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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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和《AA市国土资源局20xx年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国土资发[20xx]245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检查,扎实安排部署,我局从2月底开始,全面认真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将20xx年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了认真开展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会议,并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各资源管理站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降低安全事故。
今年来,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始终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领导直接抓,充分发动职工、依靠干部职工,责任到人,形成自上而下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年初有计划,每周有排查情况报告,每月有检查月度总结,每半年有总结。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强化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谁主管、谁负责”。年初,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国土资源局与各资管站、各资管站与其管辖矿山企业均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相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落实监督检查。
我局按照县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于3月18日召开会议,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和特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难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遏制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和强调。进一步明确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职责分工,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报及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横向看,各单位能够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共同把好安全关;从纵向看,行业系统上下形成了机关检查,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共同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上半年来,我局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采取自查、普查、抽查相结合,企业内查、资管站普查、国土局抽查。今年来,3月至6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局领导班子和各资管站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统一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强化责任、真抓实干,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我局与公安、安监、环保、人社、工信等相关部门组成了两个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组,抽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县南北山各开工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现场、查看实情,把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重点检查三个方面的落实。一是查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二是查各相关单位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查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的落实。
检查组责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在确保监管工作成效上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对严重危机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停产整顿到位;二是对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三是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管理到位;四是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坚决叫停无证开采、露天不分台阶或分层开采、警戒范围不规范的企业,严厉打击和查处“三违”行为及违法行为。加强排查通风系统、运输系统、配电系统、爆破作业、采空区、排土场、尾矿库、危险路段、工程施工作业一线的隐患排查和治理,采取确保安全的各项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对照安全标准化规范,认真进行自查自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抓细、抓实、抓好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行动取得成果、取得实效,按照20xx年度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上半年,我局联合县安监、公安、环保、工信、人社等部门,分南、北山二个片区,由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对全县各矿山企业及矿点进行了四次全面大排查。
(一)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共排查全县非煤矿山企业20户,矿点80处,按照整治工作“三不留、一封闭”的要求,依法取缔查处无证非法开采矿点2处(其中:非法开采铁矿点1处、非法开采锰矿点1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与安监局、环保局、工信局、人社局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严厉制止了金庙沟金矿、大红山锰矿等违法生产行为,清理现场非法采挖人员,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列》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进行了责令停产整顿。对一些非法行为及非法生产开采的生产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共发责令停产通知书80份。
(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检查组根据辖区的实际,确定监管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对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培训教育考核制度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及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章程、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上半年,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努力,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70家,其中(采矿权非煤矿山采矿企业 20家,探矿权企业50家)查出并督促整改各类非法采、探矿行为16起。整改率达到100%。
1.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局将“打非治违”与“五一”、“六一”及端午节等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惩处。
2.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遗留打击高压态势。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我局于6月初传达学习市安委办、市局及县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顺利开展,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紧紧围绕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总体部署,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广泛宣传,积极弘扬安全文化。张贴了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了黑板报,使安全宣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6月20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经过今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我县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二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三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是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二是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三是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四是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加上矿山点多、分散,盗矿人员与矿管人员打游击,多次反复取缔,屡禁不止。
今后,我局将围绕全县非煤矿山的现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1、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4、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5、各资源管理站对非煤矿山企业加强监督力度,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篇2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和《AA市国土资源局20xx年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国土资发[20xx]245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检查,扎实安排部署,我局从2月底开始,全面认真组织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将20xx年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了认真开展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会议,并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各资源管理站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降低安全事故。
今年来,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始终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领导直接抓,充分发动职工、依靠干部职工,责任到人,形成自上而下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年初有计划,每周有排查情况报告,每月有检查月度总结,每半年有总结。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强化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谁主管、谁负责”。年初,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国土资源局与各资管站、各资管站与其管辖矿山企业均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相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落实监督检查。
我局按照县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于3月18日召开会议,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和特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难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遏制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和强调。进一步明确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职责分工,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报及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横向看,各单位能够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共同把好安全关;从纵向看,行业系统上下形成了机关检查,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共同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上半年来,我局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采取自查、普查、抽查相结合,企业内查、资管站普查、国土局抽查。今年来,3月至6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局领导班子和各资管站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统一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强化责任、真抓实干,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我局与公安、安监、环保、人社、工信等相关部门组成了两个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组,抽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县南北山各开工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现场、查看实情,把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重点检查三个方面的落实。一是查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二是查各相关单位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查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的落实。
检查组责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在确保监管工作成效上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对严重危机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停产整顿到位;二是对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三是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管理到位;四是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坚决叫停无证开采、露天不分台阶或分层开采、警戒范围不规范的企业,严厉打击和查处“三违”行为及违法行为。加强排查通风系统、运输系统、配电系统、爆破作业、采空区、排土场、尾矿库、危险路段、工程施工作业一线的隐患排查和治理,采取确保安全的各项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对照安全标准化规范,认真进行自查自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为了抓细、抓实、抓好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行动取得成果、取得实效,按照20xx年度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上半年,我局联合县安监、公安、环保、工信、人社等部门,分南、北山二个片区,由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对全县各矿山企业及矿点进行了四次全面大排查。
