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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备货方案

2025/03/12方案

爱习作提供的设备备货方案(精选8篇),经过用心整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设备备货方案 篇1

一、组建材料设备供应项目部

针对本工程,单位抽调经验丰富、职责心强的业务骨干组建材料

设备供应项目部。负责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及供应。

项目部机构成员配置表:

二、供应计划:

根据施工进度和招标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材料质量控制计划和供应管理办法,并做到表格化。

、供货流程:

1、货物采购

按照合同约定,项目经理组织设备采购。

2、到货检验

设备到货后、甲方和监理及丙方参加该设备在供货商所在地或交货地进行的设备到货检查。检查前我方将提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及丙方派人员参加。

3、开箱检验

在仓库或工地现场进行的开箱检验由甲方、监理、丙方我公司等有管人员共同参加。对设备的内外包装设备外观进行检查。若发现设备短缺和外观破损,我公司将及时处理。

4、安装验收

安装验收是我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对设备安装工程根据有关的'设备安装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安装验收后双方签署安装验收证书。

5、完工测试

系统完工测试主要是对已安装设备进行单体测试。

6、大联调

本系统设备联调是指:在与其它系统不相连的状况下,测试系统的所有设备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能否很好地工作,能否完成系统每一个设备的功能要求。

联动联调是指与其它相关系统该设备连接一齐进行系统全面调试。已测试检验综合布线系统与其它系统的监控功能。

系统功能测试完毕后,签署调试验收证书。

7、试运行

系统连续72小时运行测试完成,到系统现场完工测试结束,试运行验收透过后,系统将移交甲单位有关部门。

8、质保期

系统验收合格后开始进入质保期,正式投入使用,期间将进行抽查各种测试项目,检查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设备质保期安设备生产厂家质保期进行质保。

四、供货质量标准:

我方将严格按一下标准带给材料设备

1、产品质量标准按产品技术要求并贴合国家有关规定。

2、产品的规格尺寸按甲方带给的技术资料要求执行。

3、送货时需带给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报告务必出自国家权威检测机构)

原件一式三份.每批货物进场,我方务必出具产品合格证,甲方、丙方、监理方等签收后留存。

五、供货数量发生变化处理方法

1、如因工程需要,供货量变化超出暂定供货量的±10%时,甲方以书面通知我方,此项通知甲方应充分思考我方的合理备料和加工周期,具体增减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因甲方要求的产品加工方式及原材料品种变更而引起变更产品(即合同中未约定的产品)供货期由我方、甲、丙方另行协商确定,且供货不得影响工程的相应进度。

六、技术支持

工程开工后我方派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做好现场的进度供货服务工作及配合甲方办理材料设备供货手续及验收事宜;并对不合格材料及需二次加工的材料进行在加工;为甲方带给材料设备产品使用上的技术支持。

设备备货方案 篇2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医疗防护物资及时有效供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以及《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xx〕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健全完善县本级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到2021年初,建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储备管理工作顺利运转,成立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黄永川副县长

副组长:黄继新县工信局局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组长

黄振兆县卫健局局长

刘骏县财政局局长

张辉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县工信局、卫健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各1名领导或业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及调整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目录及储备计划;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联系;督促承储企业做好日常储备及轮库工作。在疫情发生时及时做好物资调运计划,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疫情防护需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位于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继新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工信局: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主管部门,负责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日常监管管理工作。负责委托医疗物资承储企业承接县应急医疗物资的采购、储藏、配送、轮换等任务以及对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进行日常管理,接受县疫情指挥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县卫健局:协助县工信局确定县公共卫生应急救援医疗物资的品种、规格、单位和数量,供领导小组确定储备定额时参考;负责提出储备的医疗物资轮库安排计划。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储备和轮换的医疗物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和排查,确保应急医疗储备物资安全有效。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医疗储备物资的轮库、保管等所需经费;根据采购单位的用款申请,结合县卫健局出具的应急医疗物资审核意见,提出资金拨付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及时拨付资金。

三、储备原则

(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二)形式多样,节约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四、储备方式及目录、规模

(一)储备方式

经县政府同意,我县确定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作为县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承储企业。医疗物资储备主要采取委托承储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

(二)储备目录

由县工信局牵头,商县卫健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制定县本级储备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储备目录要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三)储备规模

医疗物资储备规模要根据县本级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由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本次医疗物资储备资金按中央下达的补助资金共570万元全部用于医疗物资储备。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本级财政补充安排。

五、调拨周转

(一)储备物资的使用。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的原则。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及时采购补齐储备。

