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集中供热方案(精选16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集中供热方案 篇1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建设局的领导下,在局属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行动指南。充分发扬“辛苦我一人,温暖千万家”的宗旨,以“供好热,让群众满意”为目标,紧紧围绕强化供热管理,提高供热质量,强化服务功能这一中心任务,克服供热管理工作中的诸多困难,较好地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供热管理工作呈现出健康、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就XX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圆满完成了去冬今春供热期的供热工作,供热达标率在97%以上。
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部实施目标责任和量化管理,使管理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以此来约束每个职工的行为。从XX年开始,我站依据县政府批准的《xx县供热管理实施意见》,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办法,站上同各供热点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能耗指标、管理指标、质量指标、收费指标等按分值划分考核。将11个供热点划为4个成本核算单位,对各供热点负责人在供热站内部实行竞争上岗、管理人员优化组合,将人、财、物量化和细化管理,对各供热点所用的煤、水、电、维修材料按供热面积一次核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面临热费标准低,克服原煤运输成本高和御寒期日平均气温低于市区等不利因素,既要保证供热正常及质量,又不得出现亏损,我们只好在“节”上做文章。为了降低供热生产成本,提高供热经济性,供热工作早准备,早安排,于XX年10月21日开始供热系统试水试压,10月30日提前供热,得到了市热管站和用户的好评。供热期新增加前营堡新村、兰苑小区、县畜牧业中心等6家用热单位,新增用热面积5万平方米。XX年4月我站被xx省消费者协会评选为“消费者满意供热单位”,10月被xx市建委评选为“xx市双文明供热单位”。
(一)、夏季维修工作。为了保证供热安全、保质、保量。今年供热结束后于4月初召开夏季检修工作会议,对检修工作认真安排,抽调8名人员成立检修组。完成了11个锅炉房设备、管网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共计维护锅炉15台、电器设备100余台、锅炉附属设备75台、水处理设备11台、环保设施9台(套),为今冬高效优质供热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收费工作。去冬今春供热期收费工作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完成,在今年4月1日供热结束时,收费率已达90%,截止目前收费率达96%,缴费情况好于往年;热费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度通过依法公告和委托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中心发放148法律函催交清欠热费万余元;对拒不缴纳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件,标底达x余元,收回x余元,收回历史性欠费x余元。在今冬供热期前,我站按《xx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提前交纳清全额采暖费的热用户予以优惠政策,购置了精美的礼品回馈用户,取得了较好效果。在10月31日前共计收缴-XX年年度采暖费xx余万元,为供热前期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截止目前已收缴本采暖热费xx余万元。
(三)、储煤工作。为了保证今冬明春供热工作和降低供热成本,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供热用煤等社会敏感问题,配合政府采购办于5月17日进行社会公开招投标,增加了透明度和防范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合同采购供热用煤35000吨,现已按计划拉运XX0吨,确保今冬明春供热期供热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供热执法工作。依法行政是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供热管理单位维护广大用户切身利益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供热工作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从立案、调查取证、处理、送达、复议与诉法方面严格规定,以确保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和保证执法的有效性、合法性。
三是建立执法人员公示制度和执法责任制,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地履行法定职责,提高行政效率和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
四是加大供热执法力度。今年共查处私装放水装置,拆改供用热设施、擅自入网用热等各类违章用热行为3起。
(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一是结合供热行业特点和本站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了供热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二是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
三是供热期每班确定一名安全管理员,专职负责锅炉运行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加强供热期的巡查力度,由供热质量监督室不定期巡查锅炉房,发现违章操作和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处理。
五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今冬供热前投资11万元,对站属9个供热点(南关、城建除外)安装了锅炉运行远传监控系统,该系统可以对供热送、回水温度及送、回水压力进行精确监测,有力的保障了供热安全生产运行。
(六)做好供热前期扩容准备工作。针对我站供热设备、管网已满负荷运行带来的增容困难,上半年对县城开发建设项目全面摸底,对申请入网的开发建设项目逐一送发办理入网手续通知,确保开发建设项目在供热前用热,避免供用热矛盾现象发生。
(七)、供热宣传工作。针对供热管理工作难度大、问题多、矛盾突出和直接面对群众的特点,我们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入手,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利用全县法制宣传日这一有利时机,向群众发放供热方面的法规宣传材料,并做好解答和解释工作;
二是制作供热专题片,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供热栏目,就供热法规、知识以及用户如何维护和规范使用室内供热设施等方面进行宣传,使用户知道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哪些责任是用户的,使用户了解供热的基本原理,形成依法用热,依法缴费的较强意识。三是利用春节县城开展迎春灯展这一有利机遇,我站精心制作有供热法规知识的彩灯作为宣传背景向群众宣传。通过宣传,违规用热或恶意投诉、恶意欠费的有所减少,用户“依法用热,依法缴费”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
(八)、分户计量推广工作。今年在前营堡新村、太白花园进行分户计量改造装表,共涉及住户121户,面积13200平方米。由于在供热分户计量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XX年12月省建设厅将xx县供热分户热计量管理系统列为“科技攻关项目”
,将文化小区列为“全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XX年12月9日建设部建筑节能检查小组专家们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今年7月我站被建设部授予“‘十五’期间全国建筑节能先进集体”,同时也受到了省、市等多家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供热分户计量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支持。为了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在我县的开展,加强供热体制改革及分户计量工作,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由县政府办公室向全县各有关单位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为今后我县的供热体制改革和分户计量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供热成本增加,造成负债经营。截止目前,供热价格住宅类执行的仍是每月每平方米2.6元,较兰州市收费标准低每月每平方米0.2元。但煤、电等供热主要能耗年年涨价,与上年度相比较,煤价涨幅30%以上,电价上涨在5%以上,加之我县气温较低,能耗成本相应增加和运输成本的提高,使供热成本大幅度提高,成本倒挂,负债经营。
(二)、弱势群体供热补贴不到位,供热单位负担沉重。自XX年以来,我站按照省、市、县有关部门规定,对下岗职工和享受低保人员及鳏、寡、孤、老、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取暖费实行了减免,三年优惠金额累计达60多万元,保障了他们冬季取暖的需求。但由于政府补贴不到位,给供热单位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三)、现有供热设施无法满足新建项目的供热需求。今年随着县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升温及县城环城东路的开发建设,部分建设项目将提出用热要求,而县城目前的11处供热点及室外主管网均已满负荷运行,特别是南关供热点、城建供热点、广场供热点、北关供热点已超负荷运行。
集中供热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126”发展思路和县十九届人代会精神,实现集中供热更加节能降耗、稳定高效、精细管理、健康发展。按照我县深化供热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改革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四个聚焦”改革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供热绩效改革为动力,以保障民生利益为核心,以推进供热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节支降耗、提质增效为目标,推动我县集中供热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指导下,突出部门监管,因地制宜,认真细致地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全面落实改革要求,使集中供热在深化改革中取得较快发展;
(二)坚持环保节能的原则。发挥公共机构节能作用,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三)坚持综合配套、分段推进的原则。供热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复杂的工作,应充分考虑社会公平,考虑困难家庭采暖的需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稳步推进供热体制改革,维护供热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我县县情的供热运行管理新体制,建立供热绩效机制,逐步实现以管理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的供热精细化管理目标,供热温度达标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安全运行率达到95%以上;改革用能体制,规范公共机构用热行为,实现热费应收尽收,节约能源消耗5%-10%,压减财政开支10%-25%;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20xx年前建成智慧供热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互享,热网整体平衡运行,到20xx年供热运行成本控制到35元/㎡左右。促进我县集中供热更加高效、节能,向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目标发展。
四、改革任务
(一)深化用能体制改革,促进增收节支
1.强化职能,落实用热规范管理。县供热站依据职能负责我县城区冬季集中供热各项工作,供暖期从当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根据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相关供暖期室内温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地理和气候环境,确定供暖期室内温度18℃-22℃为达标温度。
热用户于每年10月15日前办理停用暖手续,用热应一次性交清当年热费。确需停暖用户,根据《酒泉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应在采暖期开始2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地暖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20%交纳热损费,挂片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10%交纳热损费。新接入集中供热系统的民用建筑,用户未达到楼栋、单元总户数的40%,由开发商补齐差额部分热费后,供热单位予以正常供暖。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谁用热、谁付费”的原则,由县财政根据办公建筑面积于每年7月底前向各单位拨转取暖经费,各单位于8月底前向县供热站全额交纳当年用热费,其中:学校、体育馆、文博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博物馆)及县社会福利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由主管部门按照用热面积向供热部门缴纳全额用热费用。供热单位收缴暖气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在市民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依法文明收费,收取热费出具正式发票,实现热费应收尽收。
2.规范燃煤物资采购。燃煤等生产物资购置由县财政进行兜底,城区及各乡镇冬季锅炉燃煤由使用单位按需自行招标采购,并负责燃煤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财政每年年底前全额向县供热站拨付当年燃煤经费。20xx年城区总供热面积预计达到73.05万㎡,较上年度增加3.04万㎡,增幅5.85%,20xx年冬季供暖期计划用煤32000吨,单位能耗较上年度下降1.72公斤/㎡,20xx年预计节省燃煤1000-1500吨,预计降低财政补贴100万元左右,增加公共机构取暖费收入353万元;20xx年公共机构实现平衡阀管控后,预计节省燃煤20xx-3000吨,节省财政补贴160-250万元。
(二)健全基础设施,促进生产节能降耗
1.实施公共机构用能平衡阀管控。我县公共机构面积占城区总供热面积的26.1%,能源消耗约8000吨/年,供暖期日均耗煤44吨。针对公共机构上下班、节假日、寒假等用能特性,20xx年建设完成公共机构管网平衡阀(朝汐阀),通过合理设定阀门开度及用暖时间,可将公共机构10%左右过剩热能全部转输供给居民用户,有效提高热能利用率。通过平衡阀管控,公共机构非正常用热时间段保持低温(18℃)运行,按节能10%-20%计算,可节约能源800吨-1500吨,减少财政补贴64万元-120万元。
2.推广热用户智能锁控阀系统。20xx年-20xx年建设安装4000套用户智能锁控阀及线上缴费系统,通过实际使用来看,有效杜绝了“偷热”、“恶意欠费”等违规用热行为,进一步提高了热费收缴率。20xx年全面完成剩余既有1147户个体、企事业单位智能锁控阀安装,新建楼栋按标准统一安装智能锁控阀并经供热单位验收后方予接通供热,全面实现对全县热用户缴费、停暖信息化管理。
3.管网改造促进热网平衡。20xx年完成金地、梦柯两座换热站片区内水暖、地暖用户管网分离改造,将教育路双号7栋住宅楼供热管网统一纳入梦柯换热站进行热交换,便于热网运行的平衡调节,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供热质量。
4.探索建设智慧供热大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利用现代化互联网、物联网科技信息技术,构建热源-换热站-用户智慧供热管理大数据平台。20xx年建成城区换热站无人值守系统,20xx年建成用户端智能温控系统,20xx年城区智慧供热大数据平台整体连通,实现供热系统数据互通互联互享,便于准确记录和掌握生产运行状况、设备状况、能源消耗、用户温度等方面信息,利于科学合理调配热源供给,使热网整体达到平衡,供热管理更加规范、科学。
