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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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一、整治目标
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大幅提升,干道机动车守法率98%以上、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85%以上、违法停车率≤2辆/5公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设置率、完好率100%,机动车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率100%,城区大型货车停车场建设到位;城区文明交通指数位居全市三县第一。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
北至泗水大道、东至洪泽湖大道、南至运河大道、西至西安路的主城区范围内。重点为文城路、北京路、淮海路、众兴路、运河大道和洋河路、解放路、人民路、桃源路、上海路等五横五纵道路。
(二)重点内容
整治五类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行为;带客三轮车违法营运行为。
解决五类难点问题:路口交通信号灯该建未建和设置、配时不科学问题;个别区域、路口、路段交通拥堵不畅、秩序混乱问题;标志标线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及陈旧破损问题;城区停车场、临时泊位配建、设置不到位不完善问题;部分重点路口未渠化或设置不合理影响路口畅通问题。
三、步骤安排
从3月8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3月8日至3月10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迅速成立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按时间及任务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倒排工作计划,深化措施落实,在3月1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第二阶段:宣传排查阶段(3月11日至3月31日)。结合单位任务及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沿街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全面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按照部门分工,集中梳理排查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等交通硬件设施不规范、不合理、缺失,停车位设置不规范、路口渠化不到位等问题,科学制定新建、整改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利用7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文明交通集中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完善工作。重点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带客三轮车违法营运等五类交通违法整治并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持续掀起整治行动热潮。对排查阶段发现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硬件设施不规范、不合理、缺失以及停车位设置不到位、易堵易塞瓶颈路口等问题,各单位按照既定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新建、改建、修护等工作,确保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完善工作序时推进。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提高,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同时深入查找文明交通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注重研究交流,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巩固好综合整治成果,推进长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文明交通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海红任总指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卫国和副县长、公安局长许尔斌,副县长李大明任副总指挥,宣传部、督查室、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抽调文明办、住建、公安、城管、交运等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公安局,由刘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治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专门督促检查。
(二)强化机制保障。健全文明交通管理机制,以机制保障交通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指挥部办公室要每季度或按照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会办解决城区交通管理出现的难点问题;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制度;对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住建、城管、公安要联合审核把关。
(三)严格督查督办。县督查室要对照任务分工要求,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部署、宣传发动、设施排查整改、不文明行为整治、文明劝导活动等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每半月编发一期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实、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责令其在电视台进行表态发言。
(四)强化信息报送。整治工作实行旬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要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向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另外,要分别在3月11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部署和启动落实情况,4月1日前上报宣传和设施排查情况,6月30日前上报设施整改情况,12月20日前上报整治行动总结。
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并精准落实到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努力以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高效能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的高水平改善,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按照全市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开展重点领域整治提升、文明小区创建、城乡文明共建等十项行动要求,我局共涉及市容市貌整治类、公共秩序整治类、城乡文明共建类、法治环境提升类、公益宣传类5项,31条主街道整治任务1项,居民小区整治任务1项,共计7项。具体任务为:
1、市容市貌整治行动1项,加强公交站牌、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完好,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均按要求设置标准化的母婴室;
2、城乡文明共建行动1项,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公路沿线环境维护,打造干净整治人居环境,同时,实行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3、社会公共秩序整治行动1项,要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运营管理;
4、法治环境提升行动1项,抓好出租等行业约束自律,对重点人群众进行教育管理;
5、公益宣传行动1项,在全市主次干道、公交站点、小区、车站等设置公益广告,浓厚创城氛围;
6、全市31条主街道整治任务1项,西苑东大街(原西环);
7、全市居民小区整治任务1项,包含全系统7个自建小区(交通苑、建华街家属楼、运管站家属楼、富强路运管站家属楼、征费站家属楼、向阳桥家属楼、公路站家属楼)。
三、开始时间及整治任务
本着工作与创城两不误的原则,从现在开始,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带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组织本单位、本科室干部职工下沉一线到分包的指定地点按要求、按标准开始整治。
总指挥:王旭东
(一)加强基础设施管护建设。(分管局领导:郝跃平;责任单位:城运站、汽车站)具体整治任务:要确保城市公交站牌、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完好;特别要修缮维护公共场所的座椅和无障碍设施,确保无占用无损坏;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均按要求设置标准化的.母婴室。(任务明细后附:表1)
(二)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运营管理。(分管局领导:王宏杰;责任单位:城运站、运管站)具体整治任务:加强巡查执法,杜绝非法营运、争抢客源、乱拉乱载等违规行为。要建立健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运营服务和监督投诉机制,加强司乘人员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培训,纠正仪表不整洁、语言不文明、不开计价器、随意涨价收费、不出具发票以及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违规停车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使者”、文明公交线路、文明出租车、文明客运班线等评选活动,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任务明细后附:表2)
