示范乡村(区)申报。
四、资金安排
大力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当年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可统筹的各部门其他涉农资金规模,由县统筹确定当年对各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20xx年从衔接资金中支持的标准为:洲头乡和趾凤乡2个示范乡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除洲头乡和趾凤乡以外每个乡镇1个),每个示范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佐坝电商小镇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五、创建内容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积极实施158行动计划,建设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示范乡镇等)
2.支持主导产业。示范乡镇选准主导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培育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建1个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中心、县科经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示范乡镇等)
3.坚持品牌创建。在继续巩固以“龙成油茶、仙田米业、黄雀皈稻虾、洲头葡萄、宿松香芽”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具有宿松特色、竞争优势的各类绿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等)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党组织要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
5.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二)聚焦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短板
1.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示范乡村(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凸显村庄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要强化集镇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按照城乡融合、工贸服务、农业产业、文旅商贸等类型推进示范乡镇集镇改造全覆盖,提升集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
2.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示范乡村(区)要提高交通设施、供水保障、环卫工程、市场服务、数字乡村一体化水平。加快“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自来水通村率、供水保障率、饮水达标率、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村内至少建一座标准化无障碍公厕,村庄常态保洁,建有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确定的目标以上,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集贸市场,行政村建有标准化的农产品交易示范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内实现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全覆盖,实现乡村数字信息资源整合;示范村内至少有一家运行正常的益农信息社或农村淘宝网点。(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各乡镇等)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卫生、文化、养老、就业服务一体化。示范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招引一批公共卫生人才、全科医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乡村卫生院(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100%达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示范乡镇等)要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示范乡镇建有体育“三个一”工程(一个1000平方米室内健身中心、1个20xx平方米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示范村建有健身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敬老院,示范村建有一个养老服务中心,可与残疾人之家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就业,加强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县人社局,各乡镇等)
4.推进人居环境生态宜居化。示范乡村(区)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达到线上有看点、点上有亮点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加快农村杆线整治,有效遏制"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供电公司、有关通讯网络公司,各乡镇等)加快交通沿线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主次干道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按照“六有"标准,加快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常态保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等)
(三)聚焦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1.政治引领。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扩面选点建设,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设置一个党内政治生活馆,每个村至少选配一名年轻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乡村振兴专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宿松“好支书”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2.自治为基。示范乡村(区)要建立村民议事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一约五会”作用明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等)
3.法治为本。示范乡村(区)要积极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不出现重点信访户,配有法律顾问,到20xx年底,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4.德治为先。示范乡村(区)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示范乡镇要积极争创省级文明乡镇,示范村要争创市级文明村庄,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文明积分制度,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5.智治支撑。示范乡村(区)要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每个自然村监控探头不少于2个,中心村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开展数字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整合数字信息资源,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主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
六、示范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班子战斗力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群众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村(社区)内无重点信访户,社会风气积极向上。
2.产业基础较好。聚焦优势特色产业,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和一定的发展基础,产业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
3.资源优势突出。具备独特的资源优势,生态条件较好,农村环境优美宜居。
(二)申报程序
1.策划申报。除洲头、趾凤两个乡镇外,每个乡镇申报1个行政村作为创建示范村。
2.编制方案。对入选示范创建名单的示范区、乡(镇)以及村(社区),要编制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使用概算及子项目资金需求清单,并按时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综合审定,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批准,正式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乡村振兴指挥部统一领导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探索成立资金整合工作专班和规划建设指导专班,全力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示范乡村(区)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狠抓创建。