(三)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1.加强供热行业监管。供热主管部门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定供热单位考核评价办法,对供热单位供暖时间、供热质量、物资储备、热费收缴、设施维护、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按百分制分别在年底和供暖期结束后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及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依据,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2.建立供热单位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工资收入与绩效挂钩,按照定量和定性双重指标,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污染减排、节能降耗、物资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实施绩效考核,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服务水平提质增效。创新行业服务管理,大力开展“供热服务管理年”“访民问暖”“供热单位年度考核评价”等活动,开通“温暖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用热问题,建立突发供热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做到10分钟响应,半小时到达现场,供热抢维修非特殊情况时间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书面上报主管局,并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及时通知用户。
建立绩效考核奖励,按当年燃煤采购价格,同比上年度节省燃煤的10%作为县供热站绩效奖励,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县供热站,并依据供暖期绩效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为实现科学合理的缴费方式,建立高效运转机制,成立肃北县供热绩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供热改革各项工作,把推进肃北县供热改革作为贯穿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的'重点,确保供热改革顺利推进。
(二)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县住建局要认真研究集中供热改革重点推进事项,形成务实高效的改革推进机制;县财政局要科学合理安排县属机关单位取暖费。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加强政策协调,促进上下联动、协同创新。在改革实施中,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确保供热绩效改革顺利进行。
(三)强化绩效考评,推动责任落实。县住建局要严格落实绩效改革方案要求,强化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供热绩效改革工作落地落实;县供热站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县委“126”发展思路,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我县供热绩效改革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改革氛围。供热改革关乎供热单位、广大百姓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不但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也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理解支持。全面推进供热体制机制改革,必须正确地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供热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措施,让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政府减负、单位增效。
本方案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集中供热方案 篇3
20××年初属于冬季采暖季运行阶段,这期间主要接待用户投诉,与其他调度共同完成对供热管网的监控,对换热站的运行温度进行检查,随时与热源和分公司进行沟通,保证冬季一二次网平稳运行。由于20××年日常维修检修将全面进行OA系统的申报,所以催促各分公司将20××年的计划录入OA系统中,如果发现问题,及时与其它部门进行沟通,确保20××年OA系统能够实现申报,20××年初日常维修检修计划已经全面录入OA系统中,夏季常规检修计划全面废除纸版计划。
采暖期结束以后,进入了夏季维修检修阶段,我除了定期对各分公司上报的计划进行审核之外,以学习、了解的心态多次前往维修检修现场,解决了在之前的工作中遇到的疑问。初步了解完成各个工作项目的人员配置、完成工作项目所需材料及工具,对一些项目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当对一些项目存在疑问的时候立即进行询问,这对于以后的工作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
7月份公司进行一次网打压试验,主要目的是检验管线的承压能力,以及阀门是否严密,及时的记录打压过程中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管线存在的问题,保证冬季管网的正常运行,在打压的过程中,我对换热站的运行情况更加的熟悉,提高了自身的能力。
夏季维修检修的验收是在9月份,用一个月的'时间将公司的换热站进行夏季检修验收,按照每个分公司上报的项目进行检查,对一些特殊的项目进行了询问,为即将到来的供热期进行充分的准备,保障冬季换热站正常运行,同时要求各分公司在OA系统中进行材料的补报,与供应部进行沟通完善OA材料库中的材料。
10月初各分公司开始对二次网注水,为提前供热做好准备,由于政府要求供热公司提前供热,各生产单位都比较紧张,我督促各分公司按时上报材料计划,保证材料及时到位,采暖期开始后与其他调度共同负责供热生产运行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的工作,并且与其他调度共同处理投诉工单,并及时与分公司联系,按照相关要求对对用户进行回复。
20××年末各分公司进行申报20××年度常规检修计划,对个分公司上报的年度常规检修计划进行汇总,并且对一些特殊的项目进行审核,将××年计划与××年进行对比,督促各分公司在OA上进行20××年度计划的录入,最终确定20××年度计划。
20××年既是忙碌的一年更是充实的一年,我在这一年里学到了许多,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掌握了许多专业技能,在新的一年里我要更加的努力,为公司发展奉献自己力量。
集中供热方案 篇4
为加强和规范对xxxx学院供热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学院师生的正常工作和学习,提高对供热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全员参与。
以人为本是指将保障学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工作学习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其他伤害。预防为主是指高度重视学院供热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供热管网、供热设备的巡视检查,落实设备的'日常检修保养,完善管理制度。统一指挥是指面对供暖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活动必须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号令,步调一致,快速有序。分级响应是指从事件的发生到向上级报告直至对突发事件的抢修、处置组织过程中的响应机制,救援级别的主要依据是现场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控制事件的需要。全员参与是指以校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和物业公司全体工程部人员为主,学院保卫部、基建处等部门都有参加应急救援的责任和义务,要加强日常应对事故的演练,提高科学决策、科学指挥的应急救援能力,面对突发事故能有序组织和动员相关人员参与应对突发事件。
二、供暖突发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冬季采暖是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校园稳定的重要因素。为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暖期间出现的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紧急情况,确保我校供暖工作安全、稳定、正常进行,根据我校供暖实际情况,成立冬季取暖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理组织指挥工作。
(一)供暖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物业公司工程部经理校园管理处供暖保障负责人
成员:物业公司工程部员工有其他相关人员
校园管理处工作人员
保卫部工作人员
(二)各成员职责
1、物业公司工程部经理为组织供暖应急工作的具体指挥和实施者,物业公司工程部设置24小时应急抢修电话:66425689,全体物业工程部人员有抢险的义务,由物业公司工程部经理根据突发事故影响的轻重程度,调派工程人员抢修。当物业公司工程部经理不当班时,由物业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物业公司项目经理或者物业公司值班经理代理物业公司工程部经理的抢险职责。
2、校园管理处供暖负责人必须对物业公司日常供暖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供暖突发事故时,对事故情况轻重程度进行判断,组织物业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抢修,报上级主管领导、报保卫部等部门协助处理。面对严重事故时,有权调派校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参与,并有权决定聘请热力专业公司抢险。校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有参与抢险的义务。
3、当发生大面积供暖突发事故时,由校园管理处报保卫部工作人员,由保卫部维持师生秩序。
三、供暖突发事故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冬季采暖期间,出现的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分为一般情况、重要情况。一般情况指突遇寒流,寒冬提前到来或寒冬延长,春季寒冷以致影响供暖,温度达不到北京市有关文件要求的情况;重要情况是指因供暖设备设施故障出现跑水或者是停暖事故等。
(一)供暖突发事故应急机制
针对上述一般情况、重要情况两种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应急机制:
1、提前供暖或延长供暖机制
若遇极寒天气,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实际天气情况,适当提前或延长供暖时间,保障师生的正常工作、学习。
2、设备设施故障抢修抢险机制
当供暖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物业公司须安排专人对出现的各种供暖设备故障进行快速排查、处理、恢复供暖。当工程抢修人员遇有涉及面较广的设备设施故障,无法及时恢复时,及时向校园管理处的供暖负责人汇报情况。校园管理处的供暖负责人判断事故原因,报上级主管并报热力公司组织人员抢修。
3、设备设施故障抢修材料保障机制
设备保障工作由工程部所有人员完成,库管在供暖前把抢修设备和抢修材料准备好,供暖期间每周检查一次,以保证供热设备随时可用,抢修材料随时够用。
(二)供暖设备设施故障抢修程序
1、供热主管网出现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主阀门,还是带压堵漏,并根据安排负责管道抢修,同时协调好与抢修有关的各单位的关系,及时把现场情况向校园管理处供暖负责人和学院领导汇报。抢修完成后,由物业公司完成事故分析及经验总结书面报告,报校园管理处供暖负责人备案。
2、供热分支管道出现安全事故后,由工程部组织抢修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由现场抢修组成员制定方案进行抢修,抢修完成后,把详细情况上报校园管理处主供暖负责人。
3、供热出现大面积不热事件后,由现场指挥组确定不是外网原因后,安排各区抢修人员到现场排查阀门是否损坏,管道是否堵塞,管道里是否形成气阻等原因,直到恢复正常供热,处理完毕后,把详细情况上报校园管理处供暖负责人。
4、物业公司负责人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时修正。
集中供热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126”发展思路和县十九届人代会精神,实现集中供热更加节能降耗、稳定高效、精细管理、健康发展。按照我县深化供热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改革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四个聚焦”改革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供热绩效改革为动力,以保障民生利益为核心,以推进供热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节支降耗、提质增效为目标,推动我县集中供热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指导下,突出部门监管,因地制宜,认真细致地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全面落实改革要求,使集中供热在深化改革中取得较快发展;
(二)坚持环保节能的原则。发挥公共机构节能作用,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三)坚持综合配套、分段推进的原则。供热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复杂的工作,应充分考虑社会公平,考虑困难家庭采暖的需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稳步推进供热体制改革,维护供热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我县县情的供热运行管理新体制,建立供热绩效机制,逐步实现以管理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的供热精细化管理目标,供热温度达标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安全运行率达到95%以上;改革用能体制,规范公共机构用热行为,实现热费应收尽收,节约能源消耗5%-10%,压减财政开支10%-25%;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20xx年前建成智慧供热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互享,热网整体平衡运行,到20xx年供热运行成本控制到35元/㎡左右。促进我县集中供热更加高效、节能,向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目标发展。
四、改革任务
(一)深化用能体制改革,促进增收节支
1.强化职能,落实用热规范管理。县供热站依据职能负责我县城区冬季集中供热各项工作,供暖期从当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根据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相关供暖期室内温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地理和气候环境,确定供暖期室内温度18℃-22℃为达标温度。
热用户于每年10月15日前办理停用暖手续,用热应一次性交清当年热费。确需停暖用户,根据《酒泉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应在采暖期开始2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地暖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20%交纳热损费,挂片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10%交纳热损费。新接入集中供热系统的`民用建筑,用户未达到楼栋、单元总户数的40%,由开发商补齐差额部分热费后,供热单位予以正常供暖。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谁用热、谁付费”的原则,由县财政根据办公建筑面积于每年7月底前向各单位拨转取暖经费,各单位于8月底前向县供热站全额交纳当年用热费,其中:学校、体育馆、文博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博物馆)及县社会福利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由主管部门按照用热面积向供热部门缴纳全额用热费用。供热单位收缴暖气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在市民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依法文明收费,收取热费出具正式发票,实现热费应收尽收。
2.规范燃煤物资采购。燃煤等生产物资购置由县财政进行兜底,城区及各乡镇冬季锅炉燃煤由使用单位按需自行招标采购,并负责燃煤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财政每年年底前全额向县供热站拨付当年燃煤经费。20xx年城区总供热面积预计达到73.05万㎡,较上年度增加3.04万㎡,增幅5.85%,20xx年冬季供暖期计划用煤32000吨,单位能耗较上年度下降1.72公斤/㎡,20xx年预计节省燃煤1000-1500吨,预计降低财政补贴100万元左右,增加公共机构取暖费收入353万元;20xx年公共机构实现平衡阀管控后,预计节省燃煤20xx-3000吨,节省财政补贴160-250万元。
(二)健全基础设施,促进生产节能降耗
1.实施公共机构用能平衡阀管控。我县公共机构面积占城区总供热面积的26.1%,能源消耗约8000吨/年,供暖期日均耗煤44吨。针对公共机构上下班、节假日、寒假等用能特性,20xx年建设完成公共机构管网平衡阀(朝汐阀),通过合理设定阀门开度及用暖时间,可将公共机构10%左右过剩热能全部转输供给居民用户,有效提高热能利用率。通过平衡阀管控,公共机构非正常用热时间段保持低温(18℃)运行,按节能10%-20%计算,可节约能源800吨-1500吨,减少财政补贴64万元-120万元。
2.推广热用户智能锁控阀系统。20xx年-20xx年建设安装4000套用户智能锁控阀及线上缴费系统,通过实际使用来看,有效杜绝了“偷热”、“恶意欠费”等违规用热行为,进一步提高了热费收缴率。20xx年全面完成剩余既有1147户个体、企事业单位智能锁控阀安装,新建楼栋按标准统一安装智能锁控阀并经供热单位验收后方予接通供热,全面实现对全县热用户缴费、停暖信息化管理。