(一)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共排查全县非煤矿山企业20户,矿点80处,按照整治工作“三不留、一封闭”的要求,依法取缔查处无证非法开采矿点2处(其中:非法开采铁矿点1处、非法开采锰矿点1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与安监局、环保局、工信局、人社局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严厉制止了金庙沟金矿、大红山锰矿等违法生产行为,清理现场非法采挖人员,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列》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进行了责令停产整顿。对一些非法行为及非法生产开采的生产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共发责令停产通知书80份。
(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检查组根据辖区的实际,确定监管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对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培训教育考核制度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及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章程、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上半年,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努力,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70家,其中(采矿权非煤矿山采矿企业 20家,探矿权企业50家)查出并督促整改各类非法采、探矿行为16起。整改率达到100%。
1.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局将“打非治违”与“五一”、“六一”及端午节等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惩处。
2.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遗留打击高压态势。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我局于6月初传达学习市安委办、市局及县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顺利开展,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紧紧围绕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总体部署,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广泛宣传,积极弘扬安全文化。张贴了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了黑板报,使安全宣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6月20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经过今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我县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二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三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是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二是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三是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四是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加上矿山点多、分散,盗矿人员与矿管人员打游击,多次反复取缔,屡禁不止。
今后,我局将围绕全县非煤矿山的现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1、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4、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5、各资源管理站对非煤矿山企业加强监督力度,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篇3
市安委办:
今年上半年,xx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任务。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
XX年度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对本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与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定国土资发【XX】44号)、《xx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XX】130号)、《xx市国土资源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XX】150号)、《XX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印发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加强检查督查,保证工作成效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上,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将矿山安全与矿政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行动。采用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区域抓、县局全面抓、市局重点抓的方式,针对矿山企业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实际,督促持证矿山企业做好日常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隐患的发生,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检查。XX年5月5-13日,我局组成督查组对《xx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X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和各县区“五一”节前大检查安排及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察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详细查看了会议记录,重要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台帐,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等相关资料。同时深入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是否存在开采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矿山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矿山企业安全、规范生产。
三、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
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督查各县区认真安排部署,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为全面落实好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隐患排查291家,排查治理隐患213处,查处违法案件49起,关闭违法企业1家,停产停业整顿12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经常性的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广大职工进行了《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组织职工进行了考试,筛选了三名优秀人员准备参与市安委办组织的知识竞赛。二是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开展了上街宣传活动,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在立交桥广场悬挂横幅一条,制作板报12块,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一万余份。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性。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认识还不够到位,大多数矿业权人重开发、轻安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范能力较差。
二是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划分不明确,致使乱采滥挖现象突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是“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够到位,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下步工作打算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尽管我们对各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都进行了宣传教育,但由于其文化素质、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有限,隐患排查防范意识仍需加强。针对上述问题,需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积极主动与安监、公安等部门联系,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督促企业加大安全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矿山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技能。
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篇4
市安委办:
今年上半年,xx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任务。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
201年度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对本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与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定国土资发【201】44号)、《xx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201】130号)、《xx市国土资源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201】10号)、《201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印发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加强检查督查,保证工作成效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上,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将矿山安全与矿政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行动。采用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区域抓、县局全面抓、市局重点抓的方式,针对矿山企业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实际,督促持证矿山企业做好日常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隐患的发生,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检查。201年月-13日,我局组成督查组对《xx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和各县区“五一”节前大检查安排及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察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详细查看了会议记录,重要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台帐,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等相关资料。同时深入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是否存在开采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矿山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矿山企业安全、规范生产。
三、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
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督查各县区认真安排部署,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为全面落实好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隐患排查291家,排查治理隐患213处,查处违法案件49起,关闭违法企业1家,停产停业整顿12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经常性的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广大职工进行了《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组织职工进行了考试,筛选了三名优秀人员准备参与市安委办组织的知识竞赛。二是利用“4.22”地球日、“.2”土地日开展了上街宣传活动,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在立交桥广场悬挂横幅一条,制作板报12块,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一万余份。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性。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认识还不够到位,大多数矿业权人重开发、轻安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范能力较差。
二是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划分不明确,致使乱采滥挖现象突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是“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够到位,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下步工作打算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尽管我们对各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都进行了宣传教育,但由于其文化素质、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有限,隐患排查防范意识仍需加强。针对上述问题,需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积极主动与安监、公安等部门联系,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督促企业加大安全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矿山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技能。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今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将加大动态执法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争取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处置隐患,对现场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三)建议