按照县领导联系乡镇分工建立县领导联系示范区工作机制;建立示范创建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短板、研究政策、解决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县统筹各类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各示范乡村(区)建设进度,按照考核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励;县相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相关部门整合相关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示范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部门上级专项资金的30%,并做到应整尽整;各部门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须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报常务副县长审定方可组织实施;鸠江区、上交所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衔接资金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向示范乡村(区)倾斜;鼓励各乡镇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创建,把各方资源和力量凝聚到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示范乡村(区)建设用地,保障用地空间;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置信贷资金,推进信用村镇建设,加大对示范乡村(区)项目储备库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综合服务功能和作用,为示范乡村(区)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三)加强督查考评。各乡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乡村振兴示范单位必须在当年年底前取得明显创建工作成效。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创建工作进展。财政、审计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资规、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压实示范创建工作责任。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成效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和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12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红安县率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9号),工作成效明显,成为脱贫攻坚阶段全国共同缔造活动的典型经验样板。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继续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阶段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力争成为全省乡村振兴新样板。
二、工作目标
2022-2023年,开展红安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全县行政村及省内外推广,力争在部分领域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标杆。到2025年,建成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省内外推广,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样板。到2035年左右,通过共同缔造活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匹配,实现全县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实施载体。在乡村振兴阶段,将乡村建设从盆景式打造转为“示范片区+重点村庄+分类引导”的'发展方式,结合红安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根据发展条件、工作基础及创建意愿,将七里坪镇盐店河村、柏林寺村、七家畈村、张家湾村、八一村、观音阁村,城关镇曹家畈村、小丰山村,杏花乡两道桥村、龙潭寺村,高桥镇程河村、六家边村、长丰村,永佳河镇马埠头村、叶河村、椿树店村、喻畈村,华家河镇阳台山村,八里湾镇刘明秋村,太平桥镇回龙寨村等20个村庄作为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第一批示范村。根据村庄发展基础、条件及意愿,每年遴选增加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
(二)编制规划方案。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及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编制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内容包括资源基础、村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前景、目标定位、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引导、配套提升工程、实施保障机制等。
(三)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了解村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化解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中的矛盾和困难,激发村民参与本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群众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
(四)建设基础设施。按照各村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保障、电力供应、交通设施、清洁能源、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建房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不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建完善村庄设施,营造村庄美好环境。
(五)产业分类引导。坚持把产业振兴放在首位,根据各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群众意愿等,按照农特产业推动型、红色旅游带动型、农旅融合发展型、企业投资拉动型等模式进行分类引导,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六)实施配套工程。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结合村庄实际需要,实施“十二个一”乡村振兴配套提升工程,即配套一条旅游道路(风景道、绿道与步道)、一个生态停车场、一套标识系统、一套旅游设施体系、一套主题装备雕塑、一个展陈场馆、一处文化传习场所、一家旅游商店、一家主题餐饮、一家精品民宿、一处旅游景区(点)、一处特色农业基地。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安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领导小组,胡广同志任组长,高伟、杨俊、余品祥、丁洪建同志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场)长、天台山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陈晏斌同志兼职办公室主任,彭锋、何春芳、施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原则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强化学习培训。建立住建部(红安)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大讲堂,每年有计划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学者来红安开讲授课,开展基层干部与人才培训。每年组织相关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开拓思路,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推进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规划水平。建立住建部(红安)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设计工作坊,邀请国内具有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经验有关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来红安组建设计团队,采取共谋、共建、共评、共享的方式,提高设计成果的质量与效果,形成可推广的乡村振兴设计经验。
(四)广泛发动群众。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村村响”广播、宣传车等加大对共同缔造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五共”理念深入人心。
(五)多方筹措资金。整合多方资金,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引导企业参与投资,共同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乡村振兴新样板。
(六)强化激励机制。列入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第一笔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30%-4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笔根据核算工程量与资金预算额度的比值排名,排名靠前的村庄适当奖励,排名靠后的村庄核减资金,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60%-70%作为竣工结算资金。
(七)加强监督督导。推进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的规划方案编制,强化过程监管、技术监管、质量监管、工程核算、资金监督,确保共同缔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
(八)加大宣传引导。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作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13
为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快管理局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全局资源、区位、环境优势,利用好国家“一带一路”和对俄开发政策。以富民、强场、兴局为目标,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营造全民招商引资氛围,加快招商引资步伐。
二、招商引资范围
围绕增加税收、解决就业、拉动产业的`重点项目进行招商引资。鼓励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严格控制引进税收贡献低、产能过剩、持续发展能力差的项目。禁止引进污染环境、低税收的加工项目。
现有企业或垦区内外投资人进行增资扩股、更新设备、新建等符合建三江产业发展方向新立项审批可独立认定的新增项目。
为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水稻初加工、粮食仓储、房地产开发、加油(气)站、天然气、驾校、分布式(屋顶)光伏、采矿、商砼等不计入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投资总额达到xx万元以上项目计入农场招商引资任务目标。超过xx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同时执行建管委发〔20xx〕1号文件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