(三)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分管局领导:张延东;责任单位:地方站、城运站)具体整治任务:按照全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公路环境整治,打造干净整洁、靓丽美观的路域环境。实行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任务明细后附:表3)
(四)开展德法共治促文明新风活动。(分管局领导:王宏杰;责任单位:城运站)具体整治任务:突出抓好出租车行业约束自律,对出租车司机等重点人群进行教育管理。(任务明细后附:表4)
(五)加强户外载体宣传。(分管局领导:温向军;责任单位:路政站、城运站、汽车站)具体整治任务:在全市主次干道、公交站点设置公益广告;在车站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公益广告景观小品。(任务明细后附:表5)
(六)西苑东大街(原西环路)容貌治理。(分管局领导:张延东;责任单位:局机关)具体整治任务:主要制止和清理私搭乱建,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清理店外经营、乱摆乱放,规范经营秩序;整修和维护破损便道及路面,确保道路和便道整洁畅通;规范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营造整齐规范的交通秩序;清理和整治道路两侧以及可视范围内所有非法小广告,杜绝乱贴、乱画、乱写,保证环境卫生整洁;整治电线私拉乱接,规整杂乱横空线缆,营造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任务明细后附:表6)
(七)7个自建小区整治提升。(分管局领导:郝跃平;责任单位:按照全局自建小区责任划分局机关事务处2个、运管站2个、治超站1个、养护站2个)具体整治任务: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实现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有效解决小区存在的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私搭乱建、小广告乱张贴、楼道内杂物乱堆放等突出问题,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做到路面平整、环境整洁、绿化美化亮化。建立健全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并配备各种活动器材;通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武安好人等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之风。(任务明细后附:表7)
四、保障措施
(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推进城市面貌大提升专项行动,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按期实现整治提升目标。
(二)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策研究、过程管控、资料收集、活动安排等统筹推进工作。经报请局领导同意,成立2022年交通创城工作专班,专班内业组由局网信办牵头,城运站、汽车站各安排1名资料人员到局网信办合署办公直至活动结束;专班外业组由局大督查牵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跟进督导,每日在工作群进行反馈。
(三)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单位、科室互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局面,严禁推诿扯皮。
(四)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全面推进落实。局主要领导一周一调度,局主管领导两天一调度,局大督查每天进行督导推进,强化督查督办,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要及时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聚焦“减量控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共治的原则,重点整治西门街、东门街、胜利街、水浒路、金河路、临城路、育才路,着力防范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抓紧抓实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核心工作,为全县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一)县公安局
1、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科学破解医院、学校、车站、商圈等道路堵点乱点,同时强化公交车辆运行管理水平,加大违法占用公交车站点整治力度,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积极倡导绿色出行。
2、争取政府支持,配合职能部门,推进水浒路、金河路、西溪路“绿波带”建设,探索“绿波城”畅通工程,推进城区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提升信号灯配时优化工作,全面强化智慧交通建设。
3、全面谋划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优化勤务模式,加大早中晚高峰期时段警力投入,全力加强重点路口、节点交通指挥疏导,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因警力限制,先期以城区主要道路为重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落实专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管理,再掀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高潮。
责任人:赵向阳 完成时限:常态化
(二)县交通运输局
严厉查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加强出租车、公交车和网约车的监管力度,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加强公交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车意识。
责任人:李祥 完成时限:常态化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合各职能部门,排查打通整改断头路、竹节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负责推进城区“绿波城”畅通工程的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城市道路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右转专用道渠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中央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完成左转待行区标线渠化工作。
责任人:刘甲一 完成时限:常态化
(四)县教育和体育局
严禁16周岁以下学生使用、骑行电动车,助推非机动车校内规范停放,严禁电动车骑乘人不佩戴头盔进入校内。推广英才小学管理模式,采用错时上放学的措施,增强教师、家长志愿者协助力度,共同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在主要路口护导接送学生,劝阻家长依法、文明停车,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全面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整体提升。
责任人:冯兴平 完成时限:常态化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推进路外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从根本上缓解停车难问题。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全部配齐安全头盔,合理施划路内停车位,督促单车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车辆摆放整齐有序。严厉查处私自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开展对非机动车的停车位施划工作,持续巩固“三小车辆”治理成果。
2、严格落实包乱停乱放等“门前五包”责任制,取缔、清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
责任人:候仰超 完成时限:常态化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外溢和占道经营清理。
责任人:房殿臣 完成时限:常态化
(七)县广播电视台
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交通法规和交通常识的普及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法治意识。
责任人:黄贵鑫 完成时限:常态化
(八)县文明办
组织广大文明交通志愿者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人:李晓龙 完成时限:常态化
(九)郓州街道、唐塔街道、县经济开发区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配合做好辖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文明交通宣讲、劝导活动;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道路交通文明列入乡规民约,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基本知识;做好城中村“三小车辆”整治,配合做好辖区其他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责任人:王淅、李天华、张玥完成时限:常态化
三、重点攻坚内容
(一)优化推进网格化交通执法管理。
1、公安交警全力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机遇,主动参与优化城市路网,促进城市规划建设与道路交通协调发展工作,切实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紧盯学校、商场、医院等重点区域,扎实开展停车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停车资源限时免费向市民开放,最大限度破解停车难问题。