(二)储备物资的轮库。医疗储备物资的轮库由承储企业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负责,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相关单位(部门)与承储企业采购的物资,向承储企业支付物资款项,承储企业应及时补齐储备物资。

(三)医疗储备物资的调拔流程。采购单位填写《天等县应急储备物资调拨计划单》(调拔物资清单及填写经办人、单位盖章,详见附件2)——承储主管单位审核(工信局经办人、复核人签字盖章,详见附件2)——承储主管单位下达调运指令——物资到达指定地方,采购单位确认收货,填写签收单(详见附件3)——采购单位与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结算资金。

(四)物资储备资金。县本级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由县财政负责,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五)动态监管。县卫健局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信局)建立全县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逐步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设备备货方案 篇3

一、方案概述

设备备货方案是针对企业设备采购、储备和供应的具体计划和策略。本方案旨在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满足生产、运营等各方面的设备需求,避免因设备短缺而导致的生产延误、成本增加等问题。

二、方案内容

1. 需求分析

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市场需求预测等因素,分析设备需求量和需求时间。

评估设备质量、性能、价格等关键指标,确定设备采购标准。

2. 供应商选择

选择具有稳定供货能力、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设备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采购计划

制定详细的设备采购计划,包括采购设备类型、数量、采购时间等。

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企业生产计划调整采购计划。

4. 库存管理

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库存数量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盘点、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质量和性能。

5. 供货流程

制定明确的供货流程,包括设备采购、检验、配送等环节。

确保供货流程的顺畅和高效,降低供货成本和时间。

6. 质量保证

对采购的设备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设备质量符合采购标准。

建立设备质量档案,跟踪设备质量和使用情况。

7. 售后服务

与供应商协商建立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三、方案实施

1. 组建专项团队

成立设备采购、供应和库存管理团队,明确各团队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对团队成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团队整体能力和素质。

2. 制定具体计划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具体的'设备采购、供应和库存管理计划。

定期对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监控与评估

建立设备采购、供应和库存管理的监控体系,实时掌握各环节的运行情况。

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优化。

四、总结与展望

本设备备货方案通过明确的需求分析、供应商选择、采购计划、库存管理、供货流程、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全面、系统的设备采购、储备和供应方案。通过实施本方案,企业可以更加有效地管理设备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降低运营成本,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完善和优化本方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要求。

设备备货方案 篇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7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医疗防护物资及时有效供应,建立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健全完善市、县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到20xx年底,建成市、县(市)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二、储备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规划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按照全市统筹、突出区域重点、分档安排的原则,实行市、县(市)的二级差异化储备。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三)形式多样,节约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三、储备目录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市本级储备目录,并指导县(市)做好储备目录制定工作。储备目录要结合本市产能情况综合考虑,对本土无法生产和产能不足的产品,要重点存储;对本土产能充足的产品,要兼顾产能情况,适量存储,并且优先储备符合条件的梧州自产品种。市、县(市)应急医疗储备物资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四、储备规模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指导县(市)政府根据属地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储备规模按下管一级原则,县级主管部门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市级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补充安排。

五、储备方式

由市、县(市)政府明确应急医疗储备物资主管部门,并下达储备任务。市县储备主要采取委托医药流通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市县承储企业由地方政府确定,按市级2至3家、县级1至2家实行差异化储备。承储企业须为区内或当地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誉好的国有企业或医药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具有完善的医药仓储和物流配送条件、完备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医疗物资轮换能力。

六、调拨周转

(一)储备物资的使用。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分级负担的原则。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由承储企业及时采购补齐储备。

(二)储备物资轮库周期。各地医疗储备物资轮库时间,由地方卫健部门提出,并安排轮库物资的使用方向。

(三)储备物资轮库审批。医疗储备物资轮库审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管各级,每次轮换后须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四)储备物资轮库方式。按照先入库、后轮库、再核销的原则。各地与承储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物资流转渠道和方式,实现储备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确保物资的长期有效。承储企业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各地须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急抢救药品等物资进入近效期后要提出处理意见。各级政府须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每年配额采购和使用储备物资,促进各级储备物资的轮换。医疗机构及储备物资使用部门所采购的储备物资向本级财政支付物资款项,再由本级财政以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支付,补齐储备。根据储备物资产品的效期特点,实施定期核销制度,对确实无法正常轮换造成过期的物资,由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核销。

(五)物资储备资金。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分级负担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六)动态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轮库要进行监督指导。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建立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地方须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七、其他事项