3.管网改造促进热网平衡。20xx年完成金地、梦柯两座换热站片区内水暖、地暖用户管网分离改造,将教育路双号7栋住宅楼供热管网统一纳入梦柯换热站进行热交换,便于热网运行的平衡调节,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供热质量。
4.探索建设智慧供热大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利用现代化互联网、物联网科技信息技术,构建热源-换热站-用户智慧供热管理大数据平台。20xx年建成城区换热站无人值守系统,20xx年建成用户端智能温控系统,20xx年城区智慧供热大数据平台整体连通,实现供热系统数据互通互联互享,便于准确记录和掌握生产运行状况、设备状况、能源消耗、用户温度等方面信息,利于科学合理调配热源供给,使热网整体达到平衡,供热管理更加规范、科学。
(三)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1.加强供热行业监管。供热主管部门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定供热单位考核评价办法,对供热单位供暖时间、供热质量、物资储备、热费收缴、设施维护、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按百分制分别在年底和供暖期结束后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及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依据,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2.建立供热单位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工资收入与绩效挂钩,按照定量和定性双重指标,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污染减排、节能降耗、物资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实施绩效考核,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服务水平提质增效。创新行业服务管理,大力开展“供热服务管理年”“访民问暖”“供热单位年度考核评价”等活动,开通“温暖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用热问题,建立突发供热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做到10分钟响应,半小时到达现场,供热抢维修非特殊情况时间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书面上报主管局,并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及时通知用户。
建立绩效考核奖励,按当年燃煤采购价格,同比上年度节省燃煤的10%作为县供热站绩效奖励,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县供热站,并依据供暖期绩效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为实现科学合理的缴费方式,建立高效运转机制,成立肃北县供热绩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供热改革各项工作,把推进肃北县供热改革作为贯穿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的重点,确保供热改革顺利推进。
(二)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县住建局要认真研究集中供热改革重点推进事项,形成务实高效的改革推进机制;县财政局要科学合理安排县属机关单位取暖费。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加强政策协调,促进上下联动、协同创新。在改革实施中,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确保供热绩效改革顺利进行。
(三)强化绩效考评,推动责任落实。县住建局要严格落实绩效改革方案要求,强化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供热绩效改革工作落地落实;县供热站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县委“126”发展思路,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我县供热绩效改革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改革氛围。供热改革关乎供热单位、广大百姓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不但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也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理解支持。全面推进供热体制机制改革,必须正确地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供热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措施,让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政府减负、单位增效。
本方案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集中供热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晋中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全市散煤清零项目工作目标的实现,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晋中市精准对标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体部署,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清洁取暖工作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农村能源发展有机结合,在巩固好建成区、禁煤区、中心城镇清洁取暖改造目标任务基础上逐步向平原和偏远地区逐步转移,努力实现散煤清零目标。坚决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以保障全市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全面改善我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提升人民福祉。
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和目标:夯实前期工作基础、巩固提升改造成果、优化补齐短板弱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可持续稳定运营,防止出现散煤复燃。以平原地区改造为重点逐步向山区延伸,积极推进以集中供热方式为主,以煤改电为辅的清洁取暖方式,逐步扩大清洁供暖覆盖面积,平原区域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90%以上,确保20XX—20XX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力争退出全省后十位。
三、改造范围及方式
为扎实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按照“以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分布式集中供热为主,煤改电为辅”的思路,依托现有的热源能力,20XX年全面完成7个乡镇、53个村,约20951户、212.02万平方米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一)集中供热改造方面
集中供热改造涉及4个乡镇,共34个村(含小区)、16242户、163.98万平方米。
1.义安镇:利用安泰集团工业余热,改造义安村、那村、降家寨、洪相村、席村共计5个村、4078户、40.78万平方米。利用崇光电厂热源,改造沙堡村、东大期村、西大期村、孙家寨村、北辛武村、孟王堡村、田岳堡村、董村、霍村、孟村、孟村湾村、南盐场村、北盐场村共计13个村、7650户、76.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义安镇、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安泰集团、崇光电厂、华炎公司。
2.连福镇:利用茂胜焦化厂二期工业余热,改造化家窑村、东刘屯村、北坡村、上西埜村、连福村、东狐村、西湖龙村、沙堡庄村、西狐村、里屯村、夏庄头村、张良村、甘草岭小区共计13个村(含小区)、3407户、32.39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连福镇、市住建局、市同城供热公司、茂胜公司、昌盛公司。
3.义棠镇:利用供热公司热源,改造南村、北村共计2个村、641户、7.93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义棠镇、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
4.宋古乡:李家堡小区集中供热改造,涉及高层住宅楼5栋,住户426户、商铺40套,建筑面积6.38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宋古乡、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
5.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涉及住宅、商铺、零散户共33个片区,建筑面积70.3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市集中供热公司。
6.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涉及运安利宿舍、百货公司宿舍及平房、城关信用社住户、东大街农行宿舍、工会小区、中行宿舍、晋元农机宿舍、水泵厂宿舍、洪山灌区、凿井队宿舍、广电宿舍共11个片区,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涉及街道办事处、市集中供热公司。
(二)煤改电方面
煤改电改造涉及5个乡镇,共16个村、4048户、41.96万平方米。
1.宋古乡:下站村185户、2.46万平方米。
2.绵山镇:西靳屯村、城寺村、东河底村、西河底村共计4个村、1005户、9.85万平方米。
3.义棠镇:义棠村、师屯南村、师屯北村、西刘屯村、温家沟村、汪沟村共计6个村、1457户、16.89万平方米。
4.洪山镇:洪山村、磨沟村、朱家庄村共计3个村、1293户、12.18万平方米。
5.连福镇:后崖头村、刘家山村共计2个村、108户、0.58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
(三)煤改气方面
张兰镇:沟底村煤改气取暖改造68户、0.7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张兰镇、市煤改气办、中燃公司。
(四)太阳能跨季节土壤蓄热供暖方面
继续完善绵山镇董家庄40户、约0.4万平方米跨季节土壤蓄热取暖。
责任单位:绵山镇、市能源局。
(五)国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利用方面
继续推进国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利用,为绵山镇靳凌村(保和、河村)553户、约4.9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
责任单位:绵山镇、市住建局、国泰绿色能源公司。
四、补贴政策
(一)集中供热
1.散煤片区用户并网工程费用。按照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执行,对供热公司给予补贴,其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含)的',由市财政按照1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供热公司不得再向居民收取任何费用;建筑面积超出200平方米的面积,市财政不再补贴。
2.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费用。供热公司负责铺设一次网、二次网及换热站。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市财政按照3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三供一业未改造小区,市财政按照4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3.老旧小区管网改造费用。供热公司负责庭院管网和建筑内部公共区域管网改造,市财政按照4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4.宋古乡李家堡小区,因工程量较大等特殊情况,市财政按照9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5.城内分散小区需分户改造的,市财政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75%进行补贴。
6.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企业或镇村自行组织实施的集中供热工程,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参照第1款补贴标准执行。
(二)煤改电
1.电网改造工程费用:煤改电改造工程配套线路改造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2.户内线路改造和取暖设备费用:居民户内改造以户为单元改造、由市财政补贴。居民户内取暖设备安装和配套线路改造,由中标设备生产企业(含其授权单位)实施,改造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和居民共同承担。
采用空气源热泵取暖改造的居民,按照设备安装的型号与数量收费,空气源热泵根据居民住宅建筑面积,按1千瓦供应30平方米取暖的标准配置。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含)以内的,根据实际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150—200平方米(含)的,超过15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8:2比例,核算超出部分居民承担费用;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以上的,超过20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由居民承担,市财政不再补贴。
采用对流式电暖器等设备改造的居民,根据其实际改造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电暖器按照居民住宅建筑面积0.1千瓦/平方米(额定功率)标准配置,配置总额定功率上限为“按照实际面积计算总功率±0.5千瓦”,每户配置总额定功率最高为15千瓦。
采用集中式煤改电改造的居民,收费标准按照不超200元/平方米标准执行。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含)以内的,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超过20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由居民承担,市财政不再补贴。
3.取暖耗电费用:对经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后的居民取暖用电执行用电量计价政策,居民取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按采暖季计量,一个采暖季总用电量在13000千瓦时以内(含)的,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0元/千瓦时执行,由居民承担。集中式煤改电采用峰谷电价(早8点至晚8点,用电价格为0.5070元/千瓦时执行;晚8点至次日早8点,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电费政策依据省发改委价格政策确定。
4.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实行“居民申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市能源局统一实施、财政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监管体系。居民承担改造费用,按街道办事处(乡镇)协调,企业收取,市能源局统一审核、汇总、结算的程序,市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审核批准的补贴金额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拨付。
5.以上补贴政策只限于市政府确定为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营利性生产、经营场所改造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全市煤改电商住一体的建筑,150平方米(含)以内的,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住户承担费用;超出15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由住户自行承担。取暖电费参照煤改电居民用电标准补贴。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三)煤改气
1.气价补贴政策
(1)管供区域
煤改气取暖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量在2090立方米(含)以内的气价为2.61元/立方米,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购气价,差额部分由市财政进行补贴;超过2090立方米的部分,居民按照市场价购气。
(2)LNG点供区域
煤改气取暖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量在2090立方米(含)以内的气价为2.85元/立方米,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购气价,差额部分由市财政进行补贴;超过2090立方米的部分,居民按照市场价购气。
(3)天然气锅炉供热居民用户
每户平均用气量在1400立方米以内的,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用气价;平均用气量超过1400立方米的部分,用户按市场价购气。