2、公安交警持续推进“全时全域”警务,实施精细网格管理,强化交通流量研判,发挥铁骑勤务作用;坚持“一点一策”治乱疏堵,做精高峰岗、助学岗管控模式,实施优化信号灯配时、建设可变车道等措施。持续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扎实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确保实现城市安全头盔佩戴率达75%的目标。
3、公安交警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电子卡口等科技手段,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和货车通行证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货车可线上和线下办理通行证),加大对通行禁区货车的现场和非现场执法力度,对发现未办理通行证通行禁区,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情形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4、公安交警协调新闻媒体关注报道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一盔一带”安全守护、酒醉驾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普及“路口礼让斑马线”、防范“二次事故”等知识常识。每月定期加大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曝光力度;每月至少5次开展进入运输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大型宣传活动。
5、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在主城区划分4个交通巡控网格,以服务群众安全出行为根本目标,以堵点、乱点为管理工作重点,覆盖7个重点路段以及6处重点区域(包括4所学校、1个大型医院、1个大型商场),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7个重点路段:西门街、东门街、胜利街、水浒路、金河路、临城路、育才路。
6处重点区域:第一初级中学、乐园小学、实验小学、公明路小学、县人民医院、金河路东大福源。
6、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以“三小车辆”、出租车及非法营运车为重点管理车辆,严格查处电动车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违法掉头、街道随意上下客、违反装载规定及限制通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完善城区路网基础建设提升。
7、住建部门年内完成清泽路(义和路-郓邑路)、郓邑路
(育才路-清泽路)、工业一路(水浒东路-开拓路)、忠义路(义和路-公明路)、好汉路(水浒路-郓州大道)5条道路的续建工作。
8、住建部门持续打通利民街(郓州大道-西溪路)、兴盛街(郓州大道-西溪路)、文苑路(东门街-西溪路)、东溪路(临城路-金河路)等4条断头路;新建风情街(崇文路-西门街)、民立街、工业七路、唐塔路中段4条市政道路;提升改造西门街西段、工业三路、水浒东路、光明路、东溪路等5条城市主干道。
以利民街(郓州大道-西溪路)、兴盛街(郓州大道-西溪路)两条断头路为试点,9月底前完成改造。
9、住建部门打造西溪路、水浒路、金河路3条城市主干道的绿波建设工作,逐步推进城区“绿波城”畅通工程的试点工作。计划开展城市出入口提升改造工程,改造清泽路与西门街交口、清泽路与胜利街交口、育才路与义和路交口、东溪路郓州大道与开拓路五岔口、工业七路与金河路交口、清泽路与郓州大道交口路口6处,缓解交通压力。
以郓州大道与开拓路交口为试点完成右转专用道渠化建设、清泽路与西门街交口为试点完成绿化、右转专用道渠化等整体建设,9月底前完成改造。
10、住建部门逐步推进城市道路电子警察、信号灯全覆盖,
对开发区、老城区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按计划逐步补齐。全面完善标志、标线、标牌和中央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年内完成临城路、义和路、魁文路等具备施划左转待行区的标线渠化工作。
11、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路外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工作,计划本年度6月搭建完成指挥中心平台建设。4月底前一期项目建设完成3条路段共803个泊位,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审批停车场资质项目,顺利上线运营后,在充分总结一期项目的规划、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二期项目建设待一期项目停车经营备案(停车场资质)审批下发后进行,施工时间暂定为7月-11月二期项目计划建设13条市政道路约1600个泊位,加快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化进程,大幅度改善城区居民停车环境。
施工进度:7月-8月 唐塔广场北路、唐塔路、魁文路、南湖广场南路、东门街。
9月-10月 西门街、公明路、尚武路、五道街、水浒商贸城北路。
11月份 忠义路、胜利街、利民街--项目验收上线运营。
12、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压实企业责任,督促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加大力度对电单车进行清洁摆放,责令企业对全部在运行的电单车配齐安全头盔,引导市民使用电单车时佩戴头盔,遵守交规。合理布局开展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城区内约20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的施划工作,确保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
13、综合执法部门成立城区11个市容中队对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以及联合公安交警对路沿石上违法停车严格查处。通过日常巡查治理,重点难点集中治理的方式,规范管理早夜市经营,加大对学校、医院、广场周边的治理力度,实行错时执勤,根据具体情况部署人员提前到岗或蹲守执勤,治理各类影响交通秩序的违规行为。
(三)强化公交路网安全运行提升。
14、公安交警加强违法占用公交专用站点治理,充分运用流动巡查和违章抓拍监控设备,加大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站点行为非现场抓拍力度,确保6月底初见成效,持续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公交专用站点通行秩序。
15、自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行以来,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双微等媒体对公交路线、站点进行了公示,对市民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对公交驾驶人进行培训,提升优化服务质量;现已开通公交线路53条,其中城区公交10条,城乡公交43条。住建部门逐步完善中转换乘站、港湾式停靠站,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结合城乡公交站点和农村公路建设进度,适当设置村居站点,年内计划新建400个站点站牌。
(四)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以第一初级中学、公明路小学、乐园小学、实验小学为试点,学校要详细摸清学生家长接送情况,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台账,实行“一校一方案”工作机制,对各学校周边交通情况逐一调研。学校实行错时错峰上下学,排队放学,值班老师负责带学生到指定接送地点,让家长有序认领学生。教体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周边进行隐患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完善防冲撞、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开展道路秩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重要性,紧密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群众宣传。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县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聚焦制约性、基础性、根源性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制定治本之策。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结合实际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带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综合水平全面提升。
(四)严格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严格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形成领导带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到位。
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全市交通参与者广泛参与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质和社会明程度,推动平安xx、明xx建设深入开展,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协商决定,利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公安局、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有重点有步骤有创新地加以实施。
二、活动时间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xx年11月20日启动,到12月20日结束。
三、活动目标
通过启动“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大力组织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为”得到倡导,“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摒弃,“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11月20日上午,举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及市直机关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实行全市联动,各县(市、区)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进行。
