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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2025/03/13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2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为目标,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展。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我村各项公益活动,不破坏公共设施、集体财产。

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在种植、养殖业不断创新壮大。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门前无杂物,牲畜粪便自觉清理;积极参与我村义务劳动活动。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五好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

2、存在故意损害公共财物情况的;

3、不遵守村规民约,随意倾倒垃圾的;

4、一年内有大操大办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9月):评选家庭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村委提交。

3、考核公示(20xx年9月):由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民小组申报的“五好文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热心公益好家庭”、“勤劳致富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卫生文明好家庭”各4户,采取多项措施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10月)对评选出得“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四、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村民代表。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三治三零”创建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促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弘扬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主流价值,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基础。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乡村各种活动和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勤劳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3、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

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4、团结友善星: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情况,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7、绿色环保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家庭实行垃圾分类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不在村内公共道路上堆放“四堆”。积极参加农村改水、改厕、改厨等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

8、优生优育星: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早婚,不抢生、超生,做到优生优育,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的学习,适龄青年及时接受婚前教育。

9、卫生健康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打造“美丽庭院”,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10、科教文体星: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的各类助教、助学活动;家庭45岁以下成员无文盲;崇尚科学,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的活动;学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懂一门以上实用技术;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乐观奋进,精神风貌良好,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焚烧秸秆等污染环境的。

三、评选流程

“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由乡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村“两委”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整个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1、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村成立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村负责人及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初评,开展活动阶段。

(1)家庭自评(8月1日——8月15日)。每个家庭对照星级标准自我评估,由各户向活动领导小组申报获星数目。

(2)群众评议(8月16日——8月31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道德评议会进行评议。

3、总评验收,总结表彰阶段。

(1)村“两委”审批(9月1日——9月15日)。村“两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每个家庭的申报情况进行考评,采取符合几星标准就批准几星家庭的办法,确定获星家庭,并张榜公示。

(2)乡镇审核(9月16日——9月30日)。各村公示结果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再组织审核、验收,进行年终总评。各村采取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4、资料存档。村“两委”要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每次会议记录、开展创评或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名单及活动总结报乡政府,乡政府整理汇总后报市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活动的指导,确保活动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开展,乡党委政府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乡长担任,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支部村委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道德讲堂”建设活动工作。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载体,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再细化、任务再落实,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大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3、加强指导,规范管理。要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为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要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农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4

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之星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校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有利于提高教师和职工的综合素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合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科技致富星、家庭和睦星、重视教育星、移风易俗星、环保卫生星、助人公德星、民族团结星、优生优育星。具体评选标准为:

1、爱党爱国之星:爱中国共产党,爱伟大的祖国,爱社会主义新农村,爱美丽的家乡。

2、守法之星:遵守村规民约,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爱护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3、科技富星: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积极学习科普知识,学习科学技术,用科技脱贫致富;要依托本地资源,大力发展短期育肥、无公害蔬菜种植等特色产业,实现富民小康。

4、家庭和谐之星:父子、婆媳、嫂子的'团结和谐。

5、教书育人星:遵守《义务教育法》,送子女上学,教子女、扫文盲。

6、移风易俗星:破除封建迷信,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健康娱乐,远离“黄、赌、毒”。

7、环保卫生星:不乱砍滥伐数目,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搞好个人、家庭及自家门前屋后卫生。

8、公德之星:爱护集体财产,保护水利、道路、路灯、树木等公共设施,积极帮助弱势群体。

9、民族团结之星:坚决反对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从而达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目标。

10、优生优育执行:贯彻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实现少优生。

三、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支部书记吴瑛、校长赵文刚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李志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张忠东、张健、张丽珍、林丽明。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评选办法和审批程序

居委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1、逐户评星。评选领导小组深入每户,按照十星级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初评。符合具体标准者将获得一颗星,最多十颗星。

2、群众审星。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初评结果,然后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每颗星进行重点审议,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的真实性,给予适当的调整,最后逐户在星级牌上加星摘星。

3、审批定星。党支部召开党支部会议,根据群众评议结果逐一备案。最后,召开群众大会,对8颗星以上的家庭进行了隆重颁奖,对表现不佳的家庭,当然也进行了批评和纠正。

五、基本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要把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牌,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一季度进行一次评选,并对各户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增星或减星。

4、成绩挂钩,明确奖惩。要把创星成果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对每季度评出的优秀“十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还敬献哈达,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

对不符合星级标准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找原因,进行思想教育,限期整改。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5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文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文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文明家庭的评选。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根据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为抓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着力提高农民的文明道德意识、科学文化素质,为加快城乡协调发展、建设“高特美强”新固镇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标准

1.卫生星。房前屋后室内整洁有序,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搭建、乱堆放和乱倒垃圾。

2.法纪星:遵法守法意识强烈,积极参与普法宣教,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助人星:认真学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助人为乐工作,帮助他人,快乐自已,亲友和邻居开展互助活动。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不参与非理性民间金融活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侈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民间呈会有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使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倣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绿化、美化,营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对象为全乡农户。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板参与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评选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居)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居)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乡镇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乡党委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乡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乡和村(居)领导小组做好整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0日一9月30日)

制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互评推荐(10月1日-10月30日)

以户为单位,对照“十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整改,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在自评基础上,以村(居)为单位开展互评,按照不低于村(居)总户数5%的比例推荐上报到各村(居)集中审定。

第三阶段:集中评选(11月1日-11月20日)

以村(居)为单位,组成评选审定“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根据村(居)推荐上报情况,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星级进行审议,按照本辖区总户数5%的比例审定,并予以张榜公示。各村(居)在审定基础上,确定10-20户较为突出的对象,推荐上报乡党委。

第四阶段:授牌表彰(20xx年11月底)

乡党委根据各村(居)推荐上报情况,集中审核后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标识牌,并组织领导小组,到各村(居)授牌。对各村(居)推荐上报的突出对象,予以统一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日程,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等重要职责,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创建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主动性。要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奥论环境。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樹窗、LED显示屏、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等,及时发布道德红榜,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3.确保实效。要科学有序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各村(居)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文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文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文明家庭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