三、招商引资措施
⒈农场要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措施,大招商、招大商、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全民招商和重点招商。目标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农场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走出去招商,请进来考察联谊,切实做到万众招商,全民引资。
⒉招商引资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农场给予班子全体奖励,对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的农场同奖同罚。
⒊提供良好投资服务。农场要统筹规划,加快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投资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在本部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⒋工业及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项目可异地招商。没有重点工业园区的农场所引进的工业项目,可以落户有园区的农场(八五九、胜利、勤得利、前进、创业、前锋、洪河)和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可落户管理局,招商引资额计入本农场招商引资总额,该项目实现的税收额及超税收基数部分xx%计算在原招商农场。
⒌强化监管和服务。管理局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引进项目的筛选审核及农场完成任务指标最终认定,督促指导业务部门服务。
四、验收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验收:一是必须与农场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二是有工程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履行相关建设手续;三是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履行土地审批手续;四是项目公司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办理完毕与招商引资项目名称相符的开户许可,单个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xx万元,按注册资本提供印花税完税证明;五是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完毕工商营业执照;六是招商引资项目形象进度不低于管理局本年度下达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的50%。七是项目环评、取水许可、入河排污等审批手续齐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或报告表审批手续齐全。招商引资工作的验收由管理局10个部门按分工认定:
商务局:负责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引资合同》,招商引资项目形象进度由商务局牵头会同住建局、工信委、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审验,对招商引资项目验收结果进行汇总。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在项目投资地办理营业执照。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办理营业执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建三江地区规划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必须全部履行基本建设手续,并由各农场建设科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和申报相关材料。未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住建局不予验收。国土资源局:负责验收招商引资项目是否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或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设施农用地备案文件,农场国土所负责审核上报。计财处(财政局):负责验收各农场招商引资项目的银行开户许可,按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的完税证明。工信委:负责验收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产能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生产能力标准,验收生产工艺及设备是否达到项目的设计标准。环保局:监督检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严格检查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拉动就业情况的审核验收。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牧招商引资项目活体数量和价值的评估认定。水务局:审查新建项目是否符合上级有关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的有关规定。具体验收办法:农场工商、住建、国土资源、计财、工业、环保、人社、畜牧、水务、商务部门携带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到管理局对口部门按照分进行审定,出具审定结果,加盖审定单位公章。农场商务科将各部门审定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管理局商务局进行汇总。
验收办理时限:原则上要求各农场于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招商引资项目证明材料提交至管理局对口部门,管理局各验收部门于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完成招商引资部门验收。20xx年xx月xx日前各农场商务科将各部门审定结果报管理局商务局汇总,提交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最终认定。3号奖励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招商引资人奖励审批表》和《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奖励审批表》与农场招商引资验收材料一同申报。项目开工建设通过招商引资联合验收兑现奖励总额xx%时,按招商引资合同额度达到的奖励标准兑现;项目竣工投产,年度周期内纳税达到建管委发z20xx{1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兑现奖励总额xx%,按招商引资项目实际投资(以企业上报管委会税务部门的决算报表或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达到的奖励标准兑现,最终奖励总额按实际投资的奖励标准执行。
五、奖惩办法
(一)目标奖惩
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管理局实行重奖重罚。
⒈农场招商引资总额超过xx万元、引进企业总部或经营权产权交易类企业年上缴建三江管委会本级(县级)税金年累计额度xx万元的农场,管理局奖励农场领导班子xx万元,其中,农场两名主要领导各奖励x万元,其他班子成员合计奖励xx万元。未完成任务的农场,同奖同罚,罚金上缴管理局。
⒉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政策
⑴管理局现有及新招投资额达到1-2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在第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1亿元的80%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xx%的,可抵顶第二年任务指标,并按年度奖励标准兑现农场领导班子奖励。
⑵管理局现有及新招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在第二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2亿元的xx%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xx%的,可抵顶第二年任务指标,或在第三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达到2亿元的xx%以上,主要设备订购达到100%的,可抵顶第三年任务指标,并按抵顶年度奖励标准兑现农场领导班子奖励。
⑶同时完成当年任务指标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续建的农场,两项考核可一并兑现。
⑷农场已有重点项目在完成管理局考核之外继续新招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符合验收标准,管理局(管委会)额外再奖励农场领导班子4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全部在管理局工业发展基金中支付。农场其他相关人员的奖罚标准由农场自行确定。对积极招引项目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农场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管理局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农场招商引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未完成任务目标的,由管理局对农场正职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二)符合全民招商引资奖励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建管委发〔20xx〕1号)规定,同时享受优惠政策及奖励。本方案由建三江管理局商务局负责解释。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14