(二)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机场车站、户外广场、主题公园、各级明单位、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驾驶培训机构、各类学校、学雷锋“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和农村宣传设施等宣传平台和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主题海报、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密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以传授安全知识、传播明交通常识为重点,深化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组织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规范客运驾驶人驾驶行为,提升安全驾驶意识。推动明交通进驾校,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新驾驶人明驾驶观念。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明交通形象大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明办要与工会、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联合,发动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所属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类志愿服务协会,大力开展“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提倡六大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上街头,开展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月期间,交通管理部门要联合各参与单位,加强对志愿者进行明交通知识培训,努力在培训管理、经费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明办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管理、服务记录等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务与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挂钩。努力实现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创新方法手段,发挥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明办要创新方法手段,充分调动当地明单位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各级明单位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在各级明单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包一个路段,摆放、悬挂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宣传牌;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发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视频和照片进行认定,并挑选典型案例在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各地要充分发挥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鼓励在单位内部建立针对明交通的教育培训和奖惩制度,促进各级明单位参与明交通形成常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活动探索促进明交通的.联动手段,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为把单位职工违规记录纳入明单位考评和管理提供依据。
(五)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机关、明办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管理合力,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建立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所属单位及企业的个人违法信息抄告至所属单位。要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时向媒体通报战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况。
(六)树立问题导向,强化重点人群整治
各地要树立问题导向,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从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处着手,以交通参与主体为抓手,以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为突破点,重点整治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排队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车灯、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开“路怒”车、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等不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别节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户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网等xx明新媒体矩阵要发挥优势,形成集中报道声势。各级明办、交通管理机关领导要走进广播、电视等媒体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启动“交广联盟”工作机制,要在交通广播开设“122宣传专栏”,采取嘉宾访谈、街头采访、听众互动等形式对“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进行宣传。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曝光不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等典型案例,持续宣传这些行为的现实危害和法律责任,公布一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单位)名单,公布车辆违法数量,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xx明交通安全月——危险驾驶随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违法有奖举报”、“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题活动。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强化活动社会关注度,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与群众互动交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八)展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荐、评选和表彰作为明交通宣传、动员的过程,促进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办要鼓励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人物访谈、特别节目等方式,对本辖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宣传和报道,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成果展示、注重发现挖掘先进典型。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11月20日前)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会同明办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方案要突出社会化特点,对明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预热。(方案应于11月20日前下发。)
(二)第二阶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单位按计划开展活动。12月2日各地要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高频次、大密度、全时段跟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三)第三阶段(12月日—12月20日)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全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号)中关于“五个创建”活动标准,推选出“五个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机各1名,报省市公安局、明办审核后进行宣传推介。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平安xx、明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增强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按照活动阶段划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督促检查。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活动督促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将定期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各地要用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确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营造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将协调省、市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各种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要贯穿始终,通过此次活动,不断完善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长效机制。
