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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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1
为深化“信用+承诺”管理机制,提高沿街商户的文明意识,营造良好市容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根据市容环卫责任履行情况开展“星级商户”评选活动。为使“星级商户”评选更科学、合理,星级商户更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的
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素质、推进城市市容市貌长效管理为目标,增强广大市民及商户维护城市容貌和公共秩序的自觉性,构建整洁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评选范围
淄博经开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沿街商户。
三、评选依据
根据《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淄博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等进行考核评分。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星级商户”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市貌科,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评审工作。
五、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共包括环境卫生方面、餐厨废弃物处置方面、油烟污染防治方面、市容市貌方面及涉及市容环卫的.其他方面,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
六、评选方式
(一)签订承诺书。市容市貌科与沿街商户签订承诺书,商户承诺自觉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并积极参与“星级商户”评选活动。
(二)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沿街商铺加强全面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商户违规问题登记备案,参照评分标准扣除商户当月分值。
(三)定期考核、动态评定。每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星级商户”管理系统根据日常巡查监管扣分情况实时生成各商户当前考核得分情况,并根据商户考核得分对当前商户等级进行动态评定。
七、评选等级设定
根据考核分数评定商户等级:满分为100分,分数在95分及以上评定为“三星商户”;85~94分评定为“二星商户”;75~84分评定为“一星商户”;60~74分为“黄牌商户”,60分以下为“红牌商户”。
八、奖惩办法
(一)公示公开。在各沿街商户店内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对评选等级进行公示,同时通过在道路显要设置的公开栏内对“星级商户”评选情况进行公示和宣传。
(二)星级激励。对获得“三星商户”称号的商户,通过街道公开栏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表彰和重点推荐,协调物业对当月物业费予以适当减免,并将经营户纳入守信记录进行正面激励,除投诉举报和专项执法检查外,免予日常巡查检查。
(三)红黄牌惩戒。对“黄牌商户”、“红牌商户”通过街道公开栏进行公开曝光。对达到失信标准的商户报送区城管委,并协调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消防、物业等部门进行信用惩戒,市容市貌科对红黄牌商户实行重点监管,“黄牌商户”每两天上门督导检查一次,“红牌商户”每天上门督导检查一次,直到经营户将问题整改到位。
九、实施计划
(一)20XX月8月底前完成深圳路商业街“星级商户”评定试点工作;
(二)20XX年3月份开展碧桂园沿街商户“星级商户”评定工作;
(三)20XX年6月份开展姜萌路白寨商业街、大姜商业街“星级商户”评定工作;
(四)20XX年12月底前对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全面推广到位。
十、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广大商户市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经营及生活习惯,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投入,建立机制。要多方筹集资金,安排专项经费,增加硬件投入,为“星级商户”评选工作奠定基础。要建立评选“星级商户”活动长效机制,确保评选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三)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局各科室、北郊镇城管执法中队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司其职,积极履职,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开展“星级商户”评选活动,使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局市容市貌科要会同督办科加强对评比工作的检查督导,随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评比活动顺利开展。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2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
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
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③仪表整洁端正;
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
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
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
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
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
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4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凡在本公司入职满3个月,或虽未满3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四、名额分配
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部门以段或组每月可评选1段或1组“月度优秀”段或组团队;以部门为中心,每月可评选“本月明星”、“进步奖”员工各1名。
五、评选标准
1、工作态度端正,热情高涨、积极主动、服从调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熟知本岗位规定和知识,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同事投诉问题。
4、敬业爱岗,忠诚于公司;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六、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各部门主管,组织本部门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指标,在本部门中产生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并于当月30日前报部门经理(附推荐材料或推荐理由),如当月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
2、候选小组或优秀个人公示。各部门经理对推荐和选取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名单,审核后交由人事部于下月的1-5日向全体员工公示上月“月度明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员工可就候选人是否合适当选“月度明星”向人事部提出质疑,人事部将予以核实,并根据实情作出处理。
3、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人事部最终将当选“月度明星”的照片在部门宣传栏上公示表彰。
七、奖励办法
1、获得“进步奖”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由公司提供的纪念品给予奖励。
2、获得“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50元的奖励。
3、获得“本月明星”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100元的奖励。
