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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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的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传染病的防治方案,并在全体学生、教职员工中进行宣传。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洁、副组长:张学、梁红、组员:孙丽杰及各班班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各部门积极合作,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二、具体措施
1、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病防治和计划免疫、食品卫生安全等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意识和能力。积极与防疫部门合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
2、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实行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饮用水、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3、积极鼓励师生参与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及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膳食营养,不断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各种疾病登记制度和常见传染病流行季节的晨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汇总和追踪观察,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并及时督促病患师生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
5、一旦发现同一症状的师生人数增多,应及时向当地防保所、医院防保科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以便做到早隔离、早治疗。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6、加强校医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基层预防保健的职能作用。在校医务室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发热学生及肠道门诊学生登记,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有效地防止事态的扩散。
传染病的实施方案 篇2
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对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严重影响,各学校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责任制,校长对本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负总责。对因认识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明确要求,落实措施
1、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报廊、橱窗、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的作用,利用板报、传单、集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告诉学生当前传染病的种类、预防措施和卫生保健知识;告诉学生生病不可怕,但要及早治疗;告诉学生生了病要立即向老师报告,包括疾病名称、症状表现等,以便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做到“宣传到人,人人知晓”。
2、学校要坚持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对公共场所包括办公室、教室、厕所等要进行了彻底打扫和消毒;要加强了对食堂卫生的监督、管理,严防“病从口入”;要坚持开展“两课”、“两操”活动,鼓励学生课间到室外进行适量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增加抵抗力;要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不喝生水、经常开窗通风、不食用“三无”食品等。
3、学校要利用家长会、告知单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4、学校既要教育学生注意营养,不能挑食,生活要有规律;又要教育学生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增强免疫力,提高抗病能力。
5、学校要教育学生认识晨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对待晨检,真实客观地向晨检老师反映自身身体状况,不得隐瞒和说谎。
6、学校要教育学生既不要进入疫区范围,又不要将病毒带进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对己对人负责。
7、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各班主任、各晨检老师更要认真晨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8、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使每位教师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做到“程序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和晨检报告制度,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安全办公室、学校校长、教育助理和镇中心卫生院报告。
传染病的实施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春季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传染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流感、麻疹、手足口病、水痘、风疹、流腮等春季易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宣传普及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坚持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坚持属地负责原则。春季高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对本行政区和所属行业防控工作负总责,县政府对全县的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降低我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春季传染病发病率,减少聚集性发病,减少重症病例,严防传染病流行,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升级,避免死亡病例,保护易感人群,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一)县卫生局: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县春季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防控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传染病的监测和卫生应急宣传工作;发生疫情时,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到达现场,做好相关调查处理。
(二)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组织做好各学校、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抓好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管理,严禁制拌凉菜,杜绝病从口入;联合工商部门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内设商店进行检查,严禁无牌无证经营和销售“三无”食品;组织各学校和托幼机构保健医开展晨午检、缺课原因追查等工作,组织疑似传染病学生停课治疗;组织做好教室、寝室、食堂通风消毒工作,对自备水源、学生饮用水、供水设施进行检查,排除潜在风险;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保证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抓好车站环境整治和车站、客运车辆的定期消毒工作。
(四)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药品市场检查整顿工作,打击贩卖假药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开展餐饮业集中整治,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查采购、使用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县公安局:当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负责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对传染病感染者追踪并采取隔离措施。
(六)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全县广场、公共场所文体设施和儿童游乐场所整顿和定期消毒工作。
(七)县财政局:根据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应急防疫设备和应急防疫物资所需经费,并加强对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八)县委宣传部:通过广播、电视积极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疫情发生后,引导、沟通省市媒体正面宣传传染病疫情防控情况。
(九)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所的环境整治,开展养殖场垃圾、粪便、污水的清运和消毒处理,组织养殖场使用杀虫剂消灭蚊蝇。