为有效解决如期实现xx目标,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努力把xx镇xx村建成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丽幸福新xx,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好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张牌”,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xx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全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x户x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全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全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到20xx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全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到20xx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选优配强村组干部,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三)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五)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七)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立足xx村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人文景观和品牌形象,科学把握村组的差异性和社会发展走势变化,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我们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村向农业强村转变。
1.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积极发展旱作高效立体农业,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大力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按照逐年推进的方式,到20xx年末,全村共种植核桃x亩,建成优质泡核桃基地x亩(在25度以上陡坡地、沟坎、房前屋后等适宜地块建设优质泡核桃基地x亩,每亩按3—5株种植留养管护),扶持发展核桃加工小微企业6个以上;种植茶叶x亩,建成标准茶园基地3000亩(在xx路沿线实施茶叶优良品种改良x亩;在打靶场片区实施古茶园留养x亩),扶持发展茶叶加工小微企业x个以上,建成xx村茶庄园1个、xx自然村茶村庄1个;积极打造“四个x亩”林果园建设,在xx自然村片区种植甜樱桃x亩(按照每亩x株的标准种植,每株x元),在xx自然村片区种植杨梅x亩(按照每亩x株的标准种植,每株x元),在xx自然村片区种植山李子x亩(按照每亩4株的标准种植,每株x元);在xx自然村片区种植红李子x亩(按照每亩x株的标准种植,每株x元)。
2.加快观光农业发展。立足xx村属城郊结合部和xx高速路xx二级路、xx公路穿境而过的区位优势,以及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条件。积极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在生态茶园和“四个x亩”林果园等地实施步道建设x公里,建设田园休闲景观亭x个,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和康养基地,力争将xx村打造成“天下茶尊、滇红xx”的“后花园”。在全村范围内扶持x户以上集餐饮、观光、体验为一体的农家乐,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村组,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扶持有条件的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同时,要成立x个以上花卉专业合作社,积极扶持发展以茶花、桂花为主要品种的庭院经济x多户;成立x个以上“四个x亩”林果园专业合作社,真正做到家家有产业、户户有收入。
4.盘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引导村(组)集体经济合作社适度规模有序流转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村(组)土地股份合作社。加快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大以“三权三证”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二)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1.全面开展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七改三清”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升级改造进村主干道x公里,实施村组道路硬化建设x公里,实现村组道路100%硬化。架设农村人畜安全饮水工程管道x公里,建设蓄水池x个x立方米,进一步改善x多户x多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实施农村电网(低压线路)升级改造x公里,安装变压器x台,有效改善全村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在村组道路实施增花补绿,建设氧化塘(污水处理池)x个,新安装太阳能路灯x盏,建设公共厕所x个,建设垃圾收集池x个。做好村庄户用厕所改造,规范村庄露天粪坑、简易茅厕。持续开展“两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实现农药化肥施用量零增长、减量化;改进畜禽饲养方式,引导农民单独建“面楼”、畜厩等附属用房进行集中养殖;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建成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体系。
2.统筹山水林田草系统治理。把山水林田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推行以“河长制”为主的“六长制”工作。落实好天然林保护制度,把所有天然林都纳入保护范围。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继续实施生态公益林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3.实施综合服务区建设。我们要抢抓xx公路和xx高速公路建设的有利机遇,对xx河xx段部分河道实施河流改道,科学合理规划部分弃土场,通过河流改道规划出的可用地块和弃土场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利用,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配套,建设一个集仓储物流、餐饮服务、批发零售和苗圃花卉为一体的综合功能服务区。
4.全面改善群众住房条件。针对xx村x户“四类重点对象”和其他危房户,按照“一户一方案”的方式,拆除无保留价值的.危房,对其实施拆除重建;对需要保留的旧民房在加固的基础上,对墙体、框架门窗进行科学合理的加固修缮。
(三)实施繁荣兴盛农村文化行动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1.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巩固提升好“国家级文明村”、“省级文明村”和“xx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创建成果,通过实施“道德讲堂”建设,认真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优秀十星户”和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实施“道德广场”建设,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深入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广泛开展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巩固好“信用村”创建成果,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
2.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建设xx村集茶文化、益智等多功能的非物质文化活动传习所1个,切实保护好优秀文化遗产。组建xx村山歌队、合唱队和打歌队等三支文化宣传队,组建一支老年门球队。鼓励文艺工作者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展示新时代农村农民的精神面貌。提倡人人遵纪守法,强化村规民约约束力。
3.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统筹整合资源,建设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儿童之家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村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
4.实施村寨文化氛围营造工程。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主题,开展村寨文化氛围营造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务党务公开、村规民约、移风易俗、法治宣传等为主要内容。培养村民自觉遵守文明公约的意识,遏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四)实施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行动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贯彻践行“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团结干、创新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和完善以党总支为核心的自治组织体系。在原有5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基础上,为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党员群众,新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7个,在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等教育实践活动,并通过群众会、火塘会、板凳会、田坝会等形式把政策宣讲送到田间地头,把党的好声音送到群众心里,引导群众树立自强、诚信、感恩意识。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引导群众组建村务理事会,加强村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
2.加强法治保障能力建设。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提升运用好xx村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普法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村组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村治安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设“平安xx”。