2.工程建设补贴
张兰镇沟底村煤改气取暖改造68户,市财政按照6800元/户标准进行补贴。
五、责任机制
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落实机制,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冬季清洁取暖。
(一)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清洁取暖工作。
(二)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建立辖区内住户清洁取暖台账,确定辖区内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取暖住户户数、供热面积;以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与相关公司签订改造协议,并负责辖区内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费用居民应承担部分的收取、缴纳工作。
2.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的组织实施。
3.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管控已完成清洁取暖替代的住户再使用散煤取暖;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拆煤灶”;对煤炭经营企业向辖区居民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市能源局根据权属依法查处。
(三)市住建局
1.市住建局负责制定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换热站、供热管网工程进度,督促完成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管网工程。
2.负责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全市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督促昆仑燃气、中燃公司加强气源保障。
(四)市工信局
1.负责制定全市利用工业余热供热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工矿企业工业余热利用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等工作。
(五)市能源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清洁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煤改电”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电网配套、工程推进、工作统计等工作。
3.负责洗煤行业监管,严禁洗煤企业向居民销售劣质散煤,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煤炭销售监管工作。
4.负责巡查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
(六)市发改局
1.做好气源保障储备。
2.负责煤改气补贴政策和气价的确定。
(七)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
1.负责充分利用环保智慧平台,提供环保技术支持,实施空气质量状况监控,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预测,向市政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
2.牵头抓好燃煤锅炉取缔和升级改造工作。
3.牵头对煤改气工程进行户数认定。
(八)市煤改气办
1.负责制定煤改气清洁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煤改气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管网配套、工程推进、挂表通气、进展统计等工作。
(九)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南北河沿以东“禁燃区”范围内临街商铺使用散煤、蜂窝煤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逐店逐铺进行排查整治,坚决取缔小燃煤炉、蜂窝煤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特殊地段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组织清理整治。
(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南北河沿以西“禁燃区”范围内临街商铺使用散煤、蜂窝煤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逐店逐铺进行排查整治,坚决取缔小燃煤炉、蜂窝煤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特殊地段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组织清理整治。
(十一)市公安局
负责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配合各乡镇、各相关职能单位对劣质煤销售、运输等行为进行整治,对涉及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违法行为和阻碍执法单位行使职务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十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1.负责严格管控劣质煤运输车辆,在主干路设置路卡,对运输散煤、蜂窝煤等劣质煤的车辆进行查扣。
2.负责在全市出入境路口、重点路段实施固定和流动治理检查,加强对散煤运输车辆的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劣质散煤进入销售流通环节。
(十三)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
1.负责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落实省、晋中市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负责做好煤改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十四)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改造工程市财政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牵头部门要加大各项工程建设期间及后期运行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工程建设及运行的安全稳定。
六、保障措施
根据山西省清洁取暖办公室下发的《冬季清洁取暖保障工作落实机制》要求和我市实际,落实好保障措施。
(一)细化落实调度机制。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晋中市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细化落实日常调度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改造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清洁取暖工作主体责任,按期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目标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建立台账管理模式。以居民信息、取暖路径、设备选型、用能需求、补贴情况、运行维护等为主要内容,建立新增清洁取暖改造的市、乡镇、村、企业和居民用户五级台账,逐步实现台账管理电子化、信息化。
(三)有序组织全力推进。按照“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改造路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协调解决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施工条件,确保按期完成工程改造任务,在采暖季前,具备通热通气通电等使用条件。
(四)督导检查确保运行。采暖季前,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业对集中供暖、煤改气、煤改电等取暖设施进行检点,检验各类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用量是否充足,确保群众按时顺利用暖。
(五)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市发改局要切实保障取暖季气源,昆仑燃气、中燃公司要严格落实气源合同,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地提供气源;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要加大清洁取暖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加强电力供应调配,适时启动“压非保民”,足额、及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取暖用能需求。
(六)优化取暖补贴政策。完善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调整、优化资金配套政策,确保不同路径清洁取暖运行成本相近,让广大人民群众用得起、用得放心。
(七)培育运营管理主体。以市域或乡镇为单位,依托合法燃气企业和热力供应企业,公开、公平选择清洁取暖运行管理主体,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运营模式,开展特许经营和合同能源管理。
(八)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各职能部门要在扎实做好清洁取暖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清洁取暖舆情响应,遇有清洁取暖相关舆情时,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按照舆情分级管控原则,迅速、积极回应媒体报道,防范负面影响持续扩大,严格措施落实。
集中供热方案 篇7
一、物业冬季防冻措施
冬季的到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首先要做的是防冻。一般来讲,应注意空置房屋、共用设施、设备以及楼道保温等三个方面。
1、空置房屋的防冻
(1)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看护的空置房屋的防冻。一些开发商出于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信任和减少看护房屋的麻烦,将没售出或已售出但没办理入住的房屋(特别是商业网点),交给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看护。对于这类房屋,应采取如下措施避免上、下水管线受冻出现渗漏跑水现象
防冻措施
①加强室内防寒保温。对空置房屋的外门窗(包括阳台门窗)进行检查,缺失的玻璃应补安,确保门窗关闭严实。必要时还应将上、下水管线用岩棉等保温材料进行保温,对关闭不严的门窗用草垫子、棉门帘进行封档。不供暖的空置商业网点,全楼的上、下水主管线都在其室内,一旦发生冻害,受影响的就是全楼的住(用)户。历年此类事故已屡见不鲜。因此,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不能忽视防寒保温,不要舍不得防寒保温的投入。
②建立空房巡视制度。设专人对空置房屋进行巡视,一般要求三天巡视一次,最长时间也应一周巡视一次。三九严寒时对重点房屋(如有共用设施的空置商业网点)应一天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解决。
③建立应急机制。入冬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维修队,准备应急物资材料。无论是夜晚还是节假日,接到应急报告,相关人员能及时赶到现场,尽快解决发生的问题。真正做到应急不慌,处理得当,修缮及时,避免损失。
(2)开发商空置房屋的防冻。由于销售或其他原因,没有入住的空置房屋,由开发商负责看护。开发商注重的是空置房屋及设施设备是否丢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则注意的是这些空置房屋不要给他人的权益带来损害。所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入冬前应该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确定这些空置房屋冬季看护巡视办法以及发生应急事件的处理方案。明确双方处理空置房屋应急事件的负责人和联系办法,建立日常空置房屋看护巡视的双方联系制度。要确保空置房屋情况清楚,双方应急方案明确,互相联系沟通及时,应急处理实施快捷。
(3)业主空置房屋的防冻。无论什么档次的小区,业主空置房屋的现象都普遍存在。这些空置房屋的业主,大部分缺乏对冬季防冻重要性的认识,疏于对空置房屋的适时查看,同时又不愿意将自己相关信息告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处或相邻业主,致使发生应急事件时联系不到空置房屋的业主。每年冬季空置房屋发水(暖气管或上、下水管冻裂等)而找不到业主的事情都时有发生,给相邻业主带来了较大损害。对这样的空置房屋,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入冬前应积极主动找空置房屋的业主,沟通协商冬季如何对空置房屋进行查看,建议业主对上、下水管线等采取保温措施,确定突发事件的应急解决方案,互相交换联系办法。同时向业主告知空置房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给他人带来损害时他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空置房屋内没有贵重物品,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可以收存业主的房门钥匙(需要专人保管),以备突发事件时使用。
2、共用设施、设备的防冻。
进入冬季后,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也应该做好保温防冻措施。上、下水管线、消防设施等大多在楼道内或房屋地下室内,隆冬时节很容易发季冻害:如下水管道冻结造成下水不通,消防温感报警器冻裂造成漏水等现象,很多小区都曾发生。因此,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对这些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保温。保温方法可用珍珠岩砌块围护或橡胶管、岩棉、棕麻缠绑等。必要时,还可在地下室(或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安装热风幕设施。这些保温措施都是一次投入多年受益。
3、楼道保温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入冬前应将楼道门窗关闭严实,缺损玻璃及时补安。屋面出入口也要封闭严实,必要时可加锁防护。没有闭门器的楼道门应安装门弓子,以达到楼道门自动回关。
二、物业冬季防漏措施
冬季共用部位的渗漏主要是屋面和外墙面水落管位置。
1、屋面渗漏的防治。
冬季屋面渗漏的主要部位是女儿墙防水檐下和集中排水的排水口两处位置。究其原因:一是防水檐下卷材粘接不牢有翘起缝隙,在屋面积雪溶化成水超过卷材边缘时,顺着翘起的缝隙向下渗漏;二是排水口是铁板焊制,卷材粘贴在铁板上,冬季寒冷时铁板与卷材膨胀系数不同,容易出现卷材翘起的现象。屋面积雪溶化成水流淌时,顺翘起之处渗漏。另外排水口窄小,防水施工时有一定困难,防水施工人员疏忽不认真操作,也是引起此处冬季渗漏的原因之一。
冬季屋面渗漏防治的主要方法
① 在入冬前仔细检查女儿墙防水檐下卷材有无翘起缝隙,如发现有缝隙应用防水油膏嵌充,以牢固密实为准;
② 仔细检查排水口铁板与卷材粘贴是否密实到位,如发现不密实或没到位现象应立即用喷灯烘烤或重新粘贴防水卷材;
③ 冬季一旦发生屋面渗漏,要迅速排除屋面积雪和积水(冰),再仔细清理渗漏之处的冰渣水滴,必要时可用喷灯烘干,而后再填嵌防水油膏。
2、外墙面水落管渗漏的防治。
大多屋面都是有组织排水,冬季屋面积雪溶化成水,由屋面排水口流入外墙水落管排出。可是外墻的水落管(特别北外墙面上的水落管)温度很低且又很长,雪水顺水落管流下时就冻结在水落管内壁上,一层复一层逐渐成冰堵住整个水落管,继而膨胀撑破水落管。使得雪水渗漏出来顺外墙面流淌,在夜间寒冷时又冻结在外墙面上。冬季寒冷时外墙面形成冰面层现象随处可见,即是由此而成。
防治水落管渗漏主要方法
① 在屋面积雪溶化期间,注意及时清扫排出积水,并在临近黑天时,在水落管上部用木棍敲打,将粘结在水落管内壁上的冻层震碎震落,避免冰层越积越厚堵住整个水落管;
② 发现外墙面上有冰层时,要及时将冰层清理。即能避免冰层坠落伤人,也可减轻或避免此处墙面春暖花开时发霉长毛。
三、物业冬季防滑措施
冬季,由于天气寒冷,路面有雪有冰非常滑,人员出行有很大不便。如果一不小心摔倒了,容易摔伤,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告知业主一些冬季防滑小知识,及时做好温馨提示。
1、人员的防滑
① 及时清除装置、道路、楼梯、通道上的积雪、结冰。
② 在主要通道上设置防滑设施,如:防滑毯、防滑垫等。
③ 在存在滑到风险的地方,设置安全提示标语。
④ 上下楼梯应扶扶手。
⑤ 冬季雪天出行应穿防滑鞋,在马路人行台阶上行走。
⑥ 雪天步行速度不要太快,步幅要小,双手不要揣在兜里,因为上臂来回摆动能起到平衡作用。
⑦ 如果路上真的不小心突然摔倒,尽量别用手腕去支撑地面,因为这种摔倒姿势最容易造成手臂骨折。一旦摔倒发生骨折,切不可乱揉乱动,以免加重伤情。应用围巾、木板等工具固定好骨折部位,请求他人帮助或报警,尽快送医院治疗。
2、汽车的防滑
① 防滑链,在轮胎外层套上一层防滑链,就像上面说的在鞋子上套防滑鞋套一样。相对来讲价格比较实惠一些。
② 要是预算允许,可以换雪地轮胎,为了确保您的轮胎在冬季路面保持良好的抓地和操控性能、保证您驾控之旅的安全,更换成冬季轮胎是有必要的。
3、自行车的防滑
增加车轮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可防止打滑,提醒业主最好选择较粗的轮胎。车体不要携带过多、过重的物品,骑行过程中,切记不要急刹车,否则会使车轮打滑、失去平衡,雪天出行,还是以慢骑为好。尽量避免急转弯,使自己的重心通过车轴线与地面保持垂直,在道路许可的范围内转弯半径越大越安全。自行车防滑增加车轮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可防止打滑,因此最好选择较粗的.轮胎。车体不要携带过多、过重的物品,骑行过程中,切记不要急刹车,否则会使车轮打滑、失去平衡,雪天出行,还是以慢骑为好。尽量避免急转弯,使自己的重心通过车轴线与地面保持垂直,在道路许可的范围内转弯半径越大越安全。