(十)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各村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蚊蝇孳生地、垃圾点、排水沟;组织开展农村室外厕所生石灰消毒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疾病的监测,加强居家病人的隔离治疗管理,防止疾病的蔓延。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和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和强化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对春季传染病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本单位防控工作。
(二)突出重点,做好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卫生及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建立定期疫情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学校(托幼机构)、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传染病的分布,疫情发展趋势等信息,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早处理,千方百计防止疫情扩大或升级。疫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有效救治患者,严防传染病流行扩散,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积极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卫生、畜牧、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卫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牵头责任,对防控工作立即作出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教育、畜牧、工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机制,加强对传染病传播的综合监控,及时沟通和共享信息,协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四)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预防意识。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传染病科普知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注意加强自我防护;做好急性的传染病重点和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正面引导舆论,按规定及时公开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防止恶意炒作。
(五)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值班责任,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报告和处置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凡属于上报范围、达到上报标准等级要求的疫情信息,必须按照规定渠道、时限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发生。因迟报、隐瞒、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传染病的实施方案 篇4
一、项目目标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卫生院必须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或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卫生院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法监管全镇传染病信息,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二)重新登记核实我镇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单位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用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硬件设备(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打印机上网设备及专用电话等),作为日常管理的基线数据,登记率100%。
(三)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
(四)传染病报告机构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实验室检验记录本等各种登记本的基本项目均达到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实施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一)各传染病报告机构1.培训。
1.定期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每年对辖区乡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传染病信息报告规则和传染病统计规则技能的培训,每月例会时以会代训包含传染病防治工作内容。组织参加省、市、疾控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病例诊断标准培训,收集培训资料,包括时间、内容、主讲人、参加人员签到、课件、培训效果考核、照片、小结等。
2.发现、登记。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或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初次报告)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诊断变更或因传染病死亡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订正报告),并严格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
3.报告。
(1)报告程序与方式。
网络直报人员应及时收集、检查报告卡,发现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有错项、漏项,应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报告卡内容;然后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网络直报系统。网络直报单位应具备网络直报专用设备及上网条件,有2人以上参加县级网络直报培训,并培训合格。
(2)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传真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或传真传染病报告卡。
(3)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和补报工作。
4.处理。
(1)病例转诊。应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等资料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消毒处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3)病例随访。卫生院要协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
(4)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疾病控制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要求协助做好管理工作。
5.信息的分析与利用。
定时对辖区报告的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进行分析与评估。
6.资料保存。
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纳入档案管理。
(1)电子数据的保存:具有网络直报条件的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按月将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传染病报告卡导出后,用光盘和其它储存介质三备份,异地保存。
(2)纸质资料的保存:具有网络直报条件的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对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记录保存3年。
四、项目组织领导
在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卫生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监督、监测和效果评价管理。卫生院配合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核付及监管工作。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六、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卫生院配合市卫生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规范、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方案对辖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业务评估核心指标为:
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网络直报系统中的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例数×100%。
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传染病病人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3.传染病疫情报告准确率。
4.报告卡录入一致率。
5.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
6.辖区无传染病零报告或缺报的医疗机构。
7.及时审核率。
8.质量综合评价指数。
(三)资金使用管理评价:卫生院负责项目下拔经费的管理、要制定与完成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挂钩的经费分配方案,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按类别要求合理开支。