(四)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畅通、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各地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活动安排和开展情况上传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FTP宣传办“明交通安全月”夹。
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首府南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和全城区参与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严格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开展落实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提升行动”,确保我城区交通运输行业创城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xx年南宁市良庆区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十大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宜举局长
副组长:曾杰玲副局长
成 员:黄剑雄办公室主任
韦大跃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陈泓安综合运输管理股股长
韦金玲计财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提升行动”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实施时间
20xx年8月初-20xx年12月底。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党员当先锋,创城走在前”提升行动
组织开展党员服务活动,号召党员干部积极参与首府南宁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创文明城、做文明人”的浓厚氛围。不断深化拓展“织密红色经纬、建强壮乡首府”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创城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先锋岗,完善党(团)员先锋队、志愿服务队,开展党建主题活动,组织广大党员主动参与创城整改提升各项工作,引领全行业上下共同投身创城活动。号召党员干部主动在引领文明创建、传播道德风尚、整改提升工作中走在前、做表率,带头履行文明准则、带头学习文明公约、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股、室。
(二)开展“防疫有我,爱卫先行”提升行动
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优势,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卫生整治,科学规范开展除“四害”、环境消毒消毒和控烟工作,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营造卫生健康的交通运输环境。充分发挥党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助力抗疫爱卫“五大清洁行动”。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股、室、各运输企业。
(三)开展“弘扬时代新风,培育道德风尚”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法治力量激扬新时代社会文明新风尚,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紧扣绿色环保、健康生活、文明行为、良好心态、环境保洁、共筑新风六个主题,大力开展“使用公筷文明用餐健康生活”主题宣传教育,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光盘行动、绿色办公等绿色环保生活方 式及文明餐桌新理念,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公共卫生意识,养成良 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深化礼让斑马线等“五个礼让”行动,深入 推进文明交通、文明礼仪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局办公室、综合运输管理股、各运输企业。
(四)开展“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
结合“城市治理提升”活动,打造“蚂蚁团队”,组织开展 “环境卫生大清洁、文明创城大宣传、公共设施大维护、交通秩 序大整顿、文明行为大提升”等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增加公益广告数量,扩大公益广告覆盖面,特别要提高汽车站、地铁站台等显著位置公益广告投放数量和质量; 按照城区创城办要求提升公益广告宣传品质,坚持公益广告的内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耐久性相结合,营造浓厚创城氛围。开展破旧公益广告整治,针对主次干道、客运站、城市公共交通场所、公路建设工地围挡、等交通运输重点场所(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更新老旧公益广告内容,更换残缺、破损、褪色公益广告,做到布局合理、形式统一、整齐规范。二是组织开展路面破损大修补,建立城区、乡镇两级巡查维修队伍,加大巡查管养力度和频次,排查修补破损路面,确保道路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组织开展公共交通设备大维护,排查修补破损公交候车亭、线路牌、电子站牌、候车凳、公交车身、座椅等问题,确保公共交通设施运行良好。组织开展客运站基础设施维护,确保客运站座椅、照明、厕所等公共设施完好。三是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推进共享电车、共享电动车停放乱象大整治,规范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有序通行、停放,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环境。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细化创城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负面清单等4个清单,以清单管理进一步推动创城整改提升。进一步健全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精细布控责任网格、监督网格“两张网”, 实现“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在交通运输行业全方位、网格化考评。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运输管理股
(五)开展“绿城闪耀志愿红,齐心共创文明城”提升行动
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 “守法礼让、文明出行”,“礼貌相待、守望相助”主题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各重点交通路口、汽车站、城市志愿服务站等重点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及时劝导乱扔杂物、随地吐痰、逆行违停、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群众爱护环境卫生,维护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场所良好公共秩序。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关爱儿童、守护明天”,“志愿服务、与爱同行”主题活动,推动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 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志愿服务队伍体系,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打造富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文明实践综合科、志愿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股、室、各运输企业。
(六)开展“强化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深入开展“信用南宁、美好生活”交通运输行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诚信守法经营,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联合奖惩,推进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守信受益、失信受限”导向,深入推进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交通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运输管理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城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站在强首府战略高度,克服厌战思想,迅速形成攻坚行动,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强化此次提升行动的'组织实施,对各项活动的有效推进承担直接责任,落实属地责任,督促行业企业强自身管理,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要严格对照《测评体系》的具体指标要求,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对完成工作好的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严防事故、确保畅通、安全防范、服务群众四个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春运安保措施,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务必确保”目标。