集中供热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天然气保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结合我市采暖季用气量高、上游气源不足、供需缺口大、民生用气保障任务艰巨等实际,现就统筹做好全市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强天然气保障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天然气气量供给指标,确保采暖季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1.统筹采暖季供气保障工作,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
2.全力争取采暖季高峰用气的气量供给,保障全市用气需求。
3.坚持以市场化手段为主做好供需平衡,实施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制度,促进天然气供需市场稳定。
4.落实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制定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
5.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城燃企业责任,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要求,循序渐进推进“煤改气”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可靠供应。
6.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分级保供预案规定的保供、限供次序,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
7.强化监管问责,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市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保供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供电企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积极争取上游气源供应,科学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构建全市有序用气机制,协调解决天然气保障供应有关问题,统筹协调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工作,建立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和定期工作调度机制,确保满足中央和我省关于储气能力建设的考核要求。组织指挥全市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统筹应急处置相关的新闻报道和人员、物资、车辆调度等事项,保障采暖季高峰供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承担市保供工作组日常工作。天然气供应特别紧张或出现重大情况时,在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设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驻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市级相关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配合市发改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加强采暖季供气供暖、天然气季节性价格调整和财政供热及燃气补贴等相关事项的舆论引导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协调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预案启动宣传,指导做好舆情管控及处置等相关工作,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2.市发改委:履行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我市采暖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和风险做出预测预警,按照市保供工作组命令,组织启动和终止我市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掌握全市用气总体情况,常态化对接省发改委、中石油和延长集团,落实气源协调成果,力争上游新增气源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天然气保供应急和储气能力建设工作优质高效完成。理顺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天然气价格季节性差价,制定采暖季财政补贴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确定预拨资金比例及具体金额。建立健全分级调峰用户制度,按市保供工作组要求适时启动实施分级调峰。指导城燃企业组织调度应急气源,合理部署减限措施。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组织召开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相关会议,及时研判和处置天然气供需保障工作。
3.市城管局: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制定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督促集中供热企业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切实做好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做好辖区内车用加气站管理,确保有序加气。根据市保供工作组的要求,对申请采暖季财政补贴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提供的预拨付资金申请、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进行初审;对每个采暖季启用的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进行统筹计划,其中新启用的天然气锅炉需经市保供工作组同意。
4.市工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提出冬季保气重点工业企业名单,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冬季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加气站周边交通和车辆加气秩序。按照市保供工作组要求,保障采暖季期间天然气运输车辆和热力、燃气、电力等抢险抢修车辆顺利通行。
6.市财政局:按照市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资金筹集、预拨及清算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制定我市采暖季财政补贴方案,按时兑付预拨资金和剩余应补贴资金,做好启动天然气保供应急响应情况下的资金保障工作。对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对应急储气设施的储备费用给予补贴。
7.市生态环境局: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8.市住建局:指导各区县、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接受自备锅炉供热委托的物业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程序及时公示供暖成本及采暖价格。
9.市交通局:统计全市加气公交车、出租车数量,预测用气需求,加强与市城管局和西安城投集团对接,组织和保障好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工作,做好加气秩序维护和应对舆情等工作。
10.市商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配合做好商服企业冬季用气工作,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11.市应急管理局: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监督检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协助市保供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2.市审计局:对采暖季天然气保供相关财政补贴进行审计。
1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天然气场站内压力容器、管线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天然气价格及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收费公示监管工作。
14.市气象局:负责采暖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三)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按照民生用气保障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自辖区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做好分级保供预案、用户调峰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市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属地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用户、单位的.疏导和宣传工作,确保“压非保民”措施落实到位。
城六区外各区县、开发区采暖季供热供气等财政补贴经费保障和组织实施由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西安城投集团和供气供热供电企业职责
1.西安城投集团:会同市发改委,争取增加气源供应,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和集中供热,严格执行保供次序,落实“压非保民”措施,保障供气供暖安全、有序。负责所属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的组织协调和保障。编制采暖季天然气保障专项应急预案。
2.城燃企业: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市保供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落实工作部署,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做好采暖季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多方争取和组织气源供应,全力保障用户用气需求。落实城燃企业达到年用气量5%储气调峰能力的要求,落实调峰资源或通过签订可中断供气合同履行调峰责任,积极推进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满足供气保障需求。制定详细且具操作性的采暖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分级应急预案,明确“压非保民”具体措施,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严格落实采暖季天然气保供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及时研判供应形势,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管网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满足用户足量可靠安全用气需求。
3.集中供热企业: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新建天然气锅炉及拆除燃煤锅炉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并向市保供工作组报告。完善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积极争取气源,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气供热设备设施,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重大事件,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4.供电企业:提前做好检修维护,保障采暖季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正常供应;对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在严寒天气,做好应急抢险抢修准备,确保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供应。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市保供工作组实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各成员单位联动落实。
(二)加强宣传舆情管理
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与网信部门的协调沟通,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采暖季期间,各城燃企业要每日向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需求预测、日气量指标、缺口、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集中供热企业要每日向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和采取的保供措施。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酌情向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发改委、省天然气公司和中石油报送有关天然气保供的文件、专报和信息。
(四)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市保供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集中供热方案 篇9
为保证我厂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冬季内的顺利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防范措施
1、加强对设备的防寒防冻工作,机电、生产班组加强对主厂房及附近的管道、闸阀的检查及维护,对裸露在外的`管道及闸阀进行保暖处理。
2、生产班组在交接班时及日常生产过程中做好备用设备及停开的设备放水工作;裸露在室外的各个闸阀要保证有较小的水量,以防冻裂。
3、主厂房、外围皮带走廊、产品仓和原煤仓、新老筛分楼的门窗要关严,破损窗户及时修复或封堵,作好室内保暖工作。
4、日常生产中,停车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的,停用设备要求每两小时空车运转一次;各个泵及管道要进行放水,保持冷却泵正常开启。
5、冬季生产中,外部现场严禁用水冲刷地面、皮带走廊及楼梯,防止地面结冰,危及行人安全。
6、厂内员工在上下楼梯时,禁止将手口袋内不扶扶手,原煤仓、产品仓、矸石仓外楼梯严禁行人通过。
7、介质、絮凝剂、凝聚剂以及所需备品备件准备要充足,避免因雨雪天气造成以上物品无法按时送到而影响正常生产的问题。
8、各门帘要在冬季到来之前全部悬挂完毕,对各个区域暖气管路进行全面排查,有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正常供暖。
9、准备充足的胶皮管等物品,如有管路冻结能够及时处理。
二、事故处理预案
在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或管道冻住事故,不能强行启动设备,应用胶皮管子接暖气进行化冻,完全化冻后方可启动设备。
三、职工取暖。
1、对各岗位的暖气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每个岗位暖气都能正常取暖。
2、随时检查厂房各门窗情况,及时提醒职工做好自身保暖工作。
四、责任落实。
1.各班组长及值班领导是本单位防冻防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防冻防寒工作负责。
2.本厂生产现场不设任何形式的烤火炉及电气取暖设备。私自使用的按厂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3.对没有按照本预案进行防冻防寒责任落实的班组及个人,当发生冻坏设备的事件后,按相关制度规定追究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上下楼梯不扶扶手及走各个精煤仓及矸石仓外楼梯的职工按制度严格处理。
5、对于易发生高空坠冰的区域要设立警示牌、必要时设立隔离带,防止高空坠落冰块砸伤职工。
集中供热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126”发展思路和县十九届人代会精神,实现集中供热更加节能降耗、稳定高效、精细管理、健康发展。按照我县深化供热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改革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四个聚焦”改革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供热绩效改革为动力,以保障民生利益为核心,以推进供热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节支降耗、提质增效为目标,推动我县集中供热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指导下,突出部门监管,因地制宜,认真细致地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全面落实改革要求,使集中供热在深化改革中取得较快发展;