市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设备备货方案 篇5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西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指物〔20xx〕8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7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保障医疗防护物资及时有效供应,建立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短板,健全完善市、县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到20xx年底,建成市、县(市)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的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和医疗救治设备。

二、储备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规划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按照全市统筹、突出区域重点、分档安排的原则,实行市、县(市)的二级差异化储备。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针对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确定医疗物资储备种类。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数量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三)形式多样,节约实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调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多方的积极性,共同承担储备物资动态周转任务。探索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三、储备目录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市本级储备目录,并指导县(市)做好储备目录制定工作。储备目录要结合本市产能情况综合考虑,对本土无法生产和产能不足的产品,要重点存储;对本土产能充足的产品,要兼顾产能情况,适量存储,并且优先储备符合条件的梧州自产品种。市、县(市)应急医疗储备物资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做好储备目录的动态调整。

四、储备规模

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组相关文件规定,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指导县(市)政府根据属地人口、交通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峰值时重要保供医疗防疫物资30天用量情况确定储备规模。储备规模按下管一级原则,县级主管部门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市级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补充安排。

五、储备方式

由市、县(市)政府明确应急医疗储备物资主管部门,并下达储备任务。市县储备主要采取委托医药流通企业代储的实物储备方式,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市县承储企业由地方政府确定,按市级2至3家、县级1至2家实行差异化储备。承储企业须为区内或当地社会责任感强、社会信誉好的国有企业或医药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具有完善的医药仓储和物流配送条件、完备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医疗物资轮换能力。

六、调拨周转

(一)储备物资的使用。医疗储备物资属于有偿使用,遵循谁调拨谁付费、统一结算、分级负担的原则。储备物资使用方须按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承储企业收到本次已调拨物资的结算资金后,由承储企业及时采购补齐储备。

(二)储备物资轮库周期。各地医疗储备物资轮库时间,由地方卫健部门提出,并安排轮库物资的使用方向。

(三)储备物资轮库审批。医疗储备物资轮库审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管各级,每次轮换后须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审核备案。

(四)储备物资轮库方式。按照先入库、后轮库、再核销的原则。各地与承储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物资流转渠道和方式,实现储备物资周期性轮换和流转,确保物资的长期有效。承储企业制定并执行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储备环节;各地须建立储备物资定期核查制度,急抢救药品等物资进入近效期后要提出处理意见。各级政府须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每年配额采购和使用储备物资,促进各级储备物资的轮换。医疗机构及储备物资使用部门所采购的储备物资向本级财政支付物资款项,再由本级财政以市场价格与承储企业结算支付,补齐储备。根据储备物资产品的效期特点,实施定期核销制度,对确实无法正常轮换造成过期的物资,由当地财政部门进行核销。

(五)物资储备资金。医疗物资储备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分级负担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六)动态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轮库要进行监督指导。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建立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动态监测,分类保供。地方须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等信息数据库,接入各级政府应急平台,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七、其他事项

市本级公共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设备备货方案 篇6

一、组织领导

1. 组建专项小组:根据项目或需求特点,组建由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成的设备备货专项小组,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设备备货工作。

2. 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小组内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备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供应计划

1. 制定详细计划:根据施工进度、招标文件要求或疫情防控需求等,制定详细的`设备供应计划,包括设备种类、数量、供应时间等。

2. 表格化管理:将供应计划进行表格化处理,便于随时查看和更新。

三、供货流程

1. 货物采购:按照供应计划,项目经理组织进行设备采购。

2. 到货检验:设备到货后,组织甲方、监理及丙方等参加设备到货检查,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3. 开箱检验:在仓库或工地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对设备的内外包装、设备外观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4. 安装验收:与施工单位共同对设备安装工程进行检验,确保设备安装正确、符合技术要求。

5. 完工测试:对已安装设备进行单体测试和系统联调,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并满足功能要求。

6. 试运行:系统连续72小时运行测试完成后,进行试运行验收,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7. 质保期:系统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期间进行抽查测试,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四、供货质量标准

1. 产品质量标准:按产品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产品规格尺寸: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执行。

3. 合格证明:送货时需提供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出自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原件一式三份。

五、供货数量变化处理方法

1. 书面通知:如因工程需要,供货量变化超出暂定供货量的±10%时,甲方以书面通知我方,具体增减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 合理备料和加工周期:甲方应充分考虑我方的合理备料和加工周期,确保供货量变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通过以上设备备货方案的实施,可以确保设备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供应、满足需求,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进行。

设备备货方案 篇7

1.货物保证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达到我厂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我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经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在交货前,由我厂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有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