传染病的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传染病的防治方案,并在全体学生、教职员工中进行宣传。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洁、副组长:张学、梁红、组员:孙丽杰及各班班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各部门积极合作,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二、具体措施
1、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病防治和计划免疫、食品卫生安全等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意识和能力。积极与防疫部门合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
2、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实行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饮用水、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3、积极鼓励师生参与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及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膳食营养,不断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各种疾病登记制度和常见传染病流行季节的晨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汇总和追踪观察,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并及时督促病患师生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
5、一旦发现同一症状的`师生人数增多,应及时向当地防保所、医院防保科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以便做到早隔离、早治疗。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6、加强校医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基层预防保健的职能作用。在校医务室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发热学生及肠道门诊学生登记,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有效地防止事态的扩散。
传染病的实施方案 篇6
各村中心校、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威信县教育局20xx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罗布乡中心学校20xx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校拟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一、建立组织 明确职责
1.各学校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学校分管副校(园)长为副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形成学校领导、分管领导、教师、学生四级传染病防控管理网络,校(园)长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还要设立一名传染病防控联络员,负责日常情况的收集与上报工作。
2.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制定传染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人、财、物等传染病防控保障机制,完善卫生室的功能,加强对学生饮食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健康教育,积极防控传染病。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乡中心校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对疑似病人的监测处理及环境消毒工作。要定期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的应急演练,以科学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
二、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各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学校师生学习和演练。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内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传染病监测网络、传染病预警系统、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生传染病时的应急控制措施、传染病的日常预防措施,还应包含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特殊重大传染病流行(如非典、甲流感),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所采取的措施、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控制等内容。
(二)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
1.各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
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2次以上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公共卫生责任感。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四勤”(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四不”(不随地吐痰、不喝生水、不共用毛巾牙刷和口杯、不过度紧张和疲劳)。
2.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的饮食管理,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要建立传染病疫情管理档案。各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特别要依据传染病发病规律将有可能暴发或流行的`病种纳入重点检查内容。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食堂、教室等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落实奖惩制度,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做好记录并进行公示。
(三)建立学生晨检制度。
各级学校必须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在学校兼职校医的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兼职校医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必要时将患者送正规医院就诊,保证对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四)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给学校或兼职校医。学校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
(五)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学校按照规定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同时,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六)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相邻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班主任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上报相关信息,为各级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打开安全通道。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应当以最快捷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中心校及当地传染病防治部门。
3.疫情处理。
各相关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查督导
(一)乡中心校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到学校的目标考核之中。
(二)乡中心校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对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疫情蔓延的学校,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传染病的实施方案 篇7
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社会卫生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
1.城市市容整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生活饮用水无污染,环境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死面。
2.农村村容整洁,垃圾、粪便、杂草、污泥得到有效清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3.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有较大幅度提高,良好的卫生习惯逐步养成,传染病防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创建达到省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标准的城市和农村卫生环境。
(二)工作原则
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和方法。市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乡、镇、街道确定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确定其成员分工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村规民约中有爱国卫生方面的内容。
二、活动时间
集中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时间为每年3月-5月。