“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在春运车辆、场站、景区以及春运公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坚决防止重大春运负面舆情炒作。
“三个务必确保”:即务必确保全镇治安、交通形势持续平稳,务必确保春运重点区域、部位安全稳定、有序可控,务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我镇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殷立成任组长,副镇长吴亚夫任副组长,安监办、农服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简称“春运办”),由安监办负责人罗名洪、派出所所长钱朝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线路。主要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道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点部位。返乡流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枫香树至石板岚垭、南湖村村委会至石轿大桥、东湖村关二咀至石溪盐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点载具。主要是摩托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
四、职责分工
(一)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定期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农机、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参加春运联合执法,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全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二)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检查,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三)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四)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
以重点时段根据辖区情况,动态分析人、车、路、环境、天气等到信息数据,适时调整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及劝导员勤务安排。
(二)加强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要以人、车、路、企业“四类要素”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清零”,让“合格的人、合格的车、安全的路、合格的企业”投入春运。春运期间,实行每周动态排查。
要相应的做好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台账的建立,在恶劣天气下做好辖区道路的预警提示。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1.突出防控重点。要以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认真按照“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镇派出所、镇执法小分队、5个农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每天运行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勤务部署,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春运期间,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3.强化城市道路疏导管控。春节前后要加强对场镇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疏导管控。
(四)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要充分用好辖区农村劝导站,在春运启动前将宣传资料、手持喊话器等必要宣传设施配备到位,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持续开展宣传。二是要利用赶场日、农村院坝会、红白喜事等时机,向农村群众深入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春运期间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进行录制播放村干部喊话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运期间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钟。三是常态开展进农村宣传。用好派出所、交安办、农村劝导员、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农村宣传平台,把握好农忙、集中外出、集中返乡、农历节日等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持续开展好农村宣传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前、开学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载车、拒坐“黑车”。
(五)加强应急管理,快速稳妥应对。
1.健全完善预案。针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要制定交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
3.强化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举,强化督促推动。
强化督导检查。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责任、整改分类建立“三个清单”,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篇8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明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全市交通参与者广泛参与明交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明交通行动计划”成果,提升全市公民明素质和社会明程度,推动平安xx、明xx建设深入开展,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协商决定,利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在全市联合组织开展“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公安局、明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各地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有重点有步骤有创新地加以实施。
二、活动时间
“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为期一个月,于20xx年11月20日启动,到12月20日结束。
三、活动目标
通过启动“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大力组织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的明交通表率作用,使“六大明交通行为”得到倡导,“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摒弃,“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得到遏制,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四、活动安排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
11月20日上午,举行“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及市直机关明交通志愿服务队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实行全市联动,各县(市、区)要在11月20日上午同步进行。
(二)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机场车站、户外广场、主题公园、各级明单位、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驾驶培训机构、各类学校、学雷锋“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和农村宣传设施等宣传平台和阵地,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主题海报、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密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突出权利义务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以传授安全知识、传播明交通常识为重点,深化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组织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规范客运驾驶人驾驶行为,提升安全驾驶意识。推动明交通进驾校,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新驾驶人明驾驶观念。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明交通形象大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明办要与工会、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联合,发动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所属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类志愿服务协会,大力开展“明交通我承诺”志愿实践活动。