(二)坚持环保节能的原则。发挥公共机构节能作用,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三)坚持综合配套、分段推进的原则。供热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复杂的工作,应充分考虑社会公平,考虑困难家庭采暖的需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稳步推进供热体制改革,维护供热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我县县情的供热运行管理新体制,建立供热绩效机制,逐步实现以管理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的供热精细化管理目标,供热温度达标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安全运行率达到95%以上;改革用能体制,规范公共机构用热行为,实现热费应收尽收,节约能源消耗5%-10%,压减财政开支10%-25%;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20xx年前建成智慧供热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互享,热网整体平衡运行,到20xx年供热运行成本控制到35元/㎡左右。促进我县集中供热更加高效、节能,向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目标发展。
四、改革任务
(一)深化用能体制改革,促进增收节支
1.强化职能,落实用热规范管理。县供热站依据职能负责我县城区冬季集中供热各项工作,供暖期从当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根据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相关供暖期室内温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地理和气候环境,确定供暖期室内温度18℃-22℃为达标温度。
热用户于每年10月15日前办理停用暖手续,用热应一次性交清当年热费。确需停暖用户,根据《酒泉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应在采暖期开始2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地暖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20%交纳热损费,挂片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10%交纳热损费。新接入集中供热系统的民用建筑,用户未达到楼栋、单元总户数的40%,由开发商补齐差额部分热费后,供热单位予以正常供暖。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谁用热、谁付费”的原则,由县财政根据办公建筑面积于每年7月底前向各单位拨转取暖经费,各单位于8月底前向县供热站全额交纳当年用热费,其中:学校、体育馆、文博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博物馆)及县社会福利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由主管部门按照用热面积向供热部门缴纳全额用热费用。供热单位收缴暖气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在市民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依法文明收费,收取热费出具正式发票,实现热费应收尽收。
2.规范燃煤物资采购。燃煤等生产物资购置由县财政进行兜底,城区及各乡镇冬季锅炉燃煤由使用单位按需自行招标采购,并负责燃煤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财政每年年底前全额向县供热站拨付当年燃煤经费。20xx年城区总供热面积预计达到73.05万㎡,较上年度增加3.04万㎡,增幅5.85%,20xx年冬季供暖期计划用煤32000吨,单位能耗较上年度下降1.72公斤/㎡,20xx年预计节省燃煤1000-1500吨,预计降低财政补贴100万元左右,增加公共机构取暖费收入353万元;20xx年公共机构实现平衡阀管控后,预计节省燃煤20xx-3000吨,节省财政补贴160-250万元。
(二)健全基础设施,促进生产节能降耗
1.实施公共机构用能平衡阀管控。我县公共机构面积占城区总供热面积的26.1%,能源消耗约8000吨/年,供暖期日均耗煤44吨。针对公共机构上下班、节假日、寒假等用能特性,20xx年建设完成公共机构管网平衡阀(朝汐阀),通过合理设定阀门开度及用暖时间,可将公共机构10%左右过剩热能全部转输供给居民用户,有效提高热能利用率。通过平衡阀管控,公共机构非正常用热时间段保持低温(18℃)运行,按节能10%-20%计算,可节约能源800吨-1500吨,减少财政补贴64万元-120万元。
2.推广热用户智能锁控阀系统。20xx年-20xx年建设安装4000套用户智能锁控阀及线上缴费系统,通过实际使用来看,有效杜绝了“偷热”、“恶意欠费”等违规用热行为,进一步提高了热费收缴率。20xx年全面完成剩余既有1147户个体、企事业单位智能锁控阀安装,新建楼栋按标准统一安装智能锁控阀并经供热单位验收后方予接通供热,全面实现对全县热用户缴费、停暖信息化管理。
3.管网改造促进热网平衡。20xx年完成金地、梦柯两座换热站片区内水暖、地暖用户管网分离改造,将教育路双号7栋住宅楼供热管网统一纳入梦柯换热站进行热交换,便于热网运行的平衡调节,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供热质量。
4.探索建设智慧供热大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利用现代化互联网、物联网科技信息技术,构建热源-换热站-用户智慧供热管理大数据平台。20xx年建成城区换热站无人值守系统,20xx年建成用户端智能温控系统,20xx年城区智慧供热大数据平台整体连通,实现供热系统数据互通互联互享,便于准确记录和掌握生产运行状况、设备状况、能源消耗、用户温度等方面信息,利于科学合理调配热源供给,使热网整体达到平衡,供热管理更加规范、科学。
(三)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1.加强供热行业监管。供热主管部门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定供热单位考核评价办法,对供热单位供暖时间、供热质量、物资储备、热费收缴、设施维护、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按百分制分别在年底和供暖期结束后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及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依据,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2.建立供热单位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工资收入与绩效挂钩,按照定量和定性双重指标,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污染减排、节能降耗、物资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实施绩效考核,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服务水平提质增效。创新行业服务管理,大力开展“供热服务管理年”“访民问暖”“供热单位年度考核评价”等活动,开通“温暖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用热问题,建立突发供热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做到10分钟响应,半小时到达现场,供热抢维修非特殊情况时间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书面上报主管局,并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及时通知用户。
建立绩效考核奖励,按当年燃煤采购价格,同比上年度节省燃煤的10%作为县供热站绩效奖励,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县供热站,并依据供暖期绩效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为实现科学合理的缴费方式,建立高效运转机制,成立肃北县供热绩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供热改革各项工作,把推进肃北县供热改革作为贯穿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的重点,确保供热改革顺利推进。
(二)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县住建局要认真研究集中供热改革重点推进事项,形成务实高效的改革推进机制;县财政局要科学合理安排县属机关单位取暖费。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加强政策协调,促进上下联动、协同创新。在改革实施中,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确保供热绩效改革顺利进行。
(三)强化绩效考评,推动责任落实。县住建局要严格落实绩效改革方案要求,强化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供热绩效改革工作落地落实;县供热站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县委“126”发展思路,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我县供热绩效改革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改革氛围。供热改革关乎供热单位、广大百姓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不但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也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理解支持。全面推进供热体制机制改革,必须正确地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供热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措施,让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政府减负、单位增效。
本方案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集中供热方案 篇11
一、目的:
为克服冬季气候严寒困难,保证公司的生产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公司冬季生产中防寒防冻积累经验。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主要成员:
各单位负责人、驻矿项目经理
工作成员:各单位、各项目部全体员工
预警小组
组长:
成员:
三、防冻预警系统:
预警小组每天两次查看电视天气预报和网上天气预报,必要时,打电话给当地气象局,并每天在交接班会上汇报,在当地气温降至零下14-16℃时,立即启动防冻预警系统,各单位进入防冻措施预防实施阶段。
四、防冻措施:
(一)正常检查阶段
1、各单位列出重点防冻部位,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防冻工作,并成立防冻重点检查和抢修小组,报工作小组备案。
3、当气温在0-零下14℃时,各单位检查小组组织防冻重点检查点进行检查,做好防冻记录,并每天向防冻领导小组汇报。
4、物业处检查所有室内外供水、供暖管路,对管路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处理,防止管路冻裂、冻堵现象。
5、各单位要及时将防冻液注入支架内,以防将支架冻坏。
6、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对重点项目部位防冻检查。
7、技术部负责对出厂的支架进行逐架检测,检查是否按照规定注足防冻液,以防途中支架上冻、影响施工。
8、支架制造、支架维修以及各工程项目部,在施工措施中制定防寒防冻措施充注防冻液的工艺标准。
(二)预警启动阶段
当防冻预警系统启动后,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1、物业处要保证6T锅炉正常运转,当6T锅炉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立即投用10T锅炉。
2、当出现供电故障时,物业处要在保证水暖管路不被冻住时,及时将供暖管路水放掉,以防将管路冻裂。
3、各单位要及时清理所辖区域的冰雪工作和各厂房的保暖工作。
4、办公室要及时给车辆加防冻液和防滑链,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
5、如为雨雪天气,各级人员作巡回检查及操作时注意自我保护以防滑倒伤人。
6、经营规划部提前准备所有防冻、防寒需要的材料、工器具。
7、当发现到矿支架上冻无法下井时,上井支架防冻,在井下注防冻液后再上井,施工项目部和公司技术部分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利用井口供暖管道接上高压软管立即对支架立柱、片阀、管接头等容易上冻的部位进行供暖、化冻,把影响时间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8、当启动应急预案后,工作小组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管理和安排。
集中供热方案 篇12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今年集中供热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兰考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择地热综合开发利用企业,对我县地热资源进行有序开发、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确保20xx年冬季取暖季到来前完成集中供热任务。
二、实施步骤
建设7个基站,改造1个基站,开凿地热井19眼,铺设主管网39.7千米,按照时间节点实施换热站选址、征地、设计、施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到今年11月5日前完成新增供暖面积212万平方米的任务。
(一)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选址、规划选址和土地预审等工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二)7月15日前协助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8月15日前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责任单位:水利局);
(三)7月15日前协助完成环评报告(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四)7月15日前协助完成能评报告和项目核准意见等手续(责任单位:发改委);
(五)7月31日前完成涉及区域各供暖单元用电增容、线路铺设、供水需求等(责任单位:供电公司、住建局、供热企业);
(六)8月31日前完成今年供热范围内现有不符合供热取水要求的地热井关停工作(责任单位:水利局);
(七)10月31日前完成地热井钻探以及地热井换热站之间管道铺设,换热站和小区之间主管道对接工作(责任单位:住建局、供热企业);
(八)11月5日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并经相关部门验收(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供热企业);
(九)11月10日前完成调试,11月15日零食开始正式供暖(责任单位:住建局、供热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调整充实兰考县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街道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在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开辟集中供热专栏,大力宣传集中供热,引导广大群众支持、拥护集中供热项目实施,为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冬季集中供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强力推进。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定期对城区集中供热项目进展情况和涉及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集中供热方案 篇13
冬季天气严寒,为确保师生出行和室外体育课的人身安全,完成清雪的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安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冬季除雪工作是公益性工作,是全校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落实本部门除雪工作的执行情况。
为加强对社会责任段和校区内冬季除雪工作的领导,学校特成立除雪工作领导小组和除雪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除雪工作由校领导小组综合协调,除雪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实行分段包干责任制:将整个除雪区分给三个年部承担。
三、除雪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1、每次清雪前,各班要把任务讲清,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2、取放工具要注意流程和方法,每个班级派代表去取,不能同时进好多人。工具要贴面朝下,不能对人。
3、劳动时要求学生注意防寒保暖,带帽子、手套。
4、清雪是严禁疯打闹,更不得两个人对面站立使用工具。
四、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划分的`除雪责任和所管辖区域,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除雪任务并达到除雪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标准。
2、各责任部门要设有专人负责除雪工作,降雪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完成责任段除雪任务。