3.深入实施“五富”工程建设。组织领富,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脱贫攻坚等工作为抓手,建强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致富;党员带富,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注重把致富能手、科技示范户、返乡人士和退伍军人培养发展成党员;干部帮富,干群齐心协力抓发展。以“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遍访农户、体察民情等回访活动,形成团结协作,聚力发展的良好局面;生态促富,加快推进“森林xx”建设。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探索产业转型升级新路子,真正实现生态建设与农民致富协调发展;产业致富,脱贫摘帽奔小康。认真种好、管好茶树、核桃树和经济林果树等,为群众持续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五)实施农村民生保障行动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要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改善xx办学条件和环境,持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发展xx村学前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
2.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培养造就新时期农村创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增加务工收入。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扶持小微企业12户以上(核桃和茶叶初加工小龙头企业各6户),助推全村核桃、茶叶产业有序良性发展。
3.落实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开展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全村符合条件人员100%参保、参合。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基层服务阵地,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推进“健康xx”建设。
4.决胜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放在首位,切实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确保现行标准下x户x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致富。全面改善全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均衡发展。对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致富的精神风貌。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xx镇xx村乡村振兴战略行动领导小组,对xx村乡村振兴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指导xx镇、xx村开展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工作。xx镇要对应成立xx村试点村创建领导小组,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抓好xx村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落实。
(二)注重部门协调联动。县级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主动推进xx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宣传、政法、农办、党校、发改、财政、住建、国土、环保、交通、农业、林业、水务、生物产业、教育、卫计、民政、人社、民宗、文体广电旅游、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支持示范点建设,确保示范点建设取得实效。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约x多万元,集中力量打造精品。通过村企结对、部门联村喝招商引资等形式,建立多方筹资、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乡村振兴计划。
(四)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切实建立农村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采取村有村管等方式,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化经营模式,对村容卫生日常保洁和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五)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切实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县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入建设美丽宜居幸福新乡村的局面,宣传部门要认真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精心组稿向上级主流新闻媒体报送,形成可复制成熟经验,在全县推广,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深入开展。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15
根据省、市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从20xx年起分级分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20xx年,实现村庄布点规划保留的全市中心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到20xx年底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60%达到省级中心村要求,40%达到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要求)。20xx年起,对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3A至4A景区。
二、工作任务
从20xx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级分类分步建设的办法,对我市103个中心村,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按不同内容和标准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四级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到20xx年对未达标的中心村进行提升,力争80%以上中心村达到建设要求。
1.省级中心村31个。2013-20xx年已建成18个,结合乡村旅游进行建设,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建设。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2.市级中心村19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3.县级中心村25个。20xx年建设7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9个。
4.乡级中心村27个。20xx年建设8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11个。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1.省级中心村。严格按省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
2.市级中心村。按照低于省级中心村标准进行建设。
3.县级中心村。重点对村庄进行“三清四改五化一推”(“三清”:清垃圾、清河道、清沟渠;“四改”:改水、改厕、改路、改圈;“五化”: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一推”:推广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4.乡级中心村。重点进行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环境整治、卫生整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年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三年全覆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各级各类中心村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根据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要构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组织协调、资金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中心村旅游发展型按250万元/村,社区功能型按200万元/村进行奖补,市、县、乡级中心村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在财政预算安排时,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5%以上的比例增长。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度,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规模化效益。
3.加大项目整合。建立涉农项目整合县级“一把手”负责制,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整合程序,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各级中心村建设。乡镇和村在自身财力许可范围内,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投工投劳,开展力所能及的筹资工作。重点整合旅游资源,逐步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向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转变,在美丽乡村建设产出上做文章。文旅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要加强家庭农场、农家乐、公厕、停车坪等建设的`指导,按照旅游标准进行建设。
4.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市领导每年必须到联系乡镇和中心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指导等活动;市直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包村工作,重点加大对联系中心村建设的帮扶力度,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对联系村实施有效帮扶。