三、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城市环境卫生整治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五清一消杀”的要求,继续以清垃圾、改厕所、治理沟河塘及整治城市“六乱”为重点,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创造人居和谐、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
1.加强道路小街小巷整治。城区应当及时修复坑凹、碎裂、隆起、溢水及水毁塌陷的路面,做到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硬化平整、完好、畅通,无残垣断壁,无破砖烂瓦,无支离破碎的下水道盖板等。(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建委负责)
2.加强沿街环境整治。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保持门前清洁卫生。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现象。空调室外机安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临街经营餐饮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者要对原有烟道、炉灶进行改造,采用前店后灶方式;使用清洁燃料,油烟排放符合食品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及时清洗油烟污染的墙面等。(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容局负责)
3.加强城市交通秩序整治。规范交通秩序,拖拉机、人力板车、货运人力三轮车和经批准保留的机动、人力客运三轮车,要在规定的区域、时段内通行。严禁畜力车辆驶入城区,严禁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行驶。(市公安局、交通局、市容局、交警大队负责)
4.加强城区垃圾整治。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布点,建设垃圾中转站。落实垃圾清扫保洁制度,生产生活垃圾定点倾倒、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运输全部密闭化,力争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0%。完善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管理机制,主次干道、垃圾清运处理,由市环卫局负责、广场的清扫保洁由市园林处负责;公共场所的垃圾清运处理,按责任划分,由产权单位或管理经营者负责;小街小巷、居民生活小区的垃圾清运处理,由西城、东城、颍南街道负责,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卫生,由物业公司负责。实行属地管理,驻界单位和市直单位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垃圾清运,由本单位统一负责,街道负责监督,确保无卫生死角。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垃圾转运站、垃圾桶和果皮箱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洁净。(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容局、环卫局负责)
5.加强城区旱厕整治。加快城区旱厕改造步伐,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力争年底前将城区公共旱厕全部改造为无害化水冲式厕所;有条件的居民住户旱厕也要改造成无害化水冲式或双瓮式厕所。旱厕未改造前,要对旱厕及周边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消杀。(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环卫局负责实施,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
6.加强沟河塘环境整治。定期对城区沟河塘水面漂浮物及垃圾进行清理,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沟河塘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或粪便(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建委、市容局负责)
7.加强建筑工地整治。实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建委、市容局负责)
8.加强水源水质监测保护。强化饮用水源监测,环境监测部门每年监测次数不少于6次,保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6%。规范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加强水源水质保护,自来水出厂水质、管网和二次供水的公共设施水质必须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市环保局、建委、卫生局、水务局负责)
9.加强城市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快管网建设,加大污水收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市建委负责)
10.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悬挂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人员调离率100%;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重点治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确保“五小”达到卫生标准。(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食品监督所、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负责)
11.加强烟尘整治。开展治理小锅炉、小烟囱专项整治行动,改造燃煤小锅炉,最大限度地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全面推广使用技术含量高、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环保型锅炉,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及已淘汰的落后设备。(市环保局、市容局负责)
12.加强食品卫生整治。餐饮业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要符合卫生要求。(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13.加强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整治。强化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监测,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市卫生局、环保局负责)
14.加强市场整治。集贸市场必须建立日常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公共卫生设施,保持环境卫生。督促各类市场做到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设施和地面整洁干净,无乱搭乱建现象。市场内各类商品排列有序,通道畅通。(市工商局、商务办负责)
15.加强饮食摊点整治。饮食摊点必须按照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规范摆放,做到进场进院,严禁乱设乱摆摊点。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持操作台及周围环境整洁干净,使用自来水,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收集,污水按规定排放,不得影响居民生活、通行。(市容局、卫生局负责)
16.加强病媒生物监测与综合防治。强化监测工作,做到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重点加强鼠、蚊、蝇、蟑螂的防治,有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省卫生城市的标准。(西城、东城、颍南街道、爱卫办负责,疾控中心负责“四害”密度监测)
17.加强宠物饲养管理。按照市政府加强犬类管理的要求,规范犬类饲养,城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规范宠物和鸟类饲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确保粪便不污染环境。(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公安局、市容局、畜牧局负责)
18.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卫生管理协调与联动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卫生管理职责,维护相毗邻区域的环境卫生。清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内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堆乱摆等现象,彻底改变脏、乱、差状况,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西城、东城、颍南街道和市容局负责)
(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结合新农村建设,继续抓好“三清一消杀”,即清暴露垃圾、清污水污泥、杂草、清露天粪坑,全面消杀蚊蝇等病媒生物,消除蚊蝇孳生地,防止疾病传播,有效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1.全面开展垃圾清理。彻底清理集镇、街道、公路沿线、村内村外、沟边塘沿以及村民房前屋后的垃圾,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垛等行为。做到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室内室外干净卫生。制定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落实乡村保洁员和农户监督员。设置垃圾池,建立垃圾深埋点,做到生活垃圾有人收集,有人运送,定点存放,日产日清。(各乡、镇、街道负责)
2.着力抓好公共旱厕改造。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改厕工作计划,对于乡、镇、街道及其辖区的村卫生室、电信、税务、信用社等单位的旱厕一律改建成水冲三格化粪池式无害化卫生公厕,对于新建住房和有条件的农户要逐步分批改建成双瓮式或沼气式农村卫生厕所,并加强日常管理。对确因居住条件所限不能进行改厕的户(单位)要及时清理粪便、进行定期消毒,并采高温堆肥等方法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各乡、镇、街道负责,卫生局和市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