3、节假日和紧急状态下的除雪工作也要保证落实,保持联络畅通,坚持值班制度。
4、对各部门除雪责任段的完成情况,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其监督检查,对做得好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无故不除雪或除雪不及时,不彻底的责任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
5、担负除雪任务的责任部门要以雪为令,校园内所有的硬覆盖要做到无雪道、雪条、冰包,达到见路面、见道线、露边石。
6、除雪工具分发到各班,分别存放在校图书馆一楼。
集中供热方案 篇14
为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科学选择技术路线,以“煤改电”为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450个农村地区村庄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完成45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5.38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住户“无煤化”。积极推进山区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制定延庆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剩余尚未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和优质燃煤招标等工作,完成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评估(包括山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技术路线评估);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
(一)对外部管网建设的支持政策
1.电网及线路改造。10KV以下、住户电表(含)之前的电网扩容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住户户内线路(即住户电表至取暖设备)的改造费用,由相关区政府制定具体补贴政策。
2.天然气管网改造。区域调压站(不含)或接气点至调压箱(含)段的燃气管线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调压箱到住户燃气表(含)之前段(即村内管线)的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二)对清洁取暖设备的支持政策
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市财政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1/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限额为每户最高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少住户负担。
(三)对运行使用的支持政策
1.电价优惠及补贴政策。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的村庄,住户在取暖季期间,当日20:00至次日8: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再各补贴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1万度。
2.天然气价格支持政策。调整农村地区市政管道天然气分户自采暖用户阶梯气量,并执行相应阶梯用气价格。其中第一阶梯为25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为2500至30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为3000立方米以上,阶梯气量按全年累计。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执行市政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同时,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天然气分户采暖给予每立方米0.38元补贴,补贴用气限额为每个采暖季每户820立方米。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的,高出市政管道天然气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气价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新建再生水(污水)余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新建深层地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实施热泵系统改造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整村实施的“煤改地源热泵”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
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农村“煤改气”集中供暖采用市政管道天然气的,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标准。
(五)对太阳能热利用的主要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住户在自有住房、村集体在公用建筑上安装太阳能采暖设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太阳能采暖系统建设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辅助热源(热泵、电、燃气等清洁能源)投资补助政策按现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有关区要以村为单位,对农村地区住户和村集体实施太阳能取暖项目整体打包,以一个整体项目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立项。
(六)对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政策。
(七)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
需冬季取暖的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农业设施外墙实施保温改造,由各区统筹使用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予补贴。
(八)对“减煤换煤”的奖励政策
市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本年度通过“五个一批”方式实施“减煤换煤”工作的给予每吨2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区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减煤换煤”工作;尚未开展“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农村地区住户,烟煤炉具更换为优质燃煤炉具,由市财政按照炉具购置价格的1/3进行补贴,每台最高补贴700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金额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民政部门要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
(九)对炊事用液化石油气下乡的支持政策
村镇配套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建设费用全部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承担,新增液化石油气钢瓶及专用配送车辆购置费用等由供应企业承担。市财政按每瓶液化石油气(15kg装)25元、每年每户不超过8瓶的标准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享受平价气供应的除外)进行补贴。
(十)对节能保温改造和建设超低能耗农民住宅的支持政策
市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农户在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前先进行农宅节能保温改造。另外,市财政对建设超低能耗农民住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针对山区极端气温低、基础设施差、供暖周期长、设备选型难等特点,稳妥有序开展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改造。要因地制宜、科学选定技术路线,加大多能联动技术装备的推广力度,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和取暖效果;要稳步开展高海拔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市级部门要加大对相关工作支持力度,完善补助政策及奖励方式;有关区要出台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安排配套资金,确保山区农村住户改得起、用得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加大对各有关区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相关区政府签订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绩效考核。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限,强化工作督导,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拆迁、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列入“煤改清洁能源”改造任务的村庄,同步做好农宅节能保温改造工作。
(三)强化过程监管和运行维护
各区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区、镇、村职责分工,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招标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选择供应企业。完善设备选定机制,加强科普宣传,做好设备产品展示,依法保障住户自主选择权利。健全质量管控机制,明确各类设备和优质燃煤的质量技术标准,加强质量检测和督导检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第三方评估,并通过市级“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后期运行维护服务;加大培训力度,使住户掌握设备正确使用方法和基本常识,确保安全正常使用。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取暖。
(四)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清洁取暖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集中供热方案 篇15
为加快推进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有效改善大气环境和保障广大群众温暖过冬,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站在讲政治、保民生、改善大气质量的高度,认真落实《河北省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坚持一手抓既有设施安全运行,一手抓清洁能源改造替代,实行市级统筹、县级落实、部门指导,加快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改造,积极开展“光伏+”和“光热+”等多种清洁能源试点,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同时,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做好既有气代煤、电代煤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多种举措做好应急储备,有效应对极寒天气,确保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一)县城清洁取暖:10月底前,县城区完成35吨以下燃煤采暖锅炉置换工作,清洁取暖率达到98.8%。
(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和气源保障的前提下,坚持整村推进和连片推进,10月底前,完成23.6万户气代煤和7.36万户电代煤改造任务;完成315户光伏+电代煤供暖试点工作;石墨烯采暖设备完成推广试点5000户。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城区清洁集中取暖
1、完善西柏坡电厂废热利用入市项目,着力推进新华热电、华电北城、安能钢厂等废热替代区域的大温差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废热利用率。
2、实现对西岭热三、安能钢厂、玉石高营等天然气供热锅炉采暖区域的热源替代。
3、完成华电裕华热电厂5台70MW燃气调峰锅炉项目建设,新增供热能力7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石热九期燃机项目对石热燃煤热源的清洁替代。
4、严格落实规划,推广使用桥东、桥西污水处理厂中水供热,其他供热方式作为补充。
5、结合新建筑项目区位实际,优先使用原生污水热源供热,节能减排,废物利用。
6、加大循环化工园区工业余热供热建设力度,发掘工业余热的供热能力。
7、在城乡结合部、县城因地制宜,优先发展浅层地热、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新型清洁供热方式。
8、控制新增天然气供热,鼓励存量天然气供热锅炉进行节能改造。
(二)全力推进气代煤工作
1、严格落实目标任务,稳妥推进工程实施。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扎实有序加快推动气代煤工程建设,10月底所有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试运行条件。未经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县(市、区)不得随意扩大改造任务。
2、尽快签订供气合同,确保居民用气安全。我省今年新增气量基本确定,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各燃气公司认真履行好气源保障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游气源公司支持,7月底前必须签订供气合同。针对今年用气量增加较大的实际,各燃气公司要提前谋划,加紧建设涵盖本经营区域内燃气用户的储气调峰设施,落实储气调峰能力,制定高峰月、高峰日应急供气方案,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实施,千方百计确保民生用气安全。
3、优化工程审批环节,加快建设手续办理。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我省气代煤工程建设程序办理有关规定,按照“提速不违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立项、土地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等四个审批阶段,每个审批阶段明确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做好保障。
4、严格企业准入机制,规范工程建设市场。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省、市气代煤工程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按照依托管道气和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实施气代煤的总体要求,无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未签订特许经营权企业不允许实施气代煤工程。严格限制撬装站等点供方式实施气代煤。
5、精心组织工程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县(市、区)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好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层级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想方设法排除干扰施工的各种因素,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组织做好居民采暖炉设备选型、采购和宣传发动,按照户内、村内户外、村外、验收通气4个控制节点组织好工程施工。提前做好壁挂炉和管材等工程物资储备,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6、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各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严把安全生产关、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农村气代煤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等技术规范施工。农村地区气代煤工程必须全部安装报警器、电磁切断阀、物联表等安全保护装置。