5.强化考核指导。20xx年、20xx年省级中心村分为旅游发展型和社区功能型两大类,旅游发展型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年度实施,重点突出旅游发展元素和文化元素,突出亮点,在特色上做文章;社区功能型重点在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上做文章,投入上要控制,无需大拆大建,关键在村庄整治和环境治理。同时将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三年全覆盖完成情况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完善现有的中心村考核体系,改进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方法,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二、实施内容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三、资金筹措及拨付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审核备案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五、资金监管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17
根据省、市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为目标,从20xx年起分级分步推进中心村建设,到20xx年,实现村庄布点规划保留的全市中心村建设全覆盖,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到20xx年底80%以上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60%达到省级中心村要求,40%达到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要求)。20xx年起,对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成3A至4A景区。
二、工作任务
从20xx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分级分类分步建设的.办法,对我市103个中心村,分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按不同内容和标准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四级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到20xx年对未达标的中心村进行提升,力争80%以上中心村达到建设要求。
1.省级中心村31个。2013-20xx年已建成18个,结合乡村旅游进行建设,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建设。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2.市级中心村19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6个,20xx年建设7个。
3.县级中心村25个。20xx年建设7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9个。
4.乡级中心村27个。20xx年建设8个,20xx年建设9个,20xx年建设11个。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1.省级中心村。严格按省定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
2.市级中心村。按照低于省级中心村标准进行建设。
3.县级中心村。重点对村庄进行“三清四改五化一推”(“三清”:清垃圾、清河道、清沟渠;“四改”:改水、改厕、改路、改圈;“五化”: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一推”:推广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
4.乡级中心村。重点进行村庄整治、庭院整治、环境整治、卫生整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年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三年全覆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各级各类中心村建设任务。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根据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要构建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抓好组织协调、资金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2.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中心村旅游发展型按250万元/村,社区功能型按200万元/村进行奖补,市、县、乡级中心村分别按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在财政预算安排时,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按照5%以上的比例增长。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度,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规模化效益。
3.加大项目整合。建立涉农项目整合县级“一把手”负责制,编制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完善协调机制,规范整合程序,确保涉农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各级中心村建设。乡镇和村在自身财力许可范围内,增加投入,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投工投劳,开展力所能及的筹资工作。重点整合旅游资源,逐步做到美丽乡村建设向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转变,在美丽乡村建设产出上做文章。文旅部门要加强指导,特别要加强家庭农场、农家乐、公厕、停车坪等建设的指导,按照旅游标准进行建设。
4.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乡镇和市直单位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市领导每年必须到联系乡镇和中心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调研、指导等活动;市直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包村工作,重点加大对联系中心村建设的帮扶力度,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对联系村实施有效帮扶。
5.强化考核指导。20xx年、20xx年省级中心村分为旅游发展型和社区功能型两大类,旅游发展型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年度实施,重点突出旅游发展元素和文化元素,突出亮点,在特色上做文章;社区功能型重点在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上做文章,投入上要控制,无需大拆大建,关键在村庄整治和环境治理。同时将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三年全覆盖完成情况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完善现有的中心村考核体系,改进指标设置、考核方式方法,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乡村振兴创建示范村实施方案 篇18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镇村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开始,全镇共选取王庙村、黄沟村、柴林村、桑村村等3个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xx年底这3个村庄通过考评验收,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自20xx年起,在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他村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改造建设,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村庄建设。
一是编制建设规划。试点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详细、明确、可行的建设详细规划,明确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既要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既要考虑农村水、电、路、气、厕、卫等设施综合配套,又要重点突出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较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有序、有效安排。
二是科学改造提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优化村庄路网布局,合理设计主要街道、小巷胡同,打通村内断头路。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旧房、空心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装扮美观舒适住宅,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推广应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庭院环境卫生设施,全面完成改厨、改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是建设新型社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二)整治村容村貌。
一是提升硬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硬化率达到100%,小巷硬化率不低于70%。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
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三是提升亮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应安装太阳能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
四是提升净化水平。建立村内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街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按每5-10户不低于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同时,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推行“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定点存放。妥善处理并积极利用禽畜粪便,鼓励村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五是提升美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进行统一整洁或粉刷,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等,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坚决杜绝乱扯乱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