3.做好禽畜粪便管理。对畜禽实行圈养,做好圈舍清洁工作。引导专业养殖场(户)做好畜禽、圈舍的防疫和蝇类消杀工作,做好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和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确保养殖区域和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卫生。(各乡、镇、街道和市畜牧局负责)
4.积极推广高温堆肥。对垃圾粪便采取高温堆肥等方法,密封发酵处理,净化农村环境卫生。(各乡、镇、街道和市农委负责)
5.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大力推广沼气运用技术,落实“一池三改”,带动改厕、改圈、改厨,实现院落清洁、圈厕卫生。(各乡、镇、街道和市农村能源办、畜牧局负责)
6.扎实做好污泥污水的清理。集中时间对沟河塘进行清理,清除污泥污水,打捞、清理水面及沿岸堤坡垃圾,做到水面清洁,无飘浮物、障碍物。禁止向沟河塘内倾倒垃圾、粪便。加大沟河塘整理疏浚力度,沟通水系,修整堤岸,实现道路干净、河渠畅通。(各乡、镇、街道负责)
7.彻底清理杂草杂物。及时清理杂草、柴草、烂草堆、粪堆等杂物,杜绝乱堆乱放,做到土堆、粪堆、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柴草、农具放置有序。(各乡、镇、街道负责)
8.强化饮水安全管理。按照实施民生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正常运转。强化饮用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对水源井进行加盖加台密闭,做到30米以内无污水、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引导农民使用深水井,加强对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对存在问题的水源,及时采取消毒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各乡、镇、街道和市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督所、水务局负责)
9.普遍开展“四灭”工作。以生物防治为主、药物灭杀为辅,在农村地区定期开展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工作,使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进行灭杀。(各乡、镇、街道和市农委负责)
10.认真抓好秸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选择推广适合本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各乡、镇、街道和市环保局、农委、农机局、能源办、畜牧局负责)
四、加强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防控各类传染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是目前防控传染病形势的迫切需要。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因此,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爱国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系、定期报告通报等工作制度,努力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有日常工作又有突击行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天候、全年度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特别是农村环境卫生,着力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增加经费投入和实施帮扶
各级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加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投入,财政部门每年从公共卫生事业经费中切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爱国卫生工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逐年增加。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整合部门资源,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等途径,不断扩大爱国卫生工作的经费来源,促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可持续发展。爱国卫生工作重点在农村,市几大班子领导及市直部门要负责指导所包联的乡、镇、街道、村,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三)制定切实可行方案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传染病等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对各项工作,要有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要研究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探索和建立“市政府领导、乡镇街道负责、村(社区)委会实施、保洁员承包、广大村(居)民普遍参与”的运行机制,建立村(居)民自我管理的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加强健康知识教育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卫生和爱卫部门要深入农村,检查指导农村居民区的环境卫生清理活动。切实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和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组,采取开广播会、宣传车、宣传栏、明白纸及标语、条幅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教育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学校、医院,有针对性地向学生、病人及其家属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卫生行为,不断提高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爱国卫生运动顺利开展。
(五)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各单位要调动基层干部和农民主体的积极性,按照《**市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典型引路,逐步建设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好、辐射效应强、管理规范的爱国卫生示范村(社区)和星级文明户,以示范村(社区)为抓手,树立一批文明卫生示范户典型,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不断提高全市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六)严格督查和责任追究
市政府将组织由六大班子领导带队、督查室、考核办、卫生和新闻媒体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卫生环境脏乱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直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系统要组织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实行爱国卫生工作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传染病的实施方案 篇8
根据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传染病的防治方案,并在全体学生、教职员工中进行宣传。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洁、副组长:张学、梁红、组员:孙丽杰及各班班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各部门积极合作,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二、具体措施
1、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病防治和计划免疫、食品卫生安全等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意识和能力。积极与防疫部门合作,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
2、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实行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饮用水、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3、积极鼓励师生参与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及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膳食营养,不断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各种疾病登记制度和常见传染病流行季节的晨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汇总和追踪观察,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并及时督促病患师生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
5、一旦发现同一症状的师生人数增多,应及时向当地防保所、医院防保科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以便做到早隔离、早治疗。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6、加强校医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基层预防保健的职能作用。在校医务室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发热学生及肠道门诊学生登记,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并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有效地防止事态的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