2.货物检验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卷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我方将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

3.检验方法

我方将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在货物到达南京现场时共同进行到货检验。

合同项目的设备、材料和技术文件运抵规定的交货地点后,我方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其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各方签字。

设备备货方案 篇8

根据20xx年3月31日市物资保障组会议要求,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和有限资源情况下,做好辖区内医疗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参照《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中后勤物资保障专班组成临时保障专班。并根据物资保障工作情况及时增加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卫健投集团等单位人员进入专班。在应急状态下,专班人员在市政府集中办公,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增派人员进入专班,确保参与人员工作精干、业务熟悉。

主要任务:根据疫情防控医疗防护物资保障需求,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医疗物资调配、储运、生产、采购等工作。

二、应急调配

1.调配原则: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或封城状态后,县级物资保障组可向市级物资保障组提交物资申请。当启动区域核酸检测时,原则上保障服务人员数小于70人或保障采样点数小于5个的,由县级物资组提供统筹保障,市级不提供物资保障。

2.调配流程:为确保物资调配响应及时,在封城状态下的其他部门防护物资需求按照原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申请。在全员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物资调配不再按照常态化调配规则进行,调配权限下放,由临时保障专班班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区域核酸检测启动状态下,调配权限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作为物资调配审批人;按照市级物资应急调配流程(附件1)调配物资。

3.申请要求: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保障采样点数量和轮数填写《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市物资保障专班,原则上第一次申请为2轮保障需求数,第三轮开始前,各组根据剩余物资情况提出保障需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时,参照《全员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申请表》提出申请。个别品种有独立需求的在申请表中“其他需求”栏填写具体品种数量和原因。我市物资调配小程序启动运行后,采取优先线上申请,线下流程后补方式进行。

4.转运保障。全员核酸检测物资转运以各区(市、县)为主要转运力量,原则上县级物资保障组统筹负责从市级库到县级库、县级库到保障网点的转运,各街道办、社区、乡镇负责保障网点到各采样点的物资转运。市级交通运输专班筹备一定应急车辆用于补充转运力量,必要时提供保障。

三、物资状况

(一)现有物资: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3轮核酸检测的服务保障工作,设置8782个采样点,20865个采样台,一个采样点每天1个班次需工作人员11.4人测算,全市每天保障人员12.27万人,保障物资27类;按照主要物资市级储备保障50%,各区(市、县)保障50%的原则进行分级储备,部分垃圾处理、消杀类物品以各区(市、县)足量储备保障,市级储备按5%进行冗余储备。

(二)产能情况

(三)物资库点情况

物资储备网点清单见附件8

四、紧急补充

在各级物资未按规定采购到位或我市物资储备规模无法满足多轮次应急保障需求时,同时启动以下紧急措施开展物资补充工作。

1.紧急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文件有关规定,由后勤物资保障专班成立应急采购小组,收集各方供应商信息(含省内厂商、原有医疗系统供应商、市电商平台供应商等),建立应急供应商目录,按照到货时间优先、数量保障其次、价格适当原则,确定货源供应商,并填写《应急采购审批单》(附件3),经市物资保障组长或授权副组长审批后,由市卫投集团进行采购。(流程见附件5)。同时按照《市工信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应急生产保障工作方案》(附件9),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应急生产保供。

2.动用在地资源。各级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治组商议,可先行调用医疗机构的物资用于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保障工作,调用的物资应在事后向医疗机构结算物资资金。医疗机构应确保正常运行20天的物资,超出20天储备物资方能予以调用。

3.统筹调配。对县级区域物资无法满足最低标准保障需求时,经市物资保障专班统筹研判,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跨区统筹调度方案,协调其他县级物资进行协同保障,跨区调配流程见附件4。在跨区调配中,接受物资区域应在事后向供应地结算物资资金。

4.请求支援。市物资保障组及时对接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制定省内物资支援清单(含省级、周边地州储备情况)。由市物资保障专班按省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流程,申请省级物资支援,必要时,由市领导小组报请省领导小组协调周边地州物资支援。

五、优先性原则

在统筹资源有限(不充足)情况下,各级物资保障专班按照以下规则确定资源调配。

1.区域优先原则:疫情重点采样区高于边缘区域保障,人员集中区域优先于人员分散区域保障,政府重要机构所在区域优先于商业区域和偏僻区域。

2.人员优先原则:参与服务保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优先于外围协助人员保障,未提供充足物资保障的.区域是否暂缓开展采样,由市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确定。