4、获得“优秀小组”称号的段或组,当月可获得由公司颁发团队荣誉锦旗一面。
5、“月度明星”的评选结果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公司的年度优秀员工和优秀团队将从“月度明星”评选结果中产生。
八、本方案在试运行阶段,公司将视具体情形,有权作出调整,并逐步完善。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5
为深化“信用+承诺”管理机制,提高沿街商户的文明意识,营造良好市容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根据市容环卫责任履行情况开展“星级商户”评选活动。为使“星级商户”评选更科学、合理,星级商户更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的
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素质、推进城市市容市貌长效管理为目标,增强广大市民及商户维护城市容貌和公共秩序的自觉性,构建整洁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评选范围
淄博经开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沿街商户。
三、评选依据
根据《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淄博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等进行考核评分。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星级商户”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市貌科,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评审工作。
五、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共包括环境卫生方面、餐厨废弃物处置方面、油烟污染防治方面、市容市貌方面及涉及市容环卫的其他方面,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
六、评选方式
(一)签订承诺书。市容市貌科与沿街商户签订承诺书,商户承诺自觉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并积极参与“星级商户”评选活动。
(二)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沿街商铺加强全面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商户违规问题登记备案,参照评分标准扣除商户当月分值。
(三)定期考核、动态评定。每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星级商户”管理系统根据日常巡查监管扣分情况实时生成各商户当前考核得分情况,并根据商户考核得分对当前商户等级进行动态评定。
七、评选等级设定
根据考核分数评定商户等级:满分为100分,分数在95分及以上评定为“三星商户”;85~94分评定为“二星商户”;75~84分评定为“一星商户”;60~74分为“黄牌商户”,60分以下为“红牌商户”。
八、奖惩办法
(一)公示公开。在各沿街商户店内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对评选等级进行公示,同时通过在道路显要设置的`公开栏内对“星级商户”评选情况进行公示和宣传。
(二)星级激励。对获得“三星商户”称号的商户,通过街道公开栏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表彰和重点推荐,协调物业对当月物业费予以适当减免,并将经营户纳入守信记录进行正面激励,除投诉举报和专项执法检查外,免予日常巡查检查。
(三)红黄牌惩戒。对“黄牌商户”、“红牌商户”通过街道公开栏进行公开曝光。对达到失信标准的商户报送区城管委,并协调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消防、物业等部门进行信用惩戒,市容市貌科对红黄牌商户实行重点监管,“黄牌商户”每两天上门督导检查一次,“红牌商户”每天上门督导检查一次,直到经营户将问题整改到位。
九、实施计划
(一)20XX月8月底前完成深圳路商业街“星级商户”评定试点工作;
(二)20XX年3月份开展碧桂园沿街商户“星级商户”评定工作;
(三)20XX年6月份开展姜萌路白寨商业街、大姜商业街“星级商户”评定工作;
(四)20XX年12月底前对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全面推广到位。
十、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广大商户市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经营及生活习惯,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投入,建立机制。要多方筹集资金,安排专项经费,增加硬件投入,为“星级商户”评选工作奠定基础。要建立评选“星级商户”活动长效机制,确保评选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三)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局各科室、北郊镇城管执法中队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司其职,积极履职,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开展“星级商户”评选活动,使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局市容市貌科要会同督办科加强对评比工作的检查督导,随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评比活动顺利开展。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6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之“学习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二、评选要求:
自觉遵守《守则》《规范》,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包括语文、英语、数学)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习惯好,学习方法佳,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三、评选实施办法
1、“学习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取逐步筛选的办法,班级先评比出“班级学习之星”,评比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再经德育处审核同意后,确立为校园之星。
3、每班申报的“学习之星”只能限一名。每年级评2名,特殊情况可放宽。
4、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须填写申报表(要求详细),另附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评选学生要准备8K照片1张,用于橱窗宣传。
四、评比活动时间安排:
5月12日-6月5日 班级评比
6月6日 申报材料上交德育处
6月9日-6月13日 德育处审核材料
6月16日表彰、颁奖
五、表彰:
举行表彰仪式,并发给荣誉证书。
六、成立评比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7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地激励海工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表彰为海工项目做出杰出贡献的船东代表,海工项目管理部将开展月度“海工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表彰杰出船东代表;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参与海工项目的企业员工,包括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及船东代表等四、评选流程以海工各项目组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项目组每月评选、推荐1名侯选人至海工部许志强处汇总,经海工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每月评选出“海工之星”优秀员工或船东代表1名。
四、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热情、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海工服务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公司相关部门、船东投诉现象。
4、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5、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6、在海工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管控、商务管理和组织协调中的工作业绩突出。