矿山企业涉及安监、公安、国土、环保、水务、工商、税务、质检、电力等多部门监管,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监管职责。建议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由安监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把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真正抓实抓好。
xx市国土资源局
20xx年7月1日
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我县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级相关部门、政府分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当地非煤矿山实际情况,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活动,展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行动,进一步加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尽量实现安全生产无或最小的目标。
(一)制定、签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
20xx年上半年,我站加强了对辖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适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执法行动。上半年,我局对辖区各非煤矿山共计开展安全检查20余次,下达检查记录10余份,共发现安全隐患81条,隐患整改率达95%。
针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求企业按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对矿山企业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地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我局制定了“20xx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我站已经把安全思想和责任宣传落实,通知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教育培训
由于威宁县新飞村新飞沙石厂工人安全防护工具佩戴不齐而导致一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王大兴砂石厂也出现了1人死亡的非安全生产事故,我站去处理生产事故是发现工人安全防护意识强度还在不够警惕,还需要进一步培训提升,目前,我县积极组织企业实施安全“三级”教育工程,在全区矿山企业中开展全员安全“三级”教育。切实增强了矿山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了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防范职业危害,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山存在的职业危害问题。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注重了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穿戴及日常管理,基本做到了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奠定了基础。
(四)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抓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局严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开展矿山安全评估,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延期,并责令其停产整改,经专家组审查验收合
格后,方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同时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三同时”规定且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不得开工生产。
通过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和认真执行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辖区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各非煤矿矿山企业在抓好矿山安全的同时,加大了安全投入,积极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在日常管理中,明确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五)认真做好矿山防汛工作
现在正是汛期来临之际,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对非煤矿山企业提出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抓好汛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人员、经费、责任落实到位,尽力减少损失。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指令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在每次大、暴雨来临之际,均通知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不发生事故。
存在的问题
1、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台帐不健全。
2、矿山企业自身日常监管未完全到位,检查中时常发现安全员脱岗,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少,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
3、安全教育不到位,员工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
4、开采技术落后,矿山生产成本高,效益差,导致安全投入不足。上半年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强化思想教育,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努力将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县下达的考核目标以内,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
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篇6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盛市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104个,其中石灰岩99个,砖瓦粘土矿5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进行了2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对全县10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35条,当场整改123条,限期整改112条,取缔非法非煤矿山企业4家;责令6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国土部门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自开展许可证工作以来,我局一直把许可工作摆在安监局自身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104家,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4家,发证率100%,未发证7家,按 “三同时”监管,其中:3家企业按已“三同时”要求进入预评价。
(四)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3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存在问题
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
(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
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
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年七月十八日
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篇7
一、成立机构,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按盛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国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副局长担任,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政府立即召开了安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了和传达贯彻了常副市长,市安监局刘局长的讲话精神,认真分析了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指出了我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法和步骤。
二是认真制定了《————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鄹及工作纪律,工作要求,并落实了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
三是于6月15日召开了县安委常委会,县长亲自到会。重点安排部署了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随后,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方案,落实了工作任务和工作人员。
四是实行部门挂片制,切实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即为加强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和将督查督办工作当成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县政府将安监、煤炭、国土、消防、交通、交警、质监等职能部门分别挂点乡镇,负责督查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是适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在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例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由县安监局牵头,深入到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
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篇8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盛市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104个,其中石灰岩99个,砖瓦粘土矿5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进行了2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对全县10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35条,当场整改123条,限期整改112条,取缔非法非煤矿山企业4家;责令6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国土部门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自开展许可证工作以来,我局一直把许可工作摆在安监局自身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104家,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4家,发证率100%,未发证7家,按 “三同时”监管,其中:3家企业按已“三同时”要求进入预评价。
(四)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3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存在问题
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
(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
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
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年七月十八日
煤矿矿山安全工作总结 篇9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根据xxxx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在全市范围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节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xxxx局长带队,分别对xxxx公司、xxxx公司等xx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进行以下总结汇报:
一、主要作法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检查组
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这次检查活动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步骤有序,确保这次检查行动的有序开展进行。联合各相关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监管执法检查组,明确了各级所负责检查的企业及每个人的职责和分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二)落实分级监察及责任制
为加大本次行动的检查及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和强化职责,落实目标和责任,我局根据网格化监管具体负责的企业将检查责任落实到各网格。
1、明确监管责任。检查组本着宣教、服务、督促的方法,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严格监管措施。始终把非煤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安全检查作为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促规范作落脚点,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福州市局通知要求,认真抓好专项检查,严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3、落实目标责任制。通过制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既定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延伸到各级政府,非煤矿山企业和各个班组,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
二、专项检查情况
专项行动中,检查组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4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整改决定书×份。一、我局所检查的4家非煤矿山企业均是露天开采的小型矿山,已取得相关证照(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属合法生产经营企业。针对今年我市非煤矿山企业整批进入延期换证的实际情况,严格要求、规范生产。就目前来看,此4家企业通过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各矿山企业生产开采工作渐趋规范,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悬挂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矿山工作面都是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特种
作业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新的特殊工种的操作员及时报名参加《上岗证》得培训学习。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企业在分层分台阶爆破作业时,没能及时清理工作面上部周边的悬石浮石。存在赶进度,重生产的现象。
(二)个别企业对职工劳动劳动过程中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习以为常,现场督促管理不到位。
(三)个别企业因工人流动性较大,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失效现象等问题。
综上所述,对存在隐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防患排查治理执法力度,强化规范管理,认真督促防患整改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20xx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