3.降标原则:正常情况下,各区(市、县)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进行物资保障,物资不充足或者调配不及时,在满足以下条件:临时采样点选址适宜通风充分良好、临时采样点设置达到标准、临时采样点服务保障人员人数满足采样需要、严格管控现场人员间隔距离(大于1米)、严格管控现场人员人数(小于50人)的情况下,可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管理调度工作方案》中降低防护标准(帽子、隔离衣、乳胶手套、普通医用口罩),但垃圾处理、样本转运和采样台服务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人员物资保障方案》标准保障。

六、物资保障要求

(一)管控及封控区域保障

1.封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设立集中库点,用于接收支援物资的中转调配。原则上各区县设立不少于1个,设置在辖区边界。

2.由市级运输转运专班负责组织运力将支援物资运抵集中库点后,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专人接收管理物资,运输支援车辆及人员在转运过程中,不下车、不接触封控区人员及物品,搬运人员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负责。

3.管控区域医药防控物资缺乏时,由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派遣运力,到指定物资储备点提取物资。

(二)市场需求保障

当市场医药防控物资出现短缺时,由市物资保障组结合我市储备库存数量确定市场投放数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各大药店面向市民进行投放,各区市县物资保障组可在本辖区范围内,结合自身储备情况,开展局部投放或发放工作。

(三)全员核酸保障

根据各级物资储备管理模式,结合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确保4-6小时完成内首轮物资调配到位的总体要求,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按照一下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县级物资调配保障方案。

1.储备层级。为确保人员密集区域物资转运工作及时展开,达到从县级储备库到各物资保障网点转运不超过2小时的分发转运要求,提出如下储备要求:对于主要城区物资保障网点数超过6个的,必须将首轮保障物资下沉至各物资保障网点进行管理;不足6个的,若采取县级集中管理模式,也需要参照打包管理标准进行预打包。

2.打包管理。为确保应急启动时,物资及时分发到位,转运有序,在常态化下,各物资保障网点应对第1轮物资进行打包管理,打包方案分为A方案和B方案,各县级物资保障组根据储备模式指导各保障网点确定:

(1)A方案:按照防护级别进行独立成套打包,其余消杀类用品物资独立打包或单独存放。应急时各物质保障网点应根据采样点需求数量进行测算后分发配送。

一级防护包:防护口罩、工作帽、隔离衣、乳胶手套。

二级防护包(垃圾清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护目镜。

二级防护包(样本整理):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服、乳胶手套、乳胶检查手套(无菌)、靴套、隔离面屏。

各类包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包装或在包外标注级别(一级、2级垃圾清理、2级样本转运)进行区分。

(2)B方案:物资保障网点按照1点1台设置标准,打成基础包,在按照每增加1台设置标准打成增量包。物资调配时,根据设置点位和台数将1个基本包和若干增量包一次性全部调配到对应采样点,基础包和增量包外包装要明显。(建议每包内附带一张人员物资分配清单,便于采样点人员按单分配)

3.执行原则:物资保障网点所保障采样点数小于10个(含),自行确定是否打包;保障采样点数大于10个小于30个(含)的,至少打包5个点位的需求量;保障采样点数大于30个小于50个(含)的,打包率必须达20%;保障采样点数超过50个点打包率必须达40%,保障网点分设区域集中保障点的(如居委会),可独立测算。

4.转运要求: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转运专班根据各转运路线、车辆、物资数量制定《县级物资保障转运能力底数清单》(见附件六)。按照“熟人熟路”的要求,在各区市县物资转运方案制定一周内,组织转运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熟路查看(重点是各区县库点到各保障网点路线及网点库房位置),组织转运人员与各网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熟人对接,确保人熟路熟、应急有序、对接流畅。

5.保障流程。各区县物资保障组会同医疗救援组,根据网点到采样点保障工作流程图(附件7),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保障工作流程。

七、其他要求

1.人员落实。为防止人员重叠,保障不力。从市级物资保障组到各县级物资组及各保障网点,务必确保负责医疗机构人员、采样物资调配与负责服务人员物资调配的工作组或专班为两套人马。

2.培训到位。本方案印发两周内,各区(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培训计划,组织人员分批次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及采样点服务人员的两级培训。原则上由各区县物资组牵头,医疗救援组配合完成对物资保障网点管理人员培训(侧重点为服务人员物资调运及配置,核酸样本转运要求),由医疗救援组牵头,物资保障组配合完成对各采样点位点位长及工作人员培训(侧重点为现场搭建布置和个人岗位职责及防护)。