五、其它
办公室对每月评选出的“海工之星”优秀员工或船东代表进行采访及广泛宣传报道。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8
一、评选宗旨
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乐于学习,也乐于帮助他人学习。我班从本月开始将进行勤奋学习之星之星的评选活动。
二、评选对象:
1.1班
三、评选时间:
4月1日到4月30日
四、评选标准
原则上班级之星的评选活动每周1次,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执行,班委认真核实。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善于分析,勤于总结,具有良好学习习惯。
3、学习成绩突出,各科学习总评成绩均名列班级前茅,在评选前的'最后一次大考(包括期中、期末或平时测验)中,总分必须在全班10名以内。
4、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至少有一名帮扶对象。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作业,作业书写整洁、美观且正确率高。
6、积极配合班级提升班级的学习氛围。
五、评选办法及表彰:
经过学生自主报名(或由班委提名),在勤奋学习之星评选委员
会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委会人员组成:班主任,科任老师1名代表,班委3名代表,学生2名代表。
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公布,做好记录,在期末进行表彰。
六、准备材料
1.填写“勤奋学习之星”申报表
2.近期生活照一张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9
为激励我系学生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的兴趣和学习热情,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全系文化建设的水平,根据我系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学习之星”的评选活动,具体评比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
已注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且有学习积分的财经商贸系全体学生。
二、评选活动时间及地点
积分截止时间:20xx年xx月xx日12:00
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xx月xx日16:00
报名地点:财经商贸系学生管理办公室
三、评选标准
在“学习强国”平台上,学习积极性高、表现突出、学习积分稳定靠前、且活跃度较高的`学生。
四、评选办法
1、按照自愿报名原则,报名时,本人须出具实名积分页面,并留下本人班级、姓名、联系方式等。
2、系部根据报名整体情况,按积分排名,评选出积分前五名同学为“学习之星”,评选出全系积分前三十名的学生,系部将给予表彰,并颁发奖品。
五、评选活动结果
按照最终成绩积分排序,共评出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 篇10
为了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提高广大经营户自我管理的整体素质,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发展,根据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现状,依托朝阳路党建“示范带”项目工作,现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以民为本的评定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促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和谐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引导经营户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树立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新风尚,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一个舒适、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评选范围
禹会区辖区朝阳路党建“示范带”范围内从事店铺经营并记录在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的党员商户。
三、评选内容
(一)评选标准
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标准包括:守法经营 、日常管理、群众投诉、数字化案件、门前三包等五项重要指标,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结合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守法经营:商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经营手续证件齐全。
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禹会区城市管理局日常管理工作,自身能严格按照市容管理条例和其它规章制度开展经营活动。
群众投诉: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群众举报投诉。
数字化案件: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市数字化监督中心进行信息采集并形成数字化案件。
门前三包:一包不出店占道经营,所有货物摆放在店内;
二包环境卫生,保持门前干净整洁,拖把、桌凳等以及其他各种杂物不摆放在门前;三包车辆停放有序,自有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无划线摆放处,在指定区域停放;上下货车辆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位。
略
(二)评选“星级”
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总分100分,分三个档次,评定周期为1年。
首年度全部党员经营户均授予“五星级党员经营户”称号。次年,根据党员“星级经营户”考评标准进行评分,得分90分以上的,评为“党员经营示范户”称号;得分80—89分的,降星为“四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79分的,降星为“三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分的以下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评选程序
根据辖区中队上报的党员经营户名单,由局办公室进行实地考察,形成星级评定书面意见,上报区城市管理局,经区局研究确定党员“星级经营户”名单,为星级经营户颁发牌匾及其证书,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以资鼓励,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四、相关奖惩
(一)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周期为1年,在当年度被评为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根据星级等级给与适当奖励。
(二)获得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的商户,在经营期限内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处分,撤销店主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对评比中得分位于末位或分数少于60分的经营户,则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黄牌通告,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加强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协调和指导,进一步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指导,示范推进。在评选工作中要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星级经营户示范作用;引导各经营户争创“星级经营户”,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严格要求,好中选优。各辖区中队要认真搞好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好中选优,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把真正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文明经营户推荐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