重点围绕“提倡六大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利用节假日、休息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上街头,开展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月期间,交通管理部门要联合各参与单位,加强对志愿者进行明交通知识培训,努力在培训管理、经费投入和政策法律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明办要做好明交通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管理、服务记录等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把明交通志愿服务与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挂钩。努力实现明交通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创新方法手段,发挥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明办要创新方法手段,充分调动当地明单位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各级明单位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形成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在各级明单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包一个路段,摆放、悬挂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和宣传牌;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一次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发放一次明交通和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视频和照片进行认定,并挑选典型案例在各类媒体进行曝光。各地要充分发挥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鼓励在单位内部建立针对明交通的教育培训和奖惩制度,促进各级明单位参与明交通形成常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活动探索促进明交通的联动手段,在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同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为把单位职工违规记录纳入明单位考评和管理提供依据。
(五)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
各地公安机关、明办要与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管理合力,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建立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所属单位及企业的个人违法信息抄告至所属单位。要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在工作中各地要注重及时向媒体通报战果、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情况。
(六)树立问题导向,强化重点人群整治
各地要树立问题导向,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从明交通和安全交通的小处着手,以交通参与主体为抓手,以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为突破点,重点整治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排队通行、不有序停放、不明使用车灯、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开“路怒”车、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等不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七)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媒体宣传报道
从11月20日开始,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xx明交通安全月”特别节目,“明xx”官方微博微信、大河客户端、“志愿xx”官方微信、xx明网等xx明新媒体矩阵要发挥优势,形成集中报道声势。各级明办、交通管理机关领导要走进广播、电视等媒体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全市启动“交广联盟”工作机制,要在交通广播开设“122宣传专栏”,采取嘉宾访谈、街头采访、听众互动等形式对“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进行宣传。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曝光不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等典型案例,持续宣传这些行为的现实危害和法律责任,公布一批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业(单位)名单,公布车辆违法数量,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xx明交通安全月——危险驾驶随手拍”、“xx明交通安全月——交通违法有奖举报”、“xx明交通安全月——交法微堂”等主题活动。要组织媒体随警作战,采取网络直播等形式强化活动社会关注度,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与群众互动交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八)展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要把典型推荐、评选和表彰作为明交通宣传、动员的过程,促进形成明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办要鼓励学校、社区、企业、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参与“xx明交通安全月”主题活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人物访谈、特别节目等方式,对本辖区的先进单位、个人进行宣传和报道,注重及时跟进、注重成果展示、注重发现挖掘先进典型。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11月20日前)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会同明办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方案要突出社会化特点,对明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明交通志愿者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预热。(方案应于11月20日前下发。)
(二)第二阶段(11月21日—12月2日)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明交通志愿者和明单位按计划开展活动。12月2日各地要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进行高频次、大密度、全时段跟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三)第三阶段(12月日—12月20日)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全媒体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本月初各地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公通〔20xx〕122号)中关于“五个创建”活动标准,推选出“五个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好交警、好司机各1名,报省市公安局、明办审核后进行宣传推介。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平安xx、明xx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其作为增强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按照活动阶段划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步骤组织实施,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督促检查。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抓好活动督促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将定期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各地要用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确保“xx明交通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市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营造浓厚氛围。市公安局和市明办将协调省、市主要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利用各种阵地加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活动要贯穿始终,通过此次活动,不断完善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长效机制。
(四)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畅通、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各地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活动安排和开展情况上传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FTP宣传办“明交通安全月”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