7、加强燃气设施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各县(市、区)要对照省20XX年考核验收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气代煤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切断阀、报警器、燃气连接管、电线缠绕、双火源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部位,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7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燃气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职能作用,由村两委干部与村燃气协管员、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共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实现农村燃气监管制度化、专业化,保证气代煤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8、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各县(市、区)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群众宣传安全用气常识。要在用户家中燃气设施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警示标志,定期上门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常识、隐患处置常识和燃气事故案例宣传,组织群众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安全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燃气安全的氛围。
(三)着力推进电代煤工作
1、加快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整村推进、连片推进”原则,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动员各乡镇和村两委迅速行动,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并具备试运行条件。考虑电网承载能力,未经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县(市、区)不得擅自增加电代煤目标任务。
2、做好电采暖设备选购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电代煤工程的系统性和“一户一设计”原则,选取市场上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实力的品牌产品推荐给电代煤居民,确保每个家庭取暖系统做到“省钱实用、安全舒适、环保节能”。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居民电采暖设备选型工作台账,7月底前完成电代煤居民采暖设备的选型登记、签订采购合同、缴纳设备差价款等工作。
3、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各县(市、区)要督促监督施工企业依据国网公司“煤改电”电网建设改造技术规范,按要求运作建设,做到导线截面一次选定、廊道一次到位、土建一次建成;加强工程计划管理,统筹做好工程设计、物资招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环节衔接,明确各节点要求,确保“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进度和质量。做好“煤改电”用户供电延伸服务,供电公司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户表以上工程,配合采暖设备厂家做好户表以下工程正常供电,保证用户采暖用电用的上、用的好。
(四)做好新型取暖试点工作
各县(市、区)要从市“双代”办筛选的太阳能入围企业中选定项目实施企业,采取居民出资、银行贷款、项目实施企业出资三种模式,积极协调实施企业与当地供电公司和试点村进行对接,加快筛选确户,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切实做好气源和电力保障
(一)加快天然气气源项目建设推进。各县(市、区)、各燃气企业要全力以赴抓好气源工程建设,明确分包领导、责任人,死盯死守,千方百计加快推进,保障气源供应。要重点加快中石化鄂安沧输气管道一期工程(沧州-鹿泉段)、河北昆仑中科燃气管道有限公司鹿泉-元氏-赞皇输气管道项目、石家庄华博燃气有限公司高邑-赞皇天然气管道项目、河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井陉-井陉矿区天然气管道建设,确保10月底前建成投用。
(二)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推进。20XX年,全市重点加快主城区东南LNG储气站(高新区)、西南LNG储气站(桥西区)建设,确保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并具备投用条件;重点加快推进鹿泉区宜安LNG储气站、藁城区金藁LNG储气站建设,确保20XX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并具备投用条件。有关县区和项目单位要加紧项目建设推进,确保如期建成投用,为履行好民生用气保障责任创造条件。
各县(市、区)要根据《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和省要求,落实地方储气设施建设责任,制定完成储气设施专项计划,并确定今年三季度前要开工的项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研究制定支持储气设施建设政策,分层次稳步推进,并明确储气设施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建设施工进度,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总体把控可投用设施完成进度,防止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各县(市、区)应与所辖区域城镇燃气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签订储气责任书,落实城镇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的储气主体责任,力争20XX年底前,最迟20XX年采暖季前形成不低于其年度销售合同销售量或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20XX年采暖季之前,对尚未达到要求的部分要在10月15日前通过购买或签约调峰能力的办法,履行应承担的储气能力社会责任。
(三)提高保障电力供应能力。按照“以电定量、保障供应”原则,坚持以电力供应能力和电网承载力为基础,各县(市、区)要按市政府分配的目标进行改造,同时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对接,保障电力供应,市供电公司要加快电网改造步伐,确保目标任务内的电代煤户电力供应,市“双代”办要密切关注电力保障问题,加强与县(市、区)、电力公司沟通对接。市“双代”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提前谋划20XX年“煤改电”工作,尽早确村确户,市电力公司根据20XX年“煤改电”区域范围,提前进行配套电网建设前期工作,推进35kV到220kV变电站的建设,保证用电需求。
五、支持政策
根据冀代煤办〔20XX〕29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实际,体现清洁取暖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按市政府印发的全市20XX年气代煤电代煤支持政策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市、区)要将清洁取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在手上,主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资金配套政策,细化责任,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以赴推动。
(二)做好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宣传,同时采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册和明白纸,邀请居民实地参观交流,大张旗鼓营造氛围等形式,用老百姓容易接受、能听明白的方式,帮助老百姓算清经济账和环保账,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
(三)加强资金筹措及管理。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农牧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节能环保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市审计局要对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检查,严防骗取、套取补贴行为。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市委组织部将双代工程完成情况列入县(市、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市“双代”办要制定督导检查办法,采取定期督导、重点督导、随机督导和定期通报等多种形式,以有效的监督、考核,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五)严格落实燃气供应范围。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建筑电能供暖的意见》(石发改运行〔20XX〕368号)相关要求,除大型综合商业综合体、办公楼、酒店、医院等公共建筑可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供暖制冷外,限制新增建筑采用天然气取暖,住宅小区等其他建筑未经批准不得采用天然气供暖。
(六)严格落实采暖设备招标价格。各县(市、区)要组织居民按照《关于下达燃气采暖热水炉中标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XX〕5号)等文件和有关程序选择适用产品,督导各采暖设备企业严格落实中标价格,避免因恶性竞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给农村居民用户造成损失。
(七)加强信息报送。市“双代”办建立工程进度周报制度。各县(市、区)要指定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时限和内容及时上报,上报数据要真实、可靠。
集中供热方案 篇16
为满足辖区群众日常用热需求,切实履行政府对集中供热行业管理责任,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20xx年6月28日修订版)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认真实施新条例全面加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筹规划、优化配置、节能环保、规范服务、强化监督”的原则,规范热力供应企业行为和服务标准,加强监管职能,标本兼治、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强化责任,促进我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管理对象和工作目标
(一)管理对象
未央辖区范围内集中供热的企业经营行为,集中用热的用户使用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设施建设、经营、使用、安全管理、设施保护等活动的监管,达到规范其经营服务的`目标,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查处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倡导用热法规及常识宣传,引导用户购买服务、维护使用等行为,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依法查处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通过建立健全集中供热安全事故处理体系,提高集中供热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未央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区建住局、区发改委、规划未央分局、国土未央分局、区财政局、环保未央分局、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区安监局、区物价局、公安未央分局等区级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供暖管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安排集中供热管理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通报落实情况,负责区级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应急联动及专项检查具体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专项整治活动等。
领导小组以例会制度实施研究制定、决策部署等管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例会二次,分别于每年4月份(供暖期后)和10月份(供暖期前),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工作会议时,由办公室请示组长同意后,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工作。如发生人员更换情况时,应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四、责任分工
(一)健全本辖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供热管理人员,做到“机构、职责、人员”三落实;配合辖区内用热用户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用热信息基础情况;负责供热行业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等工作。及时反映违反集中供热安全的违法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本辖区供热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全区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制定本辖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用热事故属地处理工作。在采暖期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处置因群众用暖产生的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牵头负责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核发本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受理跨区经营集中供热企业备案;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辖区运行数据台账,定期向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牵头组织全区开展集中供热宣传和专项检查活动。在采暖期内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牵头处置因供热企业产生的事故。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
(三)对辖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并协调集中供热能源的供应事项。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配合全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和热源厂(站)及供热管道线位等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规划未央分局。
(五)按照我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及土地使用规划,做好辖区热源厂(站)及其他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国土未央分局。
(六)配合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各级集中供热专项资金奖励补贴的区级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类别、浓度指标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未央分局。
(八)依法实施新能源供热企业(利用干热岩、污水源热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方式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未央分局。
(九)依法实施辖区供热设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质监未央分局。
(十)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十一)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十二)依法对故意损坏供暖设施的行为进行惩治,对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法严惩。
责任单位:公安未央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共同推进群众用暖保障工作。要对承担的具体职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职责,进一步加强供暖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细化落实监管责任。要注重配合,共同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我区对集中供热行业的管理水平。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权责,尤其是对辖区内群众供暖情况要及时掌握,对供暖问题及时处理,对供暖难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切实将群众供暖保障工作,作为政府服务基础职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